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管理,保障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及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镇污水集中处理,是指通过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接纳、输送并利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对城镇污水进行集中净化处理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包括污水集中处理厂以及接纳、输送城镇污水的管网、泵站和相关设施(不含工业企业未连接城镇污水管网的自有污水处理设施)。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工作的领导,将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通过财政预算和其他渠道筹集资金,统筹安排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高本行政区域城镇污水的收集率、处理率和达标排放率。第五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投入使用后污染物的处理及排放情况和排放污水的单位、个人纳管污水是否达标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水利、财政、国土资源、公安、工商、质量技术监督、价格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义务,有权对污染环境和破坏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行为进行检举。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七条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统一规划,配套建设。第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污水处理、发展和改革、环境保护、水利等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市、县(市、区)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专项规划的要求,制定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第九条城镇建设应当按照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要求,配套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或者预留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用地。预留的建设用地未经法定批准程序,不得改变用途。
新建、改建、扩建城镇道路以及住宅小区的建设,应当按照专项规划的要求,同步建设相应的接纳、输送城镇污水的管网等设施,并同步投入使用。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第十一条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污水处理设备、工艺与材料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强制性标准。
仅具备处理生活污水能力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经过技术改造,具备相应的处理工业废水能力后,方可接纳处理工业废水。第十二条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完工并通过相关法定专项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项目竣工验收资料报送污水处理、环境保护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0日内,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要求收集、整理项目档案资料,向所在地城市建设档案机构移交。第三章污水接纳与处理第十五条城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其排放的污水达到纳管要求的,应当将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允许以其他方式排放的除外。
鼓励企业对生产用水进行循环利用;鼓励宾馆、饭店、写字楼、住宅小区等建设中水回用系统,减少污水的直接排放。第十六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需向城镇污水管网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排水户),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城市污水排放许可手续,取得城市排水许可证。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水户,必须同时取得排污许可证。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应当根据城市排水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的要求,与排水户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2. 浙江哪家工业废水处理的比较好
工业废水处理方法按其作用原理可分为四大类,即物理处理法、化学处理内法、物理化学处理法和生物处理法。
(容1)物理处理法
通过物理作用,以分离、回收废水中不溶解的呈悬浮状态污染物质(包括油膜和油珠),常用的有重力分离法、离心分离法、过滤法等。
(2)化学处理法
向污水中投加某种化学物质,利用化学反应来分离、回收污水中的污染物质,常用的有化学沉淀法、混凝法、中和法、氧化还原(包括电解)法等。
化学法可使用-聚合氯化铝絮凝剂,作为一种无机高分子絮凝剂,通过压缩双层,吸附中和,吸附架桥,沉淀网补等机理作用,使水中细微悬浮粒子和胶体脱稳,聚集,絮凝,混凝,沉淀,达到净化处理效果,由于其pH值宽,适应性好,在工业废水处理上的应用也就非常的广泛。
(3)物理化学处理法
利用物理化学作用去除废水中的污染物质,主要有吸附法、离子交换法、膜分离法、萃取法等。
(4)生物处理法
