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环保局检查偷排污水,暗管是要有正在发生的证据吗
偷排污水是大事,只要他想查你,你舅跑不了!不管证据不证据的!
⑵ 污水外排,这个外排的概念是什么
我是做环保的 按我理解是指水里污染物浓度没有达到排放标准 就直接排放到外界环境。有什么问题欢迎探讨
⑶ 污水暗排是什么意思
“暗排”与“明排”相对。
明排就是从明面上排放,不经任何管道暗沟,暗排则是通过地下管道暗沟排放。
⑷ 污水需要达到几级排放直接排到河流
市政排放的污水 要达到GB18918-02一级A标准
其他污水达到GB8978-1996最高的标准,如各地有要求,要满足当地排放标准
⑸ 城市污水怎么处理最终排到哪
一般来讲,城市污水包括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雨水径流。生活污水占绝大部分,来自我们的日常生活(洗澡、洗衣服、厨房、部分雨水、商场、单位、洗车点等等 等等都会产生污水),通过排水管网输送至集中地污水处理设施(也就是XX污水处理厂,大部分地区都有的啦)。工业废水来自产生集中的生产部门,比如工厂、 实验室、工业园区等,一般是处理至合适水质后排至污水管网,与生活污水一起处理。雨水比较特殊:除特殊地区的雨水径流作为工业废水对待外,大部分分为两种情况:经济发达的,建设单独的雨水管网,即雨污分流模式,这样生活污水送去处理,雨水可处理可排放(在中国初雨肯定有污染,但生活污水还来不及处理呢,怎 么还顾得上雨水呢?);或者不单独建设雨水管网,二者共用管网,即雨污合流模式,这种模式下,旱季不会有问题,污水全部送去处理,但在雨季下,由于水量激增,可能超过管网的容纳能力,多余的水量就会溢流出处理体系,由于这里面混合了部分污水,就形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从这大家也该看出来了,水处理明显受经济制约的)
那水处理后去哪了呢?一般三个去向:(1)向地表水体排放,这是最常见的啦。一般包括排放到海洋、湖泊、小河甚至沙漠等。不用担心污染,在制定排放标准时,就已经考虑到受纳水体的环境承载容量了。但要是偷排的话,那肯定要污染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了不同场合下水质的排放标准。(2)工农业利用,水质达到一定标准,就可以利用了,如绿地灌溉、冲洗厕所、洗车、工艺用水、冷却用水、锅炉补充水等。(3)地下水回灌。部分地区由于对水资源采用过度,会导致地下水枯竭,所以需要回灌,保持一定的水量。注意哦:涉及到地下水一定要慎重,因为地下水的修复要比地表水的修复难得多得多得多得多。
⑹ 不放暗管能偷排污水吗
不能,坚决不能;
环保执法严格,偷排是违法的;这个很的很严肃。
其次偷排相当于加大了处理难度。水质不明确的情况,如果偷排到水体里,造成的污染是极其严重的,建议你看一下中国的污染地图,劣质水污染非常严重,触目惊心。现在治理都是极其严峻的现实。
⑺ 污水处理排放超标
按照不同法律的规定处理结果不同:
1、偷排污水至海洋的,按海洋法版的相关规定处罚10万元权,责令整改;
2、如果按环保法的规定,偷排超标污水情节严重的,限期治理或停产整顿;
3、偷排至地表水系的,按水法处理处应缴纳排污费3-5倍罚款;造成污染事故的,处罚金额可能高达100万,并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凭记忆回答,可能不准确,建议查一下这几个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⑻ 污水直排的处罚规定
污水直排的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
(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
第八十四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除前款规定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依照前款规定采取措施、给予处罚。
第八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一)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
(二)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的;
(三)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或者容器的;
(四)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
(五)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
(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标准,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热废水或者含病原体的污水的;
(七)未采取防渗漏等措施,或者未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的;
(八)加油站等的地下油罐未使用双层罐或者采取建造防渗池等其他有效措施,或者未进行防渗漏监测的;
(九)未按照规定采取防护性措施,或者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
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行为之一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九项行为之一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8)污水暗排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⑼ 污水的排放方式有哪些
