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業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怎麼寫
1. 編制目的
為有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提高企、事業單位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將突發環境事件對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及環境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2. 編制依據
2.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三十一條「……可能發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採取措施,加強防範」。
2.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條「……可能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必須立即採取應急措施,通報可能受到水污染危害和損害的單位,並向當地環境保護部門報告」。第二十九條:禁止向水體排放油類、酸液、鹼液或者劇毒廢液。
2.3《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條「……向大氣排放污染物的單位,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並採取防治污染的措施」。第十六條 因發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發性事件,排放和泄漏有毒有害氣體和放射性物質,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大氣污染事故,危害人體健康的單位,必須立即採取防治大氣污染危害的應急措施,……接受調查處理。
2.4《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344號令)第五十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並定期組織演練」。
2.5企業、行業有關規定。
3.適用范圍
適用於企、事業單位可預見的環境污染及其他事故引發造成的突發環境污染事件。
4.組織機構與職責許可權
4.1組織機構
企、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構由領導機構、日常管理機構、現場處置機構組成,須明確組成各機構的部門和人員,明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隊伍的建設 ,並附框圖表示。
4.2職責許可權
明確相關機構、責任人的工作職責和許可權。特別是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時,如需對生產線作出緊急關機、臨時停產等決定的許可權一定要明確。
5.突發環境污染事件防範重點、防範設施及防範措施
5.1防範重點
明確企、事業單位在生產、倉儲或運輸等環節中易發生事故的目標、崗位以及污染治理設施的具體位置,並附上具體方點陣圖。
5.2防範設施
明確事故發生時能起到控制、減緩污染作用與防範重點相配套的設施和設備(如水污染事故應急池、燃油和硫酸儲罐圍堰等)。
5.3防範措施
明確在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現場監控、現場應急處置具體措施的內容以及組織方式和要求。
6. 應急響應
6.1.響應程序和內容
6.1.1明確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時信息報告的部門、渠道、時限、程序等要求,並附工作流程圖。
6.1.2明確突發環境事件報告方式(電話和文字)與報告內容要求(事發時間、地點、污染物種類、數量或濃度以及嚴重和危害程度、可能造成的後果和影響范圍)。
6.1.3啟動相應應急處置措施。
6.2.應急結束
明確應急結束的條件、程序、決策機構,應急過程的評價程序和要求。
7.善後處置
7.1明確污染物消除、處置,現場清理等工作程序。
7.2明確污染損害評估、補(賠)償工作的組織、配合及落實。
8.保障措施
8.1 資金保障
須明確應急經費來源。
8.2通信與信息保障
明確企業應急機構各成員及與當地政府應急聯動部門的通訊方式,聯系方式和通訊錄。
8.3物質與裝備保障
8.3.1.要有滿足現場應急處置人員使用的防護裝備。
8.3.2.要有物資的儲備,根據本單位污染特徵儲備消除污染物的各種物質,要在數量、位置分布和使用功能上滿足應急時的需要。
8.3.3.要有用於現場應急處置使用的機械裝備(如大、小型挖掘機、起吊機)儲備或藉助外來支持的固定合作方式及聯系方式。
8.3.4.企、事業單位根據自身情況自定的一些保障措施。
9.宣傳、培訓與演習
9.1職工宣傳教育
向職工公布本企、事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報警電話等。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職工的防範意識和相關心理准備,提高職工的防範能力。
9.2培訓
明確日常管理和現場處理等應急機構的領導、企業技術人員和工人上崗前和常規性培訓等要求。
9.3演習
明確每年演習的內容和頻次(演習每年不少於一次)。
2. 《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酒店業資料,請參考。
突發事件發生後的善後處理規定和要求
為能在事故發生後,迅速准確、有條不紊地處理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及環境污染,平時必須做好應急救援准備工作,落實崗位責任制和各項制度,具體措施如下:
(一)落實應急救援組織,救援指揮部成員和各類救護隊成員,並根據人員變化及時調整,確保救組織落實
(二)按照任務分工做好各類物質器材准備,准備各種防護、消防搶修、搶救器材,並使其處於良好備用狀態,做到定期檢查、更換,任何人不得隨意挪用:
(三)每年一次組織火災救援訓練和演習,提高救援的指揮水平和各專業救援技能;
(四)對全酒店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救援知識教育和培訓;
(五)建立各項規章制度;
1、安全檢查制度,在制度中落實應急救援工作檢查;
2、值班制度,在節假日、夜間值班制度中,落實應急援檢查工作;
3、進一步完善化學危險品使用、儲存、運輸、安全管理制度;
4、總結考評制度,納入對緊急救援落實情況的考評;
十二、附件
1、應急救援流程圖
2、應急救援聯絡號碼
3、酒店總平面圖(標識消防水源、消防器材、目標位置、外援引導點)
4、義務消防員名單
3. 化工企業環境應急預案怎麼編寫
化工廠選址要遠離鬧市區。
如果生產工程中有毒氣體,要准備防毒面具;
如果生產工程中有毒液體,要在工廠周圍築牢防泄堤;
4. 求一份污水處理廠的污泥應急預案,十分感謝!
污水處理廠應急預案
為了提高郫縣唐昌鎮污水處理廠各類事故應急處理能力,全力、及時、迅速、高效地控制各類事故(包括進水突發異常情況、工藝運行事故和觸電(包括雷電)、火災、設備和人員傷亡安全事故等),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和事故造成的負面影響,保障國家財產和人員的安全,針對生產運行實際,制定事故應急預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為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加強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工作,我們要、堅持「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方針,堅持穩定運行和達標排放,認真學習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知識,掌握生產工藝及操作技術,增強污水處理廠領導和職工的安全防範意識,杜絕事故的發生。一旦發生事故,領導必須按照事故應急預案規定程序指揮,消除事故的蔓延和發展,將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
事故應急救援的目標是通過有效的應急救援行動,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損失,基本任務有以下幾個方面: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採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它人員。在應急救援行動中,快速、有序、有效地實施現場急救與安全轉送傷員是降低傷亡率、減少事故損失的關鍵。由於重大事故發生突然、擴散迅速、涉及范圍廣、危害大,應在日常生產管理中,教育職工學會採取各項措施,進行自身防護和自救,必要時要迅速撤離危險區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區域。在撤離過程中,應積極組織職工開展必要的自救和互救工作。
