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污水处理公司的管理运营有哪些内容
1运行考核的主要指标;
对处理成本、处理总量、处理质量、设备(设施)完好率、设备运转率、能源(材料)消耗、安全生产等一系列指标进行考核,以便反映和掌握运行系统总体状况。
2记录与统计;
在污水处理系统的日常管理中,有系统的记录与统计分析工作是十分重要的。每年每月乃至每日都要进行及时记录,并注意检查原始记录的准确性与真实性。做好收集、保存、积累分析、整理与汇总等工作。
3管理制度;
在污水处理运行系统的日常管理中,为了运行好各种设施设备,管理好各种运营工作,保证设备正常稳定地发挥作用,保护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需要污水处理运行系统建立和执行岗位责任制等一系列整套规范化管理制度,并通过奖励和批评,鼓励职工贯彻执行规章制度,使污水处理厂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积极、主动、熟练地投入日常运行和维护保养工作之中。
4安全技术管理的基本要求;
安全技术管理是对安全技术工作进行的组织、计划和控制活动。主要包括:对工艺和设备的管理;对生产环境安全的管理;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标准。
5对工艺和设备的管理;
生产工艺过程产生的危险因素,是导致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的主要危险源。加强生产工艺过程安全技术管理,是防止发生事故,避免或减少损失的主要环节。生产工艺过程安全技术管理主要包括工艺安全管理和设备安全管理。
6对生产环境的安全管理;
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安全,是保障生产者安全与健康的基本条件。国务院颁布了《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其中厂院、道路、坑、壕,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的堆放,及建筑物、电网等的安全卫生要求;工作场所总体布置、危险护栏、地面、墙壁、天花板、采光、降温、防寒、供水等一般安全卫生要求;特殊环境(如气体、粉尘和危险品)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要求。此外厂房设计、防火单蹄、仓库堆场安全、电气线路安全等也才有专门规定或标准。
7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规定工人操作机器仪表的程序和注意事项的技术文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要根据生产工艺、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特性,参考安全操作经验和事故教训。安全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要合乎生产操作步骤和程序,有安全技术知识、注意事项,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方法、预防事故的紧急措施和设备维修保养事项等。这些都是从控制人的操作行为上预防作废事故的有效方法。
8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
人个防护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工作事故和各种职业毒害而采取的一种防护性辅助措施。
9防火防爆与压力宣传品管理;
(1)火灾与爆炸
(2)防火防爆的管理
10事故报告制和调查程序;
国务院最新规定:为了保障安全生产,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特规定了事故报告制和调查程序规定,以加强事故的管理和防范。
11人员伤亡事故的报告制和调查程序。
职工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即指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单位的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所发生的轻伤、重伤、死亡事故。
泽大仪器的污水处理全过程监管系统不错,
作为污水处理公司的管理运营者可以了解下这个系统。
B. 湖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和使用,确保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治理水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第三条县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快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纳入目标考核。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的指导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城市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污水处理费申报、征收和使用的管理工作。
县以上价格部门依照管理权限,负责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制定及监督管理工作。
县以上财政部门负责城市污水处理费的拨付及监督管理工作。
县以上环保部门负责污水处理厂排放水质的监测工作。第五条在本省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城市排水管网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已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且排放的污水符合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接纳标准的,不再缴纳排污费。
本办法所称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是指收集、接纳、处理、输送城市污水的设施的总称。包括接纳、输送城市污水的管网、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装置和处置污泥的相关设施及专门用于污水处理的专用河道、水库、湖泊等。
城市排水管网是指汇集和排放城市污水、雨水的管道、沟(河)渠、泵站等设施所形成的网络系统。第六条鼓励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其污水处理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可以向水体直接排放。第七条尚未建成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城市,可以先行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自征收之日起3年内,必须建成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投入正常运行。第八条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由价格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城市排水管网的成本、利润、税金以及单位、个人的承受能力制定,按照城市供水价格管理权限审批。
