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一个小型污水处理厂占地多少亩
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
日处理量为15000吨的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一般10000平方,其中建筑面积约7500-8000平方,绿化面积约占20%
求2万吨污水厂初步设计
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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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t/d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毕业设计方案
50000t/d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毕业设计
**章 设计内容和任务
1、设计题目
50000t/d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
2、设计目的
(1) 温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原理;
(2) 掌握一般水处理构筑物的设计计算。
3、设计要求:
(1) 独立思考,独立完成;
(2) 完成主要处理构筑物的设计布置;
(3) 工艺选择、设备选型、技术参数、性能、详细说明;
污水处理厂面积一般多大?
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
不同工艺的污水厂,占地是不同的。
另外,还要看水是否做到回用标准,或预留。
一般处理排放的话,一吨水0.5-1平米就够了,回用的话,再加0.25平米每吨。
算下来,要22500-37500平,合34亩-56亩。
构筑物和池体的面积占有率,你可以查一下**的相关规范,即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规范。
我去查了我们去年去参观的污水处理厂
一期:占地面积约2.5公顷,日处理2万吨
二期:占地面积约1.6公顷,日处理3万吨
㈡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的选址有哪些需要注意的规范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选址规范:
1、生活污水集中式处理设施选址
通常搭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量大,建设周期较长。应充分考虑地形特点、管线和电源铺设、当地主要风向等因素,符合国家和地方对土地利用、供电、防洪、防雷、防护等方面的规定。严禁在地势低洼、洪水多发地区选择污水处理站。村、市可有条件地考虑中水回用,进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2、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选址
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选址应充分考虑农户住房位置就近布置。结合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存在,鼓励在屋前屋后或农家院子内安装户用机型污水处理设备。餐饮养殖场涉及的个体户应使用隔油设施进行预处理,并做好防渗漏处理工作,防止污水和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外泄。
此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选址必须符合市政、市政水功能总体规划和区划的相关要求,综合考虑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保护区、水域等生态敏感区域包括相关监管道路。同时,统筹发展乡村旅游、美丽宜居乡村发展规划、流域管理规划,结合污水处理设备现状规划设计设施。
最后,从设计规划角度,要注意规划收集范围内的管线走向,农村布局,地形等条件,最终确定一个合理的位置。
㈢ 汕头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保障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正常运行,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金平、龙湖、濠江区(以下称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凡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排污人),均应按本办法规定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第四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环保部门)负责中心城区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市环保部门可以委托其下属的城市污水处理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工作。
建设、排水、税务、水利、民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市环保部门做好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
物价、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遵循合法、合理、保本微利的原则。第六条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由市环保部门提出,经市物价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第七条对排污人自行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且直接排入海洋、江河、湖泊,不使用中心城区市政排水设施的,不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第八条下列排污人暂免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
(一)大、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含校办企业、职业学校和教职员工家庭生活用水);
(二)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
(三)敬老院、福利院等社会公共福利机构;
(四)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中心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特困户。第九条在建成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纳管范围内,已自行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污人,依法停用自有污水处理设施后,经市环保部门审核同意,可由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负责处理其排放的污水,并按照低于自行处理的成本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
前款规定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市环保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第十条排污人应缴纳的城市污水处理费按以下规定征收:
(一)排污人使用供水单位供水的,由市环保部门委托供水单位按月随自来水费一并征收,实行自来水费、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一票制;
(二)排污人使用自备水源的,由市环保部门直接征收或者委托水行政主管部门代征;
(三)建筑施工作业等临时性排水排入市政排水设施的,由市环保部门对其实际排水量进行核定后直接征收,具体核定办法由市环保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制定;
(四)排污人属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情形的,实行先征后返,具体实施办法由市环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
(五)排污人属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情形的,由市环保部门直接征收。
代征单位应当按月向市环保部门报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明细表。第十一条城市污水处理费按排污人的用水量征收:
(一)由供水单位供水的,按供水单位所提供的供水量征收;
(二)使用自备水源的,按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采水量征收;
