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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調研污水處理廠信息

發布時間:2022-02-04 00:42:29

❶ 求污水處理廠的脫水污泥應急預案

篇一:污泥處置防範措施和處置預案

污泥處置防範措施和處置預案

為有效防範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及時、合理處置可能發生的各類重大、特大污泥污染事故,保障人們群眾身心健康及正常生產、生活活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規定,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突發環境事件控制和處置必須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的原則,以規范和強化我廠環境保護系統應對突發污泥外漏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為目標,以預防突發環境事件為重點,逐步完善我廠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處置及善後工作機制,建立全廠環境保護系統防範有力、指揮有序、快速高效和統一協調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體系。

二、適用范圍

全廠范圍內發生的突發污泥外漏事件的控制和處置行為,均適用本預案的規定。

三、組織領導機構及職責

1、廠環保應急領導組組成及其職責

組長:廠長

副組長:生產副廠長

成員:調度室、化驗室、維修班、生產車間的負責人。

主要職責:

①宣傳學習國家突發污泥外漏事件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領導污泥外漏事故應急的指示精神;

②掌握有關突發事件應急情報信息和事態變化情況;

③負責部門間污泥外漏污染事件應急協調工作;

④負責有關突發污泥外漏事件應急工作措施落實情況、工作進展情況,信息聯絡等工作;

⑥應急處置的其他工作。

2、廠應急領導組下設應急處置小組主要職責:

應急處置小組:組長 各班班長

成員 生產部門全體職工

①調度人員、設備、物質等,指揮各應急小組迅速趕赴現場,展開工作; ②指揮應急處置小組進行現場處置、調查、取證工作;

③指揮應急監測小組開展應急監測,確定污染物種類、范圍、程度; ④協調有關部門,知道污染區域的警戒工作;

⑤根據現場調查、取證結果並參考專家意見,確定事件處置的技術措施; ⑥負責對外組織協調、分析事件原因、向應急領導組報告現場處置情況;
⑦應急領導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3、主要任務

①劃定隔離區域,制定處置措施,控制事件現場;

②進行現場調查,認定突發污泥外漏事件等級,按規定向當地政府環保局報告; ③查明事件原因,判明污染區域,提出處置措施,防止污染擴大;
④負責污染警報的設立和解除;

⑤負責對污染事故進行調查取證,立案查處,並參與對有關負責人的處理;
⑥參與指揮急救、疏散、恢復正常秩序、安定群眾情緒等方面的工作。

四、基本原則

1、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和加強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機制,切實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快速反應、及時控制;

2、按照「先控制後處理」的原則,迅速查明事件原因,果斷提出處置措施,防止污染擴大,盡量減小污染范圍;

3、以事實為依據,重視證據、重視技術手段,防止主觀臆斷;

4、制定安全防護措施,確保處置人員及周圍群眾的人身安全;

5、明確自身職責,妥善協調參與處置突發事件有關部門或人員的關系;

6、建立以生產部為主、部門聯動,快速反應的工作機制。

五、處置程序

1、迅速報告

發現污泥外漏事件報警後,必須第一時間向應急領導組辦公室報告。對重特大污泥外漏經認定後及時向當地政府環保局報告。同時,立即啟動應急指揮系統。

2、快速出擊

接到指令後,應急現場指揮組率各應急小組攜帶環境應急專用設備,在最短的時間內趕赴事發現場。

3、現場控制

應急處置小組達到現場後,應迅速控制現場、劃定緊急隔離區域、設置警告標志、制定處置措施,切斷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擴散。

4、現場調查

應急處置小組應迅速展開現場調查、取證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影響程度等。

5、現場報告

各應急小組將現場調查情況及時報告應急現場指揮組。

應急現場指揮組按6小時速報、24小時確報的要求,負責向應急領導組報告突發事件現場處置動態情況。

應急領導組根據事件影響范圍、程度,決定是否增調有關專家、人員、設備、物質前往現場增援。

6、污染處置

各應急小組根據現場調查和查閱有關資料,向應急現場指揮組提出污染處置方案。

對造成污泥外漏事故的,應急監測小組需測量流速、流量,估算污染物轉移、擴散速率。

迅速聯合當地環境監察人員對事故周圍環境(居民住宅區、農田保護區、水流域、地形)和人員反應作初步調查。

7、污染跟蹤

應急小組要對污染狀況進行跟蹤調查,根據監測數據和其他有關數據編制分析圖標,預測污染遷移強度、速度和影響范圍,及時調整對策。每24小時向應急現場指揮組報告一次污染事故處理動態和下一步對策(續報),直至突發事件消失。

8、污染警報解除

污染警報解除由應急現場指揮組根據監測數據報應急領導組同意後發布。

9、調查取證

全程詳細記錄污泥外漏事故過程、污染范圍、周圍環境狀況、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途徑、危害程度等內容,調查、分析事故原因。盡可能採用原始的第一