当征收的城市污水处理费不能满足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时,可以申请调整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第九条城市污水处理费按照用水量按月计征。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其用水量按照水表显示的量值计算。使用自备水源、已安装水表的,其用水量按照水表显示的量值计算;未安装水表的,其用水量按照取水设施每日运转24小时的最大流量计算。第十条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其城市污水处理费由城市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代征。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代征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应当单独核算,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
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其城市污水处理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征收。第十一条城市污水处理费不得免缴。确有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的,可以自接到污水处理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向市、县人民政府城市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缓缴。城市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作出书面决定;期满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同意。城市污水处理费的缓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第十二条征收的城市污水处理费纳入同级财政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全额缴入同级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专项用于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城市排水管网的建设、运行、维护。
代征手续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具体标准由各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第十三条对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由市、县财政部门会同环保部门、城市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部门,根据环保部门提供的水质排放监测报告和城市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监测的污水处理量,以及价格部门核定的运营费用,按月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企业支付城市污水处理费用。第十四条城市污水处理费用不足以维护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城市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后,由本级人民政府给予财政补贴。
C. 污水处理国家最新政策
01
六部委联合印发《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出台时间:2021年12月29日
出台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主要内容:方案提出了7个方面的具体任务:一是聚焦重点行业,实施废水循环利用提升行动。聚焦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造纸、纺织、食品等行业,推进废水循环利用技术改造升级。编制典型行业废水循环利用路线图,提升用水重复利用率。二是坚持创新驱动,攻关一批关键核心装备技术工艺。部署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研究。选择有代表性的园区开展技术综合集成与示范。三是实施分类推广,分业分区提升先进适用装备技术工艺应用水平。定期遴选、发布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以及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制定技术推广方案和供需对接指南,聚焦重点用水行业,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四是突出标准引领,推进重点行业水效对标达标。加快制修订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技术、管理、评价等标准。加强相关标准宣贯,发布领跑者名单和先进用水指标,编制典型案例,引导企业对标达标。五是强化示范带动,打造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标杆。遴选、发布一批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示范企业和园区,创建一批产城融合废水高效循环利用创新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优秀典型经验和案例。六是加强服务支撑,培育壮大废水循环利用专业力量。遴选、发布一批废水处理装备、工程应用优质企业名单,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动相关单位组建工业废水循环利用产业联盟,为企业提供一体化综合服务。七是推进综合施策,提升废水循环利用管理水平。推动规模以上用水企业加快对已有数字化管控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强化行业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严格控制达不到相关用水条件的项目新增取水。主要目标:到2025年,力争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4%左右,钢铁、石化化工、有色等行业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进一步提升,纺织、造纸、食品等行业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较2020年提升5个百分点以上,工业用市政再生水量大幅提高,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6%,基本形成主要用水行业废水高效循环利用新格局。
02
四部委联合印发《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出台时间:2021年12月24日
出台部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主要内容:以京津冀地区、黄河流域等缺水地区为重点,选择再生水需求量大、再生水利用具备一定基础且工作积极性高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试点。到 2025 年,在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的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形成一批效果好、能持续、可复制,具备全国推广价值的优秀案例。主要任务:(一)合理规划布局。(二)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三)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四)完善再生水调配体系。(五)拓宽再生水利用渠道。(六)加强监测监管。主要目标:到 2025 年,在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的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形成一批效果好、能持续、可复制,具备全国推广价值的优秀案例。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要加强源头管控,接纳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业废水的污水处理厂,不纳入试点城市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要规范过程管理,强化监督考核,确保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要严格末端监管,制定实施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异常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影响下游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等工程措施运行。
