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梅州市水资源保护对策
18.3.1政府和城市居民应当在节水中扮演不同的角色
长期以来居民受“水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传统观念的影响,珍惜和保护水资源的观念淡薄,居民尚无对家庭废水再利用的习惯。在居民没有达到自律节水的习惯之前,政府通过自身职能,约束居民的用水行为(他律)还是很有必要的。这样不仅可以减轻城市用水压力,还有利于居民节水观念的形成。政府在这一方面可以利用的行政手段如规定城区居民用水定额,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提高水价及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以促进污水减量排放和节约用水、实行节约用水的奖励制度,对开发节水新技术给予奖励,对改善旧工艺,推广节水新工艺的给予经济支持等[3]。但最根本的,还是要养成居民自律节水的意识。政府除了利用各种媒体、广告、专栏进行宣传外,还可以举办各种形式和各种规模的展览,或组织企、事业单位,在各个单位和各个社区举办一些小型展览,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目的。同时还应当在中、小学的教材中增加保护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的内容,使青少年从小就树立起保护和节约水资源的意识[4]。
要进一步理顺和逐步提高城市供水价格,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以促进污水减量排放和节约用水的目的。特别是当前城市供水价格还普遍偏低的情况下,适时、合理地调整水价是十分必要的。各地在调整和改革水价的过程中,要尽快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制订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水价形成机制,科学地规范城市水价的管理。在调整和理顺水价的同时,要加快供排水行业和企业制度的改革,引入市场机制,降低成本,加强管理,提高水的利用效率。
18.3.2加大治理城市水污染力度
维系河流的自然形态、保持良好的水质,关系到为城市居民提供良好生活环境,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等问题。治理城市水污染的途径很多,其中,采取措施,避免城市河涌“水沟化”是至关重要的。一是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逐步建立起自成一体的城市排污系统,建污水处理中心,改变把河涌作污水沟直接排入污水的现象;二是整治河涌两岸景观,拆除违章建筑,迁移重污染企业,整治时要注意保留河流的原生形态,避免河床水泥硬底化丧失自净能力;三是在此基础上,向广大居民宣传保持河流优美景观的好处,扩大城区上门收垃圾范围,同时采取配套的处罚措施,让市民逐渐增强环保意识[5]。
针对梅江沿岸工业废水排放严重的问题,梅州市政府加大了管理力度,拆迁了一批污染大的企业,如原梅县东风水泥厂、梅县钢铁厂等。对造纸行业勒令整改,要求其走清洁生产之路,停止自制浆。2003年全市实施的工业废水治理项目11个,完成投资额128万元,竣工废水治理项目7个,新增治理废水能力3020t/d 数据由梅州市江南污水处理厂提供。 《梅州日报》(2005-06-05)。
总体上来说,梅州的城市污水处理力度还远远不够。首先,必须提高江南污水处理厂的效益,避免重蹈国内有些污水处理厂“晒太阳”的覆辙;其次,加快江北污水处理厂的选址和建设,提高整个城市的污水处理率;再次,尽快完善各县(市、区)的污水处理体系;第四,要严格执行《关于整治梅州城区饮食业污水油烟污染的通告》中的有关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五,工商、卫生、规划城建等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排放的污水、油烟污染进行整治。
18.3.3加强对地下水资源的管理
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不仅是一个资源管理问题,也是一个规划建设问题,与城市发展密切相关。水源井的布局,井位的确定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同时,要严格控制开采量,防止地面沉降,这方面梅州市已有先例。如2004年8月20日,五华县双头镇由于地下水位发生急剧变化引发大规模的地陷,毁坏房屋、门店725间,其中有近200间房屋毁损严重,毁坏公路2.1km,小型桥梁两座、地陷8处,受灾户数为445户,受灾人数为2611人,直接经济损失达1.55亿元 《梅州日报》(2004-08-21)。
地下水是相对优质的水源,应当主要以城市生活用水为主,在城市公共供水可以达到的地区,不应当再发展自备水源,应当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自备水的开采量并逐步关闭自备井。对洗车行业的地下水抽取应实行严格管理,防止资源流失。对于有地面水可利用的地区,在保证采补平衡的基础上,将地下水作为战略储备或城市第二水源(图18.3)。
图18.3 梅州市江南污水处理厂
18.3.4探索对污水的二次回收和利用
对城市污水的再利用,是近些年来众多专家学者讨论如何解决城市用水紧张问题的重点。城镇供水的80%转化为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其中70%可以再次循环使用。这意味着通过污水回用,可以在现有供水量不变的情况下,使城镇的可用水量增加50%以上[6]。对梅城而言,增加50%的水资源可利用量,意味着可以减轻供水工程的开支及缓解水资源在未来几年可能出现不足的现象,同时也是坚持水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体现。
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通常称之为中水[7]。中水可广泛应用于:第一,用作低质水源。工业废水经处理可以取代新鲜水作为低质水源,如用作火力发电厂的冷却水等。第二,用于灌溉。农业对于水体质量要求不高,废水经过再生处理可用于农田灌溉、园林灌溉等。第三,用于部分城市日常用水。处理后的污水还可用作不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水源。如冲厕所、浇花、冲汽车、市区水环境景观等。
城市污水也是一种资源,随着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发展,城市污水处理量逐年增加,污水的资源化问题应当提到重要议程。首先,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经济合理地确定污水回用设施的建设规模和处理工艺。其次,对于一些工业用水和市政、环境卫生及生态景观等用水,可以利用经处理后的污水。要用战略的眼光全面规划和统筹解决水资源不足的问题。第三,应当在水资源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对远距离调水和污水处理后回用进行一下全面的经济技术比较,更经济合理地利用现有水资源。第四,要科学确定供水水源次序,做到先地表水,后地下水,先当地水,后过境水。
虽然污水资源化在梅城推广尚存在技术、资金等条件的限制,但开发和利用中水资源,是解决未来梅城用水压力大、缓解城区水资源问题的有力手段,对本城市今后的用水管理还是很具有指导意义的。
② 《中国保护法》里有排放污水要罚款的内容吗
没有《中国保护法》这个法律的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一)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二)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
(三)不按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的。
(四)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的。
(五)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的。
第三十六条 建设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第三十七条 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情节较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九条 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国务院批准。
第四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一条 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
第四十二条 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③ 城市生活污水每人每天的排放标准是多少
《给排来水设计手册》自。做数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当然差不多还算是适用,但问题是现在这类规模的污水处理厂你能拿到多少?