手材料,科學分析確定事故責任人。

10、結案歸檔

污染事故處理完畢後,及時歸納、整理,形成總結報告,按照一事一卷要求存檔備案,並上報有關部門。

污泥外運應急預案

1、污泥由簽訂合同的公司運輸填埋,當泥餅倉的污泥太多時,應立即通知運輸單位及時運走污泥,以防泥餅倉負荷過重。

2、當發現污泥重金屬含量超標時,應立即通知運輸單位運走污泥進行衛生填埋。

七、日常防範

各部門要組織開展對生產過程中可能造成突發環境事件的普查,建立重大危險資料庫。加強對污水處理各個環節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範工作,明確職責,嚴防各種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

安全環保部2010年6月

篇二:污泥廠應急預案匯總

目 錄

第1章 應急預案編制目的……………………………………………2

第2章 基本情況介紹…………………………………………………3

第3章 突發事件的種類………………………………………………5

第4章 應急組織體系…………………………………………………7

第5章 運行機制………………………………………………………9
應急管理工作流程圖…………………………………………………14

第1章 應急預案編制目的

1、為保護環境,減少污染,提供適當的服務,作為公用事業的服務機構,配合合肥市城市應急系統的工作,編制本案。

2、加強制度管理,建立預警體系,在目前污泥工業化處置未能實現的過渡階段,處置手段極為原始落後的條件下,盡可能減少污染事故的發生。

3、在突發事件發生時,有章可循,及時啟動應急措施,避免事態的擴大,盡可能降低危害程度。

第2章 基本情況介紹

一、 單位簡介

處置合肥市污水廠污泥的實體,同時是安徽沃特星水處理運營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二、污泥及處置方法簡介

1、污泥性狀及危害

污泥,是城市污水生化處理的伴生物,經過濃縮脫水處理的污泥呈膠粘狀的半固體,含水80%,其中富集了城市污水中的大部分污染物,含有重金屬和病原菌以及有機污染物等,如不妥善處置,棄置於環境中,將導致水體、土壤和大氣的二次污染。污水處理廠運行中不斷產生大量的污泥,如不能及時從系統中排出,造成處理效率下降,甚至造成系統崩潰。近年來,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污水處理率的逐年提高,污泥產生量急劇增加,污泥安全處置問題逐步凸現,並成為污水處理發展的制約因素。

2、污泥處置方式及合肥污泥處置現狀

污泥處置的方法很多,主要有衛生填埋、土地利用、污泥焚燒(燒

結)、干化和熱處理和堆肥等方式。

合肥市已建成運行王小郢、望塘一期、朱磚井、龔響塘污水處理廠,總處理能力為53.5萬噸/天,每天污泥產量350噸(含水80%),預計在十一五期間,望塘二期、蔡田鋪和十五里河等污水處理廠建成運行,污水處理規模達71萬噸/天,污泥的日產量將超過500噸。

目前,合肥市城市污水處理污泥的處置手段主要為棄置填埋、自然晾曬(減量)處理和直接林用等方式。這些方式原始粗獷,受季節、天氣,道路交通制約,效率低下,不能形成穩定的處置能力,也不能達到減量、穩定、無害化的環保要求,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影響環境安全。

我廠現有曬場有嚴店曬場,復興曬場,及其他數個合作曬場。採用日光自然晾曬污泥處理方法,將污泥通過自然干化進行減量處置,在提供給林場苗圃和園林綠化部門作為基質土使用或填埋處置。

部分濕污泥採用給補貼的政策直接送至郊區和三縣的林場苗圃用作土壤改良。

目前,我廠和上級主管部門正在積極進行有關工業化處置方式的調研,方案的徵集,爭取盡快立項建設,從根本上扭轉污泥處置的被動局面。

第3章 突發事件的種類

1、污泥流失

合肥城市污水廠脫水污泥的含水率一般在80%左右,在半干化(40%~50%含水)之前,幾乎可以和水互溶,成為稀泥漿,四處漫流,污染水體、農田等。造成污泥流失的主要原因是大暴雨或長時間的連陰雨,處置現場沒有防雨設施,污泥過量集中堆放。特別在每年春季,陰雨天多,污水廠處於出泥高峰,生產壓力大,而處置處於低谷,巨大反差逼迫下,不理智的使用場地,超量堆放,容易造成污泥流失,產生大面積污染,近幾年污泥發生的事件基本由此造成。而小范圍的污泥流失(包括含泥雨水)一般由於強降水沖刷引起。