03
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印发《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出台时间:2021年1月4日出台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主要内容: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出台《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明确提出了北方城市再生水利用25%,京津冀再生水利用率35%的要求。根据意见,2025年,全国污水收集效能显著提升,县城及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基本实现提标升级;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35%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畜禽粪污和渔业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污水资源化利用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基本建立。到2035年,形成系统、安全、环保、经济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格局。根据指导意见,我国污水资源化利用的重点领域包括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业农村污水等三方面。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缺水地区特别是水质型缺水地区,优先将达标排放水转化为可利用的水资源,就近回补自然水体。资源型缺水地区以需定供、分质用水,推广再生水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和生态补水利用。生态补水是水环境治理的关键措施之一。目前,我国大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良好,特别是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等主要水质指标能够满足或接近河道、湖泊等环境水体补水要求。积极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开展企业用水审计、水效对标和节水改造,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开展工业废水再生利用水质监测评价和用水管理。稳妥推进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推广工程和生态相结合的模块化工艺技术,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此外指导意见还明确了实施污水收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工程等六大重点工程。提出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重点推进城镇污水管网破损修复、老旧管网更新和混接错接改造。到2025年建成若干国家高新区工业废水近零排放科技创新试点工程。重要意义: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九部门印发《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切合我国实际的有力措施,既可提高水资源供给能力、缓解供需矛盾,又可减少水污染,保障水生态安全,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D. 城镇污水处理的主要考核指标是污水处理总量及什么
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考核。
第三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务厅(局)、市政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内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
第四条 考核采取日常监管、现场核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 考核指标主要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污水处理率、处理设施利用效率、污染物削减效率以及监督管理指标。
第六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每年5月前,对上一年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于每年3月前完成上一年度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自查报告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查内容除考核指标外,还应包括城镇污水处理规划编制和执行、城镇污水处理监管制度和落实、污水处理收费、污水处理水质监测、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况。 第七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制定考核评分细则,具体评分细则参见附件。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记分,分为优(≥85分)、良(<85分,≥70分)、中(<70分,≥60分)、差(<60分)四个等级。对考核结果为优的将给予表彰,对考核结果为差的,认定为未通过年度考核,并给予通报。
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在30天内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做出书面报告,并提出限期整改措施。
第八条 对在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和造假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要严肃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省、自治区、直辖市城镇污水处理考核评分细则 2、36个大中城市污水处理考核评分细则
一、考核总分计算
考核指标包括:设施覆盖率、城镇污水处理率、处理设施利用效率、主要污染物削减效率和监督管理指标。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总分为各项考核指标分值之和。
二、考核指标分值计算
(一)设施覆盖率(25分)
设施覆盖率分值按所辖设市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建成率加权计算。计算公式如下:(略)
