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市每天产生大量污水,它们是如何被处理掉的
一个城市每天会产生大量的污水,这些污水需要通过庞杂的管道系统输送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但是,可能大多数人并没有见过污水处理厂,更难以想象,未来你可能在城市里根本看不到污水处理厂,但它却一如既往为你服务。
中国许多城市正在兴建的污水深隧项目正是这样的工程,今天我们以目前规模最大的武汉深隧工程为例带大家了解下。
(一)中国的污水处理起步晚任务重,问题多多
中国污水处理产业发展起步较晚,改革开放前,污水处理的需求主要以工业和国防尖端使用为主,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才进入快速发展期,处理需求的增速也远高于全球水平。
截至2014年,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共3900余座,但治污任务仍相当繁重。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少问题开始暴露出来。
问题一:污水处理厂用地与城市格局之间的矛盾
一般污水处理厂在建厂之初,选址用地均位于城市建设边缘区,与当时的城市布局没有矛盾,但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污水处理厂往往会被新建的建筑物所包围。
如武汉的沙湖污水处理厂,现已成为武汉市内环内唯一一座污水处理厂,与周边地区的功能格格不入,影响地区发展,同时使得厂区周边地区土地资源的潜在价值得不到释放。随着各大城市的不断发展,未来还会有更多的污水处理厂将面临这样的问题。
2. 维多利亚港的相关保护
填海工程
港英政府早年便已开始进行填海工程以扩展土地,以致海港面积不断缩小。今天,不少香港人开始关注维多利亚港的填海计划,并开展了不少保护维港的运动,当中以保护海港协会最为人所认识。该会在1996年发动签名行动得到170,000个市民签名支持而成功推动保护海港条例,后于1997年6月于立法局最后一次会议时成为法例。
香港主权移交后,反对填海的声音渐趋强烈。1998年,因为保护海港协会为首的多个环保团体的反对,逼使政府先后需要暂缓及重新检讨启德及添马舰对出的填海工程。其后,部分团体及市民及曾就政府于湾仔北与中环的填海计划作出法律诉讼,直至2004年,终审法院就政府的湾仔北填海计划判定政府败诉;但在2005年,政府在中环的填海计划上获得胜诉。尽管政府在中环填海计划获得胜诉,但为避免再次引起诉讼,政府亦成立咨询性的共建维港委员会,以听取民间对于填海工程的有关意见。今天的维多利亚港在多次填海造地后面积已大幅减少,但交通却越来越繁忙,海浪因而比往日大,体积较小的船只在海上航行会摇曳不定。
景观保护
维多利亚港两岸是香港著名的观光点,不少旅客会到太平山项远眺维多利亚港及九龙半岛的景观,但地产商多年来不断在维多利亚港两岸临海地段新建高楼,部分高楼甚至遮挡了狮子山山脊线,令海旁景观及两岸山脊线受破坏,阻碍旅客观赏维多利亚港两岸景观。
环保团体环保触觉主席谭凯邦指出,虽然香港已立法在填海方面保护维多利亚港,但没有在景观保护方面立法规管,地产商仍可以在维多利亚港两岸兴建高楼。该团体调查发现,香港人普遍赞成政府应着手立法保护维港景观。
水质污染
维多利亚港的水质曾被长年忽视,其中以1970年代香港工业起飞对水质污染影响。当时政府仍未有措施监控工厂排出的污水,香港每天向维多利亚港排放约150万立方米筛滤后的污水,其中有不少含有毒物质及重金属的废料未经处理便直接排放到维港,沉积在维港海底的污泥中。
缺德者乱抛垃圾到海中,船只漏出的油渍等问题均是水质下降的来源。此外,充满化学物的家居清洁用品经厕所排放到维港,特别是非典型性肺炎事件时期,市民大量使用漂白水,致使海水中的氨含量偏高。
多次的填海亦是一个间接影响水质的因素:填海工程将海岸线修直,造成一些海水流量不大的死位,海港的收窄也减弱了潮水的冲刷能力,这些均造成维港上一度积聚垃圾及臭味。根据水质测试证实海水中的大肠杆菌含菌量偏高,氧含量偏低,容易令鱼类及其他海洋生物窒息。有香港立法会议员更提出,若维多利亚港再继续填海工程,将来必定会变成维多利亚渠了。
政府于是推行策划性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又推出“净化海港计划”及“海港污水处理计划”(原名“策略性污水排放计划”或“策略性排污计划”)以处理水质下降之问题。据香港环境保护署监察所得之数据,当下虽然水质污染情况略有改善,但是仍需继续改善维港的水质。政府一方面亦制作了不少电视宣传片以呼吁市民不要将垃圾投入海港中,一方面则有部门负责检拾海中的垃圾,及定期对水质进行调查。长远方面,政府曾考虑过以导管将污水排出公海以减低维港内的水质污染。
过往维港上有不少捕鱼活动,但由于水质污染影响,令不少鱼类及其他海洋生物窒息死亡。虽然一直仍有不少人在维港两岸垂钓,但由于有关的海产有机会吸入有害物质,因此维港中的海产却不宜食用。
另一方面,由于维港污染问题严重使能见度下降,加上海面交通繁忙令封闭海港困难,使往日在维港上盛行的渡海泳活动消失。【「净化海港计划」—耗资逾200亿港元的庞大工程】
「净化海港计划」是环绕维港两岸区域所进行的污水收集及处理综合工程。这项属世界级污水处理基建计划分阶段进行,至2007年年底,香港政府为此所投入的建造费用已达82亿港元。首期的计划竣工取得重大进展,而污水排入维多利亚港引致海水污染日趋严重的情况已受到控制。事实上早在2001年底,透过「净化海港计划」第一期设施全面启用,维港的水质已大为改善,维港东面水域的含菌量大幅度减少了90%。
