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污水事故處理池
實際生產中,一般沒什麼用處
㈡ 污水處理廠為什麼會發生爆炸什麼物質引起的
2020年7月11日晚點40左右,遼寧省阜新市氟產業開發區污水處理廠水解酸化車間發生爆炸。事故發生後,阜新市委、市政府和阜蒙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應急管理、消防、公安、生態環境等相關部門第一時間趕赴救援。目前,現場已有效控制。
經了解,該污水處理廠及周邊部分廠房、居民住房玻璃震裂,事故未造成重大財產損失,未造成人員死亡、重傷,2名輕傷人員留醫院治療,15名輕傷人員留院觀察,其他送醫人員已經離院。事故原因正在調查中。
據介紹,不同可燃氣體的爆炸極限差異很大。可燃物質(可燃氣體、蒸氣和粉塵)與空氣(或氧氣)必須在一定的濃度范圍內均勻混合,形成預混氣,這個濃度范圍稱為爆炸極限。(氫與空氣混合物的爆炸極限為4%-75%。汽油與空氣混合物的爆炸極限為1.4%-7.6%。甲烷在空氣中的爆炸極限最低極限是4%-5%,最高極限是15%-17%。)
專家認為,此次阜新氟產業開發區污水處理廠水解酸化車間發生爆炸,很可能是密閉車間內可燃性廢氣集聚,濃度到達爆炸極限,同時遇見明火或電火花等引爆。
據介紹,水解酸化是利用微生物的發酵作用,將水中不溶性有機物水解為可溶性有機物,將難降解的大分子轉化為易降解的小分子的過程,從而改善污水的水質。在這個發酵過程中,會產生可燃性氣體(比如甲烷),如果處理不當,就有可能產生爆炸。
北京金控數據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楊斌介紹說,“污水處理廠處置過程中會產生很多氣體,各個工藝環節產生的主要成分可能有所區別,但大多數都是易燃的有機物,比如甲烷、一氧化碳和硫化氫。”
他解釋,污水處理廠沒有哪個工藝環節只產生一種氣體,實際上都是混合氣體。比如有些產生氣體以硫化氫為主的環節,也有一氧化碳、甲烷;有些以沼氣、甲烷為主,但也會有硫化氫。“污水處理廠一旦發生爆炸,比單一氣體爆炸程度可能更大。”
這種情況下,車間必須要有通風設施並且通風良好。楊斌指出,特別是有幾個工藝環節更需注意。“一是預處理車間,這個環節污水剛剛進來,有機物含量較高。二是污泥處置車間,這是污泥有機物含量最高的車間。三是厭氧處理車間,有些污水濃度較高的污水處理廠可能用到厭氧工藝,這個車間主要產生沼氣,沼氣最容易爆炸,很多先進的污水處理廠還收集利用沼氣,更加需要保證安全。這些都是工藝段中比較危險的地方。”
“另外,明火有時候不一定是人點了火,比如煙頭,因為污水處理廠還有很多電器設備,如果有些電器老化或者沒有檢修、質量不好,或者說稍微有些問題,也會產生火花點燃有機氣體。”他指出。
“爆炸是第一個危險,第二個危險是中毒。”楊斌說,無論是一氧化碳還是硫化氫氣體,中毒的情況每年全國都有很多,“而且曝光的事故中,很多情況是一個人中毒以後,其他人參與救援,但安全意識不夠,直接進去,也跟著倒下。”
2020年6月13日,浙江湖州市吳興區浙江美欣達紡織印染科技有限公司污水處理站,1名工人在檢修作業時吸入硫化氫暈倒墜入初沉池內,另外8名工人施救時相繼中毒,造成4人死亡、5人受傷。
“此外還有個危害就是腐蝕。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有機氣體腐蝕性都很強,這個腐蝕主要是對設備。即使氣體的腐蝕性在當時沒有對人身安全產生影響,平時處理不好的話,對設備產生影響同樣會導致生產安全上的事故或損失。”楊斌說。
污水處理廠如何防範爆炸事故發生?
