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环境部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标准
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技术导 则必须对排放口进行规范化整治或规范化建设,并安装流量计测量流量,同时做好在线监测的基础工作:1、国家环保总局确定的国控重点污染源;2、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重点单位(含20 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企业);3 、城市(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包括工业集中地)的污水处理厂;4、日平均排放废水100吨或化学需氧量30公斤以上的工业污染源。
一、企业排污口设置:
1、废气排放
项目新设置的废气处理装置应根据相关规定排气筒(设置直径不小于75mm的采样口和采样平台,同时设置设置明显标志。
2、废水排放
项目无废水外排,厂区内设置的雨水排放口,满足雨水排放要求。
3、固体废物存储场
项目须对固体废物仓库进行规范化建设,并根据相关规范要求设置防渗、防漏设施。
4、标志牌设置
企业污染物排污口(源),应设置提示式标志牌,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污口设置警告式标志牌。
标志牌设置在排污口(采样点)附近且醒目处,高度为标志牌上缘离地面2m,排污口附近1m范围内有建筑物的,设平面式标志牌,无建筑物的设立式标志牌。
二、企业排污口管理规范:
1、公司生产过程中,公司应如实向环境管理部门申报排污口数量、位置及所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或产生公害)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等情况。
2、本项目的废水排放实现清污和雨污分流,雨水设清下水排放口。
3、废气排气筒设置便于采样,附近设置环境保护标志。
4、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在醒目处设置标志牌。
根据环保管理要求,对污染源监督管理有三方面要求:
(1) 排污口规范化监测的要求;
(2) 污染物监测的要求;
(3) 排污信息申报的要求;
排污口规范化管理要求:排放口整治、排放口立标、排放口建档。
法律依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第四条 排污单位应当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而未取得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第五条 对污染物产生量大、排放量大或者环境危害程度高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对其他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
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或者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的具体范围,依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执行。实行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内容及要求,依照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排污许可相关技术规范、指南等执行。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确定为重点排污单位。
⑵ 急求环保局出具的有关于怎么样的企业必需要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的文件,内容大概是说排放量达到多少等。
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排放的特征污染物安装总量控制监测版设备,其他权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污水流量计、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记录装置等设备。(1)日均排放工业污水量在100吨以上或COD日均排放量在30公斤以上的排污单位(含城市集中生活污水处理厂);(2)单台出力在65t/h(45.5MW)以上的火力发电厂、生活垃圾焚烧厂、设有单台容量≥14MW(20t/h)锅炉、设有炉窑且SO2产生量大于100吨/年的排污单位;(3)处于水源保护区或其他环境敏感区内日均排放工业污水量50吨以上的排污单位;(4)其他被省、市列为重点污染源的排污单位。
这还要看当地的标准!
⑶ 企业污水处理站必须安装在线监测吗污水排放量超过多少必须安装,有规定吗相关文件
我所在的山东省是这么要求的。推荐你看看《海河流域废水综合排放标准》,里面或许有要求吧。这个标准的名字我记得可能不对,网络下企业废水排放标准,应该能找到相关国标。
⑷ 浑河流域(抚顺段)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浑河流域(抚顺段)水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水质,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我市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辽宁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辽宁省大伙房水库水源保护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浑河流域(抚顺段)地表水、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本办法所称浑河流域(抚顺段)包括浑河抚顺市区段主河道及十四条支流、大伙房水库、水库上游三条支流及沈抚灌渠抚顺段。第三条市、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对本辖区内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环保部门对浑河流域(抚顺段)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第四条各县(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必须将浑河流域(抚顺段)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浑河流域(抚顺段)水污染防治目标的实现。
市、县(区)环保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及《辽宁省辽河水污染防治规划》要求,制定本辖区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加快浑河流域(抚顺段)的治理速度。第二章监督管理第五条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统筹规划,在保证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和工农业用水的条件下,保持地表水的正常流量,保护水体环境质量及其自净能力。第六条水利部门应会同环保部门制定浑河流域(抚顺段)大、中型水库坝下最小泄流量指标,并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坝下最小泄流量,维护水体自净能力。第七条城建部门必须将保护城市水源、防治水污染纳入城建规划,建设和完善城市排水管网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第八条浑河流域(抚顺段)实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环保部门应根据本市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针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排污申请登记表的实际情况,确定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量控制指标。
