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污水处理厂管理办法
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准时上下班,注重礼节礼貌。
二、上班时着装整齐,仪表整洁,戴好工作证。
三、不在办公区域内进食任何食品。
四、不大声喧哗,不随意串岗、不擅自离岗。
五、不利用上班时间做工作外的事情。
六、室内办公用品整洁,摆放有序。
七、地面干净无杂物,门窗清洁,玻璃明亮,窗纱、窗帘洁净。
八、墙上规章制度、奖牌等悬挂整齐,墙壁无涂抹痕迹,无蜘蛛网,无污渍。
九、桌椅、茶几、柜体干净,无杂物堆放,茶具洁净,痰盂纸篓经常清理。
十、下班后关好门窗,关闭电源,打扫室内卫生,保持桌面干净。
十一、厂内其它明文规定不得违反事项。
收发文制度
一、严格按照公司公文处理制度执行。
二、污水处理厂发文由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出文文稿进行全面审核,严格把关,内容要求情况确实,观点明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字词规范,篇幅办求简短,经部门负责人审定后送厂办审核后,送厂领导审批。
三、污水处理厂收文由办公室签收、分类、登记、署名污水处理厂收的文件,由厂办公室人员登记、呈送。凡需传阅的文件,由办公室提出初阅意见,分送厂领导阅批或有关部门阅办。
四、凡属在各部门之间传阅的文件,由厂办公室组织传阅,各部门均不得积压和互相传递文件。
五、需要各部门承办的文电,应及时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承办人对经办的公文必须认真负责,不处拖延。
六、公文办理完毕后,应当根据厂内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归档。
劳保及办公用品领取制度
一、污水处理厂劳保及办公用品实行定额管理。
二、污水处理厂各部门在月初根据本部门的劳保用品和办公用品定额,向厂办公室领取劳保用品和办公用品。
三、各部门其负责人负责办公用品在部门内配发。
四、临时增加的办公用品,临时申报,经厂长批准后,报公司办公室领取。
五、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应妥善使用与保管。
六、劳保用品配额和办公用品配额见本办法:
员工着装管理制度
一、为树立和保持本厂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厂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二、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应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三、男职员的着装要求:夏天穿衬衣、系领带。穿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四、女职员上班不得穿运动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
五、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佩戴应得当。
六、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奖金。
七、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超过三人次或该科室员工总数的20%的,该负责人亦应罚100元。
后勤工作制度
一、办公用品的采购,要根据本厂实际,制定计划,及时上报,计划要励行节约,统筹考虑,具有连续性。
二、劳保、福利用品的采购,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厂相关制度制定计划,优中选优,保证质量。
三、办公用品、劳保、福利用品的采购计划,要经办公室主任审定,大型物品的采购要经厂长审定,之后上报。
四、自采部分采购人员应采取货比三家方式实施采购,做到优质低价,并与购物商店签定质量保证协议,确保购物质量。采购人员不得随意购买计划以外的物品。
五、后勤人员应主动与各部门联系,提前做好计划、审定工作,不能因供应不及时影响工作。
六、办公用品的发放,应分类登记,落实到人,一月一清理,登记数与实物应相符。凭登记汇总核算各部门办公费用。
七、劳保用品的发放,领取人应打领料单,以后按规定交旧换新。后勤人员负责管理工作。
八、福利用品的发放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后勤人员应做好保管登记工作。
九、后勤人员应妥善保管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福利用品等相关物品,不能因保管不善出现损坏、丢失、被盗现象。
十、后勤人员负责水、电、通讯、卫生的保障工作。要经常检查、杜绝隐患,特别是用电方面,要汇同有关人员一周一检查,确保安全。
门卫制度
一. 门卫交接班按照《XX市污水处理厂交接班制度》执行,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杜绝脱岗、串岗、睡岗等现象。
二. 厂区东大门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西大门平时上锁,需开、关时由东大门值班人员开、关。
三. 人员一律由东大门进出厂区。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厂区一律在值班室登记。
四. 外来人员因公办事,应出示有关证件,经门卫检查同意后,方可进入,工作时间不准会客。
五. 值班人员应检查出进车辆及物品;带货出门要有出门手续,若无证件或证物不符者,有权要求停车检查,扣留车辆、物品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 凡当班时有异常情况发生时,应向中控室值班人员及厂办公室或带班领导报告。
七. 晚上12点大门必须落锁,一切外来人员概不会客。
B. 污水处理厂有什么影响
污水处理厂对居民生活有影响吗
污水厂在处理污水过程中,要产生有毒有害气体:①含硫的化合物,如硫化氢、二氧化硫、硫醇、硫醚;②含氮化合物如胺、酰胺、吲哚等;③卤素及衍生物,如氯气、卤代烃;④烃类,如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⑤含氧的有机化合物,如醇、酚、醛酮、有机酸等,这些有毒有害气体对环境和人类的身心健康带来危害,如果居住靠污水处理厂距离太近对生活是有影响。
污水处理厂会不会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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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污水处理厂较近生活有影响吗