2、迅速控制事態,對發生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檢測、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害性質及危害程度。及時控制住造成事故的危害源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任務。只有及時地控制住危險源、防止事故的繼續擴展,才能有效進行救援。發生事故時,應迅速組織義務消防隊,設備搶險隊,與救援人員一起迅速控制事故繼續擴展。
3、消除危害後果,做好現場恢復。針對不同的事故發生,以及對人體、土壤、空氣等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及時採取封閉、隔離、洗消、檢測等措施,防止對人體的繼續危害和環境的污染,及時清理廢墟和恢復基本設施,將事故現場恢復至相對穩定的基本狀態。
4、查清事故原因,評估危害程度。事故發生後應及時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評估事故的危害范圍和危害程度,查明人員傷亡情況,做好事故調查。
三、實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責任制
1、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 長:污水處理廠廠長
副組長:污水處理廠副廠長
成 員:公司辦公室主任、運營管理部經理及有關部門領導。
2、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污水處理廠區發生事故時,負責指揮廠區內搶救工作,向廠區人員下達搶救指令任務,協調所有人員之間的搶救工作,隨時掌握救援最新動態,並做出最新決策,第一時間向119、120、110及有關部門報告和求援。日常生產時,小組成員輪流值班,值班者必須在廠內,手機24小時開通,發生緊急事故時,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未到現場前,值班帶班者即為臨時代理組長,全權負責落實搶險工作。
四、滅火器材配置和急救器具准備
防火救護物資:救護物資有水泥、黃沙、石灰、麻袋、鐵絲等,准備充足。
救災裝備器材的種類:備安全帽、安全帶、切割機、氣焊設備、小型電動工具、一般五金工具、雨衣、雨鞋、手電筒等。統一存放在倉庫,由專人24小時值班。
消防器材:乾粉滅火器,消防栓,均勻分布在污水處理廠區內。設置現場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
急救物品:配備急救葯箱,口罩、擔架及各種外傷救護用品。
其他必備的物資供應渠道:保持社會上物資供應渠道(電話聯系),隨時確保供應。
急救車輛:報120急救車救助。
五、應急步驟和程序
(一)生產運行異常事故
1、水質故障
(1)發現進水水質超出進水設計標准時,立即向公司和環保部門匯報;
(2)發現進水水質嚴重超標:CODcr>650mg/L或NH3-N>80mg/L或SS>300mg/L或PH>9.5或PH<5.0時,立即向公司和環保部門匯報,等待指令,准備停止進水,准備打開超越閘門;
(3)發現進水水質特別嚴重超標:CODCR>800mg/L或NH3-N>100mg/L或SS>400mg/L或PH>10或PH<4.0或其他嚴重惡化水質時,立即向公司和環保部門匯報,減少進水量,一小時後若水質仍無好轉,停止進水,打開超越閘門。
(4)發生上述情況時,立即對進水水質數據進行分析,根據化驗數據對相關工藝進行及時調整,確保不對污水處理系統造成大的危害。
2、突發暴雨
1)根據天氣預報預先對閘門等設備進行檢查,確保完好。
2)隨時觀察集水池的水位並向領導匯報。
3)外出巡視,必須注意個人安全,注意防滑,需要有人配合時兩人或三人一起協作操作。
4)由於進水溝渠水位關繫到上游溝渠兩側居民的生活,當水位大大超過閘門的高度時,應立即向公司、郫縣水務局和環保部門匯報,加大進水量,若進水水位仍然上漲,打開閘門,以免淹沒上游的居民的生活設施。
3、水量嚴重超過污水處理系統設計處理能力(8000m3/d)
及時與領導聯系,並取水樣化驗COD。馬上向公司請示,同時向郫縣水務局及環保部門反應情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工藝調整。
4、突然停電
1)立即向公司匯報。
2)將現場設備退出運行狀態。
3)停電過20分鍾,立即向公司和郫縣水務局匯報,並和供電公司及時聯系送電情況,同時打開閘門。
4)來電後,按操作規程即刻開啟設備,恢復運行。
5、應急處理原則
(1)及時控制進入污水處理廠的嚴重超標水質、超負荷水量對污水處理系統的影響;
(2)加強運行控制,保證運行正常;
(3)加強設備運行維護;
6、事故預防措施
(1)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工藝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加強巡視巡查,准確反饋進水水質和水量。
(2)及時合理的調節運行工況,嚴禁酸性和鹼性及特高濃度廢水進入污水處理系統。
(3)加強設備和工藝運行管理,認真做好設備,管道,閥門及閘門的檢查工作,對存在的安全隱患的設備、管道、閥門及時進行修理或更換。
7、緊急事故的處理流程與方式:
(1)發現事故後,當班人員立即向指揮小組組長和副組長匯報,並在事故過程中隨時保持與領導小組的聯系。
(2)指揮小組接到報告後,應及時向公司、郫縣水務局和環保部門匯報,並在事故處理工程中隨時保持與公司、郫縣水務局和環保部門的聯系。
(3)當班人員排查造成事故的原因,並進行應急處理。
8、事故後的恢復和從新進入
有事故應急預案指揮小組宣布應急預案結束,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
(二)設備運行事故
火災應急響應步驟:
1、立即報警。當接到發生火災信息時,應確定火災的類型和大小,並立即報告防火指揮系統。防火指揮系統啟動緊急預案,指揮小組要迅速撥打「119」火警電話,並及時報告上級領導,便於及時撲救處置火災事故。
2、組織撲救火災。當廠區內發生火災時,應及時報警,並要立即組織現場消防隊員和職工進行撲救火災,消防隊員選擇相應器材進行撲救,撲救時要按照「先控制、後滅火;救人重於救火;先重點,後一般」的滅火戰術原則,派人切斷電源,接通消防栓,組織搶救傷亡人員,隔離火災危險源和重點物資及重要設備器具,充分利用廠區現場配備的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滅火。
A.滅火組:在火災初期階段使用滅火器、室外消防栓進行火災撲救。
B.疏散組:根據情況確定疏散,逃生通道,指揮撤離,並維持秩序和清點人數。
C.救護組:根據傷亡情況確定急救措施,立即與「120」急救中心聯系,並協助專業醫務人員進行傷員救護。
D.保衛組:做好現場保護工作,設立警示牌,防止二次火險。
3、人員疏散是減少人員傷亡擴大的關鍵,也是最徹底的應急響應。在現場平面布置圖上繪制疏散通道,一旦發生火災等事故,人員可按圖示疏散撤離到安全地帶。
4、協助武警消防隊滅火:聯絡組撥打「119」、「120」求救,並派人到路口接應。當專業消防隊到達火災現場後,火災應急小組成員要簡要向消防隊負責人說明火災情況,並全力協助消防隊員滅火,聽從專業消防隊指揮,齊心協力,共同滅火。
5、現場保護。當火災發生時和撲滅後,指揮小組要派人保護好現場,維護好現場秩序,等待事故原因和對責任人調查。同時應立即採取善後工作,及時清理,將火災造成的垃圾分類處理以及其它有效措施,使火災事故對環境造成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6、火災事故調查處置。按照相關部門對事故調查處理程序的規定,火災發生情況要及時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查處。事故過後分析其原因,編寫調查報告,採取糾正和預防措施,負責對預案進行評價並修改預案。應急領導小組要及時向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火災發生情況報告。
六、救護、救災人員的培訓和演練
1、救助知識培訓:定時組織職工培訓有關安全、抗災救助知識,邀請有關技術專家前來講解,通過知識培訓,能夠做到迅速、及時地處理火災事故現場,把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2、使用和器材維護技術培訓:對各類器材的使用,組織員工培訓、演練,教會員工人人會使用搶險器材。
3、每半年對職工和相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器材使用培訓和演練(傷員急救常識、滅火器材使用常識、搶險救災基本常識等)。
4、加強宣傳教育,使全體施工人員了解防火,自救常識。
七、設備事故、觸電(雷擊)、溺水等傷亡事故的應急響應步驟
1、立即報警。當接到發生設備傷亡事故、觸電(雷擊)、溺水等傷亡事故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啟動緊急預案,指揮小組應立即打「120」、「110」急救中心電話,並及時報告上級領導。
2、組織傷亡搶救。在「120」、「110」專業救護人員到來之前,義務救護隊人員要將傷亡人員,應就近移至安全地帶,對於溺水者要進行倒置淋出口中的存水,對觸電者要進行平躺向上,進行人工呼吸等。
3、專業救護人員到達現場後,義務救護隊員配合進行搶救轉移至醫院等工作。
4、其它程序等同火災事故應急響應步驟。
八、預案管理與改進
各類事故發生後,要組織專業人員,進行事故分析其原因,按照「四不放過」原則查處事故,編寫調查事故報告,採取糾正和預防措施,負責對預案進行評審並改進預案。
5. 工業污水處理廠應急預案怎麼寫
污水處理廠的應急預案有很多個有事故,停電,尾水不達標,等等!我這有一些預案,大體都是一樣的你改一下就行了!留下郵箱我發給你!
