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水回用設計
我是北京的廠家可以幫你做方案嗎?
2. 中水回用處理中清水池的容積怎麼設計回用於居民沖廁等雜用水。
至少4小時的存水量
3. 中水回用的設計依據
1、《室外排水設復計制規范》(GB50014-2006);
2、《生活雜用水水質標准》(GB/T18920-2002);
3、《建築給水排水設計規范(2009年版)》GB 50015-2003;
4、《建築中水設計規范》GB50336-2002;
5、《居民小區給水排水設計規范》(CECS57-94);
6、回用水標准符合國家《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觀環境用水水質》(GB/T18921-2002);
7、建設方提供的有關生活污水水質、水量、布局、工程圖紙等基礎資料;
8、其他相關標准及規范。
4. 中水回用施工方案
什麼水?水質如何?回用何處?要求的回用量?……
5. 中水回用的回用技術
中水回用技術簡介
其特點為用各種物理、化學、生物等手段對工業所排出的廢水進行不同深度的處理,達到工藝要求的水質,然後回用到工藝中去,從而達到節約水資源,減少環境污染的目的。下面就兩種最主要的回用技術作一介紹:
(一)冷卻水技術
節約冷卻水是工業節水的主要途徑:
1、改直接冷卻水為間接冷卻水
在冷卻過程中,特別在化學工業中,如採用直接冷卻的方法,往往使冷卻水中夾帶較多的污染物質,使其失去再利用的價值,如能改為間接冷卻,就能克服這個缺點。
2、降低冷卻要求,減少冷卻水用量。
3、採用非水冷卻。
如在某種工藝生產中,採用空冷或油冷,達到冷卻的目的。
4、利用人工冷源或海水作冷卻水,減少地下水或淡水用量。
5、合理利用冷卻水。
對已使用過的冷卻水可以進行一定的降溫措施後,反復使用,也可以在第一次作為冷卻水使用後,用於其它對水質、水溫要求較低的場合。
在採用這個辦法時,要注意各車間供水系統的密切配合,加強冷卻水的管理,避免因一個環節出問題而影響其他車間供水。
6、冷卻水的循環利用
這種冷卻水利用技術主要是經過冷卻器變成的熱水經過冷卻構築物使水溫降到回用水水溫,從而循環使用。
冷卻水在循環使用時,應注意水中細菌的繁殖、水垢的形成、設備腐蝕、水壓、水量變化等問題。
(二)一水多用污水凈
由於生產工藝中各環節的用水水質標准不一,因此將某些環節的水經過適當的處理後重復利用或用於其它對水質要求不高的環節中。以達到節水的目的。如:可先將清水作為冷卻水用,然後送入水處理站經軟化後作鍋爐供水用。城市污水集中處理後用於生產、生活等。
中水回用技術舉例
下面就生活中水做一簡單介紹。
生活中水,主要指生活污水經過處理,達到使用標准後,用於沖廁、綠化、景觀、噴灑路面以及冷卻水的補充等雜用。中水水質應達到《生活雜用水水質標准》。
1、中水水源
選擇中水,應首先選用優質雜排水,一般可按下列順序取捨:
A、冷卻水B、淋浴排水C、盥洗排水D、洗衣排水E、廚房排水F、廁所排水
2、處理工藝
當以優質雜排水和雜排水作為中水水源時,可採用以物化處理為主的工藝流程,或採用生物處理和物化處理的工藝流程。
當利用生活污水作為中水水源時,可採用二段生物處理,或生物處理與物化處理相結合的處理工藝流程。
3、中水設計建設規定
凡建設項目都應按規定同時配套設計中水設施,屬以下情況的建設項目必須配套設計建設中水設施:
A、賓(旅)館、飯店、商店、公寓、綜合性服務樓及高層住宅等建築的建築面積在2萬平方米以上。 B、機關、科研單位、大專院校和大型綜合性文化、體育設施的建築面積在3萬平方米以上。
C、住宅小區規劃人口在3萬人以上(或中水回用量在750立方米/日以上)。
有關中水設施的管理按照建設部發布的《城市中水設施管理暫行辦法》執行,中水設施的設計按中國工程建設標准化協會編制的《建築中水設計規范》。
6. 污水處理項目的中水回用
我看到過一篇文章。介紹的是膜法SBR技術處理皮革廢水。可以做到達標排放版,COD去除率可達80%以上權,比起一般的活性污泥法要好不少。但是要達到中水回用的標准很難,皮革廢水除了要調節PH值,還要脫除重金屬離子,除油,脫除表面活性劑和染料。處理成本較高,經濟可行性較差。如果這樣做,可以設計基本流程如下:進水——格柵(革除較大雜質)——油水分離裝置(隔油)——中和池(因鞣製皮革,造成進水偏酸性,加鹼劑中和)——樹脂交換裝置(脫除重金屬離子)——好氧曝氣池(內設膜組件)——加葯消毒(具體何種葯劑視排放要求而定)。
差不多就是這樣。如果要脫磷,可能還要加上厭氧池。
7. 中水回用的回用標准
為統一城市污水再生後回用做生活雜用水的水質,以便做到既利用污水資源,又能切實保證生活雜用水的安全和適用,特製訂中水回用標准。
本標准適用於廁所便器沖洗、城市綠化、洗車、掃除等生活雜用水,也適用於有同樣水質要求的其他用途的水。
本標准由城市規劃、設計和生活雜用水供水運行管理等有關單位負責執行。生活雜用水供水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和檢查執行情況。
本標準是制訂地方城市污水再生回用作生活雜用水水質標準的依據,地方可以本標准為基礎,根據當地特點制訂地方城市污水再生回用作生活雜用水的水質標准。地方標准不得寬於本標准或與本標准相抵觸;如因特殊情況,寬於本標准時應報建設部批准。地方標准列入的項目指標,執行地方標准;地方標准未列入的項目指標,仍執行本標准。
水質標准和要求
生活雜用水管道、水箱等設備不得與自來水管道、水箱直接相連。生活雜用水管道、水箱等設備外部應塗淺綠色標志,以免誤飲、誤用。
生活雜用水供水單位,應不斷加強對雜用水的水處理、集水、供水以及計量、檢測等設施的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放水、清洗、消毒和檢修等制度及操作規程,以保證供水的水質。 GB/T18920-2002 項目 沖廁 道路清掃、消防 城市綠化 車輛沖洗 建築施工 PH 6.0~9.0 色/度≤ 30 嗅 無不快感 濁度/NTU≤ 5 10 10 5 20 溶解性總固體(mg/L)≤ 1500 1500 1000 1000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mg/L)≤ 10 10 20 10 15 氨氮(mg/L)≤ 10 10 20 10 20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mg/L)≤ 1 1 1 0.5 1 鐵(mg/L)≤ 0.3 - - 0.3 - 錳(mg/L)≤ 0.1 - - 0.1 - 溶解氧(mg/L)≤ 1 總余氯(mg/L) 接觸30min後≥1.0,管網末端≥0.2 總大腸桿菌(個/L)≤ 3 水質檢驗
水質的檢驗方法,應按《生活雜用水標准檢驗法》執行。
生活雜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必須建立水質檢驗室,負責檢驗污水再生設施的進水和出水以及出廠水和管網水的水質。
8. 中水回用的設計原則是什麼
在中水處理站的總體工藝方案確定中,遵循以下原則:
處理效果穩定可靠
工藝控制調節靈活
工程實施切實可行
運行維護管理方便
投資運行費用節省
整體工藝協調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