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一个人每天需要多少饮用水
每天一个人必须摄入2000毫升—2500毫升的水,才能保障人体的正常需要。
❷ 日常生活饮用水的标准到底是多少才合适,为什么还要制定纯净水标准
UDC613.3
GB5749-85
(1985年8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 1986年10月1日实施)
1总则
1.1为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向居民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生活饮用水,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标准。
1.2本标准由供水单位和规划设计等有关单位负责执行。各级卫生防疫站、环境卫生监测站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在新建、扩建、改建集中式给水时,供水单位的主管部门必须会同卫生、环境保护、规划、城建和水利等单位共同研究用水规划,确定水源选择、水源防护和工程设计方案,认真审查、设计,做好竣工验收,经卫生防疫站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分散式给水的水源选择、水质鉴定、卫生防护和经常管理,由供水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委派当地有关单位研究决定。
各级公安、规划、卫生、环境保护等单位必须协同供水单位,按标准规定的防护地带要求,做好水源保护工作、防止污染。
1.3本标准适用于城乡供生活饮用的集中式给水(包括各单位自备的生活饮用水)和分散式给水。
2水质标准和卫生要求
2.1生活饮用水水质,不应超过下表所规定的限量。
2.2集中式给水,除应根据需要具备必要的净化处理设备外,不论其水源是地面水或地下水,均应有消毒设施。取地下水直接供入管网的一次配水井,必要时,还应有除砂、防浑浊设施。
有关蓄水、配水和输水等设备必须严密。且不得与排水设施直接相连,防止倒虹吸。
用水单位自建的各类贮水设备要加以防护,定期清洗和消毒,防止污染。
2.3凡与水接触的给水设备所用原材料及净水剂,均不得污染水质。新材料和净水剂均需经过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审批,并报卫生部备案。
2.4各单位自备的生活饮用水供水系统,严禁与城、镇供水系统连接。否则,责任由连接管道的用水单位承担。
2.5集中式给水单位,应不断加强对取水、净化、蓄水、配水和输水等设备的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等制度及操作规程,以保证供水质量。
新设备、新管网投产前或旧设备、旧管网修复后,必须严格进行冲洗、消毒,经检验浑浊度、细菌、肉眼可见物等指标合格后方可正式通水。
2.6直接从事供水工作的人员,必须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体检,每年不少于一次。
如发现有传染病患者或健康代菌者,应立即调理工作岗位。
2.7分散式给水应加强卫生管理,建立必要的卫生制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经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3水源选择
3.1新建水厂的水源选择,应根据城乡远、近期规划,历年来的水质、水文和水文地质资料,取水点及附近地区的卫生状况,同时考虑到地方病等因素,从卫生、经济、技术、水资源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选择水质良好、水量充沛、便于防护的水源。
宜优先选用地下水、取水点应设在城镇和工矿企业的上游。
3.2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3.2.1若只经过加氯消毒即供作生活饮用水的水源水,总大肠菌群平均每升不超过1000个,经过净化处理及加氯消毒后工作生活饮用的水源水,总大肠菌群平均每升不得超过10000个。
3.2.2水源水的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经净化处理后,应符合本标准2.1条的规定。
分散式给水水源的水质,应尽量符合本标准2.1条的规定。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项目 标准
感官性状和
一般化学指标 色
浑浊度
臭和味
肉眼可见
pH
总硬度(以碳酸钙计)
铁
锰
铜
锌
挥发酚类(以苯酚计)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硫酸盐
氯化物
溶解性总固体 色度不超过15度并
不得呈现其他异色
不超过3度,特殊
