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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水回用管网改造措施

发布时间:2022-11-28 21:05:21

『壹』 污水处理国家最新政策

01

六部委联合印发《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出台时间:2021年12月29日

出台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主要内容:方案提出了7个方面的具体任务:一是聚焦重点行业,实施废水循环利用提升行动。聚焦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造纸、纺织、食品等行业,推进废水循环利用技术改造升级。编制典型行业废水循环利用路线图,提升用水重复利用率。二是坚持创新驱动,攻关一批关键核心装备技术工艺。部署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研究。选择有代表性的园区开展技术综合集成与示范。三是实施分类推广,分业分区提升先进适用装备技术工艺应用水平。定期遴选、发布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以及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制定技术推广方案和供需对接指南,聚焦重点用水行业,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四是突出标准引领,推进重点行业水效对标达标。加快制修订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技术、管理、评价等标准。加强相关标准宣贯,发布领跑者名单和先进用水指标,编制典型案例,引导企业对标达标。五是强化示范带动,打造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标杆。遴选、发布一批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示范企业和园区,创建一批产城融合废水高效循环利用创新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优秀典型经验和案例。六是加强服务支撑,培育壮大废水循环利用专业力量。遴选、发布一批废水处理装备、工程应用优质企业名单,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动相关单位组建工业废水循环利用产业联盟,为企业提供一体化综合服务。七是推进综合施策,提升废水循环利用管理水平。推动规模以上用水企业加快对已有数字化管控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强化行业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严格控制达不到相关用水条件的项目新增取水。主要目标:到2025年,力争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4%左右,钢铁、石化化工、有色等行业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进一步提升,纺织、造纸、食品等行业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较2020年提升5个百分点以上,工业用市政再生水量大幅提高,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6%,基本形成主要用水行业废水高效循环利用新格局。

02

四部委联合印发《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出台时间:2021年12月24日

出台部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主要内容:以京津冀地区、黄河流域等缺水地区为重点,选择再生水需求量大、再生水利用具备一定基础且工作积极性高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试点。到 2025 年,在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的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形成一批效果好、能持续、可复制,具备全国推广价值的优秀案例。主要任务:(一)合理规划布局。(二)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三)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四)完善再生水调配体系。(五)拓宽再生水利用渠道。(六)加强监测监管。主要目标:到 2025 年,在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的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形成一批效果好、能持续、可复制,具备全国推广价值的优秀案例。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要加强源头管控,接纳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业废水的污水处理厂,不纳入试点城市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要规范过程管理,强化监督考核,确保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要严格末端监管,制定实施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异常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影响下游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等工程措施运行。

03

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印发《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出台时间:2021年1月4日出台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主要内容: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出台《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明确提出了北方城市再生水利用25%,京津冀再生水利用率35%的要求。根据意见,2025年,全国污水收集效能显著提升,县城及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基本实现提标升级;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35%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畜禽粪污和渔业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污水资源化利用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基本建立。到2035年,形成系统、安全、环保、经济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格局。根据指导意见,我国污水资源化利用的重点领域包括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业农村污水等三方面。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缺水地区特别是水质型缺水地区,优先将达标排放水转化为可利用的水资源,就近回补自然水体。资源型缺水地区以需定供、分质用水,推广再生水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和生态补水利用。生态补水是水环境治理的关键措施之一。目前,我国大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良好,特别是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等主要水质指标能够满足或接近河道、湖泊等环境水体补水要求。积极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开展企业用水审计、水效对标和节水改造,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开展工业废水再生利用水质监测评价和用水管理。稳妥推进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推广工程和生态相结合的模块化工艺技术,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此外指导意见还明确了实施污水收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工程等六大重点工程。提出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重点推进城镇污水管网破损修复、老旧管网更新和混接错接改造。到2025年建成若干国家高新区工业废水近零排放科技创新试点工程。重要意义: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九部门印发《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切合我国实际的有力措施,既可提高水资源供给能力、缓解供需矛盾,又可减少水污染,保障水生态安全,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贰』 重庆市总河长3号令“三率”目标是什么

摘要 .提升收集率,主要通过严格执行排污、排水、接改沟许可制度;推进配套管网完善工程,实施雨污分流、管网更新、补齐空缺;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到2025年改造建设污水管网5500公里以上。

『叁』 高分求助住宅小区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及中水回用流程

小区生活污水处理中水工程工艺设计方案

第一章 工程概况一、设计依据: 1、业主提供资料; 2、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3、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设计规定DBJ08-71-98; 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及相关专业设计规范; 5、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二、原水来源、水量及中水用途:1、原水来源:小区住户生活污水。2、水量:小区住户1024户,按每户平均3.5人,合计大约3584人。鉴于房产公司尚未提供人均用水量,参照我国南方小城市(<20万人),居民人均住宅用水148.5L/(人.d),并参照高级住宅和别墅人均生活用水300~400L/(人.d),,两者取平均数为250L/(人.d),暂时作为本项目核算水量的依据,那么,本项目设计处理水量=3584人×250L/(人.d)×1.10(未预见水量)=985.6m3/d,取生活排水量与生活用水量相同(DBJ08-71-98)。新建中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985.6 m3/d,平均小时处理量为41m3/h。3、中水用途:小区绿化浇水、景观补充水。通过处理后中水主要回用于冲厕、绿化、洗车等方面,因此要求达到CJ25.1—89《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要求。主要指标为:COD≤50 mg/L;BOD5≤10 mg/L ;悬浮固体≤10 mg/L;浊度≤10度;PH:6.5-9.0;油类≤3 mg/L;总大肠菌群≤3个/L;嗅:无不快感觉;游离余氯:管网末端不少于0.2 mg/L。4、中水回用比例≥80%,其余污水经处理达标排放。污水进水和达标排放主要水质指标如表一所示: 表一:污水进水、达标出水主要水质指标 CODcrmg/L BOD5mg/L SSmg/L 动植物油mg/L NH3--Nmg/L PH
进水水质 350-450 180-250 200-300 ≤40 35-40 6--9
排水水质 100 20 70 10 15 6--9
注:处理后的出水要求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 第二章 工艺设计方案一、设计原则: 1、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方面的有关规定,确保处理后尾水的各项水质指标皆符合本方案设计依据中的标准和要求。 2、采用成熟的,功能稳定的污水处理工艺技术,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可调节性以及应急排放措施。 3、整套污水处理系统,尽可能占地面积小,投资省和运行费用低。4、主体设施采用钢筋砼结构,使用寿命长;选用的设备、仪表、配件、材料,均为质量可靠,运行稳定,便于维修。 5、充分考虑处理过程中二次污染(噪声、臭气、污泥处理)的防治。6、本设计的范围为接入污水处理站集水井至排放池为止的污水处理工艺、电气各专业设计。