如果你拿到的都是小规模的污水处理厂甚至不到一万吨的,再去做水量计算肯定要打个很大的折扣的。小规模的污水处理厂普遍存在上游经济不发达甚至是农村,存在水管滴冒跑漏的供水管网问题,存在污水管网收集率偏低的问题。
建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例如北京农村用水量少的则由50L,多的可达300-400L,南北差异很大经济差异很大地域差异更大,做设计最好别太套规范手册,很不靠谱。所以,我给出来的结论就是,设计手册不符合当前时代发展需求,当前污水处理行业已经进入到小规模化阶段,十二五期间我们就已经把县级污水处理厂都昨晚了,现在都是乡镇级别的污水处理厂了,连村级都在做了,这个规模下所有的手册和规范都很不贴切实际情况了,需要环保人自己考经验去摸索去调查了。
④ 城市污水排放标准
我不太理解楼主所说的城市污水排放界定原则是什么,从哪里排放?
但可分为城市中工业单位排污与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污。它们分别执行下列标准
工业单位排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造纸、船舶、海洋石油、纺织、肉类、合成氨、钢铁、航天、兵器、磷肥、烧碱行业除外。
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执行一级标准(Ⅲ类水域: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排入GB3838Ⅵ、Ⅴ类水域执行二级标准(Ⅵ类水域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水域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污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水库等封闭或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中A标准;
排入GB3838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
二级标准为出水排入GB3838Ⅵ、Ⅴ类水域时执行;
三级标准为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业时执行。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分期达到二级标准。
(注:GB3838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内容比较烦琐,如果楼主还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添加问题补充,以便详细为你解答。
回答补充:城市污水当然必须由城市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规定的限值要求排放,排放区域也就是上面所说到的那几类区域了。
收费没有严格的标准,要根据各地各厂实际的电费、药剂费、大修费、维护费、工资福利费、管理费、处理效率以及其他费用来衡定,一般1~10万m3/d规模的二级处理厂收费标准为0.3~0.8元每立方米污水。不过一般在引用和计算中可以估算为0.5元每立方米。
⑤ 居民排放生活污水被纳入环保税的范围了吗
据报道,自2018年1月1日,我国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将正式实施,按照规定四大类污染需要征税 建筑和交通噪声暂未纳入,同时居民排放生活污水和垃圾未纳入征税范围。
三是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暂予免税。四是为鼓励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对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暂免征税。五是国务院批准暂免征税的其他情形。
希望环保税可以顺利实施!
⑥ 如何确定城镇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排水超标
城市“生活污水”应该指“生活污水”,一般在水行业城市废水包括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工业废水是经过一定处理要求后排入污水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的。
另外,楼主所说的“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应该是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到水体中的排放标准。
可参照下面的答案:
城市中工业单位排污与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污分别执行下列标准:
工业单位排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造纸、船舶、海洋石油、纺织、肉类、合成氨、钢铁、航天、兵器、磷肥、烧碱行业除外。
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执行一级标准(Ⅲ类水域: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排入GB3838Ⅵ、Ⅴ类水域执行二级标准(Ⅵ类水域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水域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污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水库等封闭或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中A标准;
排入GB3838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
二级标准为出水排入GB3838Ⅵ、Ⅴ类水域时执行;
三级标准为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业时执行。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分期达到二级标准。
(注:GB3838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内容比较烦琐,如果楼主还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添加问题补充,以便详细为你解答。
回答补充:城市污水当然必须由城市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规定的限值要求排放,排放区域也就是上面所说到的那几类区域了。
收费没有严格的标准,要根据各地各厂实际的电费、药剂费、大修费、维护费、工资福利费、管理费、处理效率以及其他费用来衡定,一般1~10万m3/d规模的二级处理厂收费标准为0.3~0.8元每立方米污水。不过一般在引用和计算中可以估算为0.5元每立方米。
滤池的主要作用是过滤悬浮物,但是在滤池也有脱氮除磷作用时,也能够起到脱氮和除磷的作用
⑦ 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有哪些相关规定呢想要详细内容及出处.特别是排放形式,露天是否可以等
有《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这个还有地方标准,各地不一样,地方标准是以国标为基础,但要求高于国标。
排放口按照要按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设置采样点,还要按照国标《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的规定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⑧ 乱排生活污水也要受处罚吗
是的,乱排生活来污水也自要受处罚。《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21号)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⑨ 排放污水处罚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