2、污泥臭味擾民

污泥臭味問題是近兩年來時刻困擾處置工作的難點,主要由於管網系統的不斷完善,污水濃度的提高,導致污泥中有機組分的上升,易降解物質增加,污泥容易腐敗,產生臭味,污泥堆放時間一長,發生厭氧發酵(目前的處置方式無法對污泥供氧),特別是雨水淋泡的污泥,極易發酵產生惡臭。

3、群眾投訴

群眾投訴基本上由上述兩種問題引起,尤以臭味擾民為甚。如果不能適當增加投入,做好除臭及周邊環境工作,協調各方利益,就容易產生糾紛。

4、環保部門的督查

篇三:污水處理廠應急預案通用範文

污水處理廠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單位、社會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預防重大環保事故發生。對污水處理系統可能發生的異常情況,積極防範;在突發性污染事故發生後,迅速、高效、有序地開展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限度的避免和控制污染的擴大;確定潛在的事故、事件或緊急情況,確保經過處理的污水中的污染物濃度符合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的有關規定,並能在事故發生後迅速有效控制處理。根據本廠污水處理系統工藝特點,本著「預防第一,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制定本《污水處理系統應急預案》。

二、編織目的

本次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編制主要目的如下:

1、全面調查了解污水處理系統突發環境污染事故類型、危險源以及所造成的環境危害,評估確定該部門的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能力。

2、加強該部門對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管理能力,全面預防突發環境污染事故。

3、提高該部門對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應急能力,確保事故發生時能夠及時、有效處理事故源,控制事故擴大,減少事故損失。

4、降低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所造成的環境危害,通過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環境應急監測、事故信息的及時發布、受影響人員迅速轉移等措施,將事故所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

三、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及安全技術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四、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

事故應急救援的目標是通過有效的應急救援行動,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損失,基本任務有以下幾個方面: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採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它人員。在應急救援行動中,快速、有序、有效地實施現場
急救與安全轉送傷員是降低傷亡率、減少事故損失的關鍵。由於重大事故發生突然、擴散迅速、涉及范圍廣、危害大,應在日常生產管理中,教育職工學會採取各項措施,進行自身防護和自救,必要時要迅速撤離危險區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區域。在撤離過程中,應積極組織職工開展必要的自救和互救工作。

2、迅速控制事態,對發生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檢測、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害性質及危害程度。及時控制住造成事故的危害源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任務。只有及時地控制住危險

源、防止事故的繼續擴展,才能有效進行救援。發生事故時,應迅速組織義務消防隊,設備搶險隊,與救援人員一起迅速控制事故繼續擴展。

3、消除危害後果,做好現場恢復。針對不同的事故發生,以及對人體、土壤、空氣等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及時採取封閉、隔離、洗消、檢測等措施,防止對人體的繼續危害和環境的污染,及時清理廢墟和恢復基本設施,將事故現場恢復至相對穩定的基本狀態。

4、查清事故原因,評估危害程度。事故發生後應及時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評估事故的危害范圍和危害程度,查明人員傷亡情況,做好事故調查。

五、實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責任制

1、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成員:

2、指揮部工作職責

負責制(修)定《污水處理廠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並組織訓練和演練;檢查、督促做好污水廠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准備工作;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指令;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寶洲總部、主管行政部門和事故現場周邊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

發出救援指令;組織事故調查,對應急救援工作進行總結。

3、指揮部人員分工

a.總 指 揮:組織指揮突發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b.副總指揮:按照分工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工作;

c.成員:協助總指揮負責事故救援過程中的總協調工作;按污水廠內部預案規定負責突發事故的一般處置和應急救援有關工作。

1、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 長:污水處理廠廠長

副組長:

成 員:有關主要科室領導。

2、應急救援職能組:

⑴聯絡組:辦公室主任任組長,辦公室辦事人員。

⑵搶險組:生產安全副廠長任組長,生產科人員。

⑶救護組:生產安全副處長任組長,行管辦公人員。⑷疏散組:技術科科長任組長,科內人員。

⑸保衛組:保衛科科長任組長,保衛人員。

⑹調查組:工會主席任組長,組織有關科室負責人。

⑺義務消防隊:生產副廠長任組長,現場工作人員和義務消防隊員。

3、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污水處理廠區發生事故時,負責指揮廠區內搶救工作,向各職能組下達搶救指令任務,協調各組之間的搶救工作,隨時掌握各組最新動態,並做出最新決策,第一時間向119、120、110、市建委、市安全監督管理局、市消防部門有關部門報告和求援。日常生產時,小組成員輪流值班,值班者必須在廠內,手機24小時開通,發生緊急事故時,在應急求援領導小組組長未到現場前,值班帶班者即為臨時代理組長,全權負責落實搶險工作。

4、各職能組職責:

⑴聯絡組:及時了解掌握事故情況,負責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通知污水廠主要領導,根據情況酌情及時通知行政主管部門:水務公司技術科、分管副總、市環保局、電業部門、安全監管部門、勞動部門、當事人的家屬等。