二、处理方法:
本工程拟采用水解酸化—两级接触氧化—过滤—消毒的工艺流程。、
污水经格栅截留大颗粒污物后流入调节池,调节池采用曝气式,以均衡水质水量,并通过曝气搅拌避免污物沉淀。调节池后部设水解酸化段,利用细菌在厌氧条件下短时间内的水解酸化反应,降解污水中大分子有机物,有利于细菌好氧分解。
好氧处理采用两级生物接触氧化。生物接触氧化是处理流程中最重要的部分,大量有机物在这里被细菌好氧降解。采用多级分段式接触氧化,形成逐级负荷递减系统,使接触氧化在去除率、抗冲击负荷、出水水质等方面更具优势和可靠性。
生物接触氧化出水再经过过滤、消毒,即可完成深度处理中水回用。

三、工艺流程:
(图略)
按上图所示的处理工艺方案流程,各构筑的作用和说明如下:
为了达到排放要求,处理工艺采用以生化处理A/O法为主处理的二级处理法,本处理系统由集水井、调节池、A段生化池、O段生化池、沉淀池、排放池、中水池、污泥池、机房(风机、水泵和电控柜)等构筑物组成。

四、主要构筑物:
1、土建(本钢筋砼设备为地埋式,顶部复土0.3米可绿化环境。)
序 号 名 称 规格(m) 数量(座) 备 注
1 集水井 1.5×6.5×4.5 1 地下式钢筋砼结构
2 调节池 12.5×6.5×4.5 1 同上
3 接触氧化池 12.5×3.5×4.5 2 同上
4 沉淀池 9×3×4.5 1 同上
5 污泥池 9×3×4.5 1 同上
6 排放水池 4×4×4.5 1 同上
7 中水池 9×6×4.5 1 同上
8 机房 4×3.5×2.6 2 设在地面上

五、主要设备:
序号 名 称 型号规格 单 位 数 量 备注
1 机械格栅 台 1
2 一级提升泵 台 2 一用一备
3 罗茨风机 台 3
4 二级提升泵 台 2 一用一备
5 石英砂过滤器 台 1
6 电磁流量计 台 1
7 消毒剂投加装置 套 1
8 活性炭过滤器 台 1
9 污泥泵 台 2 一用一备
10 组合填料 套 1
11 管道及法兰弯头 套 1
12 阀门器材 套 1
13 人孔及阀门盖 套 1
14 填料支架 套 1
15 防腐材料 套 1
16 电器控制系统 套 1
17 配电器材 套 1
18 聚丙稀蜂窝斜板 套 1
19 液面控制器 套 1
注1:该污水处理系统总电机功率55kw, 运行功率35kw。
注2:设施占地面积大约350-400 m2 。
注3:上述构筑物参数或设备配套会因设计时做适当更改,以施工图为准

2.2 常用流程
根据小区废水处理的原则,应选择处理效果稳定、产泥少、节能的处理方法。小区系统中的各类建筑物一般均建有化粪池,所以化粪池应与污水处理方法相结合。常用的工艺流程有:
①污水→格栅→调节池→提升泵→接触氧化池→沉淀池 →出水。
②污水→格栅→调节池→提升泵→

『肆』 济南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保障用水安全,维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含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应当将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第四条市、县区(含济南高新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供水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执法)、住房保障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第五条市、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宣传教育,普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知识。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举报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违法行为。第六条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者(以下统称供水单位)是供水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确保所供饮用水水质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第七条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取得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许可。第八条从事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必须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凭工商营业执照到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特种用水的合法使用手续。
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者必须自设备投入使用之日,将下列信息报送设备所在地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登记备查:
(一)设备的初始经营使用时间、设置的具体地点;
(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以下简称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复印件;
(三)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出水水质合格检测报告;
(四)特种用水使用合法证明。第九条供水单位应当遵守下列基本卫生管理要求:
(一)建立并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二)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三)生产环境、工艺流程、设备设施等符合基本卫生规范;
(四)具备基本的卫生防护和安全防范措施,定期巡查、保养、维护供水设备设施,并做好记录;
(五)按照规定使用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涉水产品和消毒产品,索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以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六)按照本办法及相关卫生标准、规范要求开展水质检测,达到相关水质标准要求后方可供水。第十条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供应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供应的管道分质供水应当符合饮用净水水质标准。
现制现售饮用水出水水质除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相关要求。第十一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和相应的消毒设施,按规定对水质进行消毒,并保证其正常运转。
新建水处理设备、设施、管网投入使用前和修复后,均应当进行清洗、消毒,经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第十二条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至少每六个月对储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一次。每次清洗消毒经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发现水质不合格的应当立即停止供水。第十三条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在对二次供水储水设施实施清洗、消毒前两日,通过张贴告示等方式,告知业主清洗、消毒的具体时间。实施清洗、消毒时应当邀请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居(村)民委员会全程进行监督,并在清洗、消毒记录上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在二次供水储水设施清洗、消毒完成后24小时内,将清洗、消毒的有关情况向业主公示。第十四条严格控制在城市道路两侧公共场地等部位设置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确需在上述部位设置的,设置地点须依法经城市管理部门批准。第十五条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者安装设备,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外观整洁、无锈蚀和破损;
(二)设备的出水口必须有内凹的隔离区域,避免污染;出水口处应安装闭合紧密且能关闭的门,在不售水时应处于关闭状态;
(三)设备应当置于所在区域的视频监控范围之内,或者自行安装视频监控设施;
(四)设备底部离地面10厘米以上;
(五)设备不得在产生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污染源的安全防护距离范围内设置,与垃圾房(箱)、厕所的直线距离在20米以上;
(六)安装必要的尾水回收设备。
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所在区域负有物业管理责任的相关单位,应当协助做好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安全防护和尾水回收工作。