通过微生物的代谢作用,使废水中呈溶液、胶体以及微细悬浮状态的有机性污染物质转化为稳定、无害的物质,可分为好氧生物处理法和厌氧生物处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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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浙江长兴水泥厂的工作环境怎么样具体的加分
我是长兴的,我爸爸是开水泥厂的,厂里条件还是可以的1200一个月~但是工作条件不怎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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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废水是纺织印染企业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由于所加工的原料版,产品的品种,加工的工权艺和加工方式的不同,废水的组成和性质变化也很大,这类废水有机物含量高,色度深,成分复杂,有害物质含量高,对水体会造成严重的伤害。依斯倍环保纺织污水处理工程设备广泛应用于纺织企业,帮助企业环保达标。.合理配置自动化控制水平和控制点,做到降低操作人员劳动强度又便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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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宁波市川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注册资金1000万元,专注于环保水处理设备的研发、制造及全系统现场安装调试、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工程技术设计、高纯水制取、河道湖泊水生态治理净化提升、海绵城市建设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及丰富的经验积累,是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共有专职人员33名,其中海绵城市与河道水治理以中国工程院院士为领头、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美国科罗拉多大学、美国明尼水务集团公司、诺丁汉大学、清华大学、同济大学、吉林大学等环保专家博士教授为成员组建的专家队伍,配博士8名,高级工程师6名,工程师14名、技术人员10多名。公司建有水环境资源研究所和研发实验场地,仓储和水处理设备加工车间,生产及检验设备齐全,共完成了几百余项水处理项目,并顺利通过验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赢得了行业和客户的赞誉和推崇。
法定代表人:邵永富
成立时间:2002-11-26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3020400001704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江南路1558号7088-12室
8. 绍兴的印染厂主要集中在什么工业区
一、绍兴县滨海工业区基本概况
(一)滨海工业区发展的基本情况
绍兴县滨海工业区位于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经济圈,杭州湾南岸,位于绍兴县东北部,东至曹娥江,南连绍兴市袍江工业开发区,西与杭州市萧山一塘之隔,北至钱塘江,是绍兴人民经过50多年,16次滩涂围垦,在杭州湾出海口南岸最终形成新的投资开发热土。随着绍兴跨海大桥的开工建设以及滨海出海码头和曹娥江口门大闸的建成,交通区位优势日益突出,将真正成为接轨上海、融入长江三角洲经济黄金带的开放型窗口。
滨海工业区规划用地总面积95.80km2,建设用地74.60km2,其中一期23.35平方公里,二期41.4平方公里,三期31.05平方公里。2007年,滨海工业区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75.5亿元,工业总产值376.0亿元,近三年均增幅达40%以上,2007年财政收入7.39亿元。短短五年间,入园企业和项目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2003年底新入园企业只有26家,到2007年底已经达到147家,累计引进项目133个,协议投资253.6亿元,合同利用外资7.93亿元,引进的项目也从传统的纺织印染企业,转向高科技产业、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以及农牧业和第三产业,产业结构得到优化,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能耗、水耗和污水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二)滨海工业区的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
滨海工业区经过五年多的开发建设,已初步形成现代纺织工业、石油化学工业、新型材料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农牧和食品加工业、现代服务业等六大优势产业集群(如图1所示)。
1、现代纺织制造业。滨海工业区的大纺织产业比重占了50%左右,产业基础坚实,产业优势明显。初步形成了化纤原料—织造—印染—服装一条龙的产业体系。通过引导化纤差别化、织造高端化、印
图1:滨海工业区产业结构情况
染品质化、服装品牌化,为中国(绍兴)轻纺城的国际纺织品贸易中心提供了产业支撑,成为全国先进纺织制造业基地。滨海工业区是绍兴市、县印染行业产业集聚和企业集群的重要平台,大量印染企业向工业区迁移,实现了印染工业的转型和升级,提高了印染技术的层次和水平。
2、石油化学工业。华联三鑫是滨海工业区石化工业的龙头企业,精对苯二甲酸(PTA)的年产能达300万吨,成为亚洲最大的PTA纺织原料生产基地。并拥有以滨海石化、赐富化纤、世创石化等大型企业集团为核心的化纤工业,形成了年产100万吨聚脂纤维的纺织原料生产能力。
3、新型材料工业。滨海工业区的欧亚薄膜、东亚工程玻璃等企业形成了新材料产业集群,以钢构件和玻璃深加工为主形成了新型建材基地,以BOPET薄膜和高档纸业为主的包装材料基地,以新型染料、助剂、有机硅为主的精细化工生产基地。以长江精功钢构、波磊涂料、大名玻璃、东亚玻璃等企业为龙头,在钢构件、新型墙体材料、节能玻璃、汽车用玻璃、超薄化和功能化玻璃方面正在形成优势和特色。