我們知道,污水一般要經過沉澱、曝氣(曝氣是一種使空氣與水強烈接觸的手段,在於將空氣中的氧氣溶解於水中,或將水體中不需要的氣體和揮發性物質釋放到空氣中)等操作,經由活性污泥和微生物處理,逐級清理水體中的污染物,加氯氣消毒殺菌,達到標准後方能排入正常水體中。
而污水在處理過程中,會產生有毒、腐蝕性、易燃易爆這三類氣體,因此污水處理廠也必須要注意通風換氣及防火。此外,對於那些有毒有害氣體,不能直接排到大氣中,必須要收集處理。
對於這類化工企業,一定要時常監督,查缺補漏,尋找安全隱患,以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楊斌認為,污水處理廠都有一系列的規定和規范,但是有些規范在一些污水處理廠執行不是特別到位。“從爆炸源頭來說,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有機氣體必須要有監測,需要定期巡檢、提前發現或預測到這類事故。有些水廠做得比較好,安裝了氣體感測器,如果氣體泄漏或達到一定濃度,就會報警。污水處理廠有沒有安裝這些設備,氣體感測器有沒有發揮作用,這都屬於非常基礎的工作,像發生爆炸,大多數這種建設就存在問題或不完善。”
“另外就是操作的規范性。”楊斌指出,進入密閉空間,規范的做法是先拿氣體檢測儀器測試一下,是不是濃度很高。如果濃度不高,也要敞開一定的時間,工人才能進去進行作業。
他認為,一是加大對環保設施的投入。“目前有些污水處理廠的投入可能不夠,投入水平比較低。有些化工企業自己建有污水處理廠,把污水處理設施當成本,能少花錢就少花錢,能不裝就不裝。”
二是讓管理更加規范。一些污水處理廠存在不規范的情況,這也和投入有關,因為不願投入,缺乏專業人員,沒有人去抓管理。
三是國家的標准沒有真正執行下去。“從標准來講,我國和國際上比一點也不落後。化工行業、鋼鐵行業印染行業,以及市政行業都有標准,專門有污水處理規范和具體的主工藝要求,關鍵是執行上一些污水處理廠打的折扣比較多。”
“污水處理廠應該把監測、處理和處置當做一個工作重點來抓。可能短期來講看不到什麼經濟效益,但長期來講還是很有必要投入。”楊斌表示。
“現在還有一類污水處理廠存在較大的氣體排放危險,就是地埋式污水處理廠。”楊斌指出,地下污水處理廠整個工藝段都在地下,密閉性更強,不像建在地上的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池是露天的,因此危險程度比較高。
另一方面,污水處理廠規劃建設一般在比較偏遠的地方,如郊區,但是這些年隨著城市的建設,很多污水處理廠已經被包圍在城區裡面。所以很多污水處理廠和居民區離的很近,對居民的危險比較大。
“阜新這個污水處理廠是在工業園區,特別是化工園區,裡面有很多化工廠,那麼一旦爆炸,隔壁如果有其他化工企業,危險就會很大。”楊斌表示,阜新污水處理廠事故涉及傷者人數達17個人,一般污水處理廠不會整個廠爆炸,通常是在某個車間或者工藝段出現危險情況,以前看到爆炸情況都是兩三個人,但這一次有這么多人受傷,是不是有別的情況,還有待進一步調查。
㈢ 人工清理污水池池底淤泥有哪些注意事項
常規的安全防範措施不細述,但是人工清理污水池底泥必須特別防範硫化氫中毒事故;
特別專提示:
1. 大功率軸流風屬機通風;
2. 帶氧氣罐的防毒面具;
3. 採集化驗池內氣體和污水的硫化氫濃度,但是攪動底泥後釋放出的硫化氫氣體濃度可能是採集樣品的100倍,在這方面的工亡案例很多,所以下池作業人員一定要戴帶氧氣罐的防毒面具。池上要有監護人,任何人不佩戴帶氧氣罐的防毒面具禁止入池。
㈣ 女子清理化糞池後昏迷父母兄弟相救皆因沼氣中毒死亡是怎麼回事
廣東潮州市饒平縣人民政府13日晚間通報,該縣新圩鎮南山村5月13日上午發生一起沼氣中毒事件,事故導致六人死亡,當地正開展一系列善後處置工作。
目前,當地正開展一系列善後處置工作。當地政府於13日晚派員看望慰問事件死者家屬,送去慰問金。
小常識:
在清理沼氣池時,為避免有毒氣體所造成的中毒甚至窒息事故的發生,提醒廣大用戶要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一、應由持證技工進行清池
清理沼氣池一定要請有資質的持證沼氣技工進行清池,嚴格按照安全規程操作,沼氣池大換料、清除沉渣時,盡量使用出料機具如污水泵等,嚴禁人員在無試驗准備的情況下直接進入池內。
二、清池前的安全准備
在清理沼氣池的舊料渣時,人要進入沼氣池內一定要把池內沼液抽走,使液面降至池壁上進、出料口以下,同時打開出料口蓋和活動蓋,充分通風,放凈沼氣,然後一邊灌入清水一邊抽干,這樣反復2—3次;人在入池前,要先把雞、鴨、兔等小動物用繩栓住,慢慢放進池內30分鍾以上進行試驗,證明確實沒有危險,方可入池作業。
三、入池作業安全要求 下池作業時,池上要有人守護。下池作業的人員要在腰部繫上牢固的保險帶,
搭梯下池,如果感到頭暈、發悶、不舒服,須立即離開池內,一旦發生危險,池上的守護人員應立即拉帶施救。
四、突發急救措施
在清理沼氣池時,要注意的事,當發現入池作業人員中毒後,一定不要急著下池搶救,首先要用鼓風機等向池內鼓風,搶救人員應迅速將其拉出池外,切忌下池搶救中毒人員,以免造成多人的連續中毒、窒息等事故。被搶救的中毒病人,要盡快送到附近醫院搶救治療,不可耽誤時間。
㈤ 從事水處理工作崗位是否存右風險危險因素該如何防範
摘要 您好,在污水處理危險中,污水池內的危險絕對佔有絕對的地位,80%以上的事故都是發生在污水池或者相關的作業中,所以,污水池(包括生活及工業污水)的危害識別是我們污師必須具備的!尤其到夏季事故高發季節,希望各位污師能夠牢記事故教訓!