以發到你的郵箱里了!我是126的郵箱,注意查收
6. 求污水處理廠的脫水污泥應急預案
篇一:污泥處置防範措施和處置預案
污泥處置防範措施和處置預案
為有效防範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及時、合理處置可能發生的各類重大、特大污泥污染事故,保障人們群眾身心健康及正常生產、生活活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規定,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突發環境事件控制和處置必須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的原則,以規范和強化我廠環境保護系統應對突發污泥外漏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為目標,以預防突發環境事件為重點,逐步完善我廠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處置及善後工作機制,建立全廠環境保護系統防範有力、指揮有序、快速高效和統一協調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體系。
二、適用范圍
全廠范圍內發生的突發污泥外漏事件的控制和處置行為,均適用本預案的規定。
三、組織領導機構及職責
1、廠環保應急領導組組成及其職責
組長:廠長
副組長:生產副廠長
成員:調度室、化驗室、維修班、生產車間的負責人。
主要職責:
①宣傳學習國家突發污泥外漏事件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領導污泥外漏事故應急的指示精神;
②掌握有關突發事件應急情報信息和事態變化情況;
③負責部門間污泥外漏污染事件應急協調工作;
④負責有關突發污泥外漏事件應急工作措施落實情況、工作進展情況,信息聯絡等工作;
⑥應急處置的其他工作。
2、廠應急領導組下設應急處置小組主要職責:
應急處置小組:組長 各班班長
成員 生產部門全體職工
①調度人員、設備、物質等,指揮各應急小組迅速趕赴現場,展開工作; ②指揮應急處置小組進行現場處置、調查、取證工作;
③指揮應急監測小組開展應急監測,確定污染物種類、范圍、程度; ④協調有關部門,知道污染區域的警戒工作;
⑤根據現場調查、取證結果並參考專家意見,確定事件處置的技術措施; ⑥負責對外組織協調、分析事件原因、向應急領導組報告現場處置情況;
⑦應急領導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3、主要任務
①劃定隔離區域,制定處置措施,控制事件現場;
②進行現場調查,認定突發污泥外漏事件等級,按規定向當地政府環保局報告; ③查明事件原因,判明污染區域,提出處置措施,防止污染擴大;
④負責污染警報的設立和解除;
⑤負責對污染事故進行調查取證,立案查處,並參與對有關負責人的處理;
⑥參與指揮急救、疏散、恢復正常秩序、安定群眾情緒等方面的工作。
四、基本原則
1、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和加強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機制,切實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快速反應、及時控制;
2、按照「先控制後處理」的原則,迅速查明事件原因,果斷提出處置措施,防止污染擴大,盡量減小污染范圍;
3、以事實為依據,重視證據、重視技術手段,防止主觀臆斷;
4、制定安全防護措施,確保處置人員及周圍群眾的人身安全;
5、明確自身職責,妥善協調參與處置突發事件有關部門或人員的關系;
6、建立以生產部為主、部門聯動,快速反應的工作機制。
五、處置程序
1、迅速報告
發現污泥外漏事件報警後,必須第一時間向應急領導組辦公室報告。對重特大污泥外漏經認定後及時向當地政府環保局報告。同時,立即啟動應急指揮系統。
2、快速出擊
接到指令後,應急現場指揮組率各應急小組攜帶環境應急專用設備,在最短的時間內趕赴事發現場。
3、現場控制
應急處置小組達到現場後,應迅速控制現場、劃定緊急隔離區域、設置警告標志、制定處置措施,切斷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擴散。
4、現場調查
應急處置小組應迅速展開現場調查、取證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影響程度等。
5、現場報告
各應急小組將現場調查情況及時報告應急現場指揮組。
應急現場指揮組按6小時速報、24小時確報的要求,負責向應急領導組報告突發事件現場處置動態情況。
應急領導組根據事件影響范圍、程度,決定是否增調有關專家、人員、設備、物質前往現場增援。
6、污染處置
各應急小組根據現場調查和查閱有關資料,向應急現場指揮組提出污染處置方案。
對造成污泥外漏事故的,應急監測小組需測量流速、流量,估算污染物轉移、擴散速率。
迅速聯合當地環境監察人員對事故周圍環境(居民住宅區、農田保護區、水流域、地形)和人員反應作初步調查。
7、污染跟蹤
應急小組要對污染狀況進行跟蹤調查,根據監測數據和其他有關數據編制分析圖標,預測污染遷移強度、速度和影響范圍,及時調整對策。每24小時向應急現場指揮組報告一次污染事故處理動態和下一步對策(續報),直至突發事件消失。
8、污染警報解除
污染警報解除由應急現場指揮組根據監測數據報應急領導組同意後發布。
9、調查取證
全程詳細記錄污泥外漏事故過程、污染范圍、周圍環境狀況、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途徑、危害程度等內容,調查、分析事故原因。盡可能採用原始的第一
手材料,科學分析確定事故責任人。
10、結案歸檔
污染事故處理完畢後,及時歸納、整理,形成總結報告,按照一事一卷要求存檔備案,並上報有關部門。
污泥外運應急預案
1、污泥由簽訂合同的公司運輸填埋,當泥餅倉的污泥太多時,應立即通知運輸單位及時運走污泥,以防泥餅倉負荷過重。
2、當發現污泥重金屬含量超標時,應立即通知運輸單位運走污泥進行衛生填埋。
七、日常防範
各部門要組織開展對生產過程中可能造成突發環境事件的普查,建立重大危險資料庫。加強對污水處理各個環節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範工作,明確職責,嚴防各種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
安全環保部2010年6月
篇二:污泥廠應急預案匯總
目 錄
第1章 應急預案編制目的……………………………………………2
第2章 基本情況介紹…………………………………………………3
第3章 突發事件的種類………………………………………………5
第4章 應急組織體系…………………………………………………7
第5章 運行機制………………………………………………………9
應急管理工作流程圖…………………………………………………14
第1章 應急預案編制目的
1、為保護環境,減少污染,提供適當的服務,作為公用事業的服務機構,配合合肥市城市應急系統的工作,編制本案。
2、加強制度管理,建立預警體系,在目前污泥工業化處置未能實現的過渡階段,處置手段極為原始落後的條件下,盡可能減少污染事故的發生。
3、在突發事件發生時,有章可循,及時啟動應急措施,避免事態的擴大,盡可能降低危害程度。
第2章 基本情況介紹
一、 單位簡介
處置合肥市污水廠污泥的實體,同時是安徽沃特星水處理運營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二、污泥及處置方法簡介
1、污泥性狀及危害
污泥,是城市污水生化處理的伴生物,經過濃縮脫水處理的污泥呈膠粘狀的半固體,含水80%,其中富集了城市污水中的大部分污染物,含有重金屬和病原菌以及有機污染物等,如不妥善處置,棄置於環境中,將導致水體、土壤和大氣的二次污染。污水處理廠運行中不斷產生大量的污泥,如不能及時從系統中排出,造成處理效率下降,甚至造成系統崩潰。近年來,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污水處理率的逐年提高,污泥產生量急劇增加,污泥安全處置問題逐步凸現,並成為污水處理發展的制約因素。
2、污泥處置方式及合肥污泥處置現狀
污泥處置的方法很多,主要有衛生填埋、土地利用、污泥焚燒(燒
結)、干化和熱處理和堆肥等方式。
合肥市已建成運行王小郢、望塘一期、朱磚井、龔響塘污水處理廠,總處理能力為53.5萬噸/天,每天污泥產量350噸(含水80%),預計在十一五期間,望塘二期、蔡田鋪和十五里河等污水處理廠建成運行,污水處理規模達71萬噸/天,污泥的日產量將超過500噸。
目前,合肥市城市污水處理污泥的處置手段主要為棄置填埋、自然晾曬(減量)處理和直接林用等方式。這些方式原始粗獷,受季節、天氣,道路交通制約,效率低下,不能形成穩定的處置能力,也不能達到減量、穩定、無害化的環保要求,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影響環境安全。
我廠現有曬場有嚴店曬場,復興曬場,及其他數個合作曬場。採用日光自然晾曬污泥處理方法,將污泥通過自然干化進行減量處置,在提供給林場苗圃和園林綠化部門作為基質土使用或填埋處置。
部分濕污泥採用給補貼的政策直接送至郊區和三縣的林場苗圃用作土壤改良。
目前,我廠和上級主管部門正在積極進行有關工業化處置方式的調研,方案的徵集,爭取盡快立項建設,從根本上扭轉污泥處置的被動局面。
第3章 突發事件的種類
1、污泥流失
合肥城市污水廠脫水污泥的含水率一般在80%左右,在半干化(40%~50%含水)之前,幾乎可以和水互溶,成為稀泥漿,四處漫流,污染水體、農田等。造成污泥流失的主要原因是大暴雨或長時間的連陰雨,處置現場沒有防雨設施,污泥過量集中堆放。特別在每年春季,陰雨天多,污水廠處於出泥高峰,生產壓力大,而處置處於低谷,巨大反差逼迫下,不理智的使用場地,超量堆放,容易造成污泥流失,產生大面積污染,近幾年污泥發生的事件基本由此造成。而小范圍的污泥流失(包括含泥雨水)一般由於強降水沖刷引起。
2、污泥臭味擾民
污泥臭味問題是近兩年來時刻困擾處置工作的難點,主要由於管網系統的不斷完善,污水濃度的提高,導致污泥中有機組分的上升,易降解物質增加,污泥容易腐敗,產生臭味,污泥堆放時間一長,發生厭氧發酵(目前的處置方式無法對污泥供氧),特別是雨水淋泡的污泥,極易發酵產生惡臭。
3、群眾投訴
群眾投訴基本上由上述兩種問題引起,尤以臭味擾民為甚。如果不能適當增加投入,做好除臭及周邊環境工作,協調各方利益,就容易產生糾紛。
4、環保部門的督查
篇三:污水處理廠應急預案通用範文
污水處理廠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單位、社會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預防重大環保事故發生。對污水處理系統可能發生的異常情況,積極防範;在突發性污染事故發生後,迅速、高效、有序地開展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限度的避免和控制污染的擴大;確定潛在的事故、事件或緊急情況,確保經過處理的污水中的污染物濃度符合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的有關規定,並能在事故發生後迅速有效控制處理。根據本廠污水處理系統工藝特點,本著「預防第一,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制定本《污水處理系統應急預案》。
二、編織目的
本次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編制主要目的如下:
1、全面調查了解污水處理系統突發環境污染事故類型、危險源以及所造成的環境危害,評估確定該部門的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能力。
2、加強該部門對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管理能力,全面預防突發環境污染事故。
3、提高該部門對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應急能力,確保事故發生時能夠及時、有效處理事故源,控制事故擴大,減少事故損失。
4、降低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所造成的環境危害,通過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環境應急監測、事故信息的及時發布、受影響人員迅速轉移等措施,將事故所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
