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污水处理费入什么会计科目
你好,一般都是入制造费用的,它属于车间的辅助生产成本。很多企业都因为它太综合没法划分直接归类制造费用再进行分配。
若帮到请采纳,谢谢
⑵ 工厂里的污水处理池属于什么工程,建筑还是市政
工厂里的污水处理池是污水处理工程的一部分,属市政工程的范畴。
⑶ 污水处理企业的无形资产包括哪些
污水处理工艺就是无形资产
⑷ 污水处理厂设备维修费计入什么科目
小编认为,对于污水处理厂设备维修费,可以有两种考虑:
1、普通日常维内护修理。
固定资产容大修理支出是指为恢复固定资产的性能,对其进行大部分或全部的修理。当大修理费用没有采用预提的办法,并且支出较大,收益期超过一年的大修理支出,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
借:长期待摊销
贷:在建工程
2、大修理
(1)支付大修理费用时
借:在建工程
贷:相关科目
污水处理厂设备维修费该怎么做会计分录?
(2)大修理完工时,将修理费用分期摊销 如费用分摊期限在一年以内的:
借:待摊费用
贷:在建工程
如费用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在建工程
生产车间的固定资产的普通修理,财务处理为:
借:制造费用-修理费
贷:银行存款
⑸ 污水处理工程计入固定资产吗
这个应该是计入固定资产的,污水处理的设备折旧比一般机电设备折旧要短,这个版没查阅过标准,不太清楚,我碰到权的工程一般按8-10年。但污水处理工程的运营管理费用是要计入日常成本。如:电、水、药剂费、维修费、人工费等等,这个也不是小数。不充分考虑,有时会让这个处理设备难以为续。
⑹ 污水处理厂涉及的会计科目有哪些怎么核算
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确认应收债权;直接人工费用、电力费用、药剂费用、设备维修费用纳入生产成本核算,按月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按月摊销特许经营权形成的无形资产,计入企业管理费用中核算;合理控制生产成本及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正确核算企业的资产、债权、债务及经营成果。
涉及到的主要会计科目有:主营业务收入、应收债权、生产成本(包括各项费用)、主营业务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基本上常用的会计科目都会涉及到。再具体的要根据具体的业务增设。
(6)污水处理池入什么资产扩展阅读:
注会发散性科目。会计的学习能够有效发散学习思维,影响到其他科目的学习,因为不管是审计还是财管都是围绕会计学科展开的,比如决定固定资产是融资还是购买计划,运用现金净流量法确定了融资项目,那么在会计上就要进行摊余成本计量。
由于会计折旧和税法认定之间的差异,产生递延所得税处理,审计中发现会计上折旧方法错误需要调整报表,本质上还是在于会计的基本处理,同时从企业申请、审批、购进、安装等等各个过程涉及到企业内控与审计重点。
在这个事项中又会涉及到合同签订、税费处理、经济法事项等等,相当于注会各个科目都是有一定联系的,通过思考一个完整的企业交易业务就可以将注会几个科目串联起来,也能突出实务操作的处理,对会计人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科目是活学活用的,经常发散一下更有利于对注册会计师知识体系的理解。业务处理中又存在着风险,风险管理也是将来企业需要重点关注的方向,这也是注会改革突出的一点,未来注会的发展还是大有可为的。
⑺ 污水处理费入什么会计科目
计入制造费用科目核算,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回期分别负担的各答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一次支出数额较大的财产保险费、排污费、技术转让费、广告费、固定资产经常修理费、预付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等。
企业单位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以及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已经支付但不能作为当期费用的支出,流动资产项目之一。
根据我国会计制度,低值易耗品也可列入待摊费用。待摊费用的概念基础是权责发生制,也是配比原则的要求。中国新会计准则已废除该科目。
污水处理费按照补偿排污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核定。污水处理费的所征税种是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所得。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污水处理费收费者和缴费者是合同关系,或委托关系。
一般情况下,污水处理费包含在水费里面。水费包括基本水费、城市附加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南水北调基金、水厂建设费、省专项费。
⑻ 污水处理池和污水处理设备是怎么核算
