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污水專項檢查工作報告5篇
【 #報告# 導語】隨著個人素質的提升,報告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報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應該是准確無誤的。以下是 無 整理的污水專項檢查工作報告,歡迎閱讀!1.污水專項檢查工作報告
xxx縣污水處理站位於縣城南xxx鎮xxx村北,佔地面積28畝。首期項目於20xx年11月正式開工建設,於20xx年7月進水試運行,20xx年1月正式運行。一期項目總投資2823.37萬元(分為站外管網建設和站區建設,其中站外管網建設投資1478萬元,站區建設包括辦公樓、配電室、預處理池、壓濾車間、污泥池、生化池及站區綠化等,總投資1345.37萬元),採用A/A/O處理工藝,日處理工業及生活廢水6000噸,遠期處理污水12000噸,年可消減COD623噸、消減BOD349噸、消減TP6.8噸,消減NH3-N24噸。20xx年7月11日正式成立xxx縣污水處理站機構,現有職工21人,隸屬xxx縣水利局管理。
二、升級改造
為進一步配合xxx市加強對xxx流域三年水污染治理目標,20xx年11月開工了除磷脫氮升級改造工程,改造工程於20xx年6月30日完工,工程建成後,有效的提升了磷、氮的消減率,外排水質由GB18918-20xx《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一級B標准提升為GB18918-20xx《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一級A標准。
三、二期擴建項目
由於近年來縣城供水量急劇增加,高峰期縣城污水排水量幾乎接近原有的水處理能力,為了滿足近期(20xx年)污水處理的能力,20xx年3月縣政府決定實施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本次擴建規模1.0萬m3/天,建成總體規模1.6萬m3/天,處理工藝A2/O,出水水質執行一級A標准。擴建後工程規模滿足近期(20xx年)縣城居民及工業發展污水處理需求。工程於20xx年3月10正式開工,3月份主要是施工准備階段,完成了項目部組建,工程圖紙會審,技術、安全組織方案審批,施工場地平整,完成了施工用水、臨時道路、通信等工作。4月8日臨時用電正式接通,工程正式全面展開。目前已完成生化池、二沉池、混凝沉澱池土建主體工程,安裝工程也已全面開始。
四、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20xx年共計處理污水156.9萬噸,運行負荷率為77.98%。COD消減726.7噸,氨氮消減48.4噸。含固量5%污泥處理量6295.28m3,含固量20%污泥處理量1573.82m,20xx年全陵皮氏年進水水質分析各項正常,年平均進水COD濃度為593.31mg/l,年平均出水濃度為34.9mg/l。年平均進水濃度為39.7mg/l,年平均出水濃度2.7mg/l。污水處理率達到86%。
五、污水處理費徵收及污泥處置
我站20xx年污水處理收費標准參照xxx縣人民政府文件《xxx縣縣城污水處理費收繳暫行管理辦法》通知,生活污水0.20元/m3工業污水、經營性、特種行業用水為0.60元/m3。由縣自來水公司自收自支。我站污泥無害化處理方式為,經脫水後的污泥用本站專用污泥運輸車運往xxx縣垃圾填埋中心,由縣垃圾填埋中心集中填埋。
2.污水專項檢查工作報告
(1)污水處理廠建設資金的短缺
我國雖然已建成污水處理廠100多座,但是還遠遠不能滿足城市工農業生產和人民生活的需要,表現在某一個城市本身的處理率不高,也就是污水處理的量不夠,還表現在大城市已開始著手進行污水處理廠建設的規劃和建設計劃工作。但在中小城市,特別是在西北部中小城市還沒有將污尺散水處理的規劃建設握塌納入城市發展的議程。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沒有專門建設資金,有的地區的水污染日趨嚴重,若等待有資金投入時再興建污水處理廠,就會使環境趨於惡化,給人民生活帶來不便,對人民身心健康帶來危害,所以促使我們要多方籌措資金,加快水環境污染的治理,為子孫後代留下一個優美的生活環境。
(2)污水處理廠運行經費不能到位
全國目前已經建成投產運行的污水處理廠共計100多座,能夠滿負荷運行的污水處理廠不到1/3。沒有滿負荷運行的原因:大多數均是由於運行經費不能到位而造成的,有的省市沒有收取污水處理費,有的是只收工廠、企業的,不收居民的,有的是工廠、企業、居民的都收了,但收費標準定得很低,遠遠不能滿足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所需的最低費用,使一些污水處理廠出現了能得到多少經費就處理多少噸污水的實際問題。這樣長此下去既發揮不了建設污水處理廠應有的效益,也會使儀表、設備受損,同時也無法發揮污水處理廠專業管理人員的作用。
(3)進口設備的維修及設備備件的開發
由於大批的進口設備進入污水處理行業,經過幾年的運轉後,設備陸續會出現大小不等的損壞,特別是索賠期後的維修和正常的大修。這就需要有專業技能的技術人員來進行,若請國外的專家來維修,維修成本將會大幅度增高實在難以接受,若使進口設備能夠維持正常運轉,必須培養對進口設備維修保養的國內專業人員,使其掌握維修技能達到進口設備的維修標准。有了維修的專業人才還得有充足的備品配件,特別是一些將要淘汰的設備被引進中國,備品配件國外也不會再生產了,就需要國內自行測繪、加工製造,只有這樣才能使進口設備發揮出它的作用,否則設備的損壞,配件的缺乏會影響污水處理廠的正常運行。
(4)污水處理工藝選擇有一陣風的現象
不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選熱門工藝選擇熱門工藝是在選擇污水處理工藝時,出現的單純追求工藝新,追求時髦工藝,不考慮本地區的進水水質、處理水量以及出水用途的問題,在我國已建成的一些污水處理廠中,本來進水水質都比較低,還要選擇ab法,結果不能得到充分的利用,造成設施設備的閑置。有的地區經處理的再生水直接用於農業灌溉,還過分強調除磷脫氮,採取a/a/o法,增大了建設投資也提高了日常運轉成本,還有一些個別地區在建設污水處理廠時,看當時風刮什麼工藝就採取什麼工藝。
(5)污水處理後的再生水得不到充分的利用
巨大的投資建設了污水處理廠,經過處理後的再生水不能得到充分利用,甚至有的地區還將處理後的再生水與未經處理的污水混在一起同流合污,有的地區沒有將再生水回用卻排入大海造成淡水資源的浪費。目前世界的淡水資源極為匱乏,中國淡水資源的佔有量在世界上排第121位,人均淡水佔有量僅為20xxm。
二、污水處理行業發展趨勢
(1)經濟發展與污水處理事業協調發展
經濟發展與水環境污染是成正比的,也就是說經濟發展的速度越快,相應帶來的水環境污染就越嚴重。人民生活離不開水,工農業生產發展更離不開水,排出來的無論是生活污水還是工業廢水都會帶來不同程度的污染。經濟的發展是需要資金投入的`,保護環境不受污染,同樣也需要錢,當資金有限的時候,就需要將經濟發展和保護環境這兩項硬指標進行有機的協調,不能造成顧此失彼或厚此薄彼的局面。若顧經濟發展失環境保護,就會產生環境嚴重受到污染,再投入相當的資金也不會治理到原來的清潔環境。
(2)多方籌資加速污水處理廠的建設
以最短的時間控制、治理已造成污染的水環境目前有世行貸款、亞行貸款、日元貸款,還有一些發達國家的政府貸款及商務貸款等。要根據我國某個地區的特點和對某種貸款的需要,選擇好貸款渠道,充分利用國際金融的財力,搞好污水處理事業的發展,貸款是找人家借錢,要還本付息,這樣我們雖然會給子孫後代們留下一些債務,但總比給他們留下一個惡劣的生活環境好得多。
(3)挖掘地方財力,走自籌資金的自力更生之路
自籌資金建設污水治理工程是的辦法之一,它不僅將被污染的環境得到治理且沒給子孫留下債務,但難度很大,由一個部門出資是不可能的,只能在政府的統一組織下由多方進行籌措。從城市建設資金,污水處理費,超標罰款,財政收入等方面共同努力集資,這種方法在中小城市更為適宜。
(4)發揮國家、地方各級政府的積極性,實行三家抬的形式來籌措資金
對污染嚴重、其污染源涉及面廣、危害較大,又不是一個城市自己能解決的污染項目,要由所在省有關部門做好向國家有關部門立項,爭取一定額度的建設資金,再由省有關部門拿出一定額度的資金,剩下的由所在市自己投入一定額度的資金,把集中在一起的財力用到治理項目中來,調動了各方的積極性。
(5)調動社會財力,發放建設專項債券
建設污水處理廠,消除水污染也是為人民造福的一項事業,政府一時又拿不出巨大的資金投入到治理項目的建設中去。為了使污染快速得到控制,向公民投放建設專項債券,給公民一定的高於銀行存款利息的待遇,使公民的資金投入到基礎設施建設,發揮這部分資金的作用,也能為政府解除一些資金籌措的憂慮,又體現了全民的環保意識。
總體來講,我國應建立比較完善的污水處理法規,健全監管體系來扶持國內環保業得快速發展。推動污水處理行業想產業化、市場化邁進。
3.污水專項檢查工作報告
通過上網查資料,現有的論文資料,去太原等地考察的方式來進行初步的探索,由於現在的生活污水種類多,污染物多,現階段只對洗臉水進行凈化再利用。
在網上現在有一款名為「一體化污水處理裝置」的專門對生活污水進行凈化處理再利用的一套設備,是由北京海楊生產的。它無需人員操作,出水指標高於二級排放標准,它利用的是膜生物反應器,它可以高效地進行固氮分離,得到直接使用的穩定中水,它所採用的工藝流程為原水到格柵到調節池再通過MBR生物反應器最後出水,它綜合利用的化學和生物的處理方法,可以對一般生活污水進行高效處理。
一開始我們小組持有的觀點是用化學方法進行去污處理,通過用化學物質來凈化污水中的污染物,但此種方法會造成水的二次污染,故現在改變方案,先對洗臉水進行初步研究,使之能適用於沖馬桶,澆花等用途。
以下為我們設想的處理流程:
洗臉水通過管道,管道可以和儲水池或者馬桶等物體直接相連,再管道中先讓水通過過濾網,先對水進行過濾,管道中所使用的過濾網是可拆除的,以便於以後可以卸下來進行清洗,通過過濾網後再經過化學物質,化學物質必須使用廉價,安全且比較高效的物質,且對水的再次污染盡可能小以至於沒有,再除卻了個別污染物後即可進行使用。對於馬桶用水,它可以含有一些污染物,但是是在不污染桶內零件的基礎上才可以,且使用過濾後的水久了不能發生產生異味的情況的發生。對於澆花用水,由於洗臉水中含有個別對花草有用的物質,故可對其進行保留,這樣不僅可以節約化學葯品,而且操作也簡化了。
以上為初期的設想,且經過查閱等方式認為此種做法有實現的可能性。故再下期的實驗中,要開展實驗,通過實驗來驗證此種做法是否真具有可行性,並通過實驗來發現實驗裝置中存在的問題並加以改進。
經費支出情況:上期經費共600元,主要用於去外地考察,上網查資料,買相關書籍等,還剩點。對於中期經費1xx0元,我們計劃拿出大部分的錢來進行實驗,這要視情況而定,現在無法確定其數目的大小,剩餘的錢會用在其它有用的地方上。
通過上期的研究,發現現有的關於此種微型處理器的資料很少,現有的資料大部分都是關於大型,中小型污水處理廠有關的書籍,不過從中可以提取出一些值得借鑒的方法和理論,現階段主要問題是可參考資料少,做實驗不好做,且現在的課余時間也很少,這些是現在主要存在的問題。
4.污水專項檢查工作報告
一、污水排污分析
由水平衡可知,西易煤礦礦井排放的廢水有三種,一種是井下排水,其主要污染物為;第二種為生活廢水,包括浴室、食堂、辦公設施等產生的生活廢水,其主要污染物為cod、bod5、nh3-n等;另外還有鍋爐排水,主要污染物為無機鹽類等。
二、污水治理措施
1、井下排水:礦井水日生產量為360m3/d,礦井廢水原水為607㎎/l;硬度為1230ppm;ph值為7.49;水溫為12℃。煤礦地下已建有總容積600m3的沉澱水池,另外還有消毒裝置,地面清水池,處理能力80t/h。採用調節--沉澱--消毒處理工藝,cod處理效率85%,bod處理效率85%,處理效率90%。處理後的井下排水水質指標為cod<20mg/l,bod<4mg/l,<20mg/l,總大腸桿菌群、糞大腸菌群每100ml水樣中不得檢出。經處理後的礦井水部分用於井下灑水和黃泥灌漿等,其餘通過管道輸送至西易洗煤廠作為洗煤補充水,不外排。
2、生活廢水:我礦每日生活污水生產量為2m3,污水水質為:cod約為300mg/l,bod為150mg/l,約為150mg/l,氨氮為30mg/l,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為5mg/l;採取同樣方法同礦井水一起經過處理,cod處理效率約80%,bod處理效率約85%,處理效率約85%,nh3-n處理效率30%;處理後的生活污水全部用於綠化、道路灑水和黃泥灌漿。
3、鍋爐排水:在工業場地的南側地勢最低處,建有一個不小於200m3的積水收集池,收集後的鍋爐水經沉澱後,可以用於綠化及降塵灑水。
污水處理本身是一項重要的環境保護項目,但作為一個煤礦企業,也有「三廢」排放,雖數量較小,也應充分重視;確保我礦無污染,安全生產順利進行。
5.污水專項檢查工作報告
一、工程簡介
xx市第三污水處理廠位於xx市xx區xxx鎮xxx村xxx屯,一期佔地面積12畝,總投資4850萬元,建設規模為日處理6000立方米,xxx鎮中心鎮區內鋪設DN400-600截污管網總長10720m,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水管道DN60013000m。污水處理工藝採用雙膜式膜生物反應器(雙膜式MBR)工藝,出水水質達到現行標准《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xx)一級A標准,主要針對xx市城區水源保護區上游的xxx鎮城鎮1.5萬居民的生活污水,兼顧xxx臨江產業園入園企業產生的生活生產污水。
二、項目完成情況
本項目總投資4850萬元,中央預算內投資2500萬元,地方配套2350萬元,目前,地方配套資金已經落實。
截至20xx年9月28日,本項目已經完成投資1550萬元,其中:可研編寫、設計、勘探、環評、水保、征地等項目前期工作完成投資600萬元,廠區工程施工完成投資950萬元。
目前,本項目已經完成了廠區土地平整及施工圍牆的建設工作,完成了廠區工藝池池體石方開挖工作,完成了各工藝池的墊層基礎施工。