三、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及安全技術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四、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
事故應急救援的目標是通過有效的應急救援行動,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損失,基本任務有以下幾個方面: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採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它人員。在應急救援行動中,快速、有序、有效地實施現場
急救與安全轉送傷員是降低傷亡率、減少事故損失的關鍵。由於重大事故發生突然、擴散迅速、涉及范圍廣、危害大,應在日常生產管理中,教育職工學會採取各項措施,進行自身防護和自救,必要時要迅速撤離危險區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區域。在撤離過程中,應積極組織職工開展必要的自救和互救工作。
2、迅速控制事態,對發生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檢測、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害性質及危害程度。及時控制住造成事故的危害源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任務。只有及時地控制住危險
源、防止事故的繼續擴展,才能有效進行救援。發生事故時,應迅速組織義務消防隊,設備搶險隊,與救援人員一起迅速控制事故繼續擴展。
3、消除危害後果,做好現場恢復。針對不同的事故發生,以及對人體、土壤、空氣等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及時採取封閉、隔離、洗消、檢測等措施,防止對人體的繼續危害和環境的污染,及時清理廢墟和恢復基本設施,將事故現場恢復至相對穩定的基本狀態。
4、查清事故原因,評估危害程度。事故發生後應及時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評估事故的危害范圍和危害程度,查明人員傷亡情況,做好事故調查。
五、實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責任制
1、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成員:
2、指揮部工作職責
負責制(修)定《污水處理廠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並組織訓練和演練;檢查、督促做好污水廠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准備工作;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指令;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寶洲總部、主管行政部門和事故現場周邊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
發出救援指令;組織事故調查,對應急救援工作進行總結。
3、指揮部人員分工
a.總 指 揮:組織指揮突發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b.副總指揮:按照分工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工作;
c.成員:協助總指揮負責事故救援過程中的總協調工作;按污水廠內部預案規定負責突發事故的一般處置和應急救援有關工作。
1、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 長:污水處理廠廠長
副組長:
成 員:有關主要科室領導。
2、應急救援職能組:
⑴聯絡組:辦公室主任任組長,辦公室辦事人員。
⑵搶險組:生產安全副廠長任組長,生產科人員。
⑶救護組:生產安全副處長任組長,行管辦公人員。⑷疏散組:技術科科長任組長,科內人員。
⑸保衛組:保衛科科長任組長,保衛人員。
⑹調查組:工會主席任組長,組織有關科室負責人。
⑺義務消防隊:生產副廠長任組長,現場工作人員和義務消防隊員。
3、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污水處理廠區發生事故時,負責指揮廠區內搶救工作,向各職能組下達搶救指令任務,協調各組之間的搶救工作,隨時掌握各組最新動態,並做出最新決策,第一時間向119、120、110、市建委、市安全監督管理局、市消防部門有關部門報告和求援。日常生產時,小組成員輪流值班,值班者必須在廠內,手機24小時開通,發生緊急事故時,在應急求援領導小組組長未到現場前,值班帶班者即為臨時代理組長,全權負責落實搶險工作。
4、各職能組職責:
⑴聯絡組:及時了解掌握事故情況,負責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通知污水廠主要領導,根據情況酌情及時通知行政主管部門:水務公司技術科、分管副總、市環保局、電業部門、安全監管部門、勞動部門、當事人的家屬等。
⑵搶險組:其任務是根據領導小組指令,及時負責撲救、搶險,並布置現場人員到醫院陪護,當事態無法控制時,立即通知聯絡組撥打主管部門電話求援。
⑶救護組:其任務為負責受傷人員的救治和陪受傷人員到醫院急救。
⑷疏散組:其任務為在發生事故時,負責人員的疏散、逃生。⑸保衛組:負責損失控制、物資搶救,對事故現場劃定警戒區,阻止與搶救、搶險無關人(原文來自:www.cDfdS.com
池 鍀范 文網:污泥應急預案)員進入現場,保護現場不遭破壞。⑹調查組: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結果及經濟損失等,
篇四:危險固廢含鉻污泥處理應急預案
危險固廢含鉻污泥處理應急預案
一、目的
確保從生產源頭到危險固體廢物處理末端緊急情況的應對措施。
二、范圍
適應於全體員工、運輸方、處理方及外來人員。
三、參考文件
3.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3.2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
3.3三廢治理作業指導書
3.4廢鉻液回收作業指導書
3.5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管理程序
3.6環境信息交流程序
四、職責
4.1公司所有員工:發現意外的第一線人員應及時向本部門負責人反映情況或直接反映給污水處理站,由污水處理站協調相關部門採取應急措施。
4.2污水處理站:對於意外情況都要向主管環保的生產總監匯報。並且協助生產總監處理相關事宜,並且委託有資質處置單位處理。
4.3生產總監:對於意外情況時主管環保的生產總監及時匯報總經理,並且實施預案決定權。
4.4總經理:任何突發意外情況做決定權。
五、應急小組
成立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小組,應急小組設立一個組長,一個副組長和8位組員。 組長:孫軍
副組長:杜昌路
組員:庄新惠、姜科、張小寧、張觀潮、王如彬、於永泉、胡昌松、仝澤響
六、緊急情況應急措施:
6.1廠內危險固體廢物含鉻污泥未按規定地點貯存。
6.1.1這些意外由於代表潛在的污染事故,任何危險固定廢物亂堆亂放,有可能滲入地下,污染地下水,發現意外第一線人員應及時報告污水處理站。
6.1.2對亂堆亂放的污水處理站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及時清理,打掃干凈,運到含鉻污泥貯存處。
6.1.3事後由污水處理站寫調查報告,上報生產總監或總經理,提出糾正預防措施。
6.2危險固體廢棄物在廠外未按規定運輸、處置。
6.2.1委託處置單位對這些意外由於代表潛在污染事故,任何固體廢物亂堆亂放,有可能滲入地下水,污染地下水,須報告污水處理站。
6.2.2對亂堆亂放的,污水處理站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及時清理,打掃干凈,運到含鉻污泥貯存處。
6.2.3事後污水處理站寫出調查報告,上報公司生產總監或總經理,並且提出糾正措施。
6.2.4分析可能造成污染的程度,由公司總經理決定,是否由主管環保的污水處理站上報上級環保部門。
6.2.5對已經造成的污染事故,由污水處理站對舉報反映情況進行了解登記,並上報生產總監,對正在發生的污染首先要安排相關部門的清理回收工作,再查明原因進行整改。
6.2.6污水處理站調查事故的情況,調查完成3天內完成報告,包括污染情況描述與本公司的關聯、處理建議等,調查報告上報主管生產總監審查後上報總經理。
6.2.7發生重大污染由主管環保的污水處理站及時上報上級環保部門。
6.2.8在上級環保部門級公司總經理指導下,對事故原因進行整改。
6.2.9對事故因素能消除的應該消除,由污水處理站協調委託有資質危險固體廢物處理單位聯合處理。
6.2.10對污染事故需要作出賠償的,由污水處理站同相關方協商處理,處理協議生產總監審查後上報總經理。
篇五:含鉻污泥危險廢物應急預案
2010危險廢物事故應急預案
單位:昆明市嵩明大營皮革製品廠 (蓋章)
日期:
危險廢物事故應急預案
一、 編制目的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環境應急的各項措施要求,確保危險廢物在大環境污染事件(事故)突發時,能夠快速響應,有序行動,高效處置,降低危害,保護環境的目的,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制定本廠危險廢物應急預案。
二、編制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
(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四)《國家環保總局環境應急手冊》
三、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於本廠全體員工、運輸方、處理方和外來人員。
四、應急組織機構
1、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馬順有
副組長:張昌偉
小組成員:馬順有 張昌偉 馬炳帥馬炳奎 張昌永
2、救援機構
(1)內部救援機構:安全培訓過的所有員工
(2)外部救援機構:當地環保局、消防隊、醫院、當地政府部門及危險廢物處置中心等。
五、應急響應程序
1、應急准備
應急響應啟動後,參與應急的所有人員應立即進入待命狀態,做好危管應急處置准備,隨時准備投入應急處置工作。應急處置准備的程序和內容包括:
(1)受領任務,了解有關情況。
(2)分析判斷情況,定下初步行動計劃。
(3)進行個人安全防護。
2、應急處理與處置
(1)判定污染源的種類與性質。
(2)對污染源進行定性的鑒別簽定,准確判定污染源的種類、性質、規模。
(3)向當地環保局環境應急辦公室或現場指揮組報告鑒別簽定結果,並提出處置建議。
3、判定污染區的危害范圍
根據污染源的種類和性以及應急監測分隊通報的監測數據,對污染或危害范圍作出概略判定,及時提出人員撤離及防護建議。
4、消除污染
根據危險廢物事故產生源的類型作出相應的對策最快時間內消除
污染,對本廠的鹼可以用酸中和或沙子覆蓋減少污染面積的擴大,對含鉻污泥和含鉻邊角料在人員帶上防護罩後可以用相應的根據進行圍堵和清除,收集後放於相應的場所
5、處置危險廢物
對事故發生後收集的鹼液、含鉻污泥和含鉻廢渣不能隨便堆放,應放於專門的場所,設置危險廢物標識牌,聯系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對事故發生的場所進行處置,並安全轉運走相應的危險廢物。
六、應急終止程序
應急處置終止是指應急處置現場需要完成的總任務及各專業組織的任務均已完成,應急處置階段結束,是一次應急處置的最後階段。 1
應急終止的條件
(1)事故現場得到控制,事故條件已經消除;
(2)有毒有害物質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3) 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而無繼發可能;
