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創新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運行管理模式
對城鎮污水處理廠的環境監察涉及三個方面:水量、水質及運行狀況。水量監察包括進水水量監察和出水水量監察;水質監察包括進水水質監察和出水水質監察;運行狀況監察包括對氧化溝、二沉池、脫泥間等運行狀況的監察。監察要點分別如下:
1對污水處理廠水量的監察
1.1進水水量的監察
1.1.1查管網建設情況及設計資料
通過查看污水處理廠實際管網建設長度、管網收水范圍服務人口,管網收水范圍工業企業分布情況等資料,初步核算出污水處理廠實際處理水量。根據管網收水范圍服務人口及《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城鎮居民生活源污染物產生、排放系數》測算出污水處理廠生活污水收水量;根據網管收水范圍分布工業企業排污情況,測算出污水處理廠工業污水收水量,工業污水和生活污水排放量之和即污水處理廠實際處理水量。通常情況下,污水處理廠實際進水水量應不大於最大設計進水水量,如果進水量長期超過設計規模甚至最大設計進水水量,那麼數據就很可能不真實。1.1.2查流量計流量
流量計通常顯示瞬時流量和累計流量。根據瞬時流量計顯示流量,測算每天實際進水量;根據累計流量和時間之比測算每天處理水量。
1.1.3查在線監控數據
配進口在線監測儀的污水處理廠,根據在線監控頁面顯示瞬時流量,測算每天實際進水量;根據在線監控頁面顯示每小時平均進水量,測算每天實際進水量,測算實際進水量與根據流量計測算結果對比,兩者誤差應在允許范圍內。1.1.4查監督性監測報告
根據環保部門監督性監測報告測算進水水量。1.1.5查中控室相關記錄
1)查歷史曲線圖,查進水泵運行台數及運行時間,根據每台泵每小時進水量及運行時間,測算每天實際進水量。2)查進水井液位、進水泵電流和揚程,並與進水量曲線對照,判定進水水量記錄是否准確。1.2出水水量的監察1.2.1查流量計
參考進水水量檢查辦法,測算出水水量。1.2.2查在線監控數據
參考進水水量檢查辦法,測算出水水量。1.2.3查監督性監測報告
參考進水水量檢查辦法,測算出水水量。1.2.4查中控室相關記錄
參考進水水量檢查辦法。1.2.5對照進、出水水量
污水處理廠進、出水水量應非常接近,如沒有通過超越管排放污水,出水水量加上剩餘污泥含水量及蒸發量應等於進水水量。進、出水水量差距較大時需進一步核實是否通過超越管排放污水,嚴禁通過超越管偷排污水。
進、出水量還可以用產泥量及用電量量來驗證。通過廠方運行記錄濕泥(一般含水率為80%)產生量來估算處理水量。一般處理水量與干泥產生量比例為1∶0.0001;通過廠方月電費票據用電量估算處理水量,一般處理1噸污水耗電量為0.2度~0.28度。
2對污水處理廠水質的監察
2.1對進水水質的監察
2.1.1通過對管網建設情況推測實際進水水質
通過對污水處理廠實際管網建設長度、收水范圍內人口、工業企業污水排放情況,對比原設計資料,就可以從宏觀上大致了解進廠污水水質的情況,是否能達到設計負荷。根據收水范圍內工業企業類別及排水量的判斷,估計進水可能超過設計指標的情況,結合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就能初步判斷水質是否存在超標的可能性。2.1.2通過進水口自動在線監測儀,查看進水水質
現有污水處理廠一般進、出口都裝有自動在線監測儀,查進口在線儀歷史數據,並與中控室歷史數據對照。進口歷史數據應與中控歷史數據一致。進口水質異常數據應有異常情況記錄。
2.1.3通過查廠方化驗室分析原始記錄及監督性監測數據,查看進水水質
通過查閱污水處理廠化驗室分析原始記錄及監督性監測報告,並根據下述關系:BOD5/TP>20,BOD5/TN>3.5,BOD5/COD≥0.3,判斷進水濃度是否正常。
2.1.4通過進水表觀特徵估算進水水質
一般顏色較深和氣味較重的水COD濃度較高。2.2對出水水質的監察
2.2.1通過出水口自動在線監測儀,查看出水水質
參考進水水質檢查方法。
2.2.2通過查廠方化驗室分析原始記錄及監督性監測數據,查看進水水質
參考進水水質檢查方法。2.2.3查出水表觀特徵
處理較好的廢水應該是清澈透明的。出水發黃可能氨氮或總氮會超標;在總排口生長較多的絲狀藻類,通常由於出水總磷偏高導致。
在檢查進出口水質時,還應注意人為造假導致數據不真實。主要有:1)調高測量量程;2)調低設備參數;3)改變確定的反應試劑濃度;4)改變采樣探頭位置或將稀釋後的處理廢水作為出水在線監測樣品。
3對污水處理廠運行狀況的檢查