⑵搶險組:其任務是根據領導小組指令,及時負責撲救、搶險,並布置現場人員到醫院陪護,當事態無法控制時,立即通知聯絡組撥打主管部門電話求援。

⑶救護組:其任務為負責受傷人員的救治和陪受傷人員到醫院急救。

⑷疏散組:其任務為在發生事故時,負責人員的疏散、逃生。⑸保衛組:負責損失控制、物資搶救,對事故現場劃定警戒區,阻止與搶救、搶險無關人(原文來自:www.cDfdS.com
池 鍀范 文網:污泥應急預案)員進入現場,保護現場不遭破壞。⑹調查組: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結果及經濟損失等,

篇四:危險固廢含鉻污泥處理應急預案

危險固廢含鉻污泥處理應急預案

一、目的

確保從生產源頭到危險固體廢物處理末端緊急情況的應對措施。

二、范圍

適應於全體員工、運輸方、處理方及外來人員。

三、參考文件

3.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3.2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

3.3三廢治理作業指導書

3.4廢鉻液回收作業指導書

3.5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管理程序

3.6環境信息交流程序

四、職責

4.1公司所有員工:發現意外的第一線人員應及時向本部門負責人反映情況或直接反映給污水處理站,由污水處理站協調相關部門採取應急措施。

4.2污水處理站:對於意外情況都要向主管環保的生產總監匯報。並且協助生產總監處理相關事宜,並且委託有資質處置單位處理。

4.3生產總監:對於意外情況時主管環保的生產總監及時匯報總經理,並且實施預案決定權。

4.4總經理:任何突發意外情況做決定權。

五、應急小組

成立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小組,應急小組設立一個組長,一個副組長和8位組員。 組長:孫軍

副組長:杜昌路

組員:庄新惠、姜科、張小寧、張觀潮、王如彬、於永泉、胡昌松、仝澤響

六、緊急情況應急措施:

6.1廠內危險固體廢物含鉻污泥未按規定地點貯存。

6.1.1這些意外由於代表潛在的污染事故,任何危險固定廢物亂堆亂放,有可能滲入地下,污染地下水,發現意外第一線人員應及時報告污水處理站。

6.1.2對亂堆亂放的污水處理站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及時清理,打掃干凈,運到含鉻污泥貯存處。

6.1.3事後由污水處理站寫調查報告,上報生產總監或總經理,提出糾正預防措施。

6.2危險固體廢棄物在廠外未按規定運輸、處置。

6.2.1委託處置單位對這些意外由於代表潛在污染事故,任何固體廢物亂堆亂放,有可能滲入地下水,污染地下水,須報告污水處理站。

6.2.2對亂堆亂放的,污水處理站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及時清理,打掃干凈,運到含鉻污泥貯存處。

6.2.3事後污水處理站寫出調查報告,上報公司生產總監或總經理,並且提出糾正措施。

6.2.4分析可能造成污染的程度,由公司總經理決定,是否由主管環保的污水處理站上報上級環保部門。

6.2.5對已經造成的污染事故,由污水處理站對舉報反映情況進行了解登記,並上報生產總監,對正在發生的污染首先要安排相關部門的清理回收工作,再查明原因進行整改。

6.2.6污水處理站調查事故的情況,調查完成3天內完成報告,包括污染情況描述與本公司的關聯、處理建議等,調查報告上報主管生產總監審查後上報總經理。

6.2.7發生重大污染由主管環保的污水處理站及時上報上級環保部門。

6.2.8在上級環保部門級公司總經理指導下,對事故原因進行整改。

6.2.9對事故因素能消除的應該消除,由污水處理站協調委託有資質危險固體廢物處理單位聯合處理。

6.2.10對污染事故需要作出賠償的,由污水處理站同相關方協商處理,處理協議生產總監審查後上報總經理。

篇五:含鉻污泥危險廢物應急預案

2010危險廢物事故應急預案

單位:昆明市嵩明大營皮革製品廠 (蓋章)

日期:

危險廢物事故應急預案

一、 編制目的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環境應急的各項措施要求,確保危險廢物在大環境污染事件(事故)突發時,能夠快速響應,有序行動,高效處置,降低危害,保護環境的目的,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制定本廠危險廢物應急預案。

二、編制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

(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四)《國家環保總局環境應急手冊》

三、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於本廠全體員工、運輸方、處理方和外來人員。

四、應急組織機構

1、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馬順有

副組長:張昌偉

小組成員:馬順有 張昌偉 馬炳帥馬炳奎 張昌永

2、救援機構

(1)內部救援機構:安全培訓過的所有員工

(2)外部救援機構:當地環保局、消防隊、醫院、當地政府部門及危險廢物處置中心等。

五、應急響應程序

1、應急准備

應急響應啟動後,參與應急的所有人員應立即進入待命狀態,做好危管應急處置准備,隨時准備投入應急處置工作。應急處置准備的程序和內容包括:

