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請工業廢水、工業固廢運營資質所需要的條件
申請工業廢水、工業固廢運營資質所需要的條件如下:
(一)有3名以上環境工程專業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並有3年以上固體廢物污染治理經歷的技術人員;
(二)有符合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有關危險貨物運輸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
(三)有符合國家或者地方環境保護標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裝工具,中轉和臨時存放設施、設備以及經驗收合格的貯存設施、設備;
(四)有符合國家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符合國家或者地方環境保護標准和安全要求的處置設施、設備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設施;其中,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還應當符合國家有關醫療廢物處置的衛生標准和要求;
(五)有與所經營的危險廢物類別相適應的處置技術和工藝;
(六)有保證危險廢物經營安全的規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七)以填埋方式處置危險廢物的,應當依法取得填埋場所的土地使用權。
(1)工業廢水運輸什麼車輛運輸擴展閱讀: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繼續從事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應當於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30個工作日前向原發證機關提出換證申請。原發證機關應當自受理換證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換證;
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單位並說明理由。
第十四條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終止從事收集、貯存、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應當對經營設施、場所採取污染防治措施,並對未處置的危險廢物作出妥善處理。
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應當在採取前款規定措施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機關提出注銷申請,由原發證機關進行現場核查合格後注銷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2. 我公司有兩個生產基地,一處有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另一個沒有,將沒有的運到有的處理,環保方面有要求嗎
1、若屬於危廢的話是不允許的,危廢只能交由具備危廢處置資質的公司進行接收。
2、另外你們運輸車輛若沒有運輸資質的話也屬於違法
3、有污水處理設施的水平衡會與環評有出入,查的嚴的話也是違規的
3. 污水處理廠的污泥一般怎樣運輸,用什麼車
裝運泥漿的車,可以算是一種特種車輛!有時候也有單位用密封性較好的車輛。當然這是指未經壓濾處理的污泥。
如果是經過壓濾處理的污泥濾餅,對車輛的要求相對較低,主要做好防止播撒和臭味等問題即可。
4. 普貨液體罐車都可以拉什麼貨物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5-13
5. 工業廢水處理需要什麼資質
【法律分析】
(一)有3名以上環境工程專業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並有3年以上固體廢物污染治理經歷的技術人員;
(二)有符合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有關危險貨物運輸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
(三)有符合國家或者地方環境保護標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裝工具,中轉和臨時存放設施、設備以及經驗收合格的貯存設施、設備;
(四)有符合國家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符合國家或者地方環境保護標准和安全要求的處置設施、設備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設施;其中,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還應當符合國家有關醫療廢物處置的衛生標准和要求;
(五)有與所經營的危險廢物類別相適應的處置技術和工藝;
(六)有保證危險廢物經營安全的規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七)以填埋方式處置危險廢物的,應當依法取得填埋場所的土地使用權。
【法律依據】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 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繼續從事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應當於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30個工作日前向原發證機關提出換證申請。原發證機關應當自受理換證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換證;
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單位並說明理由。
第十四條 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終止從事收集、貯存、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應當對經營設施、場所採取污染防治措施,並對未處置的危險廢物作出妥善處理。
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應當在採取前款規定措施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機關提出注銷申請,由原發證機關進行現場核查合格後注銷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6. 化工工業廢水可以第三方拖運嗎
從環保角度來說是可以的,但是這個第三方在運輸的過程中,不得擅自傾倒廢水。要運輸到污水處理廠,處理合格後達標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