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居住環境和污水處理廠相隔多少距離才不受影響
居民區與污水處理廠必須相隔1000米,低於1000米居民有權讓其移位。
2. 污水除理廠多少距離為安全距
根據《工業企業衛生防護距離標准》中《城市污水處理工程項目建設標准》建表〔2001〕77號,污水廠產生臭氣的生產設施的應設置不小於50-100米的衛生防護距離。
很早時候也有說300米,但是現在參看《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 18918-2002)
4.2.1.3 新建(包括改、擴建)城鎮污水處理廠周圍應建設綠化帶,並設有一定的防護距離,
防護距離的大小由環境影響評價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