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污水乱排会给环境带来什么影响
未经处理的污水排放会增加自然环境的负担,对环境的保护起了很大的阻碍作用。那么很多人就开始表示疑问了,污水乱排到底如何影响环境的呢?
1、物理性污染物危害人体健康污水不仅影响水质,它还会影响人体健康。具有刺激性气味的废水,例如印染废水、选煤废水等都会对我们的呼吸系统产生影响。水中的悬浮物也会成为各种污染物的载体,我们食用的鱼类如果受污水影响,它们就会带着这些污染和水流一起进入身体会影响人体健康。
污水里残存的物质对于我们的生态和人体都是有很大的影响的,乱排污水会破坏自然环境,受到污水的直接伤害也是我们人类本身。所以,相关部门需要加强污水处理的管控,严惩乱排污水的行为。厂家在排放污水时,一定要按照程序合理处理污水,降低污水对于环境的破坏力。
Ⅱ 排放乱污水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一般来说,污水乱排的危害有:污染地表水,如琥珀、江河,导致水体水质变差,甚至影响水体功能;污染土壤,导致土壤出现酸碱化、盐碱化等,破坏土壤结构,导致土壤无法种植;另外的,很多,如影响景观、产生恶臭等等,总之,污水乱排是不允许的。
1) 死亡有机质:
来源举例: 未经处理的城市生活污水, 造纸污水, 农业污水, 都市垃圾
危害:
· 消耗水中溶解的氧气, 危及鱼类的生存。
· 导致水中缺氧, 致使需要氧气的微生物死亡。而正是这些需氧微生物因能够分解有机质, 维持着河流, 小溪的自我净化能力。它们死亡的后果是: 河流和溪流发黑, 变臭, 毒素积累, 伤害人畜。
2) 有机和无机化学药品:
来源举例: 化工, 药厂排放, 造纸、制革废水, 建筑装修, 干洗行业, 化学洗剂, 农用杀虫剂, 除草剂
危害:
· 绝大部分有机化学药品有毒性, 它们进入江河湖泊会毒害或毒死水中生物, 引起生态破坏。
· 一些有机化学药品会积累在水生生物体内, 致使人食用后中毒。
· 被有机化学药品污染的水难以得到净化, 人类的饮水安全和健康受到威胁。
3) 磷:
来源举例: 含磷洗衣粉, 磷氮化肥的大量施用
危害:
· 引起水中藻类疯长。因为磷是所有的生物生长所需的重要元素。自然界中, 磷元素很少。人类排放的含磷污水进入湖泊之后, 会使湖中的藻类获得丰富的营养而急剧增长(称为水体富营养化)。
· 导致湖中细菌大量繁殖。疯长的藻类在水面越长越厚, 终于有一部分被压在了水面之下, 因难见阳光而死亡。湖底的细菌以死亡藻类作为营养, 迅速增殖。 · 致使鱼类死亡, 湖泊死亡。大量增殖的细菌消耗了水中的氧气, 使湖水变得缺氧, 依赖氧气生存的鱼类死亡, 随后细菌也会因缺氧而死亡, 最终是湖泊老化、死亡。
· 可对热带地区的海滨水域造成与上速情况相似的水体富营养化的威胁。
Ⅲ 污水排放处罚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缝、溶洞、私野信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措施等逃避监管的防治排放水污染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源脊亮定,责令改正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以下是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 法规 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 (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雹宽求的工业废水的。
Ⅳ 工厂随意排放污水触犯了什么法律
法律分析: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排污须达标,并且,有专门的排污系统和法定的排污口。如果有证据证明该造纸厂未经核定的排污通知向法定的排污口排放,而是将水排放到案中所说的水坑中,造纸厂除了须承担行政责任外,尚须对该排污坑的管理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六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九条 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四)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
Ⅳ 乱排泥浆水处罚标准
法律分析:排水户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向社会予以通报;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排水户不得有下列危及城镇排水设施安全的行为:(一)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倾倒剧毒、易燃易爆物质、腐蚀性废液和废渣、有害气体和烹饪油烟等;(二)堵塞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向城镇排水设施内排放、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油脂、污泥等易堵塞物;(三)擅自拆卸、移动和穿凿城镇排水设施;(四)擅自向城镇排水设施加压排放污水。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Ⅵ 生活污水随意排放违法吗
