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为什么说SBR污水处理 效果好,出水水质稳定
SBR工艺是一种应用广泛,效果显著的污水处理工艺,污水处理厂一般应用较多,污水处理效果较好。那么,你知道这种方法的来源,工艺流程及发展趋势吗?本文带大家彻底熟悉一下SBR的相关知识。
定义
SBR是序列间歇式活性污泥法(Sequencing Batch Reactor Activated Sludge Process)的简称,是一种按间歇曝气方式来运行的活性污泥污水处理技术,又称序批式活性污泥法。它是基于以悬浮生长的微生物在好氧条件下对有机物、氨氮等污染物进行降解的废水生物处理活性污泥工艺。按时序来以间歇曝气方式进行,改变活性污泥的生长环境,是一种被全球广泛认可和使用的废水处理工艺。
历史
1914年,由英国学者Ardern和Locket发明。英国的Salford 市建造了世界上第一个间歇式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厂。
1915年,美国Milmaukee 市建造了一座类似的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厂。二十世纪 七十年代末,美国人借助自动化技术,重新研究SBR工艺。
1980年,美国印地安那州建成了世界上第一个自动化控制的SBR 法污水处理厂。
应用SBR工艺最先进的澳大利亚,先后建成SBR 工艺污水处理厂600 余座,还兴建日处理量21 万吨大型SBR工艺污水处理厂。
工艺流程
工艺流程
工艺流程
SBR 工艺的过程是按时序来完成的, 一个操作过程分五个阶段: 进水、 反应、 沉淀、 滗水、 闲置。这五个阶段都是单池运行,当处理污水量较大时,可以进行多池多组的交替运行处理,此时人工操作难以发挥它的优点,需要由高度自动化的控制系统进行管理。
SBR 的运行周期由进水时间、 反应时间、 沉淀时间、 滗水时间、 排泥时间和闲置时间来确定。具体时间根据进水量及进水时间可以进行适当调节。
计算方法:
沉淀排水时间( Ts D) 一般按2~4h 设计。闲置时间( Tx) 一般按0.5~1h 设计。 设定反应时间为( Tf) 。一个周期所需时间T≥Tf Ts D Tx。
时间分配例子,如:运行周期12h,其中进水2h,曝气4~8h,沉淀2h,排水1h。
SBR工艺优点:
1) 工艺简单,节省费用和场地;
2)理想的推流过程使生化反应推力大效率提高;
3)运行方式灵活,脱硫除氮效率好;
4)这是防止污泥膨胀的最好方法;
5)耐冲击负荷,处理能力强。
应用SBR工艺最先进的澳大利亚,先后建成SBR 工艺污水处理厂600 余座,还兴建日处理量21 万吨大型SBR工艺污水处理厂;广州兴丰垃圾卫生填埋厂处理渗透液等采用了普通SBR工艺;国祯环保应用SBR工艺的实时控制技术,去除有机物和脱氮除磷效率高,另外在高氨氮废水脱氮方面有较大突破。
衍生工艺
1、CASS工艺
CASS(Cyclic Activated Sludge System)是周期循环活性污泥法的简称,又称为循环活性污泥工艺CAST (Cyclic Activated Sludge technology),是在SBR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反应池沿池长方向设计为两部分,前部为生物选择区也称预反应区,后部为主反应区,其主反应区后部安装了可升降的自动撇水装置。整个工艺的曝气、沉淀、排水等过程在同一池子内周期循环运行,省去了常规活性污泥法的二沉池和污泥回流系统;同时可连续进水,间断排水。
预反应区内,微生物能通过酶的快速转移机理迅速吸附污水中大部分可溶性有机物,经历一个高负荷的基质快速积累过程,这对进水水质、水量、PH和有毒有害物质起到较好的缓冲作用,同时对丝状菌的生长起到抑制作用,可有效防止污泥膨胀;随后在主反应区经历一个较低负荷的基质降解过程。
宁夏银川市污水处理厂、山东青岛市城阳污水处理厂,江苏淮安市金湖县污水处理厂,阜阳市污水处理工程的一期工程处理颍西区城市污水采用CASS工艺。
2、CAST工艺
CAST工艺
CAST整个工艺在一个反应器中完成有机污染物的生物降解和泥水分离过程。反应器分为三个区,即生物选择区、兼氧区和主反应区。生物选择区在厌氧和兼氧条件下运行,使污水与回流污泥接触区,充分利用活性污泥的快速吸附作用而加速对溶解性底物的去除,并对难降解有机物起到酸化水解作用,同时可使污泥中过量吸收的磷在厌氧条件下得到有效释放。兼氧区主要是通过再生污泥的吸附作用去除有机物,同时促进磷的进一步释放和强化氮的硝化/反硝化,并通过曝气和闲置还可以恢复污泥活性。
惠阳城区污水处理厂,老虎滩污水处理厂,湛江市霞山污水处理厂,南京市仙林污水处理厂,舒兰市污水处理厂,普兰店市污水处理厂,镇江市征润州污水处理厂,大连凌水河污水处理厂等均采用CAST工艺。
3、DAT-IAT工艺
DAT-IAT系统的主体构筑物由一个连续曝气池和一个间歇曝气池串连而成。一般情况下,DAT连续进水、连续曝气,其出水连续流入IAT,在IAT完成反应、沉淀、出水等工序。
DAT-IAT系统是SBR工艺完善和发展的新型式,它的反应机理以及污染物去除机制与连续活性污泥法相同,DAT池为预反应池,也称为连续曝气区,池中水流呈完全混合流态,绝大部分有机物在这个池中降解。IAT相当一个传统的SBR池。但进水为连续流。
抚顺三宝屯污水处理厂,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采用DAT-IAT 工艺处理废水。
4、AICS工艺
AICS工艺
AICS工艺的标准模式
AICS 工艺(Alternated internal cyclic system)也称为交替式内循环活性污泥法。是中国北京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独立开发完成的污水处理工艺。该工艺由水力相通的四个反应池组成,通过各反应池在空间上的有序状态改变(曝气,沉淀和出水)来达到连续处理和去除有机污染物的目的。
阶段A:污水首先从1号边池进入,随着池内水流的推动作用,混合液通过2号、3号中间池,4号为沉淀池,经澄清分离后排出。2、3号池末端有一部分混合液分别回流至1号和2号池参与降解反应。这样在1号池与2号池之间、2号池和3号池之间分别形成类似氧化沟的循环流动水力特性,从而弥补了因推流作用而造成的局部区域污泥浓度降低,使污泥分布更加趋于合理。
阶段B:1号池停止进水,开始静止沉淀30min。污水从2号池进入,流至3号池进行降解,最后经4号池出水,此时内循环系统关闭。
阶段C和D:2号池停止进水,切换至4号和3号池进水,1号池出水。该阶段进水方向与内循环回流方向均和阶段A和B正好相反,但作用原理与阶段A和B完全一致。
敦化市污水处理厂,新疆阿克苏污水处理厂,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污水厂等采用AICS工艺处理污水。
