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污水處理池的防腐做法怎麼做
用三布復五塗法:
1、先用環氧瀝青漆制底塗一遍,
(1)污水處理池設防烈度擴展閱讀
相關規范
1、塊材宜採用厚度不小於20mm的耐酸磚和耐酸石材。砌築材料宜採用水玻璃類材料、樹脂類材料或聚合物水泥砂漿,不得採用瀝青類材料。勾縫材料宜採用樹脂膠泥。
2、水玻璃混凝土宜採用密實的鈉水玻璃或鉀水玻璃混凝土,其厚度不應小於80mm。
3、採用塗料或玻璃鋼防護的槽、池,在受沖刷和磨損的部位宜增設塊材或樹脂砂漿層。
4、塗層表面應採用電火花檢測,無針孔。
5、塗層應無漏塗、誤塗現象。應經柔韌性試驗器檢測,應無裂紋等現象。
『貳』 市政公用設施抗災設防管理規定的規定全文
市政公用設施的抗災設防,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市政公用設施,是指規劃區內的城市道路(含橋梁)、城市軌道交通、供水、排水、燃氣、熱力、園林綠化、環境衛生、道路照明等設施及附屬設施。
本規定所稱抗災設防是指針對地震、台風、雨雪冰凍、暴雨、地質災害等自然災害所採取的工程和非工程措施。 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負責全國市政公用設施抗災設防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依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市政公用設施抗災設防的具體管理工作。 城鄉規劃中的防災專項規劃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在對規劃區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基礎上,對重大市政公用設施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市政公用設施,進行災害及次生災害風險、抗災性能、功能失效影響和災時保障能力評估,並制定相應的對策;
(二)根據各類災害的發生概率、城鎮規模以及市政公用設施的重要性、使用功能、修復難易程度、發生次生災害的可能性等,提出市政公用設施布局、建設和改造的抗災設防要求和主要措施;
(三)避開可能產生滑坡、塌陷、水淹危險或者周邊有危險源的地帶,充分考慮人們及時、就近避難的要求,利用廣場、停車場、公園綠地等設立避難場所,配備應急供水、排水、供電、消防、通訊、交通等設施。 城鄉規劃中的市政公用設施專項規劃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一)快速路、主幹道以及對抗災救災有重要影響的道路應當與周邊建築和設施設置足夠的間距,廣場、停車場、公園綠地、城市軌道交通應當符合發生災害時能盡快疏散人群和救災的要求;
(二)水源、氣源和熱源設置,供水、燃氣、熱力干線的設計以及相應廠站的布置,應當滿足抗災和災後迅速恢復供應的要求,符合防止和控制爆炸、火災等次生災害的要求,重要廠站應當配有自備電源和必要的應急儲備;
(三)排水設施應當充分考慮下沉式立交橋下、地下工程和其他低窪地段的排水要求,防止次生洪澇災害;
(四)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和污水處理設施應當符合災後恢復運營和預防二次污染的要求,環境衛生設施配置應當滿足災後垃圾清運的要求;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要求。 市政公用設施的選址和建設應當符合城鄉規劃以及防災專項規劃、市政公用設施各項專業規劃和有關工程建設標準的要求。
位於抗震設防區、洪澇易發區或者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市政公用設施的選址和建設還應當分別符合城市抗震防災、洪澇防治和地質災害防治等專項規劃的要求。 對抗震設防區的下列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單位應當在初步設計階段組織專家進行抗震專項論證:
(一)屬於《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准》中特殊設防類、重點設防類的市政公用設施;
(二)結構復雜或者採用隔震減震措施的大型城鎮橋梁和城市軌道交通橋梁,直接作為地面建築或者橋梁基礎以及處於可能液化或者軟粘土層的隧道;
(三)超過一萬平方米的地下停車場等地下工程設施;
(四)震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共同溝工程、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和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
(五)超出現行工程建設標准適用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
國家或者地方對抗震設防區的市政公用設施還有其他規定的,還應當符合其規定。 建設單位組織抗震專項論證時,應當有三名以上國家或者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市政公用設施抗震專項論證專家庫成員參加。
國家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市政公用設施抗震專項論證專家庫成員分別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公布。 施工圖審查機構在進行施工圖審查時,應當審查市政公用設施抗災設防內容。
對應當進行抗災設防專項論證、抗震專項論證、抗風專項論證的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單位應當在提交施工圖的同時將專項論證意見送施工圖審查機構。
對應當進行而未進行抗災設防專項論證、抗震專項論證、抗風專項論證的市政公用設施,或者進行了抗災設防專項論證、抗震專項論證、抗風專項論證的市政公用設施,其設計圖紙未執行專項論證意見的,施工圖審查結論為不合格。 市政公用設施的運營、養護單位應當定期對市政公用設施進行維護、檢查和更新,確保市政公用設施的抗災能力。
市政公用設施的運營、養護單位應當加強對重大市政公用設施、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市政公用設施的關鍵部位和關鍵設備的安全監測、健康監測工作,定期對土建工程和運營設施的抗災性能進行評價,並制定相應的技術措施。
市政公用設施的運營、養護單位應當保存有關市政公用設施抗災設防資料和維護、檢查、監測、評價、鑒定、修復、加固、更新、拆除等記錄,建立信息系統,實行動態管理,並及時將有關資料報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備案。 抗震設防區內已建成的下列市政公用設施,原設計未採取抗震設防措施且未列入近期改造、改建、拆除計劃的,市政公用設施的產權單位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設計資質的單位按照抗震鑒定標准進行抗震鑒定:
(一)屬於《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准》中特殊設防類、重點設防類的城鎮橋梁,城市軌道交通,燃氣、供水、排水、熱力設施;