『伍』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第三章 规划主要任务

综合考虑重点流域水环境状况、水污染形势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依据规划目标,以“改善质量-削减总量-防范风险”为主线,提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提高工业污染防治水平、系统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积极推进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建设、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提升流域风险防范水平等6 项主要任务。 (一)严格饮用水水源环境执法
开展饮用水水源污染排查和整治,针对以往查处的水源环境违法行为开展后督察。2013 年底前依法取缔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活动,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调整工作。2015 年底前取缔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活动。因地制宜在一级和二级水源保护区周边设置界限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
(二)解决饮用水水源超标问题
针对人为污染引起超标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研究制定和实施水源地水质达标方案。对于检测出砷、六价铬、苯并(a)芘等致癌污染物的水源地,严格监控水源地上游化工、纺织印染、皮革和重金属制品等行业的污染物排放,确保上游来水水质达到功能要求。对总硬度、氟化物、硫酸盐等本底值超标的水源地,以及粪大肠菌群超标的水源地,强化供水厂处理工艺,落实除盐和消毒杀菌等措施。
(三)防范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
严格水源地上游高污染高风险行业环境准入。建设和完善水源地保护区公路水路危险品运输管理系统。防范地下水型水源地补给径流区内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石化生产和销售区等典型污染源的环境风险。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制定饮用水源污染应急预案,建立饮用水水源地风险评估机制,提高饮用水水源地应急能力,建立饮用水源地的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源地应急保障体系。
(四)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监测
地级市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水质全指标监测分析,县级城镇集中式水源地每三年开展一次全指标监测。有条件的地区要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内分泌干扰物和湖库型水源藻毒素监测。建立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公示制度,及时公布水源水质状况,促进公众参与并接受监督。 (一)加大工业结构调整力度
加大制浆造纸、印染、食品酿造、化工、皮革、医药等行业结构调整力度,合理控制行业发展速度和经济规模,推进老工业企业技术升级改造,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依法关停一批高污染、高能耗的“低、小、散”企业,对于潜在环境危害风险大、升级改造困难的企业,也要逐步予以淘汰。鼓励有新技术、新产品的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严格环境准入,不得新上或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工艺和设备,新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综合考虑行政区和控制单元的水污染防治目标,从严审批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新建和扩建项目,暂停审批总量超标地区的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建设项目,实行新建项目环评审批的新增排污量和治污年度计划完成进度挂钩机制。鼓励发展低污染、无污染、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的项目,严格控制新建、改扩建项目资源利用率和污染物排放强度,大中型项目的资源环境效率达到同期国际先进水平。强化承接产业转移区域的环境监管,着力控制淮河和海河流域城市向农村、辽河流域下游向上游,以及黄河中上游流域东部向西部的污染转移。
(二)积极推进清洁生产
按照循环经济理念,鼓励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的企业自愿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推行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发展节水型工业。流域内所有超标排放和超总量排放的企业,直排干支流的化工企业、排放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要依法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积极落实清洁生产中、高费技术改造方案。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在所在地主要媒体上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三)提高工业污染深度治理水平
加强重点流域内上市企业水污染防治环保核查。继续加大制浆造纸、印染、食品加工等重污染行业企业的治理力度,鼓励企业在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集中建设污水深度处理设施。在海河和黄河中上游流域主要缺水地区,鼓励开展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提高企业中水回用比例。松花江等流域要大力推行制糖、淀粉等食品加工行业高浓度废水综合利用、资源化及有机物回田,黄河中上游等流域要严格实施采油废水回注,大力推动煤炭开采矿井水处理回用工程。
(四)加强工业园区环境管理
大力发展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加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示范和推广。新建园区必须配套建设集中处理设施,提高园区集中处理规模和排放标准,加强园区企业排水监督,确保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达标。可能对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产生影响的电镀、化工、皮革加工等企业,应当建设独立的废水处理设施或预处理设施,满足达标排放且不影响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的要求后才能进入废水集中处理设施。严格控制化工园区建设,严格审核进入园区的化工企业,进入园区的企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一)优先建设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
要按照“厂网并举、管网优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和现有合流管网系统改造,系统提高城镇污水收集能力和处理效率,促进城市水域环境质量的改善。重点完善中西部城市和东部区县已建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建成满三年的县级城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要达到80%以上。
(二)继续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十二五”期间,城镇污水处理厂要按照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原则,优化布局,继续提升污水处理能力,重点流域要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重点流域地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县级市及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75%以上,优先控制单元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40%以上。优先控制单元内农村推广应用成本低、运行稳定的污水处理技术。
到2015 年,重点流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确保达到一级B 排放标准(GB 18918-2002)。排入封闭或半封闭水体、富营养化或受到富营养化威胁水域、下游断面水质不达标水域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以及淮河流域、海河流域和辽河流域直接排入或通过截污导流排入近岸海域的污水处理厂要达到一级A 排放标准(GB18918-2002)。部分控制单元可根据流域水质目标,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厂排放要求,加强生态湿地处理,推进污水再生利用。污水处理厂应强化消毒杀菌设备的管理,确保正常稳定运行。城市应因地制宜开展初期雨水处理。
(三)加强污泥安全处置和污水再生利用
