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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甘肃省污水处理率

发布时间:2022-07-18 06:43:51

『壹』 近年,中国工业废水处理率与城镇污水处理率分别是多少,哪个高

城镇污抄水处理率,好像没见过全国的数据,只有各个省市的,具体省市可以具体查询,每个地方都不一样,有90%的也有50%的,当然,没有最低只有更低。
工业废水处理率,好像各行业也不一样吧,没见过笼统的数据,恐怕没有哪个单位或机构能统计出来。具体行业有100%的,低的一样只有更低没有最低。
所以lz的问题,很,哪儿要这个数,你告他没有!不信你去环保局问问去。

『贰』 乡镇污水处理率如何计算,是指城镇人口产生的污水比上处理量吗 ,还是乡镇总人口产生量比上处理量

我们是这样子算的:
年供水量592万立方米(约每天1.6万方),污水处理回厂年处理污水448万立方米(约每答天1.2万方)。
每年产生污水量:592×0.9=532万立方米
年污水处理率:448÷532×100%=84.1%。

『叁』 全国污水处理厂的年污泥量是多少啊求大神~~~~

我帮你算一下
设我国人均排放污水100L每天,全国一天排放污水量为1.3亿吨
污水处专理率为50%,一天处理生活污属水量为6500万吨
每吨水的BOD为0.2公斤
产泥系数取0.5
每天产生污泥量为650万公斤
即6500吨
再设产生的污泥经厌氧减量50%,则每天排放的干泥量为3250吨
按80%含水率计算,每天排放浓缩后的湿泥为16250吨
一年应该排放365*1.6=584万吨,绝干泥为100多万吨