本項目嚴格執行招標投標制度,委託xx國泰招標咨詢有限公司於20xx年6月對可研編寫服務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於20xx年10月對項目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服務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於20xx年12月對項目的勘探服務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於20xx年7月對項目的監理服務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和項目的廠區工程及管網工程施工服務進行公開招標采購(廠區及尾水排放管工程),設備的招標采購工作按項目建設進度也即將開始。
本項目預算價依據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現行有關法令、法規、標准、文件、規定等編制,造價定額採用20xx版xxxxxx建築工程消耗量定額,由xx同澤工程造價咨詢有限責任公司編制工程造價預算,由xx市xx區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委託xx工建造價咨詢有限公司進行預算評審,評審造價為21963644.73元(廠區工程及尾水排放管工程)。本項目已經於20xx年8月1日正式開工,為保證本項目的順利推進,我區專門成立了項目工作組,挑選具有豐富的項目組織管理經驗的同志作為業主代表派駐施工現場,加強對監理單位的督促,並對施工單位實施嚴格的管理控制,各專業施工進場前必須根據項目部進度計劃編制專業施工進度計劃報項目工作組,並把每天存在的問題,需協調的問題當天解決。會同監理單位嚴格各工序施工質量,確保一次驗收合格,杜絕返工,以一次成優過程精品的良好施工質量獲取工期的縮短。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分解量化任務,確保工程進度。進一步量化分解工程任務,細化要點,明確節點,倒排時間,掛圖作戰。工程項目責任人要根據工程進度有計劃的幫助其合理安排工期,科學組織實施,強化跟蹤服務,深入施工一線,及時發現和解決工程建設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和障礙,確保項目順利推進。
(二)嚴格施工程序,確保工程質量。安排專人會同監理公司負責質量監督,對施工過程中的用料選擇、操作規程等要嚴格把關,及時發現和消除工程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確保工程質量,杜絕勞民傷財的「豆腐渣」工程和「半拉子」工程。
(三)加強項目資金使用的監督,確保項目資金落實到位。
⑵ 城市污水處理廠項目施工管理
城市污水處理廠項目施工管理是非常重要的,施工的每個細節都是保障施工效率以及質量,有效的管理方式才是最關鍵的。中達咨詢就城市污水處理廠項目施工管理和大家介紹一下。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及社會的進步,對水環境保護的及水污染的治理已刻不容緩,因而全國各地城市污水處理廠項目如雨後春筍般紛紛投入建設,做好城市污水處理廠項目施工管理對工程按時保質地順利完成具有重要意義。
總承包管理是國際上流行的一種項目管理模式,運用總承包管理模式可以有效的加強項目的整體管理,縮短工期,降低總體項目成本,提高投資效益。施工總承包管理在時間上涵蓋了從建設項目開工至竣工交付使用及保修服務的全過程,在范圍上涵蓋了參與建設項目施工各方及一切有關的管理活動,實施施工總承包管理既是高質高效完成施工項目的有效手段,也是涉及人、財、物等多種生產要素及服務對象的復雜的管理活動。
一、工程總承包管理概述
在污水處理廠項目中有些項目的施工與安裝專業工種較多,往往不是一個施工安裝單位所能承包的。而甲方承包的施工單位往往需要將一部分非本單位所能完成的工作再委託其他有關施工安裝單位完成。由甲方承包的施工單位稱總包,由總包再承包其中一部分施工安裝工作的制定單位稱分包。一般來說,一個工程只有一個總包單位,但可以有很多分包單位。總包與分包之間的委託關系可採用行政辦法指定或聘請,也可採取招標、投標方法聘任[1]。
總承包管理是國際上流行的一種項目管理模式,運用總承包管理模式可以有效的加強項目的整體管理,縮短工期,降低總體項目成本,提高投資效益。施工總承包管理在時間上涵蓋了從建設項目開工至竣工交付使用及保修服務的全過程,在范圍上涵蓋了參與建設項目施工各方及一切有關的管理活動,實施施工總承包管理既是高質高效完成施工項目的有效手段,也是涉及人、財、物等多種生產要素及服務對象的復雜的管理活動。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管理的通知》中提出中標單位簽訂承包合同後,嚴禁進行轉包。總承包單位如進行分包,除總承包合同中有約定的外,必須經發包單位認可,但主體結構不得分包。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進行分包[2]。
二、污水處理廠項目的施工管理
加強污水處理廠項目的施工管理,必須協調好總包與各分包單位之間的關系,施工中相互配合並強化管理施工項目的生產要素,確保污水處理廠建成後能達到設計要求。
(一)成本控制
污水處理廠項目施工的成功與否,利潤率是一個重要指標。收入在施工總承包單位競標以後是相對固定的,而成本在施工中則可以通過組織管理進行控制。因此成本控制是污水處理廠項目施工管理的關鍵工作。在進行成本控制時,應注意成本最低化、全面成本控制、動態控制、目標管理、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
(二)進度控制
污水處理廠項目的總承包單位應根據招標文件提供的工期關鍵控制點,結合工程施工經驗,編制工程施工總控制進度計劃,合理安排總工期,對各專業給出階段性的工期控制點,把所有專業包含在其中,並採取相應的控制和管理措施。
1、管理對象、組織和流程
工期管理的對象是指施工總承包管理的所有項目,包括業主指定分包的項目及影響交工或使用的所有分項。項目部應建立以項目經理為責任主體、由子項目負責人、計劃人員、調度人員、作業隊長及班組長參加的工期管理組織體系。其中應包含業主指定分包但由總包方負責管理的分包項目負責人。
2、對分包的管理要求
總承包單位有義務要求各分包單位提交分包工程的各類進度計劃,統籌審核各分包工程的進度計劃,編制總進度並報監理單位審批。對各分包工程的施工提供必要的協助,以確保分包工程能按經審定的進度計劃執行,通過組織協調有效解決不同分包工程、不同工序交叉作業的配合施工問題。同時對分包工程施工進度進行監督管理,協調分包單位之間的關系,保證主體工程與分包工程、各分包工程之間能協調推進。
3、施工進度計劃的控制
主要控制形象進度、施工產值、工程質量、工料消耗等內容。計劃的編制是依據圖紙和合同工期的要求,結合現場的情況等多方因素編制,在計劃的落實控制中,施工總承包和分包的計劃管理員,深入現場調查研究,掌握情況並用統計分析方法,找出實際完成情況與計劃控制的差異,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加強生產調度,及時調整計劃,在動態中求平衡。
(三)質量控制
1、質量控制管理機構
污水處理廠項目施工的質量控制管理機構設置合理與否,將直接關繫到整個質量保證體系能否順利運轉。
質量控制管理機構由項目經理領導,項目總工負責,以質量管理部為主體,工程部、技術部、物資部參加的質量責任落實的質量管理體系,整個體系協調運作,使工程質量始終處於受控狀態,形成項目經理為首,項目總工和項目副經理監控,職能部門執行監督,專業分包嚴格實施的網路化質量體系。
2、工程質量控制方法
結合污水處理廠項目的實際情況,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及自行施工的單項施工方案,編寫作業指導書和質量檢驗計劃,編制項目質量保證計劃,明確質量職責,制定相應的質量制度。
(1)對各分包的質量控制
將各專業分包工程按「施工准備階段、施工階段、交工驗收階段」劃分,對各階段制定相應的管理目標和流程圖,在各階段對分解目標按計劃、執行、檢查、處理四個過程進行循環操作(PDCA循環)[3]。分包施工過程中收集、整理質量記錄的原始記錄,應用數理統計方法,分析質量狀況和發展趨勢,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進措施,對各工序施工質量作持續改進,通過工序施工質量控制整體質量。
(2)對自行施工單位的質量控制
在做好對各分包工程的質量控制同時,總承包單位也必須做好對自行施工工程的質量控制,制定合理可行的質量管理組織措施、施工准備過程的質量控制措施以及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措施。
單位工程完成後,由項目資料員整理全部工程技術資料,並填寫《質量保證資料核查表》,由項目總工程師組織人員對工程的觀感進行評定,並填寫《單位工程質量綜合評定表》,簽字蓋章後,送當地質監站、監理單位、業主進行核定。
三、結論
城市污水處理廠項目管理是一個復雜的管理過程,其有嚴格的工作范圍、時間進度、成本預算、質量性能等方面的要求,單純依靠個人是解決不了問題的,必須藉助團隊合作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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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
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
國辦發〔2017〕8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方案》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國務院辦公廳
2017年9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方案
根據《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和《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國發〔2016〕59號)精神,為指導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制訂本方案。
一、普查工作目標
摸清各類污染源基本情況,了解污染源數量、結構和分布狀況,掌握國家、區域、流域、行業污染物產生、排放和處理情況,建立健全重點污染源檔案、污染源信息資料庫和環境統計平台,為加強污染源監管、改善環境質量、防控環境風險、服務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提供依據。
二、普查時點、對象、范圍和內容
(一)普查時點。普查標准時點為2017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17年度資料。
(二)普查對象與范圍。普查對象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有污染源的單位和個體經營戶。范圍包括:工業污染源,農業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移動源及其他產生、排放污染物的設施。
1.工業污染源。普查對象為產生廢水污染物、廢氣污染物及固體廢物的所有工業行業產業活動單位。對可能伴生天然放射性核素的8類重點行業15個類別礦產采選、冶煉和加工產業活動單位進行放射性污染源調查。
對國家級、省級開發區中的工業園區(產業園區),包括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保稅區、出口加工區等進行登記調查。
2.農業污染源。普查范圍包括種植業、畜禽養殖業和水產養殖業。
3.生活污染源。普查對象為除工業企業生產使用以外所有單位和居民生活使用的鍋爐(以下統稱生活源鍋爐),城市市區、縣城、鎮區的市政入河(海)排污口,以及城鄉居民能源使用情況,生活污水產生、排放情況。
4.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普查對象為集中處理處置生活垃圾、危險廢物和污水的單位。其中:
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處置單位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場、生活垃圾焚燒廠以及以其他處理方式處理生活垃圾和餐廚垃圾的單位。
危險廢物集中處理處置單位包括危險廢物處置廠和醫療廢物處理(處置)廠。危險廢物處置廠包括危險廢物綜合處理(處置)廠、危險廢物焚燒廠、危險廢物安全填埋場和危險廢物綜合利用廠等;醫療廢物處理(處置)廠包括醫療廢物焚燒廠、醫療廢物高溫蒸煮廠、醫療廢物化學消毒廠、醫療廢物微波消毒廠等。
集中式污水處理單位包括城鎮污水處理廠、工業污水集中處理廠和農村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
5.移動源。普查對象為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污染源。其中,非道路移動污染源包括飛機、船舶、鐵路內燃機車和工程機械、農業機械等非道路移動機械。
(三)普查內容。
1.工業污染源。企業基本情況,原輔材料消耗、產品生產情況,產生污染的設施情況,各類污染物產生、治理、排放和綜合利用情況(包括排放口信息、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各類污染防治設施建設、運行情況等。
廢水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石油類、揮發酚、氰化物、汞、鎘、鉛、鉻、砷。
廢氣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氨、汞、鎘、鉛、鉻、砷。
工業固體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的產生、貯存、處置和綜合利用情況。危險廢物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分類調查。工業企業建設和使用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貯存、處置設施(場所)情況。
稀土等15類礦產采選、冶煉和加工過程中產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情況。