到 2015 年,城市按照“减量化、无害化、稳定化”的原则,选择适当的污泥处理处置方式,加大污泥资源化和综合利用力度,统筹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70%以上,县城和优先控制单元内建制镇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30%以上,确保建成的污泥处置设施稳定运行。
大力推进海河流域、黄河中上游流域、滇池流域等缺水地区的再生水利用工作,鼓励其它地区开展再生水利用工作。统筹考虑再生水水源、潜在用户分布情况、水质水量要求和输配水方式等因素,合理确定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的规模,积极稳妥发展再生水用户,扩大再生水利用范围。到2015 年,淮河、海河、辽河、黄河中上游流域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20%以上,巢湖、滇池流域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四)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
加快建立城镇污水处理系统效能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评估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状况。提高污水处理设施的自动化控制水平,实现污水处理厂的动态监督与管理。逐步推广设施运营专业化、社会化。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安装进出水在线监测装置,加强对排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重点工业排放口水量水质的监督监测,实现污水处理厂进出水的实时监督与管理。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注重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推行特许经营,多方筹集资金,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地方政府应制定合理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并按照标准足额征收。收费尚未到位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安排支持资金,确保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正常运行。 (一)着力抓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根据养殖场区土地消纳能力合理确定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养殖规模,科学划分禁养区、控养区和可养区,优化养殖场布局。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超标严重的水体周边等敏感区域内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严格控制畜禽养殖规模。鼓励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场区园林绿化和周边农田灌溉,回用于农田灌溉的水质应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鼓励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适度集中,统一收集和处理污染物,推广干清式粪便清理法,推进畜禽粪污的无害化处理。以肥料生产及沼气工程为主要途径,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优先控制单元内,规模在1000 头标准猪以上的养殖场区要采用生物发酵床等清洁环保的养殖技术或采用干清粪、沼气工程、沼液处理、粪渣和沼渣资源化利用的全过程综合治理技术。
(二)不断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
加强重点流域内湖库及近岸海域的水产养殖管理,合理确定水产养殖规模和布局,严格控制围网养殖面积。推广循环水养殖、不投饵料养殖等生态养殖技术,减少水产养殖污染。巢湖、滇池、三峡库区干流及主要支流、潘家口水库、大黑汀水库禁止网箱养殖水产品。
(三)逐步减少种植业污染物产生
积极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加快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高肥料利用效率,鼓励使用有机肥。推广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严禁高毒和高残留农药的使用,大力发展有机农业。调整种植结构和空间布局,滇池流域种植业向东、向北转移,适当调减种植面积。发展节水农业,宁夏灌区等缺水农业区域要结合农业灌溉系统节水改造,制定农业节水方案,提高用水效率。洪泽湖、南四湖入湖河道两侧、松花江沿岸粮食主产区、乌梁素海河套灌区、宁夏灌区等区域开展生态拦截示范工程建设,加强农田退水治理,综合防治面源污染。
(四)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重点解决影响群众健康和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环境问题,推进生活垃圾的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理,集中处理,改善村庄环境卫生状况和村容村貌,实现“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结合新农村建设,推广畜-沼-肥生态养殖方式,因地制宜实施集中式沼气工程,建设粪便、生活垃圾等有机废弃物处理设施。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牛栏江水系、黄河中上游流域三门峡和小浪底等区域加快生态示范区建设步伐,积极开展生态镇、生态村等创建活动。
(五)加快实施船舶流动源污染防治
以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和淮河流域为重点,搬迁、改造、拆除一批规模较小、污染重的码头作业点,统一建设规模化、集约化、环保型的现代化公用港区。推进船舶废弃物接收站点、船舶生活污水岸上接收站点和化学品运输船舶洗舱基地工程建设。加强船舶污染物集中转运站场建设,重视船舶油污收集处理。航程长、载客多和吨位大的船舶要配备污水存储装置或安装污水处理设备。建立健全船舶水污染事故应急制度,加强船舶水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逐步建立船舶污染事故损害赔偿机制,在船舶密集、危险品运输繁忙的江(河)段和港口水域建设现代化水上交通监管系统,储备溢油应急装备物资。
(六)积极开展水生态保护和修复
对于松花江流域阿什河、辽河流域辽河干流等河流型水体,要加大力度实施深度净化,因地制宜利用支流河口及河流入海口的开敞河势、回水区等自然条件建设规模化湿地,结合必要的人工强化措施,削减入河与入海污染负荷。加强生态修复,在不影响行洪的前提下,在河道内、河堤上、湖泊周围有选择地种植水生、陆生植物,取消或改造硬质岸线,修复河道生态系统。调整用水结构,大力推广集工程节水、农艺节水、结构节水、管理节水于一体的综合节水技术,加强对自备水源特别是地下水的管理。优化实施多功能目标水库调度方案,保障河道生态需水量。
对于巢湖、滇池、太湖、洪泽湖、南四湖、白洋淀、乌梁素海等湖泊型水体,要强化湖泊生态建设和保护,科学实施退田还湖,扩大湖泊湿地空间,增强湖泊自净功能,有效保护和改善水生动物及迁徙性鸟类的生境,维护湖泊湿地系统生态结构的完整性。建立健全生态安全动态监控体系,定期开展水生态安全评估工作,建立预警分级和警情发布机制。加强蓝藻水华防治,完善蓝藻水华监测与预警能力,综合物理、生物、生态等多项措施,建立“防、治、用”联动的蓝藻水华防治体系。滇池流域加快扩大湖体及河流水葫芦治理污染试验性工程,实施蓝藻收集及资源化利用工程。
三峡库区要强化消落区的管理,因地制宜采取严格保护、生态恢复、污染清理与处置、综合整治等分类对策与措施,减少消落区的人类活动干扰。强化香溪河、大宁河等水华易发支流综合整治和生态系统恢复,增强水华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强化水域清漂工作,建立专业清漂队伍,完善清漂船的配备、清除物压缩转运系统和漂浮物资源化安全处置系统建设。 (一)削减入海河流污染负荷
推动河口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再生水利用,启动重点河口区的点源、非点源综合治理,削减德惠新河、永定新河、灌河、射阳河等入海河流总氮、总磷等污染物通量;严格执行海水水质标准,坚决制止各类污染源超标排海行为,规范入海排污口,根据海洋功能区划划定禁排区和禁倒区,对不符合要求的排污口和倾倒区限期关闭。
(二)加强沿海区域综合整治
禁止在沿海区域可能造成生态严重失衡的地方进行围填海活动。整顿近海捕捞秩序,控制捕捞强度。严格执行养殖废水排放标准,控制养殖尾水排放。加强旅游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景区内旅游设施建设,提高旅游区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率。严禁在消浪带和海岸基干林带内建设宾馆、旅游度假村等开发性项目。强化海岸工程和海洋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增强风险管理能力。
(三)推进近岸海域生态恢复
对于生态破坏较为严重的海湾,以及渤海湾、辽东湾、苏北沿岸等沿海经济快速发展区的毗邻海湾,进一步加大海湾生态保护力度。保护鸟类栖息地等重要自然生境,整治受损岸线,开展海岸生态修复、盐泽植被恢复。加快海洋类型保护区建设,重点保护海洋生物物种、自然历史遗迹、近海生态岛屿和地质遗迹,强化岛屿及其邻近海域的资源环境保护。控制苏北海岸附近采石挖沙造成的海岸侵蚀及生境破坏,实施伏季休渔、增殖放流、海洋牧场等生态修复工程。 (一)增强环境监管能力
…………。
(二)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
(三)强化环境应急管理
…………。