「净化海港计划」的第一期设施涉及建造一个长度达23.6公里的深层隧道系统,每日将来自九龙及港岛东北部的140万立方米污水,输往昂船洲的化学强化一级污水处理厂处理。昂船洲污水处理厂1997年投入服务,当下已经可处理七成半排入海港的污水。
「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的目标是使维多利亚港回复天然清新的面貌。建议中的第二期计划分两个阶段进行,共耗资200亿港元,将提供额外设施,把海港一带的污水输往昂船洲作化学处理和消毒,计划中的第二阶段更会包括生物污水处理,整个工程从2008年开始实施
香港维港日
2005年起多间机构合办香港维港日(香港海港日),希望引起市民关注维多利亚港的问题,培育市民关注海港的意识,提倡欣赏并爱护这个城市的珍贵资产。
3. 水安集团五公司现有几个项目
安徽水安集团五公司,现有主要有以下几个项目:
长丰县岗集镇金湖花园C区项目,合肥派河国际物流园园区七条路工程,
长丰县瓦东干渠下塘段综合治理工程,宁国港口湾水库灌区工程(佟李干渠1#隧洞),合肥市经开区示范化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引江济淮工程C005标,合肥市老城区调蓄池项目,
宁国电镀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广德市政道路及排水防涝PPP项目,宁国港口生态工业园PPP项目等。
4. 安康今年哪些县在建污水处理厂
岚皋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城关镇耳朳村徐家河坝,占地36 亩,工程总投资5890 万元,建设规模为日处理能力近期7000 吨、远期7000 吨。
石泉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位于城关镇新桥村尾子沟,项目总占地30亩,一期工程总投资6780万元,采取目前最先进的微暴氧化沟工艺,污泥采取机械化浓缩脱水工艺,设计规模为近期日处理污水1万立方米,远期日处理污水2万立方米,工程建设工期18个月,11月30日正式开工建设,计划2012年5月完成设备安装和调试,7月底投入使用。
汉阴县污水处理厂位于城关镇五一村,建设总规模为日处理污水2 万吨,工程占地26.41 亩,总投资7020万元。其中近期日处理污水1万吨,远期日处理污水2万吨。11月10日开工。
紫阳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位于紫阳县火车站“紫阳隧道”东出口外侧,总占地面积8530平方米。总投资6000余万元,设计日处理污水8000吨,污水处理采用CASS工艺、污泥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工艺、臭气处理采用生物出臭工艺。11月29日开工。
石泉县污水处理厂
旬阳县污水处理工程总投资1.91亿元,污水处理设计规模6万立方米/天,其中一期2万立方米/天,二期4万立方米/天,工程采用氧化沟工艺,污水处理后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收集面积12.6平方公里,计划36个月建成。你可以去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的风向标看看,我都在那上面看。安康市所有污水处理厂在去年11月底全部开工了,具体的你去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的风向标看吧
5. 何谓深圳河污染3+1方案和8+1方案
根据深圳市水利规划设计院等单位编写的《深圳河湾流域污水截排及处理专题研究(征求意见稿)》(2005年2月)(以下简称“截排”),目前做过的污水处理方案主要有:深圳市规划局所做的8+1方案和“截排”所推荐的3+1方案。
8+1方案:实际为9座污水处理厂和一条截污干管方案。9个污水处理厂分别为已经建成的罗芳、滨河、南山、蛇口4座,规划建设的5座分别为:福田、西丽、草埔、埔地吓和沙湾污水厂(西丽污水厂是2002年规划调整时增加的,故称8+1方案)。其中,福田、西丽属特区内,草埔、埔地吓、沙湾属特区外。原规划9座污水处理厂的总规模为256万m3/d。一条截污干管为已经建成的皇岗路以西至南山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收集排海(珠江口)干管(管径2.4m,岸边深入海里1.6km)。根据“截排”,8+1方案需要新增加的投资为33.65亿元,占地及动迁投资为40.54亿元,年运行费为6692万元。
3+1方案:实际为4座污水处理厂和一条污水输送隧道,加4座污水处理回用站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为:布吉河以西污水全部截排至南山污水处理厂(除污水处理回用水外),处理后排海。南山污水处理厂规模扩建为150万m3/d,现有的滨河污水处理厂和原规划的福田、西丽、草铺污水厂功能均由南山污水厂替代;布吉河以东,特区内原有罗芳污水厂保留,新建特区外新建埔地吓污水厂1座;1条污水输送隧道的规模为:直径5.5m,长度25.02km。除此之外,3+1方案考虑到污水回用的要求,计划建设滨河、福田、西丽、草铺4座污水回用处理站(不回用时可以通过隧道排向珠江口),并考虑罗湖、南山污水厂小部分回用。根据“截排”,3+1方案需要增加的投资为34.28亿元,占地及动迁投资为26.73亿元,年运行费比8+1方案少2000万元左右。
6. 中国一建南平在建项目有哪些
中国一建南平在建项目有哪些
据找甲方统计福建省南平市2022年11月,累计约有38个拟在建项目陆续发布了最新动态,项目动态清单如下表:
1. 政和富美茶庄园景观提升项目
2. 福建邵化化工有限公司15万吨/年合成氨技术转型升级迁建改造项目
3. 臻翔氟化设备制造项目