情况不超过5度
不得有异臭、异味
不得含有
6.5~8.5
450mg/L
0.3 mg/L
0.1 mg/L
1.0 mg/L
1.0 mg/L
0.002 mg/L
0.3 mg/L
250 mg/L
250 mg/L
1000 mg/L
毒理学指标 氟化物
氰化物
砷
硒
汞
镉
铬(六价)
铅
银
硝酸盐(以氮计)
氯仿*
四氯化碳*
苯并(a)芘*
滴滴涕*
六六六* 1.0 mg/L
0.05 mg/L
0.05 mg/L
0.01 mg/L
0.001 mg/L
0.01 mg/L
0.05 mg/L
0.05 mg/L
0.05 mg/L
20 mg/L
60 g/L
3 g/L
0.01 g/L
1 g/L
5 g/L
细菌学指标 细菌总数
总细菌总数
游离余氟 100 个/mL
3 /L
在与水接触300后应不低于0.3 mg/L。
集中式给水除出厂水应符合上述要求
外,管网末梢水不应低于0.05 mg/L。
放射性指标 总α放射性
总β放射性 0.1Bq/L
1Bq/L
3.2.3水源水的毒理学和放射性指标,必须符合本标准2.1条的规定。
3.2.4在高氟区或地方性甲状腺肿地区,应分别选用含氟、含碘量适宜的水源水。否则应根据需要,采取预防措施。
3.2.5水源水中如含有本标准2.1条中未列入的有害物质时,按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有关的要求执行。
3.3若遇有不得不选用超过上述某项指标的水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应取得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的同意,并应以不影响健康为原则,根据其超过程度,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采用适当的处理方法,在限定的期间使处理后的水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4水源卫生防护
4.1生活饮用水的水源,必须设置卫生防护地带。
4.2集中式给水水源卫生防护地带的规定如下。
4.2.1地面水
4.2.1.1取水点周围半径100M的水域内,严禁捕捞、停靠船只、游泳和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并由供水单位设置明显的范围标志和严禁事项的告示牌。
4.2.1.2取水点上游1000M至下游100M的水域,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其沿岸防护范围内不得堆放废渣,不得设立有害化学物品仓库、堆栈或装卸垃圾、粪便和有毒物品的码头,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及施用持久性或剧毒的农药,不得从事放牧等有可能污染该段水域水质的活动。
供生活饮用的水库和湖泊,应根据不同情况的需要,将取水点周围部分水域或整个水域及其沿岸划为卫生防护地带,并按上述要求执行。
受潮汐影响的河流取水点上下游及其沿案防护范围,由供水单位会同卫生防疫站、环境卫生监测站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
4.2.1.3以河流为给水水源的集中式给水,由供水单位会同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可把取水点上游1000M以外的一定范围河段划为水源保护区,严格控制上游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污水时应符合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GB3838-83《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有关要求,以保证取水点的水质符合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
4.2.1.4水厂生产区的范围应明确划定并设立明显标志,在生产区外围不小于10M范围内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和修剪禽畜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或铺设污水渠道,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和绿化。
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池和清水池的外围不小于10M的区域内,其卫生要求与水厂生产区相同。
4.2.2地下水
4.2.2.1取水构筑物的防护范围,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取水构筑物的形式和附近地区的卫生状况进行确定,其防护措施与地面水的水厂生产区要求相同。
