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雨污分流是污水不能进雨水管,还是雨水不能进污水管
雨污分流是雨水不能进污水管,当然,污水是绝对不允许进入雨水管的。未分流情况下雨水可能进入污水管道。
雨污分流,是一种排水体制,是指将雨水和污水分开,各用一条管道输送,进行排放或后续处理的排污方式。用于被污染的河流。雨污分流便于雨水收集利用和集中管理排放,降低水量对污水处理厂的冲击,保证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率。
雨水可以通过雨水管网直接排到河道,污水需要通过污水管网收集后,送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水质达到相应国家或地方标准后再排到河道里,这样可以防止河道被污染。由于初期雨水污染物浓度含量高,有条件的会设置收集初期雨水排入污水管网进行处理。
(1)初期雨水是否接入污水处理厂扩展阅读
由于城市排水对下游水体造成的污染和破坏与排水体制有关,为了更好地保护环境,一般新建的排水系统均应考虑采用分流制系统。
其中收集和输送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或生产污水)的系统称污水排水系统;收集和输送雨水、融雪水的系统称雨水排水系统;只排除工业废水的称工业废水排水系统。
分流制排水系统按照排除雨水方式的不同,又分为完全分流制和不完全分流制两种排水系统。完全分流制排水系统既有污水排水系统,又有雨水排水系统,故环保效益较好。
新建的城市及重要的工矿企业,一般采用完全分流制排水系统。工厂的排水系统,一般采用完全分流制。性质特殊的生产废水,还应在车间单独处理后再排入污水管道。
不完全分流制排水系统只具有污水排水系统,未建雨水排水系统,雨水沿天然地面、街道边沟、水渠等原有渠道系统排泄,或者为了补充原有渠道系统输水能力的不足而修建部分雨水道,待城市进一步发展再修建雨水排水系统,转变成完全分流制排水系统。
㈡ 为什么完全分流制排水系统有初期雨水的污染问题
原先的排水复系统多为合流制制,雨水和污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现分流制中雨水和污水是两套独立的系统,其中雨水一般直排入河,不再经过污水厂处理,而初期雨水携带了大量污染物,包括气体沉降、地面垃圾和尾气排放以及地面的冲刷侵蚀等。
㈢ 我国城市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了吗
分流制指用不同管渠系统分别收集和输送各种城镇污水和雨水的排水方式。 合流制指用同一管渠系统收集和输送城镇污水和雨水的排水方式。 分流制可根据当地规划的实施情况和经济情况,分期建设。污水由污水收集系统收集并输送到污水厂处理;雨水由雨水系统收集,并就近排入水体,可达到投资低、环境效益高的目的,故推荐新建地区采用分流制。旧建成区由于历史原因,一般已采用合流制,要改造为分流制难度较大,故规定同一城镇可采用不同的排水制度。同时规定合流制排水系统应设置污水截流设施,以消除污水和初期雨水对水体的污染; 以上文字摘自《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中,条文说明-总则-第1.0.4条; 个人建议:如果新建,不要采用合流,由于我国室外雨水排放设计标准相对较低,同时养护不到位,目前雨一大,越来越多的城市被泡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如果雨污合流的话,大量的雨水会涌入污水系统,造成化粪池溢流,甚至污水倒灌入户,造成更大的损失。 如果情况特殊,必须设置雨污合流的话,在合流前设置截流井(方式很多,污水管口设单流向活门,或者鸭嘴阀,超过一定水头,鸭嘴阀会打开,不影响出流);并增加检查力度,定期清理,尤其是雨季之前一定要保证截流井功能正常。
㈣ 设置收集初期雨水排入污水管网有时间要求吗
分流制能收集抄初期雨水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排水体制一般分为合流制和分流制两种。前者为污(废)水和雨水合一的系统。合流制又分为直排式和截流式,直排式直接收集污水排放水体,截流式即临河建造截流干管,同时在合流干管与截流干管相交前或相交处设置溢流井,并在截流干管下游设置污水处理厂当混合污水的流量超过截流干管的输水能力后,部分污水经溢流井溢出,直接排入水体;分流制为污(废)水和雨水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管渠排放的系统,有完全分流和不完全分流,完全分流制具有污水排水系统和雨水排水系统;不完全分流制未建雨水排水系统。在分流系统中还可以有污水和洁净废水的独立系统,以便于处理或回用。
㈤ 为什么常将初期雨水收集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含有较多污染物,COD,SS等,初期雨水一般弃流,也就是排到管网.后面的雨水可以简单处理回用,比如沉淀,过滤等.