所辖市县设施建设情况依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二)城镇污水处理率(20分)
城镇污水处理率分值计算公式如下:(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依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本年度数据;其它
设施污水处理量和污水排放总量依据《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上一年度数据。考虑到污水处理率统计的复杂性,可根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率的实际情况,对污水处理率最高得分作适当调整。
(三)处理设施利用效率(20分)
处理设施利用效率分值按不同运行负荷率对应的实际处理水量加权计算。计算公式如下:(略)
运行负荷率依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四)主要污染物削减效率(20分)
污染物削减效率分值按不同的污染物削减效率的削减总量加权计算。计算公式如下:(略)
主要污染物削减量依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五)监督管理指标(15分)
监督管理指标分值按“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上报分值和水质化验管理分值加和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监督管理分值=数据上报管理分值+水质化验管理分值
1、数据上报管理分值(9分)
数据上报管理分值=在建项目分值+运行项目分值(略)
其中,上报率依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2、水质化验管理分值(6分)
水质化验管理分值计算公式如下:(略)
其中,上报率依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取各指标项实报期数与应报期数之比。
3、在专项检查、抽查中,发现上报数据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每一项扣3分,直至将总分15分全部扣净。
请参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E. 污水处理厂员工考核制度
污水处理厂考核制度内容提要:
一、总则
1、根据集团有关精神,为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体现奖惩分明,结合我厂自身特点,拟定本考核办法。
2、考核对象:厂内所有生产运行人员。
3、考核原则:公平、公正、公开、规范。
4、考核依据:以岗位职责为主要考核依据,安全设备指标完成以消除安全隐患、设备完好状况、设备的及时修复状况为主要依据。每天检查一次,平时不定期抽查。
5、考核方式:对于表现积极、工作突出、完成技术革新、对设备进改造、发现或解决重大生产隐患的员工进行通报表扬及物质奖励;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司分别给警告、罚款、待岗处罚。待岗期间待遇参照集体相关政策执行。 环保产业人才网
二、考核细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总公司及厂内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全厂通报批评、第三次扣发当事人当天补助,情节严重的另行处理。
2、上班时要举止文明,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爱护公共环境及办公用品,严禁在上班时间睡岗、离岗、酒后上岗。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违纪造成生产事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全厂通报批评、第三次扣发当事人当天补助,情节严重的另行处理。
3、按时对厂区各设备各建筑进行巡查,及时和按实记录各仪表数据。每30分钟观察一次进水水质,并记录进水口COD在线监测仪数据。每2小时对厂区进行一次巡查,观察记录提升泵、搅拌器、回流泵、在线仪表、刮吸泥机等设备的运作情况,对运转不正常的设备及时上报。
4、按照相关要求使用各生产设备并保证其运转正常,如按要求对设备更换油脂、疏通刮吸泥机堵塞的吸泥管、在交接前对污泥脱水机进行清洗等。因错误操作或者疏忽致使设备损坏或者运转不正常的情况,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全厂通报批评、第三次扣发当事人当天补助,情节严重的另行处理
第四条、保持所在值班室及车间整洁、卫生,要求地面无杂物、纸屑,墙角无蜘蛛网,各生产设备无灰尘及蜘蛛网,每天的白班值班人员上班后及时捞进水口垃圾及清运格栅垃圾,若发现卫生问题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全厂通报批评、第三次扣发当事人当天补助,情节严重的另行处理。
5、值班人员应做好污水处理运行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保证水质和水量达到月生产计划的要求,若不能达到计划要求,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全厂通报批评、第三次扣发当事人当天补助,情节严重的另行处理。
F. 污水处理厂有哪些监测数据(七)
1.污水处理厂常见在线仪表种类
2.运行参数的监测指标
运行部根据生产需要以业务联系单形式安排化验指标类别、频次。化验室应对运行参数进行检测分析。通过对运行参数的分析,判断污水处理厂运行是否正常,并及时反馈给污水处理厂中心控制室,由中心控制室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作必要的调整。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正常运行检测的项目和周期应按国家建设部标准CJJ60-94执行。见表6-1,表6-2。对常规化验项目的化验数据,应于每天上午9:00之前以书面报告及电子报表形式反馈。对临时增加的化验项目数据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呈报生产运行部以便分析工艺运行状况,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早作预防措施。
3.采样容器
采样容器应由惰性物质组成,抗破裂、清洗方便、密封良好和启闭容易。采样容器必须确保样品免受吸附、蒸发和外来物质的污染。
样品瓶可用硬质(硼酸)玻璃瓶或高压聚乙烯瓶。在选择样品瓶时应考虑水样与容器可能产生的问题,以确定容器的种类和洗涤方法。
4.样品采集
在采样地点将采用容器(水桶或瓶子)浸入要取样的废水中,使注满水或泥水混合物,取出后倒进事先准备的合适的样品容器中即可。有时也可直接将样品容器浸入水中取样。取样时,应注意不能混入漂浮于水面上的物质,正式采样前要用水样冲洗容器2~3次。洗涤完的废水不得重新倒入沟渠中,以免搅起水中悬浮物。采集的样品应及时贴上标签。填写采样现场记录单。若为用户出口采样应由被采样单位有关人员签字。
样品采集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对于性质稳定的污染物,可将分别采集的样品混合后一次测定。对于不稳定的污染物,可在分别采样和分别测定后,以平均值表示污染物浓度。废水中某些组分的分布很不均勿,如油和悬浮物,某些组分在分析中很易变化,如溶解氧和硫化物等。
如果从全分析采样瓶中取出一份废水子样进行这些项目的分析,必将产生错误的结果。因此,这类监测项目的水样应单独采集,有的还应在现场作固定,分别进行分析。采样完成后应按要求填写样品现场数据表和样品保存登记卡,水样标签要与以上两样表一致。
5.样品保存
将水样充满容器至溢流并密封
为避免样品在运输途中的振荡,以及空气中的氧气、二氧化碳对容器内样品组分和待测项目的干扰,为对酸碱度、BOD、DO等产生影响,应使水样充满容器至溢流并密封保存。但对准备冷冻保存的样品不能充满容器,否则水冻冰之后,因体积膨胀致使容器破裂。
冷藏:水样冷藏时的温度应低于采样时水样的温度,水样采集后立即放在冰箱或冰-水浴中,置暗处保存,一般于2~5℃冷藏,冷藏并不适用长期保存,对废水的保存时间则更短。