(三)未安装用水、采水计量装置的,按供水设施日供水能力核定的月用水量征收。第十二条排污人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符合国家或者省规定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接纳标准,已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省规定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接纳标准的,应当依法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排污人缴纳污水处理费后,其在排水环节上应征收的城市排水设施使用费不再征收。第十三条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经营或者管理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出的污水超过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应当依法缴纳超标准排污费。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城市污水处理费。
国有企业因严重亏损等原因,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缓缴城市污水处理费,但不得免交。城市污水处理费缓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十五条城市污水处理费按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管理,实行收费许可证及收费综合年审制度。第十六条城市污水处理费的收入全额上缴市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中,代征单位代收的城市污水处理费,按月划入市财政设立的专户;市环保部门征收的城市污水处理费,直接缴入市财政设立的专户。
㈣ 污水排放的要求有哪些
1、排入GB3838III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2 、胡液腔排入GB 3838中IV、V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3、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4、排入GB3838III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执行一级标准(III类水域: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5、排入GB3838VI、V类水域执行二级标准(VI类水域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及人体非直接接触埋陵的娱乐用水区,V类水域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6、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裤衫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㈤ 集体土地可以建设污水处理厂嘛
建污水处理厂属于环保工程,不属于水利工程。污水处理需要相关的环保资质才能承建。如果是国家征收,通过合法征收手续的情况下,是不能拒征的,国家会给予一定的征地补偿。
集体土地征收范围包括: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规划征收的,集体所有,农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土地。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㈥ 污水处理厂占地如何计算
可根据污水处理生产工艺路线确定占地面积。
㈦ 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
污水处理费按缴纳义务人的用水量计征。用水量按下列方式核定:
1、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其用水量以水表显示的量值为准。
2、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已安装计量设备的,其用水量以计量设备显示的量值为准;未安装计量设备或者计量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其用水量按取水设施额定流量每日运转24小时计算。
因大量蒸发、蒸腾造成排水量明显低于用水量,且排水口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等计量设备的,经县级以上地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以下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认定并公示后,按缴纳义务人实际排水量计征污水处理费。对产品以水为主要原料的企业,仍按其用水量计征污水处理费。
建设施工临时排水、基坑疏干排水已安装排水计量设备的,按计量设备显示的量值计征污水处理费;未安装排水计量设备或者计量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按施工规模定额征收污水处理费。
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按照覆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价格、财政和排水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暂时未达到覆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的,应当逐步调整到位。
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其污水处理费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公共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代征,并在发票中单独列明污水处理费的缴款数额。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与公共供水企业签订代征污水处理费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公共供水企业代征的污水处理费与其水费收入应当分账核算,并及时足额上缴代征的污水处理费,不得隐瞒、滞留、截留和挪用。
公共供水企业代征的污水处理费,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征缴入库。
法律依据:《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保障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建设,防治水污染,保护环境,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镇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污水处理费是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由排水单位和个人缴纳并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的资金。
第四条 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㈧ 农村污水改造工程施工标准
村镇污水处理工程关系到许多人的生活,因此污水处理项目的工程标准不容忽视。优质的村镇污水工程从设计、施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安装,每个流程都有规范要求。我司有着多年的村镇污水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经验,以规范的流程、专注的态度造就了众多口碑工程。今天就来分享下我司的施工过程。㈨ 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要考虑哪些环境因素,需要办哪些环保手续吗
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要考虑哪些环境因素:
一、是否符合环境规划
二、厂址必须专位于集中给谁水源属下游,并应设在城镇、工厂厂区及生活区的下游和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三、厂址不宜设在雨季易受水淹的低洼地。
四、为保证卫生要求,厂址与城镇、工厂厂区及生活区及农村居民点保持约300m以上的距离
五、地表水、地下水、臭气等,因城市污水处理厂造成的影响。
环保手续:
1、选址
2、建厂
3、环评
4、环保工程
5、试生产
6、三废监测
7、项目验收
8、排污许可证
9、正式投产
㈩ 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项目选地址要怎么选
村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选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施工区域是否满足站区要求:一般情况下施工区域为2倍站区面积,并考虑堆土场地与机械进出场地。
二、进施工区域道路是否满足设备搬运要求:一般情况道路宽度应大于货车车厢宽度,同时要考虑货车转弯角度,道路上方避免有低空电线。
三、选址注意事项:
1、站区距周边房屋安全距离大于15cm,否则会对房屋基础产生影响
2、避免低洼区域,避免河塘沼泽区域,防止设备被淹
3、一体化污水设备排水口标高严禁低于排出水体汛期最高水位,防止倒灌
4、站区便于机械设备作业(如吊机、挖机等)
5、避免有高压路线经过
6、在没有地勘报告情况下,对选点位置水位及土质进行了解,有条件情况下可安排挖机先挖小深坑进行查看,如有不良情况,及时与甲方沟通协调换点或签证
四、项目的接电源要求:一般情况下,上端电源接点至设备接点不大于16米
五、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位置选好后必须填写位置确认表由甲方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