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處理廠的污水處理費不是免稅,是即征即退70%,這個在財稅2015 78號文有明確規定。只有政府委託的自來水公司(或者自來水廠)收取污水處理費的環節才免稅。
❷ 污水處理企業應繳什麼稅,國家有哪些稅收優惠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源綜合利用及其他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56號)規定,對污水處理勞務免徵增值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享受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優惠政策的納稅人執行污染物排放標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23號)規定,污水處理,指將污水(包括城鎮污水和工業廢水)處理後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或達到相應的國家或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的直接排放限值的業務。
財稅〔2013〕23號文件同時規定,納稅人在辦理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增值稅退稅、免稅事宜時,應同時提交污染物排放地環境保護部門確定的該納稅人應予執行的污染物排放標准,以及污染物排放地環境保護部門在此前6個月以內出具的該納稅人的污染物排放符合上述標準的證明材料。已開展環保核查的行業,應以環境保護部門發布的符合環保法律法規要求的企業名單公告作為證明材料。可見,污水處理只有在達標後,才能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
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污水處理企業可享受三方面所得稅優惠:一是減免稅優惠,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享受「三免三減半」。二是減計收入優惠,企業以《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資源作為主要原材料,生產國家非限制和禁止並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的產品取得的收入,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三是稅額抵免優惠,企業購置並實際使用《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節能節水等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需要注意的是,《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等相關工作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10號)公開的審批事項中,包括企業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享受所得稅優惠的備案核准以及企業購置用於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的專用設備的投資額享受所得稅優惠的備案核准。因此,上述投資人新建污水處理企業應事先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才可享受企業所得稅方面的優惠。
❸ 污水處理廠有些什麼樣的稅收優惠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源綜合利用及其他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號)規定,對污水處理勞務免徵增值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享受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優惠政策的納稅人執行污染物排放標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23號)規定,污水處理,指將污水(包括城鎮污水和工業廢水)處理後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或達到相應的國家或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的直接排放限值的業務。
財稅〔2013〕23號文件同時規定,納稅人在辦理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增值稅退稅、免稅事宜時,應同時提交污染物排放地環境保護部門確定的該納稅人應予執行的污染物排放標准,以及污染物排放地環境保護部門在此前6個月以內出具的該納稅人的污染物排放符合上述標準的證明材料。已開展環保核查的行業,應以環境保護部門發布的符合環保法律法規要求的企業名單公告作為證明材料。可見,污水處理只有在達標後,才能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
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污水處理企業可享受三方面所得稅優惠:一是減免稅優惠,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享受「三免三減半」。二是減計收入優惠,企業以《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資源作為主要原材料,生產國家非限制和禁止並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的產品取得的收入,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三是稅額抵免優惠,企業購置並實際使用《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節能節水等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需要注意的是,《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等相關工作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10號)公開的審批事項中,包括企業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享受所得稅優惠的備案核准以及企業購置用於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的專用設備的投資額享受所得稅優惠的備案核准。因此,上述投資人新建污水處理企業應事先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才可享受企業所得稅方面的優惠。
❹ 污水處理費如何征稅
《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稅[2014]151號)第十三條
使用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其污水內處理費由城鎮容排水主管部門委託公共供水企業在收取水費時一並代征,並在發票中單獨列明污水處理費的繳款數額。
公共供水企業代征的污水處理費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征繳入庫。
污水處理費由排水主管部門負責徵收。市和區縣按照污水處理費徵收級次,實行分級管理。
使用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其污水處理費由市和區縣排水主管部門委託公共供水企業在收取水費時一並代征,並使用市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票據作為收費憑證。公共供水企業代征的污水處理費應直接繳入同級國庫。
拓展資料:
2014年12月31日,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以財稅〔2014〕151號印發《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該《辦法》分總則、徵收繳庫、使用管理、法律責任、附則5章38條,由財政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解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關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准。
參考資料:網路-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
❺ 污水處理稅率