4.2.2.2在单井或井群的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和施用持久性货剧毒的农药,不得修剪渗水厕所、渗水坑、堆放废渣或铺设污水渠道,并不得从事破坏深层土层的活动。如取水层在水井影响半径内不露出地面货取水层与地面水没有互相补充关系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较小的防护范围。
取水构筑物的防护范围,影响半径的范围以及岩溶地区地下水的水源卫生防护,应由供水部门同规划设计、水文地质、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研究确定。
4.2.2.3在水厂生产区的范围内,应按地面水水厂生产区的要求执行。
4.3分散式给水水源的卫生防护地带,以地面水为水源时参照本标准4.2.1.1和4.2.1.2的规定;以地下水为水源时,水井周围30M的范围内,不得设置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垃圾堆和废渣堆等污染源,并建立卫生检查制度。
4.4集中式给水水源卫生防护地带的范围和具体规定,由供水单位提出,并与卫生、环境保护、公安等部门商议后,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书面通知有关单位遵守执行,并在防护地带设置固定的告示牌。
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集中式给水水源的卫生防护地带,由供水单位会同卫生、环境保护、公安等部门提出改造规划,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完成。
分散式给水水源的卫生防护要求由当地卫生防疫站、环境卫生监测站提出,由使用单位执行。
4.5为保护地下水源,人工回灌的水质,原则上应符合本标准2.1条的规定。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得排入渗坑或渗井。
5水质检验
5.1水质的检验方法,应按GB750-85《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执行。并由卫生防疫站、环境卫生监测站负责进行分析质量监督和评价。
5.2城镇的集中式给水单位,必须建立水质检验室,负责检验水源水、净化构筑物出来、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水质。
有自备给水的大、中型企业,应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水质检验工作。
其他单位的自备给水,应由其主管部门责成有关单位或报请上级指定有关单位负责本行业、本系统的水质检验。
分散式给水及农村集中式给水的水质,应由当地卫生防疫站、环境卫生监测站根据需要进行检验。
5.3检验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在水源、出厂水和居民经常用水点采样。
5.3.1城镇的集中式给水的水质检验采样点数,一般应按供水人口每两万人设一个点计算。供水人口超过一百万时,按上述比例计算出的采样点数可酌量减少;人口在二十万以下时,应酌量增加。在全部采样点中应有一定的点数,选在水源、出厂水、水质易受污染的地点、管网末梢和管网系统陈旧部分等。
每一采样点,每月采样检验应不少于两次,有条件时可适当增加次数,检验项目在一般情况下,细菌学指标和感官性状指标列为必检项目,其他指标可根据当地水质情况和需要选定。采样点和检验项目,应由供水单位与当地卫生防疫站、环境卫生监测站共同研究确定。对水源水、出厂水和部分有代表性的管网末梢水,每月进行一次全分析。
自备给水和农村集中式给水水质检验的采样点数、采样次数和检验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上述要求确定。
以上水质检验的结果,应定期报送当地卫生防疫站、环境卫生监测站审查、存档。
5.3.2分散式给水水质的检验次数和项目,可根据需要决定。
5.3.3卫生防疫站、环境卫生监测站应对水源水、出厂水和居民经常用水进行定期监测。
5.4选择水源时的水质鉴定,应检验本标准2.1条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规定的指标和该水源可能受某种成分污染的有关项目。
附录
本标准用词说明(补充件)
1对本标准条文执行严格程度的用词,采用以下写法。
1.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一般采用“必须”,反面词一般采用“严禁”
1.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一般采用“应”,反面词一般采用“不应”或“不得”。