县(区)环保部门应按市环保部门下达的总量控制计划,制定本县(区)内总量控制指标,同时组织实施,并报市环保部门备案。第九条凡向水体排放水污染物的一切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必须向环保部门进行排放水污染物登记,申请领取《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当污染物排放情况发生重大改变时,应当在10日内向环保部门说明情况,重新登记,更换许可证。
持有《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重点单位,必须在限定时间内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第十条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新、扩、改建设项目和其它水体设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市、县(区)环保部门在审批对水体排放污染物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时,不得突破本市下达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第十一条新建建设项目试产前三个月内,必须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
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过已批复环境影响报告书确认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第十二条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必须用于水污染防治项目,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审计部门应当对本辖区该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定期向市政府报告。第三章水污染防治第十三条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控制本辖区内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各条河流、入库口等水质,不得突破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环境指标。第十四条各排污单位必须对其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对排放水污染物超过标准的企业,由环保部门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限期治理,对已达标的企业应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COD值、BOD值的排放总量。第十五条一切排污单位自2001年1月1日起,排放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逾期不能达标排放的单位,由市、县(区)人民政府责令关闭或停产(省属以上排污单位由市政府提出意见,报省政府批准)。
日排百吨以上污水的排污单位必须安装污水计量装置,并且按照省、市政府《关于对污染环境的企事业单位实施限期治理的通知》的规定,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污水达标排放,其中重点排污单位,还应同时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第十六条大伙房水库一级保护区内的旅游网点、度假村、农场等排污单位,必须安装污水处理设施,保护其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地面水二类水体标准,确保水源水质不受污染。
⑸ 必须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污水处理有哪些
被市(地)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列为重点污染源的排污单位或者处于专环境敏感地区的重点排污属单位,应当安装TOC、COD、PH等主要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仪、污水流量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
日排废水量100吨以上或者日排化学需氧量30公斤以上的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污水流量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
前第两项所列排污单位以外的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
(5)日排污水多少吨以上需监测扩展阅读
水质在线监测系统(On-line Water Quality Monitoring System)以在线分析仪表和实验室研究需求为服务目标,以提供具有代表性、及时性和可靠性的样品信息为核心任务,
运用自动控制技术、计算机技术并配以专业软件,组成一个从取样、预处理、分析到数据处理及存贮的完整系统,从而实现对样品的在线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系统一般包括取样系统、预处理系统、数据采集与控制系统、在线监测分析仪表、数据处理与传输系统及远程数据管理中心,这些分系统既各成体系,又相互协作,以完成整个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的连续可靠地运行。
⑹ 小清河的环境问题,形成原因,解决对策
一、流域生态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形成原因
1.水质状况较差。小清河干流16个控制断面中,仅睦里庄1个控制断面为Ⅲ类,其余马鞍山、五柳闸、还乡店、大码头、鸭旺口、辛丰庄、位桥、孙镇、渡口、浮桥、大肖、石村、三岔、候辛、羊口等15断面均为劣Ⅴ类。
2.污染物排放总量大。为实现小清河流域的水质目标,小清河流域到2012年COD和氨氮的排放总量需控制在1.41万吨/年和0.06万吨/年,即需要在2002年的基础上分别削减11.86万吨/年和1.27万吨/年,削减率分别为89.3%和95.5%;COD和氨氮的入河总量需控制在1.17万吨/年和0.05万吨/年,即需要在2002年的基础上削减10.08万吨/年和1.08万吨/年,削减率分别为89.6%和95.5%。
3.环境污染难以遏制。污染物入海总量居首位的为COD,约5.2万吨,约占总量的95%;其次为营养盐,约0.2万吨,约占总量的4%;石油类约377吨;重金属约773吨。
二、浸染治理工程
1.污染治理工程
任务要求:城市(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到2012年,根据需要在流域内扩建城市污水处理工程26项,新增处理规模为79万立方米/日,可新增COD削减能力7.2万吨/年、氨氮0.4吨/年,需要投资9.9亿元。到2015年底,小清河流域新、扩建2座污水处理厂,形成处理能力8.2万吨/日,污染物削减能力COD8.3万吨/年,氨氮0.5万吨/年。
计划安排:已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计划。小清河流域投资3.1亿元对已建成的14座污水处理厂完善配套污水管网310千米。已建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设施建设计划,小清河流域投资3.25亿元对已建成的14座污水处理厂新增除磷脱氮功能。
2.工业污染源控制工程
任务要求:制定重点流域汇水区鼓励、限制、禁止发展产业名录,在审批项目时,应严格执行名录制度,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工业点源综合整治,实施清洁生产及工业企业再提高工程,关停流域内的“十五”土(小)企业。