(二)第(一)項之外的其他重大市政公用設施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市政公用設施;
(三)有重大文物價值和紀念意義的市政公用設施;
(四)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內的市政公用設施。
經鑒定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市政公用設施應當進行改造、改建,或者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施工單位按照有關工程建設標准依法進行抗震加固設計與施工;未進行改造、改建或者加固前,應當限制使用。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自然災害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
市政公用設施的運營、養護單位應當根據市政公用設施的具體情況,制定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搶險和救援隊伍,配備搶險、救援器材設備,並定期組織演練。定期演練每年不得少於一次。 災害發生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對受災的市政公用設施進行應急評估,並及時將市政公用設施因災直接經濟損失情況報上級建設主管部門以及同級人民政府民政主管部門。
經應急評估需進行抗災鑒定的市政公用設施,其運營、養護單位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按照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准進行鑒定。經鑒定需修復、加固或者重建的,應當按照工程建設標准進行修復、加固或者重建。
經應急評估可繼續使用的市政公用設施,其運營、養護單位應當進行安全性檢查,經檢查合格後,方可恢復運營、使用。 災區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進行恢復重建時,應當堅持基礎設施先行的原則。
需易地重建的市政公用設施,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規劃和建設。
地震後修復或者建設市政公用設施,應當以國家地震部門審定、發布的地震動參數復核結果,作為抗震設防的依據。
當發生超過當地設防標準的其他自然災害時,災後修復或者建設的市政公用設施,應當以國家相關災害預測、預報部門公布的災害發生概率,作為抗災設防的依據。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市政公用設施抗災設防質量的監督管理,並對本行政區域內市政公用設施執行抗災設防的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情況,定期進行監督檢查,並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提供有關市政公用設施抗災設防的文件和資料;
(二)發現有影響市政公用設施抗災設防質量的問題時,責令相關責任人委託具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進行必要的檢測、鑒定,並提出整改措施。 本規定所稱重大市政公用設施,包括快速路、主幹道、對抗災救災有重要影響的城鎮道路上的大型橋梁(含大型高架橋、立交橋)、隧道工程、城市廣場、防災公園綠地,公共地下停車場工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城鎮水源工程、水廠、供水排水主幹管、高壓和次高壓城鎮燃氣熱力樞紐工程、城鎮燃氣熱力管道主幹管、城鎮排水工程、大型污水處理中心、大型垃圾處理設施等。
本規定所稱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市政公用設施,是指遭受破壞後可能引發強烈爆炸或者大面積的火災、污染、水淹等情況的市政公用設施。
本規定所稱抗震設防區,是指地震基本烈度六度及六度以上地區(地震動峰值加速度≥0.05g的地區)。 本規定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建設部1994年11月10日發布的《建設工程抗禦地震災害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38號)同時廢止。
『叄』 北京生態島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的主要處置系統
公司現有八大廢物處置和利用系統:焚燒系統、固化填埋系統、廢鉛酸電池回收利用系統、物化系統、廢礦物油回收利用系統、廢熒光燈管處置系統、廢舊家電回收利用系統、污染土壤修復系統。 焚燒系統是公司的核心生產線,是引自美國的先進焚燒處置技術,主要設備采購於美國和瑞士。其流程是危險廢物在回轉窯內充分燃燒後,殘渣進行固化填埋。處置過程中煙氣在二燃室的分解溫度高達1100℃,焚毀去除率達99.999%,煙氣排放各項指標均高於歐盟現行標准,從根本上保證不會產生二次污染。系統設置在線監測系統,數據可直接傳輸至市環保局進行監控。
該系統可處置廢葯品、農葯廢物、有機溶劑廢物、染料塗料廢物、有機樹脂類廢物、新化學葯品等廢物,處置能力10000噸/年。 危險廢物剛性填埋場為一個凈空138m×60m×12m的鋼筋混凝土池,總庫容為12.26萬m3,總使用年限為14年,抗震設防烈度7度。填埋場能夠填埋處理經穩定化/固化預處理後的含重金屬廢物、物化處理殘渣、綜合利用殘渣、含氰廢物、污水處理站污泥等危險廢物,處置能力12000噸/年。
廢鉛酸電池處理系統採用的是義大利的先進技術,通過對電池進行破碎,分選出鉛膏、金屬板柵、重塑料等。處置能力10000噸/年。
廢礦物油回收利用系統包括兩種工藝,一是採用從香港引進的震動膜處置系統,通過高頻震盪把廢礦物油中的污染成分分離出來,獲得潤滑油生產所需的基礎油;二是採用公司自主研發的短程分子蒸餾系統,對廢礦物油進行提純處理。系統年生產能力6000噸。
該系統是採用美國的空氣支撐膜結構系統建成的修復車間,佔地面積8100平方米,高度20米,選用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BLYF-530-XF型翻拋機,在車間內建有10道2米高混凝土牆作為翻拋機基礎,共計9條存放污染土的儲槽,修復過程中,翻拋機在混凝土基礎上前進,翻動下方的污染土使污染物釋放出來。車間還設有高標準的環境空氣質量在線監測系統、自動控制系統、變頻式換風系統和尾氣處理系統,以確保修復作業全過程中,車間內空氣質量符合安全和職業健康相關標准、尾氣排放符合相關排放標准。
『肆』 污水處理池需要做防水嗎
1、 k11防水塗料,一般施工工藝為,一布三塗法。基面要求:穩固、潔凈、平整、無明水、無灰塵、無油污、無脫落物及其它碎屑物質;明顯的空隙、砂眼須用水泥砂漿堵塞、抹平,尖銳的邊緣應除去。刷完後無需養護,操作簡便。
防水層耐水性長期浸泡性能好(在水長期浸泡時,防水層不脫落,不起皮);防水層屬於綠色環保型,可以用來做飲用水池,游泳池,養魚池等各種水池的防水處理;
2、 防水層耐酸鹼性能好,可作為一般生活污水處理池的防水,無需再做防腐;抗滲抗壓性能好,可用來做大型水池防水防潮處理,蓄水量在幾千噸以上,只要建築物主體不變形,其防水性能就不改變;防水層與混凝土粘接性能優異,不起皮不脫落,做完防水以後,不影響抹灰或者貼磚等工序。其缺點是防水層不能經受重物或者尖銳物的猛烈撞擊。
