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水污染是什么三大污水染物是什么
水污染是由有害化学物质造成水的使用价值降低或丧失,污染环境的水。污水中的酸、碱、氧化剂,以及铜、镉、汞、砷等化合物,苯、二氯乙烷、乙二醇等有机毒物,会毒死水生生物,影响饮用水源、风景区景观。污水中的有机物被微生物分解时消耗水中的氧,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命,水中溶解氧耗尽后,有机物进行厌氧分解,产生硫化氢、硫醇等难闻气体,使水质进一步恶化。
一般污水中的主要污染物可分为三大类:物理性污染、化学性污染和生物性污染。
物理性污染包括热污染、悬浮物质污染、放射性污染。
化学污染包括无机无毒物污染、无机有毒物污染、有机无毒物污染(需氧有机物污染)、有机有毒物污染、油类物质污染。
生物污染主要是指废水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它包括致病细菌、病虫卵和病毒.未污染的天然水小细菌含量很低,当城市污水、垃圾淋溶水、医院污水等排入后将带入各种病原微生物.如生活污水中可能含有能引起肝炎、伤寒、霍乱、痢疾、脑炎的病毒和细菌以及蛔虫卵和钩虫卵等.生物污染物污染的特点是数量大,分布广,存活时间长、繁殖速度快。
从污染物的分类可以又可以污水水质指标做一些概括.同样可以这样来划分即物理性指标、化学性指标和生物性指标。
物理性指标有固体物质(TS)、浑浊度、颜色、嗅、味、温度、电导率等。
化学指标包括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总有机碳(TOC)、有机氮、pH值、有毒物质指标等。
生物指标主要有细菌总数、大肠菌数及病原菌等.细菌总数是指1mg水中所含有的各种细菌的总数;大肠菌数是指每L水中所含的大肠菌个数。
Ⅱ 造成水体污染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1.自然污染:是由自然法则的变化和土壤中矿物质对水源的污染造成的;
2.人为污染:水污染是由人类的生活和生产活动造成的。
一般来说,水污染是指人为污染。包括工业废水污染、农业污染、生活污水污染和城市固体废物造成的水污染。
工业污水,包括生产污水和生产污水,是指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和污水,其中含有工业生产材料、中间产品、副产品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随水流失的污染物。
工业废水是水体污染的主要来源。它具有广泛的范围,大量的,大量的被污染的物质,和复杂的成分。其中一些是剧毒的,很难治疗。电力、矿山等部门的废水主要含有无机污染物,而造纸、纺织、印染、食品等工业部门往往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大量的废水有机物。
bod5经常超过2000毫克/升,有的达到30,000毫克/升。即使在相同的生产过程中,水质也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很大的变化。例如氧顶吹转炉炼钢,同一炉钢的不同熔炼阶段,废水的ph值可以在4至13之间,悬浮液可以在250至25000毫克/升之间变化。此外,这些废水中的有机物在降解过程中会消耗大量溶解氧,容易导致水质变黑发臭。随着采矿和工业活动的增加,重金属的生产和使用也显著增加,造成湖泊和河流重金属污染严重。由于处理成本高和投资大,工业废水直接排放而不进行处理或排放低于标准,严重污染水资源。
农业污染源是指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体污染源。包括农药、化肥施用、土壤流失和农业废弃物。
例如,化肥和农药的不合理使用会造成土壤污染,破坏土壤结构和土壤生态系统,进而破坏自然生态平衡;降水引起的径流和渗漏将牧场、农场和农副产品加工厂的氮、磷、农药和有机废弃物带入水体,加剧水质恶化,导致水体富营养化。随着化肥施用量的迅速增加,土壤固土耕作质量差,肥料利用率低,土壤和肥料养分易流失,地表水和地下水受到污染。农药对水体的污染十分严重。
目前,我国农药总产量已超过四十万吨,生产品种由一九八六年的五个增加到现在的五个。据分析,该地区农药年使用量约为23万吨,平均每公顷农药使用量为2.33 kg/hm2。一般情况下,只有10%的≤有20%的农药附着在作物上,而80%的≤有90%在土壤、水和空气中流失,在灌溉水的淋溶和降水的作用下对水体造成污染。化肥也对水体造成严重污染。
据统计,中国每年使用化肥4537万吨,农药50万~60万吨。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每年使用农药和化肥的土地面积超过2.8亿hm2,地表径流给水体带来了大量的污染物,是农业水体污染的主要来源。而从牧场、农副产品加工厂排入水中的有机废弃物,会使水质恶化,造成河流、水库、湖泊等水体的污染。
生活污水是指城市当局、学校和居民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水,包括厕所排泄物、洗衣洗澡水、厨房和其他家庭排水,以及商业、医院和娱乐场所的排水等。
城市人均日排污量为150~400 L,与生活水平密切相关。生活污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如纤维素、淀粉、糖和脂肪蛋白等,也含有致病菌、病毒和寄生卵。无机盐氯化物、硫酸盐、磷酸盐、碳酸氢盐和钠、钾、钙、镁等。这些生活污水的一般特点是有机物含量高,容易引起腐败。
此外,臭气物质,如硫化氢、硫醇等,很容易在厌氧条件下产生。此外,当这些生活污水中的合成洗涤剂的用量很大时,对人体的危害也会很大。生活污水一般很泥泞,生化需氧量一般为3O0g/700 mg/L,生活用水量大,成分复杂,未经处理直接进入水体,对水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城市生活垃圾主要是厨房垃圾、废塑料、废纸、碎玻璃、金属制品等。
中国人口多,生活垃圾多。超过5亿城市居民每天产生1公斤生活垃圾,超过10亿农村居民每天产生0.5公斤生活垃圾。由于人口的增加,生活垃圾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生活垃圾利用率低。
在堆填工程中,大量的酸性和碱性废水,如汞、铅和镉,从有毒物质工业和日常生活中排放,渗入地表水或地下水,在水体中产生黑臭味。不能利用浅层地下水,水质恶化。我国60%的河流存在氨氮、挥发酚和高锰酸盐污染,氟化物严重超标。水体失去自净功能,影响水的繁殖和水资源的利用,导致生态环境恶化,威胁饮用水和农产品的安全。