2.農業污染源。種植業、畜禽養殖業、水產養殖業生產活動情況,秸稈產生、處置和資源化利用情況,化肥、農葯和地膜使用情況,納入登記調查的畜禽養殖企業和養殖戶的基本情況、污染治理情況和糞污資源化利用情況。
廢水污染物:氨氮、總氮、總磷、畜禽養殖業和水產養殖業增加化學需氧量。
廢氣污染物:畜禽養殖業氨、種植業氨和揮發性有機物。
3.生活污染源。生活源鍋爐基本情況、能源消耗情況、污染治理情況,城鄉居民能源使用情況,城市市區、縣城、鎮區的市政入河(海)排污口情況,城鄉居民用水排水情況。
廢水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動植物油。
廢氣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
4.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單位基本情況,設施處理能力、污水或廢物處理情況,次生污染物的產生、治理與排放情況。
廢水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動植物油、揮發酚、氰化物、汞、鎘、鉛、鉻、砷。
廢氣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汞、鎘、鉛、鉻、砷。
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焚燒設施產生的焚燒殘渣和飛灰等產生、貯存、處置情況。
5.移動源。各類移動源保有量及產排污相關信息,揮發性有機物(船舶除外)、氮氧化物、顆粒物排放情況,部分類型移動源二氧化硫排放情況。
6.各省份可根據需求適當增加普查附表,報國務院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批准後實施。
三、普查技術路線
(一)工業污染源。全面入戶登記調查單位基本信息、活動水平信息、污染治理設施和排放口信息;基於實測和綜合分析,分行業分類制定污染物排放核算方法,核算污染物產生量和排放量。
根據伴生放射性礦初測基本單位名錄和初測結果,確定伴生放射性礦普查對象,全面入戶調查。
工業園區(產業園區)管理機構填報園區調查信息。工業園區(產業園區)內的工業企業填報工業污染源普查表。
(二)農業污染源。以已有統計數據為基礎,確定抽樣調查對象,開展抽樣調查,獲取普查年度農業生產活動基礎數據,根據產排污系數核算污染物產生量和排放量。
(三)生活污染源。登記調查生活源鍋爐基本情況和能源消耗情況、污染治理情況等,根據產排污系數核算污染物產生量和排放量。抽樣調查城鄉居民能源使用情況,結合產排污系數核算廢氣污染物產生量和排放量。通過典型區域調查和綜合分析,獲取與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相關活動水平信息,結合物料衡算或產排污系數估算生活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產生量和排放量。
利用行政管理記錄,結合實地排查,獲取市政入河(海)排污口基本信息。對各類市政入河(海)排污口排水(雨季、旱季)水質開展監測,獲取污染物排放信息。結合排放去向、市政入河(海)排污口調查與監測、城鎮污水與雨水收集排放情況、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量及排放量,利用排水水質數據,核算城鎮水污染物排放量。利用已有統計數據及抽樣調查獲取農村居民生活用水排水基本信息,根據產排污系數核算農村生活污水及污染物產生量和排放量。
(四)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根據調查對象基本信息、廢物處理處置情況、污染物排放監測數據和產排污系數,核算污染物產生量和排放量。
(五)移動源。利用相關部門提供的數據信息,結合典型地區抽樣調查,獲取移動源保有量、燃油消耗及活動水平信息,結合分區分類排污系數核算移動源污染物排放量。
機動車:通過機動車登記相關數據和交通流量數據,結合典型城市、典型路段抽樣觀測調查和燃油銷售數據,更新完善機動車排污系數,核算機動車廢氣污染物排放量。
非道路移動源:通過相關部門間信息共享,獲取保有量、燃油消耗及相關活動水平數據,根據排污系數核算污染物排放量。
四、普查組織及實施
(一)基本原則。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
(二)普查組織。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協調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環境保護部,負責污染源普查日常工作。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職責分工由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商有關方面確定。
縣級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按照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的統一規定和要求,領導和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污染源普查工作。對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和問題,要及時採取措施,切實予以解決。
縣級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同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污染源普查日常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居)民委員會應當積極參與並認真做好本區域普查工作。
重點排污單位應按照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排放標准及排污許可證管理等相關要求開展監測,如實填報普查年度監測結果。各類污染源普查調查對象和填報單位應當指定專人負責本單位污染源普查表填報工作。
充分利用相關部門現有統計、監測和各專項調查成果,藉助購買第三方服務和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效率。發揮科研院所、高校、環保咨詢機構等社會組織作用,鼓勵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普查工作。
(三)普查實施。分階段組織實施前期准備、清查建庫、普查試點、全面普查、總結發布等方面工作:2017年完成前期准備、啟動清查建庫和普查試點,2018年完成全面普查,2019年完成成果總結與發布。
1.前期准備:成立機構,制定普查方案,落實經費渠道,制定相關技術規范和普查制度、確定污染物排放核算方法、完成普查信息系統開發建設以及其他技術准備工作。開展普查宣傳與培訓工作。
2.清查建庫:開展污染源普查調查單位名錄庫篩選,開展普查清查,建立普查基本單位名錄庫。對伴生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企業進行放射性指標初測,確定伴生放射性污染源普查對象;排查市政入河(海)排污口名錄,開展排污口水質監測。
3.普查試點:開展普查試點,完善普查制度、技術規范和信息系統。
4.全面普查:開展入戶調查與數據採集、數據審核、數據匯總、質量核查與評估、建立資料庫等工作。
5.總結發布:總結發布普查成果,開展成果分析、驗收與表彰等工作。
(四)普查培訓。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省、市兩級污染源普查工作機構技術骨幹以及各省級普查培訓師資的培訓。省級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其餘普查工作人員的培訓。
(五)宣傳動員。各級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按照國發〔2016〕59號文件要求,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各種媒體,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污染源普查,為普查實施創造良好氛圍。
五、普查經費
本次普查工作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分擔。中央財政負擔部分,由財政部按部門預算管理要求,列入相關部門的部門預算。地方財政負擔部分,由同級地方財政根據工作需要統籌安排。
中央財政安排經費主要用於:研究制定全國污染源普查方案,編制污染源普查涉及的監測、調查、質量管理等相關規范;開展普查表格設計、軟體及信息系統開發建設,宣傳、培訓與指導,普查試點,普查質量核查與評估,全國數據匯總、加工,建檔、檢查驗收、總結等。
地方財政安排經費主要用於:各地污染源普查實施總體方案制定,組織動員、宣傳、培訓,入戶調查與現場監測,普查人員經費補助,辦公場所及運行經費保障,普查質量核查與評估,購置數據採集及其他設備,普查表印製、普查資料建檔,數據錄入、校核、加工,檢查驗收、總結、表彰等。對開展普查試點工作的地區和貧困縣予以補助。
各級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普查方案確定年度工作計劃,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據此編制年度經費預算,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後,分別列入各相關部門的部門預算,分年度按時撥付。
六、普查質量管理
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領導普查質量管理工作,建立覆蓋普查全過程、全員的質量管理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各級普查機構要認真執行污染源普查質量管理制度,做好污染源普查質量保證和質量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普查責任體系,明確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相關責任。建立普查數據質量溯源和責任追究制度,依法開展普查數據核查和質量評估,嚴厲懲處普查違法行為。
按照依法普查原則,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和個人均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資料。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普查對象的技術和商業秘密,必須履行保密義務。
⑷ 2萬噸以上污水處理廠建設中控室的要求是什麼
2009年2月底前設計日處理能力大於2萬噸的城鎮污水處理廠都必須安裝完成中控系統,回實施監答控進出污水處理廠的水量和水質主要指標、鼓風機電流、鼓風量、曝氣設備的運行狀況、曝氣池的溶解氧濃度、污泥濃度、濾池堵塞率等數據,並能隨機調閱核查期內上述運行指標數據及趨勢曲線,相關數據至少保存一年以上,作為核算主要污染物減排量的重要依據。
⑸ 2005年1月至2008年8月期間國家新修訂和制定的環境資源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發生的重大環境保護事件。
草畜平衡管理辦法 2005年1月19日頒布
全國文明風景旅遊區評選和管理辦法 2005年1月7日頒布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登記管理暫行辦法 2005年2月23日頒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 2005年2月28日頒布
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建設工程管理辦法 2005年4月18日頒布
環境保護法規制定程序辦法 2005年4月25日頒布
城市濕地公園規劃設計導則(試行) 2005年6月24日頒布
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造成礦產資源破壞價值鑒定程序的規定 2005年8月31日頒布
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 2005年9月19日頒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船舶污染內河水域環境管理規定 2005年8月20日頒布
草原征佔用審核審批管理辦法 2006年1月27日頒布
草種管理辦法 2006年1月12日頒布
國家核應急預案
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條例 2006年2月21日頒布
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環境管理辦法 2006年3月8日頒布
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審批辦法 2006年1月27日頒布
《環境信訪辦法》 2006年6月24日頒布
新生產機動車排放污染申報檢測機構管理辦法
農村水電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 2006年7月6日頒布
關於印發《環境監測質量管理規定》《環境監測人員持證上崗考核制度》的通知 2006年7月28日頒布
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監督檢查辦法 2006年10月26日頒布
環境統計管理暫行辦法 2006年11月4日頒布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工作規則 2006年12月22日頒布
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 2007年04月11日頒布
