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鄉鎮污水處理具體措施有哪些
大量未經復處理或處理不達標制的污水如果直排各種受納水體直接威脅飲用水的安全,而且所造成的水質性缺水會進一步加劇我國水資源的緊缺局勢,因而科學合理地處理好各種污水是生態環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隨著環境問題的日益突出,國家對污水處理廠的出水進一步嚴格要求,因此,污水廠的運行狀況是否良好成為制約出水品質的重要因素。影響二級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的原因主要有兩方面:運行設備和運行工藝的問題。
㈡ 鄉鎮污水處理廠審批流程
1、由市規劃建設局制定該污水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作為審批建設項目任務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法定附件;
2、經市國土資源局審核,同意項目的用地預審;
3、當地政府管委會向市發展和改革局請示污水處理工程項目的立項,確定業主建設單位取得中標通知書後才能投資啟動項目;
4、開展環保設施的建設,項目竣工;
5、向市環保局(辦公室文秘)提交試運轉申請,具體材料有: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意見、防治污染設施設計方案、竣工工藝流程圖、治理合同及治理技術方案已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案(或審查)的證明材料。
6、經環保局審核材料、組織現場檢查,同意項目試運轉,期限為90天。特殊工程經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可適當延期,但最長不得超過150天。試運轉的最後30天為驗收臨測報告期;
7、試運轉期滿後,提交竣工驗收申請。試運轉成功的項目,應在試運轉期結束後的20天內向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交驗收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一式3份):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臨測報告、污染治理工作總結(應包含工程設計、投資、施工、試運轉情況及以及運行費用等內容)、環境保護管理制度、防治污染設施操作規程;
8、由環保局組織現場檢查、驗收。現場檢查內容有:防治法治設施現場運行情況、防治污染設施試運轉運行記錄、是否裝有排污計量裝置,具備臨測采樣條件,排污口設置專門標志、是否有不合理短路排污口、周圍環境的生態恢復情況、其它防治污染措施的落實情況;
9、取得環保合格驗收。其條件有:建設工程環境影響審查批復手續齊備、污染
防治設施委託有資質的環保治理單位進行設計、施工,並進行方案評估,技
術資料齊全、施工過程嚴格遵守有關環保法律、法規,並按照環境影響評價
報告和環保審批意見要求,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防治污染設施穩定、正
常運行,符合交付使用的條件、外排污染物達到規定的環境標准、有規范化
排污口、建設過程受到破壞並可恢復的環境已經得到恢復。
10、再出具驗收意見,發放排污許可證。其內容有:對驗收合格的環境保護設施,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同意驗收意見,與其相對應的建設項目可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並發放排污許可證;
11、對驗收不合格的環境保護設施,建設單位須按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後重新申請驗收。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在受理申請後30天內組織現場再次檢查驗收後出具驗收意見,發放排污許可證。
㈢ 國內外小型鄉鎮污水處理廠的常用處理工藝有哪些
污水處理廠是從污染源排出的污(廢)水,因含污染物總量或濃度較高,達不回到答排放標准要求或不符合環境容量要求,從而降低水環境質量和功能目標時,必需經過人工強化處理的場所。一般分為城市集中污水處理廠和各污染源分散污水處理廠,處理後排入水體或城市管道。有時為了回收循環利用廢水資源,需要提高處理後出水水質時則需建設污水回用或循環利用污水處理廠。處理廠的處理工藝流程是有各種常用的或特殊的水處理方法優化組合而成的,包括各種物理法、化學法和生物法,要求技術先進,經濟合理,費用最省。設計時必須貫徹當前國家的各項建設方針和政策。因此,從處理深度上,污水處理廠可能是一級、二級、三級或深度處理。污水處理廠設計包括各種不同處理的構築物,附屬建築物,管道的平面和高程設計並進行道路、綠化、管道綜合、廠區給排水、污泥處置及處理系統管理自動化等設計,以保證污水處理廠達到處理效果穩定,滿足設計要求,運行管理方便,技術先進,投資運行費用省等各種要求。
㈣ 鄉鎮污水處理廠選址要求
污水處理廠廠址的選擇,既要服從城市總體規劃和遠期發展規劃,又要兼顧回考慮建廠條件、地答理和氣候條件、城市布局、建設投資、社會影響、生態影響等各方面因素,做到合理布局;同時還應考慮到與配套管線的近、遠期結合,以便於實施。廠址確定應滿足如下原則:
(1)與所採用的污水處理工藝相適應;
(2)少拆遷,少佔農田,有一定的衛生防護距離;
(3)廠址位於集中給水水源下游,且應設在城鎮、工廠廠區及生活區的下游和夏季主風向的下風向;
