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工人幹完活後,拿不到工錢,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
幹了活不給工錢可以到勞動局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勞動者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
(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這又分三種情況:一是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後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二是經仲裁後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勞動者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三是屬於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B. 工人威脅老闆拉電閘怎麼辦
此情況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1、立即報警。如果發現有人正在進行這種行為,應該立即向當地警方報告。警察會對此類行為進行調查,並採取必要的措施來防止此類事件的發生。
2、協商解決。如果有人正在威脅老闆拉電閘,可以與老闆協商解決問題。可以要求老闆提供更好的工作環境和待遇,以避免發生此類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