4、高新技术产业。滨海工业区积极引进高新技术企业、扶持研究开发能力强、产业化基础好、经济效益高、环境污染少、能源消耗低的高技术项目,形成了生物医药、机电一体化和环境保护等高技术产业。以赐富医药、亚太医药、华纳药业为龙头,推进化学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规模化、生物医药产业化、医药制剂新型化、中成药加工现代化。
5、农牧业和食品加工业。以中大饲料为龙头,公司现拥有年产50万吨规模的8条绿色环保饲料生产流水线,主要生产各档畜禽饲料、水产饲料、特种水产饲料、水产膨化饲料和预混料等。中大畜牧是绍兴县饲养规模最大的生猪养殖企业,全部饲料由中大饲料公司提供。工业区积极发展循环型高效生态农业产业,引导传统农业向科技型、生态型、集约型、观光型“生态大农业”转变,打造循环型农业。
6、现代服务业。滨海工业区积极发展现代贸易、流通、旅游、物流、金融和科技等现代服务业。引进商业银行,构建金融体系;打造滨海工业区的商贸中心,建设星级商务酒店,大型综合商场和超市,形成工业新城的基础;建立学校、医院、公交客运和物流中心,规划贸易居住区和外来务工人员公寓等功能配套,加快形成城市形态合理、设施配套、服务齐全、生活舒适、生态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工业新城。
(三)滨海工业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绍兴县滨海工业区自2002年成立以来,经过五年多的建设,基础设施日趋完善,投资达51.5亿元,完成配套基础设施达到了36.7平方公里,路网扩展到63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15平方公里。不仅供电、供水、供热系统完备,而且“三废”(废气、废水、固废)处理系统也十分健全。具体表现在:
1、热电联产实现100%的集中供热。滨海工业区用热企业众多,尤其是印染企业需要大量蒸汽,集中供热大大提高了能源的利用效率。现有浙江天马热电有限公司和绍兴远东热电有限公司为工业区企业提供了稳定的热源。目前,投资30亿元的滨海热电厂正在筹建之中。建有220KV变电所1座,110KV变电所2座,50万伏和22万伏变电所正在建设中。
2、工业区的污水实现100%集中处理。建有目前国内较大的日处理能力达60万吨的污水处理中心。工业区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就近排入附近内河,污水则由区块的污水管网统一收集,排入污水处理厂。企业废水经预处理达到进管水质标准后,最终纳入绍兴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3、工业固体废弃物实现回收处理和再资源化。工业区内现有垃圾填埋场一处,位于新三江,占地面积30000m2。工业区附近建有绍兴市资源综合利用热电工程项目,可进行城市垃圾焚烧发电。目前正在筹建工业区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理中心,实现工业废弃物的集中处理和再资源化。2007年工业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量)22.5吨,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87.9%。
二、滨海工业区开展循环经济工作的基础和主要问题
(一)积极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工作
滨海工业区根据企业的特点,制定了各项政策,狠抓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企业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做了大量的探索性工作,目前,工业区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已有11家。园区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初见成效,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万元GDP能耗强度下降。尽管自2003年以来,许多企业建成投产,随之能源的消耗总量在不断地增加(如表1所示),由2003年30万吨上升到2007年的122.6万吨,增长了4倍多。滨海工业区及时关注招商选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引进了大量能耗低、污染少的企业和项目,推动了滨海工业区的GDP产值
表1:2003-2007年滨海工业区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变化情况
主 要 指 标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能源消耗总量(折算为万吨标煤) 29.5 57.5 89.9 109.5 122.6
万元GDP综合能耗(吨标煤/万元) 2.76 2.51 2.44 1.96 1.63
数据来源:2003-2007年滨海工业区工业统计年度报表(滨海工业区经贸局)
的快速增长的同时能耗强度不断。如GDP产值从2003年的10.7亿元上升至2007年的75.5亿元,增长了6倍多,而万元GDP综合能耗处在下降通道。从2003年的2.76吨标煤/万元下降至2007年的1.63吨标煤/万元,下降了44.8%。
2、万元GDP的SO2排放强度持续下降。滨海工业区的二氧化硫(SO2)排放源主要来年燃煤火力发电厂和印染企业的导热油锅炉。随着企业数量的增加和规模的扩大,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仍然不断增长,但是,万元GDP的SO2强度在不断下降(如表2所示)。
表2:2003-2007年滨海工业区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和强度变化情况
主 要 指 标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吨) 1165 2106 3164 4236 5339
万元GDP的SO2排放(kg/万元) 9.5 9.2 8.6 7.5 7.1
数据来源:2003-2007年滨海工业区环境统计年度报表(滨海工业区环保局)
3、万元GDP的化学需氧量(COD)和污水排放总量在下降。滨海工业区的化学需氧量(COD)的排放总量近几年一直呈现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新开工企业不断增加,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尤其是石化企业和印染企业是COD排放的主要来源。然而,随着企业重视工业废水的处理和在废水中提取有效成份,进行资源回收利用和再资源化,COD排放量上升的趋势将得到遏制(如表3所示)。
表3:2003-2007年滨海工业区COD排放总量和排放强度变化情况