1.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一般采用“宜”或“一般”,反面词一般采用“不宜”。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由《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修订组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子石、秦钰惠、政乃彤、潘长庆、张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管理,一般技术性问题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负责解释。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TJ20-7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试行)》作废。
GB 7466~7494-1987 《水质 分析方法》; GB8537-1995《饮用天然矿泉水》;GB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GB17324-200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❸ 饮用水标准
从国家标准全文公开平台上即可以看到标准状态是现行还是废止,如果你用废止的标准去判断现在的产品就好比用前朝的尚方宝剑来斩当朝的官,显然不合适!第二要看标准中的适用范围,我们5749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即我们城市和农村一般经过净水处理的自来水都应该符合该标准,但桶装和瓶装纯净水和天然矿泉水等不适用于该标准。然后就可以切入正题看标准正文了。
我们5749一共包含106项指标,其中微生物指标6项,消毒剂指标4项,毒理指标无机项目21项,有机指标5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20项,放射性指标2项。今天简单解读一下感官和一般化学指标中的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和pH。
对于纯净的水来说,理论上是无色无味的,但我们自来水来源于天然水体,里面也有一定含量的金属及非金属元素,这些元素溶解在水中并且达到一定浓度时,就会呈现一定的颜色,例如三价铁离子呈黄色,二价铁离子呈绿色,颜色深浅和在水中的浓度成正相关,对于出厂水来说一般色度肯定符合标准,但经过管网后来到我们家中,如果管道老化严重,水中的溶解性离子浓度增加,水体颜色就会变化,如果大家发现家中自来呈淡黄色,就有可能是水中的铁超标了。对于自来水的臭和味指标,大家往往觉得自来水有一些淡淡的刺鼻的味道,其实那是消毒剂氯的气味,对于我们国内来说一般都喝开水,水烧开后氯就挥发掉了,如果烧开并冷却后,水还有明显的异臭异味,那说明水有问题。
对于浑浊度和肉眼可见物指标,浑浊度是表征水质最直观的指标,需用专业的光学仪器测量,标准限值是1NTU,浊度对于我们寻常百姓来说很难自行检测,但可以用一个干净透明的玻璃杯放入自来水,在光线充足的条件下进行观察,清而透的水即水质较好,不过刚从龙头中放出的自来水一般带有一定压力,压力释放时会产生一定的气泡,并不是水中的污染物,需静置几分钟后再观察。
水中的pH值也是最近大家十分关注的一个指标,因为某饮用水生产企业称自己生产弱碱性的水是健康的水。首先和大家普及一下pH值的计算,它是水中氢离子浓度的负对数,中性条件下pH为7,由于对数计算的关系,pH在7左右时受氢离子浓度很大,直观些说,在pH为7时水中溶解一定量二氧化碳,pH就有可能变成6,而在pH为2时,二氧化碳溶解产生的影响就可以忽略不计了。我们的饮用水大多来自天然水体,天然水体正常情况下pH为7-9左右,呈弱碱性,且水中有一定的碱度对酸性物质具有缓冲作用。我们的自来水经过净水工艺处理后一般为7-8,为中性或偏弱碱性。但一般的纯净水离子浓度很低,二氧化碳溶于水中后,pH一般呈弱酸性。但是弱酸性水或弱碱性水进去我们消化道对我们有多少影响,这个需要生物科学家来解释了。笔者认为弱酸性或弱碱性对人体影响不大,如果你考虑水质的绝对安全,那纯净水更可靠,如果你觉得要从水中补充微量元素,那合格的自来水或者矿泉水能满足你的需求。
❹ 正常的生活饮用水(做饭,喝水)一天需要多少
大多数人认为,每天喝8杯水(2000cc)有益健康。但近年来,国外一些医学研究部门提出不同意见。有不少专家指出:不一定每天必须喝足8杯水,因喝太多水也会给身体带来麻烦。
专家认为:喝水和摄取热量一样,应该是需要多少,就补充多少。目前并没有什么科学证据足以说明,多喝水就能多排毒。相反,一个人水喝得太多,却极容易使体内电解质失去平衡(钠、钾离子大量流失)、水溶性维生素(如B族及C)更容易流失。
那么,正常人每天喝多少水量才算是适当的呢?科学研究发现,一般而言,人体每天从尿液、流汗或皮肤
蒸发等流失的水分,大约是1800-2000cc,因此多年来人们一直在说,健康成年人每天需要补充2000cc左右的水分。但这2000cc水分不一定都由喝水获得,而应该把食物里的水分一并算进去,这才是正确的保健方法。