4. 小微轻工业产业园项目
5. 云谷山茶叶工艺包装项目
6. 邵武市金塘工业园区防洪排涝项目
7. 靖圣金属智造产业园建设项目
8. 福建武夷高新技术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武夷新区赤岸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中水利用项目
9. 高纯氟化物气体和高纯一氧化二氮配套硝酸铵生产项目
累计约有38个拟在建项目
7. 减免住房保障租赁费 省建设厅发布18条政策支持企业发展
凤凰网房产杭州讯 2月12日,浙江省建设厅出台18条政策举措,全力支持房地产开发和物业服务企业、建筑业企业、市政公用企业发展,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加大“三服务”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一、支持房地产开发和物业服务企业
1.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疫情防控期间商品房预售资金中可用于前期工程费、管理费、销售费、财务费等其他费用由总额的20% 提高至30%。2020年6月30日前竣工验收的住宅项目,可顺延3个月缴纳住宅物业保修金。
2.争取物业服务企业优惠政策支持。各地要积极帮助参与疫情防控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当地政府争取相应补助,争取按照生活服务类标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支持建筑业企业
3.支持企业妥善处理工期延误。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适用不可抗力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因疫情防控产生的工期延误风险,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顺延工期。
4.减轻建筑业企业资金负担。对在疫情严重地区新承揽业务的建筑业企业暂不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加强互助,合理分担停工损失,协商提高工程款支付比例,加快工程款支付进度。
5.及时提供工程造价调整依据。因疫情防控导致人工、材料价格重大变化,相应调整方式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用情势变更,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中“5%以内的人工和单项材料价格风险由承包方承担,超出部分由发包方承担”的原则合理分担风险。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施工的项目,可在工程造价中单列疫情防控专项经费,按照每人每天40元的标准计取。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加大人工、材料价格的采集、测算、调整频率,及时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和价格预警,为合理确定和调整工程造价提供依据。
三、支持市政公用企业
6.争取市政公用企业财税政策支持。对保障城市运行的供水、供气、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置、环卫等市政公用企业,因疫情防控增加成本和投入费用的,各地要积极协调财政、税务部门落实相关财政补助和税费减免政策,按时足额拨付相关服务费用。市政公用项目因疫情防控造成工期延误,以及疫情防控期间市政公用经营合同期限届满的,予以合理顺延。对连续开展环卫作业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相应补贴和奖励。
7.保障市政公用企业生产运营。疫情防控期间,各地要主动协调发改、经信、公安交管、卫健等部门,积极保障供水、供气、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置、环卫等市政公用企业的生产物资和防护物资。在保证道路、桥梁、隧道、城市公共照明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功能性和安全性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养护绩效评价标准,鼓励养护单位以信息化手段开展巡查。鼓励各地将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施疫情防控能力提升改造项目,纳入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范围,给予资金补助。
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8.开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因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防控物资生产等疫情防控需要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可先行开工建设,并及时告知工程所在地建设部门,疫情解除后再补办有关手续。2020年6月30日前需开工的一般企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以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开工前有关审批事项,施工图事前审查改为事后审查。
