❶ 渤海生活污水排放標准
渤海生活污水排放標准有四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GB3552-2018》中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標准要求,船舶進入渤海後,這幾種水污染物是不能直排入水的。
1,船舶垃圾
2,含油污水
3,生活污水
4,含有毒液體物質污水
❷ 船用生活污水處理裝置原理
船用生活污水處理裝置採用生物接觸氧化法和物化處理消毒原理處理船舶生活污水。
swch生活污水處理裝置,本裝置的結構形式和性能均滿足國家標准GB10833-89《船用生活污水處理系統技術條件》的要求,裝置體積小、重輕、結構緊湊,處理後的排放水符合國家規定的排放標准,同時滿足國際海協環保會IMO MEPC/2(VI)的排放標准要求。
本裝置由五個腔室組成,粉碎室、兩級生物接觸氧化室、沉澱室和消毒室,SWCB型生化法污水處理裝置用於處理船上廁所下水道糞便污水,使之達到國際排放標准排放至舷外。本系列裝置也可用作船上灰水的消毒處理。
SWCB型生化法污水處理裝置利用稱為活性污泥和生物膜的處理原理消解有機污染物質, SWCB型裝置產生的污泥量極少,絕大部分在裝置內部消化,三個月左右排污泥一次,不失肥效,無二次污染。
固體殘渣經過粉碎送至焚燒爐、貯存櫃或者在非管制海區排放。
(2)VGP對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擴展閱讀
處理方法
物理處理法:
通過物理作用分離、回收廢水中不溶解的呈懸浮狀態的污染物(包括油膜和油珠)的廢水處理法,可分為重力分離法、離心分離法和篩濾截留法等。以熱交換原理為基礎的處理法也屬於物理處理法。
化學處理法:
通過化學反應和傳質作用來分離、去除廢水中呈溶解、膠體狀態的污染物或將其轉化為無害物質的廢水處理法。在化學處理法中,以投加葯劑產生化學反應為基礎的處理單元是:混凝、中和、氧化還原等;而以傳質作用為基礎的處理單元則有:萃取、汽提、吹脫、吸附、離子交換以及電滲析和反滲透等。
後兩種處理單元又合稱為膜分離技術。其中運用傳質作用的處理單元既具有化學作用,又有與之相關的物理作用,所以也可從化學處理法中分出來 ,成為另一類處理方法,稱為物理化學法。生活污水處理
生物處理法:
通過微生物的代謝作用,使廢水中呈溶液、膠體以及微細懸浮狀態的有機污染物,轉化為穩定、無害的物質的廢水處理法。根據作用微生物的不同,生物處理法又可分為需氧生物處理和厭氧生物處理兩種類型。
廢水生物處理廣泛使用的是需氧生物處理法,按傳統,需氧生物處理法又分為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兩類。活性污泥法本身就是一種處理單元,它有多種運行方式。屬於生物膜法的處理設備有生物濾池、生物轉盤、生物接觸氧化池以及生物流化床等。
生物氧化塘法又稱自然生物處理法。厭氧生物處理法,又名生物還原處理法,主要用於處理高濃度有機廢水和污泥。使用的處理設備主要為消化池。
生物接觸氧化法:
用生物接觸氧化法處理廢水,即用生物接觸氧化工藝在生物反應池內充填填料,已經充氧的污水浸沒全部填料,並以一定的流速流經填料。在填料上布滿生物膜,污水與生物膜廣泛接觸,在生物膜上微生物的新陳代謝的作用下,污水中有機污染物得到去除,污水得到凈化。
最後,處理過的廢水排入生物接觸氧化處理系統與生活污水混合後進行處理,氯消毒後達標排放。生物接觸氧化法是一種介於活性污泥法與生物濾池之間的生物膜法工藝,其特點是在池內設置填料,池底曝氣對污水進行充氧,並使池體內污水處於流動狀態,以保證污水同浸沒在污水中的填料充分接觸,避免生物接觸氧化池中存在污水與填料接觸不均的缺陷,這種曝氣裝置稱謂鼓風曝氣。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生活污水處理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生活污水處理裝置
❸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法律分析:我國目前的污水綜合排放標准為《GB8978—2002》
法律依據:《GB8978—2002》全文。
❹ 海事規定船舶1人每天產生多少污水
不同的船隻大小,內海外海近海遠海內流河外流河都有不同的規定,具體你可以看參照當地的海事部門通告。
如:以下部分通告內容給你做參考。
根據《2011內河船舶法定檢驗技術規則》的要求:
(適用范圍:400總噸及以上的船舶,以及400總噸以下且經核定許可載運15人及以上的船舶。)
1. 航行於內河水域的船舶,其生活污水不應隨意向水域排放。船舶生活污水應排至接收設施或經生活污水處理裝置處理達到排放標准後才能排往水域。
2. 經過處理的船舶生活污水的排放應避開取水源,並不應在停靠碼頭時排放。
❺ 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標准
這個的話船舶的話,你要去問一下那些正在經營船舶生意的人啊,相關人員啊,或者去知乎看一下那些文章,每一輛船舶那個排放量都不一樣。
❻ 船舶排放生活污水怎麼處罰 黃浦江
未經處理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入海,對海洋環境造成污染屬於違法行為。船舶生活污水是指船舶上主要由人員生活產生的污水,包括:1.任何形式便器的排出物和其他廢物;2.醫務室(葯房、病房等)的洗手池、洗澡盆,以及這些處所排水孔的排出物;3.裝有活的動物處所的排出物;4.混有上述排出物或廢物的其他污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條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條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❼ 船舶生活污水處理系統都包括哪些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