『肆』 现在的水污染这么严重,怎么办国家有哪些政策来处理

2015年4月16日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下称计划),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从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十个方面开展防治行动。
全文如下: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水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当前,我国一些地区水环境质量差、水生态受损重、环境隐患多等问题十分突出,影响和损害群众健康,不利于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国家水安全,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贯彻“安全、清洁、健康”方针,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对江河湖海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坚持政府市场协同,注重改革创新;坚持全面依法推进,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坚持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洁水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中国而奋斗。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
到2020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0%左右。京津冀区域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断面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左右,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力争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
到2030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为95%左右。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能源局等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2017年底前,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钢铁企业焦炉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参与)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环境保护部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参与)
(二)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造,2020年底前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敏感区域(重点湖泊、重点水库、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建成区水体水质达不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的城市,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到2020年,全国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除干旱地区外,城镇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17年,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其他地级城市建成区于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推进污泥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于2020年底前达到90%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等参与)
(三)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农业部牵头,环境保护部参与)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制定实施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标准规范,明确环保要求,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要利用现有沟、塘、窖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农业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质检总局等参与)
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在缺水地区试行退地减水。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区要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问题较严重,且农业用水比重较大的甘肃、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山东、河南等五省(区),要适当减少用水量较大的农作物种植面积,改种耐旱作物和经济林;2018年底前,对3300万亩灌溉面积实施综合治理,退减水量37亿立方米以上。(农业部、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等参与)
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到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13万个。(环境保护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等参与)
(四)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积极治理船舶污染。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分类分级修订船舶及其设施、设备的相关环保标准。2018年起投入使用的沿海船舶、2021年起投入使用的内河船舶执行新的标准;其他船舶于2020年底前完成改造,经改造仍不能达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航行于我国水域的国际航线船舶,要实施压载水交换或安装压载水灭活处理系统。规范拆船行为,禁止冲滩拆解。(交通运输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质检总局等参与)
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编制实施全国港口、码头、装卸站污染防治方案。加快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位于沿海和内河的港口、码头、装卸站及船舶修造厂,分别于2017年底前和2020年底前达到建设要求。港口、码头、装卸站的经营人应制定防治船舶及其有关活动污染水环境的应急计划。(交通运输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五)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自2015年起,各地要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备案。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和核准其相关行业新建项目。(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严格环境准入。根据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明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细化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到2020年,组织完成市、县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环境保护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参与)
(六)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七大重点流域干流沿岸,要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参与)
推动污染企业退出。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积极保护生态空间。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和滨海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环境保护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参与)
(七)推进循环发展。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煤炭矿区的补充用水、周边地区生产和生态用水应优先使用矿井水,加强洗煤废水循环利用。鼓励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水利部、能源局等参与)
促进再生水利用。以缺水及水污染严重地区城市为重点,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利用。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自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北京市2万平方米、天津市5万平方米、河北省10万平方米以上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积极推动其他新建住房安装建筑中水设施。到2020年,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京津冀区域达到30%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参与)
推动海水利用。在沿海地区电力、化工、石化等行业,推行直接利用海水作为循环冷却等工业用水。在有条件的城市,加快推进淡化海水作为生活用水补充水源。(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参与)
三、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八)控制用水总量。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到202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严控地下水超采。在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排查登记已建机井,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一律予以关闭。编制地面沉降区、海水入侵区等区域地下水压采方案。开展华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超采区内禁止工农业生产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京津冀区域实施土地整治、农业开发、扶贫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不得以配套打井为条件。2017年底前,完成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和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划定工作,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水利部、国土资源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九)提高用水效率。建立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将再生水、雨水和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到2020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3年分别下降35%、30%以上。(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参与)
抓好工业节水。制定国家鼓励和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完善高耗水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到2020年,电力、钢铁、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质检总局等参与)
加强城镇节水。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17年,全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10%以内。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40%以上。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质检总局等参与)
发展农业节水。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在东北、西北、黄淮海等区域,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推广农作物节水抗旱技术。到2020年,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全国节水灌溉工程面积达到7亿亩左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水利部、农业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参与)
(十)科学保护水资源。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完善水量调度方案。采取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加大水利工程建设力度,发挥好控制性水利工程在改善水质中的作用。(水利部牵头,环境保护部参与)
科学确定生态流量。在黄河、淮河等流域进行试点,分期分批确定生态流量(水位),作为流域水量调度的重要参考。(水利部牵头,环境保护部参与)
四、强化科技支撑
(十一)推广示范适用技术。加快技术成果推广应用,重点推广饮用水净化、节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环利用、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安全回用、水生态修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适用技术。完善环保技术评价体系,加强国家环保科技成果共享平台建设,推动技术成果共享与转化。发挥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推动水处理重点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组建产学研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示范推广控源减排和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科技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海洋局等参与)
(十二)攻关研发前瞻技术。整合科技资源,通过相关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加快研发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生活污水低成本高标准处理、海水淡化和工业高盐废水脱盐、饮用水微量有毒污染物处理、地下水污染修复、危险化学品事故和水上溢油应急处置等技术。开展有机物和重金属等水环境基准、水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新型污染物风险评价、水环境损害评估、高品质再生水补充饮用水水源等研究。加强水生态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环境监控预警、水处理工艺技术装备等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科技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等参与)
(十三)大力发展环保产业。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对涉及环保市场准入、经营行为规范的法规、规章和规定进行全面梳理,废止妨碍形成全国统一环保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健全环保工程设计、建设、运营等领域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推进先进适用的节水、治污、修复技术和装备产业化发展。(发展改革委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参与)
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明确监管部门、排污企业和环保服务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完善风险分担、履约保障等机制。鼓励发展包括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维护管理的环保服务总承包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以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参与)

『伍』 我国每年污水处理率是多少

目前,水污染在中国已成为不容忽视的事实,而日益膨胀的城镇每天产生的大量生产生活污水也成了水污染的元凶之一.污水处理,这一人类自身能够采取的应对补救措施也更多地进入人们的视野.

城镇污水处理现状不容乐观

“2004年,全国661座城市有污水处理厂708座,处理能力4912万m3/d,全年城市污水处理量162.8亿m3,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了45.7%;全国的1636个县城有117座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273万m3/d,污水处理率只有11.2%.” 近日,在2006城市水业战略论坛上,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社会事业部城建环保处副处长于晓东指出,我国城镇污水处理的现状不容乐观.

