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者之間沒有區別。
污水處理站指的就是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廠是從污染源排出的污(廢)水,因含污染物總量或濃度較高,達不到排放標准要求或不符合環境容量要求,從而降低水環境質量和功能目標時,必需經過人工強化處理的場所。
一般分為城市集中污水處理廠和各污染源分散污水處理廠,處理後排入水體或城市管道。有時為了回收循環利用廢水資源,需要提高處理後出水水質時則需建設污水回用或循環利用污水處理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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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處理廠的職責:
1、通過試運行檢驗土建、設備和安裝工程的質量,建立相關設備的檔案材料,對相關機械、設備及儀表的設計合理性、運行操作注意事項等提出建議。
2、對某些通用或專用設備進行帶負荷運轉,並測試其能力。如水泵的提升流量與揚程、鼓風機的出風風量、壓力、溫度、噪音與振動等,曝氣設備充氧能力或氧利用率,刮(排)泥機械的運行穩定性、保護裝置的效果、刮(排)泥效果等。
3、單項處理構築物的試運行,要求達到設計的處理效果,尤其是採用生物處理法的工程,要培養(馴化)出微生物污泥,並在達到處理效果的基礎上,找出最佳運行工藝參數。
4、在單項設施試運行的基礎上,進行整個工程的聯合運行和驗收。確保污水處理能夠達標排放。
2. 污水處理站的審批手續(詳細)
一、污水處理站工作職責
二、污水處理站職業道德規范
三、污水處理站工作紀版律規定
四、權設備場地管理制度和清掃衛生制度
五、設備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六、污水處理站設備維修工職責
七、污泥處理工職責范圍
八、污水處理站交接班制度
九、污水處理站班長崗位職責范圍
十、運轉操作工職責范圍
十一、運轉巡查操作規程
十二、水解酸化池的工藝操作規程
十三、曝氣接觸氧化池操作規程
十四、沉澱池操作規程
十五、污泥濃縮池操作規程
十六、污泥脫水機操作規程
十七、羅茨鼓風機操作規程
十八、二氧化氯發生器操作規程
十九、污水處理站水泵操作規程
二十、污水處理站設備操作安全規程
二十一、污水處理站崗位責任制
二十二、污水處理站安全責任制
二十三、環境風險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3. 鄉鎮污水處理站算是公共污水收集管網嗎
隨著我國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步伐不斷加快,農村經濟獲得了長足的發展,各類工廠投入建設及養殖項目產業化的發展,使農村的生態環境遭到了破壞,讓我國鄉鎮生活污水排放量及處理難度呈現逐年上升趨勢,水資源缺乏和水環境惡化的問題也日益突出,因此受到了人們的關注。
一、鄉鎮生活污水特點
1.水量、水質特徵
工業化水平較低,廚房炊事用水、沐浴、洗滌和沖洗廁所排放水,這些水的分散排放及公共衛生服務設施的污水排放是廢水污水的主要組成部分,且鄉鎮人口居住分散,水量相對較少,相應產生的生活污水量也較小。居民生活規律相近,水量不穩定,晝夜變化大,早晚比白天大,夜間排水量小,呈不連續狀態。水質具有易生化處理,總水量小,水中基本不含有毒有害物質和重金屬的特點。
2.污水收集
鄉鎮居民環保意識薄弱,且受到區域的限制,很多生活污水廢水的排放沒有任何收集的設施,任由其隨地表流入河流、湖沼、溝渠、池塘、水庫等地表水體和地下水體,對周邊環境造成嚴重污染。
二、鄉鎮污水處理模式
鄉鎮污水處理模式可分兩種:(1)利用土壤過濾、植物吸收和微生物分解的原理,又稱為生態處理系統,常用有人工濕地處理系統。(2)集中式建設模式,即通過在村內鋪設污水管網,將污水收集到污水處理站後集中處理,(3)地埋式污水處理設備是將目前較為成熟的生化處理技術組合在一起並埋在地下以進行污水綜合處理的設備,其具有噪音低、投資省、佔地面積小等很多的優點,該技術可分為人工快滲系統、A/O法、A2/O法等在鄉鎮地區的應用前景很好。以下我們可以進行簡單的探討。
1.人工濕地處理系統的優缺點
