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污水處理池設計方案有什麼規范和依據
太多了。
一、環境手冊類有:
1.北京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主編:《給水排水設計手冊(第5冊)-城鎮排水》(第二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3年。
2.北京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主編:《給水排水設計手冊(第6冊)-工業排水》(第二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2年。
3.上海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主編:《給水排水設計手冊(第9冊)-專用機械》(第二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0年。
4.中國市政工程西北設計研究院主編:《給水排水設計手冊(第11冊)-常用設備》(第二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2年。
5.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院主編:《給水排水設計手冊(第12冊)-器材與裝置》(第二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1年。
6.北京水環境技術與設備研究中心等主編:《三廢處理工程技術手冊(廢水卷)》。化學工業出版社,2000年。
7.張自傑主編:《環境工程手冊—水污染防治卷》。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年。
二、基本環境標准與規范類
1.《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GB3838–2002)
2.《地下水質量標准》(GB/T14848–1993)
3.《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
4.《土壤環境質量標准》(GB15618–1995)
5.《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
6.《制漿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 3544-2008)
7.《紡織染整工業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 471-2009)
8.《污水海洋處置工程污染控制標准》(GB18486–2001)
9.《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596–2001)
10.《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規范》(GB50335–2002)
11.《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50014-2006)
12.《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及其安全技術規程》(CJJ60–1994)
三、其它供參考的規范和標准:
1. 雜環類農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523-2008)
2. 製糖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9-2008)
3. 發酵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3-2008)
4. 化學合成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4-2008)
5. 提取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5-2008)
6. 羽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1-2008)
7. 中葯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6-2008)
8. 混裝制劑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8-2008)
9. 生物工程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7-2008)
10. 澱粉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1-2010)
11. 酵母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2-2010)
12. 油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3-2010)
13. 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水污泥排放標准 (CJ3025-1993)
14.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CJ3082-1999)
15.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分類(GB/T18919-2002)
16.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02)
17.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觀環境用水水質(GB/T18921-2002)
18.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
19.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農田灌溉用水水質(GB20922-2007)
20. 惡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4554-1993)
21.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 混合填埋泥質(CJ/T 249-2007)
22.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單獨焚燒用泥質(CJ/T290-2008)
23. 電鍍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O-2008)
