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人的免疫系統分哪幾部分
由三部分組成。
這個系統由免疫器官(骨髓、脾臟、淋巴結、扁桃體、小腸集合淋巴結、闌尾、胸腺等)、免疫細胞(淋巴細胞、單核吞噬細胞、中性粒細胞、嗜鹼粒細胞、嗜酸粒細胞、肥大細胞、血小板等)。
以及免疫活性物質(抗體、溶菌酶、補體、免疫球蛋白、干擾素、白細胞介素、腫瘤壞死因子等細胞因子)組成。
免疫系統具有識別和排除抗原性異物、與機體其他系統相互協調.共同維持機體內環境穩定和生理平衡的功能。
當動物神經系統功能紊亂時,免疫系統的功能就會紊亂,進而出現各種頑固性疾病。
在討論免疫系統時,頻繁用到的兩個重要術語,是抗原和抗體。
可以想像,抗原是外來物質(如:肝炎病毒),抗體是免疫系統中與抗原作戰的士兵。當抗原(如:乙肝抗原)感染機體時,免疫系統製造出來相應的抗體,即乙肝抗體。抗體與抗原結合在一起,並將抗原從身體中清除、因此人體對於乙肝病毒有免疫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