冷冻(-20℃):一般能延长贮存期,但需要掌握熔融和冻结的技术,以使样品在融解时能迅速地、均匀地恢复原始状态。水样结冰时,体积膨胀,一般都选用塑料容器。
加入保护剂(固定剂或保存剂):投加一些化学试剂可固定水样中某些待测组分,保护剂应事先加入空瓶中,有些亦可在采样后立即加入水样中。
经常使用的保护剂有各种酸、碱及生物抑制剂,加入量因需要而异。
所加入的保护剂不能干扰待测成分的测定,如有疑义应先做必要的实验。
所加入的保护剂,因其体积影响待测组分的初始浓度,在计算结果时应予以考虑,但如果加入足够浓的保护剂;因加入体积很小而可以忽略其稀释影响。
所加入的保护剂有可能改变水中组分的化学或物理性质,因此选用保护剂时一定要考虑到对测定项目的影响。如因酸化会引起胶体组分和悬浮在颗粒物上固态的溶解,如待测项目是溶解态物质,则必须在过滤后酸化保存。
对于测定某些项目所加的固定剂必须要做空白试验,如测微量元素时就必须确定固定剂可引入的待测元素的量。(如酸类会引入不可忽视量的砷、铅、汞。)
必须注意:某些保护剂是有毒有害的,如氯化汞(HgCl2)、三氯甲烷及酸等,在使用及保管时一定要重视安全防护。
6.化验室安全
化验室本身就存在着某些危险因素,但只要分析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无论做什么实验都要牢记安全第一,经常保持警惕,事故就可以避免。如果预防措施可靠,发生事故后处理得当,就可使损害减到最小程度。水质监测实验室安全知识请参考《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中相关内容,以下是在日常化验室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几点安全规则:
加热挥发性或易燃性有机溶剂时,禁止用火焰或电路直接加热,必须在水浴锅或电热板上缓慢进行;可燃物质如汽油、酒精、煤油等物,不可放在煤气灯、电炉或其他火源附近;当加热蒸馏及有关用火或电热工作中,至少要有一人值班管理,高温电炉操作时要带好手套;
电热设备所用电线应经常检查是否完整无损,电热器械应有合适垫板;电源总开关应安装坚固的外罩,开关电闸时,绝不可以湿手,并应注意力集中;剧毒药品必须制定保管、使用制度,应设专柜并双人双锁保管;
强酸与氨水分开存放;稀释硫酸时必须仔细缓慢的将硫酸倒入水中,而不能将水倒入硫酸中;用移液管吸取酸、碱和有害物质时,不能用口吸,而必须用吸耳球吸取;倒用硝酸、氨水和氢氟酸等必须戴好手套,开启乙醇和氨水等易挥发试剂瓶时,绝不可以使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尤其在夏季当开启时极易冲出,如不小心,会引起严重事故。
消解等产生有害气体操作,必须在通风柜内进行;操作离心机时,必须在完全停止转动后才能开启;压力容器如氢气钢瓶等必须要远离火源,并停放稳当;接触污水和药品后,应注意洗手,手上有伤口时不可接触污水和药品;化验室应备有消防设备,如黄沙桶和四氯化炭灭火机等,黄沙桶内黄沙应保持干燥,不可浸水;化验室内应保持空气流通,照明良好、环境整洁,私人物品以及与化验室无关的物品不得存放在化验室,每天工作结束,应进行水、电等安全检查,在冬季,下班前应进行防冻措施检查。
7.校准曲线的检验
线形检验:即检验曲线的精密度。对于以4~6个浓度单位所获得的测量信号值绘制的校准曲线,一般要求其相关系数|r|≧0.9990,否则应找出原因加以纠正,重新绘制出合格的检验曲线。
截距检验:即检验校准曲线的精密度。在线形检验合格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线性回归*,得出回归方程y=a+bx。然后将所得截距a与0作t检验,当取95%置信水平、经检验无显著性差异时,a可做0处理,方程简化为y=bx,移项得x=y/b。在线性范围内、可代替查阅校准曲线,直接将样品测量信号经空白校正后,计算出试样浓度。
当a与有显著性差异时,即示代表校准曲线得回归方程的计算结果准确度不高,应找出原因并予以纠正后,重新绘制校准曲线并经线性检验合格,再计算回归方程,经截距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回归方程如不经上述检验和处理,即直接投入使用,必将给测定结果引入差值相当与截距a的系统误差。
斜率检验:即检验分析方法的灵敏度。方法的灵敏度是随实验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在完全相同的分析条件下,仅由于操作中的随机误差所导致的斜率变化不应超出一定的允许范围,此范围因分析方法的精度不同而异。例如,一般而言,分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要求其相对误差小于5%;而原子分光光度法则要求其相对误差值小于10%等等。
8.标准物质对比分析
量值传递:将实验室配制的样品或控制样品等,通过与标准参考物的对比,检查它们的浓度值的误差并加以修正。
仪器标定:对于采用直接定量法的仪器,采用标准参考物对仪器进行标定。
对照分析:在进行试样分析的同时,用相近浓度的标准参考物或其稀释液进行分析,根据标准参考物的实测值与保证值的符合程度,能够确定试样分析结果的准确度是否可以接受。
质量考核:以标准参考物作为未知样,考核实验室内分析人员的技术水平或实验室间分析结果的相符程度,从而帮助分析人员发现问题和保证实验室间数据的可比性。
9.事故预案
应包括:事故报警、应急处理、事故调查、责任处理、事故预防(工程技术措施、教育措施、管理措施)、事故报告、事故信息传达(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吸取教训,杜绝事故发生)。事故预案各步骤的参与者应在事故预案中有明确的规定(并应包含紧急联系方式等),如事故调查由技术负责人和部门的负责人来完成。
G. 污水处理厂年度工作总结
污水处理工程的试运行于工程的验收一样是污水治理项目最重要的环节。下面是我收集的污水处理厂年度工作总结,欢迎阅读。
20XX年,污水处理厂在公司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公司各部室和运行单位的指导配合及全体员工的tx努力下,按照公司发展规划,顺利完成了20XX年的工作任务。现将污水厂20XX年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
20XX年,未发生重特大事故,未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无责任区域内消防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设备、设施、财产、物资安全,无经济损失发生。
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一、完成了运行规程编制的工作
污水厂20XX年11月试运行,由于没有系统的运行规程作为技术支持。为此,污水厂在20XX年,根据运行需要,完成了运行规程初稿的编制工作,并于今年上半年,在初稿的基础上,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了多次改版,最终完成了运行规程的编制工作,已通过公司审核下发。
二、推动主体责任年活动的开展
1、分解污水厂安全生产目标,明确安全职责
按照公司规定对污水厂安全生产目标进行了分解,逐级签订了责任书,明确每个了员工在污水厂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同时,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污水厂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污水厂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进行了分解,规定了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内容,和考核标准,明确并各岗位人员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目标明确,责任清晰。使安全工作步入“常态化、标准化”机制。
2、完成了污水厂危险源辨识及防控措施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修订工作