24. 合成革與人造革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2-2008)
25. 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5-2010)
26. 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4-2010)
27. 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6-2010)
28. 鎂、鈦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8-2010)
29. 銅、鎳、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7-2010)
30. 含油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58O-2010)
31. 氧化溝活性污泥法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578-2010)
32. 膜分離法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579-2010)
33. 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577-2010)
34. 厭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576-2010)
35. 釀造工業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575-2010)
36. 電鍍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2-2010)
37. 製革及毛皮加工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3-2010)
38. 屠宰與肉類加工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4-2010)
39. 人工濕地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5-2010)
40. 污水混凝與絮凝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6-2010)
41. 污水氣浮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7-2010)
42. 污水過濾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8-2010)
『貳』 污水處理池體大小依據是什麼
池體大小主要還是根據進水負荷來計算,比如進水COD400左右,日進水水量1000方,出水要求COD100左右,水力停留時間根據不同工藝來定,要求停留時間24小時以上。
計算:
水力負荷=(體積/時間)/面積=流量/面積;體積/時間=流量。
單位時間內,通過單位面積的水體叫水力負荷。例如,每小時,通過每平方米地表面,排出去(滲透下去的)水量。或每天,通過每平方米地表面,排出去(滲透下去的)水量(立方米)。
反應池根據污泥負荷、污泥齡、水力停留時間等計算,化學反應池根據化學反應接觸停留時間確定。池體大小至少要有1000方,如果進水COD更高,池體大去確保COD有足夠時間消納。
處理池注意事項
沉澱池池體平面為矩形,進口設在池長的一端採用淹沒進水孔,水由進水渠通過均勻分布的進水孔流入池體,進水孔後設有擋板,使水流均勻地分布在整個池寬的橫斷面。沉澱池的出口設在池長的另一端採用溢流堰,以保證沉澱後的澄清水可沿池寬均勻地流入出水渠。
堰前設浮渣槽和擋板以截留水面浮渣。水流部分是池的主體。池寬和池深要保證水流沿池的過水斷面布水均勻,依設計流速緩慢而穩定地流過。池的長寬比一般不小於4,池的有效水深一般不超過3米。污泥斗用來積聚沉澱下來的污泥,多設在池前部的池底以下,斗底有排泥管,定期排泥。
『叄』 游泳池水處理的游泳池水質標准
建設部於2007年3月8日批准發布了《游泳池水質標准》(CJ244-2007)城鎮建設行業標准,於2007年10月1日起實施。
標准主要技術內容如下:
1游泳池原水和補充水質要求: 1.1游泳池原水和補充水水質必須符合GB5749的要求。
2游泳池池水水質基本要求 : 2.1池水的感官性狀良好。 2.2池水中不含有病原微生物。 2.3池水中所含化學物質不得危害人體健康。
3游泳池池水水質檢驗項目及限值:
3.1游泳池池水水質常規檢驗項目及限值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 游泳池池水水質常規檢驗項目及限值 1、渾濁度≤1NTU 2、PH值 7.0~7.8 3、尿素≤3.5mg/L
4、菌落總數(36±1℃,48h)≤200CFU/mL 5、總大腸菌群(36±1℃,24h)每100mL不得檢出
6、游離性余氯 0.2~1.0mg/L 7、化合性余氯≤0.4mg/L 8、臭氧(採用臭氧消毒時)≤0.2mg/m3以下(水面上空氣中) 9、水溫23~30℃
3.2游泳池池水水質常規檢驗項目及限值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表2 游泳池池水水質常規檢驗項目及限值 1、溶解性總固體(TDS)≤原水TDS+1500mg/L 2、氧化還原電位(ORP)≥650mV 3、氰尿酸≤150mg/L 4、三鹵甲烷(THM)≤200μg/L
3.3常規檢驗微生物超標或發生污染事故時,池水還應按當地衛生部門要求的附加水質檢測內容和非常規微生物檢測內容進行檢測.
『肆』 水處理構築物需要知道哪些標准圖集
水處理構築物包括格柵,調節池,沉砂池,沉澱池,氣浮池,生物反應池,混凝池,中和池,污泥濃縮池,污泥消化池等等,需要閱讀以下推薦圖集:
1.《給水排水工程管道結構設計規范》
2.《給水排水工程構築物結構設計規范》
3.《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標准》
4.《建築地基處理技術規范》
5.《砌體結構設計規范》
6.《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
7.《給水排水工程鋼筋混凝土水池結構設計規程》
8.《給水排水工程混凝土構築物變形縫設計規程》
9.《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范》
10.《建築邊坡工程技術規范》
11.《工業建築防腐蝕設計規范》
『伍』 庭院魚池水處理如何設計
魚池全部水體都要有序的進入到過濾池的水處理系統進行水質處理,版
魚池不能有死角,權否則局部水質易變壞。
不同地區的氣候不同,一年四季溫度變化不同,晝
夜溫差變化不同,