3、 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塗料,一般施工工藝為滾刷或者批刮兩邊,施工厚度在1.5mm以上。基面要求混泥土材質,施工前基面必須充分吸水至飽和但無明顯積水。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塗料是一種剛性、滲透結晶型的淺灰色粉末狀防水材料,它是由特製水泥及多種活性化學物質充分混合而成的。
4、 其特殊的配料使其在混凝土內部具有滲透作用,並與水作用形成結晶從而封堵混凝土內部裂縫和毛孔,增加混凝土密實度,達到徹底防水的目的。因此,其施工後期養護非常重要,需每日1-2次在防水層表面噴灑清水,持續一周方可作閉水試驗。其突出優點是即便防水塗料層被破壞也不會影響防水效果!可用來做大型污水處理池防水。
(4)污水處理池設防烈度擴展閱讀
防水塗料的優點:
1.無毒、無害、環保型產品;不含有害性物質及揮發性溶劑;
2.可在潮濕的基面上(但不能有積水)施工;
3.耐磨性好,粘結性佳,防水層與混凝土等基面有良好的粘附性,並能與底層材料永久性結合,阻止水的滲透;
4.塗層干固後,無需做水泥砂漿保護層即可施工其它覆蓋層。
水無憂蓄水池專用防水塗料是專為長期蓄水池的防水定製的一款產品,針對蓄水池保持長期靜水壓和需要耐水長期侵蝕的特點,特別配置了具有較普通防水材料耐更高水壓的自交聯型聚合物,更是添加防止易導致腐蝕的抑菌材料。
『伍』 水池施工方案及施工組織設計
分數太低回答的人恐怕不會太多
一、工程概況
污水處理南站1000立方米污清水池是xxxxxxx公司xx區配套設施工程,我方承包清水池的土建工程。
污水池長為21.7m,寬為14.3m,基礎為筏板基礎。本工程以絕對標高24.8m作為設計相對標高±0.000,基礎底標高相對標高為-3.65m。本工程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基礎墊層砼強度等級為C10,厚為100mm,每邊寬出基礎底邊100。池體砼強度等級為C25.S6。
二、 鋼筋工程
1、施工部署
1) 施工順序
根據圖紙下料——綁扎基礎及柱鋼筋——綁扎牆壁鋼筋——綁扎頂板鋼筋
2) 勞動力安排
根據本工程特點安排鋼筋加工10人,鋼筋運輸4人,鋼筋安裝15人
2、施工准備
1) 技術准備
1.1與該工程相關的技術、施工人員配備齊全
1.2熟悉圖紙,審查圖紙與說明內容是否符合以及各組成部分是否發生矛盾和錯誤,建築圖與結構圖上的尺寸、標高等方面是否一致
1.3掌握該項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技術要求
2) 現場准備
2.1標高點根據現場引測的±0.000測定標高。
2.2鋼筋加工的一些機具設備根據施工平面圖和有關規定提前進場
2.3根據圖紙的要求提前將各種型號的鋼筋進入場地,並安規定抽樣送檢
2.4做好雨季施工的各種措施
3、 施工方法
1、鋼筋加工
1.1、鋼筋加工的形狀尺寸必須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鋼筋的表面應清潔、無損傷、油漬、漆污和鐵銹等,若有,在使用前必須清除干凈,帶顆粒狀老銹的鋼筋不得使用。
1.2、鋼筋除銹採用鋼筋調直機在鋼筋調直過程中除銹。
1.3、鋼筋必須平直,無局部曲折,必須經調直之後才能使用和加工。
1.4、鋼筋的彎鉤或彎折應符合下列規定:
1)Ⅰ級鋼筋末端均應作180度彎鉤,其圓弧彎曲半徑不小於鋼筋直徑的2.5倍,平直部分長度不小於鋼筋直徑的3倍。
2)Ⅱ級鋼筋末端作90度或135度彎鉤時,Ⅱ級鋼筋的彎曲半徑D不小於鋼筋直徑的4倍,平直部分長度按設計(03—101圖集)要求確定。
3)彎起鋼筋中間部分彎折處的彎曲半徑D不小於鋼筋直徑的5倍。
4)箍筋的末端作135度彎鉤,其彎鉤的彎曲直徑大於受力鋼筋的直徑,且不小於箍筋直徑的2.5倍,彎鉤的平直長度不應小於箍筋直徑的10d。
5)當機械斷料時,嚴格按配料單長度進行斷料,保證斷料正確,鋼筋和切斷機刀口要成垂線,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在切割斷料過程中,如發現鋼筋有劈裂,縮頭或嚴重的彎頭,必須切除。
6)本工程鋼筋彎曲時,為保證加工質量,要求φ10以下加工時按配料單尺寸在工作台上釘上釘子作為尺寸(彎曲點)的標志。
7)彎曲粗鋼筋及形狀較復雜的鋼筋時,必須在鋼筋彎曲前,根據配料單上標明的尺寸,用粉筆畫出彎曲點位置,必要時在工作台上畫出實樣,用釘子在工作台控制鋼筋的彎折點。劃線釘點時,應根據不同的彎曲角度扣除彎曲調整值(見附表一)
鋼筋彎曲調整值一覽表
鋼筋彎曲
角度 30° 45° 60° 90° 135°
鋼筋彎曲
調整值 0.35d 0.5d 0.85d 2.0d 2.5d
8)當第一根鋼筋彎曲成型後,應與配料單上標明的形狀尺寸進行復核,符合要求後再成批的加工。成型鋼筋要求形狀正確,平面上沒有凹曲現象,彎曲點不得有裂紋。
9)圓鋼採用調直機調直後,對鋼筋有局部彎曲的可採用扳子調直。
10)鋼筋加工的允許偏差:
鋼筋加工允許偏差值一覽表
項 目 允許偏差
受力鋼筋順長度方向全長的凈尺寸 ±10
彎起鋼筋的彎曲位置 ±20
箍筋的內凈尺寸 ±5
2、鋼筋的安裝
1、柱鋼筋的安裝
1.1按照給出的柱子的位置線(進入高空先搭設腳手架)綁扎柱插筋並控制好其間距
1.2套上柱箍筋,按照圖紙上給出的間距計算好所需的箍筋數量,箍筋的接頭應交錯分布在四角縱向鋼筋上,柱角筋與箍筋間用雙扣交錯綁扎,綁扣相互間成八字形,箍筋與主筋要垂直
1.3柱筋的保護層厚度應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
2、板鋼筋安裝
1)工藝流程:清理模板→模板上畫線→綁板受力鋼筋→綁負彎距鋼筋及角筋
2)清理模板上的雜物,用粉筆在模板上面畫好主筋分布筋的間距,按畫好的間距先放受力鋼筋,後放分布筋。
3)反扣綁紮成八字形,綁扎時第一根鋼筋距梁邊50mm,最後一根距梁邊超過50mm時可多綁扎一根鋼筋;
4)綁扎有負筋的雙層鋼筋網間加Ф8間距1個/㎡的鋼筋馬凳,以確保上部鋼筋的位置。
5)放置時,短跨主筋放在長跨主筋的下面,鋼筋在梁中的錨固長度不小於10d;
4、質量標准
1、主控項目
1.1鋼筋安裝時,鋼筋的品種、級別、數量和規格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現行建材標准要求;
1.2鋼筋的焊接接頭的類型和質量符合現行《鋼筋焊接及驗收規程》(JGJ18-96)的要求;
1.3縱向受力鋼筋的連接方式符合設計要求;
1.4當發現鋼筋脆斷、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學性能顯著不正常等現象時,應對該批鋼筋進行化學成分檢驗或其他專項檢驗。
2、一般項目
2.1鋼筋應平直、無損傷,表面不得有裂紋、油污、顆粒狀或片狀老銹。
2.2鋼筋的接頭宜設置在受力較小處。同一縱向受力鋼筋不宜設置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接頭。接頭末端至鋼筋彎起點的距離不小於鋼筋直徑的10倍。
2.3缺扣、鬆口的數量不超過扣數的10%,且不應集中;
2.4鋼筋綁扎准確、到位,綁扎接頭應符合現行規范要求。
鋼筋安裝允許偏差詳見下表:
項 目 允許偏差mm 檢驗方法
綁扎鋼筋網 長、寬 ±10 尺量檢查
網眼尺寸 ±20 尺量檢查三檔取大值
綁扎鋼筋骨架 長 ±10 尺量檢查
寬、高 ±5 尺量檢查
受力鋼筋 間距 ±10 尺量檢查
排距 ±5 尺量檢查
保護層厚度 基礎 ±10 尺量檢查
