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污水處理費怎麼收取的
法律分析:污水處理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應當接受財政、價格、審計部門和上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使用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其用水量以水表顯示的量值為准;使用自備水源的單位和個人已安裝計量設備的,其用水量以計量設備顯示的量值為准。
法律依據:《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
第六條 污水處理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應當接受財政、價格、審計部門和上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十條 除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情形外,污水處理費按繳納義務人的用水量計征。用水量按下列方式核定:
(一)使用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其用水量以水表顯示的量值為准。
(二)使用自備水源的單位和個人已安裝計量設備的,其用水量以計量設備顯示的量值為准;未安裝計量設備或者計量設備不能正常使用的,其用水量按取水設施額定流量每日運轉24小時計算。
第十一條 因大量蒸發、蒸騰造成排水量明顯低於用水量,且排水口已安裝自動在線監測設施等計量設備的,經縣級以上地方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以下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認定並公示後,按繳納義務人實際排水量計征污水處理費。對產品以水為主要原料的企業,仍按其用水量計征污水處理費。建設施工臨時排水、基坑疏干排水已安裝排水計量設備的,按計量設備顯示的量值計征污水處理費;未安裝排水計量設備或者計量設備不能正常使用的,按施工規模定額徵收污水處理費。
㈡ 污水處理費怎麼收取的
污水處理費一般是在水費中一同收取。污水處理費收取之後也不是自來水所享有,而是交往市政管理部門。用於對城鎮的污水排放管道和維護。
法律依據:《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使用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其污水處理費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委託公共供水企業在收取水費時一並代征,並在發票中單獨列明污水處理費的繳款數額。
公共供水企業代征的污水處理費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征繳入庫。污水處理費由排水主管部門負責徵收。市和區縣按照污水處理費徵收級次,實行分級管理。
㈢ 污水處理費怎麼收取的
污水處理費按繳納義務人的用水量計征。
法律依據:《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
第七條昌咐 凡設區的市、縣(市)和建制鎮已建成污擾陸水處理廠的,均應當徵收污水處理費;在緩迅頃建污水處理廠、已批准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建議書的,可以開征污水處理費,並應當在開征3年內建成污水處理廠投入運行。
第八條 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放污水、廢水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稱繳納義務人),應當繳納污水處理費。
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放污水、廢水並已繳納污水處理費的,不再繳納排污費。
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放的污水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排放標準的,依法進行處罰。
第十條 除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情形外,污水處理費按繳納義務人的用水量計征。用水量按下列方式核定:
(一)使用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其用水量以水表顯示的量值為准。
(二)使用自備水源的單位和個人已安裝計量設備的,其用水量以計量設備顯示的量值為准;未安裝計量設備或者計量設備不能正常使用的,其用水量按取水設施額定流量每日運轉24小時計算。
㈣ 廣東省江門市新會區普通居民污水處理費是怎樣計算的,垃圾處理費又是怎樣計算的
江門垃圾處理費徵收方式是「按用水量收費」,即以水消費量系數計算回不同類別用戶對應的答垃圾產生量,將垃圾處理費納入水費統一收繳。
按照規定,居民用戶實行以每月實際用水量減少1噸水量後再計收的辦法。即垃圾處理費=(實際用水量-1)噸×噸水垃圾產生系數×噸垃圾處理費標准÷1000。對每月用水量低於1噸的居民用戶,不收取垃圾處理費。
㈤ 東莞市為什麼要收取居民污水處理費
居民使用後的抄生活用水排襲進市政管網,基於環境保護的要求,污水處理廠要進行污水處理,達到排放標准後再排入水體,所以要收取污水處理費。依據如下:
1、按照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要求:「現有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要因地制宜進行改造,2020年底前達到相應排放標准或再生利用要求,敏感區域(重點湖泊、重點水庫、近岸海域匯水區域)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應於2017年底前全面達到一級A排放標准。」
2、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制定和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提出:「2016年底前,設市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標准原則上每噸應調整至居民不低於0.95元」。
㈥ 污水處理費收費標准
污水排污費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以污染當量計征,每一污染當量徵收標准為0.7元。對每一排放口徵收棗虧冊污水排污費的污染物種類數,以污染當量數從多到少的順序,最多不超過3項。其中,超過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和本辦法規定的收費標准計征污水排污費的收費額加一倍徵收超標准排污費。對於凳宏冷卻水、礦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當量數計算,應扣除進水的本底值。禽畜養殖業、小型企業和第三產業的污染當量數計算。居民生活類污水實行三階梯式收費,家庭戶月用水量在22立方米以內,污水處理費為0.90元/立方米;23-30立方米部分,污水處理費為空隱1.00元/立方米;31立方米以上部分,污水處理費為1.10元/立方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先規劃後建設的原則,依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合理確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標准,統籌安排管網、泵站、污水處理廠以及污泥處理處置、再生水利用、雨水調蓄和排放等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改造。
城鎮新區的開發和建設,應當按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確定的建設時序,優先安排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未建或者已建但未達到國家有關標準的,應當按照年度改造計劃進行改造,提高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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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污水處理費是什麼
污水處理費是按照「污染者付費」原則,由排水單位和個人繳納並專項用於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的資金。根據我國財政部頒發的《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規定,污水處理費屬於政府非稅收入,全額上繳地方國庫,納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實行專款專簡嘩用。
污水處理費的徵收標准,按照覆蓋污水處咐悉理設施正常運營和污泥處理處置成本並合衡咐乎理盈利的原則制定,由縣級以上地方價格、財政和排水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㈧ 污水處理費怎麼收取的
污水處理的收費一般是按照污水的濃度還有污水的量來計算的,污水的濃度越高,那當然是單價越高了,一般單價的話都是按噸計算的。
㈨ 廣州市水費收費標准和污水處理費
根據標准,生活污水第一、第二、第三階梯收費標准按照階梯水1:1.5:3的差價制定,分別為0.95元/噸、1.43元/噸、2.85元/噸。
根據之前的測算,此次調整對居民生活支出影響不大。以第一檔生活用水26噸為例,按照新標准,每戶每月增加污水處理費3.64元,每戶每年增加43.6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