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污水知識 > 畜牧業污水排放標准總量超過了

畜牧業污水排放標准總量超過了

發布時間:2022-01-20 16:31:45

❶ 畜禽養殖業排放標准與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哪個跟嚴格

畜禽養殖業排放標准與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相比,前者嚴格。
專業性專的排放標准正在逐步替代屬綜合性的。很多時候,專業性的要求更嚴格。
畜禽養殖業排放標准制定在後。它制定的時候已經考慮到本行業的特殊情況,用綜合排放標准來要求的話,這個行業沒辦法做下去了。
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596-2001) 適用於集約化、規模化的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區,不適用於畜禽散養戶。根據養殖規模,分階段逐步控制,鼓勵種養結合和生態養殖,逐步實現全國養殖業的合理布局。根據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的特點,本標准規定的污染物控制項目包括生化指標、衛生學指標和感觀指標等。為推動畜禽養殖業污染物的減量化、無害化和資源化,本標准規定了廢水、惡臭排放標准和廢渣無害化環境標准。本標准按集約化畜禽養殖業的不同規模分別規定了水污染物、惡臭氣體的最高允許日均排放濃度、最高允許排水量,畜禽養殖業廢渣無害化環境標准。

❷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不達標會被怎樣處罰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不達標應該得到的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回防治法》:

第七十四條答違反本法規定,排放水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准,或者超過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按照許可權責令限期治理,處應繳納排污費數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限期治理期間,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制生產、限制排放或者停產整治。限期治理的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關閉。

(2)畜牧業污水排放標准總量超過了擴展閱讀:

第十二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制定國家水環境質量標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國家水環境質量標准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制定地方標准,並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水體的使用功能以及有關地區的經濟、技術條件,確定該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的省界水體適用的水環境質量標准,報國務院批准後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網路

❸ 企業污水排放濃度超標會怎麼辦

排放超標的話,如果當地環保局得知了,將會對企業進行處罰,並限期整改,如果逾期不整改,將會採取下一步行動,當然我說的是正當程序

❹ 養殖污水的排放標準是多少

1.行業標準是《畜禽養抄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596-2001
2.如果排水點用於農業灌溉,應該遵守農田用水標准,即《農田灌溉水質標准》GB5084-2005,這個標准更嚴格一些
3.如果要排入地表水系,就得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 》 GB3838-2002 的標准,分五類
4.如果有處於飲用水源地附近,可能要執行《城鎮污水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的一級A標准

❺ 養殖廢水怎樣處理能排放達標

體化養殖污水處理設備採用生化法處理工藝,處理效率高,有效的去除了養殖內污水中的各種有機物,使出水達容到《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該設備使得養殖場污水處理能夠達標排放,是環保局認可的達標設備。
二、養殖污水處理工藝介紹:
養殖污水處理設備常用的主體工藝「水解酸化池+一級接觸氧化池+缺氧池+二級接觸氧化池」。
水解酸化池:利用厭氧菌的代謝作用,將有機物分解為小分子有機物,同時降低後續處理構築物的負荷。
一級接觸氧化池:利用好氧微生物的代謝作用,把廢水中的有機污染物分解為二氧化碳、水等低能位的污泥物穩定下來,同時利用硝化菌的代謝作用,把氨氮轉化為硝酸鹽。
缺氧池:利用反硝化菌的代謝作用,將硝酸鹽轉化為氮氣穩定下來,進而除去廢水中的氨氮。
二級生物接觸氧化池:進一步除去廢水中的有機物。

❻ 農村排放養殖污水怎麼處罰

對於處罰條例是國家有規定的,規定查到不容易,而且具體落實到地方以後的標準是回多少也是答不確定的,因為是根據你的污染程度來決定的,所以,想知道具體的處罰標准,那就是當地的環保局去執行的。建議你和環保局溝通一下。

❼ 達到畜禽養殖排放標準的污水 可以直排嗎

國家對污染物的排放要求有濃度要求和總量控制要求兩種,污水排放達到國家規定的濃度,其中的COD和氨氮也要同時達到總量控制的要求,總量數由當地環保局核定。兩種都沒有超過國家標準的就可以排放。