(4)事故現場的各種應急處置專業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5)採取並繼續採取一切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危害,並使事故可能引起的長期後果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2 應急終止的步驟
(1)由應急總指揮確認和決策終止時機,當地環保局應急辦公室宣布;
(2)對有毒有害物質泄漏的應急終止,可由事故責任單位提出,
經現場應急總指揮批准,並經當地環保局應急辦公室宣布;
(3)當地環保局應急辦公室公室向所屬應急單位下達應急終止命令;
(4)應急狀態終止後,當地環保局應急辦公室可根據國家、省環保局或上級有關指示和實際情況,繼續進行環境監測和評價工作,直到自然過程或其它補救措施無需繼續進行為止。
七、應急終止後的行動
(1)指導有關部門及事故單位查出原因,防止類似問題的重復出現。
(2)根據實踐經驗,修訂現有應急預案,並報市環保局應急辦公室審批。
八、有關保障
1 應急儀器設備
應急器材保障,包括應急鑒別儀器設備、防護器材、指揮通信器材、消除去污器材等應急處置所需的儀器設備器材。對於儀器設備等可多次使用的設備器材,應採取平戰結合的方式,隨用隨保養,確保儀器設備保持良好的技術性能;各種一次性消耗物資器材,應採取定量儲存、定期更換的方式,確保消耗物資器材的數量和質量。各應急車輛必須隨時保證行車用油。
2 培訓
應急小組應急人員的培訓,以參加環保局相關技術培訓為主,也可聘請專家授課,適時組織全市環保局應急分隊應急人員的培訓。培
7. 幫我寫一篇化工環境應急預案、謝謝你啊 上次你給他們寫的我看過、不是很全面!
連雲港天辰化工有限公司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二零一零年九月
目 錄
1 總則
2 基本情況
3 環境風險源與環境風險評價
4 組織機構及職責
5 預防與預警
6 信息報告與通報
7 應急響應與措施
8 後期處置
9 應急培訓與演練
10 獎懲
11 保障措施
12 預案的評審、備案、發布和更新
13 預案到實施和生效時間
1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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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環境事件危害,規范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健康和環境安全,促進社會可持續發展。1.2編制依據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江蘇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危險物質名錄》(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號);
《劇毒化學品名錄》(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8部門公告2003第2號);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
《危險廢物鑒別標准 腐蝕性鑒別》(GB 5085.1)
《危險廢物鑒別標准 急性毒性初篩》(GB 5085.2)
《危險廢物鑒別標准 浸出毒性鑒別》(GB 5085.3)
《危險廢物鑒別標准 易燃性鑒別》(GB 5085.4)
《危險廢物鑒別標准 反應性鑒別》(GB 5085.5)
《危險廢物鑒別標准 毒性物質含量鑒別》(GB 5085.6)
《危險廢物鑒別標准 通則》(GB 5085.7)
《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范》(HJ/T 298)
《重大危險源辨識》(GB 18218);
《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T 169);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GB 3838)
《地下水質量標准》(GB/T 14848)
《環境空氣質量標准》(GB 3095);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GB 16297);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 8978);
《惡臭污染物排放標准》(GB 14554);
《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准》(GBZ1);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GBZ2);
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准。以上凡不註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於本導則。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公司區域內發生的環境突發事故的控制和處置行為,具體包括:
(1)危險化學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質儲存和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事故;
(2)生產過程因意外事故造成的尾氣泄漏而污染環境的事故。
(3)多雨季節因暴雨而造成的水污染事故;
(4)其它環境突發事故。
利用放射性物質進行人為破壞和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的突發環境事件不適用本預案。1.4應急預案體系
我公司應急預案體系有:應急組織管理指揮系統;應急工程救援保障體系;相互支持系統;保障供應體系;應急通訊系統;綜合救援應急隊伍等。
1.5工作原則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依法處置,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理念,提高各部門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宣傳普及環境應急知識,不斷提高環境安全意識。建立和加強突發環境事件預警機制,切實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快速反應、及時控制。 (2)總經理負責,部門合作。各部門對本部門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理負總責。各部門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各司其職,相互配合,不斷提高整體應急反應能力。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部門管理的原則,突發環境事件實行公司、部門(車間)、班組、個人分級負責制;根據突發事件的級別,實行分級控制、分級管理。不同等級的突發事件,啟動相應級別的預警和響應。 (4)依靠科學,快速反應。不斷完善應急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貯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依靠科學,加強科研指導,規范業務操作,實現應急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
2基本情況
3環境風險源與環境風險評價
根據公司生產狀況,經評估可能發生以下三種事故:液氯的泄漏、尾氣的泄漏、因暴雨可能造成的污水外泄。
4組織機構及職責
4.1組織體系
組織體系有:公司環境突發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公司環境突發事故應急處理小組;公司環境突發事故信息、後勤小組。
4.2指揮機構組成及職責
4.2.1指揮機構組成
(1)公司環境突發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公司環境突發事故應急處理小組:
組長:
組員:
(3)公司環境突發事故信息、後勤小組:
組長:
組員:
4.2.2指揮機構職責
(1)公司環境突發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a貫徹執行國家、當地政府、上級有關部門關於環境安全的方針、政策及規定;
b組織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c組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隊伍;
(2)應急處理小組的主要任務
a負責應急防範設施(備)(如堵漏器材、環境應急池、應急監測儀器、防護器材、救援器材和應急交通工具等)的建設;以及應急救援物資,特別是處理泄漏物、消解和吸收污染物的化學品物資(如活性炭、木屑和石灰等)的儲備;
b檢查、督促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准備工作,督促、協助有關部門及時消除有毒有害物質的跑、冒、滴、漏;
(3)信息、後勤小組的主要任務
a負責組織預案的審批與更新(企業應急指揮部負責審定企業內部各級應急預案);
b負責組織外部評審;
c批准本預案的啟動與終止;
d確定現場指揮人員;
e協調事件現場有關工作;
f負責應急隊伍的調動和資源配置;
g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上報及可能受影響區域的通報工作;
h負責應急狀態下請求外部救援力量的決策;
i接受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指令和調動,協助事件的處理;配合有關部門對環境進行修復、事件調查、經驗教訓總結;
j負責保護事件現場及相關數據;
k有計劃地組織實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的培訓,根據應急預案進行演練,向周邊企業、村落提供本單位有關危險物質特性、救援知識等宣傳材料。
5預防與預警
5.1環境風險源監控
公司對所有管道系統均按照有關標准進行設計、製作和安裝,並且由質監部門進行驗收。管道為無縫鋼管、不銹鋼管或鋼管;管道連接大多採用焊接,以盡可能減少使用結合法蘭,降低泄漏幾率;工藝輸送泵均採用密封防泄漏驅動泵以免物料泄漏。物料輸送管定期進行試壓檢驗。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按照《壓力容器設計規范》的規定,由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設計、製造、安裝;高溫和低溫設備及管道外部均包絕緣材料;輸送甲苯、氯氣等的設備和管道均用非燃材料保溫。
廠區內較高的建築物和設備,均設置屋頂避雷裝置,高出廠房的金屬設備及管道均安裝了防雷接地。
生產裝置採用了DCS集中控制,設置了集中控制室、工人操作值班室等;與工藝生產設備隔離,操作人員在操作室內對生產過程實行集中檢測、顯示、聯鎖、控制和報警,對安全生產密切相關的參數進行自動調節和自動報警。對反應系統及關鍵設備的操作溫度、操作壓力、液位高低等均能自動控制及安全報警並設有聯鎖系統,在緊急情況下可自動停車。
在界區內設置有火災自動報警及消防聯動系統,加強了對廠內火災情況的監控。
在儲罐區及生產區內設置有可燃氣體檢測器;儲罐設置液位監測裝置和報警器等設施。
在污水接管口設置了采樣口,以便於取樣監測所排廢水中的流量、PH、COD等指標。
5.2預警行動