Ⅲ 请说出农用水水质主要几项指标.造成水体污染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检测指标: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化学需氧量(COD)、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水温、pH、全盐量、氯化物、硫化物、总汞、镉、总砷、铬(六价)、铅、粪大肠菌群等。
造成水污染的成因主要是两方面:
1:自然污染,是由于自然规律的变化和土壤中矿物质对水源的污染;
2、人为污染。是由于人类的生活、生产活动所造成的污染,一般所说的水污染是指人为污染。它包括工业废水污染、农业污染、生活污水污染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带来的水污染。
1、工业废水污染。
工业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产污水,是指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废液,其中含有随水流失的工业生产用料、中间产物、副产品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工业废水是水体主要污染源,它面广、量大、含污染物质多、组成复杂,有的毒性大,处理困难。如电力、矿山等部门的废水主要含无机污染物,而造纸、纺织、印染和食品等工业部门, 在生产过程中常排出大量废水有机物含量很高,BOD5常超过2000毫克/升,有的达30000毫克/升。即使同一生产工序,生产过程中水质也会有很大变化,如氧气顶吹转炉炼钢,同一炉钢的不同冶炼阶段,废水的pH值可在4~13之间,悬浮物可在250~25000毫克/升之间变化。而且这些废水中的有机质,在降解时消耗大量溶解氧,易引起水质发黑变臭等现象。随着采矿和工业活动的增加,重金属的生产和使用也有了很大的增加,导致了湖泊与河流产生严重重金属污染。因处理成本高、投资大,其中工业废水不加处理直接排放,或未达标排放,严重污染了水资源。
2、农业污染
农业污染源是指由于农业生产而产生的水污染源。包括农药、化肥的施用、土壤流失和农业废弃物等。例如,化肥和农药的不合理使用,造成土壤污染,破坏土壤结构和土壤生态系统,进而破环自然界的生态平衡;降水形成的径流和渗流将土壤中的氮、磷、农药以及牧场、养殖场、农副产品加工厂的有机废物带入水体,使水质恶化,造成水体富养化等。随着化肥施用量的快速增长,导致土壤板结、耕作质量差,肥料利用率低,土壤和肥料养分易流失,污染了地表水和地下水。农药对水体所造成的污染非常严重。我国农药总产量目前已超过40万吨,生产品种从1986年的5个已发展到200多个,每年农药使用量在23万吨左右,平均使用农药2.33 kg/hm²,根据分析,一般只有10%~20%的农药附着在农作物上,而80%~90%则流失在土壤、水体、空气中,在灌溉水与降水等淋溶作用下污染水体。化肥对水体所造成的污染也很严重。据统计,我国年使用化肥4 537万t,使用农药50~60万t。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农药与化肥的土地面积每年超过2.8亿hm²,由于地表径流将大量的污染物带入水体,这是农业污染水体的主要来源。并且由牧场、养殖场、农副产品加工厂的有机废物排入水体,他们都可使水体的水质恶化,造成河流、水库、湖泊等水体污染。
3、生活污水污染
生活污水是指城市机关、学校和居民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水,包括厕所粪尿、洗衣洗澡水、厨房等家庭排水以及商业、医院和游乐场所的排水等。城市每人每日排出的生活污水量为150—400L,其量与生活水平有密切关系。生活污水中含有大量有机物,如纤维素、淀粉、糖类和脂肪蛋白质等;也常含有病原菌、病毒和寄生虫卵;无机盐类的氯化物、硫酸盐、磷酸盐、碳酸氢盐和钠、钾、钙、镁等。这些生活污水的总特点是有机物含量高,易造成腐败。此外,因在厌氧细菌条件下,易产生恶臭物质,如硫化氢、硫醇等。并且,这些生活污水中含合成洗涤剂量大时,对人体的伤害会非常大。家庭污水一般很浑浊,生化需氧量一般为3O0-700mg/L。生活用水量大、成分复杂,未经处理直接进入水体,严重造成了对水环境的污染。
4、城市生活垃圾带来的水污染
城市生活垃圾主要是厨房垃圾、废塑料、废纸张、碎玻璃、金属制品等等。我国人口众多,居民的生活垃圾数量也很大。五亿多城镇人口按每天产生1kg计;十亿多农村人口按每天产生0.5kg计,每天共产生100万吨生活垃圾。由于人口不断增,生活垃圾正以每年10%的速度增加。生活垃圾利用率低,在堆置或填埋工程中,产生大量酸性、碱性,有毒物资工业、生活排放出来的含汞、铅、镉等废水,渗透到地表水或地下水造成水体黑臭,地下水浅层不能使用、水质恶化,全国60%的河流存在的氨氮、挥发酚、高锰酸盐污染,氟化物严重超标,水体丧失自净功能,影响水生物繁殖和水资源利用,导致生态环境恶化,威胁饮水和农产品安全。
Ⅳ 使用活中除了白色污染还有生活污水污染噪音污染的国家,专门有什么法律依法进
中国主要环境法律法规清单
(一)综合类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摘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摘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摘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18.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19.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21.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2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23.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24.对外经济开放地区环境管理暂行规定
(二)部门相关法规
1.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保护条例