“我们对1995年和2004年的745个国控断面进行对比分析,发现Ⅰ类到Ⅲ类水质从1995年的27.4%增加到了2004年的37.7%,同时劣Ⅴ类水质下降到了28.2%.虽然水环境整体情况还不是很乐观,但它已经开始从一个不好的状态向好的方向发展.在近十年GDP增长迅速、环境承载量巨大的情况下,我们的水环境发生转变,说明我国’十五’对污水设施投入力度的加大还是非常正确的.”于晓东介绍,从1998年以来,各地就加大城市污水处理方面的投入力度,至2005年国家共投入国债资金600亿元,带动其他资金1500亿元.

通过对1990年~2004年我国的用水量分析,于晓东发现用水量在1994年达到最高点之后,一直呈下降趋势,我国这几年经济整体增长非常快,但是用水量并没有一起增长,说明我国经济在向节约型转变.

“2004年,全国城市污水管道长度是7.8万千米.单位污水排放量的平均长度为8.1km/(万m3/d),但是低的省份可能连1km/(万m3/d)都不到,各个城市相差非常大,大部分城市的污水管网建设整体处于明显不足和滞后状态.”于晓东指出,我国城镇管网建设滞后,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偏大、负荷率普遍较低是目前污水处理设施的主要问题.

而除了投资不足之外,于晓东认为,影响城镇污水管网建设的主要原因在于规划不科学,建设归建设,规划放在规划一边,双方根本没有衔接.部分污水处理厂建设时未充分调查并合理预测污水量,没有充分考虑到工业企业、城市建设布局调整或水价提高等原因导致规划范围内的用水量下降等因素,造成设施建设脱离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贪大求洋”,设计规模偏大.加之我国尚未形成有效的污水再生利用激励机制,再生水管线等配套设施建设不完善.由于资金不足、设计建设缺陷、执行标准逐步趋严等方面的原因,有相当一部分城市污水处理厂普遍存在不达标或不能同时达标的问题.

“收费不到位,相关运行机制尚未完善也是大的问题.”于晓东介绍,截至2005年6月底,全国有475个城市实行了污水处理收费制度,还有186个城市没有开征污水处理费,已经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城市普遍存在收费标准低、征缴率低的问题.同时,政府和污水处理企业之间的职责分工仍然不明确,部门协调与征地、收费、运行等方面相应配套机制不完善,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产业化进展比较缓慢,“这造成整个污水处理行业现在总量很大,但是效率不高的局面”.

“十一五”污水处理:严格对接重点流域保护

“当前工作要优先建设配套管网,保障污水处理率,加快处理设施的建设和升级改造,’十一五’末要保证达到1亿m3/d的能力,到’十二五’希望再增长三千万的规模.”于晓东说.

据悉,2004年,我国城镇污水处理总能力达到了5185万m3/d,如果加上各省市自治区目前在建规模,“十一五”初期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可望达到近9000万m3/d.

“对新增能力要进行一个总体布局的分析,布局总体效果要与污染贡献和水环境污染严重地区相吻合,达到治理效果最优.”于晓东建议,目前,尚未建成污水处理厂的297个城市,尤其是地级以上城市,应优先启动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优先考虑水源保护区、沿江与河流上游城镇、国家重点保护区和风景区;重点流域区域及大江大河沿岸城市应严加要求,达到较高的城镇污水处理率和处理程度;饮用水水源地周围及影响区的城市和县镇,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从严确定污水处理率和处理程度;重点国家级保护区、风景区和自然遗产等,城镇污水处理率尽可能满足水环境保护的要求;东部发达地区、中部地区及西部欠发达地区,其他非重点领域、区域,根据当地环境容量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合理可行的城镇污水处理率.

