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益項目污水處理費所得稅免稅還是不征稅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0-25
❷ 污水處理費在土地增值稅中可以扣除嗎
目前污水處理廠收取相關的污水處理費在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明確前是暫不徵收增值稅的。
自然也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但應可以取得普通發票,所得稅前列支。具體請向主管國稅機關咨詢。
現在因本公司向污水處理企業支付的污水處理費,因沒有取得相應的發票而不能在所得稅稅前列支。
❸ 污水處理費如何征稅
《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稅[2014]151號)第十三條
使用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其污水內處理費由城鎮容排水主管部門委託公共供水企業在收取水費時一並代征,並在發票中單獨列明污水處理費的繳款數額。
公共供水企業代征的污水處理費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征繳入庫。
污水處理費由排水主管部門負責徵收。市和區縣按照污水處理費徵收級次,實行分級管理。
使用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其污水處理費由市和區縣排水主管部門委託公共供水企業在收取水費時一並代征,並使用市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票據作為收費憑證。公共供水企業代征的污水處理費應直接繳入同級國庫。
拓展資料:
2014年12月31日,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以財稅〔2014〕151號印發《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該《辦法》分總則、徵收繳庫、使用管理、法律責任、附則5章38條,由財政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解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關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准。
參考資料:網路-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
❹ 北京水資源費改稅和污水處理費政策是什麼
北京市確定的水資源稅徵收標准為:對超計劃20%(含)以下、20%至40%(含)、40%以上的部分,分別按照水資源稅適用稅額標準的2倍、2.5倍、3倍標准加征;對高耗水的洗車業、高檔洗浴場所等特種行業繼續按153元/立方米從高徵收,取用地下水的特種行業提高到160元/立方米;除城鎮公共供水和水力發電等取用水外,稅額標准區分地下水和地表水,並對取用地下水從高征稅;對超過規定限額的農業生產取用水、農村生活集中式飲水工程供農村人口生活的取用水部分從低征稅,在減輕農民負擔與促進水資源節約利用的同時,促進優化農業灌溉方式,提高農民節約用水意識;對工程建設等疏干排水行為,徵收水資源稅,但對回收利用的從低徵收;對部分從事公共、公益性服務的非居民用水,延續原水資源費優惠政策,執行居民稅額標准。
北京市明確,對水資源稅實施6項減免優惠:對規定限額內的農業生產取用水免稅;對取用污水處理再生水免稅;除接入城鎮公共供水管網以外,軍隊、武警部隊通過其他方式取用水免稅;對抽水蓄能發電取用水免稅;在北京2022年冬奧會場館(場地)建設、試運營、測試賽及冬奧會及冬殘奧會期間,對用於北京2022年冬奧會場館(場地)建設、運維的水資源,免徵應繳納的水資源稅;財政部、稅務總局規定免稅或者減稅的其他情形。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調整本市居民用水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的通知》
第一條 居民用水水資源費由1.10元/立方米調整為1.26元/立方米,上調0.16元/立方米。居民用水污水處理費由0.90元/立方米調整為1.04元/立方米,上調0.14元/立方米。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徵收標准調整後,本市居民用水終端銷售價格由3.70元/立方米調整為4.00元/立方米(具體見附件)。
第二條 為鼓勵再生水使用,再生水價格保持1.00元/立方米不變,使用再生水免繳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
第三條 市自來水集團要加快推進「一戶一表」改造,為下一步實行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水價做好准備。
❺ 水資源費改稅和污水處理費誰來交
法律分析:水資源費改稅和污水處理費由用水單位繳納。水資源費主要指對城市中取水的單位徵收的費用。這項費用,按照取之於水和用之於水的原則,納入地方財政,作為開發利用水資源和水管理的專項資金。我國在本世紀80年代初期,開始對工礦企業的自備水資源徵收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是按照補償排污管網和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維護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原則核定。污水處理費的所征稅種是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項目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污水處理費收費者和繳費者是合同關系,或委託關系。
法律依據:《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第四條 污水處理費屬於政府非稅收入,全額上繳地方國庫,納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實行專款專用。
❻ 徵收污水處理費合理嗎
法律分析:合理。污水處理費是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按照規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處理的有償服務而收取的費用,以保證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的正常運行。
法律依據:(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令第31號)《排污費徵收標准管理辦法》
第二條 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排污者」),必須按照本辦法規定,繳納排污費。
第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按下列排污收費項目向排污者徵收排污費:
(一)污水排污費。對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計征污水排污費;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和本辦法規定的收費標准計征的收費額加一倍徵收超標准排污費。
對向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污水、按規定繳納污水處理費的,不再徵收污水排污費。
對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接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污水,其處理後排放污水的有機污染物(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總有機碳)、懸浮物和大腸菌群超過國家或地方排放標準的,按上述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和本辦法規定的收費標准計征的收費額加一倍向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運營單位徵收污水排污費,對氨氮、總磷暫不收費。對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達到國家或地方排放標准排放的水,不徵收污水排污費。
(二)廢氣排污費。對向大氣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計征廢氣排污費。對機動車、飛機、船舶等流動污染源暫不徵收廢氣排污費。
(三)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排污費。對沒有建成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設施或場所,或者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設施或場所不符合環境保護標準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計征固體廢物排污費。對以填埋方式處置危險廢物不符合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按照危險廢物的種類、數量計征危險廢物排污費。
(四)雜訊超標排污費。對環境雜訊污染超過國家環境雜訊排放標准,且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按照雜訊的超標分貝數計征雜訊超標排污費。對機動車、飛機、船舶等流動污染源暫不徵收雜訊超標排污費。
排污費徵收標准及計算辦法見附件。
❼ 污水處理費的增值稅適用稅率是多少
污水處理費是沒有增值稅的。根據《關於污水處理費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規定,為了切實版加權強和改進城市供水、節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加快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步伐;
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城市供水節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國發〔2000〕36號)的規定,對各級政府及主管部門委託自來水廠(公司)隨水費收取的污水處理費,免徵增值稅。
(7)污水處理費征稅嗎擴展閱讀:
《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 污水處理費專項用於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以及污水處理費的代征手續費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條 繳入國庫的污水處理費與地方財政補貼資金統籌使用,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向提供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的單位支付服務費。服務費應當覆蓋合理服務成本並使服務單位合理收益。
❽ 污水處理費徵收率為多少是怎麼計算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0-21
❾ 污水處理費免徵增值稅嗎
不是的。
污水、來垃圾源及污泥處理勞務在繳稅後返還70%,即需要繳納30%的增值稅;再生水產品繳稅後返還50%,即需要繳納50%的增值稅。
(一)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
(二)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2%徵收率徵收增值稅。
(9)污水處理費征稅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了下列7個項目免徵增值稅: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2.避孕葯品和用具;
3.古舊圖書;
4.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5.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6.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7.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除前款規定外,增值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任何地區、部門均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