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污水處理費怎麼算
據《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第十條
除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情形外,污水處理費按繳納義務人的用水量計征。用水量按下列方式核定:
(一)使用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其用水量以水表顯示的量值為准。
(二)使用自備水源的單位和個人已安裝計量設備的,其用水量以計量設備顯示的量值為准;未安裝計量設備或者計量設備不能正常使用的,其用水量按取水設施額定流量每日運轉24小時計算。
《關於制定和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
發改價格〔2015〕119號
2016年底前,設市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標准原則上每噸應調整至居民不低於0.95元,非居民不低於1.4元;縣城、重點建制鎮原則上每噸應調整至居民不低於0.85元,非居民不低於1.2元。已經達到最低收費標准但尚未補償成本並合理盈利的,應當結合污染防治形勢等進一步提高污水處理收費標准。
⑵ 我市污水處理費收費標准如何規定的
污水處理費是按照補償排污管網和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維護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專原則核定。污水處理費的所征屬稅種是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項目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污水處理費收費者和繳費者是合同關系,或委託關系。
一般情況下,污水處理費包含在水費裡面。水費包括基本水費、城市附加費、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南水北調基金、水廠建設費、省專項費。 (根據省市收費不同,構成不同)
⑶ 西安市自來水水費內已含排污費,為什麼還要向企業另外加收排污費。我給+100分!!回答好了再繼續追加!!
今天起,國務院頒布的《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正式實施,這標志著我國已有10年歷史的排污收費制度將出現新的變化。負責西安市排污費徵收和管理的西安市環境監理處處長姜萬河接受記者采訪時,就該條例的有關條款作了詳細解讀。
據介紹,新頒布的《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的變化主要在四個方面:一是將排污收費由原來的超標收費改為排污即收費,或排污即收費和超標收費並行;二是明確排污費必須納入財政預算,列入環保專項資金進行管理;三是明確排污費必須用於重點污染源防治、區域性污染防治、污染防治新技術新工藝的開發示範和應用以及國務院規定的污染防治項目的撥款補助或貸款貼息;四是加大對排污費徵收使用中各種非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提高罰款額度。
記者(以下簡稱記):排污費徵收的對象都有哪些?
姜萬河(以下簡稱姜):新《條例》規定,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都應是繳納排污費的對象。就是說,除居民、個人外,任何排污者都應繳納排污費。
記:排污者排污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姜:排污者一般每年年初須到西安市環境監理處填報《排放污染物申請登記報表》,申報數據以上年度正常生產狀況條件下排放污染種類、數量和濃度,作為本年度數據的基礎。排污量發生重大變化也應及時申報。新建、擴建、改建項目,應當在項目試生產前3個月內辦理排污申報手續;建築工地必須在開工15日前辦理排污申報手續;以前未進行排污申報手續的單位,即時按通知要求申報。
記:排污申報的污染物主要指什麼?
姜:排污申報的污染物主要是廢水、廢氣、雜訊、固體廢棄物等排放情況及污染處理設施運轉情況。其中,廢水主要申報其排放量(自來水、自備井用量)、主要污染物濃度;廢氣主要申報耗煤量、煤質的情況,生產工藝廢氣排放量及主要污染物濃度;雜訊污染主要申報雜訊源的位置、排放強度及時間;固體廢棄物申報種類、數量,堆放有無防滲漏、防擴散環保措施及處置情況。比如說,某單位產生的生活污水、生產或者生活用鍋爐產生的煤煙、施工工地的雜訊等,都必須提出申報,要繳納排污費。
記:條例規定的收費內容有哪些?
姜:對向水體或大氣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計征污水排污費或廢氣排污費;超過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還應加一倍徵收超標准排污費。對沒有按環境保護標准貯存、處置工業固體廢物的,按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計征固體廢物排污費。不按規定處置危險廢物的,按照危險廢物的種類數量計征危險物排污費。對環境雜訊按照雜訊的超標分貝數計征雜訊超標准排污費。
記:排污量是如何核定的?姜:條例中國家環保總局規定的監測方法監測所得的監督監測數據、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儀監測數據、物料衡算方法計算所得衡算數據將作為核定依據。環境監察機構可以實際情況,對餐飲、娛樂、服務等第三產業的小型排污者,採用抽樣測算的辦法核算排污量。
記:排污費計征的依據是什麼?
姜:新的計征辦法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分別計算,取污染當量數最高的三項之和作為污水排污費或廢氣排污費的收費依據。即「排多少污,收多少費」,或者說「只要排污,就得繳費」。
記:各種污染物的徵收標準是多少?
姜:污水排污費每一污染當量徵收標准為0.7元。廢氣排污費每一污染當量為0.6元,其中二氧化硫排污費第一年每一污染當量徵收標准為0.2元,第二年為0.4元,第三年為0.6元。每噸固體廢物的徵收標准按其種類分5—30元不等徵收。危險物排污費徵收標准為每次每噸1000元。雜訊超標排污費標准每月最高可徵收11200元。
記:收取的排污費用來干什麼?