20XX年,根据公司工作安排,污水厂完成了现场危险源辨识及防控措施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编制工作。20XX年4月按照公司要求及现场环境的变化,污水厂再次组织员工进行了危险源辨识及防控措施的讨论,并在讨论的基础上,完成了污水厂危险源辨识及防控措施修订工作。11月,根据公司要求,污水厂完成了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修订工作。
3、完成了污水厂隐患排查清单的编制工作
污水厂按照主体责任年工作要求,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性质和工艺设备、危险程度等实际,深入辨识污水厂危险有害因素,在公司领导的指导下,制定了厂级级、班组级的安全隐患排查清单,明确排查内容、排查周期、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等内容。实现了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化。并结合隐患排查清单中的内容,对员工的年度目标责任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员工的岗位职责和安全职责,使清单中的每一项工作都有明确的人员负责,做到了责任落实到个人。
4、制定了设备、设施巡检标准
污水厂根据设备、设施的完好标准,制定了污水厂制定设备、设施巡检标准,明确各设备季度、月度、日常巡检项目及完好标准。各员工依据巡检标准进行设备巡检。使员工在安全检查时,做到会查、会报、会改隐患,以及“何时查、查什么”。
5、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设备维护工作
根据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规定和污水厂工作需要,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计划和责任制,形成全员、全过程排查安全隐患,每月组织员工进行隐患排查,并结合安全管理重点、季节特点、节假日等由污水厂负责人带队全体员工参加,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明确了治理责任人和期限,及时进行了处理。做到了隐患查治常态化。
在设备维护方面,污水厂按照制定的年度检修、维护计划完成了检修、维护任务。在春检工作结束后,根据每台设备的特性,制定了设备维护验收标准,将设备在维护过程中需要检查的项目、完好的标准以及维护需要达到的标准、备品备件使用情况等内容制作成电子表格。员工在今后的维护工作中,只需按照表格内容进行工作就能够完成各设备的维护和验收工作,既减少了工作量,为今后的检修维工作提供依据。
三、污水处理系统运行工作
五月份,污水厂根据公司和环保局要求,将污水处理系统投运。为保证早日实现出水水质达标,污水厂进行了多种方案的尝试,但效果不明显。8月根据公司安排,对1、2#滤池进行改造。目前,改造工作已结束,正在进行运行调试和生物膜培养阶段。同时污水厂于6月22日完成和第三方运营单位的对接工作,并按照环保局要求完成了在线监测站房的施工工作,实现了在线监测数据的上传。10月,在没有设备厂家进行指导的情况下,在污水处理厂全体运行员工的努力下,历经多次试验和总结,完成了污泥脱水机的调试和出泥工作。已能正常出泥。
四、加强员工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员工专业素质
污水厂按照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主要包括安全规程、管理制度、责任制、危险源辨识、新员工(转岗)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培训等方面的内容,并组织员工观看事故案例视频,进行对照性的学习和讨论,并按照“制度规程、作业环境、人员教育”三个方面进行对照梳理、举一反三。同时做好培训效果评估和不断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技。
五、厂区绿化、美化工作
污水厂为做好厂区内的绿化、美化工作,在4月份制定了厂区美化提升计划,在进厂道路两侧、反冲洗水池西侧、滤池两侧、车间四周补植了马兰、金叶榆、石竹和枣树。并根据不同时期绿化养护的需要组织人员进行相关工作,有效地保证了绿化工作的顺利进行,经过员工共同努力污水厂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变。
六、在党建工作方面
污水厂紧跟公司党委的步伐,加强污水厂党建工作。除了积极参加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外,还在污水厂制作了党建工作展板,并动员员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目前污水厂员工均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存在的不足
一、档案资料方面:存在安全会议记录、培训学习资料、隐患整改资料等资料记录不完善的情况,部分资料没有形成闭环管理。
二、员工培训方面:第一,技能培训缺乏针对性,不能起到有效提高员工技能的作用。第二,对公司下发的文件、制度培训不到位,致使员工对公司下发的文件、制度等在执行过程中需要明确的记录、流程等要求不理解,造成了各种记录、资料的不完善。
三、员工的执行意识不够,存在惰性思想。部分员工虽然明确文件、制度的执行要求,但由于惰性思想的存在,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投机取巧学习,主动降低执行标准。导致没有按照公司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20XX年工作要点
一、采取各种有效方法,确保出水水质达标,特别是在1、2#滤改造后,在运行调试阶段,要不断积累调试资料,提出适应现场实际的运行规程。
二、开展污水厂安全文化建设。在重点部位、关键岗位、有安全危害可能性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附近设立相应的安全理念标语牌、警语牌、亲人寄语等。进行安全理念的宣传。通过开展统一安全着装、张贴标语、观看警示教育视频、主题安全学习等活动。创建群体氛围,实现“以遵章守纪为荣,以违章违纪为耻”的安全理念。不断提高污水厂员工的安全修养和安全意识,改进其安全行为,弥补安全管理手段的不足,从而使职工从不得不服从管理制度的被动执行状态,转变成主动自觉地按安全要求采取行动,实现由“他律”到“自律”的自动管理。
三、深入了解员工技能需求,制定符合污水厂实际的年度学习计划,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有针对性的做好员工的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工作的时效性。
四、不断强化员工执行意识和执行能力的提升,使员工能够按照公司的标准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五、不断完善档案资料整理工作,确保完成20XX年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六、完成设备、设施消缺、维护及污水厂20XX年技改工作。
七、继续做好污水厂绿化养护和厂区美化工作。
八、完成污水厂安保工作,保证不发生人员伤害和物品、物资失窃现象。
20XX年,在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总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公司坚持以污水处理为核心,优化控制工艺,精心维护设备,认真化验分析,确保系统运行稳定,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现将石洋公司20XX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攻坚克难,确保尾水达标排放
污水处理系统是否稳定运行、尾水是否达标排放是我们工作的核心,重中之重的工作。
20XX年全年进水量成上升趋势,特别是20XX年4月开始,进水量急剧增加,达到设计负荷5万吨处理能力。从8月份开始,水量增至6万吨,系统超负荷运行,负荷率达到120%,公司克服了进水量大,持续时间长等不利因素,实时调整工艺方案,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全年共处理污水20XX.6万吨,负荷率达到109%,与20XX年相比增加177万吨。