其实,我们每天吃的各种食物内含很多水分。例如,大部分蔬菜、水果90%以上是水,而像鸡蛋、鱼类中也有大约75%的水分。粗略估计,我们吃一餐饭,至少可以由食物或汤里摄取到300-400cc的水。因此,扣除三餐中由食物摄取的1000-1200cc水分,我们每天只要再喝1000-1200cc开水,平均上午2杯、下午2杯,也就足够了。但是,我们也应该知道,水的需求量必须视每个人所处环境(温度、湿度)、运动量、身体健康情况及食物摄取量等而定,没有一个确定的标准值。专家认为,喝水的总原则是:一天不能少于500cc,但也不要超过3000cc。像痛风、肾结石患者等需要多补充水分的人,应遵照医师的建议来进行。
四口之家8000cc就足够了。
❺ 国家标准饮用水,值是多少
不小于6.5且不大于9.5。
(5)一个饭店饮用水需要多少纯净水扩展阅读:饮用水水质标准
一、饮用水水质常规指标“微生物”。
1.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检出。
2.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检出。
3.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检出。
4.菌落总数(CFU/mL) 100。
二、饮用水水质常规指标“毒理指标”。
砷(mg/L) 0.01。
镉(mg/L) 0.005。
铬(六价,mg/L) 0.05。
铅(mg/L) 0.01。
汞(mg/L) 0.001。
硒(mg/L) 0.01。
氰化物(mg/L) 0.05。
氟化物(mg/L) 1.0。
硝酸盐(以N计,mg/L) 10。
地下水源限制时为20。
三氯甲烷(mg/L) 0.06。
四氯化碳(mg/L) 0.002。
溴酸盐(使用臭氧时,mg/L) 0.01。
甲醛(使用臭氧时,mg/L) 0.9。
亚氯酸盐(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时,mg/L) 0.7。
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时,mg/L) 0.7。
三、饮用水水质常规指标“化学指标”。
色度(铂钴色度单位) 15。
浑浊度(NTU-散射浊度单位) 1。
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3。
臭和味无异臭、异味。
肉眼可见物 无。
pH (pH单位) 不小于6.5且不大于8.5。
铝(mg/L) 0.2。
铁(mg/L) 0.3。
锰(mg/L) 0.1。
铜(mg/L) 1.0。
锌(mg/L) 1.0。
氯化物(mg/L) 250。
硫酸盐(mg/L) 250。
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
总硬度(以CaCO3计,mg/L) 450。
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mg/L) 3。
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6mg/L时为5。
挥发酚类(以苯酚计,mg/L) 0.002。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 0.3。
❻ 纯净水国家标准
纯净水饮用标准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98年4月发布了GB1732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和GB17324-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在这两个标准中,共设有感观指标4项、理化指标4项、卫生指标11项。
1、感观指标
感观指标包括色度、浊度、臭味、肉眼可见物。这几个指标是纯净水质量控制中最基本的指标,其制定的标准值参照了饮用水(即自来水)的标准,而大多厂家生产纯净水的水源是自来水,又经过粗滤、精滤和去离子净化的流程,因此,一般纯净水都能达到国家标准所要求的数值。
2、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中较重要的是电导率和高锰酸钾消耗量。电导率是纯净水的特征性指标,反映的是纯净水的纯净程度以及生产工艺的控制好坏。由于生活饮用水不经过去离子纯化的过程,因此是不考察此项指标的。而对于纯净水来说“纯净”是其最基本的要求,金属元素和微生物过高,都会导致电导率偏高。所以,电导率越小的水越纯净。
还原性物质在一定条件下被高锰酸钾氧化时所消耗的氧毫克数,它考察的主要是水中有机物尤其是氯化物的含量。GB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中规定,饮用纯净水中高锰酸钾消耗量(以O2计)不得超过1.0mg/L。如果高锰酸钾消耗量偏高,有可能水中有微生物超标,也可能是一些厂家为防止微生物超标而增加消毒剂ClO2的量,从而产生一些新的有机卤代物,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游离氯也会超标。