㈥ 污水池該如何處理及清理方案
1、關來閉污水池進水閥,自切斷進水水源,解決施工期間臨時排水問題,掛牌標識;
2、污水池為密閉空間,從安全考慮,我們預先做好通風工作,確保萬無一失。
3、抽干污水池內的污水;
4、稀釋污泥。使用高壓泵沖稀污泥。清理池底淤泥、雜物。
5、注入清水進行沖洗並及時抽出,至清潔為止;
6、在污泥稀釋前,用吸污車反復沖,待污泥被稀釋後,開啟抽污設備,污泥通過管道吸出,放入准備好的泥漿車內運走。避免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
7、恢復污水池使用並檢查相關設備、閥門是否正常。
㈦ 污水處理廠清理厭養池底有人發生安全事故後的心得怎麼寫
是封閉的池子嗎?網上有因為這個死人的!主要是缺氧!如果是開放的到沒有事情!
㈧ 清理污水池要注意哪些防護措施
1、污水池進行清理前應關閉污水進口閥門,並將池中污水盡量排凈,保持自然通風24小時以上。能夠採用機械清污的盡量不採取人工清污。
2、下池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神志清醒。未滿十八周歲人員和有呼吸道、心血管、過敏症或皮膚過敏症的人員,以及女性不得從事本工種。
3、下池前必須使用多功能氣體檢測儀進行有害氣體檢測,作業場所空氣中的含氧量應為19.5%~23%,若空氣中含氧量低於19.5%,應有報警信號。有毒物質濃度應符合GBZ 2.1和GBZ 2.2規定。確定危險氣體未超標報警的,由安全員現場負責監督,同時報請第一安全責任人簽字後,方可下池作業。
4、下池作業時必須有現場安全員在場全程監督安全措施的落實,指定2人以上的監護人。
5、下池人員必須配戴相應的防護用品(手套、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繩、背好氧氣罐和有毒氣體報警器),由現場安全員進行作業前安全措施檢查
。
6、污水池清理作業必須填寫《污水池清理作業單》。由安全責任人指定現場安全人員。作業單必須由現場安全員對清污作業人員做技術和安全交底,交底雙方應在《污水池清理作業單》上簽字。
7、經多功能氣體檢測儀進行氣體檢測,確定危險氣體超標報警時,採用鼓風機強制通風15分鍾後再使用多功能氣體檢測儀進行檢測,經檢測危險氣體未超標報警則按第6條執行。
8、在採用鼓風機進行機械通風後,經多功能檢測儀監測還超標報警,立即通知安全主管部門派人到現場進行安全措施檢查,由分管生產的廠長簽字同意後,佩戴好手套、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繩、隔離呼吸面具,方可下池作業,並做好下池作業記錄,下池作業時間不得超過30分鍾。
9、下池後,工具、配件必須使用工具袋吊接,嚴禁拋扔。作業井周圍一米范圍內不得有石塊、磚頭等有可能造成打擊傷害的物體。池上人員為下池人員做好一切安全保障工作。
10、施工作業區地面要劃出禁區,懸掛施工作業標志,防止閑雜人等入內,池邊設置安全梯。
11、下池作業嚴禁煙火,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下池作業,如需動火作業且具備動火條件時,必須使用通風設備,同時配備消防器材,並到安全主管部門開具動火許可證,方可下池作業。
12、存在可燃氣體的清污場所內不允許使用明火照明和非防爆設備。
13、生產經營單位不具備清理作業條件的,應將作業項目發包給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簽訂發包合同及安全生產協議。
14、清污作業如需時間較長,應輪流下池,如池下作業人員有頭暈、腿軟、憋氣、惡心等不適感,必須立即離池休息。
15、清污操作時,現場安全員和監護人員必須堅守崗位,精力集中,不得從事其他作業,保持與井下作業人員聯系,注意觀察、辨別井下作業人員的狀態,及時發現問題,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16、發生作業險情,應立即搶救作業人員離開現場救護,同時通知安全主管部門和相關領導。
㈨ 環保事故等級怎麼劃分
根據污染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預警級別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預警等級劃分標准:
(一)Ⅰ級(特大):
發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傷)100人以上;因環境事件需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區域生態功能嚴重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到嚴重污染;因環境污染使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利用放射性物質進行人為破壞事件,或1、2類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後果;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生產和貯運中發生泄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Ⅱ級(重大):
