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厂是这样的:洗草水经平流沉沙、絮凝沉淀、辐流沉淀后回用;纸机白水是不经处理的,除非是多余的部分,排入中段水处理;剩余的水就是正常处理,标准就是省标,可以回用。
㈡ 回用水标准
回用水标准可以参见《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如生活杂用水供水单位,应不断加强对杂用水的水处理、集水、供水以及计量、检测等设施的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等制度及操作规程,以保证供水的水质。中水是指各种排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中水水源按照《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2018)和《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2016)分为优质杂排水和生活污水,具体种类和选取顺序为:1)卫生间、公共浴室的盆浴和淋浴等的排水;2)盥洗排水;3)空调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4)冷凝水;5)游泳池排污水;6)洗衣排水;7)厨房排水;8)冲厕排水。中水水源一般不是单一水源,大多有三种组合方式:1)盥洗排水、淋浴排水、循环冷却水称为优质杂排水,应优先选用;2)冲厕排水以外的生活排水称为杂排水;3)生活污水,即所有生活排水的总称,这种水质最差。中水用于冲厕、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杂用的水质,按《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02)中城市杂用水类标准执行。中水用于景观环境用水,其水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的规定。
法律依据: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第二条第三款生活杂用水供水单位,应不断加强对杂用水的水处理、集水、供水以及计量、检测等设施的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等制度及操作规程,以保证供水的水质。中水是指各种排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中水水源按照《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2018)和《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2016)分为优质杂排水和生活污水,具体种类和选取顺序为:1)卫生间、公共浴室的盆浴和淋浴等的排水;2)盥洗排水;3)空调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4)冷凝水;5)游泳池排污水;6)洗衣排水;7)厨房排水;8)冲厕排水。中水水源一般不是单一水源,大多有三种组合方式:1)盥洗排水、淋浴排水、循环冷却水称为优质杂排水,应优先选用;2)冲厕排水以外的生活排水称为杂排水;3)生活污水,即所有生活排水的总称,这种水质最差。中水用于冲厕、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杂用的水质,按《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02)中城市杂用水类标准执行。中水用于景观环境用水,其水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的规定。
㈢ 污水处理的回用水标准是什么急救
一、回用水水质标准,是保证用水的安全可靠及选择经济合理水处理流程的基本依据。由于使用回用水的范围十分广阔,水质要求各有不同,总体上看回用水水质情况十分复杂。我国目前尚未系统地制定回用水水质标准。对有关水质要求宜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一).灌溉回用水水质标准
1.水质要求 灌溉回用水水质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不传染疾病:(2)不破坏土壤的结构和性能,不使土壤盐碱化;(3)土壤中重金属和有害物质的积累不超过有害水平;(4)不影响农业物的产量和质量;(5)不污染地下水。
根据水质要求,城市污水用于农灌,必须经过适当处理,未经处理的污水一般不允许以任何方式用于灌溉。城市污水至少要经过一级处理才能用于灌溉,如有可能最好惊醒二级生化处理。目前,经济发达的国家已基本实现了这个要求,有些国家和地区甚至达到了更高要求。
2.水质标准 我国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它也适用于农业灌溉回用水水质要求。国外经济发达国家对农业灌溉回用水水质通常是根据灌溉对象区别对待,要求比较严格。
二).工业回用水水质标准
1.工业回用水水质要求 由于工业生产范围广泛,不同工业门类对用水水质要求差异极大。在考虑工业回用水的水质标准时,应该从实际出发,以各类工业用水的水质要求为依据来确定相应的工业回用水水质标准,污水处理后出水作为冷却水回用时,一般有如下水质要求:(1)在热交换过程中,不产生结构(2)对冷却系统部产生腐蚀作用(3)不产生过多的泡沫(4)不存在有助于微生物生长的过量营养物质。对于其他类别的工业用水,如原料用水,生产工艺用水,生产过程用水以及锅炉用水等,尚未有针对回用水的相应水质标准。若要将回用水用于各种工业类别,其水质必须符合有关行业相应的用水水质标准。
三).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1.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为了保证城市污水再生后作为生活杂用的安全可靠和合理使用,再生水水质必须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卫生上安全可靠,无有害物质,其主要衡量指标有大肠杆菌群数,细菌总数,余氯量,悬浮物量,生化需氧量及化学需氧量等。
(2)外观上无使人不快的感觉,其主要衡量指标有浑浊度,色度,臭味,表面活性剂和油脂等。
(3)不引起管道和设备的腐蚀,结构和不造成维修管理困难,其主要衡量指标有PH值,硬度,蒸发残渣及溶解性物质等。
二、污水处理
1、是为使污水达到排水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并对其进行净化的过程。污水处理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农业,交通、能源、石化、环保、城市景观、医疗、餐饮等各个领域,也越来越多地走进寻常百姓的日常生活。污水处理行业的上游供应商主要是污水处理设备的制造商和污水处理药剂供应商。都属于发展较快,需求状况良好的行业。
2、、污水处理行业:工业污水、中水回用、生活污水、汽车清洗等
3、污水处理方式:
1)、调节PH值用的:弱酸、弱碱、强酸、强碱、生石灰等。
2)、絮凝作用的:聚合氯化铝、聚合氯化铝铁、聚丙烯酰胺等。
3)、调节细菌营养的:磷酸氢二钠、尿素等
4)、消毒脱色的:次氯酸钠、臭氧等。
㈣ 纺织废水回用色度标准是什么
纺织废水回用色度标准:
纳滤系统进出水水质色度指标:进水限值≤80倍,出水参考专值≤10倍。
反渗透属系统进出水水质色度指标:进水限值≤80倍,出水参考值≤8倍。
见国家标准 GB/T 30888-2014《纺织废水膜法处理与回用技术规范》中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纺织废水膜法处理的术语和定义、工艺选择原则、预处理、膜法处理及回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废水膜法处理与回用技术的纺织企业,可作为企业废水达标排放、回用于生产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所指膜分离方法包括膜生物(MBR)法、微滤、超滤、纳滤及反渗透膜处理方法。
㈤ 工业废水排放标准
工业废水排放标准指标为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Ⅳ、Ⅴ类功能水域或GB3097海水三、四类功能海域,执行二级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