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緊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圍,預警分為四級(對應事件分級),預警級別由低到高,顏色依次為藍色(Ⅳ級)、黃色(Ⅲ級)、橙色(Ⅱ級)、紅色(Ⅰ級)。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預警顏色可以升級、降級或解除。 收集到的有關預警信息說明突發環境事件即將發生或者發生的可能性增大時,則按照應急預案執行。預警內容包括:可能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對象;事故部門基本情況;可能事故的後果預測;可能事故原因初步判斷;提出可能事故的處置方法;提出需協助的相關部門;預警部門、簽發人、報告人、報告時間等。 進入預警狀態後,公司應當採取以下措施: (1)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2)在新聞媒體發布預警公告。藍色預警由縣級人民政府負責發布;黃色預警由市人民政府負責發布;橙色預警由省人民政府負責發布;紅色預警由國務院或省政府根據國務院授權負責發布。 (3)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並進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態,環境監測部門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並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5)針對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險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6)調集環境應急物資和設備,採取一切可能的防範措施,減少污染的擴散、蔓延。5.3報警、通訊聯絡方式
6信息報道與通報
6.1報告時限和程序 發生環境突發事故的責任部門和負責人須在第一時間向公司環境突發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同時向上一級相關專業主管部門報告,並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緊急情況下,可以直接報告縣環保局或者市環保局。6.2上報方式與內容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初報從發現事件後起1小時內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後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後立即上報。報告應採用適當方式,避免在當地群眾中造成不利影響。 緊急情況下,初報可用電話直接報告,隨後補報書面報告。主要內容包括:環境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人員受害情況、自然保護區受害面積及程度、事件潛在的危害程度、轉化方式趨向等初步情況。 續報可通過網路或書面報告。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及採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採用書面報告。處理結果報告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後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詳細情況。6.3特殊情況的信息處理 如果環境事件的傷亡、失蹤、被困人員中有港澳台人員或外國人,或者事件可能影響到境外或境外機構人員在我市設立的機構,需要向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有關機構或上級外事部門進行通報時,由市政府報告省政府,省政府報請國務院港澳辦、台辦和外交部啟動相應預案,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7應急響應與措施
7.1分級響應機制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堅持部門(車間)為主的原則。按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性、緊急程度、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公司內部(班組、車間、公司)控制事態的能力以及需要調動的以及資源,將突發環境事件分為不同的等級。班組級事故,班組長為現場負責人;車間級事故,車間主任為現場負責人;公司級事故,公司經理為現場負責人,指揮調度應急救援工作和開展事件應急響應。
超出公司內部處理能力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響應分為特別重大(I級響應)、重大(Ⅱ級響應)、較大(Ⅲ級響應)、一般(Ⅳ級響應)四級。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請求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I級應急響應報國家環保總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實施,Ⅱ級應急響應由省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實施,Ⅲ級應急響應由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組織實施,Ⅳ級應急響應由縣(市、區)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實施。
7.2應急措施
7.2.1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措施
(1)市、縣、園區應急指揮部組織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組、專家咨詢組等相關應急工作組迅速到達現場,勘察污染狀況、人員傷亡等情況,分析污染趨勢、事件類型,作出是否需要疏散人群、是否需要向下游提出污染警告和預警分級判斷,並採取相應處置措施; (2)查找污染原因和污染源,嚴密監控污染事態; (3)提出切斷污染源和控制污染的措施,防止污染范圍繼續擴大; (4)應急力量不足時,市應急指揮部協調其他力量支援; (5)追查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初步擬定污染清除和環境恢復方案等。
7.2.2環境突發事故的處理程序
(1)迅速報告
發生環境突發事故的部門須在第一時間向公司領導小組報告。
(2)快速出動
公司領導小組接到報警後須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對重大事故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3)現場控制
應急處置小組到達現場後,應迅速控制現場,確定處置措施,切斷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擴散。
(4)現場調查
信息後勤小組應迅速展開現場調查、取證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影響程度等。
(5)現場報告
各小組應將現場處理和調查等情況及時報告領導小組組長,以便於及時掌握事故動態,爭取正確的措施,控制事故的發展。
(6)事故處理
根據公司的狀況,可能發生以下三種事故:液氯的泄漏、尾氣的泄漏、因暴雨可能造成的污水外泄。
①液氯泄漏的處置
a氯氣屬於2.3類危險化學物品,劇毒。因此,應嚴格執行氯氣安全操作規程,及時排除泄漏和設備隱患,保證氯氣的安全使用。如果發生氯氣泄漏時,應採取如下措施:
b氯氣泄漏時,現場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修、撤離無關人員,及時搶救中毒者。搶修、救護人員必須佩戴有效的防護面具。
c利用現場機械通風設施和尾氣處理裝置等,降低氯氣污染程度。
d轉動鋼瓶,使泄漏部位處於氯氣的氣態空間。
e易熔塞處泄漏時,應使用竹簽、木塞做堵塞處理;瓶閥泄漏時,擰緊六角螺母;瓶體焊縫泄漏時,應使用內襯橡膠墊中的鐵箍箍緊。如上述措施不能有效的控制泄漏,則可將鋼瓶直接鏟入石灰池中,進行中和。
f凡泄漏的鋼瓶應盡快使用完畢,返回生產廠家。
g嚴禁在泄漏的鋼瓶上噴水和進行動火作業。
h在運輸途中鋼瓶泄漏又無法處理時,應將載氯瓶車開到無人的偏僻處,使氯氣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②尾氣泄漏的處置
尾氣中主要是由HCL氣體和少量氯氣組成,因此一旦因設備損壞等原因,使得尾氣不能正常吸收處理時,應使用鹼水或清水對泄漏部位進行噴淋,盡可能減少尾氣向空氣中擴散,同時,視風力和風向,可採取強制鼓風以降低事故現場的尾氣濃度。
③因暴雨可能造成的污水外漏事故處置
公司實行清污分流方案,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集中通往污水處理站的集水池,生活污水及雨水等集中通往調節池,經處理後排放。
暴雨時由於雨水量突然加大,無法進入污水處理站的調節池,經處理後排放。此前應關閉通往調節池的通道,讓大量雨水進入雨水收集池直接排放,避免因大量雨水造成原水收集池漫溢而產生污水外泄。
排放的雨水中如有工藝廢水,應及時向環保部門報告,並進行監測,超標排放應向環保部門提出申請。
(7)事故檔案
事故處理完畢後,應將事故發生的原因、處置、對事故責任的分析和處理以及採取的防範措施等情況,及時歸納、整理形成事故檔案存檔備案,並根據需要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7.2.3安全防護和受傷人員現場救護、救治與醫院救治
(1)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不同類型環境事件的特點,配備呼吸道防護、防毒面具、防塵面具、防化服等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規定,確保人身安全。 (2)受災群眾的安全防護 a安全保衛組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特點,告知群眾應採取的安全防護措施,維護現場程序。必要時,實行交通管制,限制人員進入受污染區域,防止群體性治安事件發生。 b根據事發時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群眾疏散的方式,指定有關部門組織群眾安全疏散撤離。 c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設立緊急避難場所。 (4)醫療救護 當污染引起人員中毒時,醫療救治組立即組織醫療救護隊伍迅速趕赴事發地協調指導開展醫療救治工作,為及時搶救中毒人員提供技術支持。
(5)飲用水安全保障 當飲用水源受到污染影響到飲用水供應時,後期保障組迅速組織力量協助當地政府緊急啟用備用水源,加強飲用水水質監控。備用水源不足時,立即組織調水,確保飲用水供應。 (6)食品安全保障 當農產品、初級水產品、禽畜受到污染時,後期保障組立即組織力量協助當地政府加強監測、監控,嚴格控制受污染食品進入流通領域,防止發生誤食受污染食品引起中毒事件;並協助當地政府做好急需食品、物資的供應工作。
7.3應急監測
公司環境監測部門第一時間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進行環境應急監測,掌握第一手監測資料,並配合地方環境監測機構進行應急監測工作。
根據監測結果,綜合分析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污染變化趨勢,並通過專家咨詢和討論的方式,預測並報告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發展情況和污染物的變化情況,作為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決策的依據。7.4應急終止
7.4.1應急終止的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1)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4)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5)採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再次危害,並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於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7.4.2應急終止的程序 (1)現場救援指揮部確認終止時機,或公司責任部門提出、公司環境應急小組報經現場救援指揮部批准; (2)現場救援指揮部向所屬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下達應急終止命令;