(1)受領任務,了解有關情況。

(2)分析判斷情況,定下初步行動計劃。

(3)進行個人安全防護。

2、應急處理與處置

(1)判定污染源的種類與性質。

(2)對污染源進行定性的鑒別簽定,准確判定污染源的種類、性質、規模。

(3)向當地環保局環境應急辦公室或現場指揮組報告鑒別簽定結果,並提出處置建議。

3、判定污染區的危害范圍

根據污染源的種類和性以及應急監測分隊通報的監測數據,對污染或危害范圍作出概略判定,及時提出人員撤離及防護建議。

4、消除污染

根據危險廢物事故產生源的類型作出相應的對策最快時間內消除

污染,對本廠的鹼可以用酸中和或沙子覆蓋減少污染面積的擴大,對含鉻污泥和含鉻邊角料在人員帶上防護罩後可以用相應的根據進行圍堵和清除,收集後放於相應的場所

5、處置危險廢物

對事故發生後收集的鹼液、含鉻污泥和含鉻廢渣不能隨便堆放,應放於專門的場所,設置危險廢物標識牌,聯系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對事故發生的場所進行處置,並安全轉運走相應的危險廢物。

六、應急終止程序

應急處置終止是指應急處置現場需要完成的總任務及各專業組織的任務均已完成,應急處置階段結束,是一次應急處置的最後階段。 1
應急終止的條件

(1)事故現場得到控制,事故條件已經消除;

(2)有毒有害物質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3) 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而無繼發可能;

(4)事故現場的各種應急處置專業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5)採取並繼續採取一切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危害,並使事故可能引起的長期後果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2 應急終止的步驟

(1)由應急總指揮確認和決策終止時機,當地環保局應急辦公室宣布;

(2)對有毒有害物質泄漏的應急終止,可由事故責任單位提出,

經現場應急總指揮批准,並經當地環保局應急辦公室宣布;

(3)當地環保局應急辦公室公室向所屬應急單位下達應急終止命令;

(4)應急狀態終止後,當地環保局應急辦公室可根據國家、省環保局或上級有關指示和實際情況,繼續進行環境監測和評價工作,直到自然過程或其它補救措施無需繼續進行為止。

七、應急終止後的行動

(1)指導有關部門及事故單位查出原因,防止類似問題的重復出現。

(2)根據實踐經驗,修訂現有應急預案,並報市環保局應急辦公室審批。

八、有關保障

1 應急儀器設備

應急器材保障,包括應急鑒別儀器設備、防護器材、指揮通信器材、消除去污器材等應急處置所需的儀器設備器材。對於儀器設備等可多次使用的設備器材,應採取平戰結合的方式,隨用隨保養,確保儀器設備保持良好的技術性能;各種一次性消耗物資器材,應採取定量儲存、定期更換的方式,確保消耗物資器材的數量和質量。各應急車輛必須隨時保證行車用油。

2 培訓

應急小組應急人員的培訓,以參加環保局相關技術培訓為主,也可聘請專家授課,適時組織全市環保局應急分隊應急人員的培訓。培

❷ 營口沿海產業基地招聘會上的污水處理廠的聯系方式

我有營口沿海產業基地人力資源服務中心的電話:2927823,聯系人是人力資源中心崔部長,營口沿海產業基地人力資源服務中心負責全基地所有部門及企業單位的招工信息收集發布和招聘。你一定有收獲。

❸ 關於《污水綜合排放》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的一些問題!

您這幾個問題夠我寫三篇論文了,那點分實在是。。。

❹ 污水是怎樣處理的

1、物理法:主要利用物理作用分離污水中的非溶解性物質,在處理過程中不改變化學性質。常用的有重力分離、離心分離、反滲透、氣浮等。物理法處理構築物較簡單、經濟,用於村鎮水體容量大、自凈能力強、污水處理程度要求不高的情況。

2、生物法:利用微生物的新陳代謝功能,將污水中呈溶解或膠體狀態的有機物分解氧化為穩定的無機物質,使污水得到凈化。常用的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生物法處理程度比物理法要高。

3、化學法:是利用化學反應作用來處理或回收污水的溶解物質或膠體物質的方法,多用於工業廢水。常用的有混凝法、中和法、氧化還原法、離子交換法等。化學處理法處理效果好、費用高,多用作生化處理後的出水,作進一步的處理,提高出水水質。

(4)人大調研污水處理廠信息擴展閱讀

污染成因:

