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浙江耐司康药业有限公司的污染环境
婺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浙江耐司康药业有限公司,及陈光明(该公司总经理)、范升东(该公司副总经理)等9人,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此案在该院官方微博“金华婺城法院”实时直播,法院将择期作出宣判。
根据起诉书内容,2010年以来,浙江耐司康药业有限公司在生产阿奇霉素、克拉霉素以及阿奇霉素和克拉霉素中间体等原料药过程中,将产生的蒸馏残渣、离心母液等大量危险废物采用焚烧、渗漏、直排、私设暗管等方式非法进行处置。
2012年12月,“耐司康”总经理陈光明在明知公司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需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处置的情况下,为节省处置费用,同意公司分管环安部的副总经理范升东关于公司私自焚烧蒸馏残渣的建议,之后还批准给焚烧工人发放每吨400元的焚烧补贴。后公司环安部经理洪郁辰和副经理方小兵安排环安部员工胡建如、方军良、徐金平、郑志春使用焚烧炉焚烧蒸馏残渣共计70.91吨。其中,胡建如参与焚烧18.51吨,郑志春参与焚烧18.04吨,徐金平参与焚烧17.06吨,方军良参与焚烧17.29吨。
2014年2月,刘莉莉开始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助理,负责分管环安部工作。后刘莉莉明知蒸馏残渣等危险废物需委托具有资质的废物处理中心处置,未采取措施及加以制止,对方小兵安排工人排班焚烧予以认可。其间,“耐司康”共计焚烧蒸馏残渣8.60吨。“耐司康”在2013年3月28日、5月21日,分别因私设暗管排放超标水污染物及项目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投入生产且生产废水经雨水管严重超标排放被环保部门查获,后被市环保局分别处以罚款10万元和罚款44.4万元的行政处罚。之后,“耐司康”进行了相应整改,但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管网仍存在渗漏情况。陈光明、范升东、刘莉莉、洪郁辰、方小兵在公司的工业污水处理能力无法满足生产需求时,通过安排或默许胡建如、方军良、徐金平、郑志春在日常生产期间操纵一沉池边上的阀门及由洪郁辰、方小兵操纵雨水收集池里的阀门,将工业污水直排到生活污水管网,再渗漏到地下或渗漏到雨水管网后,直排到外面的市政雨水管网。
2014年5月22日,市环保局对“耐司康”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私设管网直排废水,遂进行采样。经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检测并由省环保厅认可,“耐司康”厂内雨水管窨井和雨水管网排放口的化学需氧量、氨氮、甲苯严重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限值要求。
2014年5月,上述被告人均被警方传唤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