污水處理廠運行狀況的狀況可以通過對氧化溝(曝氣池)及二沉池運行狀況及相關指標進行判斷,而且可以相互驗證。對於日常督察和監管,可以通過對相關數據進行驗證來判斷污水處理廠運行狀況。3.1判斷污水處理廠運行狀況的相關指標
3.1.1混合液懸浮固體濃度(MLSS),也稱污泥濃度,表示在曝氣池中單位容積混合液內所含有的活性污泥固體物的總重量。它是計量曝氣池中活性污泥數量多少的指標。一般活性污泥法中,MLSS濃度正常值為2-5g/L。
3.1.2污泥沉降比(SV),指曝氣池混合液在1000mL量筒中,靜置沉降30min後,沉降污泥所佔的體積與混合液總體積之比的百分數。SV的正常值為15-30%。
3.1.3污泥體積指數(SVI),也稱污泥容積指數,是指曝氣池出口處混合液,經30min靜置沉降後,沉降污泥體積中1g干污泥所佔的容積的毫升數,單位為mL/g,SVI正常值通常在50-150mL/g之間。60﹤SVI﹤100表示污泥沉降性能良好;100﹤SVI﹤200表示污泥沉降性一般;200﹤SVI﹤300表示污泥有膨脹趨勢;SVI﹥300表示污泥已膨脹。3.1.4溶解氧(DO)指單位體積內溶解氧的含量,缺氧段DO的正常值在0.2mg/L-0.5mg/L之間,好氧段DO的濃度正常值在1.5mg/L-3mg/
L。
3.2通過對氧化溝(曝氣池)的監察判斷運行狀況3.2.1氧化溝的感觀指標
混合液的顏色應該呈現巧克力樣的顏色,能聞到泥土氣味,曝氣池泡沫不多,且較容易破裂。曝氣池壁上生長藻類表明出水中富營養化。
3.2.2通過查看氧化溝污泥濃度、溶解氧監測儀監測數據、中控室污泥濃度和溶解氧濃度及污水處理廠實驗室監測數據判斷
B. 內蒙古自治區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的運行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的監督和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負總責,通過依法徵收污水處理費和適當的財政補貼,保證城鎮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第四條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鎮污水處理廠運營的監督管理。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和水量的監督管理。
財政、發展改革、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第五條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編制本行政區域的污水再生利用規劃,統籌安排城鎮污水再生利用,城鎮污水再生利用率應當達到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要求。第六條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向環境保護、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試運行申請。試運行之日起3個月內,建設單位應當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環境保護竣工驗收。
城鎮污水處理廠已經具備運行條件的,應當及時組織運行。第七條城鎮污水處理廠投入運行後的實際處理負荷在一年內不得低於設計能力的60%。第八條城鎮污水處理廠應當在進水口、出水口和關鍵水處理構築物等位置安裝污染物在線監測裝置及流量計量裝置,並與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控設施聯網。
在線監測裝置投入使用前,應當經過依法檢定,使用中的在線監測裝置,應當依法定期檢定。
城鎮污水處理廠應當按照操作規程使用、維護在線監測裝置及附屬設施,不得擅自拆除、閑置、改變或者損毀。第九條污水處理廠出水口的設計、建設應當符合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
設計能力大於2萬噸/日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應當安裝符合國家要求的中控系統並正常運行。第十條工業企業等排污者向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污水的,應當在工業企業內部先行處理,達到國家有關規定和環境影響評價批復要求後,方可排入城鎮污水處理系統。