主 要 指 标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万元GDP的COD排放(kg/万元) 10.3 10.1 9.7 9.0 8.4
COD排放总量(吨) 1120 2313 3569 5021 6265
数据来源:2003-2007年滨海工业区环境统计年度报表(滨海工业区环保局)
与此同时,滨海工业区的污水排放总量已经出现下降“拐点”(如表4所示),从2006年的5012.6 万吨的水平,到2007年下降至4887.4万吨,下降了2.5%,尽管下降幅度并不大,但是,有效地遏制了过去每年上升20-50%的势头。
表4:2003-2007年滨海工业区污水排放总量变化情况
主 要 指 标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工业区污水排放总量(万吨) 1012.1 2346.8 3949.5 5012.6 4887.4
数据来源:2003-2007年滨海工业区排污统计年报(滨海污水处理中心)
(二)高度重视资源节约、资源回收和再资源化
滨海工业区管委会大力推进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打造企业层面的小循环。管委会引导区内企业积极探索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煤灰、废水、废气和余热、废料等的循环回用技术。重点做了几方面工作:一是做好中水回用,从原来的10家,扩大到现在的30多家,90%以上企业均在开展并扩大中水回用。二是做好淡碱回收,有淡碱的印染企业建起了淡碱回收装置,一年就可收回投资。三是做好定型机废气整治,对工业区内所有定型机全部安装废气收集装置。四是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如天马、金祥惠、华南等印染企业纷纷淘汰旧设备,添置了30多台气流缸,近期计划订购70多台,可节水70%以上。五是做好废物回用。如天明纸业、仁昌纸板年回收6万吨废纸,对纺织化纤企业的纸管、纸箱全部回收。六是加强节能管理,实施奖罚制度。采用节水型笼头和高压水枪、洗桶改用布擦、冲地改拖地等,节水成效非常明显。
(三)加强循环经济的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
近年来,滨海工业区的企业根据自身的情况,探索先进、适用的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的技术,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尤其滨海工业区印染企业具有产业集聚、企业集群的特征,一个印染企业的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成功实施,能迅速地在其它印染企业得到推广和应用,形成共性技术,并得到完善和提高。目前,滨海工业区已形成一批可重点推广的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的技术(如表5所示)。
表5:滨海工业区重点推广的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的技术
序号 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的技术 产业领域
1 推广电机变频器节能技术、电机相控器节能技术、电网三相布控节电器节能技术,节电15-20% 全工业区企业
2 推广节能灯照明技术,推广半导体LED绿色照明技术 全工业区企业
3 推广印染过程的蒸汽冷凝水循环利用技术(节水技术) 印染企业
4 印染轻度污染水回用和热量回收技术、(节能技术) 印染企业
5 推广印染过程中淡碱回收利用和再资源化技术(减排技术) 印染企业
6 印染导热油锅炉烟道余热利用和能量回收技术(节能技术) 印染企业
7 推广印染过程含碱重污水油锅炉除尘技术 印染企业
8 印染企业中水回用综合技术 印染企业
9 印染企业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再资源化技术 印染企业
10 膜分离法处理活性染料废水技术 印染企业
11 PTA高压尾气中有机物回收利用和再资源化技术 三鑫PTA企业
12 回收醋酸甲酯(MA)、降低醋酸消耗技术 三鑫PTA企业
13 PTA生产过程中的Co、Mn催化剂、CTA母固回收利用技术 三鑫PTA企业
14 PTA母液中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和再资源化技术 华鑫环保科技
15 PTA残渣(液)回收利用、无害化和再资源化综合处理技术 华鑫环保科技
16 豆粕提取酶解多肽技术 中大生物科技
17 污水处理中心污泥回收和再资源化技术 污水处理厂
18 推广污染物排放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 企业和环保局
19 推广畜牧粪便集中处理、沼气化技术和沼气发电技术 农畜牧业
20 推广太阳能热水器集热技术和可再生能源技术 农村(工业区)
(四)制定循环经济的相关规划、政策和措施
滨海工业区管委会自2002年成立以来,坚持科学发展观,十分重视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工业区的建设。2004年就启动创建省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委托浙江大学编制《滨海工业区创建省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并于2005年被浙江省发改委和环保局认定为浙江省首个省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2007年11月,委托浙江工业大学编制了《绍兴县滨海工业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08-2015年)》。2007年,被列为浙江省唯一一个国家循环经济示范产业园区的试点单位后,工业区管委会专门成立了绍兴县滨海工业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建设领导小组,并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试点工作的要求,滨海工业区在《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基础上,委托浙江工业大学编制《浙江绍兴县滨海工业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08-2012年)》。