5、ICEAS工艺
ICEAS全称为间歇式循环延时曝气活性污泥法(Intermittent Cycle Extended Aeration),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在反应器的进水端增加了一个预反应区,运行方式为连续进水(沉淀期、排水期仍连续进水),间歇排水,无明显的反应阶段和闲置阶段。污水从预反应区以很低的流速进入主反应区,对主反应区的泥水分离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ICEAS的运行方式:将SBR反应池沿长度方向分为两个部分,前部为预反应区,后部为主反应区。预反应区可起调节水流的作用,主反应区是曝气、沉淀的主体。ICEAS是连续进水工艺,不但在反应阶段进水,在沉淀和滗水阶段也进水。污水进入预反应区后,通过隔墙底部的连接口以平流流态进入主反应池,在主反应池中进行间歇曝气和沉淀滗水,成为连续进水、间歇出水的SBR反应池,使配水大大简化,运行也更加灵活。
昆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昆明第四污水处理厂,瓦房店市污水厂,金山污水处理厂,青岛城阳污水处理厂采用ICEAS工艺处理污水。
6、MSBR工艺
MSBR工艺
MSBR(Modified Sequencing Batch Reactor)指的是改良式序列间歇反应器,该工艺根据SBR技术特点,结合传统活性污泥技术,研究开发的一种更为理想的污水处理系统。MSBR既不需要初沉池和二沉池,又能在反应器全充满并在恒定液位下连续进水运行。采用单池多格方式,结合了传统活性污泥法和SBR技术的优点。不但无需间断流量,还省去了多池工艺所需要的更多的连接管、泵和阀门。通过中试研究及生产性应用,证明MSBR法是一种经济有效、运行可靠、易于实现计算机控制的污水处理工艺。
塘栖镇污水处理厂,江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海门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开福污水处理厂,无锡市新城污水处理厂,临海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等采用MSBR工艺。
7、UNI-TANK工艺
UNI-TANK工艺
UNI-TANK废水处理工艺是由比利时史格斯清水公司开发的一种专利工艺。这种工艺是SBR 工艺的一种变型,其废水处理池的池型为矩形,三池共用池壁,节省投资,同时占地面积省;系统在恒定水位下运行,运行方式较为灵活,可用于脱氮除磷。用于UNITANK系统有效容积系数不高,仅适台于中小型污水处理厂。
UNITANK系统由3个矩形池组成,3个池平行而又相通,每个池均设有供氧设备,可采用鼓风曝气。其中中间池只作为曝气池,两个边池交替作为曝气池和沉淀池,边池设有固定出水堰和剩余污泥排放口。进入系统的污水通过管道或者渠道配水,交替进入3个池中的任意一个,系统实现连续进水连续排水。
佛山市南海丹灶污水处理厂,猎德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邢台市污水处理厂,大沥污水处理厂,赣州市污水处理厂,石家庄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澳门,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上海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和广西梧州污水处理厂等采用的是UNI-TANK工艺。
8、SBBR工艺
SBBR工艺
SBBR是序批式生物膜反应器(Sequencing Biofilm Batch Reactor)的简称,又称膜法SBR(BABR),是1992 年Wilderer提出了可控制非稳态运行工艺,现今是目前国内外正在研究、应用的一种污水生物处理新工艺。
SBBR是在SBR反应器内装填不同的填料(如纤维填料、活性炭、陶粒等)而开发出来的一种新型复合式生物膜反应器,填料的介入为微生物提供了更为有利的生存环境。在纵向上微生物构成一个由细菌、真菌、藻类、原生动物、后生动物等多个营养级组成的复杂生态系统,在横向上顺水流到载体的方向构成了一个悬浮好氧型、附着好氧型、附着兼氧型和附着厌氧型的具有多种不同活动能力、呼吸类型、营养类型的微生物系统,从而大大提高了反应器的处理能力和稳定性。
现今研究者们对SBBR工艺的探索主要包括处理工业废水,制药废水,脱磷脱氮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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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银川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国家几级标准
WSZ-A 型设备来的设计主要是针对生活污水和与自之类似的工业有机污水的处理。其主要处理手段是采用较为成熟的生化处理技术——接触氧化法,水质参数按一般生活水水质,进水BOD 20Omg/l,出水BOD 20mg/l指标设计,总共有六部份组成:(1)初沉池;(2)接触氧化池;(3)二沉池;(4)消毒池、消毒装置;(5)污泥池;(6)风机房、风机。
现分别论述如下:
竖流式沉淀池,污水在沉淀池的上升流速为0.6-0.7毫米/秒,沉淀下来的污泥用空气提至污泥池。(注:WSZ-A O.5-5m/h不设初沉池)
罗茨鼓风机,能自动交替运行。单台风机运行寿命30000小时左右。
③ 银川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的概述
工程的设计单位是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安装单位是浙江市政建设工程公司回;自控系统答及仪表的成套、加工、调试由西安航天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承制。其工程自控系统采用“集中监测管理,分散控制”的方式。中控室的两台上位计算机负责现场设备的远程控制(“全自动控制”、“自动控制”,“点动控制”)和监视。现场设备的远程控制输出和现场信号采集由三个PLC就地控制站完成。在现场就地控制站各设1台操作员面板设备,负责在就地对现场设备的控制(“自动控制”,“点动控制”)。在中央控制室设置一个马赛克镶嵌式模拟屏,由工控机控制,用以直观显示全厂工艺流程工况及主要参数值。中控室的两台上位计算机、三个PLC就地控制站通过MB+网络连接在一起。就地控制站的PLC采用施耐德公司的Modicon TSX Quantum系列产品, 该系列PLC是施耐德公司近年主推的PLC产品,采用成熟、先进的技术。上位计算机的操作系统是Windows NT,上位监控软件采用美国Wonder ware 公司的产品In touch 7.0。