出水主要指标:COD:17.1mg/l(标准值≤60mg/l),BOD:5.3mg/l(标准值≤20mg/l),SS:5.1mg/l(标准值≤20mg/l),总磷:0.63mg/
l(标准值≤1.0mg/l),氨氮:0.3mg/l(标准值≤8mg/l),完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XX)国家一级B标准,无一例超标事故,且大多数的指标优于国家一级A的标准。
二、尽职尽责,加强设备维护与管理
设备是污水处理系统的核心,良好的设备运行状态是污水处理工作的关键。今年是公司不间断运行的第五年,设备已进入故障频发期,设备维护保养工作日益增多。20XX年共完成设备保养及故障处理60余次。同时完成氧化沟内推进器基础加固,堰门维修及所有推进器、搅拌器换油工作;改进斜式输送机支撑,对核心设备表曝机外加散热风扇。配合设备厂家完成细格栅维修,输送机绞龙更换工作。
今年,为加强水下动力设备保养维修工作,借鉴市排水公司经验,并报区政府同意,采取外包方式共完成11台次的专业保养和维修工作,使推进器、搅拌器和水泵常年保持最佳工作状态,确保系统稳定运行。按照岗位职责设备部坚持做到设备管理“三要”。
即一要坚持每天巡视检查,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二要坚持设备管理例会,集中分析故障原因,及时整改,杜绝相同故障再次发生。三要严控维修成本,对需维护的零部件,力求厂内维修。一年来,设备的利用率85%,完好率100%。在确保设备最佳运行的同时,设备部加强变配电用电安全管理,专人负责公司用电管理,定期检测验电工具,消防器材,发现隐患能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对于夜间电压过高影响设备运行安全的问题,多次向区供电部门反应,协调变电站,调整区间电压。通过设备部的不懈努力,公司用电环境得到改善,确保了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无人值守、远程控制是一个全新课程,随着配套建设的七座污水提升泵站陆续投入使用。经生产办公会研究,委派专人负责泵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每周对七座泵站巡查、安检,掌握各泵站的运行状态,合理分配提升水量,确保系统稳定高效运行。
三、兢兢业业,完成水质分析任务
进、出水质化验分析是污水处理工艺参数调整的重要依据,要求时效性、准确性、客观性。化验人员克服工作量大,水样多等困难,全年准确及时化验分析水样一万余次。同时对七座污水提升泵站的跟踪取样,进行水质分析,为系统运行提供详实、准确的水质数据。
化验室不仅准确记录各项化验数据,及时正确上报化验结果,还存储化验数据万余个,归档原始记录百余本。全年无一例错误数据,无一次漏检水样。圆满完成了全年水质分析工作。在危险药品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安排专人专账管理。对于剧毒药品,集中、定点存放,安排专人取用,并严格执行使用申报流程,明确记录药品使用量,使用目的,杜绝有毒、有害药品流失造成危害,确保了化验药品的安全。
四、认真负责,完成污泥脱水工作
剩余污泥的浓缩脱水外排是整个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进水量急剧增加,不仅增加了处理系统的运行负担,而且增加了污泥脱水车间的工作压力。为确保污水处理正常运行,经生产办公会研究,将污泥脱水车间从中控室独立出来,并任命一名车间负责人。于今年元月起重新调整污泥脱水泥车间班次,由轮岗制改为专人专岗制。一年来,污泥脱水车间人员精细配药、准确投加,熟练操作污泥脱水设备,顺利完成污泥脱水工作。污泥含水率控制在78.5%以内,达到年初制定的含水率小于80%的考核目标,出厂污泥6390吨。
在做好日常污泥浓缩脱水工作的同时,还加强脱水药剂及除磷药剂的申购、消耗、库存等登记工作和生产台账的整理工作。积极配合中控室完成除磷药剂投加工作,全年投加药剂60吨,共2400余袋;配合设备部完成设备抢修工作,共计20余次。
五、细化管理,为污水处理工作保驾护航
公司一直遵循管理出业绩,管理出效益的理念,将管理工作放在首要位置。
今年是公司深化流程规范化管理的第一年,公司通过考勤机规范了日常考勤流程;通过《设备故障消缺单》规范了设备维修流程;通过《物资申购单》规范了物资采购流程,通过《进、出库单》规范了物资领用流程。同时,参照总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重新细化了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明确了迟到,早退处罚措施。
在日常工作管理方面,公司也重视员工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学习。今年公司内共完成5次培训,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设备维修,保养,消防安全,系统操作四个方面。选送一人参加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的自行监测培训,选送一人参加高级化验工培训,并取得了《高级化验工》证书。
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学习定期组织安全工作检查,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并重新细化了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做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通过全公司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安全生产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达到了生产要求,一年来,公司无一例人员安全事故,无一例生产安全事故。
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20XX年,公司克服了重重困难,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1、由于处理系统长期超负荷运行,造成生化系统不稳定,出水水质波动较大。
2、七座污水提升泵站相继运行,现有人员对泵站的运行管理缺乏经验。
3、尚未找到适合我公司的污泥最终处置工艺,剩余污泥不能妥善处理。
针对以上问题,我公司打算如下:
1、增加水质分析频次,实时调整工艺方案,进一步提高生化系统活性,确保尾水达标排放。
2、针对技术人员匮乏的问题,公司拟打算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同时加强现有人员的技能培训,为泵站的运行维护和二期改扩建投产做准备。
3、污泥最终处置不仅是公司面临的问题,也是贺东市乃至全国都面临的一大难题。我公司打算从污泥堆肥,焚烧,干化,碳化四大方面寻求解决适合我公司污泥处置的一条路径,达到污泥减量化、无害化、稳定化和资源化的目的。
20XX年,公司全体员工团结一心、努力拼搏,确保系统运行稳定,尾水达标排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新的一年,我公司必将一如既往,全力以赴,加倍努力完成各项任务,争取向我区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H. 请问做污水处理需要考什么证
做污水处理需要考污水(废水)处理工职业资格证。
随着《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政策法规的实施,我国的水环境治理力度空前。
尤其在环保督查的大背景之下,各类工业企业污水设施、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作为水污染治理的重点基础设施,能够实现高效稳定的运行并满足达标排放要求,无疑将大大降低水环境污染风险,确保水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达到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国家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监督要求的工业废水处理工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要求,取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持证独立上岗操作。