所以設計的魚池的循環水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全部水體都要循環處理的
這個原則是不變的。
『陸』 居民污水處理池與房屋相隔多少距離為標准
最少150米。
《城市排水工程規劃規范(GB50318-2000)》4.4.4 污水處理廠應設置衛生防護用地,新建污水處理廠衛生防護距離,在沒有進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前,根據污水處理廠的規模,可按表4.4.4控制。衛生防護距離內宜種植高大喬木,不得安排住宅、學校、醫院等敏感性用途的建設用地。
(6)水處理池體設計標准擴展閱讀:
1、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法
生活污水→化糞池→厭氧池→人工濕地(種植根系發達、喜濕、吸收能力強的美人蕉、水蔥、菖蒲等植物)經「過濾」後排放的方法進行處理,主要適用於農村分散生活污水處理,建成後運行費用基本為零,使用壽命在10年以上。
2、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方法
將城市生活污水輸送到城市周圍的農村,利用農村廣闊的土地來凈化城市生活污水。將是一勞永逸與一舉多得的好方法。以日供應生活用自來水100W立方的大中型城市為例:普通的污水處理設施造價1000元/立方。
建設成本10億,年運營成本100W立方/天×365×0.5元/立方=1.8億。採用土壤凈化法建設成本1000元/立方,年運營成本100W立方/天×365×0.1元/立方=0.4億.同時年節約農用水資源3.6億立方,節約化肥約1萬噸/年,減少農葯用量5噸/年,綜合效益可觀。
3、生活污水處理新技術:分散式處理
生活污水分散式生物集成處理系統是針對生活污水的一種新型、經濟環保的處理系統。該系統具備設備投資少、運行成本低、安裝簡便等優勢,利用生物強化技術對污染物進行高效降解,可實現對生活污水就地、就近處理,並達到水資源循環再生利用的目的。
該系統作為傳統污水處理廠的污水處理的有效補充,逐步在城鎮居住社區、賓館酒店、旅遊景區、新農村社區等領域得到廣泛應用。
分散式污水處理技術具有設備佔地面積小、無須鋪設管網、設備集成度高等特點,因此基礎設施費用及土建費用在整體投資中佔比較小,僅30%左右,而約有70%的投資主要用於對污水處理設備的采購和安裝。
『柒』 最新的給排水設計規范有哪些
01、室外給水設計規范GB 50013-2006
02、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 50014-2006(2011年版)
03、建築給排水設計規范GB 50015-2003(2009版)
04、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06
05、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45-95(2005年版)
06、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 50084-2001(2005年版)
07、建築中水設計規范GB 50336-2002
08、游泳池給水排水工程技術規程CJJ 122-2008
09、民用建築節水設計標准GB 50555-2010
10、泵站設計規范GB 50265-2010
11、工業循環水冷卻設計規范GBT 50102—2003
12、工業循環冷卻水處理設計規范GB 50050-2007
13、工業用水軟化除鹽設計規范GBT 50109-2006
14、水噴霧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 50219—95
15、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 50067—97
16、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 50140-2005
17、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 50370—2005
18、二氧化碳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 50193—93(2010年版)
19、住宅設計規范GB 50096-2011
20、住宅建築規范GB50368-2005
21、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261-2005
22、管道直飲水系統技術規程CJJ 110—2006
23、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標准CJ 3020-1993
24、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GB 5749-2006
25、 飲用凈水水質標准CJ 94—2005
26、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GB 3838—2002
27、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 8978—1996
28、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准CJ 343—2010
29、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分類GBT 18919-2002
3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 18920-2002
31、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觀環境用水水質GBT 18921—2002
32、污水再生產利用工程設計規范GB 50335—2002
33、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 18918—2002
34、建築與小區雨水利用工程技術規范GB 50400-2006
35、給水排水工程基本術語標准GB∕T 50125-2010
『捌』 工業循環冷卻水處理設計規范標準是什麼
根據建設來部《關於印發「二〇自〇四年工程建設國家標准制訂、修訂計劃」的通知》(建標[2004]67號),本規范由中國寰球工程公司會同有關單位,對《工業循環冷卻水處理設計規范》GB50050-95進行修訂而成的。
修訂工作是在原規范的基礎上進行的。根據國家現行的方針政策,重點突出節水和保護環境。通過有針對性的調查和資料收集,召開多次行業專題研討會,廣泛徵求了全國有關單位和專家的意見,經審查會審查並修改後,完成了規范報批稿。
本次修訂對原規范做了較大改動,修訂和增加內容如下:
再生水處理、直冷循環冷卻水處理、間冷閉式循環冷卻水處理、術語、符號、間冷(開式和閉式)和直冷循環冷卻水水質指標、腐蝕速率、黏泥量、濃縮倍數、硫酸投加量計算、旁濾量、高鹼及高硬補充水處理、含磷超標排水處理、自動化監控、水質分析數據校核計算及標准等。