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2007年07月25日頒布
綠色建築評價標識管理辦法(試行) 2007年08月21日頒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 2007年10月28日頒布
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考核與資格鑒定管理辦法 2008年03月06日頒布
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監督管理規定(HAF601) 2007年12月28日頒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2008年2月28日頒布
相關文件及司法解釋
90.關於加強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 2005年3月3日頒布
91.關於加強公園管理工作的意見 2005年2月3日頒布
92.國家林業局關於加強林業人才工作的意見 2005年1月15日頒布
93.關於加強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5年3月8日頒布
94.關於《73/78防污公約》附則I修正案和《狀況評估計劃》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2005年3月31日頒布
95.關於印發《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監察部關於對企業違法排污損害群眾利益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檢查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2005年4月28日頒布
96.關於開展防井噴防硫化氫安全專項檢查的通知 2005年6月17日頒布
97.關於飲食業單位排氣適用標准問題的復函 2005年6月10日頒布
98.關於污泥排入城市下水道法律適用問題的復函 2005年6月30日頒布
99.關於增加中國人居環境獎評選內容、條件的通知 2005年7月13日頒布
100.國家級森林公園設立、撤銷、合並、改變經營范圍或者變更隸屬關系審批管理辦法 2005年6月36日頒布
101.關於進一步做好基本農田保護有關工作的意見 2005年9月28日頒布
102.關於村莊整治工作的指導意見 2005年9月30日頒布
103.關於進一步做好農葯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5年9月21日頒布
104.關於開展全國鮮活農產品流通「綠色通道」示範通道建設工作的通知 2005年9月7日頒布
105.關於切實加強排污費徵收管理,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的通知 2005年8月25日頒布
106.關於推進東北地區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 2005年10月7日頒布
107.關於嚴格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的通知 2005年10月11日頒布
108.中共中央宣傳部、水利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建設部關於加強節水型社會建設宣傳的通知 2005年8月31日頒布
109.關於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生產設備試運行期間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有關問題的復函 2005年12月30日頒布
110.關於印發《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准化規范》(試行)和《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准化考核機構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2005年12月16日頒布
111.關於印發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程序的規定的通知 2005年12月13日頒布
112.關於深入學習貫徹《國務院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的通知 2005年12月26日頒布
11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林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5年12月26日頒布
114.關於調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6年1月11日頒布
115.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指導目錄》的通知 2005年11月29日頒布
116.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可再生能源發電有關管理規定》的通知 2006年1月5日頒布
117.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辦法 2006年2月10日頒布
118.關於發布《製革、毛皮工業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的通知 2006年2月21日頒布
119.關於發布固體廢物鑒別導則(試行)的公告 2006年3月9日頒布
120.關於進一步加強水路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管理的通知 2006年1月23日頒布
121.關於進一步做好涉及飲用水源環境事件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 2006年3月3日頒布
122.關於進一步做好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工作的通知 2006年3月8日頒布
123.關於推進京杭運河船型標准化示範工程工作的通知 2006年2月27日頒布
124.關於轉發浙江省、福建省等部分地區村鎮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經驗的通知 2006年3月1日頒布
125.關於做好2006年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綜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2006年3月7日頒布
126.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關於印發《水利工程供水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試行)》的通知 2006年2月24日頒布
127.國家林業局辦公室關於切實抓好春季種苗花卉檢疫工作的通知 2006年2月20日頒布
128.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發布山西五鹿山等22處新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名單的通知 2006年2月11日頒布
129.國務院關於印發中國水生生物資源養護行動綱要的通知 2006年2月14日頒布
130.「十一五」國家環境保護標准規劃 2006年2月6日頒布
131.關於學習和貫徹實施《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的通知 2006年2月22日頒布
132.關於印發《全國環保系統環境宣傳教育機構規范化建設標准》的通知 2006年2月27日頒布
133.關於印發《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試行)》的通知 2006年3月31日頒布
13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加強當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緊急通知 2006年4月4日頒布
135.《關於廢止、修改部分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2006年6月5日頒布
136.《國務院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 2006年3月23日頒布
137.《中國人居環境獎申報和評選辦法》 2006年4月29日頒布
138.《「十一五」城市綠色照明工程規劃綱要》 2006年7月4日頒布
139.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技術政策 2006年4月25日頒布
140.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標准 2006年5月23日頒布
141.節水型城市申報與考核辦法和節水型城市考核標准 2006年6月13日頒布
142.全國綠色建築創新獎評審標准使用規則全國綠色建築創新獎評審標准 2006年6月28日頒布
143.城鎮供熱、城市污水處理特許經營協議示範文本 2006年5月22日頒布
144.關於增強環境科技創新能力的若干意見 2006年6月27日頒布
145.關於加快紡織行業結構調整促進產業升級若干意見的通知 2006年4月29日頒布
146.加強生物質發電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工作 2006年6月1日頒布
147.ISO14000國家示範區管理辦法 2006年5月17日頒布
148.加強環保審批從嚴控制新開工項目 2006年7月6日頒布
149.環境監察局和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機構建設方案 2006年7月8日頒布
150.總局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組建方案 2006年7月8日頒布
151.總局環境保護督查中心組建方案 2006年7月8日頒布
152.二氧化硫總量分配指導意見 2006年11月9日頒布
153.財政部、環保總局關於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
154.主要水污染物總量分配指導意見 2006年11月27日頒布
155.國務院關於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
156.節約能源管理暫行條例 1986年11月12日頒布
157.汽車排氣污染監督管理辦法 1990年8月15日頒布
158.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 2007年10月09日頒布
159.電子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管理辦法 2007年02月01日頒布
環保事件:
2005
北江鎘污染事故
重慶綦河水污染
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
2006
松花江支流遭污染
白洋淀死魚事件
湖南嶽陽砷污染事件
高原建起一條環保鐵路
劇組破壞環境事件
甘肅徽縣鉛污染、湖南嶽陽砷污染事件
我國北方屢遭沙塵暴肆虐
虐貓事件
狩獵權拍賣事件
我國發布第一份綠色GDP核算研究報告
我國政府「綠色采購」制度開始實施
各大城市相繼出台電動自行車禁令
http://mn.cug.e.cn/case/200704/992.html
2007
北京上海標志性景觀熄燈半小時
喜馬拉雅冰川消融
首份長江保護發展報告發布
太湖水污染事件
江蘇沭陽水污染
2008
「限塑令」全國展開
雲南陽宗海砷污染事件
參考資料:環保法規檢索
⑹ 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實施方案
青島市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節能減排工作,全面落實資源節約基本國策,確保完成我市「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07〕15號)和省政府《關於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發〔2007〕39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 進一步明確節能減排工作的目標任務和總體要求
(一) 主要目標。到2010年,全市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由2005年的0.96噸標准煤下降到0.75噸標准煤,下降22%左右;全市國內生產總值取水由2005年的38.36立方米下降到30.69立方米,下降20%左右;規模以上工業萬元增加值能耗由2005年的1.27噸標准煤下降到0.99噸標准煤;規模以上工業萬元增加值取水由2005年的25.62立方米下降到17.93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總量較2005年削減26.32%,化學需氧量(COD)削減18%,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大於80%,污水處理回用率達到20%;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覆蓋率大於50%;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七區達到85%,五市達到80%;工業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96%。
