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关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污染物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管理。
居民小区和工业企业内独立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也按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即成为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4284 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HJ/T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最新版本。
3、术语和定义
3.1城镇污水(municipalwastewater)指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机关、学校、医院、商业服务机构及各种公共设施排水,以及允许排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工业废水和初期雨水等。
3.2城镇污水处理厂()指对进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的污水处理厂。
3.3一级强化处理(enhancedprimarytreatment)在常规一级处理(重力沉降)基础上,增加化学混凝处理、机械过滤或不完全生物处理等,以提高一级处理效果的处理工艺。
4、技术内容
4.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4.1.1控制项目及分类
4.1.1.1根据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将污染物控制项目分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控制项目两类。基本控制项目主要包括影响水环境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般处理工艺可以去除的常规污染物,以及部分一类污染物,共19项。选择控制项目包括对环境有较长期影响或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共计43项。
4.1.1.2基本控制项目必须执行。选择控制项目,由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污水处理厂接纳的工业污染物的类别和水环境质量要求选择控制。
4.1.2标准分级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将基本控制项目的常规污染物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标准。部分一类污染物和选择控制项目不分级。
4.1.2.1一级标准的A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
4.1.2.2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
、GB3097海水二类功能水域和湖、库等封闭或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
4.1.2.3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Ⅳ、Ⅴ类功能水域或GB3097海水三、四类功能海域,执行二级标准。
4.1.2.4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时,执行三级标准。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分期达到二级标准。
4.1.3标准值
4.1.3.1
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基本控制项目,执行表1和表2的规定。
4.1.3.2选择控制项目按表3的规定执行。
4.1.4取样与监测
4.1.4.1水质取样在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末端排放口。在排放口应设污水水量自动计量装置、自动比例采样装置,PH、水温、COD等主要水质指标应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4.1.4.2取样频率为至少每两小时一次,取24h混合样,以日均值计。
4.1.4.3监测分析方法按表4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认定的替代方法、等效方法执行。
4.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4.2.1标准分级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所在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要求和大气污染物治理技术和设施条件,将标准分为三级。
4.2.1.1位于GB3095一类区的所有(包括现有和新建、改建、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一级标准。
表1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单位:mg/L 序
号 基本控制项目 一级标准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A标准B标准1化学需氧量(COD)50601001202生化需氧量(BOD5)102030603悬浮物(SS)102030504动植物油135205石油类135156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51257总氮(以N计)1520————8氨氮(以N计)5(8)8(15)25(30)——9总磷(
以P计) 05年12月31日前建设的11.53506年1月1日起建设的0.513510色度(稀释倍数)3030405011PH值6~912粪大肠菌群数/(个/L)103104104——注:①下列情况下按去除率指标执行:当进水COD大于350mg/L时,去除率应大于60%;BOD
大于160mg/L时,去除率应大于50%。
②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表
2
部分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单位:
mg/L
表
3
选择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单位:
mg/L
4.2.1.2
位于
GB3095
二类区和三类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
分别执行二级标准和三级标准。
其
中
2003
年
6
月
30
日之前建设
(包括改、
扩建)
的城镇污水处理厂,
实施标准的时间为
2006
年
1
月
1
日;
2003
年
7
月
1
日起新建(包括改、扩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自本标准实施
之日起开始执行。
4.2.1.3
新建(包括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周围应建设绿化带,并设有一定的防护距离,
防护距离的大小由环境影响评价确定。
4.2.2
标准值
城镇污水处理厂废气的排放标准值按表
5
的规定执行。
4.2.3
取样与监测
4.2.3.1
氨、
硫化氢、
臭气浓度监测点设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厂界或防护带边缘的浓度最高点;
甲烷监测点设于区内浓度最高点。
4.2.3.2
监测点的布置方法与采样方法按
GB16297
中附录
C
和
HJ/T55
的有关规定执行。
4.2.3.3