人工濕地污水處理技術是一種基於自然生態原理,使污水處理達到工程化、實用化的新技術。主要由鋪設於構築物底部的填料與具有良好污水處理效果、成活率高、生長周期長的水生植物組成,將污水有控制地投配到土壤經常處於飽和狀態、生長有蘆葦、等沼澤植物的土地上,利用植物根系的吸收和微生物的作用,實現物理、化學、生物協同作用對污水的凈化處理,將污水凈化的天然與人工處理相結合。
人工濕地處理系統的凈化機理是多方面的,包括:物理過濾、物理吸附與沉積、植物吸附吸收、微生物代謝、有機物的生物降解等,其中填料一般由土壤、細沙、礫石、灰渣等構成,為植物和微生物提供生長介質。人工濕地系統具有基建投資費用低、運行能耗低、出水水質穩定、兼顧環境效應與經濟效應。
然而,該工藝也很多不足之處。如人工濕地管理技術不完善,不同環境條件下的人工濕地系統管理方法不盡相同。由於目前我國的人工濕地大都採取託付當地有關部門管理的方式,而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較低,因此,不可能有良好的工程管理。同時,人工濕地的建設存在需要土地面積大,開挖量大,易產生淤積、衛生問題,建設時隨意性較大,對惡劣氣候條件抵禦能力弱,凈化效果受作物生長情況影響大等不足之處。
2.集中式建設模式的優缺點
集中式污水處理方式有很多優點,它的佔地面積極小、運行既安全又可靠、出水的水質穩定、抗沖擊能力強。適用於村莊布局相對密集、地勢平緩、規模大、處於水源保護區內的污水處理。能對水廠或污水處理廠進行可靠且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既有利於用戶,也有利於環境保護。
但它也有很多不足,需要較大的工程費用來建立復雜的排水收集管網,同時集中式建設通常需要長遠規劃,設計的處理水量通常為遠期規劃水量,近期內的污水排放量可能大大低於設計水量,從而形成「大牛拉小車」的狀況,造成資源浪費。
3.地埋式污水處理設備的優缺點
3.1人工快滲系統
人工快滲系統有很多優點:一是該系統操作簡單,建設投資成本和運行費用低,易於管理和維護;二是不產生活性污泥,節約處置費用,不會引起二次污染;三是CRI系統停止運行較長時間後,經3~5天的翻曬保養即可迅速恢復正常運行;四是出水效果優於傳統活性污泥法,一般可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一級A或B標。
同時人工快滲系統也存在一些缺點:在實際運行時因考慮基建成本,往往在設計時大多偏向使用手動閥門控制污水進入快滲池,由於該系統需要干濕交替地運行,造成手動閥門頻繁使用,不僅加大了工作量,也減少閥門壽命以及後續的維修費用。其次微生物在填料中的生長情況,無法定性衡量。再者快滲池長草迅速,需頻繁翻曬,會加大勞動力的投入。
3.2A/O工藝
現場人員曝氣操控不好,會造成填料損失,活性污泥流失,若無污泥迴流系統,曝氣池中污泥減少,會導致生化系統出現異常。由於無法達到同時脫氮除磷,可能導致出水不能滿足新排放標准。
3.3A2/O工藝
A2/O工藝的主要特點有:(1)在同時脫氧除磷、去除有機物的工藝中,該工藝流程最為簡單,水力停留時間也少於同類其他工藝。(2)在厭氧—缺氧—好氧交替運行下,絲狀菌不會大量繁殖,不會發生污泥膨脹。污泥中磷含量高,一般在2.5%以上。
但不足的是,A2/O反應池容積比A/O脫氮工藝還要大;污泥內迴流量大,能耗較高;用於小型污水處理廠費用偏高;沼氣回收利用經濟效益差;污泥滲出液需要化學除磷。脫氮效果受混合液迴流比例影響,脫氮除磷效率不會很高。(3)污染物去除效率高,運行穩定,有較好的耐沖擊負荷的能力,污泥沉降性能好。(4)厭氧、缺氧、好氧三種不同的環境條件和不同種類微生物菌群的有機配合,能同時具有去除有機物、脫氮除磷的功能。
4. 污水處理廠處理級別是怎樣劃分的
現代污水處理技術,按處理程度劃分,可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處理,一般根據水質狀況和處理後的水的去向來確定污水處理程度。
1、一級處理
主要去除污水中呈懸浮狀態的固體污染物質,物理處理法大部分只能完成一級處理的要求。經過一級處理的污水,BOD一般可去除30%左右,達不到排放標准。一級處理屬於二級處理的預處理。
2、二級處理
主要去除污水中呈膠體和溶解狀態的有機污染物質(BOD,COD物質),去除率可達90%以上,使有機污染物達到排放標准,懸浮物去除率達95%出水效果好。
3、三級處理