(3)應急狀態終止後,應根據有關指示和實際情況,繼續進行環境監測和評價工作。7.5應急終止後的行動 (1)對現場中暴露的工作人員、應急行動人員和受污染設備進行清潔凈化;
(2)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後,公司環境突發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織相關部門認真總結、分析、吸取事故教訓,及時進行整改;
(3)組織各專業組對應急計劃和實施程序的有效性、應急裝備的可行性、應急人員的素質和反應速度等作出評價,並提出對應急預案的修改意見。
(4)向上級部門移交相關事項:事故原因、損失調查與責任認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應急過程評價。8後期處理
8.1善後處理
公司協助政府,按要求做好受災人員的安置工作,組織有關專家科學評估受災范圍,提出補償措施,組織落實消除污染和生態恢復工作。8.2保險 公司建立了突發環境事件社會保險機制,對環境應急工作人員辦理了意外傷害保險。
9應急培訓和演練
9.1培訓
公司加強了環境保護科普宣傳教育工作,加強了環境污染事件預防常識的普及,增強了職工的防範意識和相關心理准備,提高公眾了的防範能力。
公司加強了環境事故專業技術人員日常培訓和事故源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環境應急處置、檢驗、監測等專門人才。
公司定期組織了環境應急實戰演練,提高了防範和處置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強了實戰能力。9.2演練
公司每年舉行一次環境突發事件演習,由安全環保部負責籌劃,負責做好演習人員演練前的培訓工作,備齊應急物資,確保演習取得實效。
10獎懲
公司對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部門和個人,依公司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 對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視情節和危害後果,由其所在部門或上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認真履行環保法律、法規,而引發環境事件的; (2)不按規定製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拒絕承擔突發事件應急准備義務的; (3)不按規定報告、通報突發環境事件真實情況的; (4)拒不執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事件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5)盜竊、貪污、挪用環境事件中應急工作資金、裝備和物資的; (6)阻礙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7)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8)有其他對環境事件應急工作造成危害行為的。
11保障措施
11.1經費及其他保障
公司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需要,由公司《連雲港天辰化工有限公司應急保障預案》納入年度預算,並予以執行。11.2應急物質裝備保障
公司在積極發揮現有檢驗、鑒定、監測力量的基礎上,根據工作需要和職責要求,加強了危險化學品檢驗、鑒定和監測設備建設;增加了應急處置、快速機動監測和自身防護裝備、物資的儲備。各級應急相關部門(車間)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不斷提高應急監測、動態監控的能力,保證在發生環境事件時能有效防範環境污染。
11.3應急隊伍保障
公司組織了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應急處理小組、信息和後勤小組,責任到人、崗位明確,保障了應急處理能力。
11.4通信與信息保障
公司各級應急相關部門建立和完善了環境安全應急指揮通信系統。公司領導和值班人員手機保持24小時開機,確保應急聯絡暢通。
12預案的評審、備案、發布和更新
本預案由公司安全環保部制訂,報公司總經理內審,同時報園區主管部門,經審批合格、備案後發布。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新的情況,安全環保部負責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報公司總經理內審,同時報園區主管部門,經審批合格、備案後發布。
13預案的實施和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由安全環保部送發各部門。
XX化工有限公司
安全環保部
2010.9.20
8. 對污水處理廠突發環境應急預案怎麼評審
城市污水處理廠的緊急預案
1、指導思想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單位、社會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預防重大環保事故發生,並能在事故發生後迅速有效控制處理,根據本廠污水處理工藝特點,本著「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責任」的原則,制定《城市污水處理廠應急預案》。
2、編制說明
該預案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宣布啟動,但發生以下情況,該預案自然啟動:
(1)發現出水水質超標時;
(2)污水水量超過設計標准時 ;
(3)大面積、長時間停電時 ;
3、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職責及分工
4、應急處理原則
4.1.及時控制進入污水處理廠的污染物總量
4.2.加強運行控制,保證運行正常
4.3.加強設備運行維護
5、事故預防措施
5.1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防止因檢查不周或失誤造成事故。
5.2及時合理的調節運行工況,嚴禁超負荷運行。
5.3加強設備管理,認真做好設備,管道,閥門的檢查工作,對存在的安全隱患的設備、管道、閥門及時進行修理或更換。
6、事故應急措施及注意事項
緊急事故的處理流程:
6.1發現後當班人員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匯報,並在事故處理過程中隨時保持與領導小組的聯系。
6.2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應及時向直管公用事業局和當地環保部門匯報,並在事故處理過程中隨時保持與直管公用事業局和當地環保部門的聯系。
6.3當班人員排查造成事故的原因:
6.3.1發現進水超出設計標准
a 水量超過設計標准:立即向領導匯報,減少進水量。
b水質超過設計標准:立即對進水水質,工藝運行參數,出水水質數據進行分析,根據化驗數據對相關工藝流程進行及時調整。
6.3.2突發暴雨
a根據天氣預報,預先對各設備進行檢查,確保完好,組織力量對廠區雨水管線進行疏通,確保暢通。
b各崗位將各個設備間門窗關緊,防止雨水流入,影響設備運行。
c 隨時觀察各個處理水池的水位並向領導匯報。
d 外出巡視,必須兩人一組,注意防滑。
6.3.3水量超過生化系統設計處理能力
及時與領導聯系,並取水樣化驗COD和NH3-N。馬上向上級領導請示,按指示處理。
6.3.4突然停電
a 將現場設備退出運行狀態。
b 如長時間停電超過6小時,則通知上級主管部門及時送電。
c 來電後,按操作規程及時開啟設備,恢復運行。
7、事故後的恢復和重新進入
由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宣布應急狀態結束,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開始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進行事故損失評估,組織力量進行污染區的清消和恢復。
8、預防和預警
8.1環境污染事故源
8.1.1環境污染事故源
廠區平面布置、工藝流程及排污管線(要求標明產污環節、排污口位置);
污水在從進廠到出廠的生產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潛在環境污染事故源基本情況,包括事故源的名稱、數量、位置,可能發生事故的時間和空間特點。
8.1.2預防工作
對城市污水廠在生產過程中可能產生的事故源進行調查,掌握污水廠潛在事故源環境優先污染物的產生、種類及分布情況。針對污染物的特點提出相應的應急措施。
建立優先污染物的快速監測方法,購置優先污染物的快速監測設備, 建立優先污染物的處置技術。
8.1.3預警及措施
按照突發事故嚴重性、緊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圍,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預警進行分級。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和採取措施的效果,預警可以升級、降級或解除。
收集到的有關信息證明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即將發生或者發生的可能性增大時,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執行。
進入預警狀態後,應當採取的措施:
a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b發布預警公告。
c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並進行妥善安置。
d指令各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態,污水廠化驗室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並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e針對突發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f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
8.2應急響應
8.2.1應急響應程序
8.2.2信息報送與處理
a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報告時限和程序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責任部門和責任人以及負有監管責任的部門發現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後,應立即在1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以上直管部門公用事業管理局報告,同時向上一級相關專業主管部門報告,並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緊急情況下,可以越級上報。
b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報告方式與內容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初報從發現事件後立即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後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後立即上報。
初報可用電話直接報告,主要內容包括:環境事故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人員受害情況、事件潛在的危害程度、轉化方式趨向等初步情況。