“城镇污水处理要与国家几个重点流域的保护规划严格对接,到2010年,南水北调东线、三峡库区及上游影响区、21世纪首都水资源影响区、滇池流域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淮河流域、太湖流域、巢湖流域达到75%,海河流域、辽河流域、松花江流域达到70%,黄河流域、珠江流域、长江中游达到60%.”

于晓东说,“十一五”期间要完成以上规划目标,新增投资将比“十五”期间更大,投资额度排序为:管网、新增污水能力、污泥处理处置、旧厂升级改造、再生水.同时保障措施必须跟上,如建立和完善技术标准和评估体系,组织技术开发、示范,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推行有利于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的经济政策,积极推进水价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组织协调,整合和优化配置资源;完善法律法规,规范项目建设,加强运营和市场监管等.

“到2010年底,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60%以上,其中省会以上城市达到80%以上,地级市达到60%,县级市达到50%,县城达到30%,北方地区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污水处理量的20%以上.到’十一五’末,全国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达到1亿m3/d左右,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系统的处理量达到300亿m3/年左右,预计污染物每年削减量为COD600万吨以上.”最后,于晓东用这一连串数字描绘出五年后我国城镇污水处理的规划目标.

『陆』 污水处理税率

一、正面回答
污水处理税率包括以下几种:
1、企业提供污水处理劳务属于工业性加工范畴,其适用税率为13%;
2、销售再生水同样适用13%税率;
3、提供污染防治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范畴,适用税率为6%。
二、分析详情
污水处理为使污水达到排入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对其进行净化的过程。污水处理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农业、交通、能源、石化、环保、城市景观、医疗、餐饮等各个领域,也越来越多地走进寻常百姓的日常生活。
三、污水处理可以怎么分类
污水处理一般可以按来源和污水的质性来分。按水源分类的话,污水分为生产污水处理和生活污水处理。生产污水包括工业污水、农业污水以及医疗污水等,而生活污水就是日常生活产生的污水,是指各种形式的无机物和有机物的复杂混合物,包括:
1、漂浮和悬浮的大小固体颗粒;
2、胶状和凝胶状扩散物;
3、纯溶液。
水污染根据污染杂质的不同可分为化学性污染、物理性污染和生物性污染三大类。污染物主要有:
1、未经处理而排放的工业废水;
2、未经处理而排放的生活污水;
3、大量使用化肥、农药、除草剂的农田污水;
4、堆放在河边的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
5、水土流失;
6、矿山污水。

『柒』 我国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警示线国际公认的水资源利用程度的警示线是40%,是在不考虑废污水处理与利用以

我国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警示线探讨
李 东
(黄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河南郑州 450004)
摘要:国际公认的水资源利用程度的警示线是40%,是在不考虑废污水处理与利用以及“洪水资源化”的前提下的设立的标准;目前我国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平均接近25%,但南北差异很大极不平衡,北方河流长时期水资源利用程度高达80%,甚至更高;随着我国废污水的处理程度的大幅度提高,水利工程的建设和“洪水资源化利用”的常态化,结合中国特点与实际,经分析我国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警示线可适当提高,我国北方设高为60%,南方也可维持在40%。
关键词: 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率) 警示线 中水利用 洪(雨)水利用