计划安排: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一切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在除保护区外的流域汇水区,限制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轮胎及橡胶加工制造业、化学原药药品制造业、印染业、化学纤维制造业、皮革皮毛羽绒及其制品业、造纸及纸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加工业、煤炭采造业、电镀、发酵制品业(淀粉)、酒精及饮料酒制品业。
工业点源综合治理工程。到2012年底,小清河流域完成55个工业点源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投运率不低于90%。2015年底,工程投运率达到100%。
3.面源污染控制工程
任务要求:实施“两减三保”行动计划,即以“减少农药、减少化肥,保产量、保质量、保环境”为目标,以强化技术培训、提高技术到位率为手段,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优化结构、总量减少”的原则,分步实施,逐步推进。到2015年,使小清河流域化学农药、化肥的使用基本做到品种结构合理,利用率明显提高,农业面源污染基本得到控制。
区内原有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建设治污设施并达标排放,粪便和污水要实现资源化利用。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坚持“三同时”的原则,不得产生新的污染。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开发农村新能源和有机肥料,实现残留物的多层次循环利用。实现水产养殖的总量控制,减少对水体的污染。加强对船舶和航道、码头、船舶制造业的污染控制,完善船舶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理装置,减少入海污染物总量。
4.生态恢复和保护工程
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各级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建设技术标准,通过充实人员、加强培训、购置监测设施设备、完善监测手段,着力建设海洋环保业务工作支撑体系。设置小清河干流断面,对各入河排污口、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污口设置自动监控装置,开展海洋环境监测和入海排污口监测。实施小清河附近海域污染状况与趋势性监测,开展海洋环境与生态质量状况评价,建立小清河附近海域生态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完善灾害预警能力建设工程,做好海洋灾害评估、赔偿救济。
(1)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
监测断面。考虑调水干线沿线河流、湖库状况以及跨省界、市界河流情况,确定小清河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4个,分别为小清河干流的柴庄闸、辛丰庄、石村和孝妇河的长山桥。
监测项目。流量、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
监测频次。每月监测一次。
(2)重点污染源的监测:为了保证小清河流域内河流水质、湖库水质的逐步改善,必须保证污染源达标排放,因此需对重点污染源实行在线监测。必须同步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对日排废水100吨以上或日排COD30千克或氨氮20千克以上的重点排污企业必须在2012年底前完成在线监测设施的安装运行。
(3)入海排污口监测:监测内容:排污口的地理位置、现场实况照片,污水中的污染物瞬时浓度、瞬时污水流量。
监测时间:全年监测6次,分别在3、5、6、7、9、10月上旬实施。
(4)邻近海域环境监测:
监测内容:水质、沉积物、生物质量、大型底栖生物种类、海域环境实况记录。
采样时间:水质采样应在低潮时进行,沉积物和生物采样时间与水质同步。
5.小清河滨海湿地生态修复工程
计划资金投入800万元。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扩大海洋经济动物、藻类增殖规模,制定有关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增殖保护效果进行跟踪评价,大力开展海洋经济动物恢复性保护芦苇湿地生态治理示范工程,计划在2012年前完成。
6.小清河环境容量研究工程
在对海上污染物和陆源污染源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小清河入海口周围海域环境生态资源状况作出综合评价。利用数值模拟技术CECOMSED模型,对小清河N、P、COD等主要污染物因子总量进行模拟,确定莱州湾环境容量。
根据小清河及其周围海域环境容量,提出有关市、县、区向小清河的排放污染物质的指标,为沿小清河市、县、区政府治理小清河及其周边海域提供决策依据。初步探讨污染指标排放配额制度和有偿申请方法的实施。
⑺ 谁知到最新规定得排污口规范化指得是什么费用是多少
http://www.tjxzxk.gov.cn/page/guide/trans_list.jsp
http://www.tjxzxk.gov.cn/page/guide/table_slist.jsp
给你两个链接,是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的官方网站,里面有办事指南和表内格下载,你去看看容吧,我们单位前两天新办的这个,不是很麻烦
至于规范化,120元/套
⑻ 水质在线设备在标定前需要对设备进行哪些操作
水质问题一直是我们关注的对象。那么什么样的场所才要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呢?
被市(地)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列为重点污染源的排污单位或者处于环境敏感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都应当安装TOC、COD、PH等主要水污染物在线监测仪、污水流量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等。
如果日排废水量100吨以上或者日排化学需氧量30公斤以上的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污水流量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
水质在线监测系统以在线分析仪表和实验室研究需求为服务目标,以供应具有代表性、及时性和可靠性的样品信息为核心任务,运用自动控制技术、计算机技术并配以相应软件,组成一个从取样、预处理、分析到数据处理及存贮的完整系统,从而实现对样品的在线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系统一般包括取样系统、预处理系统、数据采集与控制系统、在线监测分析仪表、数据处理与传输系统及远程数据管理中心,这些分系统既各成体系,又相互协作,以完成整个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的连续可靠地运行。
⑼ 屠宰场污水排放口需要安装在线监控吗
只要是排放口都要安,如果不是总排放口应该不需要,工厂里的生活污水内一般都是跟生产废水综容合处理后排放吧。
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HJ/T92-2002《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中指出:比例采样器是一种专用水质自动采样器。同时总量监测方式要求:日排水量大于或等于500吨、小于1000吨的排污单位,使用连续流量比例采样,实验室分析混合样,或以每小时为间隔的时间比例采样,实验室分析混合样。日排水量大于或等于1000吨的排污单位,流量比例采样或时间间隔采样方式与自动在线监测系统配合使用,逐步实现自动在线监测。《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也规定在排污口应设置排放标志、污水水量装置和污水比例采样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