国标卫生指标中还有一项重要指标为亚硝酸盐含量。亚硝酸盐主要来源于水源附近土壤中的硝酸盐,盐碱地、大量施用硝酸盐肥料以及缺钼的土壤中硝酸盐含量更高。在国标中规定亚硝酸盐不得超过0.002mg/L。
3、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在国标中规定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和霉菌、酵母菌4项。从近几年对纯净水检测的情况看,微生物指标是比较容易超标的指标之一。这是由于微生物污染体现在纯净水在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过程等各个环节上。
在生产加工中,工人不注意个人卫生,回收瓶的清洗、消毒不严格,甚至一些厂家为降低成本,回收瓶盖再次使用,由于回收瓶盖的变形,造成瓶口不密封都有可能引起微生物污染。微生物的超标反映出水的污染程度。其中大肠杆菌达到一定指标,会引起人体腹泻。
致病菌包括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乙型链球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污染的水会引起急性肠道传染病,出现腹泻发热等症状;金黄色葡萄球菌产生的肠毒素会引起人体中毒,出现急性胃肠道症状,甚至危及生命;
乙型链球菌则是造成人体化脓性炎症的主要病原菌;霉菌和酵母菌普遍分布于自然界,在食物中生长的霉菌在繁殖过程中吸取了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的营养价值降低,并且散发异味,影响食品的感官,尤其是霉菌生长的过程中产生的毒素会引起人体慢性中毒,严重者会导致癌症。
4、金属指标
金属元素指标在标准中规定了铅、砷、铜的含量,铅、砷要求不得超过0.1mg/L,其主要来源于受人类活动所影响的环境,包括土壤、河流的污染等等。铅、砷为有毒有害元素,铅可由呼吸道或消化道进入人体并蓄积在人体内,
当血液中含铅量为0.6~0.8mg/L时就会损害内脏,而砷的化合物会引起中毒,因此,它们的含量应该越小越好,而铜在标准中规定不得超过1.0mg/L,虽然铜不是有害元素,但也不是多多益善的物质,对于纯净水来说,更是衡量其纯净程度的标志之一。
5、有机物指标
有机物指标在国标中主要体现为三氯甲烷(氯仿)和四氯化碳含量的规定。由于桶装纯净水的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微生物检测超标上,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不少
厂家不是从生产工艺、质量管理入手,而是仅仅通的量来试图解决纯净水的微生物污染问题,常用的消毒剂多为含氯消毒剂如二氧化氯等。桶装纯净水由于加氯消毒可产生一些新的有机卤代物,主要成分是三氯甲烷(氯仿)和四氯化碳及少量的一氯甲烷、一溴二氯甲烷、二溴一氯甲烷以及溴仿等,统称为卤代烷。
经检测,经过加氯消毒的饮用水、自来水中卤代烷含量一般高于水源水。其中以三氯甲烷和四氯化碳含量较高,对人体存在一定危害,如果长期饮用氯仿和四氯化碳超标的纯净水,严重时会导致肝中毒甚至癌变。为了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在国标GB17324-1998中明确规定:饮用纯净水中三氯甲烷和四氯化碳的含量分别不得超过0.02mg/L、0.001mg/L。
纯净水与纯水的主要区别是:
从学术角度讲,纯水又名高纯水,是指化学纯度极高的水,其主要应用在生物、 化学化工、冶金、宇航、电力等领域,但其对水质纯度要求相当高,所以一般应用最普遍的还是电子工业。例如电力系统所用的纯水,要求各杂质含量低达到“微克/升”级。
在纯水的制作中,水质标准所规定的各项指标应该根据电子(微电子)元器件(或材料)的生产工艺而定(如普遍认为造成电路性能破坏的颗粒物质的尺寸为其线宽的1/5-1/10),但由于微电子技术的复杂性和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繁多,至今尚无一份由工艺试验得到的适用于某种电路生产的完整的水质标准。电子级水标准也在不断地修订,而且高纯水分析领域的许多突破和发展,新的仪器和新分析方法的不断应用都为制水工艺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在高纯水的国家标准为:GB1146.1-89至GB1146.11-89[168],目前我国高纯水的标准将电子级水分为五个级别: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和Ⅴ级,该标准是参照ASTM电子级标准而制定的。
高纯水的水质标准中所规定的各项指标的主要依据有:1.微电子工艺对水质的要求;2.制水工艺的水平;3.检测技术的现状。
高纯水的生产过程中,水中的阴、阳离子可用电渗析法、反渗透法及离子交换树脂技术等去除