『陆』 盐碱地如何改良

1、化学改良:

化学改良盐碱地的化学改良主要是指向土壤中加入化学物质,以达到降低土壤pH、碱化度以及改善土壤结构的目的。

主要的化学改良剂包括石膏、磷石膏、脱硫石膏、硫磺、腐殖酸、糠醛渣等物质。大量的研究实践证明,在重度盐碱地上,采用化学改良与其他改良措施相结合的方法,能取得极为显著的改良效果。

2、物理改良

物理改良通过平整土地、客土、压沙、松土、抬田等措施,破坏土壤毛细作用,阻断盐分向地表的进一步聚集。客土法工程量大,费用高,经济成本不合算是制约其推广应用的重要原因。

3、生物改良

生物改良盐碱土地贫瘠,土壤肥力差。因此在改造过程中,通过种植水田,种植耐盐碱作物,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是改善盐碱的重要措施。

4、水利工程改良

水利工程改良根据“水盐运动”规律,通过地下渗管排盐,结合沟渠,深井排水,达到防止返盐的目的。

(6)尾水回用管网改造措施扩展阅读

盐碱地的危害:

1、危害作物生长、阻碍农业生产的发展

土壤有机质含量相对降低。由于土壤盐碱化,抑制了土壤的生草化过程和土壤有机质的累积过程,因而土壤有机质含量相对降低,从而影响到土壤的理化性质。

2、土壤溶液直接毒害作物细胞

由于盐碱土溶液浓度高,渗透压大,使作物吸收水份和吸收养分的能力降低,与此同时植物根系选择性吸收营养离子能力也相应降低。

因此非营养离子大量进入体内,而营养离子吸收减少或吸收不上,从而打乱了体内正常的离子平衡,干扰了作物正常的新陈代谢机能,破坏蛋白质的合成与水解,引起氨和可溶性盐类离子在体内的积聚,从而产生离子毒害,危及作物的生长发育,甚至死亡。

3、作物生长不良造成缺苗、减产、死亡

根据一般的统计,非盐化土作物不缺苗、产量正常,轻盐化土缺苗减少10-20%(平均15%),中盐化土缺苗减产20-50%(平均35%),重盐化土缺苗减产50-80%(平均65%),盐土只能个别成活,无收成。

根据灌区盐碱化面耕地面积和现状年作物种植比例,粗略估算农一师各灌区每年作物减产损失:棉花4400万kg,约5亿元,种植业因盐碱损失金额7亿元,约占全农业总产值的26%。

『柒』 城市黑臭水体成因应该如何治理

城市黑臭水体问题主要有四大原因:
1· 点源污染 ·排放口直排污废水 ·合流制管道专雨季溢流、 ·分流制雨属水管道初期雨水或旱流水、 ·非常规水源补水等。
2·面源污染 ·降水所携带的污染负荷 ·城乡结合部地区分散式畜禽养殖废水的污染等。
3·内源污染 ·底泥污染 ·生物体污染 ·漂浮物 ·悬浮物 ·岸边垃圾 ·未清理的水生植物 ·水华藻类等。
4·其他污染 ·城镇污水厂尾水超标 ·工业企业事故排放 ·秋季落叶等。
黑臭水体治理,模式比技术更重要。治理应该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水文水质特征、不同的治理目标、不同阶段,综合采用不同技术。

综合治理法
“七字法”统筹化综合治理法
何为“七字法”统筹化综合治理法 ”截、引、净、减、调、养、测”。

『捌』 回灌流体水质处理措施

因为回灌流体中的固体悬浮颗粒、化学沉淀、微生物等是产生堵塞的主要因素,所以保证回灌流体的质量、减少悬浮物,避免形成微生物是解决堵塞的关键。

1.回灌水质基本要求

水质稳定,回灌水与储层流体相混不应产生沉淀,不应使岩石矿物产生水化反应。

不得携带大量固体悬浮物,以防堵塞回灌井滤水管网或渗流裂隙通道。

不应是存放时间长、流经途径过长,已滋生有各种细菌的二次污染水。

严格控制水中溶解氧的含量,对输水管路、注水设施腐蚀性要小,如果回灌流体腐蚀率不达标时,应首先检测溶解氧含量,因为当水中有溶解氧时可加剧腐蚀。

控制水中侵蚀性二氧化碳的含量。当水中侵蚀性二氧化碳等于零时此水稳定;大于零时此水可溶解碳酸钙并对注水设施有腐蚀作用;小于零时此水有碳酸盐沉淀出现。

限制回灌水中硫化氢的含量。系统中硫化物增加是细菌作用的结果,硫化物过高的水也可导致水中悬浮物增加。

回灌水的pH值应控制到7±0.5为宜。

控制回灌水中总铁的含量,尤其是水源中亚铁离子的含量,由于Fe2+的不稳定性或在铁细菌作用可转化为Fe3+而生成Fe(OH)3沉淀,另外若水中含硫化物(S2-)时,可生成FeS沉淀,使水中悬浮物增加。

表7 3是推荐的部分回灌流体主要控制指标。从中可看出,地热回灌对水源质量要求非常严格,一般要求同层原水回灌,而且对其水质的要求也因热储层性质不同而异:孔隙型热储层的孔隙率虽然远大于基岩裂隙率,但其孔隙直径却比裂隙小,回流的悬浮物和化学沉淀更易聚集堵塞含水层,并极易滋生各类细菌,所以对水质要求更严格,一般要求回灌水质的铁离子含量<0.3mg/L,雷兹诺指数>7.0,pH=8.0±,若地热水中含有溶解氧,则应根据溶解氧的成分和含量对回灌水质提出相应要求。而在碳酸盐岩类的基岩裂隙型热储层中回灌,除上述要求外,还要限制