29日,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首次審議的《環境保護稅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草案擬將現行的「排污費」改為「環保稅」,施行多排多付稅,少排少付稅。將現行排污費收費標准作為環境保護稅的稅額下限,規定應稅污染物包括「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雜訊」。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於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准50%的,減半徵收環境保護稅。其中,大氣染物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2元,水污染物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4元。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8月29日至9月3日在北京舉行。
29日,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首次審議的《環境保護稅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草案是在十八屆三中全會和修改後的立法法對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提出明確要求和作出明確規定之後,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第一部稅收法律草案。
草案明確提出為鼓勵企業通過採用先進技術減少污染物排放,草案擬將現行的「排污費」改為「環保稅」,將現行排污費收費標准作為環境保護稅的稅額下限,規定應稅污染物包括「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雜訊」。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於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准50%的,減半徵收環境保護稅。其中,大氣染物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2元, 水污染物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4元。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草案說明時表示,2003年至2015年,全國累計徵收排污費2115.99億元。排污費制度對於防止環境污染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與稅收制度相比,排污費制度存在執法剛性不足、地方政府和部門干預等問題,因此有必要進行環境保護費改稅。
進行環境保護稅立法的原則按照「稅負平移」的原則進行環境保護費改稅,草案根據現行排污費項目設置稅目,將排污費的繳納人作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將應稅污染物排放量作為計稅依據,將現行排污費收費標准作為環境保護稅的稅額下限。
草案與環境保護法相銜接,將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確定為在中國人民共和國領域以及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
與現行排污費制度的徵收對象相銜接,將征稅對象確定為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雜訊等四類,具體稅目、稅額依照所附《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執行。
關於稅額標准,考慮到目前部分省、直轄市上調了排污費收費標准,授權省級人民政府以稅目稅額表規定的稅額標准為基礎向上浮動,報同級人大常委會決定,並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備案。
「落實稅收法定」原則邁出重要一步
三年前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去年修改後的立法法,也對稅收法定作出了規定。去年3月,《貫徹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實施意見》審議通過,劃出了「落實稅收法定」的「路線圖」。
環境保護稅法草案是在上述「落實稅法法定」原則背景下,第一部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稅法草案,這意味著「落實稅收法定」原則邁出了重要一步。
此前,如何「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備受關注。改革開放初期,由於建立現代稅制的經驗和條件都不成熟,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於1984年和1985年兩次授權國務院立法,把稅收立法權授予了國務院。現行的18種稅中,只有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和車船稅等3種稅是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法律開征的,其他15種稅都是國務院制定暫行條例開征的,其收入占稅收總收入的70%。
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落實稅收法定進程加快,去年新立法法審議通過後,全國人大明確表示,在2020年之前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除了環境保護稅法,房地產稅法、船舶噸稅法、煙葉稅法和稅收徵收管理法等法律,都已作為預備項目,列入了今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計劃,有關部門正在著手調研起草。
「多排多付稅,少排少付稅」
環境保護稅法從動議到此番草案出台,已醞釀了近10年。2006年,全國政協委員鄭健齡提交提案,建議各地對排污企業徵收的排污費統一改為環保稅。次年,政府首次明確將進行環保稅立法。去年6月10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布了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環保部聯合起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徵求意見稿)》,向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在環境保護稅法醞釀過程中,徵收對象、稅種設置、稅率設定等備受關注。此前,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在全國兩會記者會上表示,制定環境保護稅法的核心目的不是為了增加稅,而是為了更好地建立一個機制,鼓勵企業少排污染物,多排多付稅,少排少付稅。
機動車排放擬免稅
草案規定了5項免稅情形,其中包括「對機動車、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動污染源排放的應稅污染物免稅。」
——為支持農業發展,對農業生產排放的應稅污染物免稅,但對農村環境威脅較大的規模化養殖不包含其中;
——在結構性減稅的大環境下,因現行稅制中已有車船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等發揮出加強環境保護的調節作用,為避免進一步增加使用成本,草案提出對機動車、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動污染源排放的應稅污染物免稅;
——對依法設立的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向環境達標排放的應稅污染物免稅,但對工業污水集中處理場所不予免稅;
——為鼓勵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減少污染物排放,對納稅人符合國家或地方標准綜合利用的固體廢物免稅;
——國務院批准免稅的其他情形。
樓繼偉解釋說,考慮到現行稅制中已有車船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等稅種,對機動車的生產和使用進行調節,其中車船稅和消費稅按排量征稅,在當前推進結構性減稅的大環境下,不宜再進一步增加使用成本。
此前,對於二氧化碳是否應該納入到環保稅的征稅范圍,業內存在爭議。樓繼偉明確表示,「各方面爭議比較大的對二氧化碳徵收環境保護稅問題,暫不納入到徵收范圍」。
草案將現行排污費收費標准作為環境保護稅的稅額下限,不過賦予地方制定浮動稅率的許可權。樓繼偉稱,「考慮到各地差異較大,允許地方以《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規定的稅額標准為基礎,上浮應稅污染物的適用稅額。」