柱、梁 ±5 尺量檢查
板、牆 ±3 尺量檢查
綁扎箍筋、橫向鋼筋間距 ±20 尺量檢查三檔取大值
鋼筋彎起點位置 20 尺量檢查
預埋件 中心線位置 5 尺量檢查
水平高差 +3、0 尺量檢查
5、文明施工與環保措施
1、質量保證措施
1.1應嚴格按國家有關規范、規定和設計要求施工。實行全面的質量管理,執行誰施工誰負責,對施工過程嚴格把關,明確責任分工。
1.2執行三級質量管理體系,確保施工時刻處於受控狀態。
1.3及時、准確、詳細的做好各項施工原始記錄,以便及時發現問題,隨時調整施工方案。
1.4參與施工人員應嚴格按ISO-9002標准、公司質量控製程序文件規定的標准,對整個施工過程進行控制,施工人員嚴格按施工方案和作業指導書的要求進行操作。
2、安全施工技術措施
2.1 本工程項目經理將對整個工程的安全負全面領導責任,各級技術人員、職能部門和生產工人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安全工作負起相應的責任。
2.2 對施工人員加強安全施工教育,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2.3 進入施工現場一定要佩帶好安全帽,並接受入場教育。
2.4施工中各專業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2.5項目管理人員要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遵章守紀的法制教育,做好施工前的安全交底,任何人均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並服從安全部門人員的管理。
2.6施工期間,安全員全面負責安全監督工作,發現不安全因素,隨時排除,並採取有效預防措施。
2.7未及事項均應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
3、文明及成品保護措施
3.1工人操作地點和周圍必須清潔整齊,做到活完腳下清,工完腳下清。
3.2 加強機械設備的保養和維修,遵守機械安全操作規程,做好安全防護措施,保證機械正常運轉;經常保持機身及周圍環境的清潔。
3.3 施工所用的各種材料和工具,應根據施工進度及現場條件有計劃的安排進場。
3.4鋼筋綁扎完畢,不準任意在上行走;
3.5加工好的成型鋼筋,在現場應按型號、規格鋪墊木整齊堆放,防止壓彎變形;周圍作好排水溝,避免鋼筋陷入泥土中;底板鋼筋綁紮好後,支撐與馬凳要綁扎牢固,避免其他工種作業時踩踏變形;
3.6綁扎牆鋼筋時應搭設臨時腳手架,不得蹬踩鋼筋作業;
3.7在運輸和安裝鋼筋時,應輕裝輕卸,不得隨意拋擲和碰撞;
3.8板鋼筋綁扎完,在板上搭設架空木板做臨時通道,避免人員上下踩踏鋼筋;
3.9混凝土澆築時,搭設行人及作業通道,不準在鋼筋上進行混凝土施工。
3.10鋼筋綁扎完,做到活完場清,將剩餘鐵線、鋼筋及時收攏成堆。
二、模板工程
1. 編制依據
1、清水池施工圖
2、混凝土結構工程質量驗收規范 GB50204-2002
3、《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001)。
2、勞動力布署
模板安裝需每天投入勞動力量20人。
3、模板製作:
模型統一按圖在加工場地統一加工製作或者配製,製作好後標記模板位置、型號尺寸和數量。
1.模板安裝
施工順序:
放線→支筏板基礎及獨立柱基礎模板和牆壁吊模→安裝柱模→安裝牆壁模不板→安裝板底模
(1)放線:
模板安裝前,根據測量標記在墊層、基礎上和板面上彈出的標高、中心線和模板安裝控制內邊線,並按滿堂架設計要求定出安模架立桿位置線。
(2)搭設支模架:
滿堂腳手架搭設間距立桿為@800×800,不能大於1000mm設置。水平桿第一道設置距地300㎜高,第二、三道橫桿間距1500mm設置,縱橫桿與剪刀撐必須扣件擰緊。
(3)安裝牆壁模板
主體模板用木模板,採用50×100的木方子、鋼管和直徑10㎜的對拉螺栓進行加固。木方立著背於模板表面,間距為200㎜,對拉螺栓的橫向、豎向間距均為500㎜,螺栓中間加焊止水環和鋼筋頂托,以防漏水和混凝土澆築時截面變小,鋼管橫向背於木方子上,間距同螺栓的間距。再用鋼管斜撐於土壁上下、左右間距為1500㎜。
(3)安裝板底模:
支架必須穩固、不下沉。按設計要求間距搭設滿堂腳手架立桿。支模架搭設時應拉通線控制高度及垂直度,並抄平檢查。
板模應從四周向中間鋪設,板模板應與支承的鋼管龍骨、牆壁內模連接,用鐵釘連接牢。板模蓋牆壁內模,模板板縫採用膠帶粘貼,然後經檢查合格後塗刷脫模劑。
板上的預埋件和預留洞,先彈出位置線在模板上保證位置准確後預埋,用鋼管或其它方法固定。
板底模安裝好後,應復核模板面標高和板面平整度、拼縫、預埋件和預留洞的准確性,進一步核柱位置。
(4)安裝柱節點模:
板模板與柱模及板模接頭處的空隙均用木膠板拼縫嚴密並粘膠帶防止漏漿,並加固牢固;檢查其平整度是否與大面相同及垂直。
4. 柱模安裝
(1).嚴格按柱模圖進行拼模安裝。
(2).放出柱邊線及500附線,校正綁扎柱筋及安裝墊塊,高標號砂漿沿柱周邊做埂子以保證柱模的方正。
(3).柱模安裝校正、加固。安裝柱模時,採取模型一次性安裝到位。
(4).柱模的加固體系採用鋼管,橫間距為500,四面鋼管加固,根部適當加密,防止漲模。
(5).柱模內在打灰前必須清掃干凈。
5. 模板安裝的自檢
模板支好後,首先要進行自檢,填自檢自評表,再上報項目部及甲方公司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做好交接手續,再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陸』 建築給排水設計規范
第一章總則
第1。0。1條為保證建築給水排水設計的質量、使設計符合適用、經濟、安全、衛生等的基本要求、特製訂本規范。
第1。0。2條建築給水排水設計、應滿足生活、生產和消防等要求、同時還應為施工安裝、操作管理、維修檢測以及安全保護等提供便利條件。
第1。0。3條本規范適用於工業與民用建築給水排水設計、但設計下列工程時、還應按現行的有關專門規范或規定執行:
一、濕陷性黃土、多年凍土和脹縮土等地區的建築物;
二、抗震設防烈度為10度的建築物;
三、礦泉水療、人防建築和有放射性的、遇水引起爆炸的生產工藝等、有特殊要求
的給水排水和熱水供應的設計。
第1。0。4條建築給水排水工程設計、除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標准、
規范的要求。
第二章給水
第一節用水定額和水壓
第2。1。1條住宅生活用水定額及小時變化系數、根據住宅類別、建築標准、衛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地區條件、應按表2。1。1確定。
住宅生活用水定額及小時變化系數表2。1。1
注:當地對住宅生活用水定額有具體規定時、可按當地規定執行。
第2。1。2條集體宿舍、旅館和其他公共建築的生活用水定額及小時變化系數、根據衛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地區條件、應按表2。1。2確定。
集體宿舍、旅館和公共建築生活用水定額及小時變化系數表2。1。2
注:①高等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為生活用水綜合指標。
②集體宿舍、旅館、招待所、醫院、療養院、休養所、辦公樓、中小學校生活用水定額均不包括食堂、洗衣房的用水量。醫院、療養院、休養所指病房生活用水。
③菜市場用水指地面沖洗用水。
④生活用水額定除包括主要用水對象用水外、還包括工作人員用水。其中旅館、招待所、賓館生活用水定額包括客房服務員用水、不包括其他服務人員用水量。