的含量,防止磷酸钙堵塞裂隙。

表7-3 地热回灌水推荐主要控制指标

2.保证回灌水质的具体措施

(1)缩短水源循环路径

水质较好、氯离子含量低的地热流体可采用较为经济、简单的直接供暖方式,但由于地热流体与供热循环管网的金属设备长期直接接触,因此对其水质要求非常高,一旦系统漏气或管道材质低劣,极易造成氧化、腐蚀,使循环水水质发生较大变化,因此直接供热的尾水不宜作为回灌水源。对井系统一般要采用间接供热方式,地热流体通过换热设备将所含热量传给供暖系统循环水,而换热后地热流体直接进入回灌系统,不直接接触二次供暖循环系统,从而避免地热流体与外循环管网直接接触造成的水质污染,也避免地热流体对外循环管网特别是室内散热终端的腐蚀。地热流体的变化主要是损失掉一部分热量,温度降低以及温度降低后部分气体的逸出,其他化学成分和性质基本不受影响,作为回灌水源通过回灌井注入热储层中,基本能做到“原水”回灌。

(2)回灌管网的材质

对井系统长期监测结果发现,如果回灌运行时采用直供钢制管道,当地热水流经铁制管道和终端设备后,排放口处尾水中铁离子的含量要大大高于地热开采井出口处的含铁量,并发现铁细菌,当工作系统处于开口状态时,系统腐蚀是较严重的。因此为有效防止腐蚀和物理、生物堵塞,在回灌输水管道的材料上,应首选非金属管材(玻璃钢管材或PP-R管材)或内外涂塑复合钢管,并做到回灌运行时全系统中应始终保持正压,形成一个完整的严格密闭系统。

(3)过滤器

由于回灌水中的悬浮物、腐蚀后的生成物、沉淀物含量过高或细菌过多会堵塞多孔介质的孔隙,从而使井的回灌能力不断减小直到无法回灌,因此通过预处理控制回灌水水质是防止回灌井堵塞、保证回灌效果的主要措施。

化学沉淀所引起的堵塞与悬浮物堵塞存在着交叉、重叠部分,某一方面的解决,也可能使另一问题迎刃而解。对这些问题提出理论上的合理解释,有助于优化解决回灌中出现的不同原因的堵塞问题。回灌流体中的固体悬浮物质或化学沉淀物与液体的密度不同,重力作用影响明显,比流体运动慢的颗粒就可能驻留在砂岩的某个位置而不随流体运动,聚集到一定程度,就会以某种形式沉积下来,在储层中尤其是砂岩地层中会堵塞多孔介质孔隙,从而使其回灌能力不断减小直到无法回灌。井壁上吸附的细小颗粒或流体中所含的块状物虽然可通过回扬和酸处理的手段来消解,但地层内因颗粒驻留而形成的环状阻塞区域则是反抽等措施不能完全消除的。另外地热供暖系统长年运行,管道不可能经常更换,由于管路的老化、锈蚀,会使流经的地热流体质量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这种成分复杂的循环水作为水源来回灌,其效果必然会受到影响。在地热回灌系统中增设过滤器是常用的水质净化处理措施,可有效的除掉回灌流体中悬浮固相物、沉淀物和滋生的细菌,降低因水源质量不佳对回灌效果的不良影响。另外环境温度或腐化等因素而在回灌流体中滋生的细菌所引起的堵塞较难处理,由于一般的加入消毒杀菌药剂处理对热储层的影响较大,因此较好的办法是采用超滤膜过滤掉水源中的细菌,这种过滤膜的滤径级别精度要求较高,尤其适合运用于极易产生细菌堵塞的孔隙型热储回灌系统中。

目前在天津的基岩回灌工艺中,回灌水源经除砂处理后,在地面净化措施上一般要求再增加滤径不小于50μm的管道过滤或其他过滤装置(粗滤),滤芯为第三代缠绕棒式或滤袋式,可多次冲洗重复使用,此种过滤装置能有效将管道及系统残留的相对直径较大的颗粒过滤;而在孔隙型回灌井中则要求同时安装精、粗两级过滤系统,精过滤器精度应达到3~5μm,不仅要滤掉大部分悬浮颗粒,有效地减少物理堵塞,还可以有效地拦截或吸附一部分微生物,防止细菌堵塞。

(4)隔氧保护措施

由于地热井内水位随系统运行时间和采灌量变化影响较大,井内气体空间容积有可能会变化几倍,内部的压力也会相应的变化。尽管采用再严格的隔氧措施,在井内容积变化较大时,阀门、孔板等截流部件可能出现局部负压,如果阀门和截流器件密封不严,很难控制氧的渗入;同时地热井投入运行后,管道和设备有含氧不凝气体,其中的氧也有可能混入到地热流体液面上的空间中。环空中长期有氧气的存在,容易产生两个方面的严重后果:一是井管的内壁、泵管的内外壁会慢慢生成锈片,当潜水电泵启动引起井管和泵管震动时,这些锈片会脱落并掉入井底,可能堵塞井下滤水管和储层通道,而且这种堵塞还可能是不可逆的,因为锈片的体积和重量较大,连回扬也很难将其抽出清除;二是泵管法兰连接螺栓长期处于腐蚀环境中,加之泵管的震动,易断裂使潜水泵脱落,造成事故。

氮气保护是目前应用较多的地热井防腐技术,利用自动控制的充气装置,将井内液面之上的井管充满惰性气体(如氮气),以氮气作为井封,可有效地维持井内压力,阻止空气中的氧气渗入到井内。

(5)除砂器、除污器

为了保证地热流体中裹携的岩屑微粒尤其是新近系孔隙型储层(因为岩性松散,细小的砂粒容易随水流被吸出)的砂岩颗粒不被传输到回灌井口,生产井口处要求安装除砂器、回灌井口增设除污器等水质处理措施,以减小过滤器的工作负担。在天津的对井井口一般都安有这种装置,效果较好。

(6)生活热水不宜回灌

一般供应生活热水的系统为了进行除铁处理,需要设置曝气装置、过滤及储水箱。由于流经途径较多且长,可能会由于储存时间过长或条件的变化滋生细菌或产生其他污染(停留在水箱中40℃左右的生活热水温度最适宜细菌滋生或促进细菌的繁殖),尽管这种生活热水未进行任何化学处理,但由于系统原因,循环的生活热水是不宜作为回灌水源的,应单独设置管路直接排放。

(7)其他措施

因化学变化引起的水质问题较复杂,处理起来也很棘手,应根据所处地质条件和回灌流体水质具体分析可能的堵塞原因来制定相应的对策。运行中,视可能的堵塞原因运用机械的或是化学的办法,对回灌井进行周期性的再生处理是保持其回灌能力的基本要求。其中可采用的机械方法有回扬反抽、空压机气举射入高压空气或水以及分段冲洗等;化学方法包括加酸、加药杀菌以及加入氧化剂等。