污水处理过程中,由于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渠(管道)中,各种清水池、浓缩池、地下污水、污泥闸门井、不流动的污水池内以及消毒设施内都能产生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这些有毒有害气体虽然种类繁多成份复杂,但根据危害方式的不同,可将它们分为有毒气体(窒息性气体)、腐蚀性气体和易燃易爆气体三大类。
1、有毒气体是通过人的呼吸器官在人体内部对人体内部其它组织器官造成危害的气体,如硫化氢、氰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气体。由于这些气体在人体内部一般起的作用是抑制人体内部组织或细胞的换氧能力,引起肌体组织缺氧而发生窒息性中毒,因此也叫窒息性气体。
2、腐蚀性气体一般是消毒气体如氯气、臭氧气体、二氧化氯气体等发生泄露时,对体的呼吸系统起腐蚀作用产生毒害。
3、而易燃易爆气体则通过与空气混合产生一定比例时遇明火引起燃烧甚至爆炸而造成危害,如甲烷、氢气等。
综上所述本人认为:如果距离污水处理厂较近,对身心健康是有影响的。
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水对人有害吗
达标排放的出水是不会伤害人体的。不过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气味和气体则可能在空中飘散,会引起周边居民身体上的过敏症状。你可以向当地管理机构投诉的。呵呵
我在污水处理厂工作对身体有害吗
要看你们厂是处理工业污水还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基本没什么害,但是工业污水就要看废水的来源了,多少对身体还是有点害的,不过平时注意点,还是没什么问题的。有害成分主要集中在气体和污泥中。希望对你有用。
污水处理厂对当地有什么危害?
没有污水处理厂才有危害
去污水处理厂上班职业危害大不大
第一看什么类型的污水站(工业的还是生活的)。
第二看在污水站的哪个岗位(是否接触有毒的化学药剂,工作时间长短,安全措施是否完善等)。
一般来说污水站的噪声、空气都比常规的地方要差些,体质差得话肯定会对健康造成影响。
还是建议多锻炼身体,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下水道和污水池中危害性最大的气体是硫化氢和氰化氢,尤其是硫化氢,城市污水系统中都存在。硫化氢的第一个主要来源是城市的石油、化工、皮革、皮毛、纺织、印染、采矿、冶金等多种工厂或车间的废水所携带的硫化物进入下水道后,遇到酸性废水起反应,生成毒性硫化氢气体。硫化氢的第二个来源是城市生活污水、污泥等,在下水道或污泥池中长期缺氧,发生厌氧分解而生成。
鉴于在下水道、集水井和泵站内均有硫化氢出现的可能性,鉴于历史上的一系列惨痛教训、污水处理厂必须采取一系列安全措施佩戴劳保用品deh *** 来预防硫化氢中毒。
污水处理厂对周围居民区有无影响
有影响的,看看离你的家距离是多少了。
国家标准《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要求:城市污水处理厂应与居住区、公共建筑保持一定的卫生安全防护距离,行业惯例将这一卫生安全防护距离确定为300米。
C. 污水处理车间安全注意事项
1. 污水处理车间安全常识
污水处理车间安全常识 1.污水处理 厂应该注意哪些安全措施
污水处理厂的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进入井、池作业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
(1)下井、池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懂得人工急救的基本方法,明白防护用具、照明器具和通讯器具的使用方法。
(2)换深度近视、高血压、心脏病等严重慢性疾病及有外伤疮口尚未愈合者不得从事井、池等作业。
(3)操作人员下井时,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4)有人在井下作业时,井上应有两人监护。
(5)每次下井作业时间不宜超过1小时。
2.泵房集水池的安全注意事项
集水池的作用调节来水量与泵的抽水量之间的不平衡,避免水泵的频繁启动,一般要求集水池的有效容积不小于最大一台水泵5min的抽水量。
污水中含有有毒有害或易燃性挥发物质时,集水池应当设置成封闭式,在集水池平面距离最大的两点设通风孔,是集水池液面以上的空气形成最大程度的对流,并在合适的位置安装高空排放的排气筒,必要时还要安装风机强制通风,有时还要在操作人员巡检必须经过的部位设有毒气体标志。
3.污水处理厂有害气体中毒的防范
在污水管道和处理厂的各种构筑物和井内,都有可能存在对人体有害的气体。这些有害气体成分复杂、种类繁多,根据危害方式的不同,可将它们分为有毒有害气体和易燃易爆两大类。有毒有害气体主要通过的呼吸器官对人体造成伤害,引起中毒事件的发生。
2.污水处理工巡检时的安全注意哪些事项
1.1 运行管理要求1.运行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厂处理工艺和设施、设备的运行要求与技术指标。
2.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本厂处理工艺,熟悉本岗位设施、设备的运行要求和技术指标。
3.各岗位应有工艺系统网络图、安全操作规程等,并应示于明显部位。
4.运行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按要求巡视检查构筑物、设备、电器和仪表的运行情况。
5.各岗位的操作人员应按时做好运行记录。数据应准确无误。
6.操作人员发现运行不正常时,应及时处理或上报主管部门。
7.各种机械设备应保持清洁,无漏水、漏气等。
8.水处理构筑物堰口、池壁应保持清洁、完好。
9.根据不同机电设备要求,应定时检查,添加或更换润滑油或润滑脂。
1.2 安全操作要求
1.各岗位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生产实践,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启动设备应在做好启动准备工作后进行。
3.电源电压大于或小于额定电压5%时,不宜启动电机。
4.操作人员在启闭电器开关时,应按电工操作规程进行。
5.各种设备维修时必须断电,并应在开关处悬挂维修标牌后,方可操作。
6.雨天或冰雪天气,操作人员在构筑物上巡视或操作时,应注意防滑。
7.清理机电设备及周围环境卫生进,严禁擦拭设备运转部位,冲洗水不得溅到电缆头和电机带电部位及润滑部位。
8.各岗位操作人员应穿戴齐全劳保用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9.应在构筑物的明显位置配备防护救生设施及用品。