④ 银川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的水质标准与处理流程
服务区内北环泵站、西门泵站95年实测水质资料显示,污水中各项污染物指版标均较低,权结合我国部分污水处理厂运转期进水水质及设计水质情况,根据当地环保部门资料及要求确定设计进、出水水质为:
表 2-1 进水 出水 CODcr ≤350mg/l ≤120mg/l BOD5 ≤160mg/l ≤30mg/l SS ≤200mg/l ≤30mg/l PH=6~9,设计最低污水温度10℃。
厂区内预留了污水处理发展用地,根据回用要求可增设污水回用处理设施。
在污水处理工艺方案选择中,初步选定DE型氧化沟工艺与SBR工艺两种方案进行比选,经过多方考察、技术经济比较以及多方论证后,最终确定采用美国汉氏SBR工艺。由于设计污泥龄较长,污泥在生物池中已基本稳定,污泥不经消化直接脱水。污水厂工艺流程见图2-1。
图2-1 污水污泥处理工艺流程框图
⑤ 银川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保障污水处理企业的建设、运行和维护,提高城市水环境质量,促进节约用水和水污染防治,改善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银川市城市规划区内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市财政、审计、价格等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对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第四条凡向污水处理厂及排水管网(指汇集和排放污水、雨水的管道、沟河渠、泵站等设施所形成的网络系统)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依照有关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第五条污水处理费按照以下方式收取:
(一)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共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代收;
(二)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取水资源费时一并代收;
(三)建筑企业施工降水、排水的污水处理费,由市政设施管理单位、市建筑行业管理单位代收。
代收手续费为实收污水处理费总额的3%-5%,具体标准由市建设、财政部门根据污水处理费征收比例进行核准。第六条污水处理费由公共供水企业代征的,与公共供水企业水费收缴实行一张票据;由其他部门代征的,使用财政统一票据。第七条污水处理费的计征和减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对象、范围执行。除国家、自治区、市政府明确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减免污水处理费。第八条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应全额缴入国库,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污水处理费专项用于污水处理企业的运行、维护、改造、建设和监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第九条获得特许经营权的污水处理企业应当按照特许运营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并取得运营服务费。第十条污水处理企业按特许运营协议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运营服务费,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核定后的水量、水质情况出具准用报告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市财政部门完成审核后向污水处理企业拨付运营服务费,并将有关信息反馈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第十一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12月,根据污水处理费的总体收入和运营服务费总支出情况,编制下一年污水费年度使用计划,报市财政部门审批。第十二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污水处理监督管理制度,对污水处理企业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污水处理企业的违法行为。第十三条市环保部门应加强对城市排水监测站点的监督管理,监测排入污水处理企业和排水管网的污水水质,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和排水管网安全运行。
市环保部门每月应对污水处理企业的进出水水样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抽样检验,并出具化验报告。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阻挠征收管理人员依法征收污水处理费。第十五条污水处理企业不得谎报实际运行数据或者编造虚假数据,骗取运营服务费。
污水处理企业谎报实际运行数据或者编造虚假数据,骗取运营服务费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追缴骗取的运营服务费,并处以骗取款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对从事经营活动的排污者,处以应缴费额1至3倍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对其他排污者,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十七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纪检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⑥ 银川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20修改)