❻ 環保稅來了,稅額標准高於排污費 哪些情形能免稅
五項情形免稅
該草案另附《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以現行排污費收費標准作為稅額下限,規定:大氣污染物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2元,水污染物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4元,固體廢物按不同種類,稅額為每噸5-1000元,雜訊按超標分貝數,稅額為每月350-11200元。
樓繼偉表示,由於考慮到各地情況差異較大,地方可以該表中的稅額標准為基礎,上浮稅額,決定上浮的,報同級人大常委會決定,並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備案。
同時,草案明確提出為鼓勵企業通過採用先進技術減少污染物排放,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於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准50%的,減半徵收環境保護稅。
草案還規定了五項免稅情形,包括:農業生產(除規模化養殖)排放污染物;機動車、船舶和航空器等排放污染物;向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的污染物;符合標准綜合利用的固體廢物排放物;其他情形。
❼ 污水處理企業能夠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企業所得稅、增值稅。
污水處理企業能夠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
第八十八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所稱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包括公共污水處理、公共垃圾處理、沼氣綜合開發利用、節能減排技術改造、海水淡化等。
項目的具體條件和范圍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施行。企業從事前款規定的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污水處理企業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的通知(財稅〔2015〕78號)相關規定執行。
《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規定,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包括公共污水處理項目等,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享受優惠條件:污水處理必須是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准,污水處理項目需單獨核算,如果一個企業同時經營多個項目或多種業務的單位,需要不同批次在空間上相互獨立、每一批次自身具備取得收入的功能、以每一批次為單位進行會計核算,
單獨計算所得,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銷售費用等期間費用需在各項目或各業務間按收入、職工人數、工資總額等比例合理進行分攤。
(7)污水費免稅標准擴展閱讀:
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經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所得稅;新辦的高新技術企業自投產年度起,免徵所得稅2年。
2、對農村的為農業生產的產前、產中、產後服務的行業,即鄉村的農技推廣站、植保站、水管站、林業站、畜牧獸醫站、水產站。生機站、氣象站,以及農民專業技術協會、專業合作社,
對其提供的技術服務或勞務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城鎮其他各類事業單位開展的技術服務或勞務所取得的收入暫免徵收所得稅;對科研單位和大專院校服務於各業的技術成果轉讓、技術培訓、技術咨詢。
技術服務、技術承包所取得的技術性服務收入暫免徵收所得稅;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咨詢業(包括科技、法律、會計、審計、稅務等咨詢業)、信息業、技術服務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自開業之日起,免徵所得稅2年;
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交通運輸業、郵電通訊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自開業之日起,第一年免徵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徵收所得稅;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公用事業、商業、物資業、對外貿易業、旅遊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教育文化事業。
衛生事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自開業之日起,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減征或免徵所得稅二年。
3、企業在原設計規定的產品以外,綜合利用該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在《資源綜合利用目錄》內的資源作主要原料生產的產品的所得,以及企業利用該企業外的大宗煤矸石、爐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產建材產品的所得,自生產經營之日起,免徵所得稅5年;
為處理利用其他企業廢棄的,在《資源綜合利用目錄》內的資源而興辦的企業,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減征或免徵所得稅1年。
4、在國家確定的「老、少、邊、窮」地區新辦的企業,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後可減征或免徵所得稅3年。
5、企業事業單位進行技術轉讓,以及在技術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技術轉讓有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的所得,年凈收入在30萬元以下的,暫免徵收所得稅。
6、企業遇有風、火、水、震等嚴重自然災害,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減征或免徵所得稅1年。
7、新辦的城鎮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當年安置城鎮待業人員超過企業從業人員總數的60%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查批准,可免徵所得稅3年;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免稅期滿後,當年新安置待業人員占企業原從業人員總數30%以上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可減半徵收所得稅2年。
❽ 對污水處理勞務免徵增值稅如何計算
你公司是污水處理公司,是嗎?
減免增值稅,是針對收入而言的(跟勞務支出不版相關)。凡是權符合條件的收入,都屬於增值稅減免之列。
如果有其他的應稅產品收入和應稅勞務收入,要分別核算。沒有分別核算的不享有減免稅政策。
❾ 企業如何申請免徵污水處理費
答:【事項名稱】
污水處理費免徵增值稅優惠
【事項描述】
對各級政府及主管版部門委託自來水權廠(公司)隨水費收取的污水處理費,免徵增值稅。
減免性質代碼:01064007
本事項為國稅業務。
【受理部門】
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場所)
地址: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場所),具體地址可在各地稅務機關官方網站查詢,或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查詢。
聯系電話:可在各地稅務機關官方網站查詢,或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查詢。
【辦理時限】
(一)納稅人辦理時限
納稅人在首次享受減免稅的申報階段,或在稅務機關要求的申報征期後的其他規定期限內辦理。
(二)稅務機關辦理時限
報送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完整,受理後即時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