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业废水一般排入哪里
先来回答第一来个问题:源工业废水经企业所属的污水站处理后,按规定达到三级排放标准通过污水管道可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道,然后一起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第二个问题:城市污水处理厂如以生活污水为主,且处理后到达排放标准可以直接排入河流,如京杭大运河和淮河流域可以接纳达到排放标准的污水;第三个问题:行业间的污水排放标准时不一样的,不许可未经处理和处理后仍不达标的污水直接排入河流,是要经环保局检测后排入市政管道。第四个问题:污水大部分是要进入污水处理厂的,但是根据需要和条件看是否可以回用,或者需要回用;第五个问题:国家制定污水排放标准是保护水资源,节省资源,各污水处理厂有据可依来进行污水厂的运行。
⑵ 城市的污水哪儿去了,污水处理后排到哪儿去
城市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系统的污水的统称。载合流制排水系统中,还包括生产废水和截留的雨水。城市污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由城市排水管网汇集并输送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城市污水在污水处理厂处理在达到该地区排放标准之后通常有几种去向:
1、排入附近地表水,也就是就是河流,这个排放标准则是根据该地区地表水体的功能划分所对照的排放限值。
2、农田灌溉,这部分水的要求较低,但是对重金属的污染物的要求严格,所以能否进行灌溉还跟原水水质跟处理结果有关。
3、对居民提供饮用水,这部分水要经过深度处理达到饮用水要求进入供水管网,国内这么做的不多,居民喝的水一般是江河或者地下水。
4、还有一种去向就是中水回收,简单说就是水厂内部娇花冲厕所。
污水处理的程度:
现代污水处理技术,按处理程度划分,可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处理工艺。污水一级处理应用物理方法,如筛滤、沉淀等去除污水中不溶解的悬浮固体和漂浮物质。污水二级处理主要是应用生物处理方法,即通过微生物的代谢作用进行物质转化的过程,将污水中的各种复杂的有机物氧化降解为简单的物质。
生物处理对污水水质、水温、水中的溶氧量、pH值等有一定的要求。污水三级处理是在一、二级处理的基础上,应用混凝、过滤、离子交换、反渗透等物理、化学方法去除污水中难溶解的有机物、磷、氮等营养性物质。污水中的污染物组成非常复杂,常常需要以上几种方法组合,才能达到处理要求。
污水一级处理为预处理,二级处理为主体,处理后的污水一般能达到排放标准。三级处理为深度处理,出水水质较好,甚至能达到饮用水质标准,但处理费用高,除在一些极度缺水的国家和地区外,应用较少。目前我国许多城市正在筹建和扩建污水二级处理厂,以解决日益严重的水污染问题。
⑶ 污水厂如何判断工业污水比例
首先,要明白一个概念: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在修建初期就已经定下性质了,一般,我国每一个城镇都要建一家 污水处理厂,其实,这就是处理生活污水的。如果是处理工业废水为主,那一般都会在厂子名字上注明,一般情况下,每家企业都有自己内部的污水处理厂,会先进行预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网或江河湖泊。除非个别的重工业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了,才会再另建一家专门处理工业废水的———这种情况不多见,因为现在我国对企业的废水监控特别特别严格。
2.比例问题:生活污水的比例一般要在60%以上。
环保部要求的 生活污水90%,工业废水10%根本不现实,因为工业废水也会排入地下污水管网。
建设部在这方面没有明确要求,但恰恰 一般的污水处理厂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建设部门。。
⑷ 住宅小区的粪便是怎样处理的为什么粪便不会越来越多
住宅小区的粪便处理方式是通过排水管道将污水排出,每个单元门前通常设有化粪池或化粪井。这些设施的作用是对生活污水进行初步分解(或溶解),随后污水通过排水管线汇集至污水处理厂。在某些地区,污水在排出后立即进行处理,因此经过这一分解过程,粪便不会堆积增加。
在一些新建的住宅小区中,已经不再建造化粪池,而是直接将粪便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道,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然而,在一些小城市,可能还没有建立污水处理厂,导致所有污水直接排入江河湖海,造成环境污染和破坏。
现代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流程根据处理程度可以分为三个级别:一级处理主要去除污水中悬浮的固体污染物,采用物理处理方法,通常只能完成一级处理的任务。一级处理后的污水,BOD(生化需氧量)的去除率通常在30%左右,无法达到排放标准。一级处理被视为二级处理的预处理步骤。
二级处理旨在去除污水中以胶体和溶解状态存在的有机污染物(如BOD和COD),其去除率可以达到90%以上,确保有机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
三级处理则进一步去除难降解的有机物、氮、磷等可能导致水体富营养化的可溶性无机污染物。常见的三级处理方法包括生物脱氮除磷、混凝沉淀、砂滤、活性炭吸附等。
⑸ 污水处理厂接收的污水是不是也要有一定的要求
污水处理厂接收的污水肯定是有一定要求的,进的污水不能超过污水处理厂专的设计负属荷,一般城市污水处理厂进的污水COD<500,BOD<300,对于COD和BOD>1000的污水一般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是处理不了的,这些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前要进行预处理,把COD和BOD降到许可的范围内才准许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再和城市污水一起汇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另外还有象石油,化工,制药等一些产生有毒废水的行业所排放的有毒废水和高浓度COD,BOD的污水要先在厂区进行预处理才能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⑹ 工业废水一般排入哪里
工业废水一般经过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再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具体排放路径和标准如下:
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道:
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排放至河流或回用:
特殊行业的排放标准:
综上所述,工业废水的排放需遵循国家制定的排放标准,确保其得到妥善处理,以保护水资源并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
⑺ 毛毯厂哪些污染能造成停产
主要是废水排放的污染可能造成停产这里有
印染行业废水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1、总则
1.1 为防治印染废水对环境的污染,引导和规范印染行业水污染防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纺织行业总体规划及产业发展政策,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本技术政策。
1.2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以天然纤维(如棉、毛、丝、麻等)、化学纤维(如涤纶、锦纶、腈纶、胶粘等)以及天然纤维和化学纤维按不同比例混纺为原料的各类纺织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印染废水。
1.3 印染工艺指在生产过程中对各类纺织材料(纤维、纱线、织物)进行物理和化学处理的总称,包括对纺织材料的前处理、染色、印花和后整理过程,统称为印染工艺。
1.4 鼓励印染企业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严格控制其生产过程中的用水量、排水量和产污量。积极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采用现代管理方法,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1.5 鼓励印染废水治理的技术进步,印染企业应积极采用先进工艺和成熟的废水治理技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2、清洁生产工艺
2.1 节约用水工艺
2.1.1 转移印花(适宜涤纶织物的无水印花工艺);
2.1.2 涂料印花(适宜棉、化纤及其混纺织物的印花与染色);
2.1.3 棉布前处理冷轧堆工艺(适宜棉及其混纺织物的少污染工艺);
2.2 减少污染物排放工艺
2.2.1 纤维素酶法水洗牛仔织物(适宜棉织物的少污染工艺);
2.2.2 高效活性染料代替普通活性染料(适宜棉织物的少污染工艺);
2.2.3 淀粉酶法退浆(适宜棉织物的少污染工艺);
2.3 回收、回用工艺
2.3.1 超滤法回收染料(适宜棉织物染色使用的还原性染料等);
2.3.2 丝光淡碱回收(适宜棉织物的资源回收及少污染工艺);
2.3.3 洗毛废水中提取羊毛脂(适宜毛织物的资源回收及少污染工艺);
2.3.4 涤纶仿真丝绸印染工艺碱减量工段废碱液回用(适宜涤纶织物的生产资源回收及少污染工艺);
2.4 禁用染化料的替代技术
2.4.1 逐步淘汰和禁用织物染色后在还原剂作用下,产生22类对人体有害芳香胺的118种偶氮型染料。
2.4.2 严格限制内衣类织物上甲醛和五氯酚的含量,保障人体健康。
2.4.3 提倡采用易降解的浆料,限制或不用聚乙烯醇等难降解浆料。
3、废水治理及污染防治
3.1 印染废水应根据棉纺、毛纺、丝绸、麻纺等印染产品的生产工艺和水质特点,采用不同的治理技术路线,实现达标排放。
3.2 取缔和淘汰技术设备落后、污染严重及无法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小型印染企业。
3.3 印染废水治理工程的经济规模为废水处理量Q≥1000吨/日。
鼓励印染企业集中地区实行专业化集中治理。在有正常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地区,印染企业废水可经适度预处理,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入厂水质要求后,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实现达标排放。
印染企业集中地区宜采用水、电、汽集中供应形式。
3.4 印染废水治理宜采用生物处理技术和物理化学处理技术相结合的综合治理路线,不宜采用单一的物理化学处理单元作为稳定达标排放治理流程。
3.5 棉机织、毛粗纺、化纤仿真丝绸等印染产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宜采用厌氧水解酸化、常规活性污泥法或生物接触氧化法等生物处理方法和化学投药(混凝沉淀、混凝气浮)、光化学氧化法或生物炭法等物化处理方法相结合的治理技术路线。
3.6 棉纺针织、毛精纺、绒线、真丝绸等印染产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宜采用常规活性污泥法或生物接触氧化法等生物处理方法和化学投药(混凝沉淀、混凝气浮)、光化学氧化法或生物炭法等物化处理方法相结合的治理技术路线。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3.5所列的治理技术路线。
3.7 洗毛回收羊毛脂后废水,宜采用予处理、厌氧生物处理法、好氧生物处理法和化学投药法相结合的治理技术路线。或在厌氧生物处理后,与其它浓度较低的废水混合后再进行好氧生物处理和化学投药处理相结合的治理技术路线。
3.8 麻纺脱胶宜采用生物酶脱胶方法,麻纺脱胶废水宜采用厌氧生物处理法、好氧生物处理法和物理化学方法相结合的治理技术路线。
3.9 生物处理或化学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剩余活性污泥或化学污泥,需经浓缩、脱水(如机械脱水、自然干化等),并进行最终处置。最终处置宜采用焚烧或填埋。
3.10 印染产品生产和废水治理的机械设备,应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并符合有关噪声控制要求。在环境卫生条件有特殊要求地区,还应采取防治恶臭污染的措施。
3.11 印染废水治理流程的选择应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4、鼓励的生产工艺和技术
4.1 鼓励印染企业开发应用生物酶处理技术;激光喷蜡、喷墨制网、无制版印花技术;数码印花技术;高效前处理机、智能化小浴比和封闭式染色等低污染生产工艺和设备。
4.2 鼓励中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纺织品生产,但须满足相应的环境保护要求。
4.3 鼓励生产过程中采用低水位逆流水洗技术和设备。
4.4 水资源短缺地区,可在生产工艺过程或部分生产单元,选用吸附、过滤或化学治理等深度处理技术,提高废水再利用率,实现废水资源化。
还有毛纺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
GB 28937-2012 毛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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