❽ 工業污水處理後的污水要達到四類水的要求,那麼按國家排放標准要達到幾級排放標准一級二級三級

企業污水處理要達到行業或者綜合排放標準的一級或者二級(IV、V類功能區)排放標准;有地方標准時,執行地方制訂的更嚴格的排放標准。

但是這只是對廢水排放的最低要求,並不是說達到標准就可以排放。排放的廢水,除了達到排放標准之外,還必須滿足:區域污染物總量控制要求,以及保證水體環境功能的要求。當受納水體水質不能達到水體功能區要求的水質時,根據第二個要求,就出現了「工業污水處理後的污水要達到四類水的要求」的特殊要求。

(8)畜牧業污水排放標准總量超過了擴展閱讀

污水排放標准分級:

1,排入GB3838Ⅲ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

2,排入GB 3838中Ⅳ、Ⅴ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

3,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4,排入未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必須根據排水系統出水受納水域的功能要求。

5, GB3838中Ⅰ、Ⅱ類水域和Ⅲ類水域中劃定的保護區,GB3097中一類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現有排污口應按水體功能要求,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以保證受納水體水質符合規定用途的水質標准。

❾ 規模以下養殖場違法排污怎麼查處

當前未達到規模化標準的中小養殖經營戶不配套建設或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養殖污水糞便直排外部環境等現象仍然存在。
實踐中,對規模以下養殖經營戶的具體監管責任在屬地政府,目前沒有明確法律法規限定其生產經營行為,環保部門基本不直接辦理這類案件,多轉由鄉鎮街道通過說服教育或其他方式解決,難以取得良好效果。
那麼,規模以下養殖經營戶違法排污案件應該怎麼查處?如何認定規模化?如何作出行政處罰?
山東省日照市環保部門查處了一起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利用滲坑逃避監管排放污染物的案件,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 基本案情
2016年7月22日,日照市環保局東港環境監察大隊對某肉鴨養殖經營戶檢查時發現,該養殖戶雖採用生物墊料發酵床,但因管理不善,致使墊料變質、菌種死亡,已無法起到分解養殖糞便的作用。大量養殖污水、糞便未經處理,通過溝渠匯集至東南角的簡易土坑中。土坑既未採取硬化、防滲處理,也未建設遮雨棚等配套設施,由南側暗渠連通至下遊河流。現場檢查時雖未在排放中,但暗渠中有明顯污水流淌痕跡。
經取樣監測,該土坑中廢水COD為3.46×103mg/L,氨氮為968mg/L,均超過《山東省半島流域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DB37/676-2007)中規定的COD≤50 mg/L,氨氮≤5 mg/L的標准。
依據《環境保護法》第四十二條第四款、《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日照市環保局對該養殖場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養殖廢棄物通過滲坑直接外排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並責令該養殖場立即停止排污,消除環境污染。
2016年8月19日,日照市環保局依據《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第五條規定,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日照市公安局東港分局對該養殖場負責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處理決定。
■ 相關法律問題
一、怎樣認定規模化?
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643號)是現行針對畜禽養殖污染治理的專項法律法規,其中第四十三條明確規定:「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的具體規模標准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
按照《山東省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中關於畜禽養殖場適用規模的界定,肉鴨養殖規模標准為1.5萬只(按存欄數計),而涉案養殖場存欄僅6500隻左右,未達到規模化標准。
二、如何作出行政處罰?
《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適用於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的養殖污染防治。」表明該法適用范圍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條:「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應當保證其畜禽糞便、廢水的綜合利用或者無害化處理設施正常運轉,保證污水達標排放,防止污染水環境。」表明該條款適用范圍亦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