進一步處理難降解的有機物、氮和磷等能夠導致水體富營養化的可溶性無機物等。主要方法有生物脫氮除磷法,混凝沉澱法,砂濾法,活性炭吸附法,離子交換法和電滲析法等。
整個過程為通過粗格柵的原污水經過污水提升泵提升後,經過格柵或者篩率器,之後進入沉砂池,經過砂水分離的污水進入初次沉澱池,以上為一級處理(即物理處理),初沉池的出水進入生物處理設備,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生物處理設備的出水進入二次沉澱池,
二沉池的出水經過消毒排放或者進入三級處理,一級處理結束到此為二級處理,三級處理包括生物脫氮除磷法,混凝沉澱法,砂濾法,活性炭吸附法,離子交換法和電滲析法。
二沉池的污泥一部分迴流至初次沉澱池或者生物處理設備,一部分進入污泥濃縮池,之後進入污泥消化池,經過脫水和乾燥設備後,污泥被最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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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方式
村鎮污水主要由生活污水和農業廢水組成。生活污水成分比較固定,主要含有碳水化合物、蛋白質、氨基酸、脂肪等有機物,比較適合於細菌的生長,成為細菌、病毒生存繁殖的場所;但生活污水一般不含有毒性,且具有一定的肥效,可用來灌溉農田。
農業廢水的成分則多種多樣,不同的季節,不同的地方,不同發展目標的村鎮,其廢水需要用不同的處理方法。在處理污水時,為減小污水排放量及其復雜程度,應結合國家正在大力推廣的沼氣池建設,將生活用水中的沖廁用水(黑水)和其他生活用水(灰水)分開。
灰水用自然凈化系統處理,黑水以及人畜糞便經厭氧沼氣池處理,不但可以降低污水的排放量、復雜程度和處理費用,而且對發展農村清潔新能源,保護人居環境、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等具有重要的意義。
污水處理站的作用是對生產、生活污水進行處理,達到規定的排放標准,是保護環境的重要設施。工業發達國家的污水處理站已經很普遍,而我國村鎮的污水處理站很少,但今後會逐漸多起來。要使這些污水處理站真正發揮作用,還需要靠嚴格的排放制度、組織和管理體制來保證。
有條件的村莊,應聯村或單村建設污水處理站。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雨污分流時,將污水輸送至污水處理站進行處理;雨污合流時,將合流污水輸送至污水處理站進行處理;在污水處理站前,宜設置截流井,排除雨季的合流污水;污水處理站可採用人工濕地,生物濾池或穩定塘等生化處理技術,也可根據當地條件,採用其他有工程實例或成熟經驗的處理技術。
人工濕地適合處理純生活污水或雨污合流污水,佔地面積較大,宜採用二級串聯;生物濾池的平面形狀宜採用圓形或矩形。填料應質堅、耐腐蝕、高強度、比表面積大、孔隙率高,宜採用碎石、卵石、爐渣、焦炭等無機濾料;
地理環境適合且技術條件允許時,村莊污水可考慮採用荒地、廢地以及坑塘、窪地等穩定塘處理系統。用作二級處理的穩定塘系統,處理規模不宜大於5000m3/d。
站的選址,應布置在夏季主導風向下方,村鎮水體的下游,地勢較低處,便於污水匯流入污水處理站,不污染村鎮用水,處理後便於向下游排放。它和村鎮的居住區有一段防護距離,以減小對居住區的污染。如果考慮污水用於農田灌溉及污泥肥田,其選址則相應的要和農田灌溉區靠近,便於運輸。
醫療機構的污水必須進行嚴格的消毒處理,達到規定的排放標准後,才能排入污水管網,並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標准《醫院污水處理設計規范》(CECS07:2004)的有關規定。
利用中水時,水質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標准《建築中水設計規范》(GB50336-2002)和《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規范》(GB503352002)的有關規定,並應設置開閉裝置,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停止使用。