城鎮污水處理廠接納污水水質濃度不得高於國家有關規定和環境影響評價批復的標准。第十一條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出水水質應當符合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和環境影響評價批復標准。
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出水水質達不到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應當進行提標改造。第十二條城鎮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超過設計標准導致出水超過標准時,城鎮污水處理廠有舉證的責任和應急處理的義務,並且應當及時向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處理。第十三條城鎮污水處理廠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運行中產生的污泥進行綜合利用或者無害化處理。污泥屬於危險廢物的,應當按照危險廢物管理規定進行安全處置,並對處置後的污泥去向、用途、用量等進行跟蹤、記錄和報告,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城鎮污水處理廠應當對污泥暫存池採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使其符合環境影響評價批復的建設要求。第十四條城鎮污水處理廠應當採取措施防止臭氣外溢並達到國家有關規定要求。第十五條城鎮污水處理廠應當建立污水處理廠運行記錄和台帳管理制度。第十六條城鎮污水處理廠應當保持連續運行,不得擅自停運。因設施大修、檢修、維護等確需全部或者部分設備停運或者導致處理能力明顯下降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應當提前15個工作日,向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實施,並按照規定時間恢復正常運營。第十七條因突發事件導致城鎮污水處理廠全部或者部分設備停運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應當立即啟動安全運行應急預案,進行檢修,並在2小時內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恢復正常運行後,污水處理廠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第十八條城鎮污水處理廠需要在江河湖泊設置排污口的,應當向有管轄權的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設置申請,經審查批准後方可建設。
城鎮污水處理廠試運行期間或者停運期間,廢水若需直接排入河湖,應當向環境保護、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後方可進行。
C. 污水處理設備運行管理和維護
設備的運營管理與維護
(1)設備運行管理的意義和內容
設備是現代化生產的物質技術基礎。污水處理廠生產能否順利進行,主要取決於機器設備的完善程度。
污水處理廠有大量的處理工藝設施(或構築物)和輔助生產設施。生產工藝設備如格柵攔污機、泵類、攪拌器、風機、投葯設備、污泥濃縮機脫水機、混合攪拌設備、空氣擴散裝置、電動閥門等。這些工藝設備的故障將影響污水廠的運行或造成全廠的停運。
污水處理廠設備的運行管理,是指對生產全過程中的設備管理,即從選用、安裝、運行、維修直至報廢的全過程的管理。因此,設備運行管理的內容可歸納為以下幾個主要方面。
①合理選用、安全使用設備。例如選配技術先進、節能降耗的設備,根據設備的性能, 安排其適當的生產任務和負荷量,為設備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條件;安排具有一定技術水平和熟練程度的設備操作者。 ②做好設備的保養和檢修工作。
③根據需要和可能,有計劃地進行設備更新改造。 ④搞好設備驗收、登記、保管,報廢的工作。 ⑤建立設備管理檔案。 ⑥做好設備事故的處理。
(2)設備的運行管理
①管理人雖職責 編制企業的機械設備運行維修管理制度,編制年度檢修計劃和備品、備件購置計劃;負責選購、建賬、調撥直至報廢的管理;編繪設備圖冊或檔案;負責提供更新、改造的技術方案,參與設備的大修與改造、更新工作,並主持測試驗收,參加設備安全檢查及事故分析處理等。