9.优先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开(复)工。对疫情防控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民生保障项目及重点工程项目,优先保障开(复)工,优先供应材料物资,优先调配人员力量。对其他类项目,帮助企业创造条件有序开(复)工。开(复)工申请材料可通过智慧工地系统网上申报、在线服务。安全记录良好且具备复工条件的可采用承诺制方式复工。
10.激励棚改项目开(复)工。对及时开(复)工的棚改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优先支持。各地在分配中央和省级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时,要对及时开(复)工棚改项目予以倾斜。
11.引导企业开展销售业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按规定复工后,其销售机构和门店落实疫情防控方案后,可进行“一对一”预约看房和签约。鼓励通过线上销售平台开展销售、中介业务。
五、降成本、降租金、降缴存比例
12.降低企业用水用气成本。各地要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落实好“工业用水用气价格下调10%、期限为3个月”政策。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行企业生产经营用水用气“欠费不停供”。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由企业用户补缴各项费用,免除违约金。针对国家规定的疫情防控重点医疗物资生产企业、医院等免于征收超计划(定额)水费,并按公用福利用户气价收费,期限为6个月,自2020年2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
13.减免住房保障租赁费用。对参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护、环卫、公交、物业等行业公租房保障对象,承租公租房实物房源的,减免1至3个月租金;领取租赁补贴的,按当地市场平均租金标准发放1至3个月租赁补贴,或增发1至3个月租赁补贴;疫情严重地区可适当延长租金减免或补贴发放时间。各地要指导用工单位做好符合减、补条件人员的汇总、审核,并做好租金减免、补贴发放等工作。要继续做好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对经济收入困难家庭予以适当的租金减免。
14.调整住房保障阶段政策。自2020年1月起到疫情解除后两个月,对逾期缴纳公租房租金的家庭,不作逾期处理,不计入个人信用记录。对因疫情防控延误住房保障的家庭,应补发延误期间对应标准的租赁补贴。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将近期复工企业承租社会房源的职工阶段性纳入保障,发放疫情防控期间的租赁补贴。对公租房小区物业服务及运营管理单位因疫情防控额外产生的物资采购、人员成本等费用支出予以适当补助,具体政策由地方制定。
15.降低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5%以下或缓缴,待经营正常后恢复正常缴存。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在疫情解除后可在一定期限内办理补缴,其所属职工视同连续正常缴存。
六、加大“三服务”力度
16.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有效期统一顺延。省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等企业资质和有关人员资格,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至2020年6月30日。
17.信用激励疫情防控贡献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作出贡献的企业,经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认定,作为良好信用信息纳入信用评价,可在2020年底前申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批的有关企业资质时以告知承诺方式办理。
18.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指导。各地要把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和深化“三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及时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指导协调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法律、金融、保险、就业、培训等方面的指导服务,支持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