机械处理方法不难理解,也比较保险,例如定期对回灌井采取回扬洗井措施已成为多数回灌系统特别是孔隙型回灌系统保持回灌顺畅的有效手段。但回扬反抽有可能会使储层细颗粒重组而引起负面影响,需通过科学试验制定出适宜合理的回扬方案。

化学处理方法针对回灌中的细菌堵塞具有一定效果。有些碳酸盐地区通过加酸来改变流体的pH值,以防止化学沉淀的生成。为防止生物膜形成产生细菌堵塞,有效的方法是进行真空全封密回灌,避免水源在地面设备传输过程中受到污染,防止细菌入侵或空气混入加速细菌滋生。但如果回灌井内流体已受到细菌污染或井管壁或滤水管网附近已滋生了细菌,那处理起来更为困难,这时地面的粗滤甚至精滤处理已起不到任何作用,这种井下细菌堵塞已形成时,常用的做法是采用回扬反抽等机械方法进行处理,但效果不想想时,只能采用化学灭菌处理方法去除井内流体中的有机质或进行消毒杀死微生物等手段,较常见的处理灭菌方法是向流体中加入氯消毒杀菌药剂。但这种方法运用在地热回灌中应特别谨慎,因为如果过量加入消毒药剂会改变地热水质,不相容的化学添加剂和抑制剂也会影响流体水质,有污染热储层的可能。

『玖』 孔隙型地热回灌典型实例分析

天津地热田属典型的沉积盆地型地热资源,回灌开采历史长、规模大。据统计数据,2008年度回灌量近600×104m3/a,整体回灌率近23%,其中基岩回灌率达41%,效果明显。相对而言,孔隙型热储回灌工作进展缓慢,回灌率不足2%。究其原因是由于各种因素引起的堵塞致使回灌量衰减过快,回灌率太低,难以做到连续稳定的回灌,这些问题一直是阻碍其回灌工作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影响回灌效果的原因很多,除了孔隙型储层“先天存在缺陷、后天易受损害”的特征外,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成井过程对储层造成伤害,包括井身结构选择,钻井液、洗井方式和成井工艺等;二是地面回灌系统,包括地面净化系统、回灌方式、采灌井间距及回灌井的定期维护;三是回灌流体进入储层以后与储层及地热流体的物理作用、化学作用等。谢玉洪等将其归纳为储层的外在伤害因素(钻井、开采、修井引起)和内在伤害因素(储层空间、矿物、岩石表面、强度,应力及环境变化)。在实际进行回灌操作时,如果能较好的解决对储层伤害问题,且回灌运行操作技术措施得当,回灌率是有望得到提高的。

天津东部的滨海新区大港某职业学院内,有孔隙型地热井两眼,目的层均为馆陶组,开采井DG-49为校区宿舍、教学楼及办公大楼提供供暖热源和生活热水,回灌井DG-49B用于循环尾水回灌。该供暖系统运行状况不理想,能耗大、资源利用效率低;回灌系统不规范,同时,该地区馆陶组储层泥质含量大,多为粉细砂,导致回灌量较小,回灌持续时间短,资源浪费严重。针对存在问题对供暖系统和回灌系统进行多种技术改造后,资源利用率和回灌率得以提高,最大限度的减少了资源消耗。

1.原对井回灌系统存在的问题

开采井DG-49于2005年成井,目的层为新近系馆陶组下段,井口流体温度61℃,成井初期最大流量为81m3/h,实际平均开采量为64m3/h,供热面积9×104m2;回灌井DG-49B目的层馆陶组下段,井深1892m,出水温度62℃,成井初期流量为85m3/h。该项目建成之初,开采井和回灌井泵房均处于地下,DG-49B井泵房内长期积水,井口设备受到强烈的腐蚀,井房大小为3m×2m×3m,空间狭小,没有任何监测仪器,地热换热后直接进行回灌,没有任何水质处理措施及加压等其他配套设施,回灌效果差,回灌量仅10~15m3/h。

2.回灌系统改造

鉴于该项目回灌效果不佳的状况,依据《天津市地热回灌地面工程建设标准(DB29—187—2008)》和《天津市地热回灌运行操作规程》(2006年)等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和行业规程,对回灌系统进行整体改造。将开采井井口改造修建成景观亭台式地下泵房,进一步完善泵房功能,泵房室内面积近40m2,高2.6m,泵房地面及四周墙壁均做了防水处理,泵房屋顶提供井泵检修及提、下泵所需的活动井泵孔,室内有0.8m×0.8m×0.8m的集水坑,集水坑内设置潜水排污泵,弃水可通过潜水排污泵提升到室外排水处。回灌井DG-49B的改造包括提升井口,在地面修建了空间较大的井泵房,并安装了温度变送器(0~50℃,L=100mm)、压力变送器(0~1.6MPa)、电磁流量计、自动水位监测仪等一系列监测装置,同时安装了下位机,建立了智能远程控制系统;为了与智能化监测系统结果相互校核,更准确、更稳定的观测回灌运行参数,同时在井口安装人工监测装置,包括热水表、温度表(0~50℃)、压力表(0~1.0MPa)、水位测管,用以监测流量、温度、压力、水位等动态参数;回灌井泵房内安装有具备反冲洗功能的精度为50μm的粗效过滤器(DL3P-2S)和精度达到3μm的精密过滤器(LGFN-125-1.0B),配备反冲泵、反冲储水箱、排气灌、加压泵等各种设备,用于对回灌流体进行地石净化处理和加压;在房顶安装了电动葫芦,用于方便提下泵;同时设置有排水沟及排水地漏,用于收集地面散水或设备溢流;各类输水管网均采用普通钢管并进行防腐防垢处理,同时选用厚为30mm的聚氨酯保温层、外包0.5mm镀锌钢板保温。

改造后回灌系统中,地热循环尾水先行经过粗效-精密两道过滤流程后,再通过排气装置进行排气处理,流体最后从回灌井注入储层。同时加压泵的设置能随时在回灌量不理想时启动,进行加压回灌试验和压力回灌。