污水處理站出水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的相關規定;污水處理站出水用於農田灌溉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農田灌溉水質標准》(GB5084-2005)的有關規定。污水處理與利用的方法很多,選擇方案應考慮以下因素:
環境保護對污水的處理程度要求;污水的水量和水質;投資能力。污水處理技術,就是採用各種方法將污水中所含有的污染物分離出來,或將污染物轉化成無害物質,從而使污水得到凈化。
5. 鄉鎮生活污水處理站移交鄉鎮政府運行,管理好嗎
這樣其實加重了基層政府的負擔,公共設施應該又專業公司運營。市政工程運營是需要資質的,很多公共設施使用維護不是很到位
6. 農村污水處理站離村民住宅的距離有沒有規定
污水處理站與民宅的距離沒有明確的限制性規定。
一般情況下,農村污水處理站的規模不大,處理污水量也不多,所以建築規范只要求不妨礙周邊鄰居的正常生活即可。
現在,修建的污水處理站都是經過規劃部門審核同意的,規劃時應當都考慮了污水處理站建站位置是否會影響村民正常生活的問題。當然,如果污水處理站真的對鄰近村民的生活有不良影響,可以及時向鄉鎮政府環保部門反映,盡快解決。
7. 鄉鎮污水處理站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編寫
根據所排放污水的最終去向(地下水、地下河、地表水體如河流湖泊水庫等)論證排放口設置的可行性,必要時提出可行的措施建議。
8. 污水處理廠怎樣處理污水
廢水處理工藝流程
由於廢水中污染物成分復雜,單一處理單元不可能去除廢水中全部污染物,常需要多個處理單元有機組合成適宜的處理工藝流程。確定廢水處理工藝的主要依據是所要達到的處理程度。而處理程度又主要取決於原廢水的性質、處理後廢水的出路以及接納處理後廢水水體的環境標准和自凈能力。
1.城市廢水的一般處理工藝流程
其主要任務是去除城市廢水中含有的懸浮物和溶解性有機物。一般處理工藝流程,根據不同的處理程度,可分為預處理、一級處理、二級處理和三級處理。
(1)預處理:主要工藝包括格柵、沉砂池,用於去除城市污水中的粗大懸浮物和比重大的無機砂粒,以保護後續處理設施正常運行並減輕負荷。
(2)一級處理:一級處理一般為物理處理,主要去除污水中的懸浮狀固體物質。懸浮物去除率為50%~70%,有機物去除率為25%左右,一般達不到排放標准。因此一級處理屬於二級處理的前處理。主要工藝為沉澱池。
(3)二級處理:二級處理為生物處理,用於大幅度去除污水中呈膠體或溶解性的有機物,有機物去除率可達90%以上,處理後出水BOD可降至20~30毫克/升,達到國家規定的污水排放標准。主要工藝有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等。
(4)三級處理:在二級處理之後,用於進一步去除殘存在廢水中的有機物和氮磷,以滿足更嚴格的廢水排放要求或回用要求。採用的工藝有生物除氮脫磷法,或混凝沉澱、過濾、吸附等一些物化方法。
2.工業廢水的處理工藝流程
由於工業廢水水質成分復雜,且隨行業、生產工藝流程、原料的變化而變化,故沒有通用的工藝流程。
9. 什麼是「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城鎮一級、二級污水處理廠要與一級處理、二級處理、三級處理(深度處理)區分開,
根據回《污水排答入城鎮下水道污染物排放標准》,所有排入城鎮下水道的污水均需預處理達到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准才可以允許排放。城鎮下水道的污水最終流入城鎮污水處理廠,經處理後排入附近自然水體。通常將城鎮污水處理廠叫二級污水處理廠;企業排放前,為達到《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污染物排放標准》設置的污水處理站(廠)為一級污水處理廠。
當然不是所有污水都需要經過兩級污水處理廠處理,如生活污水經簡單處理後直接排入城鎮下水道;企業生產廢水經處理後直接排入環境水體或者全部回用。
另外,容易混淆概念的一、二、三級(深度)處理通常指的是污水處理工藝,一級處理指如初沉池、格柵等物理處理,二級處理通常指生物處理工藝,三級處理(深度處理)通常指除磷、消毒、中水回用等深度處理工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