第一条为了规范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保障污水处理企业的建设、运行和维护,提高城市水环境质量,促进节约用水和水污染防治,改善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银川市城市规划区内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第三条市市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市财政、审计、价格等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对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第四条凡向污水处理厂及排水管网(指汇集和排放污水、雨水的管道、沟河渠、泵站等设施所形成的网络系统)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依照有关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第五条污水处理费按照以下方式收取:
(一)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共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代收;
(二)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取水资源费时一并代收;
(三)建筑企业施工降水、排水的污水处理费,由市政设施管理单位、市建筑行业管理单位代收。
代收手续费为实收污水处理费总额的3%-5%,具体标准由市市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污水处理费征收比例进行核准。第六条污水处理费由公共供水企业代征的,与公共供水企业水费收缴实行一张票据;由其他部门代征的,使用财政统一票据。第七条污水处理费的计征和减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对象、范围执行。除国家、自治区、市政府明确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减免污水处理费。第八条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应全额缴入国库,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污水处理费专项用于污水处理企业的运行、维护、改造、建设和监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第九条获得特许经营权的污水处理企业应当按照特许运营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并取得运营服务费。第十条污水处理企业按特许运营协议向市市政主管部门申请运营服务费,市市政主管部门依据核定后的水量、水质情况出具准用报告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市财政部门完成审核后向污水处理企业拨付运营服务费,并将有关信息反馈市市政主管部门。第十一条市市政主管部门每年12月,根据污水处理费的总体收入和运营服务费总支出情况,编制下一年污水费年度使用计划,报市财政部门审批。第十二条市市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污水处理监督管理制度,对污水处理企业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污水处理企业的违法行为。第十三条市环保部门应加强对城市排水监测站点的监督管理,监测排入污水处理企业和排水管网的污水水质,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和排水管网安全运行。
市环保部门每月应对污水处理企业的进出水水样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抽样检验,并出具化验报告。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阻挠征收管理人员依法征收污水处理费。第十五条污水处理企业不得谎报实际运行数据或者编造虚假数据,骗取运营服务费。
污水处理企业谎报实际运行数据或者编造虚假数据,骗取运营服务费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追缴骗取的运营服务费,并处以骗取款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排水单位或者个人不缴纳污水处理费的,由市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污水处理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第十七条市市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纪检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⑦ 银川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2021修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设施管理,保护市政设施完好,发挥市政设施功能,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政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和管理活动。
城市给水、供热、燃气、电力、通信、广播电视、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防、人防、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其他公共设施的管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市政设施包括:
(一)城市道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地下通道、城市隧道及其附属设施;