(二) 總體要求。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把節能減排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轉變增長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為宏觀調控的重要目標,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控制增量、調整存量,依靠科技、加大投入,健全法制、完善政策,落實責任、強化監管,加強宣傳、提高認識,突出重點、強力推進,動員全社會力量,扎實做好節能降耗和污染減排工作,確保實現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推動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 控制增量,調整和優化結構
(三) 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用能審核制度。設置准入門檻,嚴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項目。實行新開工項目報告和公開制度,建立新開工項目管理的部門聯動機制、項目審批問責制和高耗能、高污染行業新上項目與地方節能減排指標完成進度掛鉤、與淘汰落後產能相結合的機制,嚴格執行項目開工建設「六項必要條件」,即必須符合產業政策和市場准入標准、項目審批核准或備案程序、用地預審、環境影響評估審批、節能評估審查以及信貸、安全和城市規劃等規定和要求。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嚴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產品出口。加大差別電價實施力度,提高高耗能、高污染產品差別電價標准。組織對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的節能減排工作進行專項檢查,清理和糾正對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的有關優惠政策。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建委、市環保局、市物價局、市經貿委
(四) 加快淘汰落後生產能力。研究實施我市加快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藝技術和產品的具體工作意見,組織對全市鋼鐵、電力、建材等行業企業淘汰落後產能工作進行專項檢查,制訂淘汰落後產能分區市、分年度的具體工作方案,並認真組織實施。加大淘汰電力、鋼鐵、建材等行業落後產能的力度。全市110戶重點用能企業「十一五」期間實現節能180萬噸標准煤,減排二氧化硫3.24萬噸;2007年實現節能30萬噸標准煤,減排二氧化硫0.54萬噸。對不按期淘汰的企業,各區市政府要依法予以關停,有關部門依法吊銷其生產許可證和排污許可證並予以公布,電力供應企業依法停止供電。對沒有完成淘汰落後產能任務的區市,嚴格控制各級財力投資的項目,實行項目「區域限批」。市政府有關部門每年要向社會公告淘汰落後產能的企業名單和各區市執行情況。建立落後產能退出機制,加大對淘汰落後產能的資金支持力度。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各區市政府
(五) 完善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修訂《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鼓勵發展低能耗、低污染的先進生產能力。根據不同行業情況,提高建設項目在土地、環保、節能、技術、安全等方面的准入標准。修訂《青島市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外商投資節能環保領域,嚴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外資項目,促進外商投資產業結構升級。提高加工貿易發展水平,促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外經貿局、市經貿委、各區市政府
(六) 加快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推廣應用。鼓勵開發利用太陽能、風能、沼氣等可再生能源,重點抓好風力發電、秸桿發電、水源熱泵等項目建設。推進可再生能源與建築一體化,組織實施一批示範工程和重點工程。通過培植風能、生物質能、海洋能和太陽能四個新能源產業,力爭實施一批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工程和示範項目,爭取用5年左右的時間,裝機總容量達到50萬千瓦左右,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相應減少1.2萬噸。啟動利用海水源、污水源、地源熱泵技術代替改造傳統的燃煤供熱工程,制訂改造方案,對有條件改造的供熱企業安排專項補助資金逐步進行熱泵技術改造。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建委、市經貿委、市市政公用局、各區市政府
(七) 促進服務業和高技術產業加快發展。以項目建設為切入點,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的意見》(青發〔2006〕22號),加快改造傳統服務業,突出發展現代服務業,大力發展生活性服務業和社區服務業,積極支持生產性服務業,推動全市服務業又好又快發展。認真組織實施《青島市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全面推進高技術產業規模化、集群化發展。加快實施《青島市「十一五」服務業發展規劃》和《青島市「十一五」高技術產業發展規劃》,進一步提高服務業和高技術產業在全市國民經濟中的比重和水平。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各區市政府
三、 加大投入,全面實施重點工程
(八) 加快實施重點領域節能工程。組織實施工業鍋爐(窯爐)改造工程。對全市近1萬台在用的工業鍋爐(窯爐)分步實施以提高熱效率為重點的技術改造,年底前爭取徹底關停市區20噸以下工業鍋爐,鎮(街道)淘汰上世紀80年代前生產的工業窯爐,對在用20噸及以上工業鍋爐的系統主輔機不匹配、自動化程度和系統效率低等狀況實施改造。按照《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能源辦關於加快關停小火電機組若干意見的通知》(國發〔2007〕2號)要求,「十一五」期間,我市將逐步關停小火電機組30萬千瓦。全面實施機關節能改造工程。在市政府辦公大樓、府新大廈、黃海飯店和八大關賓館等實施綠色照明和空調節電等技術改造,降低政府機關單位建築能耗及人均能耗,並逐步在全市機關中推廣。加快既有居住建築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組織實施大型公共建築節能運行管理與改造示範,啟動10個可再生能源在建築中規模化應用示範推廣項目。到「十一五」末,實現政府機關單位建築能耗及人均能耗比「十五」末降低20%;全市范圍逐步禁用白熾燈,推廣使用節能燈具。推進余熱余壓利用工程。編制鋼鐵、化工、建材等行業余熱余壓綜合利用專項規劃,組織高爐煤氣余壓(TRT)發電、大型玻璃廠余熱發電及化工、建材等行業回轉窯、磨機、烘乾機的專項節能改造。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機關事務局、市建委、各區市政府
(九) 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設。「十一五」期間,新增城市污水日處理能力27萬噸,再生水日利用能力9.9萬噸,形成COD年削減能力4.3萬噸;2007年新增污水處理能力4萬噸,再生水日處理能力0.5萬噸,形成COD削減能力0.6萬噸。加大工業廢水治理力度。「十一五」期間形成COD削減能力1.15萬噸。加快城市污水處理配套管網建設和改造。嚴格飲用水水源保護,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責任單位:各區市政府、市市政公用局、市環保局
(十) 推動燃煤電廠二氧化硫治理。「十一五」期間,脫硫機組達到362.7萬千瓦,形成削減二氧化硫能力7.25萬噸。2007年投運脫硫機組160.2萬千瓦,形成削減二氧化硫能力3.2萬噸。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各區市政府
(十一) 多渠道籌措節能減排資金。重點領域節能減排工程所需資金主要靠企業自籌、金融貸款和社會資金投入,市政府設立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給予必要的支持。各級財力在加大對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建設的同時,要積極爭取國家財力對重點建設項目的資金支持。按照「誰污染、誰治理,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促使企業承擔污染治理責任,同時安排財力專項資金對重點流域內的工業廢水治理項目給予必要的支持。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各區市政府
四、 創新模式,加快發展循環經濟
(十二) 深化循環經濟試點。選擇不同類型的具有代表性的重點行業、重點園區、重點城區作為發展循環經濟試點。組織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和重點區市編制循環經濟實施方案,推進資源節約和循環利用。加快制定循環經濟評價指標體系及循環經濟示範園區的標准體系和建設指南。積極推進廢舊家電回收處理試點工作。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各區市政府
(十三) 實施水資源節約利用。加快推進重點行業節水改造和重點節水項目建設。「十一五」期間,實現重點行業節水1億立方米左右,2007年實現重點行業節水3000萬立方米。根據城市污水回用建設規劃,逐步建成海泊河、麥島、團島、李村河污水處理配套截污管網工程及再生水回用工程和配套供水管網,逐步取代周邊企業生產工藝冷卻、基建、綠化、景觀和居民沖廁所用自來水。加快青島華歐集團海水淡化示範工程和沿海各區市海水淡化基地建設。「十一五」期間,新增海水淡化能力20萬立方米/日,2007年新增海水淡化能力2萬立方米/日。繼續開展節水型企業和節水型城市建設工作。積極推廣使用節水器具。
責任單位:市市政公用局、市水利局、市發改委、各區市政府
(十四) 推進資源綜合利用。加強資源綜合利用認定。推動資源回收體系建設。推進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廢紙、廢塑料、廢舊輪胎、廢舊家電及電子產品、廢舊紡織品、廢舊機電產品、包裝廢棄物以及秸桿等農業廢棄物的綜合利用和再製造。推進新型牆體建材和利廢建材產業化示範。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建委
(十五) 促進垃圾資源化利用。各區市要建立健全垃圾收集系統,全面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體系建設,充分回收垃圾中的廢舊資源,鼓勵垃圾焚燒供熱、填埋氣體發電,積極推進城鄉垃圾無害化處理,實現垃圾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
責任單位:各區市政府、市市政公用局
(十六) 全面推進清潔生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依法引導、鼓勵和支持企業使用清潔能源和原材料,採用綠色工藝、技術和設備。
責任單位:市經貿委、市環保局、市發改委
五、 依靠科技,加快技術開發和推廣
(十七) 加快節能減排技術研發。加大對節能減排重大技術項目的支持力度,加快節能減排技術支撐平台建設,優化節能減排技術創新和轉化的政策環境。推動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相結合的節能減排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體系。加強節能減排技術領域團隊和研發基地建設。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十八) 加快節能減排技術產業化示範和推廣。實施一批節能減排重點行業共性、關鍵技術和重大技術裝備產業化示範項目和循環經濟高技術產業化重大專項。在鋼鐵、電力、石油、化工、建材、紡織、建築建材等重點領域,推廣一批潛力大、應用面廣的'重大節能減排技術。加強節電、節油農業機械和農產品加工設備及農業節水、節肥、節約技術推廣。鼓勵企業加大節能減排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投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貿委、市財政局、市建委、市科技局
(十九) 加快建立節能技術服務體系。培育節能服務市場,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點支持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為黨政機關辦公樓、公共設施和學校實施節能診斷、設計、融資、改造、運行管理「一條龍」服務。積極引導企業加強與專業節能服務公司的合作。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機關事務局、市建委、市教育局、市衛生局
(二十) 推進環保產業健康發展。加快煙氣脫硫、海水利用、海水淡化、城市垃圾資源化利用、海洋保護、環境監測等關鍵技術設備的研發,推進產業化進程,提升污水處理、中水回用、垃圾處理等環保技術水平,促進城市污水、垃圾處理產業化、市場化進程。大力發展節能燈具、雙層玻璃及中空低輻射玻璃等製品,加快節水型工業設備、生活器具、滴灌設備、冷卻設備的開發製造。