2.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3.交通行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4.铁路环境保护规定
5.冶金工业环境管理规定
6.建材工业环境保护工作条例
7.电子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8.化学工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9.医药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10.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11.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办法
(三)环保经济政策
1.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的通知
2.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目录》的通知
3.关于环境保护资金渠道的规定的通知
4.关于充分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5.关于充分发挥财政职能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6.关于运用信贷政策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7.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贯彻信贷政策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8.关于加强乡镇企业污染防治和保证贷款安全的通知
9.关于环保产业科技开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10.关于印发及试行《保护臭氧层多边基金项目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
11.全球环境基金项目合格标准和审批程序
12.关于地方财政部门做好世界银行贷款工作几点意见的函
13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部门管理世界银行贷款工作的通知
14.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
(四)环境执法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
3.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
4.国家环保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
5.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
7.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0.行政复议条例(修订)
11.行政复议程序
1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
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行政法规解释权限和程序问题的通知
14.环境监理工作暂行办法
15.国家环保局关于环境监理机构能否实施行政处罚问题的通知
16.环境监理执法标志管理办法
17.环境监理工作制度(试行)
18.环境监理工作程序(试行)
19.环境监理人员行为规范
20.关于环境执法若干问题的复函
21.对《关于环境行政执法中遇到的几个问题的请示》的批复
22.关于环境行政执法若干问题的复函
23.关于如何理解环境保护部门的范围问题的复函
24.关于环保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问题的复函
25.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法(行)发(1989)2号文的通知
26.关于《环境保护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关问题的复函
27.关于《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适用问题的复函
28.关于擅自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的认定和处罚问题的复函
29,关于环境罚款是否适用《关于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复函
30.关于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进行处罚问题的复函
31.关于建设项目违反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处罚问题的批复
32.关于排污单位违反环保部门排污申报登记年审要求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
(五)污染事故管理
1.环境保护信访办法
2.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
3.关于认真执行重大环境污染及事故报告制度的通知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摘录)
5.关于环境污染纠纷技术仲裁机构问题的复函
6.转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就如何正确理解和执行《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所作答复的通知
7.关于确定环境污染损失赔偿责任问题的复函
8.关于地、市级环保部门确认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权限的批复
