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有沒有規定物業公司半年要對排污管道進行清理
沒有這樣的規定。這個是根據各個公司要求或者實際情況來看的。
Ⅱ 主下水管道堵塞,由誰負責
主下水管道一經堵塞應有所有用戶承擔責任,除非有證據證明是開發商建房時就有部分堵塞 ,需要取證,應該就是誰使用誰負責,符合民法通則的基本原則。
Ⅲ 排污管漏水怎麼處理
說起排污管,我們就不可以避開排污管漏水這個問題,排污管漏水是什麼原因造成的?
引起排污管漏水的原因有很多,如排污管道破裂、連介面松脫等。一般都是排污口與下水口沒對好,或者法蘭圈失效變型尺寸對不上。再或者就是排污管老舊,使用多年,很多部位已經跟不上現在人們的需求,需要換新。
排水管漏水應對措施
一、PVC管道漏水解決方法
1、膠水封註:用玻璃膠或PVC膠水堵後上一層蠟。
2、橡膠封堵:介面漏水就把介面的擰開,在中間加膠墊後擰緊;中間漏就在漏水處包紮橡膠皮,用收縮鐵箍箍緊。
3、直接更換:最好方法是換管,這樣才能解決根本問題。
二、鑄鐵排污管道漏水解決方法
裂紋漏水一般是由於管用的時間長了,老化出現的,如果臨時補一下就可以用水泥在外面補上,再在外麵包一層膠紙,等水泥凝結了後再把膠紙拆開就行了。介面漏水,介面漏水輕者可用水泥砂漿包或塗抹,重者則需剔除原有填料,重新打石棉水泥口。
管子砂眼者可將砂眼處鑽孔打入小錐度圓木塞。管子裂紋漏水,可包橡皮,外用管夾夾緊。縫太大,只好換管。第一種情況,如果是新買的房子,就可以找物業進行商量,看如何解決。大二種情況,如果排污管是別人家的漏水,影響到你,可以找物業開證明,然後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第三種情況就是找專業人士進行維修,因為排污管的修理難度大,所以找人修也不太好找,所以一定要找專業人士且要花費大量精力進行修理。
Ⅳ 房屋外的污水管道屬於物業維修范圍嗎
房屋外的污水管道屬於物業維修范圍,原因如下:
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的維修范圍與維修責任一般在雙方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中約定。 一般來說,在保修期內,物業對房屋的質量問題都有維修責任;若過了保修期,則由業主自行承擔,主要是包括:室內的部位和設備,包括水、電、氣等戶內管線,設施和自用陽台等。
另外,物業公司對共用部位和共用設備、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包括房屋的外牆面、樓梯間、通道、屋面、上下水管道、共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共用天線、消防設施、綠地等承擔維修責任。
Ⅳ 小區住戶的廁所排污公用管道堵塞後,物業有什麼職責處理疏通費應該誰負責該費用是否由誰負責
公用管道堵塞,其疏通職責:疏通費用都是物業負責。
Ⅵ 小區污水管道堵塞誰來處理
法律分析: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共同使用排水管道的業主負有共同管理、共同維護、共同注意的義務。水管道中的非正常污物是造成管道堵塞的主要原因,現有證據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樓上業主的住房位置和居住情況各不相同,可能造成下水道堵塞的可能性大小也不同。因此,責任大小不一樣,依法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造成污水溢出的原因系該單元下水管道堵塞,室內下水管道由業主裝修時封閉,物業公司難以進入業主室內進行日常查看和維修,該公司不存在丟棄建築和生活垃圾的致害可能,趙先生的室內財產損害發生後,物業公司及時雇請專業人員疏通管道,並派人對污染的室內進行清潔消毒處理,履行了物業服務的相關義務,不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八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組成業主大會。
業主大會應當代表和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合法權益。
第九條 一個物業管理區域成立一個業主大會。
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應當考慮物業的共用設施設備、建築物規模、社區建設等因素。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條 同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應當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成立業主大會,並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但是,只有一個業主的,或者業主人數較少且經全體業主一致同意,決定不成立業主大會的,由業主共同履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職責。
第十一條 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
(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
(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
(五)籌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六)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七)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
Ⅶ 住宅污水管道維修誰負責
法律分析:根據法律規定,樓房下水管道壞了誰負責修理要視情況而定。1、如果樓房下水道是自然損壞的,比如用的時間長了出現老化的現象,那麼由物業來負責修理下水道。2、如果樓房下水道損壞是人為引起的,那麼損壞人就要承擔維修的責任。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五十五條 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維修養護,有關業主應當給予配合。責任人不履行維修養護義務的,經業主大會同意,可以由物業服務企業維修養護,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Ⅷ 樓上的污水管由誰出資維修
看了抄下面的規定,就清楚了.
樓上樓下兩戶共同承擔費用,比例見<規定>
有"專項維修資金"的,費用在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
第三十四條 物業維修、更新、改造和養護的費用,按照下列規定承擔:(一)專有部分的所需費用,由擁有專有部分的業主承擔;(二)部分共用部分的所需費用,由擁有部分共用部分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三)全體共用部分的所需費用,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
按照本規定設立專項維修資金的,部分共用部分、全體共用部分的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在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但物業的共用部分屬於人為損壞的,費用應當由責任人承擔。
第四十七條 本規定中有關專業用語的含義:
(一)專有部分,是指在構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獨立性,由單個業主獨立使用、處分的物業部位。
(二)部分共用部分,是指由部分業主共同使用、管理的物業部位、設施設備及場地等部分。
(三)全體共用部分,是指由全體業主共同使用、管理的物業部位、設施設備及場地等部分。
Ⅸ 有沒有規定物業公司半年要對排污管道進行清理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管理企版業,由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按權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的活動。
第五十六條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維修養護,有關業主應當給予配合。
責任人不履行維修養護義務的,經業主大會同意,可以由物業管理企業維修養護,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物業維修、更新費用按照下列規定在維修基金中列支:
(一)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備的維修、更新費用,由該幢住宅的業主按照擁有住宅建築面積的比例共同承擔;其中,一幢住宅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門號的,每個門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備的維修、更新費用,由該門號內的業主按照擁有住宅建築面積的比例共同承擔。
Ⅹ 廚房公共下水管道堵塞,物業不管怎麼處理
物業合同不包括這個維護的話,物業是不需要承擔這個責任的。物業費和這個沒有多大聯系,管道疏通這個看物業是否有這個技術人員來負責這個維護(這種是需要額外付費的)這種屬於物業自己的服務,您可以選擇需要或者拒絕。物業費不交現在是違法的,有的物業人員還是會做的這樣會提升物業在業主心中的好感以及物業對小區的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