責任單位:市市政公用局、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海洋與漁業局
(二十一) 加強國際交流合作。廣泛開展節能減排國際技術合作,積極引進國外先進節能環保技術和管理經驗,不斷拓寬節能環保國際合作的領域和范圍。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經貿委、市外經貿局
六、 強化責任,加強節能減排管理
(二十二) 建立政府節能減排工作問責制。將節能減排指標完成情況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作為政府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和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實行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
責任單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發改委、市政府國資委、市環保局
(二十三) 建立和完善節能減排指標體系、監測體系和考核體系。對全部能耗單位和污染源進行調查摸底,建立健全涵蓋全社會的能源生產、流通、消費、流入流出及利用效率的統計指標體系和調查體系,實施單位GDP能耗指標季度核算制度。建立和完善年耗能1萬噸標准煤以上企業能耗動態監測系統。加強能源統計巡查,對能源統計數據進行監測。制定並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統計和監測辦法,完善統計和監測制度。對重點污染源實施聯網在線自動監控,構建污染物排放三級立體監測體系,向社會公告重點監控企業年度污染物排放數據。繼續做好單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指標公報工作。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統計局
(二十四) 建立健全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完善建設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並嚴格實施。將總量指標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性條件。強化環評審批備案制度和公布制度。加強「三同時」管理,嚴把項目驗收關。對建設項目未驗收擅自投遠、久拖不驗、超期試生產等違法行為,要嚴格依法進行處罰。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建委、市環保局
(二十五) 強化重點企業節能減排管理。加強對重點企業節能減排工作的檢查和指導。進一步落實目標責任制,完善節能減排計量和統計,組織開展節能減排設備檢測,編制節能減排規劃。重點耗能企業建立能源管理師制度。實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審計和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和公告制度。啟動重點企業與國際國內同行業先進水平對標活動,推動企業加大結構調整和技術改造力度,提高節能管理水平。市直企業全面推進創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企業活動,推廣典型經驗和好的做法。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各區市政府
(二十六) 加強節能環保發電調度和電力需求側管理。制定並盡快實施有利於節能減排的發電調度辦法,優先安排清潔、高效機組和資源綜合利用機組發電,限制能耗高、污染重的低效機組發電。推行電力需求側管理,規范有序用電,開展能效電廠試點,研究制訂配套工作措施,建立長效機制。
責任單位:市經貿委、市發改委、市環保局、青島供電公司
(二十七) 大力推廣節能省地環保型建築。強化新建建築執行能耗限額標准全過程監督管理,實施建築能效專項測評,對達不到標準的建築,不得辦理開工和竣工驗收備案手續,不準銷售使用;從2008年起,所有新建商品房銷售時在買賣合同等文件中要載明耗能量、節能措施等信息。建立並完善大型公共建築節能運行監管體系,抓緊研究制定大型公共建築能耗限額標准。深化供熱體制改革,實行供熱計量收費。2007年著力抓好新建建築施工階段執行能耗限額標準的監管工作,在新建建築中全面推廣供熱分室控制、分戶計量工作,逐步建立大型公共建築能耗統計、能源審計、能效公示、能耗定額制度,實現年節能8萬噸標准煤。
責任單位:市建委、市市政公用局
(二十八) 強化交通行業節能減排管理。提高交通運輸的組織化程度,鼓勵客貨運輸企業向集約化、規模化、專業化方向發展。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統,發展節能、大型、專業化運輸車輛和綠色環保車輛。繼續做好天然氣汽車的推廣工作。加快船舶大型化、專業化進程,加大車船節能改造力度,加速老舊、高耗能車船的折舊和淘汰。推進交通信息技術應用,研究推廣智能化數字交通管理技術,優化運輸工具的實載率和運輸服務環節。加強公路建設用地和港口岸線管理,研究開發工程新材料、新技術、積極推進疏浚土、舊瀝青和水泥混凝土路面、鋼材等建材的再生循環利用,積極推廣粉煤灰、煤矸石、礦渣等工業廢料在交通建設中的應用。大力發展現代物流業,以港口為核心,以第三方物流企業為主體,以物流園區為依託,積極構建現代物流基礎設施平台、信息平台和政策平台。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
(二十九) 加大實施能效標識和節能節水產品認證管理力度。
加強對能效標識的監督管理,強化社會監督、舉報和投訴處理機制,開展專項市場監督檢查和抽查,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推動節能、節水和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規范認證行為,擴展認證范圍。
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市環保局、市市政公用局、市發改委
(三十) 加強節能環保管理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節能監管監察體制,加強節能執法機構建設。加快市、區(市)兩級環境監測和監察機構標准化、信息化體系建設。擴大重點監控污染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試點。加強節能監察中心、節能技術服務中心及環境監測站、環保監測機構、城市排水監測站的建設,適時更新監測設備和儀器,積極開展人員培訓。加強節能減排統計能力建設,充實統計力量,適當加大投入。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學會在節能減排工作中的作用。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統計局、市財政局
七、 健全法制,加大監督檢查執法力度
(三十一) 加快節能法制建設和強化執法力度。抓緊完成《青島市資源綜合利用若干規定》修訂、《青島市資源節約條例》修訂調研和《青島市建築節能管理條例》立法工作。對2006年制定的節能檢查限期整改通知書和節能認定意見書,要抓好落實。組織對賓館飯店、寫字樓、大型超市等單位的耗能設備開展專項檢查,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用能設備的,要加大處罰力度。對重點企業持續開展節能監察工作。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建委
(三十二) 加強煙氣脫硫設施運營監管。燃煤電廠必須安裝在線自動監控裝置,建立脫硫設施運行台賬,加強設施日常運行監管。2007年底前,所有燃煤脫硫機組要與省級電網公司完成在線自動監控系統聯網。對未按規定和要求運行脫硫設施的電廠要扣減脫硫電價,加大執法監管和處罰力度,並向社會公布。完善煙氣脫硫技術規范,開展煙氣脫硫工程後評估。組織開展煙氣脫硫特許經營試點。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三十三) 強化城市污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設施運行管理和監督。實行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評估制度,將評估結果作為核撥污水處理費的重要依據。對重點監控的城市污水處理廠的運行情況及污染物排放信息實行向環保、市政公用和水行政主管部門季報制度,限期安裝在線自動監控系統,並與環保和市政公用主管部門聯網。對未按規定和要求運行污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設施的區市要公開通報,限期整改。對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嚴重滯後、不落實收費政策、污水處理廠建成後一年內實際處理水量達不到設計能力60%以及已建成污水處理設施但無故不運行的區市,暫緩審批該區市項目環評。
責任單位:市市政公用局、市環保局、各區市政府
(三十四) 嚴格節能減排執法監督檢查。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專項檢查和監察行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對重點耗能企業和污染源的日常監督檢查,對違反節能環保法律法規的單位要公開曝光,依法查處。開設節能環保違法違規行為和事件舉報電話和網站,充分發揮社會公眾監督作用。建立節能環保執法責任追究制度,對行政不作為、執法不力、徇私枉法、權錢交易的行為,要依法追究有關主管部門和執法機構負責人的責任。
責任單位:市監察局、市發改委、市環保局
八、 完善政策,形成激勵和約束機制
(三十五) 積極穩妥推進資源型產品價格改革。完善電力谷峰分時電價辦法,降低小火電價格,實施有利於煙氣脫硫的電價政策。鼓勵可再生能源發電以及利用余熱余壓、城市垃圾發電,實行相應的電價政策。合理調整原水和各類用水價格,加快推行階梯式水價、超計劃超定額用水加價制度,對國家產業政策明確的限制類、淘汰類高耗水企業實施懲罰性水價,制定支持再生水、海水淡化水、雨水開發利用的價格政策,加大水資源費徵收力度。提高排污單位排污費徵收標准,將二氧化硫排污費由目前的每公斤0.63元分三年提高到每公斤1.26元,適當提高COD排污費標准。加強排污費徵收管理,杜絕「協議收費」和「定額收費」。全面開征城市污水處理費並提高收費標准,噸水平均收費標准原則上不低於0.8元。提高垃圾處理收費標准,改進徵收方式。
責任單位:市物價局、市市政公用局、市水利局、市發改委、市環保局
(三十六) 完善促進節能減排的財政政策。安排一定資金,採用補助、獎勵等方式,支持節能減排重點工程、高效節能產品和節能新機制推廣、節能及污染減排監管體系建設。進一步加大財政基本建設投資向節能環保項目的傾斜力度。改進和完善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機制。繼續加強和改進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和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徵收管理。研究建立高能耗農業機械和漁船更新報廢經濟補償制度。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市建委
(三十七) 加強節能環保領域金融服務。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循環經濟、環境保護及節能減排技術改造項目的信貸支持,優先為符合條件的節能減排項目、循環經濟項目提供融資服務。環保部門要與金融部門建立環境信息通報制度,將企業環境違法信息納入銀行企業徵信系統。
責任單位:市經貿委、市環保局、市發改委
九、 加強宣傳,提高全民節約意識
(三十八) 將節能減排宣傳納入重大主題宣傳活動。每年制訂節能減排宣傳方案,主要新聞媒體在重要版面、重要時段進行系列報道,刊播節能減排公益性廣告,廣泛宣傳節能減排的重要性、緊迫性以及國家採取的政策措施,宣傳節能減排取得的階段性成果,大力弘揚「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社會風尚,提高全社會的節約環保意識。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廣電局、青島日報報業集團、市文化局、市發改委、市新聞出版局、市環保局
(三十九) 廣泛深入持久開展節能減排宣傳。組織好每年一度的全國節能宣傳周、全國城市節水宣傳周及世界環境日、水日宣傳活動。組織企事業單位、機關、學校、社區等開展經常性節能環保宣傳,廣泛開展節能環保科普宣傳活動,把資源節約和保護環境觀念滲透到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中,從小培養兒童的節約和環保意識。選擇若干節能先進企業、機關、商廈、社區等,作為節能宣傳教育基地,面向社會開放。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機關事務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經貿委、各區市政府
(四十) 表彰、獎勵一批節能減排先進單位和個人。對在節能降耗和污染減排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組織媒體宣傳節能先進典型,揭露和曝光浪費能源資源、嚴重污染環境的反面典型。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人事局
十、 政府帶頭,發揮節能表率作用