(二)城市桥涵:桥梁(含跨河桥、人行天桥、立交桥、高架桥)、涵洞及其附属设施;
(三)城市排水设施: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再生水管道、排水泵站、净水厂、污水处理厂及检查井盖、雨水井盖、水箅子等附属设施;
(四)城市防洪排涝设施:防洪排沟、河道、河堤、闸坝及其附属设施;
(五)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城市道路和桥涵的灯杆、灯具及其专用变压器、配电箱、工作井、管线等附属设施;
(六)城市综合管廊: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市政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是本市市政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市辖三区建成区内市政设施的管理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称县(市)区市政设施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市政设施的管理工作。
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园林、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市政设施的管理工作。第五条市政设施管理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和建设、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使用市政设施的权利和保护市政设施的义务,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和举报。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七条市、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总体规划,会同本级有关部门编制市政设施建设的发展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城市给水、供热、燃气、电力、通信、广播电视、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防、人防、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公共设施专项规划应当与市政设施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相衔接。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桥涵等市政设施时,沿线的各类管线、道路照明、标志标牌、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防、人防、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设施应当科学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街道箱杆设施原则上采用多杆合一、多箱合一、同类管线同槽同井或者共廊的方式建设。第九条市政设施的建设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政府投资、贷款、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等多种渠道筹集。
市政设施可以实行有偿使用。有偿使用的项目、标准和期限,依照国家规定的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报经批准后执行。
有偿使用的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可以统筹用于市政设施的建设、养护、维修。第十条市政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城市改造、建设和住宅小区的综合开发建设计划配套进行。
其他建设工程毗邻市政设施的,应当按照规定留出安全间距,并在施工时采取防护措施。第十一条市政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市政设施,不得移交市政设施管理维护机构,不得向公众开放或者投入使用。第十二条市政设施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与市政设施管理维护机构办理移交手续。
市政设施工程竣工移交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第三章城市道路、桥涵管理第十三条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道路、桥涵的管理,保证城市道路、桥涵完好。第十四条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道路、桥涵;
(二)擅自行驶超重、超高、超长和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
(三)擅自进行有损道路或危及桥涵安全的各种作业;
(四)擅自在道路两侧开设路口、设置台阶及固定坡道;
(五)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燃气管道,十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六)机动车辆在非指定的路段和桥涵上试刹车;
(七)擅自建设各种建(构)筑物;
(八)擅自在桥梁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九)倾倒垃圾(渣土)、污水、粪便等污物;
(十)在路面焚烧垃圾及其他物品;
(十一)其他损害、侵占道路、桥涵的行为。
⑧ 我是应届毕业生,想问一下北控水务目前是只有污水处理这个领域吗还有其他的业务吗
不只是这个领域,目前还涉及到了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业水务、清洁能源、海水淡化、环卫固废、金融服务等,多点开花,基本都是和环境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