1. 水资源开发利用率的概念
1.1 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定义
水资源利用程度的主要指标为“水资源开发利用率”。
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即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是指流域或区域耗水量占水资源总量的比例,是水资源利用中的耗水程度。
通常从水资源规划利用角度,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是指供水能力,即保证率为75%时可供水量与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的比值,是表征水资源可利用程度的一项指标。
从水资源利用统计分析计算的角度,除了实际耗水量,也可采用供水量与总的水资源量之比,体现的是水资源量被耗用即供用水利用的程度。
水资源开发利用又可分为河川径流(简称地表水)水资源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一般以河流为单元只统计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流域为单元时综合统计,或分别统计,但不特别指出时(如综合利用率),也仅是指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比如一条河流的开发利用就是指该河流的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
由于河流来水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又有丰水年、枯水年和平水年之分,所以在计算当年实际河流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时,随着水量的变化又有所不同。当然,一年里也有丰水与枯水期,丰水期即汛期的水水库拦蓄后枯水期使用。
1987年9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计委和水电部“关于黄河可供水量分配方案报告的通知”。黄河可供水量分配方案为依据黄河河川径流量为370亿m3。黄河可供水量是扣除输沙水量及生态水量,亦称河道外的可利用量。
如黄河断流最严重的1997年利津入海径流量只有18.6亿m3,当年地表水资源利用率高达80%,当然这里指的是消耗程度,也就是说80%的水被耗用掉,那么当年的利用程度更高一些,因为利用量中有一部分回归河道并没有被消耗。
1.2国际公认的水资源利用程度的警示线
2002年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国人大司法解释权威性提出:国际上一般认为的对一条河流的开发利用不能超过其水资源量的40%的警示线。
该数值是大范围长时段的平均值。对于不同年份以及年内不应该是一个固定数据,同时具有两个明显特征:各时段各地区是不一致的;随着经济的发展水利工程发展、科学技术发展,雨水利用遍地开花与大型工程洪水集中利用、污水处理后中水利用等各种手段得到应用,应该说该警示线数据也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随之改变;同时,中国属于严重缺水国家并且旱涝频繁不可能完全照搬所谓的国际上警示线。

2. 我国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我国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接近25%,从全国而言,不完全一样,呈现“北高南低”,南方特别是西南,水资源丰富而利用量少,利用程度低,而北方尤其是西北干旱地区和华北地区利用程度高。
2.1 北方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较高
北方主要河流已超过50%,其中海河流域和黑河流域个别年份已超过90%。黄河、海河、辽河、淮河的水资源利用率一般都超过了国际警示线,其中海河和淮河每年大约引黄河水100亿m3,部分内陆河超过100%。
2007年甘肃省水资源公报: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即毛用水量与水资源量(自产地表水与不重复地下水之和)之比。全省为45.8%;内陆河流域为100.2%;黄河流域为37.8%;长江流域为4.1%。
淮河水资源公报:2008年淮河流域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49.9%(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是指地表水供水量占地表水资源量的百分比),山东半岛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19.9%,淮河片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45.6%。
2008年海河流域天然径流量为126.93亿m3,地表水供水量123.10亿m3,扣除跨流域调水43.25亿m3,当地地表水供水量79.85亿m3,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62.9%
2.2 南方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普遍较低
根据中国水资源公报,2008年从国境外流入我国境内的水量为233亿m3;从国内流出国境的水量为6057亿m3,流入国际边界河流的水量为647亿m3;全国入海水量为16101亿m3。
从2008年来看,每年我国超过2.2万亿m3河川径流水资源没有被利用入海出境了。
南方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低,长江流域仅为18%。
根据云南水资源公报2008年全省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河道外供水量与多年平均水资源量的比值)为6.9%。
2007年珠江流域片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20.2%,但个别地区经济发达地区也超过80%,其中经济发达的珠江三角洲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最高,达83.1%。
2.3 我国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地区差异大
我国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呈现北高南低与降雨带与人类活动关系密切。
因受人口密度、经济结构、作物组成、节水水平、水资源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各地区的用水指标值差别很大。
1999年中国水资源公报根据水资源量计算和供用水统计成果,并考虑跨流域调水、水库蓄水变量和地下水储存变量等因素的影响,对九大流域片地表水控制利用率(地表水源供水量占地表水资源量的百分比)进行了估算。地表水控制利用率也是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松辽河片为24%(其中辽河流域为52%),海河片为94%,黄河片为76%,淮河片为78%,长江片为15%,珠江片为18%,东南诸河片为14%,西南诸河片为2%,内陆河片为34%(其中河西内陆河为80%)。
总之,我国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地区分布不均,“北高南低”,随气候和人类活动而变化,干旱年高,丰水年低,随社会发展总用水量增加。