(四十一) 政府機關率先垂範。建設崇尚節約、厲行節約、合理消費的機關文化。建立科學的政府機構節能目標責任和評價考核制度,制定並實施政府機構能耗定額標准,積極推進能源統計和監測,實施能耗公布制度,實行節獎超罰。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系統,要制訂和實施適應本系統特點的節約能源資源工作方案。
責任單位:市機關事務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局、市衛生局、市體育局
(四十二) 抓好政府機構辦公設備和設施節能。分批完成政府辦公樓空調系統低成本改造;開展辦公區供熱、製冷技術改造,結合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工作,對住宅區進行供熱計量改造;開展食堂燃氣灶具改造,「十一五」期間實現食堂節氣20%;凡新建或改造的辦公樓必須採用節能材料及圍護機構;及時淘汰高耗能設備,合理配置並高效利用辦公設施、設備。在市級機關開展政府機構辦公區和住宅區節能改造示範項目。推動公務車節油,推廣實行一車一卡定點加油制度。
責任單位:市機關事務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建委、各區市政府
(四十三) 加強政府機構節能和綠色采購。認真落實《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和《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進一步完善政府采購節能和環境標志產品清單制度,不斷擴大節能和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范圍。對空調機、計算機、列印機、顯示器、復印機等辦公設備和照明產品、用水器具,由同等優先採購改為強制采購高效節能、節水、環境標志產品。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區市政府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⑺ 城鎮污水處理場的發展
隨著城市污水排放量越來越大,城市污水處理程度及效果將嚴重影響人居環境質量和城市可持續發展。城市污水處理事業的發展也得到了政府、社會及民眾等多方面的關注。
一、城鎮污水的定義及污水特徵
(一)、定義
城鎮污水指城鎮居民生活污水,機關、學校、醫院、商業服務機構及各種公共設施排水,以及允許排入城鎮污水收集系統的工業廢水和初期雨水等,可以分為各種生活污水、工業廢水和入滲地下水(雨水)三部分。城鎮污水處理系統是指污水的收集、輸送、處理、再生和利用等的這些設施以一定方式組合成的總體。
(二)、特徵
1.物理指標。城鎮污水廠的水質物理指標一般包括:水溫 、氣味、顏色、氧化還原電位、色度、電導率等。
2.化學指標。化學性指標可以分為四類:一般性水質指標,如pH值、硬度、鹼度、余氯、各種陰陽離子等;有機物含量指標,如生化需氧量BOD5、化學需氧量CODcr、總需氧量TOD、總有機碳TOC等;植物性營養物質指標,如氨氮、硝酸鹽氮、亞硝酸鹽氮、磷酸鹽等;有毒物質指標,如石油類、重金屬、氰化物、硫化物、多環芳烴、各種氯代有機物和各種農葯等。一般城鎮污水處理廠需要分析的化學指標有:pH值、鹼度、CODc、BOD5 、氮磷、余氯等。
3.生物指標。廢水的生物指標有細菌總數、大腸菌群數、各種病原微生物和病毒等。污水處理廠一般不對進水的生物性指標進行檢測和控制,但對處理後的污水排放之前要進行消毒處理,以控制處理污水對收納水體的污染。
二、城鎮污水處理廠的發展
從上個世紀70年代開始,我國開始著力於開展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工作。當時的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量約為173萬m3,污水主要以生活污水為主,比例佔50%,另外還有石油、化工、造紙等的工業外排水。到了80年代,天津市紀莊子污水處理廠——我國第一座大型城市污水處理廠的竣工投產拉開了我國城市污水建設工作的大幕,各省市相繼投入建設工作,如北京、上海、廣東、河北、湖北、浙江、江蘇等。 「八五」期間,我國的城市年處理污水量達到17.49億m3,處理率為8.69%,排水管網普及率為64.8%(按服務面積計算)。城市污水處理廠達到169座,二級生化污水處理廠116座。
三、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的研究
(一)、城鎮污水處理,政府重視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工作得到了國家各級政府部門的重視,都認識到不能走西方國家發展中「先污染、後治理」的老路子,環境、經濟、社會效益的統一才是我國可持續發展的關鍵。認識到環境的改善,在地方招商引資工作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從推行的可持續發展戰略,到節能減排的國策,都從政策層面上把城鎮污水建設工作作為一個長期的、堅持不懈的工作來開展。
1、政府主導,引領建設
強化了各級地方政府的引導作用,加強政策導向,指導建設工作的有效開展。在中央的帶頭下,各省市政府發揮了主導作用。在實際工作中,堅持因地制宜的原則,不盲目照搬現成的經驗,深入研究當地的情況,探索出符合地方特徵的建設和經營模式。以污水的收費制度為例,各地從完善強化收費手段入手,對於徵收的標准、徵收率的調整都在進行市場調研後得出。在污水費的使用方面,細化了管理規范,加強政府的監管和社會的監督力度,逐步探尋另一條運營管理的路子,改變由政府財政投入作為城鎮污水處理廠維持運作的資金來源的舊模式。
2、項目投資的方式的轉變
政府借鑒先進國家的建設經驗,引入BOT的運作模式。BOT是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經營的一種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機構之間達成協議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機構頒布特許,允許其在一定時期內籌集資金建設某一基礎設施並管理和經營該設施及其相應的產品與服務。整個過程中的風險由政府和私人機構分擔。當特許期限結束時,私人機構按約定將該設施移交給政府部門,轉由政府指定部門經營和管理。這一模式,在我國的城鎮污水處理建設事業中是一座里程碑。
3、城鎮污水處理規劃設計的完善
如建設規模的確定,考慮指標主要有服務范圍、所服務范圍內的人口情況、經濟技術發展情況等。在城鎮經濟快速發展的今天,未來的經濟發展水平也是一個需要考量的重要指標。在項目前提這些要素考慮得越周全、越深入,對於今後項目投產和運作後所承擔的風險就越小。
4、科技化的滲入
城鎮污水處理的信息管理向數字化轉變,建立起共享的數字信息系統,初步實現了項目建成和運行的動態化的管理。一方面,為政府掌握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覆蓋率、處理率、設施利用率及污染物的削減排放率等指標提供了便利,另一方面,新型的信息管理系統也為污水廠解決了提高廠區的管理能力的難題,加強了污水處理的效果、避免了操作的隨意性,保證節能減排的切實實行。
四、城鎮污水場運行中的存在問題
(一)、目前我國中東部的發達省市都基本建成了污水處理設施,大多數的中小城鎮還沒有建設相關的污水處理設施。解決這一區域發展不平衡的狀況將是「十二五」期間水污染治理的工作目標。
(二)、項目立項前的調研工作有待科學化、合理化。在一些地方的建設工作中,立項前的可研工作流於形式,對於項目的規模、服務范圍、選用工藝等沒有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確定,出現工程投資費用高、處理負荷率低的情況,造成資源的浪費。中小城鎮的污水處理有自身的特點,不應該照搬照套其他地區的模式,應該借鑒其有用的經驗,走經濟、高效、易行的模式。
(三)、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落後。污泥不經脫水隨意外運、亂棄的現象較建設初期已有很大改觀,但目前仍存在污泥處理未經穩定化處理、脫水污泥的含水率達不到混合填埋的要求的情況。根源在於污泥處理未得到重視,在一些污水處理廠的投資比重低,已建成的污泥處理處置設施也未正常運作。污泥處理設施的建成率和使用率,將是影響我國城鎮污水處理事業發展的一個重要問題。
(五)、城鎮污水處理廠的運行管理水平不高。據資料顯示,目前國內的污水廠主要採取監控軟體收集各設備狀態信號,匯總和輸出的方式較為簡單;操作人員的管理上,沒有根據處理效率、運行成本進行相關的技術、績效考核,運行成本偏高。此外,還應完善污水廠的化驗分析設備和操作規范,加強水質的監控,提高系統的達標率。
五、城鎮污水處理廠的發展趨勢
從「十二五」規劃綱要來看,在國家的「節能減排」政策的大力促進下,城鎮污水建設事業將繼續推進。在未來建設任務中,重點工作主要有:氮、磷營養物質的去除;工業廢水治理向全過程式控制制的轉變;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向集中處理模式轉變;將提出更合理、更規范的水質控制指標;加快中小城鎮污水處理規劃和建設工作等。如建立以各地政府部門為主要責任主體的制度;根據各地區特點,建立符合市場運營模式的污水收費制度,維持污水處理設施的有效運作;加大社會資金的引入力度,鼓勵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到我國的污水處理建設事業當中。
六、結語
城鎮污水處理事業的發展,直接關繫到城市、城鎮的公共衛生安全與人居環境質量的改善。在國家「十五」規劃綱要的指導下,我國的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事業將展開另一個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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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開封市環境保護局的政務公開
為貫徹落實《環保部關於加強化工園區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環發〔2012〕54號)、《河南省環境保護廳關於印發河南省進一步加強化工園區環境保護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豫環文〔2012〕168號)精神,進一步加強全市化工園區環境保護工作,全面提高園區環境管理水平,降低環境風險,保障環境安全,現將《開封市進一步加強化工園區環境保護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各縣環保局、各環保分局自本方案印發之日起一個月內制定本轄區加強化工園區環境保護工作的實施方案,並上報市環保局備案。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開封市進一步加強化工園區環境
保護工作的實施方案
我市是國家確定的全國14個精細化工基地之一,化工行業是我市的重要產業,作為化工產業發展、提升的重要載體的化工園區,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中處於十分重要的地位。加強化工園區環境管理,推動化工園區規范化可持續發展,是化工行業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舉措。為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落實環保優先方針,實施生態文明建設工程,全面推進化工園區高端發展、轉型發展、綠色集約發展,根據《環保部關於加強化工園區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環發〔2012〕54號)、《河南省環境保護廳關於印發河南省進一步加強化工園區環境保護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豫環文〔2012〕168號)要求,現制定我市進一步加強化工園區環境保護工作的實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落實《關於加強化工園區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環發〔2012〕54號)精神,按照《河南省環境保護廳關於印發河南省進一步加強化工園區環境保護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豫環文〔2012〕168號)要求,將推動化工園區規范化發展作為化工行業結構調整、優化升級的重要抓手。嚴格行業准入門檻,加大淘汰落後產能力度,加快技術創新和產品升級,強化環境執法監管,全面提升我市化工園區環境規范化管理水平。通過方案實施,規范入園項目管理要求,提高入園企業水平和檔次;完善園區基礎設施建設,所有園區必須配套污水集中處理、集中供熱、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強化園區環境監管,健全監測、監控、應急、預警等保障體系建設,風險防範能力進一步提升;建立和完善化工園區長效管理和規范管理的運行機制,逐步使我市化工園區環境管理水平處於全省領先水平,從而帶動化工行業逐步實現「由大變強」,走可持續發展道路。
二、實施范圍
化工園區包括石化化工產業集中的各類工業園區、產業園區(基地)、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及專業化工園區和由各級政府依法設置的化工生產單位集中區。列入本次實施方案的園區特指經市及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化工產業為主導產業的產業集聚區或專業園區。
三、主要任務和具體措施
(一)科學規劃化工園區
1、嚴格控制化工園區布點。凡新設化工園區或園區增設主導產業為化工的,要事先徵得省環保廳的同意。
2、強化化工園區規劃環評。凡設立化工園區,均需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經審查同意園區規劃環評作為入區化工項目審批的前置條件。
3、嚴格落實衛生防護距離要求。加強化工園區布局規劃,園區邊界與居住區之間設置隔離帶,並適當設置綠化帶。隔離帶內不得建設學校、醫院、居民住宅等環境敏感目標。
