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户需要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排水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排水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申请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书应当如实提交下列资料清单:
1、排水许可申请表。
2、有关专用检测井、雨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材料。[排水(雨水、污水)竣工图]
3、产业类(工厂企业、宾馆、医院等)提供主要生产工艺及污染物产生流程图纸、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纸。
4、申报排水量的相关依据材料。(提供上水用水量申请材料依据或近3个月水费单)
5、排水管理单位接管证明。
6、
排水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前一个月内由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排水监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
7、地名使用批准文件。
8、
排放污水易对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应当提供已在排放口安装能够对水量、pH、CODCr(或TOC)进行检测的在线检测装置的有关材料。其他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水户,应当提供具备检测水量、pH、CODCr、SS和氨氮能力及检测制度的材料。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10、环评批复中指出有液体类危险废弃物需外送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的,应提供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处置合同。
11、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排水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1、未取得城市排水许可证书,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
2、超过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有效期限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
3、违反城市排水许可证书规定的内容,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
4、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剧毒物质、易燃易爆物质和有害气体等。
5、堵塞城市排水管网或者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内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易堵塞物。
6、擅自占压、拆卸、移动和穿凿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
7、擅自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加压排放污水。
8、其他损害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⑵ 筹建十万吨污水处理厂需要哪些手续
1、找一家大的知名设计公司作可行性研究报告,待一些省内知名专家论证后,由内当地发改委带你去省容发改委作可研批复;2、到国土资源局批地;3、再和环保局联系作环境评估,由上一级环保局作环评批复;4、再由设计公司作工程初步设计,再到省建设厅作批复;5、资金来源问题要同步筹措;6、土建、工艺设备、管道安装、监理等招投标;7、到当地建设局作施工许可证,建筑许可证等;8、正式开工。中间协调好与周围企事业单位、村庄等关系。
⑶ 污水处理厂立项批复 是由市级批复 还是由区市县批复
这个要根来据项目实施单位源的性质来决定,如果是国家机关,如住建委来实施,那么,市住建委实施的污水处理厂项目由市发改委来批复,县住建局实施的由县发改局批复。如果是企业,只要不使用政府资金,那么一般是按照属地管理,在那个县区就由那个县区的发改局批复即可。需要说明点的是,只要审批部门在权限内批复了,就是有效的,不需重复批复,也就是说,县区发改局给你批复了,只要他有这个权限,他的批文就是合法有效的,不需要再到市级发改部门批复。
⑷ 污水处理厂提交试生产申请报告同时需要提交环评批复文件吗
对于污水处理厂项来目开工前自就需要取得《环评批复》,市局给出的批复需要你们给县局里1份存档。
也就是说在你们提交试运行报告的时候,县局应该知道你们有批复了。
如果你们还没取得环评批复,那试运行报告估计没人敢给你们批。
其他情况的不是很了解。
作为污水处理厂应该与当地环保部门积极配合沟通,减少各种不必要的麻烦。
⑸ 环保验收不通过污水厂能竣工验收吗
不能。
环评法明确要求不能“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现在各地都在严厉打击、整治建设项目“未验先投”!
污水厂竣工验收程序
提交验收环保部门材料
1、污水处理厂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
2、污水处理厂环评批复文件;
3、污水处理厂试运行批复文件;
4、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环境保护总结报告;
5、污水处理厂环境保护整改保护(根据项目建设、试运行中的监督检测情况确定);
6、污水处理厂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包括水量、进、出口浓度等。
验收现场准备材料
1、环境影响报告书;
2、初步设计文本及其批复;
3、企业自行监测记录(进出水浓度);
4、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的月生产报表;
5、进出水水量的台帐资料;
6、通过调试期有关证明;
7、污泥处置记录:
8、用电记录(污水处理设施耗电量);
9、污水处理厂运行现场监督记录(当地环保部门提供);
10、在线监测记录(进出口流量、浓度);
11、处理水量中工业废水所占水例(如果工业废水量超过总水量的10%,由当地环保部门提供进入污水处理厂的主要工业企业上年环统排放浓度);
12、污水处理厂的纳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