9.环保部门就污染赔偿处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问题的复函
10.关于处理水污染事故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11.关于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授权问题的复函
12.关于征收水利工程损失补偿费的法律依据问题的复函
(六)建设项目管理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
3.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
4.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问题的若干意见
5.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
6.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权限问题的通知
7.关于加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8.关于加强外商投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
9.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管理办法
11.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的原则与方法
12.建设项目选址管理办法
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
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15.关于如何掌握防治污染的设施验收标准问题的批复
16.关于如何认定建设项目违反“三同时”制度问题的复函
17.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适用范围问题的复函
18.关于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法律责任问题的批复
19.关于对新设饮食娱乐服务企业按建设项目环境法规管理的复函
20.关于禁止和限制的重点企业目录
21.关于禁止和限制支持的乡镇工业污染控制的重点企业名录
(七)排污收费管理
1.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
2.关于增设“排污费”收支预算科目的通知
3.关于超标准排污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
4,关于调整超标污水和统一超标噪声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5.关于新颁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说明
6.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环保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7.关于下达环保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8.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征收污水排污费的通知》的通知
9.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补助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
10关于进一步加强排污收费工作的通知
11.关于进一步加强排污收费和环保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
12.关于加强排污收费和环保补助资金管理的紧急通知
13.关于进一步明确环保补助资金使用范围的通知
14.关于排污费的种类及其适用条件的答复
15.关于罚款和征收排污费能否同时执行问题的复函
16.关于火力电站征收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17.关于征收火力发电厂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18.关于对自备供热发电厂烟尘排放计征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19.关于工业炉窑征收超标排污费运用标准问题的复函
20.关于燃油锅炉大气};染物排放执行标准的通知
21.关于征收社会生活噪声超标排污费问题的复函
22.关于建筑施工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对象问题的复函
23.关于超标噪声排污费征收标准问题的批复
24.关于征收超标排污费工业企业厂界划分问题的复函
25.关于征收电厂污水排污费问题的复函
26.关于对煤矿矿井水和采用直流方式的电厂冷却水收取污水排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27.关于口H值超标收费问题的复函
28.关于超标水量费征收有关问题的复函
29.关于对储煤场粉尘排污收费问题请示的复函
30.关于废渣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31.关于如何确定提高征收排污费标准问题的复函
32.关于对排污费“提高征收标准百分之五”解释的函
33.关于排污费征收、解缴中应否交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34.关于执行排污费新标准中有关问题的批复
35.关于提高征收标准百分之五有关政策问题的复函
36.关于行政机关、军队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问题的复函
37.关于排污收费监测依据问题的复函
38.关于排污收费监测数据有效性问题的复函
39.关于海南省农星系统自行征收排污费问题的复函
40.关于排污费使用有关问题的复函
41.对天津市有关排污收费请示的复函