(二)嚴格防治園區內項目環境污染
1、嚴格環境准入。嚴格落實《河南省化工項目環保准入指導意見》和《河南省環境保護廳關於加強環評管理防範環境風險的通知》,新建(含搬遷)化工項目必須進入化工園區。嚴禁新上感官差、毒性強、治理難度大的化工項目,限制新建劇毒化學品、有毒氣體類項目,從嚴審批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和涉及高危工藝的化工項目。
2、實施園區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一是進一步明確污染物排放總量,將項目總量指標作為入園項目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確保建成後該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符合總量控制要求。二是鼓勵園區通過結構調整、產業升級、循環經濟、綜合整治等措施,推進園區污染減排,騰出的環境容量重點保障園區內項目建設。三是園區內現有排污企業要制定主要污染物年度減排計劃,建立年度減排台帳,通過實施深度治理、清潔生產、技術創新和改造等措施,實現持續減排。四是對園區內建設項目要進行統籌協調,保障總量指標優先支持園區內科技含量高、能耗低、污染少的項目建設。五是化工園區內企業應按照《河南省排放污染物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要求,申請核發排污許可證,做到持證排污。
3、認真落實主要污染物監控和風險防範措施。入園項目必須同步建設環境自動監控基站,接入省、市環境自動監控系統。新建項目應在主體工程施工同時安裝環境自動監控設施,已建項目應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安裝環境自動監控設施。對園區項目主體工程和污染治理配套設施「三同時」執行情況、環境風險防控措施落實情況、污染物排放和處置等定期檢查,確保環評批復和竣工環保驗收有關要求落實到位。完善建設項目全過程環境管理體系,推行環境監理制度,構建環境監理體系,培育環境監理市場。
4、強化點源污染治理水平。園區入園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產業結構調整的要求,採用清潔生產技術及先進的技術裝備。區內企業必須建設廢水預處理設施,實現廢水分類收集、分質處理,並強化對特徵污染物的處理效果;廢水經企業預處理達到污水處理廠接管標准後,方可接入區域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產廢水原則上應經專用明管輸送至集中式污水處理廠,並設置在線監控裝置、視頻監控系統和自動閥門。
5、加強園區大氣污染治理。園內企業應加強對廢氣尤其是有毒及惡臭氣體的收集和處理,嚴格控制揮發性有機物(VOC)、有毒及惡臭氣體的排放,配備相應的應急處置設施。推進化工企業更新改造技術工藝,逐步淘汰揮發性有機物含量高的產品,削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建立園區智能化實時環境空氣監控點,實現對園區的重點煙氣污染源視頻監控及園區無組織排放的有機類特徵污染物分析。
6、加強危險廢物的管理。園區內凡涉及危險廢物的企業,應嚴格按照《河南省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工作指南(試行)》的要求加強管理。
(三)完善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園區環保水平
1、實現園區污水集中處理。全面建成化工區集中式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入區企業廢水集中處理率達100%。無集中式污水處理廠或污水處理廠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並在限期內未完成整改的現有園區,暫停審批該區域內除污染防治和安全隱患整改以外的建設項目。積極實施區域中水回用和污水再生利用,提高水資源重復利用率。
2、加快集中供熱和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園區配套建設集中供熱中心,實現集中供熱率達100%。園區內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相關管理規定及規范進行安全處置,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率達100%。園區危險廢物應就近處置,原則上不得跨區域轉移。需採取焚燒處置的危險廢物產生量大於5000噸/年的化工區,應配套建設危險廢物集中焚燒設施;需採取填埋處置的危險廢物產生量大於10000噸/年的化工區,應配套建設危險廢物安全填埋場。鼓勵有條件的園區建設相配套的固體廢物特別是危險廢物處置、利用項目,避免大量危險廢物跨地區轉移帶來的環境風險。
3、鼓勵建立第三方運營管理機制。鼓勵園區委託有資質的單位對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進行運營管理。採取環境污染治理設施第三方運營管理的園區,園區管理機構必須對環境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狀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或未經批准擅自停運防治設施的,必須及時糾正、限期整改。
(四)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強化日常環境監管
1、加強園區日常運行監管。園內企業應嚴格執行國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園區管理機構應嚴格按照國家或地方相關環境保護標準的規定對企業特徵污染物實施監督管理,杜絕有毒有害污染物超標排放。要加強園區環境監管工作。市、縣(區)環保部門要每月對園區企業和污染物集中治理設施進行不少於一次的現場檢查,切實加強環境執法監督,依法查處違法排污企業並加大處罰力度,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不符合環保要求、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超標嚴重、環境安全隱患突出的,依法限期整治、責令整改;對存在偷排直排、非法傾倒危險廢物等惡意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應當依法進行處罰。
2、嚴格執行區域限批。凡園區風險防控設施不完善、園內企業污染物超標排放且未按要求完成限期整改、治理的,嚴格執行區域限批,暫停除污染防治、環境安全隱患整改、生態恢復建設和循環經濟類建設項目以外的新入園區建設項目的審批。
3、強化危險廢物和化學品監管。建立、完善危險廢物考核機制,定期對園區內企業進行規范化考核;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發現存在違規轉移、傾倒危險廢物的,否決園區創建評選資格;凡未落實危險廢物合理利用、處置途徑的新建項目,一律不予審批。對所有進出園區的車輛加強監管,杜絕危險廢物非法轉移。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工作,開展監督檢查與監測;對不按照規定履行登記義務的企業,應依法給予處罰。建立園區新化學物質監督管理檔案,實施申報登記核查與跟蹤控制檢查的工作機制。加強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環境管理,定期組織年度審查。對存在風險源、危險品的化工企業,應在園區建立具備夜視功能的獨立風險源、危險品視頻系統。
4、加強監管隊伍建設。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化工園區所在地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加強基層環保工作力量,確保有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化工區環保工作。加強業務培訓,規范執法行為,建設一支思想好、作風正、懂業務、會管理的工作隊伍。加強環境監察、監控、監測機構的標准化建設,配備必需的執法和監測裝備。強化區域和企業內部環境管理,試點實施化工區及化工企業環保從業人員培訓上崗制度,提高從業人員環保意識和技術水平,提升區域和企業自身環境管理能力。
(五)建立健全管理機制,構建監測預警體系
1、加強化工園區環境監測工作。園區管理機構要在環保部門指導下制定園區年度環境監測方案,定期評估園區及周邊環境狀況,並採取針對性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環境的影響。監測方案內容包括園區內所有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監測(含化學特徵污染物)、園區內及周邊地區環境質量監測和環境應急預警監測,報市、縣(區)兩級環保部門備案。園區管理機構應適時建立園區環境監測機構,加強監測能力建設,不具備監測能力的可委託有資質的環境監測機構開展監測。園區所在地環保部門負責對園區環境監測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認真做好監督性監測和檢查。
2、加快園區環境監控體系和風險預警體系建設。化工園區應建立環境風險防範管理工作長效機制,加快自動監控預警網路建設,並與省、市環保部門環境監控系統聯網。國控、省控重點污染源和園區總排口要安裝視頻監控和自動監控設施,園區污水處理廠要安裝工況在線監控設施,並與省、市環保部門聯網。開展集污染源監控、環境質量監控和圖像監控於一體的園區數字化在線監控中心示範建設,出台園區自動監控與風險預警系統建設規范。2013年底前,全面建成我市化工區空氣自動監控基站。鼓勵構建適用性強的污染物擴散和遷移狀況模擬模型,建設信號傳輸系統和可共享的應急監測設施。
3、加強園區環境應急保障體系建設。推進化工園區環境應急預案的編制、評估、備案、演練等工作。各園區要制定大氣污染事件專項環境應急預案或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中增加大氣污染事件專章。建立和完善環境應急指揮系統,配備必要的應急通訊器材,積極保障環境應急指揮機構與有關部門及應急救援隊伍間的聯絡通暢。加強應急物資儲備,園區管理機構、企業應該根據環境風險評價的結果,有針對性地儲備應急物資和裝備,做好應急物資和裝備動態統計,確保應急物資和裝備充足。各園區應建立環境應急處置隊伍,逐步形成完善的環境應急救援體系。每年有計劃地組織應急培訓和演練,全面提升應急救援隊伍的應急救援能力。推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全面提升園區的事故應急處置能力,確保環境安全。
4、健全園區環境風險防控工程。組織各地開展化工園區環境風險等級評估工作。對園區風險情況、敏感保護目標受影響情況和園區環境應急管理情況等方面進行綜合評估,依據評估結果開展針對性環境安全整改工作。建立企業、園區和周邊水系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完善有效的環境風險防控設施和有效的攔截、降污、導流等措施。2013年底前,隸屬於園區的周邊水系應建立可關閉的閘門,有效防止泄漏物和消防水等進入園區外環境。
(六)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園區信息公開
1、嚴格落實責任。各級人民政府對化工區環境質量負總責,把化工區環境管理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體系,對沒有完成目標任務的政府和部門負責人嚴格問責;園區管理機構應督促園區內企業執行環保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配合環保部門加強對企業的監督管理;各級環保部門要依法履行環境監管職責,強化服務意識,提高工作效能。各園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落實各項任務措施,省、市環保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在2013年組織開展驗收工作。
2、定期組織考核工作。省、市每年組織開展對園區管理和運行水平考核工作,考核結果在全省公布。考核結果優良的化工園區,作為全市乃至全省今後化工產業發展、產業轉移的重點載體給予支持;對考核結果不合格的化工園區,要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實行區域限批。對連續三年考核不合格的化工園區,由市政府予以重組或撤消。
3、完善責任追究。建立完善園區環境污染責任追究制。對違反國家、地方環保法律法規規定,工作失職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的園區,實施掛牌督辦;對屢次發生環境污染事故以及列入省級掛牌督辦范圍的化工區,約談相關地方政府負責人;對發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加強信息公開。園區管理機構應定期發布園區環境狀況公告,督促園內企業履行環境風險防控的主體責任,要求企業按相關規定進行排污申報登記,並足額繳納排污費。園內企業應建立環境管理台賬和信息檔案,依法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鼓勵有條件的園區積極創建國家或省級生態工業園區。園區管理機構應分別於每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將本園區上半年和年度環境管理情況報送市、縣環保部門。各縣、區環保部門應分別於每年6月底和次年1月上旬將本轄區內化工園區上半年和年度環境管理和運行情況書面上報市環保局。
各縣環保局、各環保分局應自本方案印發之日起一個月內制定本轄區加強化工園區環境保護工作的實施方案,並上報市環保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