同时,滨海工业区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发展循环经济,开展节能减排的政策和措施。如制定和出台了《滨海工业区企业排污收费管理规定》、《滨海工业区工业固体废弃物管理办法》、《新上企业和项目开展环境评价的规定》、《滨海工业区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的通知》、《滨海工业区企业节能减排考核和奖励办法》、《滨海工业区环境监测管理条例》、《滨海工业区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关于成立工业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多项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对推进工业区的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工作,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工业区起了积极的作用。
(五)发展循环经济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1、企业能耗高,节能任务重。目前,滨海工业区集聚着石化企业、热电企业、印染企业、化工企业等等,尤其是印染企业近40家,所占总能耗比重高达40.4%(如表6所示)。根据2007年企业能源消耗总量的统计,年能耗总量超过5万吨标煤的有6家,其中热电企业2007年能源消耗总量达到49.5万吨标煤,占总能源消耗量的39.6%。年能耗总量在1-5万吨标煤的有14家,占近四成,年能耗总量在5000-10000吨标煤的有14家。目前,已投产的企业有100家左
表6:2007年滨海工业区分行业能源消耗量情况
主 要 指 标 热电 印染 石化 材料 其它 总计
能源消耗总量(万吨标煤) 49.5 50.5 15.9 4.7 4.5 125.1
所占比例(%) 39.5 40.4 12.7 3.8 3.6 100
右,年能耗总量超过2500吨标煤的有近一半,因此,滨海工业区企业的节能任务是非常繁重的。滨海工业区印染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也很高。根据2007年印染企业的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统计,印染企业的万元工业增加值平均能耗高达近3.5吨标煤/万元,是2007年滨海工业区企业的万元工业增加值平均能耗(1.93吨标煤/万元)的1.8倍。一方面反映了节能任务重,另一方面说明节能工作还有很大的潜力和空间。
2、污水排放量大,减排任务重。滨海工业区印染企业近40家,占已投产企业数的40%左右。印染企业的技术和工艺决定了其高能耗、高水耗、高污染的特点。据统计,2007年滨海工业区的印染企业的污水排放量为3068.1万吨,占工业区企业污水总排放量的62.8%(如表7所示),不仅给工业区的污水处理中心造成压力,也给周边的生态环
表7:2007年度滨海工业区分行业污水排放情况
主要指标 热电 印染 石化 材料 其它 总计
污水排放总量(万吨) 162.1 3068.1 812.8 510.2 334.2 4887.4
所占比例(%) 3.3 62.8 16.6 10.5 6.8 100
资源来源:2007年滨海工业区能耗年报和排污月报(2008)
境带来影响。因此,滨海工业区污水减排的重点是印染企业。2007年工业区的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达6265吨,而随着工业规模的扩大,COD的排放总量的控制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到2010年将达到工业区的峰值7425吨,随后才进入下降通道。
3、循环经济产业链不够完整。尽管近年来滨海工业区努力在企业之间和产业之间构建和完善循环经济产业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有许多值得努力的领域。如大纺织的循环经济产业链仍然不够完善,生态化和循环化的产业链的“对接”和“延伸”仍然有许多工作要做。如纺织原料型产业和纺织印染型产业比重过高,导致能耗高、污染大,而化纤、织造、服装、纺织机械制造等能耗低、污染小的产业比重相对低。
4、工业区的固废和废水综合利用率有待提高。2007年滨海工业区的工业固体废弃物的总量达22.5万吨,其中热电企业产生的粉煤灰、脱硫石膏粉有16.9万吨,占76.1%,主要是外售生产水泥和建筑材料。目前,滨海工业区污水处理中心每年产生的污泥为3.5万吨左右,约占15.5%,还没有做到资源综合利用。经过试验,污泥的热值较高,低位发热量有2700大卡,相当于标煤的一半,可用于焚烧发电(目前正准备实施此项目)。目前,滨海工业区面临的最大的问题是中水回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园区污水再生利用率都偏低,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为31.6%,园区污水再生利用率为14.5%,主要原因是绍兴水资源丰富,水资源成本低,水资源综合利用和中水回用工作滞后等。因此,一方面要开展工业固体废弃物回收和再资源化工作,另一方面要把工业园区的中水回用、污水再生利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9. 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的第三章节约用水促进措施
第十六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用水户必须保证节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已建建设项目没有配套节水设施的,应当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节水、经贸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节水设施的配套建设。 节水设施建设所需费用列入项目预算或者生产成本
。 第十七条大耗水工业和其他大耗水建设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当包含合理用水的专题论证内容。发展改革等行政主管部门在依法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批或者核准时,应当对该项内容一并予以审查。
发展改革、经贸、外经贸、城市节水、水利、工商、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与规范,严格控制大耗水企业的引进和大耗水项目的建设。
第十八条城市供水企业、非居民用水户应当加强供(用)水设施的维修管理,定期进行管网查漏;对管网漏损率高于国家规定标准的,应当及时维修和改造。