42.关于排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43.关于跨地域排污单位排污费征收权属问题的复函
44.关于对重庆市环保局重环发(1994)55号文的复函
45.关于撤销下级环保部门排污收费资格有关问题的复函
46.关于城市市、区环保部门征收排污费管理权限划分问题的复函
47.关于对《城市维护建设资金预算管理办法》中有关超标排污费收入使用问题解
(八)污染源管理
1.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
2.关于实施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制度的通知
3.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4.国务院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企业环境管理的规定
5.关于加强乡镇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定
6.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企业土法炼硫磺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7.关于“九五”期间加强污染控制工作的若干意见
8.关于加强砖瓦行业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9.关于加强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环境管理的通知
lO.关于进一步贯彻《关于加强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环境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1I.国务院关于结合技术改造防治工业污染的几项规定
12.关于印发国家环保局关于推行清洁生产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13.关于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排污申报登记受理权问题的解释
14.关于对经济开放地区限期治理环境污染决定权限问题的复函
15.关于对部属企业下属单位实行限期治理审批权限的复函
(九)大气污染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荇染防治法
2.汽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
3.关于发布《防治汽车、摩托车排气污染的技术政策》的通知
4.关于颁布<城市烟尘控制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5.关于发布<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
6.关于颁布《关于发展民用型煤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7.关于贯彻《国务院环委会关于防治煤烟型污染技术政策的规定》的通知
8.关于公布第一批严重污染环境(大气)的淘汰工艺与设备名录的通知
9.国务院批转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加强城市集中供热管
理工作报告》的通知
io.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煤气事业的报告》
的通知
I+)水污染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
3.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4.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5.关于加快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建设的若干规定
6.污水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
7.关于防治水污染技术政策规定
8.关于颁布《关于防治造纸行业水污染的规定》的通知
9.关于水域功能区划审批权限的复函
10.关于排污许可证核发权限问题的复函
(十一)噪声污染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2.关于印发《建设环境噪声达标区管理规范》的通知
3.关于环境噪声监测问题的复函
(十二】固体废物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
3.关于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补充通知
4.关于《废物进口环境保护暂行规定》有关条款说明的通知
5.关于增补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的通知
6.关于进口废物申请书增加内容的通知
7.关于对进口废物实施检验有关问题的通知
8.关于严格控制境外有害废物转移到我国的通知
9.关于严格控制从欧共体进口废物的暂行规定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控制境外废物向我国转移的紧急通知
11.进口废物装运前检验管理办法(试行)
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进口废物刑事案件试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3.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
14.关于批转《吉林、黑龙江两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通知》的通知
15.关于工业生产活动产生的粉煤灰和炉渣系列归属问题的复函
{十三)辐射污染管理
1.放射性环境管理办法
2.城市放射性废物管理办法