水中的颗粒一般可用超过滤、膜过滤等技术去除
水中的细菌,目前国内多采用加药或紫外灯照射或臭氧杀菌的方法去除
水中的TOC则一般用活性炭、反渗透处理。
在高纯水应用的领域中,水的纯度直接关系到器件的性能、可靠性、阈值电压,导致低击穿,产生缺陷,还影响材料的少子寿命,因此高纯水要求具有相当高的纯度和精度。
高纯水不能作为饮用水的原因主要是,天然水中溶解的气体主要有O2、CO2、SO2和少量的CH4、氡气、氯气等,在高纯水的生产过程中,还必需去除这类的气体。为了有效的去除杂质,在生产高纯水的过程中,加入了一些化学杀菌剂,如甲醛、双氧水、次氯酸钠等。
❼ 办个饮用水厂需要那些手续
纯净水生产企业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取水许可证。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8、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1、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食品生产项目,提交市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注:
1、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❽ 纯净水标准是多少
在国标GB17323-1998中明确规定:饮用纯净水中三氯甲烷和四氯化碳的含量分别不得超过0.02mg/L、0.001mg/L。
纯净水是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原水。通过电渗析器法、离子交换器法、反渗透法、蒸馏法及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制得而成,密封于容器内,且不含任何添加物,无色透明,可直接饮用。
一、技术要求
1、原料用水应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2、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二、检验方法
1、感官、理化部分按GB 5750及附录A有关项目检验。
2、电导率的测定按附录A(标准的附录)执行。
3、微生物部分按GB 4789有关规定执行。
(8)一个饭店饮用水需要多少纯净水扩展阅读
加强自身卫生管理,强化食品卫生质量意识,指定一名领导负责卫生工作,设立专职卫生检验机构,加强对水源、包装物、灌装间空气和产品检测,制订从水源管理、杀菌、灌装、包装到个人卫生各环节的卫生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监督实施,加强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学习,重点掌握消毒方法和明确微生物容易污染关键环节。
根据水源的特点,合理、科学地设计生产流程,配备必要的水处理和生产设备,选择符合水消毒的灭菌系统。我国矿泉水和纯净水多使用紫外线、超滤和臭氧作为除菌和消毒杀菌设施。但多年的经验证明前两种可靠性差,是造成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因素,而采用臭氧杀菌被认为是目前最好的方法。
❾ 国家饮用水标准是多少
中国饮用水的TDS值标准≤1000mg/L
国家标准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对饮用自来水的溶解性总固体(TDS)有限量要求:溶解性总固体≤1000mg/L
TDS值越高,就表示水中含有的杂质越多,这其中的杂质通常指的是水中Ca2+、Mg2+、Na+、K+等离子的浓度,并无法直接表示水质的好坏。所以,TDS过高(超过600以上等)确实表明水质不好,但TDS越低,并不等于水质就越好
(9)一个饭店饮用水需要多少纯净水扩展阅读:
当然TDS计也非万能,它也有其盲点与缺点:
(一)TDS仅能测出水中的可导电物质,但无法测出细菌、病毒等物质。
(二)单独依赖TDS水质测试来判断水质是否能生饮,并不是最正确的作法;经高温无法灭绝的细菌或病毒,必须透过更精密的仪器才能测出来。
TDS数值
TDS值越高,就表示水中含有的杂质越多,这其中的杂质通常指的是水中Ca2+、Mg2+、Na+、K+等离子的浓度,并无法直接表示水质的好坏。所以,TDS过高(超过600以上等)确实表明水质不好,但TDS越低,并不等于水质就越好。
❿ 家用纯净水的标准是多少
水中的 TDS 值代表来了水中溶解物杂质含自量, TDS 值越大,说明水中的杂质含量大,反之,杂质含量小。 饮用纯净水:000——00 1 PPM 优质矿泉水:002——050 PPM 自来水《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1000 P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