【问题】 污水处理池和污水处理设备是合并核算还是单独核算,如合并核算是记入房屋建筑物还是机械设备类? 【解答】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定义,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所以,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确定分类及分项方法。 污水处理池和污水处理设备的会计处理也应根据上述原则,考虑使用功能、使用寿命等因素来进行判断,但实践中可能视工程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如处理池及设备是为某单项建筑物(或生产线,下同)配套且属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的,可以将其价值计入该建筑物价值;如果是为多项建筑公用或独立设计建造的则应该单独核算。至于处理设备与处理池是合并还是分项核算,也应视各自价值、使用功能、使用寿命等因素来判断,通常的处理思路是(实践中可能不限于此):如果其各自价值均较大或预计使用寿命相差较大,则应分别核算;如果其中一项价值较大,另一项较小,则可以将其并入价值较大的一项核算;如果其各自价值均不大,且预计使用寿命相差不大,可以合并作为污水处理设施核算。当然,实践中还是应该根据准则制度的规定判断处理。不过通常情况下,将相关设备与建筑物(或构筑物)分别核算更便于后续的会计处理。
⑼ 污水处理厂固定资产的一般分类是怎么样的例如厂房属于房屋建筑物,其他电缆,格栅,阀门污水处理的相关设备
凡单位价值在来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自一年以上的属于公司主要经营设备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工具等资产应作为固定资产;对于不属于公司主要经营设备的物品,只要其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具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分类:
1:房屋、建筑物。
2:机器设备。包括供电、供热系统设备、电子计算机系统设备、中央空调、通讯、洗涤、维 修、厨房用具、电梯等。
3:交通运输工具。
4:家具用具设备。
5:电器及影视设备。
6:文体娱乐设备。
7:其他设备。指除以上各种设备外的各种设施,如工艺设备、消防设备等
具体内容,你可网络"固定资产管理”。
⑽ 排污许可证应确认为什么资产
我国首个排污权交易试点城市浙江省嘉兴市,实施排污权交 易8个月的统计数据如表1: 有的排污权作为的存货处理,基于投资持有的排污权作为其他投 资产处理,而目前美国财务会计委员会倾向于将排污权认定为一 项无形资产。欧洲各国对于排污权会计的研究也十分深入,欧盟各 表1 主要污染物 化学需氧量COD 二氧化硫SO2 交易量(吨) 322.13 596.34 交易金额(万元) 2818.09 848.03 交易项目数(个) 33 14 国对于排污权的归属有着不同的见解,其中,将排污权划分为存货 的有德国和奥地利,将其划分为无形资产的有比利时、法国、葡萄 上表显示的嘉兴市排污权交易情况,已经足以证明排污权是 以实物交易量确认的权利。 牙和西班牙。我国理论界对排污权会计问题的研究,多数仍停留在
为企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权利 对排污权本质的认识应 对国外已有研究成果的借鉴和一般性探讨层面。对于排污权属于 何种资产,多数学者认为排污权更接近无形资产的定义与特征,应 确认为无形资产。还有人认为可以把排污权作为衍生金融产品来 看待。 在排污权的计量方面,2004年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正式 发布《IFRIC3排污权》,试图规范总量—交易模式 的排污权交易 会计处理。IFRIC3认定排污权是一项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作 为初 始入账价值,但如果初始分配的排污权成本低于公允价值应按公 允价值入账,其差额作为政府补助,将其作为递延收益在进行排污 权交易期内分配处理。在每期排放污染时,以其排污量按对应需提 交的排污权数量的公允价值确认计量相应的环境负债,并在交易 期结束时相应地核销无形资产和环境负债。在对排污权的后继计 量上可采用历史成本或重估价两种模式。但这一公告被认为在计 量上存在着复合计量模式和报告模式,由此引起极大的争议,于 2005年6月被撤销执行。尽管IFRIC3遭到如此的质疑,但 国内很多 文章中、学位论文中仍执着追随此种计量方法,更为深入的适合我 国实际情况的研究很少。
二、排污权的确认 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公告第3号—排放权(IF RIC3)对排污权 的定义是:政府(或政府机构)确定一定时期内其控制区内污染物 的排放总量,然后通过颁发许可证的方式向控制区内的排放者按 比例分配排污权(可以以免费的方式来颁发许可证,也可以向排放 者收取一定的费用),并允许排污权在市场上交易。无论是国外还 是国内,很多学者认可这一定义,倾向于将排污权划分为无形资产 而非存货。