⑤理發室包括洗毛巾用水。
⑥生活用水定額除包括冷水用水定額外、還包括熱水用水定額和飲水定額。
第2。1。3條工業企業建築生活用水定額、應根據車間性質確定。一般宜採用25~35L/人·班、小時變化系數為3。0~2。5、用水使用時間為8h。
工業企業建築淋浴用水定額、應按表2。1。3確定、淋浴用水延續時間為1h。
工業企業建築淋浴用水定額表2。1。3
注:①每輛汽車的沖洗時間為10min、同時沖洗的汽車數應按汽車台的數量確定。
②汽車庫內存放汽車在25輛及25輛以下時、應按全部汽車每日沖洗一次計算;存放
汽車在25輛以上時、每日沖洗數、一般按全部汽車的70%~90%計算。
第2。1。4條生活用水定額、水壓及用水條件、應按工藝要求確定。
第2。1。5條有洗車台的汽車庫內汽車沖洗用水定額、根據道路路面等級和沾污程度、應按下列定額確定:
小轎車250~400L/輛·d
公共汽車、載重汽車400~600L/輛·d
注:每輛汽車的沖洗時間為10min、同時沖洗的汽車數應按汽車台的數量確定。
第2。1。5A條汽車庫地面沖洗用水定額可在2~3L/m2范圍內選定。
第2。1。6條消防用水量應按現行的有關消防規范的規定確定。
第2。1。7條衛生器具給水的額定流量、當量、支管管徑和流出水頭、應按表2。1。7確定
衛生器具給水的額定流量、當量、支管管徑和流出水頭表2。1。7
注:①表中括弧內的數值系在有熱水供應時單獨計算冷水或熱水管道管徑時採用。
②淋浴器所需流出水頭按控制出流的啟閉閥件前計算。
③充氣水龍頭和充氣淋浴器的給水額定流量應按本表同類型給水配件的額定流量乘以0。7採用。
④衛生器具給水配件所需流出水頭有特殊要求時、其數值應按產品要求確定。
⑤浴盆上附設淋浴器時、額定流量和當量應按浴盆水龍頭計算、不必重復計算浴盆上附設淋浴器的額定流量和當量。
第2。1。8條在滿足使用要求和保持給水排水系統正常運行的前提下、應採用節水型衛
生器具給水配件。節水型衛生器具給水配件應滿足產品標準的要求、並具有產品合格證。
第二節水質和防水質污染
第2。2。1條生活飲用水的水質、應符合現行的國家標准《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的要求。當生活飲用水不能保證用水需要、或技術經濟比較合理時、可採用非飲用水作為
大便器(槽)和小便器(槽)的沖洗用水。
第2。2。2條生產用水的水質、應按工藝要求確定。
第2。2。3條生活飲用水不得因迴流而被污染、設計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給水管配水出口不得被任何液體或雜質所淹沒。
二、給水管配水出口高出用水設備溢流水位的最小空氣間隙、不得小於配水出口
處給水管管徑的2。5倍。
三、特殊器具和生產用水設備不可能設置最小空氣間隙時、應設置防污隔斷器或
採取其他有效的隔斷措施。
第2。2。4條生活飲用水管道不得與非飲用水管道連接。在特殊情況下、必須以飲用水作為工業備用水源時、兩種管道的連接處、應採取防止水質污染的措施。在連接處、生活飲用水的水壓必須經常大於其他水管的水壓。
第2。2。5條嚴禁生活飲用水管道與大便器(槽)直接連接。
第2。2。6條生活飲用水管道應避開毒物污染區、當受條件限制不能避開時、應採取防護措施。
第2。2。7條室內埋地生活飲用水貯水池與化糞池的凈距、不應小於10m。當凈距不能保證時、應採取生活飲用水貯水池不被污染的措施。
第2。2。8條生活、消防給水合用的水箱(池)、應採取防止水質變壞的措施。
第2。2。9條生活飲用水貯水池和生活飲用水水箱的溢流管必須採取防污染措施。生活飲用水水箱溢流管的排水不得排入生活飲用水貯水池。
第2。2。10條生活或生活用水與其他用水合用的水池、水箱的池(箱)體應採用獨立結構形式、不得利用建築物的本底結構作為水池池壁和水箱箱壁。
第2。2。11條在非飲用水管道上接出水龍頭時、應有明顯標志。
第三節系統選擇
第2。3。1條給水系統的選擇、應根據生活、生產、消防等各項用水對水質、水溫、水壓和水量的要求、結合室外給水系統等綜合因素、經技術經濟比較或經綜合評判方法而確定。
第2。3。2條生產給水系統應優先設置循環或重復利用給水系統、並應利用其餘壓。
第2。3。2A條生活、生產給水系統當採用循環水冷卻系統時、循環水冷卻宜採用機械通風冷卻方式。
第2。3。3條生活、生產、消防給水系統中的管道、配件和附件所承受的水壓、均不得大於產品標准規定的允許工作壓力。
第2。3。4條高層建築生活給水系統的豎向分區、應根據使用要求、材料設備性能、維修管理、建築物層數等條件、結合利用室外給水管網的水壓合理確定。分區最低衛生器具配水點處的靜水壓、住宅、旅館、醫院宜為300~350kPa;辦公樓宜為350~450kPa。
第2。3。4A條建築物內的生活給水系統、當衛生器具給水配件處的靜水壓超過本
規范第2。3。4條規定時、宜採取減壓限流措施。
第2。3。5條建築物內部的給水系統、宜利用室外給水管網的水壓直接供水。當室外給水管網中的水壓晝夜周期性不足時、應設置水箱;當水壓經常不足時、應設置升壓或升壓及水量調節裝置。
第2。3。6條刪除。
第四節管道布置和敷設
第2。4。1條室內給水管網宜採用枝狀布置、單向供水。不允許間斷供水的建築、應從室外環狀管網不同管段設兩條或兩條以上引入管、在室內連成環狀或貫通枝狀雙向供水。如不可能時、應採取設貯水池(箱)或增設第二水源等保證安全供水措施。
第2。4。2條給水管道的位置、不得妨礙生產操作、交通運輸和建築物的使用。管道不得布置在遇水會引起燃燒、爆炸或損壞的原料、產品和設備的上面、並應避免在生產設備上面通過。
第2。4。3條給水埋地管道應避免布置在可能受重物壓壞處。管道不得穿越生產設備基礎;在特殊情況下、如必須穿越時、應與有關專業部門協商處理。
第2。4。4條給水管道不得敷設在煙道、風道內、生活給水管道不得敷設在排水溝內。
管道不宜穿過櫥窗、壁櫃、木裝修、並不得穿過大便槽和小便槽。當給水立管距小便槽端部小於及等於0。5m時、應採取建築隔斷措施。
第2。4。5條給水管道不宜穿過伸縮縫、沉降縫、如必須穿過時、應採取相應的技術措施。
第2。4。6條生活給水引入管與污水排出管管外壁的水平凈距不宜小於1。0m。
第2。4。7條建築物內給水管與排水管之間的最小凈距、平行埋設時應為0。5m;交叉埋設時應為0。15m、且給水管宜在排水管的上面。
第2。4。8條生活給水管道宜明設、如建築有特殊要求時、可暗設、但應便於安裝和檢修。給水橫干管宜敷設在地下室、技術層、吊頂或管溝內;立管可敷設在管道井內。
第2。4。9條生產給水管道應沿牆、柱、桁架明設。當工藝有特殊要求時、可暗設、但應便於安裝和檢修。
第2。4。10條給水管道與其他管道同溝或共架敷設時、宜敷設在排水管、冷凍管的上面或熱水管、蒸汽管的下面。給水管不宜與輸送易燃、可燃或有害的液體或氣體的管道同溝敷設。
第2。4。11條管道井的尺寸、應根據管道數量、管徑大小、排列方式、維修條件、結合建築平面和結構形式等合理確定。管道井當需進入檢修時、其通道寬度不宜小於0。6m。
管道井應每層設檢修設施、每兩層應有橫向隔斷。檢修門宜開向走廊。
第2。4。12條給水橫管宜設0。002~0。005的坡度坡向泄水裝置。
第2。4。13條給水管道穿過地下室外牆或地下構築物的牆壁處、應採取防水措施。
第2。4。14條給水管道穿過承重牆或基礎處、應預留洞口、且管頂上部凈空不得小於建築物的沉降量、一般不宜小於0。1m。
第2。4。15條通過鐵路或地下構築物下面的給水管、宜敷設在套管內。
第2。4。16條給水管道外表面如可能結露、應根據建築物的性質和使用要求、採取防結露措施。
第2。4。17條給水管宜敷設在不結凍的房間內、如敷設在有可能結凍的地方、應採取防凍措施。
第2。4。18條給水管不得穿過配電間。
第五節管材、附件和水表
第2。5。1條給水管管材應根據給水要求、按下列規定採用:
一、生活給水管管徑小於或等於150mm時、應採用鍍鋅鋼管或給水塑料管;管徑大於150mm時、可採用給水鑄鐵管。生活給水管埋地敷設、管徑等於或大於75mm時、宜採用給水鑄鐵管。
二、生產和消火栓系統消防給水管一般採用非鍍鋅鋼管或給水鑄鐵管;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防給水管應採用鍍鋅鋼管或鍍鋅無縫鋼管。
三、大便器、大便槽和小便槽的沖洗管、宜採用給水塑料管。
四、各種管道應採用與該類管材相應的專用配件。
五、根據水質要求和建築使用要求等因素生活給水管可採用鋼管、聚乙烯管、鋁塑復合管、塗塑鋼管或鋼塑復合管等管材。
注:①消防、生活共用給水管網、消防給水管管材應採用與生活給水管相同的管材。
②鍍鋅鋼管、鍍鋅無縫鋼管應採用熱浸鋅工藝生產。
第2。5。2條給水埋地金屬管道的外壁、應採取防腐蝕措施。埋地或敷設在墊層內的鍍鋅鋼管、其外壁亦應採取防腐蝕措施。含有腐蝕性氣體房間內的給水管道及其配件、應採用耐腐蝕管材或在管道外壁採取防腐蝕措施。
第2。5。3條當通過管道內的水有腐蝕性時、應採用耐腐蝕管材或在管道內壁採取防腐蝕措施。
第2。5。4條給水管網在下列管段上、應裝設閥門:
一、引入管、水表前和立管。
二、環形管網分干管、貫通枝狀管網的連通管。
三、居住和公共建築中、從立管接有3個及3個以上配水點的支管。
四、工藝要求設置閥門的生產設備配水支管或配水管。但同時關閉的配水點不得超過6個。
第2。5。5條閥門應裝設在便於檢修和易於操作的位置。
第2。5。6條給水管網閥門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管徑小於或等於50mm時、宜採用截止閥;管徑大於50mm時、宜採用閘閥或蝶閥。
二、在雙向流動管段上、應採用閘閥或蝶閥。
三、在經常啟閉的管段上、宜採用截止閥。
四、不經常啟閉而又需快速啟閉的閥門、應採用快開閥門。
注:配水點處不宜採用旋塞。
第2。5。7條給水管網的下列管段上、應裝設止回閥:
一、兩條或兩條以上引入管且在室內連通時的每條引入管。
二、利用室外給水管網壓力進水的水箱、其進水管和出水管合並為一條管道時的引入管。
三、裝設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引入管和水箱消防出水管。
四、生產設備的內部可能產生的水壓高於室內給水管網水壓的設備配水支管。
五、升壓給水方式的水泵旁通管。
第2。5。7A條止回閥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管網最小壓力或水箱最低水位應能自動開啟止回閥。
二、止回閥的閥板或閥芯在重力作用下應能自動關閉。
第2。5。7B條用於分區給水的減壓閥、其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減壓閥宜設置兩組、其中一組備用。環網供水和設置在自動噴水滅火系
統在報警閥前時、可單組設置。
二、減壓閥前後應裝設閥門。
三、減壓閥前後宜裝設壓力表。
四、減壓閥前應裝設過濾器、並應便於排污。
五、消防給水系統的減壓閥後(沿水流方向)應設泄水閥門定期排水。
注:當減壓閥閥前壓力超過閥後給水分區允許工作壓力時、不得繞減壓閥設旁通管。
第2。5。8條當需對水量進行計量的建築物、應在引入管上裝設水表。
建築物的某部分或個別設備需計量時、應在其配水管上裝設水表。住宅建築應裝設分戶水表、分戶水表或分戶水表的數字顯示宜設在戶門外。由市政管網直接供水的獨立消防給水系統的引入管上、可不裝設水表。
第2。5。8A條水表口徑的確定應符合以下規定:
一、用水量均勻的給水系統以給水設計秒流量來選定水表的額定流量;
二、用水量不均勻的給水系統以給水設計秒流量來選定水表的最大流量。
第2。5。9條消防和生活、生產共用給水系統的建築物、只有一條引入管時、應繞水表設旁通管、旁通管管徑應與引入管管徑相同。
第2。5。10條水表應裝設在管理方便、不致結凍、不受污染和不易破壞的地方。水表前後直線管段的長度、應符合產品標准規定的要求。
第2。5。11條當必須對水量進行計量、而又不能採用水表時、應採用其他流量測量儀表、裝置前後應設規定長度的直線管段。
第2。5。12條高層建築的給水系統、應根據水泵揚程、管網壓力變化情況、在輸水干管上裝設防水錘裝置。
第2。5。13條住宅每戶進戶給水支管宜裝設一個可曲撓橡膠接頭等隔振降噪裝置和配件。
第六節設計流量和管道水力計算
第2。6。1條生活用水的最大小時流量、應按本規范第2。1。1條、第2。1。2條和第2。1。3條的規定計算確定。
第2。6。2條生產用水的最大小時流量和設計秒流量、應按工藝要求計算確定。
第2。6。3條給水管的管徑、應根據設計秒流量、室外管網能保證的水壓和最不利處的配水點或消火栓所需的水壓計算確定。
第2。6。4條住宅、集體宿舍、旅館、賓館、醫院、幼兒園、辦公樓、學校等建築的生活給水設計秒流量、應按下式計算:
式中:qg--計算管段的給水設計秒流量(L/s);
Ng--計算管段的衛生器具給水當量總數;
a、k--根據建築物用途而定的系數、應按表2。6。4採用。
注:①如計算值小於該管段上一個最大衛生器具給水額定流量時、應採用一個最大的衛生器具給水額定流量作為設計秒流量。
②如計算值大於該管段上按衛生器具給水額定流量累加所得流量值時、應按衛生器具給水額定流量累加所得流量值採用。
③綜合樓建築的a值和k值應按加權平均法計算。
根據建築物用途而定的系數值表2。6。4
第2。6。5條工業企業生活間、公共浴室、洗衣房、公共食堂、實驗室、影劇院、體育場等建築的生活給水管道設計秒流量、應按下式計算:(2。6。5)
式中:qg--計算管段的給水設計秒流量(L/s);
q0--同類型的一個衛生器具給水額定流量(L/s);
n0--同類型衛生器具數;
b--衛生器具的同時給水百分數、應按表2。6。5-1、2。6。5-2、2。6。5-3、
2。6。5-4採用。
注:如計算值小於該管段上一個最大衛生器具給水額定流量時、應採用一個最大的衛生器具給水定額流量作為設計秒流量。
工業企業生活間、公共浴室、洗衣房衛生器具同時給水百分數表2。6。5-1
公共飲食業衛生器具和設備同時給水百分數表2。6。5-2
實驗室衛生器具同時給水百分數表2。6。5-3
影劇院、體育場、游泳池衛生器具同時給水百分數表2。6。5-4
第2。6。6條不允許斷水的給水管網、如從幾條引入管供水時、應假定其中有一條被關閉
修理、其餘引入管應按供給全部用水量進行計算。
允許斷水的給水管網、引入管應按同時使用計算。
第2。6。7條引入管的管徑、不宜小於20mm。
第2。6。8條給水管道的水流速度、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生活或生產給水管道的水流速度、不宜大於2。0m/s。
二、消火栓系統消防給水管道的水流速度、不宜大於2。5m/s。
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給水管道的水流速度、應符合現行的國家標准《自動噴水
滅火系統設計規范》的要求。
注:當有防雜訊要求、且管徑小於或等於25mm時、生活給水管道內的流速度可採用
0。8~1。0m/s。
第2。6。9條給水管網的水頭損失計算、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鋼管和鑄鐵管的單位長度水頭損失、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當u<1。2m/s時
當u≥1。2m/s時
式中:i--管道單位長度的水頭損失(mm/m);
u--管道內的平均水流速度(m/s);
dj--管道計算內徑(m)。
