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抄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步伐,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36号)的规定,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
㈡ 自来水公司收取污水处理费时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97号)规定:根据国版务院《关于加强城权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36号)的规定,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四条规定:销售免税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自来水公司收取污水处理费时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此,一些地方税务部门作出了明文规定。如《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湘财税[2001]37号)规定,“自来水(公司)随水费收取污水处理费,应开具由国家税务局监制的普通发票;不论购销双方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取污水处理费,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㈢ 污水处理费收入需要开具发票吗
污水处理收入,如果是BOT协议或PPP协议的污水处理收入是不需要开具发票的,可以开具收据即可。
㈣ 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如何开票,纳税
居民水费构成见附件照片。
基本水费和水资源费都按3%征税。
污水处理费免税。
㈤ 自来水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是如何征税和开具发票的求解答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版(财税[2001]97号)规定:自来水公权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前提条件是按规定办理征前减免手续(所需的减免资料为财务报表、省级以上证明文件、征前减免审批表),未办理征前减免手续的要按规定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只能用普通发票收取污水处理费(在发票单独列明,在申报表中要将污水处理费列为免税收入单独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