(4)處理後的污水或污泥用於農業、工業或市政時,廠址應考慮與用戶靠近,以便於運輸。當處理水排放時,則應與受納水體靠近;
(5)要充分利用地形,如有條件可選擇有適當坡度的地區,以滿足污水處理構築物高程布置的需要,減少工程土方量;
(6)有良好的工程地質條件及方便的交通、運輸、水電條件;
(7)廠址不應設在雨季易受水淹的低窪處,靠近水體的處理廠,要考慮不受洪水威脅,廠址應盡量設在地形條件好的地方;
(8)廠址的選擇應考慮遠期發展的可能性,有擴建的餘地。
關於城鎮建設的有關資料,你可以去前瞻產業研究院區查詢,裡面的資料應該能幫到你。
㈤ 鄉鎮污水處理廠環評報告表應該收費多少
很難說一個環評項來目具體是多少源錢,因為環評沒有一個固定的收費標准,純屬商業行為,你可以和環評公司的老闆去談,如果環評公司的老闆願意給你免費做環評也是可以的。純屬商業行為。
我們這里,如果可以引用監測資料的話,鄉鎮污水處理廠環評報告表在4萬左右。
㈥ 「水十條」下 鄉鎮污水處理面臨怎樣困局
4月16日,國務院正式下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又稱「水十條」),明確提出「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元,實行農村污水處理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有條件的地區積極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
研討會上,專家、學者和官員們提出政府購買服務、BOT、PPP等模式建管鄉鎮污水處理廠。然而,在環保企業和基層行政主管部門看來,實施起來遠沒有理論上那麼簡單。
樂山案例
鄉鎮污水處理廠年需開支3000萬元以上
讓馬節犯難的,是鄉鎮污水處理廠面臨的運管困局。
樂山市規劃,2013—2016年間斥資2.5億元,建成148個鄉鎮污水處理廠,日處理規模超過4萬噸,基本實現鄉鎮污水處理全域覆蓋。眼下,已經建成50個,剩下98個爭取在年內完成主體工程。「沒錢。」樂山市小城鎮建設辦公室主任童濤說,目前已經進入運行狀態的污水處理廠,虧損額度驚人。按照0.4元/立方米的處理成本計算,50座處理廠每天可以處理污水1.2萬噸,基本開支就要4800元,外加人工、設備維修等費用,每天開支就在4萬元左右。如果148個處理廠全部投入使用,以日處理規模4萬噸來算,每天基本開支是16000元,外加其他費用,每年支出在3000萬元以上。
這筆錢本該由縣鄉兩級財政解決,但縣鄉實在無此財力。童濤和馬節給市政府提交了一個方案:市級財政負擔20%的經費,用於污水處理廠基本運行管理支出;剩下的費用,則向排污企業、住戶收取。
樂山曾嘗試引入第三方參與處理廠運營。童濤說,如果有企業參與,20%的財政補貼就直接發放給他們,但並無企業接招。馬節記得,曾有環保企業來樂山考察,但看了一圈就走了,「人家算了下,就是財政資金都給企業,也不可能有盈利。」
「鄉村污水不處理肯定不得行,『水十條』已經落地,以後對於這一塊的考核會更嚴格。」四川省城鎮供水排水協會負責人表示。
㈦ 鄉鎮污水處理廠是否需要節能評估報告
節能評估,是指根據節能法規、標准,對投資項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學合理進行內分析評估,並編制容節能評估報告書、節能評估報告表或填寫節能登記表的行為,從而為項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目的:項目立項。
中哲咨詢為你歸類說明: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按照項目建成投產(或運行、投入使用)後年綜合能源消費量實行分類管理:
1、年綜合能源消費量3000噸標准煤以上(含3000噸標准煤,電力折算系數按當量值,下同),或年電力消費量500萬千瓦時以上,或年石油消費量1000噸以上,或年天然氣消費量100萬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應單獨編制節能評估報告書;
2、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000至3000噸標准煤(不含3000噸,下同),或年電力消費量200萬至500萬千瓦時,或年石油消費量500至1000噸,或年天然氣消費量50萬至100萬立方米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應單獨編制節能評估報告表。
上述條款以外的項目,應填寫節能登記表。
㈧ 鄉鎮污水處理廠建築位置規定
污水處理廠廠址的選擇,既要服從城市總體規劃和遠期發展規劃,又要版兼顧考慮建權廠條件、地理和氣候條件、城市布局、建設投資、社會影響、生態影響等各方面因素,做到合理布局;同時還應考慮到與配套管線的近、遠期結合,以便於實施。廠址確定應滿足如下原則:
(1)與所採用的污水處理工藝相適應;
(2)少拆遷,少佔農田,有一定的衛生防護距離;
(3)廠址位於集中給水水源下游,且應設在城鎮、工廠廠區及生活區的下游和夏季主風向的下風向;
(4)處理後的污水或污泥用於農業、工業或市政時,廠址應考慮與用戶靠近,以便於運輸。當處理水排放時,則應與受納水體靠近;
(5)要充分利用地形,如有條件可選擇有適當坡度的地區,以滿足污水處理構築物高程布置的需要,減少工程土方量;
(6)有良好的工程地質條件及方便的交通、運輸、水電條件;
(7)廠址不應設在雨季易受水淹的低窪處,靠近水體的處理廠,要考慮不受洪水威脅,廠址應盡量設在地形條件好的地方;
(8)廠址的選擇應考慮遠期發展的可能性,有擴建的餘地。
關於城鎮建設的有關資料,你可以去前瞻產業研究院區查詢,裡面的資料應該能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