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需要公开招投标吗 案例
需要。(本问题由中国房采网回复1)
随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特许经营权专案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专案随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特许经营权专案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专案业主为
随县九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 以企业自筹为主,由获取本专案特许经营权的中标企业全额投资,建设、经营一体化,禁止转让。招标人为
随县九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专案已具备招标条件。襄樊金丽尔工程专案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随州分公司受随县九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专案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投标人。中标人将成立专案公司,负责随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专案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在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专案公司将随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的全部资产无偿移交给随县人民 ***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专案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专案共为1个标段。
2.2招标专案的名称:随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特许经营权专案;
2.3工程地址:随县星炬社群
2.4总投资额:6439.04万元;
2.5投资方式及投资额:随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特许经营权专案采用BOT方式进行投资,投资额概算为
6439.04万元;
2.6本次招标范围:本专案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与专案移交(BOT)之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1年建设期)。
2.7招标规模:2012年为2万吨/日,2020年4万吨/日。
2.8资金来源:以企业自筹为主。由获取本专案特许经营权的中标企业全额投资,建设、经营一体化,禁止转让。
2.9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行业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申请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能满足本专案建设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
3.3投标人必须具有乙级及以上污水运营资质;运营污水处理设施总处理规模不低于1万吨/日(含)的工程业绩;
3.4专业执行能力:具有污水处理业务所需的运营管理能力、水质检测能力、应急处理能力;
3.5有相应数量的技术、财务、经营等关键岗位人员;有切实可行的经营方案;
3.6本专案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提交的投标申请;
3.7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3.8各申请人在满足相应条件下,可就上述招标专案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档案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1 年 6 月29日至 2011年 7 月5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17:00
(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在随县综合招标投标中心代理室(随县大同街姚家巷257号,随县社会福利院院内)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档案。在此时间、地点以外的报名将被拒绝。
5.2资格预审档案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本资格预审档案不允许邮购。
6.资格预审申请档案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档案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7月8日(上午)10
时0分,地点为:随县综合招标投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随县大同街姚家巷257号,随县社会福利院院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档案,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络方式
招标人:随县九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络人: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襄樊金丽尔工程专案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随州分公司
联络人:李先生
污水处理 (sewage treatment,wastewater treatment):
为使污水达到排水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对其进行净化的过程。污水处理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农业,交通、能源、石化、环保、城市景观、医疗、餐饮等各个领域,也越来越多地走进寻常百姓的日常生活。
特许经营权(Franchising)
是指有权利当局授予个人或法人实体的一项特权。国际特许经营协会(International Franchise Association)认为:特许经营是特许人和受许人之间的契约关系,对受许人经营中的经营诀窍和培训的领域,特许人提供或有义务保持持续的兴趣;受许人的经营是在由特许人所有和控制下的一个共同标记、经营模式和过程之下进行的,并且受许人从自己的资源中对其业务进行投资。
在我国,特许经营又叫特许经营权,通常有两种形式:
1.是由 *** 机构授权,准许特定企业使用公共财产,或在一定地区享有经营某种特许业务的权利,如准许航空公司在 *** 规定的航线上,利用国有的机场设施,经营客货运业务;
2.是一家企业有期限地或永久地授予另一家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专利权、专有技术等专有权利,按照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相应费用。本文探讨的是后一种特许经营形式。
特许权是一组权利,特许权组合的不同,就构成了不同型别的特许经营。
特许权的价值测度对特许经营的实践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因为任何特许人都必须回答加盟金和权益金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特许权组合具有极高的知识构成,特许权的价值测度问题是特许经营行业的重大理论研究课题。对特许权组合的研究必将引导我们把特许经营行业与当今最前沿的知识经济、知识管理等学科建立起最紧密的联络。
依据知识经济的理论,任何企业在为消费者提 *** 品和服务的同时,也在创造知识。在这个意义上,特许权的开发过程就是一个知识商品的生产过程,特许经营企业就是一个从事知识商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企业。因而,特许经营企业对一个国家知识经济的形成和发展做出的贡献并不亚于IT企业以及其他知识型企业,特许经营行业的发展也必然为一个国家的经济的腾飞作出其特殊的、巨大的贡献。
TOT模式下,污水处理厂资产在特许经营期内产权发生转移,应按产权转移书据和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
目前对于特许经营权仅在招投标这方面有规定,配套的相关法规也不成熟。