法律分析:生活污水随意排放是违法的,乱排生活污水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在城镇发展的过程中,小餐饮店违规排放污水行为屡见不鲜。很多景区附近的小餐饮店、农家都没有规范的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随意排放餐饮污水,将未经任何处理的含有餐厨垃圾和油脂的污水排入雨水管道,或者直接将污水直排到附近水域,同时也容易引起水体黑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些行为都是不可取的,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法律依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两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Ⅶ 随意排放污水的后果
法律分析:随意排放污水是涉嫌污染环境罪的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Ⅷ 污水乱排放的危害
污水乱排放使水体污染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以下介绍一下水体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1.引起急性和慢性中毒。水体受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污染后,通过饮水或食物链便可能造成中毒。著名的水俣病、痛痛病是由水体污染引起的。
2.致癌作用。某些有致癌作用的化学物质如砷、铬、镍、铍、苯胺、苯并(a)芘和其他多环芳烃、卤代烃污染水体后,可被悬浮物、底泥吸附,也可在水生生物体内积累,长期饮用含有这类物质的水,或食用体内蓄积有这类物质的生物(如鱼类)就可能诱发癌症。
3.发生以水为媒介的传染病。人畜粪便等生物污染物污染水体,可能引起细菌性肠道传染病如伤寒、痢疾、肠炎、霍乱等。
肠道内常见病毒如脊髓灰质类病毒、柯萨奇病毒、传染性肝炎病毒等,皆可通过水体污染引起相应的传染病。1989年上海的"甲肝事件",就是由水体污染引起的。在发展中国家,每年约有6000万人死于腹泻,其中大部分是儿童。
4.间接影响。水体污染后,常可引起水的感官性状恶化,如某些污染物在一定浓度下,对人的健康虽无直接危害,但可使水发生异臭、异色,呈现泡沫和油膜等,妨碍水体的正常利用。
铜、锌、镍等物质在一定浓度下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和繁殖,从而影响水中有机物的分解和生物氧化,使水体自净能力下降,影响水体的卫生状况。
(8)不当的污水排放扩展阅读:
污水来源于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如住宅、机关、学校、医院、商店、公共场所及工业企业卫生间等。生活污水所含的污染物主要是有机物(如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尿素、氨氮等) 和大量病原微生物(如寄生虫卵和肠道传染病毒等)。
存在于生活污水中的有机物极不稳定,容易腐化而产生恶臭。细菌和病原体以生活污水中有机物为营养而大量繁殖,可导致传染病蔓延流行。因此,生活污水排放前必须进行处理。
Ⅸ 污水排放不达标怎么处罚
法律分析:污水排放不达标的限期治理期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四)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
Ⅹ 城市污水处理不当对生活环境的影响有哪些
主要是2方面:
1,固抄体废物:污袭水厂处理后会有大量的污泥产生,理论上来说都是含水率80%的污泥,这些污泥含有恶臭,不易分解,是不能直接回到自然界的,必须经过处理。
2,气体污染:污水厂的常规作业中,格栅间和初沉池,压滤机房等地会有恶臭气体产生,容易影响周围环境。
但是这些一般污水厂都有相应的处理措施:
1,固体废物一般有专门的处理公司和场地,将污泥进行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理后的污泥无恶臭,无危害。可以排放自然界。
2,一般一些带有恶臭的工艺步骤都会有臭气收集系统,经过统一收集后,污水厂有专门的除臭系统。这样排放到空气中就没有味道了。
所以,一个好的,合格的运营水厂,对周边的环境是没有什么污染的。除非有偷排或者是生产,运营不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