『玖』 城市污水設計規范
3.0.1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應符合城鎮總體規劃、給水排水和污水再生利用等相關專項規劃。近期設計年限宜採用5年~10年,遠期設計年限宜採用10年~20年。
3.0.2 應結合城鎮水資源綜合保護與開發,處理好城鎮供水水源建設與開發利用污水資源的關系、污水處理排放與再生利用的關系,使城鎮污水經過處理達到一定水質標准後得到充分利用。
3.0.3 確定再生水利用途徑時,宜優先選擇用水量大、水質要求相對不高、技術可行、經濟和社會效益顯著的用戶。
3.0.4 應根據再生水水源、用戶分布、水質水量要求及利用便利性,合理確定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的建設規模、水質標准、處理工藝和輸配水方式。
3.0.5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的設計應以水質達標、水量穩定、標識明確、供水安全為目標。
3.0.6 再生水用戶可根據城鎮污水再生利用專項規劃並通過調查確定。
3.0.7 工程設計方案應通過綜合技術經濟比較,選擇技術先進可靠、經濟合理、因地制宜的方案。污水再生處理工藝設計宜通過試驗或借鑒已建工程的運行經驗進行。
3.0.8 應根據污水再生利用水源及用戶位置,合理選擇再生水廠廠址。
3.0.9 再生水廠選址在現有污水處理廠內時,應充分利用現有生產及附屬設施。再生水廠與污水處理廠合並建設時,附屬設施及附屬設備應統一規劃建設及配備。獨立建設的再生水廠應根據再生水的水質目標以及處理工藝,合理設置附屬設施及附屬設備。
3.0.10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中構築物的設計使用年限應大於50年,管道及專用設備的設計使用年限宜按材質和產品更新周期經技術經濟比較後確定。構築物設計應滿足抗震、抗浮、防滲、防腐、防凍等要求。
3.0.11 再生水廠產生的污泥及濃縮廢液應進行處理處置。
3.0.12 再生水廠應按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設置安全、防爆、消防、防噪、抗震、衛生等設施。
3.0.13 應結合工程近期、遠期規劃,綜合確定輸配水管網的設計水量、水壓和水質保障措施。個別要求更高的用戶,可自行增建相應設施。
3.0.14 可能產生水錘危害的供水泵站及輸配水管線,應採取水錘防護措施。
3.0.15 配水幹管宜布置成環狀管網。枝狀管道末端應設置排水閥(井),並應考慮排水出路。
3.0.16 再生水供水配套設施及運營管理措施應根據再生水用水途徑要求確定。
3.0.17 再生水廠供電系統設計應滿足用戶對供水可
『拾』 污水處理排污應急池有什麼要求
設計要求
1、事故池容積確定應執行的標准或規范主要有:GB50483-2009、Q/SY 1190-2009和中國石化安環[2006]10號等。GB50483規定的應急事故水池容積確定方法,對所有涉及危險化學品環境風險事故排水的項目均應適用執行。
其中消防用水量確定、圍堰或防火堤有效容積確定時應按《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2008)、《石油庫設計規范》(GB50074-2014)、《儲罐區防火堤設計規范》(GB50351-2014)等有關規定執行。
最大降雨量確定按《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50014-2006)、《石油化工企業給水排水系統設計規范》(SH3015-2003)等執行。必須根據項目特點、行業標准或規范、事故池容積確定的具體要求等,注意區分各標准規范的適用范圍和具體規定條款的執行,尤其是石油化工企業和石油庫。
2、應急事故水池容量應根據發生事故的設備容量、事故時消防用水量及可能進入應急事故水池的降水量等因素綜合確定。罐區防火堤內容積、排至事故池的排水管道在自流進水的事故池最高液位以下的容積、現有儲存事故排水設施的容積均可作為事故排水儲存有效容積。
計算應急事故廢水量時,裝置區或貯罐區事故不作同時發生考慮,取其中的最大值。應按事故排水最大流量對事故排水收集系統的排水能力進行校核,明確導排系統的防火、防爆、防滲、防腐、防凍、防洪、抗浮、抗震等措施。
3、必須注意事故時進入事故水池的雨水量,與正常生產時初期雨水量(即前期雨水)的本質區別,不可混淆。
一是降雨歷時不同,正常生產運營過程中初期雨水是指剛下的雨水,一次降雨過程中的前10~20min最大降水量,其設計參數計算必須按GB50014規定的短歷時暴雨強度公式確定;而事故時降水量應根據事故消防時間(參照GB50016、GB50160規定一般為2~6h,Q/SY 1190規定為6~10h)確定。
二是匯水面積不同,初期雨水的匯水面積必須考慮生產區和儲存區總的匯水面積;事故時只考慮裝置區或罐區單獨的能進入事故排水系統的最大降雨量,不作同時匯水考慮,且應採取措施盡量減少進入事故排水收集系統的雨水匯集面積。
4、在非事故狀態下需佔用事故池時(例如,前期雨水池共用),佔用容積不得超過事故池容積的1/3,並應設有在事故時可以緊急排空的技術措施。污水處理事故池不可作為事故儲存設施,不能把風險進一步轉加到污水處理系統。
(10)水處理池體設計標准擴展閱讀
處理方法
按作用分
污水處理按照其作用可分為物理法、生物法和化學法三種。
①物理法:主要利用物理作用分離污水中的非溶解性物質,在處理過程中不改變化學性質。常用的有重力分離、離心分離、反滲透、氣浮等。物理法處理構築物較簡單、經濟,用於村鎮水體容量大、自凈能力強、污水處理程度要求不高的情況。
②生物法:利用微生物的新陳代謝功能,將污水中呈溶解或膠體狀態的有機物分解氧化為穩定的無機物質,使污水得到凈化。常用的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生物法處理程度比物理法要高。
③化學法:是利用化學反應作用來處理或回收污水的溶解物質或膠體物質的方法,多用於工業廢水。常用的有混凝法、中和法、氧化還原法、離子交換法等。化學處理法處理效果好、費用高,多用作生化處理後的出水,作進一步的處理,提高出水水質。
按處理程度分
污水處理按照處理程度來分可分為一級處理、二級處理和三級處理。
一級處理主要是去除污水中呈懸浮狀態的固體物質,常用物理法。一級處理後的廢水BOD去除率只有20%,仍不宜排放,還須進行二級處理。二級處理的主要任務是大幅度去除污水中呈膠體和溶解狀態的有機物,BOD去除率為80%~90%。
一般經過二級處理的污水就可以達到排放標准,常用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處理法。三級處理的目的是進一步去除某種特殊的污染物質,如除氟、除磷等,屬於深度處理,常用化學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事故水池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污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