人類生產活動造成的水體污染中,工業引起的水體污染最嚴重。如工業廢水,它含污染物多,成分復雜,不僅在水中不易凈化,而且處理也比較困難。

工業廢水,是工業污染引起水體污染的最重要的原因。它占工業排出的污染物的大部分。工業廢水所含的污染物因工廠種類不同而千差萬別,即使是同類工廠,生產過程不同,其所含污染物的質和量也不一樣。工業除了排出的廢水直接注入水體引起污染外,固體廢物和廢氣也會污染水體。

農業污染首先是由於耕作或開荒使土地表面疏鬆,在土壤和地形還未穩定時降雨,大量泥沙流入水中,增加水中的懸浮物。

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農葯、化肥的使用量日益增多,而使用的農葯和化肥只有少量附著或被吸收,其餘絕大部分殘留在土壤和漂浮在大氣中,通過降雨,經過地表徑流的沖刷進入地表水和滲入地表水形成污染。

城市污染源是因城市人口集中,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和廢氣引起水體污染造成的。城市污染源對水體的污染主要是生活污水,它是人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各種污水的混合液,其中包括廚房、洗滌房、浴室和廁所排出的污水。

世界上僅城市地區一年排出的工業和生活廢水就多達500立方公里,而每一滴污水將污染數倍乃至數十倍的水體。

❺ 污水處理稅率

環保稅法(草案)初審:「排污費」擬改「環保稅」 大氣污染物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2元

29日,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首次審議的《環境保護稅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草案擬將現行的「排污費」改為「環保稅」,施行多排多付稅,少排少付稅。將現行排污費收費標准作為環境保護稅的稅額下限,規定應稅污染物包括「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雜訊」。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於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准50%的,減半徵收環境保護稅。其中,大氣染物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2元,水污染物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4元。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8月29日至9月3日在北京舉行。

29日,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首次審議的《環境保護稅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草案是在十八屆三中全會和修改後的立法法對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提出明確要求和作出明確規定之後,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第一部稅收法律草案。

草案明確提出為鼓勵企業通過採用先進技術減少污染物排放,草案擬將現行的「排污費」改為「環保稅」,將現行排污費收費標准作為環境保護稅的稅額下限,規定應稅污染物包括「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雜訊」。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於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准50%的,減半徵收環境保護稅。其中,大氣染物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2元, 水污染物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4元。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草案說明時表示,2003年至2015年,全國累計徵收排污費2115.99億元。排污費制度對於防止環境污染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與稅收制度相比,排污費制度存在執法剛性不足、地方政府和部門干預等問題,因此有必要進行環境保護費改稅。

進行環境保護稅立法的原則按照「稅負平移」的原則進行環境保護費改稅,草案根據現行排污費項目設置稅目,將排污費的繳納人作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將應稅污染物排放量作為計稅依據,將現行排污費收費標准作為環境保護稅的稅額下限。

草案與環境保護法相銜接,將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確定為在中國人民共和國領域以及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

與現行排污費制度的徵收對象相銜接,將征稅對象確定為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雜訊等四類,具體稅目、稅額依照所附《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執行。

關於稅額標准,考慮到目前部分省、直轄市上調了排污費收費標准,授權省級人民政府以稅目稅額表規定的稅額標准為基礎向上浮動,報同級人大常委會決定,並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備案。

「落實稅收法定」原則邁出重要一步

三年前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去年修改後的立法法,也對稅收法定作出了規定。去年3月,《貫徹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實施意見》審議通過,劃出了「落實稅收法定」的「路線圖」。

環境保護稅法草案是在上述「落實稅法法定」原則背景下,第一部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稅法草案,這意味著「落實稅收法定」原則邁出了重要一步。

此前,如何「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備受關注。改革開放初期,由於建立現代稅制的經驗和條件都不成熟,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於1984年和1985年兩次授權國務院立法,把稅收立法權授予了國務院。現行的18種稅中,只有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和車船稅等3種稅是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法律開征的,其他15種稅都是國務院制定暫行條例開征的,其收入占稅收總收入的70%。


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落實稅收法定進程加快,去年新立法法審議通過後,全國人大明確表示,在2020年之前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除了環境保護稅法,房地產稅法、船舶噸稅法、煙葉稅法和稅收徵收管理法等法律,都已作為預備項目,列入了今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計劃,有關部門正在著手調研起草。

「多排多付稅,少排少付稅」

環境保護稅法從動議到此番草案出台,已醞釀了近10年。2006年,全國政協委員鄭健齡提交提案,建議各地對排污企業徵收的排污費統一改為環保稅。次年,政府首次明確將進行環保稅立法。去年6月10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布了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環保部聯合起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徵求意見稿)》,向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在環境保護稅法醞釀過程中,徵收對象、稅種設置、稅率設定等備受關注。此前,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在全國兩會記者會上表示,制定環境保護稅法的核心目的不是為了增加稅,而是為了更好地建立一個機制,鼓勵企業少排污染物,多排多付稅,少排少付稅。