同時,《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六條第八款規定:「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或者溶洞排放、傾倒含有有毒污染物的廢水、含病原體的污水或者其他廢棄物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採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處以罰款。」該條款所指「含病原體的污水或其他廢棄物」現階段缺乏明確法律界定,難以直接用於畜禽養殖污染案件中。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未對農業、畜禽養殖業固體廢物處置做出明確規定。
綜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現階段對規模以下畜禽養殖經營戶污染環境無法依法做出罰款等行政處罰。
三、如何移送公安機關?
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農業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印發的《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本辦法適用於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辦理尚不構成犯罪,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後,仍需要移送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的案件。」
因此,對違法行為已做出處罰決定,是向公安機關移送的前置條件。在本案中,日照市環保局做出的「責令停止排污」行政命令,不屬於《行政處罰法》規定的處罰類型。
但是根據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編寫的《<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理解與適用》釋義,「在實踐中,對違法行為做出的處理雖不屬於《行政處罰法》規定的處罰類型,但只要有專門的文書,並加蓋縣級以上部門公章的,應視為已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針對該養殖經營戶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養殖廢棄物通過滲坑直接外排的違法事實,可以將「責令停止排污」視為行政處罰措施,並依據《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第三款移送公安機關。
■ 案件啟示
根據山東省委、省政府2016年6月制定下發的《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職責(試行)》,農村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已明確屬於鄉鎮街道政府工作職責。
實踐中,各地多通過劃定養殖區、統一污染治理設施標准、限期完成建設等措施開展綜合整治。由於鄉鎮街道所屬基層環保機構資源能力不足,且規模以下養殖經營戶生產經營行為目前無明確法律法規限定,單靠行政管理難以取得良好效果。
以本案為例,涉案養殖經營戶養殖區位於飲用水水源地會水區上游,長期存在養殖廢水糞便直排行為,屬地鄉鎮社區採取多種方式督促其改正違法行為,均未起到明顯效果,在當地畜禽養殖污染綜合整治過程中起到負面作用。
養殖經營戶涉嫌「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通過暗管排放」和「通過滲坑排放」3種違法行為,綜合考慮速辦速結和便於取證等因素,執法部門選擇了「通過滲坑排放」這一違法事實進行處理。
通過查處該案,有力震懾了周邊養殖經營戶的偷排直排行為,加快了養殖污染綜合整治步伐,進一步推動農村環境質量改善,保障下游水源地環境安全。
《環境保護法》賦予環保部門按日計罰、移送拘留、查封扣押等手段,環境監察執法人員要活學活用、吃准吃透、靈活掌握,以解決問題為工作導向,以群眾訴求為工作重點,在維護環境安全、改善環境質量的大背景下,勇於攻堅克難、善於研究方法。
環保部門、公安機關應該不斷完善聯勤聯動機制,包括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健全信息共享機制、規范移送流程、建立會商制度等,做到執法工作無縫銜接、充分發揮職能優勢、合力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同時,也應清楚地認識到,畜禽養殖污染治理主體責任在鄉鎮街道,健全基層環保機構、提高基層監管能力是解決問題的根本途徑。

閱讀全文

與畜牧業污水排放標准總量超過了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飲水機存水槽是什麼樣子的 瀏覽:531
鉚釘電鍍污水直接排放有哪些影響 瀏覽:801
日本5萬噸純凈水是做什麼用的 瀏覽:852
日本電影朝露 瀏覽:113
jeans泰國先生 瀏覽:110
我的可愛女友糖糖txt 瀏覽:832
林雨欣有聲電台 瀏覽:932
反滲透水過濾器 瀏覽:155
污水提升器15mh3 瀏覽:899
電磁防垢除垢 瀏覽:534
臨桂區污水處理廠搬遷 瀏覽:660
反滲透膜在線清洗視頻 瀏覽:920
完美凈化器過濾網怎麼卸 瀏覽:478
污水支管什麼材質 瀏覽:841
污水處理工程常有的流量計有哪些 瀏覽:408
羽賀空美作品集 瀏覽:680
les百合微電影《彼時曾相伴》 瀏覽:28
衛生間污水管施工方案 瀏覽:19
青島小區凈水器有廢水嗎 瀏覽:7
sartorius超濾管使用 瀏覽: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