不是唯一,招投标是采购的一种形式,其他形式还有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询价等
《招投标法》第3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专案包括专案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装置、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专案;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专案;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 *** 贷款、援助资金的专案。前款所列专案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专案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如果特许经营专案投资人是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确定的,且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和提供,这样的工程建设专案则可不进行招标,反之,如果特许经营专案投资人没有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确定,即使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和提供的,这样的专案也应进行招标。(编者注:选择投资人的招标,与工程建设的招标,是分开的)这实际上,也从侧面说明,不是所有特许经营专案都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也有一些特许经营专案采用其他方式进行。如果所有特许经营专案都是采用招标方式进行的,对此处情形的描述应为“特许经营专案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该款首先与《工程建设专案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原国家计委令第3号)共同规定了依法必须强制招标的工程建设专案的范围和规模标准。显然,这个依法强制招标的要求,适用于工程建设阶段,即在选定特许经营投资人、设立PPP专案公司之后,针对专案中的工程建设环节,是否需通过招投标决定建设方,要根据上述规定执行。
从《招投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角度讲,由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对PPP专案是否需要采用招标方式进行,并无规定。“法无禁止即可为”。在中国,对PPP专案授予特许经营权,并非必须采用招投标(包括公开招投标)方式,还可以通过拍卖、竞争性谈判甚至直接授予等多种方式进行。
招标只包含工程施工,装置采购,工程服务,你这个不算这三类,具体参看招标法
平时还是要减少排污
前置审批需要两个许可证:
一、到本地县市级公安局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二、到县市级民政局办理《殡葬服务经营许可证》
取得这两个许可证以后才能申请一般性审批专案,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手续。
B. 哪些行业需要前置审批
法律分析:需要前置审批的公司经营项目:1.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2.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核发3.民用枪支(弹药)制造、配 售许可4.制造、销售弩或营业性射击场开设弩射项目审批5.保安服务许可证核发6.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7.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8.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审批9.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审批10.设立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审批11.设立出版单位审批12.境外出版机构在境内设立办事机构审批13.境外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审批14.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印刷企业和外商独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审批15.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16.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17.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 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 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 目安全条件审查18.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19.外航驻华常设机构设立审批20.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21.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 桨)生产许可22.快递业务经营许可23.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及其 分支机构设立审批24.外国银行代表处设立审批25.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 分支机构设立审批26.非银行金融机构(分支机 构)设立审批27.外国证券类机构设立驻华 代表机构核准28.设立期货专门结算机构审 批29.设立期货交易场所审批30.证券交易所设立审核、证券 登记结算机构设立审批31.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 组织设立审批32.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 立审批33.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 构设立审批34.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C. 企业环评常见问题解答
企业环评常见问题解答
什么企业需要环评?环评是环境影响评价的简称,通俗说就是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所有企业都需要办理环评手续吗?
当然不是。塑钢、造纸等生产加工类的企业都需要而且必须办理环评,而贸易、咨询、服务类等企业是不需要办理环评的。
对于企业来说,需要做环评的有三种情况,一是新成立企业时,要根据企业的性质来确定是否需要做环评,做什么类型的环评;二是企业有新改扩建项目需要在发改委等部门办理手续时,需要环保的前置审批;三是企业在上市等之前,要取得环保的守法证明,也需要做环评。
没有环评手续的企业不允许生产。不经过环评审批程序而直接生产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其生产并拆除,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
需要提醒的是,投资一千万以上的企业需到市环保局办理环评相关手续,如果是化工等高风险行业需要到市级或市级以上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企业申请人在办理环评前必须准备两个前置手续,一是要办理立项手续,二是要企业自备一份可行性研究报告。前置手续准备齐全后方可到企业所在的县区环保局办理环评。
为了便于客户更好的了解环评流程等情况,我对于国家关于企业环评相关程序进行整理,以利于客户推进相关事宜。
环保监察执法到企业现场主要检查这几个方面:
1、企业不能有阻挠环境监察
两高环保司法解释:第四条,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犯罪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尚不构成妨害公务等犯罪的;
2、企业环保问题投诉
根据各级环保等部门收到的群众来点来信投诉相关企事业单位的环保问题投诉。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关注的环保问题,解决大家之所及。有无偷排废气、废水、违法处置转移(危险)固废;噪声是否扰民。污染治理设施是否简陋老旧,能否做到达标排放问题?