(一)以实物交易量确认的权利将排污权认定为无形资产的 主要理由之一是:认为排污权是一种权利,其资产形态是无形的, 而存货往往是有形资产。排污权是国家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和区 域内排放污染物的权利,因此每项排污权背后对应的均是某类有 形的污染物。如电力企业排放的二氧化硫,造纸企业排放的污水 等。企业购买排污权花费的资金额对应的是某类污染物的实物数 量,其购买的越多,可实际排放的污染物数量越多。排污权实质是 将允许的污染物最大排放量分割成若干规定的排放量,以排污许 从其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挥的作用出发进行分析。从目前来看, 我国尚不存在购买排污权不是为了排放污染物,而是为了获得增 值收益的投资公司,企业购买排污权主要用于自用。企业的排污行 为与其生产经营密切相关,排污量的大小与产品产量一般成正比 例关系,单位产品产生的污染物是可计量的,并且有明确的单位价 格。以江阴市为例,其排污权有偿使用的具体收费标准是:排入集 中式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排污单位,化学需氧量排放指标收费 标准为2600元/吨;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化学需氧 量收费标准是4500元/吨;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指标收费标准为 2240元/吨。 本文认为企业申购排污权等同于购买一种生产用原材料,随 着产品生产被耗用,转入产品成本,如果不用或用不完,还可以将 其自由转让。从这一点来看,排污权与一般意义上的无形资产有本 质区别。专利技术、商标权等典型的无形资产通常很难计量其价 值,并且很难分割计量并转让,给企业带来的预期经济利益存在很 大的不确定性。
(三)具有一定使用年限的权利将排污权认定为无形资产的 另一个主要理由是:排污权不一定为当期消耗而持有,而存货属于 为当期消耗或变现而持有的流动资产。对于排污权的使用年限目 前并没有统一规定,均由各试点地区自定,一般在1至5年之间。本 文认为,排污权的使用年限与资产变现或耗用的年限是两个完全 不同的概念。在总量—交易机制下,政府机构根据当地年度排放 的总量以无偿或有偿的形式发放给参与企业排污指标,年度结束 时,参与企业被要求交付与其在该期间排污量相当的排污权,如企 业超量排放,则需要从市场中购买相当于超量的排污权交付或接 受高额的罚款等处罚。企业多于排污量的排污权可转让。我国的排 污权交易机制均选用总量控制交易模式。也就是说,企业排污权指 标一般将在一年内被耗用,企业每年都需要根据预计的排污量重 新申购排污权。排污权的使用年限主要是指企业通过实施减排措 施节余的排污权的储存年限,为了维护企业削减污染的积极性,政 府机构一般会允许企业储存该差额排放权2—5年以备将来使用。 由于环境资源稀缺,企业对排污权将产生惜售心理,企业在拥 有排污权后,更倾向于为自身发展预留总量,从而产生市场上可出 ( t/t∞ 、 《 《 、《 《 售的排污指标很少,会出现供给不足的不良局面。因此,政府机构 将不允许企业申购远大于自身需要量的排污权,也就不会产生大 量的节余排污权。这就意味着企业绝大部分排污权将在当期消耗, 可视作流动资产,而占企业排污权总量的比重很少的节余的排污 权不应影响这一属性。
(四)排污权尚不具备作为金融资产的条件环境资源是一种 稀缺资源,排污权代表使用一定环境资源的权利,在供大于求的情 况下,排污权的市场价值很容易增加。如江苏省规定每吨化学需氧 量(COD)初始价格最高为4500元/年,在交易中心的价格目 前已达 8万元。在2007年就开始试点交易制度的浙江嘉兴市,最近则拍 卖 出了11万元的高价。市场价格的不断攀升,正表明在排污权交易制 度下,环境资源的稀缺性以最直接的方式体现出来。若企业或机构 以投资为目的持有排污权,那么理应将其作为金融资产处理。 金融资产的确认与计量需要有活跃的市场和公允的市场价 格,我国的几个排污权交易市场处于起步阶段,交易规则尚有待完 善,交易活动不够活跃,存在政府机构介入排污权定价的情况,市 场价格的公允性和合理性有待商榷,因此,排污权作为金融资产确 认存在操作性的问题。
三、排污权的计量及会计处理 企业应单独设置“排污权”会计科目,并依照2006年企业会计 准则1号—存货准则对其进行会计处 理。具体来说,应按实际成 本作为初始入账价值,对于政府无偿分配给企业的排污权,企业应 当参照同类或类似排污权的市场价格估计其金额确定入账价值。 在每期排放污染时,减少相应的排污权,将其计入产品成本,不需 要确认环境负债。在排污权交易期结束时,若实际排污量等于应提 交的排污权,则排污权将全部转入产品的成本,账面无余额;若实 际排污量小于应提交的排污权,则账面产生排污权的借方余额,可 跨年度。
【摘 要】 随着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改革的逐步推进,排污许可证交易制度就将成为我国防治污染的重要手段,排污权交易的会计处理问题的研究很有必要。 基于排污权的本质,文章以我国新会计准则的理论和实务导向为基础,参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排污权会计处理的建议,研究排污许可证交易制度下,企 业对排污许可证取得、持有和转让等交易和事项的会计处理等问题,以期为相关会计处理提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