采样频率,每两小时采样一次,共采集
4
次,取其最大测定值。
4.2.3.4
监测分析方法按表
6
执行。
4.3
污泥控制标准
4.3.1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处理,稳定化处理后应达到表
7
的规定。
2. 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工业污水处理厂设施建设问题
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工业污水处理厂设施建设问题
中国幅员广大,自然条件及经济发展水平相差悬殊,城镇区域特点、产业结构及主要功能也各不相同,因此,城镇污水的特性、收集方式、排放水体状况、设计用地、选用工艺等均不相同。目前,中国尚无针对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处理规模小于2万吨/日,多集中在2000~5000吨/日)的现场排水设计规范、标准、法规等,仍然采用现行中、大规模污水处理工程的相关标准,在工程设计中发现存在不少问题,主要如下:
(1)排水体制
一般新建城市、扩建新区、新建开发区等多采用分流制,对于已建成旧区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合流制可改造成截流式合流制。但是,很多小城镇尚无排水系统,雨污水均沿道路边沟或路面排至就近水体,一些城镇(特别是山区和贫困地区等)由于街道过于狭窄、两侧建筑密集、施工复杂,无条件修建分流制排水系统,可考虑采用完全合流制排水体制。
(2)排放标准
现行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其中除BOD5、COD、SS、pH外,总磷、总氮、氨氮、粪大肠菌群数等均需达到要求的标准。对于一些城镇化发展中的地区而言,建设及运营资金短缺,土地资源紧张,可考虑将其标准进行调整或放宽。
(3)处理工艺
没有根据小城镇特点研究和采用相适应的处理工艺,而是延用和照搬大、中型规模城市污水处理工艺及设计参数,造成工程投资和运行费用过高。
3. 药厂污水处理站扩建需提供的水的指标有哪些
本人接触过不少制药厂的污水处理,对此略知一二,提供一些参考意见,认为有帮助的话请采纳。
制药厂污水站扩建,关键指标包括:水量(含排水情况,既排水规律性),COD,pH,污染物种类(关键,决定了污水的可生化性和毒性),盐分(关键),氨氮,总氮(关键),总磷。作为扩建工程,最好再提供原有污水站的流程,运行情况。一般扩建工程运行的工艺趋向于采用原有工艺流程,但需要对原有处理情况的不足之处有所改进。
4. 污水处理厂扩建条件
污水处理厂升级扩建的方法很多,传统的办法是设计人员往往采用增加曝气池,增大废水在好氧池中的停留时间,用来弥补常规好氧法的不足。但是增大厌好氧池体积、加大曝气池投资后,也难以解决常用好氧处理的缺陷,其原因主要也是春、夏、秋、冬等气候条件,使污水温度发生变化,以及污水中H2S、Cl-、NH3-N等因素影响,导致好氧微生物受到抑制最简单的有效方法,是采用生物强化处理《微生物发生器》。。好氧微生物发生器采用三级发生、交替运行、逐级衍生、对数增长技术,能在24小时内发生72代不同种类的高密度优势微生物菌群,这些高密度的微生物群在射流作用下释放到曝气池中,能迅速将水中的污染物分解成CO2和H2O,从而减少了曝气池体积、大大降低了曝气池投资,且不受春、夏、秋、冬等气候条件、污水温度变化,以及污水中H2S、Cl-、NH3-N等因素影响,是理想的厌氧强化处理设备。
随着污水的净化,水质的变清,水中生物需氧量讯速耗尽,大量的微生物因缺少BOD而失去存活的能源自灭,变成二氧化碳和水,未灭微生物变成自然界中鱼类和浮游生物的佐餐和饵料。
微生物在富氧过程中降解、消化污染物的同时,脱除污水中的氮、去除污水中磷、消除污水中的味、吃掉污水中的淤泥,又加上有氧消化还能使污染物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水,硝酸盐、硫酸盐变成微生物的生长养分,曝气又可显著加速降解消化,促进分解等过程。
5. 距我家300米处新扩建了一工业污水处理厂,请问此地居民是否要求该厂污染补偿或拆迁
看政府态度,项目是必要的话多半是补偿,污染确实非常大的话多半也就整改,基内本不会说容拆迁,这种情况比较少。污水厂主要污染还是水,人家拉个管到十几公里外排跟你有什么关系?臭气的话可以申请补偿,或者举报让他们整改
6. 有没有国家的规定,污水处理厂水量达到多少时,可以建二期
是80%。
其实这个数据是平均数,因为60%,80%,100%, 平均80%
80%,100%,120%,平均100%
以上数据看懂了吗?100%是满负荷,版120%超负荷时你能保权证把水做好吗?
7. 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还要做环评吗
肯定需要做环评的。
8. 扩建污水处理厂需要办消防手续吗
扩建污水处理厂需要办消防手续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办理的消防手续及步骤如下:
第一步:消防建审资料
1、平面图纸,加盖装修单位设计资质章;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
3、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核准名称复印件;
4、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5、申请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审核申报表》
7、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98年后建筑物);
8、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第二步:消防验收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
3、消防产品检验、检测报告(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设施、电气、消防产品、装修材料);
4、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5、竣工图纸;
6、《验收申报表》;
7、申请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从业人员消防培训证书;
9、四个能力建设标示化
第三步消防开业检查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申请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9. 污水处理厂建设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1)污水厂的设计和其他工程设计一样,应符合适用的要求,首先必须确保污水厂处理后达到排放要求。考虑现实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以及当地的具体情况(如施工条件)。在可能的基础上,选择的处理工艺流程、构(建)筑物形式、主要设备设计标准和数据等。
(2)污水处理厂采用的各项设计参数必须可靠。设计时必须充分掌握和认真研究各项自然条件,如水质水量资料、同类工程资料。按照工程的处理要求,全面地分析各种因素,选择好各项设计数据,在设计中一定要遵守现行的设计规范,保证必要的安全系数。对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和新材料的采用积极慎重的态度。
(3)污水处理厂(站)设计必须符合经济的要求。污水处理工程方案设计完成后,总体布置、单体设计及药剂选用等尽可能采用合理措施降低工程造价和运行管理费用,
(4)污水厂设计应当力求技术合理。在经济合理的原则下,必须根据需要,尽可能采用先进的工艺、机械和自控技术,但要确保安全可靠。
(5)污水厂设计必须注意近远期的结合,不宜分期建设的部分,如配水井、泵房及加药间等,其土建部分应一次建成;在无远期规划的情况下,设计时应为今后发展留有挖潜和扩建的条件。
(6)污水厂设计必须考虑安全运行的条件,如适当设置分流设施、超越管线、甲烷气的安全储存等。
(7)污水厂的设计在经济条件允许情况下,场内布局、构(建)筑物外观、环境及卫生等可以适当注意美观和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