3、排污检查
两高环保司法解释:第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含有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污染物,同时构成污染环境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4、废气污染检查
随着党和国家、人民群众对雾霾的关注,废气这块是日益重视,同时也是各级环保督察的第一要点。废气不但做到达标排放,同时尽可能的对污染物减量化和上污染治理措施。检查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量。
锅炉、石化、化工等燃烧产生的废气检查
检查化工、石化等企业连续产生可燃性有机废气是否合理的处理方法,采取回收利用或焚烧方式处理,间歇产生可燃性有机废气采用焚烧、吸附或组合工艺处理是否合理。
检查锅炉燃烧设备的审验手续及性能指标、检查燃烧设备的运行状况、检查二氧化硫的控制、检查氮氧化物的控制。
工艺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源
检查废气、粉尘和恶臭排放是否符合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检查可燃性气体的回收利用情况;
检查可散发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的运输、装卸、贮存的环保防护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除尘、脱硫、脱硝、其他气态污染物净化系统
废气排放口
检查排污者是否在禁止设置新建排气筒的区域内新建排气筒;
检查排气筒高度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
检查废气排气筒道上是否设置采样孔和采样监测平台
检查排气口是否按要求规范设置(高度、采样口、标志牌等),有要求的`废气是否按照环保部门安装和实用在线监控设施。
无组织排放源
1)对于无组织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烟尘的排放点,有条件做到有组织排放的,检查排污单位是否进行了整治,实行有组织排放;
2)检查煤场、料场、货物的扬尘和建筑生产过程中的扬尘、是否按要求采取了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或设置防扬尘设备;
3)在企业边界进行监测,检查无组织排放是否符合相关环保标准的要求。
水污染源环境监察
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水量、废水的分质管理、处理效果、污泥处理、处置。是否建立废水设施运营台账(污水处理设施开关键时间、每日的废水进出水量、水质,加药及维修记录。)
污水排放口监察
检查污水排放口的位置是否符合规定、检查排污者的污水排放口数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检查是否按照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设置了监测采样点、检查是否设置了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总排污口须设置环保标志牌等。是否按要求设置在线监控、监测设备。
排水量复核
有流量计和污染源监控设备的,检查运行记录;
有给水量装置的或有上水消耗凭证的,根据耗水量计算排水量;
无计量数及有效的用水量凭证的,参照国家有关标准,手册给出的同类企业用水排水系统数进行估算。
排放水质
检查排放废水水质是够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检查监测仪器、仪表、设备的型号和规格以及检定、校验情况。
检查采用的监测分析方法和水质监测记录。如有必要可进行现场监测或采样。
检查雨污、污污分流情况,检查排污单位是否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5、污水污染治理督察
水污染源环境监察
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水量、废水的分质管理、处理效果、污泥处理、处置。是否建立废水设施运营台账(污水处理设施开关键时间、每日的废水进出水量、水质,加药及维修记录。)
污水排放口监察
检查污水排放口的位置是否符合规定、检查排污者的污水排放口数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检查是否按照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设置了监测采样点、检查是否设置了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总排污口须设置环保标志牌等。是否按要求设置在线监控、监测设备。
排水量复核
有流量计和污染源监控设备的,检查运行记录;
有给水量装置的或有上水消耗凭证的,根据耗水量计算排水量;
无计量数及有效的用水量凭证的,参照国家有关标准,手册给出的同类企业用水排水系统数进行估算。
排放水质
检查排放废水水质是够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检查监测仪器、仪表、设备的型号和规格以及检定、校验情况。
检查采用的监测分析方法和水质监测记录。如有必要可进行现场监测或采样。
检查雨污、污污分流情况,检查排污单位是否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事故废水应急处置设施
检查排污企业的事故废水应急处置设施是否完备,是否可以保障对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产生的废水实施截留、贮存及处理。
违法违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
第七十五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顿。
除前款规定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或者私设暗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私设暗管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停产整顿。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依照前款规定采取措施、给予处罚。
6、固体废物污染源现场检査
督察固体废物来源
1)检查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理化性质、产生方式。
2)根据新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GB5085检查生产中危险废物的种类及数量
固体废物贮存与处理处置
1)检查排污者是否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假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2)检查固体废物贮存设施或贮存场是否设置了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设施