機動車排放擬免稅

草案規定了5項免稅情形,其中包括「對機動車、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動污染源排放的應稅污染物免稅。」

——為支持農業發展,對農業生產排放的應稅污染物免稅,但對農村環境威脅較大的規模化養殖不包含其中;

——在結構性減稅的大環境下,因現行稅制中已有車船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等發揮出加強環境保護的調節作用,為避免進一步增加使用成本,草案提出對機動車、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動污染源排放的應稅污染物免稅;

——對依法設立的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向環境達標排放的應稅污染物免稅,但對工業污水集中處理場所不予免稅;

——為鼓勵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減少污染物排放,對納稅人符合國家或地方標准綜合利用的固體廢物免稅;

——國務院批准免稅的其他情形。

樓繼偉解釋說,考慮到現行稅制中已有車船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等稅種,對機動車的生產和使用進行調節,其中車船稅和消費稅按排量征稅,在當前推進結構性減稅的大環境下,不宜再進一步增加使用成本。

此前,對於二氧化碳是否應該納入到環保稅的征稅范圍,業內存在爭議。樓繼偉明確表示,「各方面爭議比較大的對二氧化碳徵收環境保護稅問題,暫不納入到徵收范圍」。

草案將現行排污費收費標准作為環境保護稅的稅額下限,不過賦予地方制定浮動稅率的許可權。樓繼偉稱,「考慮到各地差異較大,允許地方以《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規定的稅額標准為基礎,上浮應稅污染物的適用稅額。」

❻ 請問《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有什麼區別,就是字面是理解的區

1.主要區別是由處理後達標排放污水,排入的流域水質情況(即環境要求)決定的。
2.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9819-2002》的主要區別是水質要求不一樣。相比較綜合標準的指標要求寬松一些,譬如第二類污染物中COD指標,綜合排放標准中一級標準是100mg/l,二級是150,三級是排放城市管網或城市污水處理廠的標准,更為寬松,是500,或者某些行業,更高一些。
3.綜合排放標准中規定的排放環境水質的要求:
綜合排放標準的一級標準是指排放地表水GB3838中三類(III類)和排入二類海域的污水標准。
綜合排放二級標準是指排入地表水GB3838中四類和五類水域的標准。
三級標準是排入管網的標准。
4.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排放標准分為三級,一級又分為一級A和一級B。
具體要求是一級A指出水做為回用水的水質要求。
一級B是指出水做為地表水III類功能水域和海水的二類區。
二級是排入地表水四類和五類的水域。
三級是非重點控制流域或非水源保護區的污水處理廠,只進行了一級處理(沒有深度生物處理),所規定的排放標准。
和綜合排放標准相比,城鎮污水處理廠COD指標如下:
一級A 50mg/l 一級B 60mg/l 二級 100mg/l 三級為120mg/l
5.總結:兩個標准一般區別是綜合排放標準是工業污水為主,所以要求寬松一些。而城鎮污水廠排放標準是生活污水為主,來水COD濃度低,所以要求嚴格一些。
具體的排放要求,可能得問當地環保主管部門,如果有比較敏感的河流或水源地,我想應該執行的是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放標准,否則,可以執行綜合排放標准(註:沒有行業標准時)。
另外,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放標准,還規定了污泥,雜訊等項目的排放指標。而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只是指水中污染物(一類13項,二類56項)的要求。

❼ 怎麼寫好污水處理廠託管運營工作簡報

污水垃圾處理工作簡報

(2010年 第6期)

省污水處理工作專班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垃圾處理工作專班 201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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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 全省城鎮污水處理項目建設運營情況

◆ 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處理項目建設運營情況

◆ 省廳開展全省部分污水處理廠工程質量專項檢查

全省城鎮污水處理項目建設運營情況

截止2010年5月底,全省已建成污水處理項目102個(含調試運行項目24個,其中調試運行項目中改擴建項目2個),處理能力525.39萬噸/日;在建項目31個,設計處理能力96.4萬噸/日。

一、建設情況

(一)在建項目情況。目前全省污水處理在建項目共31個,分別是:武漢市南太子湖二期、黃金口、黃陂盤龍,黃石黃金山、團城山,宜昌市夷陵區三斗坪鎮、五峰縣、秭歸二期,荊門市南城區、沙洋縣,鄂州市樊口,孝感安陸市、漢川市、雲夢縣,十堰鄖西縣,黃岡市黃州火車站、黃州新區、羅田縣、英山縣,咸寧市長江產業園、崇陽縣、通山縣、通城縣,恩施市宣恩縣、咸豐縣、來風縣、鶴峰縣、巴東縣野三關鎮,仙桃市城南新區(管網工程)、天門市和神農架林區松柏鎮污水處理廠。其中,宜昌市秭歸縣二期、雲夢縣和恩施宣恩縣污水處理廠雖已完成廠區三通一平,但項目廠區還未進入實質性施工階段,應盡快完成有關准備工作,迅即開始廠區主體工程施工。