10.严禁非岗位人员启闭本岗位的机电设备。
1.3 维护保养要求
1.运行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应熟悉机电设备的维修规定。
2.应对构筑物的结构及各种闸阀、护栏、爬梯、管道等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及防腐处理,并及时更换被损坏的照明设备。
3.应经常检查和紧固各种设备连接件,定期更换联轴器的易损件。
4.各种管道闸阀应定期做启闭试验。5.应定期检查、清扫电器控制柜,并测试其各种技术性能。
6.应定期检查电动闸阀的限位开关、手动与电动的联锁装置。
7.在每次停泵后,应检查填料或油封的密封情况,进行必要的处理。并根据需要填加或更换填料、润滑油、润滑脂。
8.凡设有钢丝绳的装置,绳的磨损量大于原直径10%,或其中的一股已经断裂时,必须更换。
9.各种机械设备除应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外,还应按设计要求或制造厂的要求进行大、中、小修。
10.检修各类机械设备时,应根据设备的要求,必须保证其同轴度、静平衡等技术要求。
11.不得将维修设备更换出的润滑油、润滑脂、实验室废水及其它杂物丢入污水处理设施内。
12.维修机械设备时,不得随意搭接临时动力线。
13.建筑物、构筑物等的避雷、防爆装置的测试、维修及其周期应符合电业和消防部门的规定。
14.应定期检查和更换消防设施等防护用品。
3.污水处理厂运行人员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安全
以下是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的基本流程:
现代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技术,按处理程度划分,可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处理。
一级处理,主要去除污水中呈悬浮状态的固体污染物质,物理处理法大部分只能完成一级处理的要求。经过一级处理的污水,BOD一般可去除30%左右,达不到排放标准。一级处理属于二级处理的预处理。
二级处理,主要去除污水中呈胶体和溶解状态的有机污染物质(BOD,COD物质),去除率可达90%以上,使有机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
三级处理,进一步处理难降解的有机物、氮和磷等能够导致水体富营养化的可溶性无机物等。主要方法有生物脱氮除磷法,混凝沉淀法,砂率法,活性炭吸附法,离子交换法和电渗分析法等。
整个过程为通过粗格删的原污水经过污水提升泵提升后,经过格删或者筛率器,之后进入沉砂池,经过砂水分离的污水进入初次沉淀池,以上为一级处理(即物理处理),初沉池的出水进入生物处理设备,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其中活性污泥法的反应器有曝气池,氧化沟等,生物膜法包括生物滤池、生物转盘、生物接触氧化法和生物流化床),生物处理设备的出水进入二次沉淀池,二沉池的出水经过消毒排放或者进入三级处理,一级处理结束到此为二级处理,三级处理包括生物脱氮除磷法,混凝沉淀法,砂滤法,活性炭吸附法,离子交换法和电渗析法。二沉池的污泥一部分回流至初次沉淀池或者生物处理设备,一部分进入污泥浓缩池,之后进入污泥消化池,经过脱水和干燥设备后,污泥被最后利用。
4.污水处理工应该掌握哪些基本知识
作为一名污水处理工的主要任务是确保整个污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转并且保证污水达标排放。作为一名污水处理工,要熟悉自己管辖区域内的全部工艺流程,要懂各工段设备的主要作用,要熟知污水工段指标。
具体做到以下:
1,对污水处理现场勤巡查,勤观察,认真做好相关记录,确保记录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
性;
2,定期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简单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达到污水处理的基本需求;
3,能够基本解决一些突发事件,避免造成严重后果;
4,按时测量排口水质以及重点工段水质,及时掌握污水处理站的基本运行情况。
5.污水处理操作工必懂知识
主要就是掰阀门,不需要专业知识,但是有维修经验,会更有竞争力,想好点就自学点电的知识足矣;干化验起码要大专而且所学专业需要和化验相关;干调试初中就有招的,不过大部分还是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的,会电焊或电器安装可以增加竞争力,专业知识要求既低又高,一般公司设计强的对专业知识要求不高,只要调试按照设计的指令做就可以了。
设计弱的就全靠调试人员了,这样的调试人员起码顶半个设计,另外这个岗位有时需要化验知识;干施工一般要大专及以上,专业知识需要土建施工经验设备安装经验电气安装经验,一般在建筑安装公司干过就够用了;干设计起码大专,分建筑专业电气专业工艺专业。学历不够可以先干运营再改调试或施工,能力强悍的甚至可以改设计,不过这样的可能越来越少了。
一般小型公司是设计施工调试是一个人干,大型中型公司是分开的,学历不够可以找个大型公司做运营或找个中型公司做调试,小型公司也有机会,不过小型公司一般业务量不多,经常出现没有工程的时候,没施工和调试的时候就可能没工作了。待遇方面一般运营≤化验知识的话,你需要了解下面这些相关的知识:环境工程,环境工程微生物,化学,化验分析,机械,给排水知识等。
看你从事的工作性质来定,如果只是做污水处理方面的操作员,需要了解的会简单一点,如果从事环保公司的技术人员,需要学的就更多,学历的话,我感觉应该要求不是很大,高中以上,肯学习,有一段时间的学习,就能学的很好的。可以去报自考之类的拿学历,如果只是进大型污水处理厂或是到企业的污水处理站,可以去劳动局考一个污水处理员的资格证,考试之前,也会有相关的培训,也足够用了。
D.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普法内容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如下:
1、一级标准:一级标准的A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
2、二级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Ⅳ、Ⅴ类功能水域或GB3097海水三、四类功能海域,执行二级标准;