3. 我国干旱缺水状况决定了必然需要大量水资源
我国是一个干旱缺水严重的国家,我国的人均水资源量只有2300 m3,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位列世界第121位,是全球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是联合国认定的“水资源紧缺”国家。
我国年年有干旱,平均不到3年发生一次重特大旱灾,尤其经常发生区域性特大旱灾。正是我们重视水利工程的建设,“水利是农业命脉”,大兴水利,在许多大旱之年仍然夺取农业大丰收,使我国粮食产量逐年创新高。
我国又是幅员辽阔的国家,各地气候等自然条件差异很大,西南、东南沿海地区因受季风和台风影响,降水量相对比较丰富,水资源量也就相对较为丰富,但北方特别是西北,尤其是西北内陆地区降水量稀少,水资源量匮乏,人均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数的1/8—1/10。过去,我国旱灾高发的区域主要在干旱缺水的北方地区,特别是西北地区。近几年,在传统的北方旱区旱情加重的同时,南方和东部多雨区旱情也有所发生,甚至在扩展和加重。
2010年中国西南大旱范围波及中国西南五省市区(云南、贵州、广西、四川及重庆)并蔓延到湖南等省市。旱灾影响范围已由传统的农业扩展到工业、城市、生态等领域,工农业争水、城乡争水、超采地下水和挤占生态用水现象越来越严重,特别是人畜饮水严重困难,花费很大人力物力。
据气象专家分析,这是有气象资料以来,西南地区遭遇的最严重干旱。干旱的原因是降水少、气温高,两重原因共同作用,加上持续时间很长,导致自然灾害造成损失严重。

4. 我国水资源受海洋季风控制降水时空分布不均
要充分认识水资源性天然可再生资源。在太阳和地球表面热能的作用下,地表上的水不断被蒸发成为水蒸气,进入大气环流,随着气流运移与上升,冷暖气流的交汇,水蒸气遇冷又凝聚成水滴,在重力的作用下,以降水的形式落到地面,这个周而复始的过程,称为水循环。在大气环流的影响下,把海洋和大陆的水循环溶成一体,我国水资源补给来源主要为季风大气降水,东南季风、西南季风是形成我国降水的主要水源,把太平洋、印度洋的水汽输送到我国西南、东南广阔地区,特别是东南季风深入到我国中西部地区,连我国新疆降水也是西风环流把大西洋的水汽输送过来。比如台风是一个典型的海陆水循环的气象现象,台风输送大量的海洋水汽,短时间带来大量降水,形成暴雨,给所到陆地造成灾害。
河流来水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受降水影响,有丰、枯之分。而我国幅员辽阔,东西南北气候差别大,同时受到环流和季风影响,降水年际年内都变化非常大,导致我国水资源从空间分布不均、时间上年际有丰枯差异、年内多集中于汛期。
从年内角度看,我国大部分地区降水主要集中在汛期,其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60%以上,经对汛期和冬季降水统计,扣除雪山冰川融水(降雪降雨又有补充)外,中国水资源每年更新来源于海洋季风大气降水超过90%以上。
正因为洪水期为了防洪,每年我国超过2万亿m3河川径流水资源没有被利用流入海或出境了。