二、塑料管的單位長度水頭損失、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2。6。9-3)
式中:Q--計算流量(m3/s)。
三、局部水頭損失、宜按下列管網沿途水頭損失的百分數採用:
1。生活給水管網為25%~30%。
2。生產給水管網;生活、消防共用給水管網;生活、生產、消防共用給水管
網均為20%。
3。消火栓系統消防給水管網為10%。
4。生產、消防共用給水管網為15%。
第2。6。10條消火栓栓口處所需水壓、應按下式計算:
(2。6。10)
式中:Hxh--消火栓栓口處所需水壓(kPa);
hd--水帶的水頭損失(kPa);
Hq--水槍噴嘴造成一定長度的充實水柱所需水壓(kPa);
qxh--消火栓射流出水量(L/s)、應按消火所需的充實水柱計算確定;
Az--水帶的比阻、應按表2。6。10-1採用;
Ld--水帶長度(m);
B--水流特性系數、應按表2。6。10-2採用。
水帶比阻Az值表2。6。10-1
第2。6。11條水表的水頭損失、應按下式計算:
(2。6。11)
式中:hd--水表的水頭損失(Mpa);
qg--計算管段的給水流量(m3/s);
Kb--水表特性系數。
按式2。6。11計算後的取值尚應滿足:對旋翼式水表不得大於0。0245Mpa、對水平螺翼式
水表不得大於0。0128Mpa;當消防時、應分別不得大於0。049Mpa和0。0294Mpa。
第七節水泵、吸水井及貯水池
第2。7。1條水泵的揚程和出水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給水系統無水箱(罐)時、水泵的揚程應滿足最不利處的配水點或消火栓及自動噴水滅火設備所需水壓。水泵的出水量應按設計秒流量確定。
二、給水系統有水箱時、水泵的揚程應滿足水箱進水所需水壓和消火栓及自動噴水滅火設備所需水壓。水泵的出水量應按最大小時流量確定。當高位水箱容積較大、用水量較均勻時、水泵的出水量可按平均小時流量確定。
三、氣壓給水設備的水泵揚程應滿足氣壓給水系統最大工作壓力。水泵出水量、當氣壓水罐內平均壓力時、不應小於管網最大小時流量的1。2倍。
四、生活、生產調速水泵的出水量應按設計秒流量確定。生活、生產、消防共用調速水泵、在消防時其流量除保證消防用水總量外、尚應滿足現行國家標准《建築設計防火規范》和現行國家標准《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對生活、生產用水量的要求。
第2。7。2條生活給水系統的水泵、宜設一台備用機組。生產給水系統的水泵備用機組、應按工藝要求確定。不允許斷水的給水系統的水泵、應有不間斷的動力供應。
第2。7。2A條需增壓的給水系統、在節能性能可靠的前提下、可採用變頻調速水泵。變頻調速水泵電源應可靠、並宜採用雙電源或雙迴路供電方式。
第2。7。2B條變頻調速水泵應有自動調節水泵轉速和軟起動的功能、其電機應有過載、短路、過壓、缺相、欠壓、過熱等保護功能。
第2。7。2C條變頻調速水泵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泵工作點應在水泵主高效區范圍內。
二、計算的用水工況宜在水泵流量--揚程曲線的右側。
三、調整范圍宜在0。75~1。0范圍內、在高效區內可允許下調20%。
四、當用水不均勻時、變頻調速水泵宜採用並聯配有小型加壓泵的小型氣壓水罐在夜間供水。
第2。7。3條水泵宜設置自動開關裝置。
第2。7。4條水泵裝置宜採用自灌式充水。
第2。7。5條室外給水管網允許直接吸水時、水泵宜直接從室外給水管網吸水。但室外給水管網的壓力、不得低於100kPa(從地面算起)。
第2。7。6條水泵直接從室外給水管網吸水時、計算水泵揚
『柒』 污水處理池設計方案有什麼規范和依據
太多了。
一、環境手冊類有:
1.北京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主編:《給水排水設計手冊(第5冊)-城鎮排水》(第二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3年。
2.北京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主編:《給水排水設計手冊(第6冊)-工業排水》(第二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2年。
3.上海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主編:《給水排水設計手冊(第9冊)-專用機械》(第二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0年。
4.中國市政工程西北設計研究院主編:《給水排水設計手冊(第11冊)-常用設備》(第二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2年。
5.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院主編:《給水排水設計手冊(第12冊)-器材與裝置》(第二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1年。
6.北京水環境技術與設備研究中心等主編:《三廢處理工程技術手冊(廢水卷)》。化學工業出版社,2000年。
7.張自傑主編:《環境工程手冊—水污染防治卷》。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年。
二、基本環境標准與規范類
1.《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GB3838–2002)
2.《地下水質量標准》(GB/T14848–1993)
3.《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
4.《土壤環境質量標准》(GB15618–1995)
5.《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
6.《制漿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 3544-2008)
7.《紡織染整工業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 471-2009)
8.《污水海洋處置工程污染控制標准》(GB18486–2001)
9.《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596–2001)
10.《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規范》(GB50335–2002)
11.《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50014-2006)
12.《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及其安全技術規程》(CJJ60–1994)
三、其它供參考的規范和標准:
1. 雜環類農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523-2008)
2. 製糖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9-2008)
3. 發酵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3-2008)