發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污染;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1、2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庫大面積污染,或縣級以上城鎮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三)Ⅲ級(較大):
發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下;因環境污染造成跨地級行政區域糾紛,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影響;3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四)Ⅳ級(一般):
發生3人以下死亡;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群體性影響的;4、5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案例:
1.揚州「5·29」污水站中毒事故
5月29日下午15時許,江蘇華泰路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安排員工到位於邗江區楊廟鎮雙廟村的揚州市污水處理泵站維修污水排放池。一名檢修人員在下池維修過程中發生墜池,現場另外一名工作人員見狀立即下池營救,同時,周邊2名群眾聽到呼救聲後前往並下池幫助救人。致3人中毒死亡,1人受傷的意外事故。
事故原因初步分析:指揮人員在不了解污水泵站閥門井是否存在有毒有害氣體的情況下,未經任何檢測,違章指揮檢修人員在沒有採取任何防護的情況下進入閥門井作業;閥門井內積存的污水產生硫化氫等有毒氣體,檢修人員進入閥門井後污水被攪動,硫化氫等有毒氣體擴散到整個閥門井中,致使檢修人員中毒昏迷,從而導致事故發生。而指揮人員及周圍群眾因盲目施救導致事故擴大。
2.內蒙古「8.1「有限空間事故
7月31號下午劉某智(污水車間工人)將撈取雜物的漏勺掉入污水車間化糞池中。8月1日上午9時許,劉某智將池中的水抽至距池底約0.9米後,叫楊某暖和艷某一起用電纜線做的抓鉤開始撈漏勺。撈取未果後,劉某智拒絕同行人員勸阻後,自行下池撈漏勺;
當下到池高一半的時,劉某智即暈厥墜入池。公司辦公室主任趙某剛(安全員)聽到楊某和艷某呼救後,進入事故現場,延梯子進入池中,接近污水面時亦昏厥掉入池中,隨後公司安全負責人韋某和安全員趙某也相繼採取趙某剛相同舉動;
韋某掉入池中,趙某因系有繩索被眾人拉起。消防隊和120接警迅速趕到後相陸續救出劉某智、趙某剛、韋某3人。劉某智當時已無生命體征,趙某剛和韋某被經搶救無效後死亡。
事故原因初步分析:經現場勘察和分析,事故發生原因初步分析是工人劉某智在未採取有效防護措施,未進行事先通風和檢測的情況下,下到化糞池作業時被化糞池中產生的硫化氫氣體熏倒中毒,公司辦公室主任趙某剛、安全負責人韋某盲目施救,使中毒事故擴大,造成3人死亡,1人受傷事故。
3.「9·17」坍塌事故
9月17日下午4點左右,隆安縣丁當鎮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一期工程發生坍塌事故,3名工人在基坑內清理浮土時,邊坡突然坍塌,造成這3人被埋,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初步分析:經初步分析,施工單位在進行土方開挖時未按要求對邊坡進行放坡和支護,導致事故發生。
㈩ 廣東通報汕尾4人死亡事故的原因,這起事故給予了我們什麼警示
根據相關部門通報,廣東汕尾4人死亡事故原因是「未落實水箱作業正確步驟」,導致4人在含氧量不足的情況下窒息而死。
事故發生在5月1日,當時四名工作人員陸續進入水箱開始清洗工作,但兩個小時過後,四人均沒有出來,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寫到最後
我想這件事,所引發的討論和思考,必然是深刻的。他們用生命的代價告訴我們,工作中提升安全意識有多重要。
同時也希望企業和公司,能夠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操作規范培訓,使之成為合格員工,而不是冒著生命危險去工作,為員工創造良好工作環境,難道不是企業應該做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