对于临时性固体废物贮存、堆放场所
对于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理处置
检查排污者是否向江河、胡博、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倾倒废弃物的地点倾倒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转移
1)检查固体废物转移的情况
2)检查转移危险废物的,是否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经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经接受地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
检查是否设置了固废及危废标志牌。
检查污泥处置合同、污泥运输磅称记录等,判断污泥产生量是否合理。
7、噪声污染源现场检査
是否按照环评文件或环评批复要求设置污染治理设施,噪声是否达标。
8、地下水污染现场检査
场地污水处理设施(单元)、涉重环节、固废(危废)堆放场所、化学品堆放场所等是否逬行防渗漏、放腐措施。
有地下水的污染的,治理措施是否到位。
9、地下水污染现场检査
检查应急预案编、评、备、落实情况,附应急演练中情况文字、图片及相关资料。
项目是否符合环保要求的初期雨水池(如化工、电镀、印染、涉重等行业)和应急事故池等。
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名称、数量、有效期等)。
10、对生态环境现场检査(涉生态类,不多介绍)
11、地下水污染现场检査
查办、转办、督办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投诉、举报的这个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不是简单罚款可以了事的。
12、检查企业是否存在环保造假(注意!两高环保司法解释对环保造假的处罚),从重处罚!
(一)修改参数或者监测数据的;
(二)干扰采样,致使监测数据严重失真的;
(三)其他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的行为。
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同时构成污染环境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从事环境监测设施维护、运营的人员实施或者参与实施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等行为的,应当从重处罚。
13、其他企业应牢记:
① 建设单位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拆除、闲置、关闭污染处理设施、场所。
② 不得违反排污口设置规定、私设暗管、私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③ 在禁止建设区域内违法建设,同时项目建设要符规划。
;D. 污水处理的前置许可证是什么
环境保护
79 生产、加工业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市或区县环保局审批 ①生产、加工计算机软硬件,加工、裁剪服装不需要审批;②公共场所中的餐饮、洗浴经营除应取得卫生许可外,也应取得环保许可;③洗染业和污水处理业应取得环保许可。
80 危险废物经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①市环保局审批颁发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②区县环保局审批颁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③从事可作为原料但必须严格限制进口的境外废物进口、经营以及使用可作为原料但必须限制进口的境外废物的生产企业,经国家环保总局批准 ①取得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从事各类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②取得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非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镉镍电池的危险废物收集
81 拆船业 《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 设置拆船厂由县级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民政
82 殡葬业 《殡葬管理条例》 ①设立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区县民政局审批;②设立公墓由市政府批准 ①生产经营殡葬用品不需要民政部门审批;②开展殡仪服务应由市民政局批准,但不作为工商登记的前置许可。
83 生产装配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 国务院决定 市民政局批准 还应取得环保部门的许可(参见本目录第79项)
E. 经营范围是否包含前置审批事项
法律分析:经营范围分为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不需要审批(拿到执照以后就可以营业),许可经营项目需要(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 前置审批:意思就是你如果想要经营比较特殊的行业或者主营业务涉及到许可的 ,先要相关部门审批后,才能去注册公司。 比如:设立证券公司,需要到证监会办理许可证之后再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册手续。 后置审批:就是可以先注册公司,之后再找相关部门进行项目审批。
法律依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五条 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F. 哪些企业建立前需要环评
具体而言,需要环评的企业有有:
1、塑钢企业。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没有环评手续的企业不允许生产。不经过环评审批程序而直接生产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其生产并拆除,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
2、造纸企业。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需要提醒的是,投资一千万以上的企业需到市环保局办理环评相关手续,如果是化工等高风险行业需要到市级或市级以上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生产加工类的企业
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企业申请人在办理环评前必须准备两个前置手续,一是要办理立项手续,二是要企业自备一份可行性研究报告。前置手续准备齐全后方可到企业所在的县区环保局办理环评。