㈥ 初期雨不属于废水对吗
初期雨水,顾名思义就是降雨初期时的雨水。但是,由于降雨初期,内雨水溶解了空气中的大量容酸性气体、汽车尾气、工厂废气等污染性气体,降落地面后,又由于冲刷沥青油毡屋面、沥青混凝土道路、建筑工地等,使得前期雨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病原体、重金属、油脂、悬浮固体等污染物质,因此前期雨水的污染程度较高,通常超过了普通的城市污水的污染程度。如果将前期雨水直接排入自然承受水体,将会对水体造成非常严重的污染,必须对前期雨水进行弃流处理,可以设置雨污切换装置,将降雨初期雨水分流至污水管道,降雨后期污染程度较轻的雨水进过预处理截留水中的悬浮物、固体颗粒杂质后,可以直接排入自然承受水体,有效的保护我们的自然水体环境。
㈦ 有哪几种排水体制能收集初期雨水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分流抄制能收集初期雨水至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排水体制一般分为合流制和分流制两种。前者为污(废)水和雨水合一的系统。合流制又分为直排式和截流式,直排式直接收集污水排放水体,截流式即临河建造截流干管,同时在合流干管与截流干管相交前或相交处设置溢流井,并在截流干管下游设置污水处理厂当混合污水的流量超过截流干管的输水能力后,部分污水经溢流井溢出,直接排入水体;分流制为污(废)水和雨水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管渠排放的系统,有完全分流和不完全分流,完全分流制具有污水排水系统和雨水排水系统;不完全分流制未建雨水排水系统。在分流系统中还可以有污水和洁净废水的独立系统,以便于处理或回用。
㈧ 雨水排放标准
法律分析:初期雨水一定要收集的,主要针对化工、石化行业,其中《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有明确要求,现在排水设计中要求企业在厂区雨水排口设置截止阀,有自动型的也有手动型的,将一次降雨过程中前10~20min的降水导入初期雨水池,并进一步将初期雨水排入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的三级标准或污水处理厂的接纳管水质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十条 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
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第四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㈨ 城市中的雨水是直接排入河道的吗
1、回答这个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城市的排水体制,目前,城市排水体制一般分为合流制、分流制、混合制三种:
(1)合流制排水系统:合流制排水系统是将城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径流汇集人在一个管渠内予以输送、处理和排放。 那么这一排水体制情况下,如果该城市建有污水处理厂,那么雨水是同污水一起通过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后外排。
(2)分流制排水系统:当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用两个或两个以上排水管渠排除时,称为分流制排水系统。其中排除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的系统称为污水排水系统;排除雨水的系统称为雨水排水系统。根据排除雨水方式的不同,又分为完全分流制、不完全分流制和截流式分流制。完全分流制排水系统分设污水和雨水两个管渠系统,前者汇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送至处理厂,经处理后排放或加以利用。后者通过各种排水设施汇集城市内的雨水和部分工业废水(较洁净),就近排入水体。但初期雨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水体后,将对水体造成污染。
2、过去可能是为节约管网造价费用,排水体制多为雨污合流,雨水和污水最终均要汇入污水厂进行处理后再排入河道;截流制是雨污河流的一个改进,在雨水汇入污水管段的节点设置截流井,在雨量过大时截流井将超过负荷的合流水直接排放,缓解污水厂压力。
现在,规划部门规定新城区排水体制必须为雨污分流,即雨水和污水各自配置独立的管网,污水经过污水厂处理后排放,雨水直接排入河道。
未来,随着淡水资源的短缺,雨水资源的利用也将提升其重要性。可将雨水储蓄并利用于道路浇洒,消防,冲厕,景观或者再处理为自来水等。
3、以上介绍了排水体制、雨水的排放情况、国内的一些发展状况,现在又回到问题上面来:城市中的雨水是直接排入河道的吗?我的答案是这样的:
(1)如果该城市的排水体制是合流制即没有雨污分流,那么雨水是进入了该城市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然后排入河道或者进行回用。
(2)如果该城市的排水体制是分流制,那么雨水通常是直接排放到自然水体即河道等,或这是蓄水池以便于雨水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