5. 人类活动的影响着我国警示线标准的设立
5.1 大中型水库拦蓄洪水
只有通过建立高坝大库有更多的蓄水库容,才有可能实现“洪水资源化”。我国建设了小浪底,特别是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具备了特大型水库的建设经验和能力,具有调节洪水能力大库高坝大系统骨干工程作基础,依靠关键技术作支撑。
洪水资源化就是把入海汛期洪水拦截下来留在陆地以备利用,增加水力发电量、作为社会供水和生态环境用水等。在黄河流域用来调水调沙,即利用洪水通过水库调度水沙把库区和河道内的泥沙排入大海。把洪水大量蓄在陆地有利于对抗海洋的升高趋势。
在我国很多地方形成了传统的看法,洪水是灾害,要尽快排走、入海为安;没有把洪水当做资源,“兴利与除害结合”也仅是说利用非洪水资源和防大洪水。洪水给人类带来过巨大灾难,同时洪水也可利用,即具有水害和水利双重特性。
洪水资源化的提出意在防洪减灾、除害与兴利有效地结合起来,实现“给洪水出路,让部分洪水为我所用”的治水战略,进一步促进人水和谐发展。
坦率说洪水是不能完全控制的,也是无法完全根治的,尽管我国在大江大河已经建立了有效的防洪体系,洪水难题仍将是中国长期的心腹之患;既然不能掌控洪水,那么我们可以利用工程措施和“管理洪水”,采取包括“洪水资源化”为主要内容的措施综合治理洪水。洪水利用和洪水资源化在我国水资源相对紧缺显得尤为重要。
我国水库调节能力有限,比如黄河上仅有龙羊峡为多年调节水库,而著名的三峡水库也只是季调节水库。
我国正在大力开发水利水电清洁能源,主要河流已经做了规划,建议在可行性的基础上适度提高坝高增加库容,为防洪和洪水利用增加有效的“公益性”库容。一方面多蓄洪水达到防洪目的、另一方面多发电弥补水电因枯水期带来的调峰、同时也为社会供水和跨流域供水提供的可能。如长江流域以三峡水库以上可分为三级,在干支流前端的水库作为一级,可在汛期中蓄洪,中间大量水库依次8月中下旬蓄洪、三峡水库和丹江水库可在9月蓄洪,这样就形成了汛期中后期的蓄洪达到了梯级利用洪水发挥更大的效益。
5.2 集水工程
雨水利用就是把从自然或人工集雨面流出的雨水进行收集、集中和储存,以备人类所用的一种方法。
雨水利用将会为解决未来水资源的短缺问题做出重要贡献。
收集雨水用于人畜饮用和农业生产,我国2010年西南大旱部分地区的水窖发挥的很大作用。水资源匮乏的甘肃省开展雨水集蓄利用技术的研究及推广工作,2009年已累计建成各种蓄水窖253万眼,稳定解决了252万人的饮水困难,发展集雨节灌农业457万亩,在雨水利用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术。在治理水土保持也发挥巨大作用,淤地坝与层层梯田能够达到“水不下山”。
雨洪利用是解决城市缺水和防洪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北京市从2003年就制定并执行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用地内雨水资源利用的暂行规定》,要求以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均应加入雨水利用工程的建设,否则有关部门将不予验收。
5.4 跨流域调水工程
中国水资源分布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南方水多、北方水少,空间分布很不平衡。河川径流主要来自降水,影响中国大部分地区降水的是来自西太平洋的东南季风和印度洋、孟加拉湾的西南季风。
跨流域调水工程水资源与洪水资源化重新分配有了保障。
毛泽东同志视察黄河提出“南方水多,北方水少,如有可能,借一点来是可以的。”
南水北调总体规划推荐东线、中线和西线三条调水线路。通过三条调水线路把长江、黄河、淮河和海河四大江河的联系起来,构成以“四横三纵”为主体的总体布局,以利于实现我国水资源南北调配、东西互济的合理配置格局。规划设想三条调水线路的多年平均年调水总规模448亿m3,其中东线148亿m3,中线130亿m3。
把南水北调工程近期的主要供水对象确定为城市,可逐步置换挤占农业及生态用水,限制超采地下水、利用丰水年增加北调水量,恢复和改善地下水环境,增加农业、生态用水量。
根据近期规划结果,2020年,全国将从跨流域调水工程中利用118亿m3的水量来支持地下水超采治理,压缩相应的地下水开采量。
5.5污水处理与利用
国际公认的水资源利用程度的警示线不考虑废污水处理与利用的前提下的设立的标准。
根据国际普遍情况,在一般情况下社会用水大约有70%最终会转变成污水,重新排入河流系统。因此,如果水资源的利用率为40%,那么就大约有28%的污水排入河流,与原来的60%未使用过的河水相融合,整条河流就几乎增加了一半的污水,对河流造成了比较严重的污染。这里的社会用水中主要污染物来源于工矿企业和城市生活。
国际普遍情况并不一定适合我国的具体情况,我国北方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高达80%,经过二十多年的不懈努力,河流生态逐步得到恢复,特别是污水处理再利用或达标排放或零排放,因此,所谓的国际上公认的水资源利用程度的警示线早已或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建议我国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警示线可设为50%较为合适。
污水处理再利用量是指经过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的污水回用量,不包括工业企业内部废污水处理的重复利用量。中水又称再生水、回用水,是指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经净化处理,水质改善后达到国家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非饮用水。如果能将这些废污水通过处理转化为中水无疑将是一块巨大的资源。提高污水处理率,增加污水利用量,污水资源化迈入进行大量使用阶段。
根据中国水资源公报,2008年全国总用水量5910亿m3,用水消耗总量3110亿m3,综合耗水率(消耗量占用水量的百分比)为53%,2008年全国废污水排放总量758亿t;废污水排放量是指工业、第三产业和城镇居民生活等用水户排放的水量,但不包括火电直流冷却水排放量和矿坑排水量。
提高其他水源如污水资源化、海水淡化利用量,未来将有超过1000亿m3潜力。