②運行人員責任制 包括操作設備的職員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巡查制度、交接班制度等。
③機械設備的運行規程 如設備調度規程、緊急處理規程、事故處理規程。
(3)設備的維修管理
①設備維修管理的內容 建立機械設備檔案,如名稱、性能、圖紙、文件、運行日期、測試數據、維修記錄等。堅持機械設備保養和維修制度。制定機械設備的檢修規程,如檢修的技術標准、檢修的程序、檢修的驗收等。建立備品、備件制度。 ②設備磨損與維修
A、設備磨損概念 設備在長期使用過程會產生兩種磨損。一種是物質磨損,指使用過程中由機械力作用造成摩擦、振動的損耗;第二種是技術磨損,如因操作不當或其他原因致使設備報廢,不能再使用;或因科學技術的進步,性能和效率更好的同用途設備不斷出現,
致使原有老設備的「價值」降低。從形式上看,前者叫有形磨損,後者叫無形磨損。
B、設備維修工作類別 設備維修保養的內容包括潤滑、防腐、清潔、零部件調控更換等,一般將設備維修保養分類如下。
(a)日常保養 這是對設備的清潔、檢查、加油等外部維護,由操作人員承擔,並作為交接班的內容之一。
(b)一級保養 對設備易損零部件進行的檢查保養,包括清潔、潤滑、設備局部和重點的拆卸、調整等,一般在專職檢修人員指導下由操作人員承擔。
(c)二級保養 對設備進行嚴格的檢查和修理,包括更換零部件、修復設備的精度等。由專職檢修技術工人承擔。
(d)小修 這是工作量最小的局部性修理,只進行局部修理、更換和調整。 (e)中修 這是一種工作量較大的計劃修理,污水處理廠安排1—3年1次,內容包括更換和修復設備主要部分,檢查整個設備並調整校正,使設備能達到應有的技術標准。
(f)大修 這是工作量最大的一種計劃修理,包括對設備全面解體、檢查、修復、更換、調整,最後重新組裝成新的整機,並對設備外表進行重新噴漆或粉刷。一般幾年甚至十年才進行一次,可由專業(修配)廠來完成。 C、設備的計劃預修制 設備在使用過程中,零部件、關鍵部件會不斷「磨損」,這就會影響設備的性能、效率和安全。設備頂修制就是根據設備的「磨損」規律,通過日常保養有計劃地進行檢查和修理,保證使設備經常處於良好狀態的工作制度。
設備預修制的主要內容包括日常維護、定期檢查和計劃維修。
③設備維修工作的原則
維護保養和計劃檢修並重,以預防為主。堅持良好的保養, 可以減輕。
D. 污水處理設備站點運行日常運維中需要注意什麼
1、加強農村污水處理站點的日常運維管理,應著重做好以下兩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從業人員專業技術水平和綜合素質的培養,二是鄉鎮人才緊缺的問題。農村污水處理站點的地理位置和環境因素。問題依然嚴重,日常運行管理模式應從簡單、便捷、智能轉變,提高污水處理站點日常運營效率,降低生產成本,簡化管理層次,使數據更加准確。
2、強化從業人員專業水平和綜合素質。除了聘請和組織專業人員進行日常維護外,還應注意提高操作人員的專業技能,以確保操作團隊的整體穩定性。通過專業團隊的交叉學習、外部或內部培訓、考核等方式,強化領導員工和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打造一批安全可靠的運維團隊,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出水質量穩定達標。
3、建設中心廠站,打造智慧運營平台。在農村污水處理站點中選擇地理位置和辦公環境便利的污水處理廠作為中心設備,實施智能化污水運營管理平台,支持移動端小程序,建立中央調度中心,掌握污水運行狀況每株植物實時情況。
4、建立數據管理系統。根據區域經濟情況,在各處理廠站安裝自動監測設備,輔以人工上報。
E. 小型污水處理設備的使用管理方法有哪些
1、所有設備都要制定操作規程,重點設備、技術水平要求較高的設備,其版操作規程要制權定詳細、清楚。
2、設備操作人員在操作前要進行設備結構、性能、技術規范、維護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的理論教育及實際操作技能的培訓,做到三懂(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四會(會使用、會維護、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3、主要生產設備要填寫設備運行記錄,兩班以上連續運轉的設備,規定交接班的時間、方式和內容,填寫交接班記錄,保存備查。
4、嚴禁設備超負荷運轉。
5、按照設備周期切換表,定期切換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