(8)湖北省污水处理厂运行考核扩展阅读
培训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如工业废水、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的操作管理人员。
职业等级:污水处理工中高级资格
相关工种:污水处理工,污泥处理工,污水化验监测工,泵站操作工
培训时间:2-3个月
函授内容:污水处理工环保法律知识和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有关制度,污水处理工艺流程,排放出路及各排放指标,污水来源及水质变化规律,排水水质标准,污水的各种处理技术,系统主要设备基本知识和技术参数,污水处理常用仪表及电工基础知识,关于清洁生产、建设循环经济方面的知识等。
I. 鄂州市污水处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城乡一体化污水处理管理,保障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湖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及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污水处理,是指为使污水达到排入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对其进行净化的过程。
本办法所称污水处理设施,是指城镇污水处理厂(站)、农村村湾污水处理泵站、污水收集管网、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污水提升泵站及其他附属设施。第四条水行政主管部门为本区域污水处理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规划、运行和管理。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并协助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相关工作。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对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进行监督管理。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和相关协调工作。第五条规划、城管、公安、国土资源、物价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污水处理管理工作。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六条城乡污水应当进行集中处理。各级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保护城乡水源和防治城乡水污染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建设和完善城乡排水管网,有计划地建设城乡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城乡水环境的综合整治。第七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发改、规划、城建、环保、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城乡污水处理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第八条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按照城乡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制定年度建设和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第九条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应当统一规划、配套建设、有偿使用,执行“节水、减污、净化、再用”的技术政策。城乡污水处理实行点源治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以集中处理为主的原则。第十条城乡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确定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未建或者已建但未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应当按照年度计划进行新建、改造,提高城乡污水处理能力。第十一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模式由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依法确定。对经确定的建设模式,按法定程序报批后,根据实际情况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第十二条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规模应当根据当地人口、不同居民类型及经济发展状况合理确定。其中,生活污水按城镇常住人口人均日生活用水参考量90-120升、农村按人均日生活用水参考量80升产生的污水量计算,生产废水按经达标处理后排放到市政污水管网的污水量计算。
污水处理厂规模按近期需要设计,预留远期规划用地;管网设计应包括主干管、支管网与入户管网。第十三条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加强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和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的达标升级改造工作,将城市污水处理管网等配套工程纳入市政道路工程同步建设范围,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实现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第十四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报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备案。第十五条污水处理设施的竣工验收标准和程序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三章运行与管理第十六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或建设运营合同期满后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交由市水务集团统一运行及管理。第十七条市水务集团负责运行及管理的污水处理设施委托第三方运行和管理污水处理设施的,须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市水务集团应当与被委托人签订维护运行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J. 污水处理站的操作工一定要持证上岗吗
在国家《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中对化学检验工要求培训上岗,对污水站的其他岗位,各省要求不一,广东省要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后持证上岗。”湖北省要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操作、水质化验等关键岗位人员培训,对考核合格的,颁发城镇污水处理厂上岗证书。”所以,还得看你所在省市的具体要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