第十九条工业用水应当采用节水型工艺、设备和产品,推行清洁生产,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生产设备冷却、锅炉冷凝以及洗涤等用水应当循环使用、综合利用,降低单位产品产出的平均耗水量。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得低于国家或者省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条非居民用水户应当每3至5年进行节水评估,其中,大耗水工业和服务业的用水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节水、经贸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定期组织进行水平衡测试。经评估或者测试不符合节水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
水平衡测试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方法和规程。
第二十一条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 生产者、销售者或者生产经营使用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停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被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增加农业节水灌溉的投入,加快渠系配套建设,逐步发展管道输水,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数。
各地应当根据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因地制宜推广喷灌、滴灌、渗灌、薄露灌溉等先进高效农业节水灌溉技术、畜禽节水型设施和饲养方式。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扶持旱作农业、节水型畜牧业的发展,研究和推广抗旱农作物新品种、土壤保墒和畜牧业节水新技术,降低水的消耗。
第二十四条鼓励有条件的用水户在不影响他人用水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兴建集水、蓄水设施,拦蓄雨(洪)水,增加有效水源。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完善农业节水服务体系,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应用节水技术措施。
第二十六条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用水管理机构,加强农业灌溉节水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推广使用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逐步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提高生活用水效率。
从事生活用水器具生产和销售的单位应当向消费者推荐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新建房屋使用公共供水的,应当安装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型便器水箱和配件。
第二十八条建设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排放和处理设施时,应当因地制宜建设回用水设施。
新建宾馆、饭店、住宅小区、单位办公设施和其他相关建设项目,应当逐步建设中水回用系统。 以水为主要原料的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后的尾水进行回收利用。
第二十九条新建城镇(含城市新区)、工业园区和旧城改造项目,鼓励根据不同的用水需求实行分质供水。具体办法由省城市节水、水利、财政、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十条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建筑施工等用水,应当优先利用江河湖泊水、再生水。
城镇绿地、树木、花卉等植物的灌溉,应当推广喷灌、微灌等节水型灌溉方式,鼓励利用经无害化处理后的废水。
第三十一条日洗机动车规模50辆以上的单位应当安装和使用循环用水设施。 第四章节约用水调节措施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水资源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和定价权限逐步调整水价,实行分类定价、阶梯式水价,建立激励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
第三十三条用水户应当按照计量缴纳水资源费或者水费。
任何供水单位不得对用水户水费实行包费制。
第三十四条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非居民用水户在用水计划范围内用水的,依法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水资源费或者水费;超过计划用水的,按照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缴纳水资源费或者水费。企业当年投入节水设施建设或改造的,超计划累进加价所收取的水费,可以部分返还给企业。
居民生活用水逐步实行阶梯式水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定价权限确定并实施。
第三十五条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中递增部分的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主要用于节水技术研究、开发、推广,节水设施建设和水平衡测试补助,节水管理和奖励。
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的收取、使用、管理以及返还企业的具体办法,由省财政、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另行制定,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水资源费的收取、使用和管理,按照《浙江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非居民用水户通过节水措施,年度用水量低于核定的用水计划的,经有关部门考核后,对节水数量较大的,给予一定的奖励。节水奖励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