4. 化學合成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4-2008)
5. 提取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5-2008)
6. 羽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1-2008)
7. 中葯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6-2008)
8. 混裝制劑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8-2008)
9. 生物工程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7-2008)
10. 澱粉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1-2010)
11. 酵母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2-2010)
12. 油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3-2010)
13. 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水污泥排放標准 (CJ3025-1993)
14.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CJ3082-1999)
15.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分類(GB/T18919-2002)
16.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02)
17.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觀環境用水水質(GB/T18921-2002)
18.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
19.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農田灌溉用水水質(GB20922-2007)
20. 惡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4554-1993)
21.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 混合填埋泥質(CJ/T 249-2007)
22.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單獨焚燒用泥質(CJ/T290-2008)
23. 電鍍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O-2008)
24. 合成革與人造革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2-2008)
25. 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5-2010)
26. 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4-2010)
27. 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6-2010)
28. 鎂、鈦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8-2010)
29. 銅、鎳、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7-2010)
30. 含油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58O-2010)
31. 氧化溝活性污泥法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578-2010)
32. 膜分離法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579-2010)
33. 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577-2010)
34. 厭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576-2010)
35. 釀造工業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575-2010)
36. 電鍍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2-2010)
37. 製革及毛皮加工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3-2010)
38. 屠宰與肉類加工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4-2010)
39. 人工濕地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5-2010)
40. 污水混凝與絮凝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6-2010)
41. 污水氣浮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7-2010)
42. 污水過濾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8-2010)
『捌』 污水處理設施結構類型設防烈度抗震等級怎麼選
在總說明中的具體條款中能找到設防烈度和抗震等級。
『玖』 污水井、污水處理池、沼氣池、化糞池可能存在哪些安全風險
污水井、污水處理池、沼氣池、化糞池等均屬於有限空間。且水體中可能含有大量有毒有害氣體。
在以上設施內作業需要注意以下安全風險:
窒息,由於以上設施中空間相對封閉,容易聚集一些有毒有害氣體,如硫化氫,二氧化碳,沼氣等,未經檢測通風貿然進入極易造成安全事故。進入前需對作業區域進行氣體檢測,檢測有害氣體含量以及氧氣濃度含量,符合安全范圍的方可進入,不符合安全范圍的需要對作業區域進行防爆軸流風機送風,視區域大小而定時間,不得低於半個小時。送風口應當在作業區域下方。送風後重新對作業空間氣體進行檢測,符合安全標準的方可進入並在作業時時刻檢測氣體,發現氣體超出安全范圍立刻撤離。
跌落,以上設施入口一般較小,進出不方便,容易發生人員跌落事故。進入前需對作業人員裝備安全繩,入口搭建防墜三角架,防止發生跌落事故且在發生安全事故是可以將人及時撤出作業區域。
爆燃。有限空間呢作業禁止使用明火,所有作業照明均需使用防爆照明設施。
盲目施救引發連鎖事故,有限空間作業需要一名監察員,在作業區域入口處是可觀察作業人員,如無法觀察的則需要是可與監察人員通信以時刻確保作業人員安全。出現事故的,不可盲目施救,需穿戴安全繩防護裝備等,方可進入救援。或報警找專業救援人員施救。
泄漏造成環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