續報可通過網路或書面報告,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及採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採用書面報告,處理結果報告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後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
8.3指揮和協調
8.3.1指揮和協調機制
根據需要,污水廠成立環境應急指揮部,負責指導、協調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應對工作。
環境應急指揮部根據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情況通知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和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各應急機構接到事故信息通報後,應立即派出有關人員和隊伍趕赴事發現場,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按照各自的預案和處置規程,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環境應急和緊急處置行動。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必須在當地政府和事發單位的協調指揮下堅決、迅速地實施先期處置,果斷控制或切斷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態勢,嚴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發生。
應急狀態時,專家組組織有關專家迅速對事件信息進行分析、評估,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建議,供指揮部領導決策參考。根據事件進展情況和形勢動態,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意見;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危害范圍、發展趨勢作出科學預測,為環境應急領導機構的決策和指揮提供科學依據;參與污染程度、危害范圍、事件等級的判定,對污染區域的隔離與解禁、人員撤離與返回等重大防護措施的決策提供技術依據;指導各應急分隊進行應急處理與處置;指導環境應急工作的評價,進行事件的中長期環境影響評估。
發生環境事故的有關部門要及時、主動向環境應急指揮部提供應急救援有關的基礎資料
8.3.2指揮協調主要內容
環境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包括:
a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要求;
b派出有關專家和人員參與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應急指揮工作;
c協調各級、各專業應急力量實施應急支援行動;
d協調受威脅的周邊地區危險源的監控工作;
e協調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
f根據現場監測結果,確定被轉移、疏散群眾返回時間;
g及時向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應急行動的進展情況。
8.4應急監測
污水廠化驗室第一時間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進行環境應急監測,掌握第一手監測資料,並配合地方環境監測機構進行應急監測工作。
根據監測結果,綜合分析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污染變化趨勢,並通過專家咨詢和討論的方式,預測並報告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發展情況和污染物的變化情況,作為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決策的依據。
8.5信息發布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後,要及時發布准確、權威的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8.6安全防護
8.6.1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環境事故的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程序。
8.6.2受災群眾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a根據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性質、特點,告知群眾應採取的安全防護措施;
b根據事發時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群眾疏散的方式,指定有關部門組織群眾安全疏散撤離;
c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設立緊急避難場所。
8.7應急終止
8.7.1應急終止的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a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b污染源的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c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d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e採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再次危害,並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於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8.7.2應急終止的程序
a現場救援指揮部確認終止時機,或事件責任單位提出,經現場救援指揮部批准;
b現場救援指揮部向所屬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下達應急終止命令;
c應急狀態終止後,應根據有關指示和實際情況,繼續進行環境監測和評價工作。
8.7.3應急終止後的行動
a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後,應組織相關部門認真總結、分析、吸取事故教訓,及時進行整改;
b組織各專業組對應急計劃和實施程序的有效性、應急裝備的可行性、應急人員的素質和反應速度等作出評價,並提出對應急預案的修改意見。
c參加應急行動的部門負責組織、指導環境應急隊伍維護、保養應急儀器設備,使之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9、應急保障
9.1資金保障
9.2 裝備保障
9.3 通信保障
污水廠要建立和完善環境安全應急指揮系統、環境應急處置系統和環境安全科學預警系統。配備必要的有線、無線通信器材,確保本預案啟動時各應急部門之間的聯絡暢通。
9.4人力資源保障
污水廠要建立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培訓一支常備不懈,熟悉環境應急知識,充分掌握各類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處置措施的預備應急力量;保證在突發事故發生後,能迅速參與並完成搶救、排險、消毒、監測等現場處置工作。
9.5技術保障
建立環境安全預警系統,組建專家組,確保在啟動預警前、事件發生後相關環境專家能迅速到位,為指揮決策提供服務。
9.6宣傳、培訓與演練
9.6.1應加強環境保護科普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環境污染事件預防常識,增強職工的防範意識和相關心理准備,提高公眾的防範能力。
9.6.2加強環境事故專業技術人員日常培訓和事故源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環境應急處置、檢驗、監測等專門人才。
9.6.3定期組織環境應急實戰演練,提高防範和處置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9.7應急能力評價
為保障環境應急體系始終處於良好的戰備狀態,並實現持續改進,對各級環境應急機構的設置情況、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與執行情況、隊伍的建設和人員培訓與考核情況、應急裝備和經費管理與使用情況等,在環境應急能力評價體系中實行自上而下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機制。
10、後期處置
組織實施環境恢復計劃
11、附則
11.1名詞術語定義
11.1.1環境事故:是指由於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群眾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對全國或者某一地區的經濟社會穩定、政治安定構成重大威脅和損害,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環境事故。
11.1.2環境應急:針對可能或已發生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需要立即採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以避免事件發生或減輕事件後果的狀態,也稱為緊急狀態;同時也泛指立即採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
11.1.3泄漏處理:泄漏處理是指對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放射性物質、有毒氣體等污染源因事件發生泄漏時的所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泄漏處理要及時、得當,避免重大事件的發生。泄漏處理一般分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處置兩部分。
11.1.4應急監測:環境應急情況下,為發現和查明環境污染情況和污染范圍而進行的環境監測。包括定點監測和動態監測。
11.1.5應急演習:為檢驗應急計劃的有效性、應急准備的完善性、應急響應能力的適應性和應急人員的協同性而進行的一種模擬應急響應的實踐活動,根據所涉及的內容和范圍的不同,可分為單項演習(演練)、綜合演習和指揮中心、現場應急組織聯合進行的聯合演習。
11.2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新的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預案。
11.3地方溝通與協作
建立與地方環境應急機構的聯系,組織參與地方救援活動,開展與相關的交流與合作。
11.4獎勵與責任追究
11.4.1獎勵
在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1.4.2責任追究
在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工作中,按照有關法律和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後果,追究相應的責任。
希望能夠幫助你,污水凈化團隊竭誠為你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