3.回灌试验

回灌试验在冬季供暖期进行,进水方式为井管与泵管的环状间隙,回灌量通过阀门控制。为方便回扬,回灌井中下置潜水泵。试验中的各项参数由电磁流量计、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和自动水位监测仪等进行实时监测。共进行4组试验,持续时间75天共1800小时,试验具体数据见表7-4。

表7-4 DG 49B井回灌试验相关数据

第Ⅰ组:自然间歇回灌试验。依靠流体自重进行的自然回灌,当回灌井内水位接近井口时则停止,以自然间歇方式恢复水位24小时后开始进行下一次试验,反复多次以判断自然间歇情况下回灌井的回灌能力。

第Ⅱ组:定流量“回扬—回灌”试验。回灌量控制在20m3/h左右的自然回灌,每次试验开始前先进行一段时间的回扬,以判断不同回扬量对回灌能力的影响。

第Ⅲ组:大流量“回扬—回灌”试验。试验前先进行一段时间的回扬,回灌量以30m3/h为目标逐渐增加的自然回灌试验,以判断“回扬—回灌”模式下回灌井的最大回灌能力。

第Ⅳ组:加压回灌试验。回扬后先自然回灌,当水位涨至井口后开始加压回灌,额定压力稳定在0.2MPa,加压后将回灌量上调至40m3/h,以此判断压力对回灌效果的影响。

从试验数据可知:DG 49B回灌井在自然间歇模式下回灌能力是有限的,没有回扬的第Ⅰ组试验较其他3组回灌量要明显偏小,且间隔24小时之后的每次试验回灌量出现递减,无论从回灌持续时间还是累计回灌量上,均清楚地反映出“回扬—回灌”模式下的回灌能力强于自然间歇模式。

图7-1是此次第Ⅰ、第Ⅱ组试验的回灌效果图(吸水指数指单位时间内回灌量与井底压差之比值,为衡量回灌井回灌能力和效果的重要指标),对比图上各曲线形态可发现:经过第一次回扬4小时后, DG-49B井回灌能力能基本恢复到回灌初期的水平(曲线Ⅱ-1);再经过第二次回扬8小时后,回灌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在灌量基本稳定的情况下,回灌延续时间也大大延长(曲线Ⅱ-2);到了第三次回扬4小时后,DG-49B井的回灌能力与前一次相比有了一定程度下降,并在一段时间内回灌量不稳定出现大幅波动(曲线Ⅱ-3),但总体而言,其回灌效果仍好于前4次试验。由此表明定期回扬措施可以使回灌井的回灌能力,得以逐步恢复,但随着回灌量的不断累计,在回扬量不变的情况下,回扬的效果会逐渐减弱。

“回扬—回灌”实际上是回灌能力“恢复—消耗”的过程。在“回扬—回灌”模式下,回扬率(即一次回扬量与回扬后能够注入的水量比值)越低,说明回灌能力消耗越缓慢,回灌效果越佳。从试验数据分析:回扬率在20%~30%时,平均回灌量可维持在20m3/h左右,回灌持续时间最长,累计灌量也较大。但应避免回扬率过大,防止储层可灌能力过度消耗,影响回灌的持续,如第Ⅲ组大流量“回扬—回灌”模式下,回扬率大于50%时,回灌的整体效果就不太理想了。从实际运行数据来看,回灌操作时应以小流量开始,在一定时间后再以额定流量回灌,这样可有效延长回灌的持续时间,降低回扬率。

图7-1 DG-49B井吸水指数历时曲线

图7-2 DG-49B井加压回灌历时曲线

孔隙型热储层中要想增加回灌量,“回扬—加压回灌”方式是一种不错的选择。DG-49B井在加压到0.2Mpa时,回灌量尽管也出现衰减,但最终衰减趋势趋于平缓,并可逐渐稳定在30m3/h左右(图7-2),加压回灌量最大可增加20%左右。

该项目供暖期的生产性回灌采用封闭井口的带压回灌,以2天为一周期,遵循“回灌44小时—回扬4小时”的定时循环运行方式,其回灌量可提升至25m3/h左右。

4.试验分析

综合天津地区典型回灌实例,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正确认识储层特点,选择合理的采灌对井布局,有助于对回灌系统的长期运行。以孔隙型储层为例,布置在古河道中的采灌对井自然回灌效果就好,天津塘沽、武清下朱庄馆陶组回灌井回灌能力都在100m3/h以上;布置在深大断裂下降盘、快速堆积的深凹陷区回灌效果就差,天津白塘口凹陷馆陶组回灌井回灌能力在40m3/h左右。德国总结出用于地热回灌的砂岩层应具备条件值得我们借鉴。

(2)回灌依靠抬高井口压力使回灌水克服阻力向井筒外围运动,而井口压力又是各种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在一切条件均相同的情况下,回灌量随井口压力增大而增加。但两者之间是一种非线性关系,可以根据回灌时的具体情况找出最佳灌量时的最佳井口压力。

(3)造成地热井回灌能力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阻塞。当循环尾水被回灌到原热储层之后,化学的不相容性短期内不会起太明显的作用,但有相当量的固体悬浮物质是由抽出的流动水体携带向回灌井的,从过滤截留材料中发现的斜长岩、钾长石、石英,以及由劣质套管(潜水泵、测管、输水管网)氧化而新形成的铁-锌氧化物与硫化物是引起堵塞、回灌困难的主要原因。

(4)孔隙型储层厚度较大,热能近70%赋存于岩石骨架,且一个采灌期仅为一年的1/3。以热储温度77℃,回灌量50m3/h,回灌水温38℃,76℃为冷锋面为例,用二维流数值模拟结果显示,回灌30年冷锋面半径为360-375m,最大冷水动力锋面为570m,温度场运移速度大约是水动力场运移速度的2/5。若生产井寿命为30年,回灌井距抽水井800-1000m,抽水井温度不会受到影响(欧阳矩勤,1994)。

(5)尽管孔隙型热储回灌目前还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但人们在不断的实践中也探索出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如:“回扬—回灌”循环运行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回灌的持续性;灌量应从小到大逐渐递增;当地热井的回扬率低于20%时,及时回扬反抽洗井是保证回灌持续的关键。天津地区的回灌实践经验只具有借鉴作用,对于不同的沉积盆地,应视热储层地质条件的不同,地热井的成井技术、地面处理工艺、运行操作而异进行探索和完善。

『拾』 小区是否必须设置化粪池

那是必须的。这个过滤生活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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