6. 结语
我国现在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接近25%,但流域之间差异很大。
国际上公认的一个流域或国家的水资源利用程度的警示线是40%,是在不考虑废污水处理与利用的前提下的设立的标准,并且我国北方河流长时期水资源利用程度超过此警戒线,有些年份高达80%,甚至更高。
随着我国废污水的处理程度的大幅度提高,中水达标排放或零排放,雨洪工程和海水淡化,跨流域调水工程,以及随着水利工程高坝大库骨干性工程的建成,“洪水资源化利用”的必将常态化,结合中国特点与实际,我国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警示线可适当提高,我国北方设高为60%,南方也可维持在40%。
跨流域调水与国际河流开发利用、减少入海径流、“洪水资源化”,通过建立高坝大库容骨干工程达到这一目的,通过工程措施应对气候异常“超标准洪水”,结合管理科学化智能化,汛期前后“电调”严格服从于“水调”,有利于大江大河的长治久安提供工程性保障措施。

参考文献:略。

『捌』 我国污水处理率是多少

根据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编制的《“十二五”全国城镇专污水处理及再属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到2015年,全国所有设市城市和县城具有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城市污水处理率提高到85%。县级市处理率达到70%,县城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70%,建制镇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30%。

此外,到2015年,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0%,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5%以上。

现在也就是80%左右

『玖』 黄河水污染的现状

水污染概述

人类的活动会使大量的工业、农业和生活废弃物排入水中,使水受到污染。目前,全世界每年约有4200多亿立方米的污水排入江河湖海,污染了5.5万亿立方米的淡水,这相当于全球径流总量的14%以上。

198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为“水污染”下了明确的定义,即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征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称为水污染。

水的污染有两类:一类是自然污染;另一类是人为污染。当前对水体危害较大的是人为污染。水污染可根据污染杂质的不同而主要分为化学性污染、物理性污染和生物性污染三大类。

『拾』 据调查在全国范围内百分之多少的镇的污水没有经过处理

农村污水处理率是比较低的,2018年,全国农村污水排放量大约为230亿吨,仍在持续增加,同比增长7.5%。农村污水污染已成为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表现,对农村地区的水体、土地等自然环境产生严重影响,为确保农村水源安全和农民身体健康,农村污水治理刻不容缓。《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我国农村污水处理率要达到30%以上,农村污水处理市场将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2018年,农村污水处理行业大约形成了614亿元产值,预计到2024年产值将达到1400亿元。我国农村污水治理在2020年产值将达到844亿元,处理率为30%;2035年产值将达到1305亿元,处理率为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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