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污水处理厂排放超标能罚款吗
既然是超标排放,当然是可以罚款的.首先说超标的界定,一般来说,超标的界定是内以第三方具有相应容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认定出水超标.超标的依据倒不是定非得是法律,也可能是协议,比如说是运营方与业主签订的运营合同,一般也多是如此。除非性质特别恶劣,政府主管、监管部门介入,依据项目环评批复等建设期文件及排放标准,同样可以进行处罚。
『贰』 污水处理不合格被环保部门罚款怎么办
最好的规避办法就是不要随意排放污水,本公司没有能力的,可以找第三方污水处理公司处理。
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规定:
第四十二条 禁止从事下列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
(一)损毁、盗窃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二)穿凿、堵塞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三)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倾倒剧毒、易燃易爆、腐蚀性废液和废渣;
(四)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废弃物;
(五)建设占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六)其他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水户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或者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水户不予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可以处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水户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向社会予以通报;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因城镇排水设施维护或者检修可能对排水造成影响或者严重影响,城镇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未提前通知相关排水户的,或者未事先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或者未按照防汛要求对城镇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清疏,影响汛期排水畅通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污水处理后还被罚吗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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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考核不合格,也要被约谈。昨天,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本市对各区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的结果已经出炉,其中大兴区和平谷区考核不合格,两个区的相关负责人已被约谈,要求加快整改。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水环境安全,本市于2015年12月印发实施了《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主要明确了“十三五”期间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任务。
据介绍,在2016年《工作方案》实施的第一年中,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全市地表水水质稳中向好,地表水体监测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年均浓度值分别同比下降4.4%和4.9%;劣Ⅴ类水质河长比例同比下降4.6%;截至2016年底,全市污水处理能力提高到672万方/日,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0%,城六区达98%,中心城区、新城和重点镇地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为督促各区政府依法履行水污染防治责任,认真落实《工作方案》要求,市环保局、市水务局等11个部门于今年3月联合印发了《考核办法》,分年度对各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考核。依据《考核办法》,今年3月至6月,市环保局、市水务局等11个部门严格按照《考核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对各区2016年度水环境质量目标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
记者了解到,此次考核内容包括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两项。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具体考核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黑臭水体消除情况、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情况、地下水质量保护情况等4项指标。
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具体考核工业污染防治、城镇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船舶污染防治、水资源节约保护、水生态环境保护、强化科技支撑、各方责任及公众参与等8项指标。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满分均为100分。
以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结果划分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再以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校核,评分大于60分的,以水环境质量评分等级为综合考核结果;否则以水环境质量评分等级降一档作为综合考核结果。综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
以此考核标准,因各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均在60分以上,综合考核结果与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一致,即密云区、怀柔区为优秀;海淀区、延庆区、西城区、东城区、昌平区、房山区、门头沟区、石景山区为良好;顺义区、朝阳区、丰台区、通州区为合格;大兴区、平谷区为不合格。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各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以及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
近日,市环保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水务局约谈了考核不合格的大兴、平谷两区政府有关负责人,向两区指明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下一步,两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加快治污进度、严格监管执法,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
『叁』 污水处理厂卫经过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河流里,会受到怎么样的法律处理
污水处理厂的复污水,未制经处理直接排到河流里面,触犯环保法规,单位要受到巨额经济处罚,罚款金额由环保局决定,如果造成了严重的水体污染,要追究当事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可以到当地环保局执法大队举报。
『肆』 停用污水处理设施按什么法律处罚
用《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来处罚,有两种处罚情况,一呢排放污染物内 未造成污染的由处理的容县一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环保局)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限定期限未整改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另一种则是造成污染并导致附近企业损失或者居民身体、物损失、其他污染的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并限期治理。
『伍』 污水处理后排放超标,稀释违法么
违规不违法,这样可能在总量控制上要超标,一般不予追究。这个行为只是企业回的个人行为答,不是提倡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属于偷偷摸摸做应急处理。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关于“水设施不正常运行如何规定的?”问题,这个有规定,第一,要有应急事故调节池,蓄水量要大于一天24小时的总排量;第二,在24小时不能排除故障就要停机。还有一个条件就是向环保局申请调解,在短时间内放宽排放标准。
『陆』 发黑小作坊废水处理 如果被举报了 有哪些处罚 ,有罚款的话大概是多少
情况不严重整改,严重就把作坊给端了。罚款是少不了的具体的详询有关部门
『柒』 停电导致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应该怎么处罚,处罚依据是什么
停电导致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的,依然属于违法排放污染物,县级以回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答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第六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捌』 污水处理不达标被拘留 速看法律什么是违法排放
随着国家对环境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越来越多的环保刑事案件出现,有一种罪叫“污染环境罪”,而且不乏大大小小的企业置身其中,尤其是有污水产生的企业,那么问题来了,产污水企业什么样的行为会触犯环保法?产污水企业需要看哪几个法律法规恶补环保法律知识?
连云港铭科在实际工作中,接触到很多企业其实是不知法犯法,所以一直特别有冲动环保法的一些知识,国家对环境治理的态度只会步步紧逼,所以连云港铭科在这里提醒,不管你企业老板还是环保方面的工作人员花个几分钟懂点环保法。今天连云港铭科小编以产污水企业为例,分享涉及污染环境罪需要拘留处理的相关的环保法知识。
1跟产污水企业紧密相关的环保类法律有哪几个?
连云港铭科小编在这里告诉大家,常见的有三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铭科小编在这里告诉大家一个技巧,所需的法律条文一律去生态环境部的官方网站看原文。找相关律师之前也看一下,下面就是三个法规的截图。
2触犯污染环境法以后什么情况下需要拘留?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
第六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更详细的参考《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比如说《环境保护》第六十三条中的(二)在《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解释为:
第四条《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的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送达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后,再次检查发现仍在排污的;
(二)现场检查虽未发现当场排污,但有证据证明在被责令停止排污期间有过排污事实的;
(三)被责令停止排污后,拒绝、阻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具有环境保护管理职责的部门核查的。
3产污水企业比较常见的容易触犯环保法的污水处理以及排放行为是什么?
迅速翻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章法律责任这部分,关于污水处理不达标、污水不按规定排放等等的有潜在环境危害的行为和处罚做了详细的陈述。连云港铭科作为一家民营企业,是非常理解产污水企业的环保重担的,大错都是由小错一点点累积起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非常值得每一个良心企业去学习,环境保护工作再苦再累也是企业的立身之本。
『玖』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不达标会被怎样处罚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不达标应该得到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回防治法》:
第七十四条答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限期治理期间,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者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9)污水处理后还被罚吗扩展阅读:
第十二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水体的使用功能以及有关地区的经济、技术条件,确定该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的省界水体适用的水环境质量标准,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网络
『拾』 污水处理厂违规被被环保局罚款处罚后对以后经营有什么影响
如果你污水不改进环保局会经常来检查如果改过好了环保局验收合格了对以后经营没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