姜:排污費必須納入財政預算,主要用於重點污染源、區域性污染防治、污染防治新技術、新工藝的開發、示範和應用及規定其它污染防治項目的撥款補助或貸款貼息。排污費不再作為繳費單位的治理返還資金,充分體現了「誰污染誰負擔」的原則。
記:哪些情況可以不交排污費?姜: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污水、繳納污水處理費用的,不再繳納排污費。排污者建成工業固體廢物貯存或者處置設施、場所並符合環境保護標准,或者其原有工業固體廢物貯存或者處置設施、場所經改造符合環境保護標準的,自建成或者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繳納排污費。
記:哪些情況可以減免排污費?
姜:排污者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可申請減免排污費。因經濟困難經批准可緩繳排污費,但最長不超過3個月。除此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其它理由減免應繳排污費。
減、免、緩繳排污費由環保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價格主管部門予以公告並註明相關主要原因。
記:違反條例規定將會受到什麼懲罰?
姜:排污者拒報、謊報排污情況的行為,依照有關法規將受到10000元以下的處罰,並限期補報。
對未規定繳納排污費的,除每天加征千分之二滯納金外,而且可處以應繳費額1—3倍的罰款,直至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不按批准用途使用環保專項資金的,除處以1—3倍罰款外,10年內不得申請使用環保專項資金。
同時,對以欺騙手段騙取減、免、緩繳排污費的,環保部門除責令限期補繳排污費外,並處所騙取批准減、免、緩排污費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⑷ 請問污水處理費是什麼費用
污水處理費是由污染製造方交納想費用,根據《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第三條 污水處理費是按照"污染者付費"原則,由排水單位和個人繳納並專項用於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的資金。
第四條 污水處理費屬於政府非稅收入,全額上繳地方國庫,納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實行專款專用。
第五條 鼓勵各地區採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共同參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合理分擔風險,實現權益融合,加強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質量和運營效率。
第六條 污水處理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應當接受財政、價格、審計部門和上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⑸ 請問全國各大城市污水處理費價格好多
每個城市都不一樣,有的0.7元/噸,有的1.5元/噸,價格相差很大,而且污水處理運營大多採取的是BOT的運營模式,目前一線城市大都在1.2元/噸左右。
⑹ 污水處理費怎麼收 需要算大賬
污水處理費一般是在水費中一同收取。
污水處理費收取之後也不是自來水所享有,而專是交往市政管理屬部門。
用於對城鎮的污水排放管道(下水道)的改造和維護。 所以 居民附近有下水道堵了 都是給市政部門打電話 而不是給自來水打電話。但是這個費用是自來水代收的。
(6)西安市城鎮污水處理費擴展閱讀:
《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稅[2014]151號)第十三條
使用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其污水處理費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委託公共供水企業在收取水費時一並代征,並在發票中單獨列明污水處理費的繳款數額。
公共供水企業代征的污水處理費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征繳入庫。
污水處理費由排水主管部門負責徵收。市和區縣按照污水處理費徵收級次,實行分級管理。
⑺ 居民用水4.9元一噸,含污水處理費了嗎
包含污水處理費。水費的構成:用水基本水費 、城市附加費 、水資源費 、污水處理費 、南水北調基金、水廠回建設費、答省專項費等。(根據省市收費不同,構成不同)水資源費和附加費是行政事業性收費
為代收項目,用於供水設施建設;污水處理費是國家規定徵收的費用,主要用於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南水北調基金是國家建設南水北調工程的需要。水費分為: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業用水、工業生產用水、經營服務用水、特殊行業用水五大類。
⑻ 居民污水處理費怎麼算
每立米水費為x元,污水處理為0.125x元.
20*(1+0.125)x=72
x=3.2
所以水費第立米為3.2元,污水處理費第立米為0.4元.
⑼ 居民用水要交污水處理費嗎
要,國家對居民用水徵收污水處理費。
污水處理費是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按照規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處理的有償服務而收取的費用,以保證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的正常運行。
污水處理費是按照補償排污管網和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維護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原則核定。污水處理費的所征稅種是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項目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污水處理費收費者和繳費者是合同關系,或委託關系。
(9)西安市城鎮污水處理費擴展閱讀:
法律依據:
根據《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規定:
第十條 除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情形外,污水處理費按繳納義務人的用水量計征。用水量按下列方式核定:
(一)使用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其用水量以水表顯示的量值為准。
(二)使用自備水源的單位和個人已安裝計量設備的,其用水量以計量設備顯示的量值為准;未安裝計量設備或者計量設備不能正常使用的,其用水量按取水設施額定流量每日運轉24小時計算。
第十一條 因大量蒸發、蒸騰造成排水量明顯低於用水量,且排水口已安裝自動在線監測設施等計量設備的,經縣級以上地方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以下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認定並公示後,按繳納義務人實際排水量計征污水處理費。對產品以水為主要原料的企業,仍按其用水量計征污水處理費。
建設施工臨時排水、基坑疏干排水已安裝排水計量設備的,按計量設備顯示的量值計征污水處理費;未安裝排水計量設備或者計量設備不能正常使用的,按施工規模定額徵收污水處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