3、三级标准: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时,执行三级标准。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猛消姿设施的位置,分期达到二级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应选取单项指标,分项进行达标率评价。对于丰、平、枯水期特征明显的水体,应分水期进行达标率评价,所使用数据不应是瞬时一次监测值和全年平均监测值,每一水期数据不少于两个。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挥发酚、氨氮、氰化物、总汞、砷、铅、六价铬、镉十项指标丰、平、枯水期水质达标率均应达到100%。其它各项指标丰、平、枯水期水质达标率应达到8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交通主管部门的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农业、渔业等部门以及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枝绝水环境桥坦,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对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 国家污水排放标准
污水处理排放标准规定如下: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省级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水排放标准如下:
1、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2、排入GB·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3、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4、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
5、GB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污水的排放方式:
1、当城市有污水处理厂时,生活废水与粪便污水宜采用合流制排出;
2、当建筑物采用中水系统时,根据中水的用水对象及所选用的原排水水质分质排出;
3、当冷却废水量较大而需循环或重复使用时,宜将其设置成单独的管道系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四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或者地方的经济、技术条件,适时修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F. 污水排放标准
法律分析: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指的是水污染物的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具体可以分成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以及行业标准。此标准是依照受纳水体的水质的要求,同时结合环境的特点和社会、技术及经济的条件,对水污染物或者是有害因子的允许排放量或者限值,是判定排污活动是否已经违反法规的依据。
法律依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专门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国家专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废气的排放和污泥处置的排放与控制管理。根据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专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本标准实施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和污泥的排放不再执行综合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噪音控制仍执行国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标准。
G.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二三级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分级:
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排入GB 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指的是水污染物的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具体可以分成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以及行业标准。此标准是依照受纳水体的水质的要求,同时结合环境的特点和社会、技术及经济的条件,对水污染物或者是有害因子的允许排放量或者限值,是判定排污活动是否已经违反法规的依据。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法律依据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分级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将基本控制项目的常规污染物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
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标准。一类重金属污染物和选择控制项目不分级。
一级标准的A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3097海水二类功能水域和湖、库等封闭或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 GB3838 地表水Ⅳ、Ⅴ类功能水域或 GB3097海水三、四类功能海域,执行二级标准。
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时,执行三级标准。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分期达到二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