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4.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5.关于进一步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辐射环境管理任务的通知
6.关于加强对放射性物质、放射性污染设备及放射性废物进口的环境管理的通知
7关于我国中、低水中放射性废物处置的环境政策
8.关于加强地质、勘探等流动式放射源管理的通知
9.关于废旧金属入炉冶炼前进行放射性检测的通知
lO.关于印发《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申请表和许可证申领办法的通知
(十四)化学污染管理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
3.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收费标准
4关于防治铬化合物生产建设中环境污染的若干规定
5.关于加强氯氟烃及替代品生产建设管理的通知
6.关于加强化学品测试环境管理的通知
7.防止含多氯联苯电力装置及其废物污染环境的规定
8.关于控制发展使用氟里昂的气溶胶制品的通知
9.关于在气雾剂行业禁止使用氯氟化碳类物质的通知
10.中国禁止或严格限制有毒化学品目录
(十五)自然保护管理
l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6.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7.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
8.关于对黄金矿产实行保护性开采的通知
9.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10.中国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
Ⅳ 污水的主要污染指标
一、物理性指标
温度、色度、嗅和味、固体物质的三种存在形态:悬浮的、胶体的、溶解的。固体物质用总固体量(TS)作为指标,污水处理中常用悬浮固体(SS)表示固体物质的含量(TDS指标高于1000以上)。
二、化学性指标
1、化学需氧量(COD):指用强化学氧化剂(中国法定用重铬酸钾)在酸性条件下,将有机物氧化成CO2与H2O所消耗的氧量(mg/L),用CODcr表示,简写为COD。化学需氧量越高,表示水中有机污染物越多,污染越严重。
2、生化需氧量(BOD):水中有机污染物被好氧微生物分解时所需的氧量称为生化需氧量(mg/L)。
如果污水成分相对稳定,则一般来说,COD> BOD5。一般BOD5/COD大于0.3,认为适宜采用生化处理。
3、总需氧量(TOD):有机物主要元素是C、H、O、N、S等,当有机物被全部氧化时,将分别产生CO2、H2O、NO、SO2等,此时需氧量称为总需氧量(TOD)。
4、总有机碳(TOC):包括水样中所有有机污染物质的含碳量,也是评价水样中有机物质质的一个综合参数。
5、总氮(TN):污水中含氮化合物分为有机氮、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四种含氮化合物总量称为总氮(TN)。凯氏氮(TKN)是有机氮与氨氮之和。
6、总磷(TP):包括有机磷与无机磷两类。
7、pH值。
8、重金属。
三、生物性指标
1、大肠菌群数:每升水样中所含有的大肠菌群的数目,以个/L计。
2、细菌总数:是大肠菌群数、病原菌、病毒及其他细菌数的总和,以每毫升水样中的细菌菌落总数表示。
(5)蒲县后堡煤业污水污染染扩展阅读:
作用
环境污染指数能以简明的数值综合反映环境质量,便于进行各地区环境质量的比较,因而在环境质量评价中得到广泛的应用。但是,许多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特别是多种污染物综合作用的机理还不完全清楚,因此,目前所应用的各种指数值只是大致地反映环境质量。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空气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即达到国家质量二级标准是指空气污染指数小于等于100。如果空气污染指数小于等于50,说明空气质量为优。
空气污染指数大于50且小于等于100时,说明空气质量为良好。
Ⅵ 洗煤厂排出的污水有污染吗对人体有害吗
洗煤厂排出的污水是有污染的,使用带式压滤机和絮凝剂就可以把污水里的泥浆和污水分离,处理后的水可以循环使用、泥浆经过压滤机压成泥饼拉走回填。
Ⅶ 已经污染了的污水如何治理
防治水体污染的主要措施有以下三条:
(1)减少和消除污染物排放的废水量。首先可采用改革工艺,减少甚至不排废水,或者降低有毒废水的毒性。其次重复利用废水。尽量采用重复用水及循环用水系统,使废水排放减至最少或将生产废水经适当处理后循环利用。如电镀废水闭路循环,高炉煤气洗涤废水经沉淀、冷却后再用于洗涤。第三控制废水中污染物浓度,回收有用产品。尽量使流失在废水中的原料和产品与水分离,就地回收,这样既可减少上产成本,又可降低废水浓度。第四处理好城市垃圾与工业废渣,避免因降水或径流的冲刷、溶解而污染水体。
(2)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进行区域性综合治理。第一在制定区域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工业区规划时都要考虑水体污染问题,对可能出现的水体污染,要采取预防措施。第二对水体污染源进行全面规划和综合治理。第三杜绝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任意排放,规定标准。第四同行业废水应集中处理,以减少污染源的数目,便于管理。最后有计划治理已被污染的水体。
(3)加强监测管理,制定法律和控制标准。第一设立国家级、地方级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执行有关环保法律和控制标准,协调和监督各部门和工厂保护环境、保护水源。第二颁布有关法规、制定保护水体、控制和管理水体污染的具体条例。
Ⅷ 常见的污水污染物指标范围
COD:生活污水300mg/
印染废水10000mg/l
BOD:生活污水200mg/
印染废水2000mg/l
不同企业不同工艺波动会很大,生活污水也是一样,不同生活方式也有很大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