拓展资料
环评的步骤:
一、基本上适应所有可能对环境造成显著影响的项目,并能够对所有可能的显著影响做出识别和评估;
二、对各种替代方案(包括项目不建设或地区不开发的情况)、管理技术、减缓措施进行比较;
三、生成清楚的环境影响报告书(EIS),以使专家和非专家都能了解可能影响的特征及其重要性;
四、包括广泛的公众参与和严格的行政审查程序;
五、及时、清晰的结论,以便为决策提供信息。
(参考资料:网络:环评)
G. 问一下,我想开一家污水处理的公司,需要什么条件,资质是怎么取得的,有什么条件才能拿到资质!!谢谢
如果你是刚毕业,建议在其他公司先学3年以上再考虑自己开污水处理公司。
开公司容易,但要内做好公司不容容易。
第一步:注册公司
只要自己去工商局注册公司了,自然就合法了,营业执照内容里必须写明你要做哪些行业:环境工程治理,环评,环保设施管理,环保设备的零售和批发等等。
第二步申请资质:
有省环保产业协会发的资质(等级比较低,建议先申请这个),可以到产业协会网上下载申请资质需要哪些条件,然后按照这些条件去准备资料,再向负责审批的打听一下有哪些程序,按照他们的程序去办。
(其他资质同上,关键 是材料要准备好,和审批部门主要负责人搞好关系)
建议刚开始与别人合作,用别人的资质,等达到一定业务量和资金积累后再申请资质。
有问题网络HI里给我留言,多交流交流。
H. 工商局注册时哪些经营范围需要前置审批
以下经营需要前置审批
1、食品、区防疫站
2、烟百草类、烟草专卖店
3、药品、卫生局
4、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电梯安装、劳动局
5、化学危险品(含石油)、化工厅
6、金银收购、制度造、加工、经营、回收、 中国人民银行
7、旅行社、旅游局
8、特种行业(旅馆、印刷、废旧金属收购、文化娱乐、浴室)公安局
9、图书报刊录音录像、广播电视局
10、公路水路运输、客运、交通局
11、娱乐场所、文化局
12、文物经营、文物局
13、小轿车经营、市问工商局答市场处
14、会计、审计事务所、财政局、审计局
15、房地产经营、建委内
16、广告经营、工商局广告处
17、商标印刷、工商局商标处
18、国有资产评估、财政局
19、成品油批发、零售、加油站、商务厅
20、煤炭经营、煤炭市场治理办公室
21、汽车维修、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员处
22、经济信息、房产信息咨询、工商局
23、物业管理公司(与房地产公司要有代理合同容) 房产局
24、计算机网络服务、公安局
25、医疗器械、医药管理局
26、职业介绍所、劳动局
27、企业登记代理、工商局
(8)污水处理行业需要前置审批吗扩展阅读
对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的改为登记后置审批的事项,要按照《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后的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登记程序,一律不再作为登记前置,在办理工商登记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许可文件、证件。
申请办理经营范围登记时,要在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栏后标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办理工商登记后取得相关许可文件、证件的,应当在取得相关许可文件、证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行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
相关许可文件、证件上的经营项目用语与营业执照上表述不一致,企业申请调整经营范围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办理变更登记。
I. 建立污水处理厂,第一步是环评还是项目投标请教做环评的大神
环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对未经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计划部门不办理设计任务书的审批手续,土地管理部门不办理征地手续,银行不予贷款。
J. 企业需不需要设立前置审批如果不需要理由是什么
企业需不需要设立前置审批,是由相关法律法规专门规定的,对对某些特殊行业来说,只有取得了前置审批的许可,方能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核准登记,未取得前置审批许可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不予受理企业登记申请。
拓展资料:
前置审批是你在办理营业执照前需要先去审批的项目,也就你在查完公司名称后就要去有关部门审批,审批完后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2014年11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削减前置审批、推行投资项目网上核准,释放投资潜力、发展活力;部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助力创新创业、升级"中国制造"。 2015年2月2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将2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保留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
2017年5月7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32号),进一步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将以下5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印刷企业和外商独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审批,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中国民用航空局实施的外航驻华常设机构设立审批、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许可。
建议将1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国务院令第559号,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自2009年10月1日起,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下称综合性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以下称专项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部门为县区级以上环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