1、当城市有污水处理厂时,生活废水与粪便污水宜采用合流制排出。
2、当建筑物采用中水系统时,根据中水的用水对象及所选用的原排水水质分质排出。
3、当冷却废水量较大而需循环或重复使用时,宜将其设置成单独的管道系统。
污染成因:
人类生产活动造成的水体污染中,工业引起的水体污染最严重。如工业废水,它含污染物多,成分复杂,不仅在水中不易净化,而且处理也比较困难。
工业废水,是工业污染引起水体污染的最重要的原因。它占工业排出的污染物的大部分。工业废水所含的污染物因工厂种类不同而千差万别,即使是同类工厂,生产过程不同,其所含污染物的质和量也不一样。工业除了排出的废水直接注入水体引起污染外,固体废物和废气也会污染水体。
农业污染首先是由于耕作或开荒使土地表面疏松,在土壤和地形还未稳定时降雨,大量泥沙流入水中,增加水中的悬浮物。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农药、化肥的使用量日益增多,而使用的农药和化肥只有少量附着或被吸收,其余绝大部分残留在土壤和漂浮在大气中,通过降雨,经过地表径流的冲刷进入地表水和渗入地表水形成污染。
城市污染源是因城市人口集中,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和废气引起水体污染造成的。城市污染源对水体的污染主要是生活污水,它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各种污水的混合液,其中包括厨房、洗涤房、浴室和厕所排出的污水。
世界上仅城市地区一年排出的工业和生活废水就多达500立方公里,而每一滴污水将污染数倍乃至数十倍的水体。
⑽ 排水暗渠如何清淤,具体的做法
利用高压清洗车,或者人工牵引,推拉等方法把管道内淤泥清理到管道外,然后运到指定地方,如果管道需要清理到无淤泥情况,就要反复清洗管道内壁,可以用管道检测CCTV可视影像拍摄画面,看管道内部情况,以达到了解管道清淤情况。用于不同深度和管径的雨水管、污水管道、明渠、暗渠清淤施工。
一、清淤流程
1.降水排水
使用泥浆泵将检查井内污水排出至井底淤泥。将需要疏通的管线进行分段,分段的办法根据管径与长度分配,相同管径两检查井之间为一段。
2.稀释淤泥
高压水车把分段的两检查井向井室内灌水,使用疏通器搅拌检查井和污水管道内的污泥,使淤泥稀释;人工要配合机械不断地搅动淤泥直至淤泥稀释到水中。
3.吸污
用吸污车将两检查井内淤泥抽吸干净,两检查井剩余少量的淤泥向井室内用高压水枪冲击井底淤泥,再一次进行稀释,然后进行抽吸完毕。
4.截污
设置堵口将自上而下的第一个工作段处用封堵把井室进水管道口堵死,然后将下游检查井出水口和其他管线通口堵死,只留下该段管道的进水口和出水口。
5.清洗车疏通
使用高压清洗车进行管道疏通,将高压清洗车水带伸入上游检查井低部,把喷水口向着管道流水方向对准管道进行喷水,污水管道下游检查井继续对室内淤泥进行吸污。
6.通风
施工人员进入检查井前,井室内必需使大气中的氧气进入检查井中或用鼓风机进行换气通风,测量井室内氧气的含量,施工人员进入井内必需佩戴安全带、防毒面具及氧气罐。
7.清淤
在下井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安全措施安排完毕后,对检查井内剩余的砖、石、部分淤泥等残留物进行人工清理,直到清理完毕为止。
然后,按照上述说明对下游污水检查井逐个进行清淤,在施工清淤期间对上游首先清理的检查井进行封堵,以防上游的淤泥流入管道或下游施工期间对管道进行充水时流入上游检查井和管道中。
注意
雨水管道、污水管道人工进管道里面,非常危险,非专业人员,切勿下井,防止发生意外。
二、清淤方法
绞车清淤
先用竹片穿过需要清通的管道,然后利用管道两端的检查井上的绞车往复绞动钢丝绳,使淤积物被清通工具推入下游检查井中,绞车有手动、机动、电动等,清通工具也有很多种,根据管径大小和用户需要选用。这种方法适用各种直径的管道,比较适合管道淤积严重,淤泥粘结密实的管线。
绞车清淤缺点:从一个井口向另一个井口送竹片需人工下井完成,井下很恶劣的工作环境给工作带来极大不便,还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2.通沟机
用于同管道之间为刚性密封的清淤器,在空气或液体压力作用下作为一个喷射体穿过管道,同时清除了管道内的异物,这种方法要求管壁光滑规则,淤积物不能太多,所以多用于核能及工业金属排污管道清淤中。
与此类似的一种气动式通沟机,借助压缩空气把清淤器从一个检查井送到另一个检查井后,由绞车拉动其尾部的钢丝绳,使翼片张开,淤积物随清淤器被刮出管道。另一种软轴通沟机是有电机或汽车引擎产生动力,通过一根软轴传送给清淤工具,软轴的转动使清淤工具边旋动边前进,将淤积物搅松刮入另一检查井中。
3.高压水射流
较为广泛应用的清淤方式,使用一台高压射水车装备有大型水罐、机动卷管器、高压水泵、射水喷头等。操作时有汽车引擎驱动高压泵,将水加压后送入射水喷嘴,其向后的喷射产生的反作用力使射水喷头和胶管一起向反方向前进,也同时清洗管壁;当喷头到达下游检查井时,机动绞车将软管收回,射水喷头继续喷射水流将残余的沉淀物冲到下游的检查井,由吸泥车将其吸走。
这种方法可以适用各种形状和规格的管道,基于成本和冲刷效果等原因,通常只限于直径小于130cm的管道,而且清洗用水成本相对高;还有,高压水射流中混杂的沉积物颗粒对管壁的影响不可忽略。
4.冲刷清淤
检查井尺寸的限制,整个装置的部件必须在下水管道内装配。工作时,污水聚积在装置的上游,达到一定的高度后,在装置的前部形成水流来清除沉积物。一旦足够多的沉积物被冲走,这个装置就向下游移动几CM,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明显的。
冲刷清淤缺点:必须在下水管道内完成相对较大的工作量。与此类似的方法是利用当地安装的设施,如下水道水门等进行冲刷清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