(二)未開工項目情況。按照《湖北省「十一五」城市污水處理目標責任書》的要求,十堰市西部犟河污水處理廠主體工程尚未開工,應抓緊前期准備工作,力爭早日開工,按期建成。

二、運營情況

截止5月底,全省已正式投運並上報住建部《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的污水處理廠共80座,設計處理能力431.59萬噸/日。5月份,上述80座污水處理廠(其中丹江口六里坪未報5月份月報)共處理水量11385.88萬立方米、COD削減量1.98萬噸,平均負荷率為85.3%,平均噸水COD削減量為0.174kg/m3。其中:運行負荷率低於60%的有9座,分別是秭歸縣水田壩鄉、歸州鎮、沙鎮溪鎮、郭家壩鎮、遠安縣、興山縣峽口鎮、房縣大木鎮、竹山縣和神農架林區木魚鎮污水處理廠;平均噸水COD削減量低於0.1kg/m3的有8座,分別是武漢二郎廟、黃浦路、沙湖、夷陵區、荊州市草市、公安縣、應城和十堰泗河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率低於60%並且平均噸水COD削減量低於0.1kg/m3的有5座,分別是漢南紗帽、夷陵區太平溪、丁家壩、洪湖市和十堰市污水處理廠。

十堰市丹江口六里坪鎮污水處理廠經各級主管部門多次催報後,在6月底仍未填報5月份運營月報,望該廠主管部門進一步加強運行管理,按時在住建部《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平台上填報運營月報。

三、污水處理費徵收情況

截止5月底,全省除新設隨縣外,其餘76個市縣均已按照省政府規定的0.8元/立方米額度開征了污水處理費。各地行政主管部門應進一步加強污水處理費的徵收和監管力度,特別是要加大自備水源的征繳力度,確保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經費。

四、信息上報情況

本月各項目單位填報住建部《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運營項目月報情況基本良好,但還有24座已建成調試運行污水處理廠,尚未由在建狀態轉為運營狀態,分別是武漢落步嘴、黃陂前川、蔡甸、新洲陽邏、新洲邾城,宜昌當陽市、長陽縣,襄樊魚梁洲二期擴建、南漳縣、谷城縣、保康縣,荊門夏家灣二期,荊州江陵縣、監利縣,十堰房縣,黃岡團風縣、紅安縣、浠水縣、蘄春縣、黃梅縣,咸寧永安、嘉魚縣,恩施利川市和建始縣污水處理廠。上述項目應申請通過環保驗收後,盡快在住建部《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上由在建項目轉為運營項目。

五、附件

2010年5月全省在(擬)建污水處理項目建設形象進度表.xls

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處理項目建設運營情況

截止2010年6月15日,全省建成城市生活垃圾處理項目39個(含垃圾收集與垃圾轉運站1個),處理能力14753噸/日;在建項目32個,設計處理能力13735噸/日;未建項目34個,設計處理能力為10071.6噸/日。

一、建設情況

(一)在建項目情況。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廠)在建項目共有32個。其中:屬國家拉動內需項目3個(荊州市城區垃圾收運及固體廢棄物處理工程,紅安縣,潛江市擴建);屬「十一五」規劃項目9個(漢陽鍋頂山焚燒,洪湖市,十堰市城區西部,應城市,荊門市城區垃圾3座中轉站建設工程、荊門市城區垃圾收集與集中點新建改造,麻城市,咸寧市焚燒,神農架垃圾處理場);同屬「十一五」規劃、國家拉動內需項目15個(漢口地區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廠,陽新縣,宜城市,松滋市、監利縣,秭歸縣二期,武當山,安陸市,沙洋縣,黃岡市城區、英山縣、武穴市、黃梅縣,通城縣、崇陽縣);其它項目5個(武漢市東西湖焚燒,黃石市黃金山焚燒,襄樊市焚燒,荊州市集美焚燒,羅田縣)。

(二)未開工項目情況。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廠)未開工項目共34個。其中:屬「十一五」規劃項目31個(武漢市青山區、武漢市城市建築垃圾綜合處理項目,襄樊市洪山頭擴建、南漳縣、保康縣、谷城縣、老河口市,公安縣、江陵縣,宜昌市猇亭、點軍、五峰縣,十堰市白浪、丹江口市、鄖西縣、竹溪縣,漢川市、大悟縣、孝昌縣,荊門市屈家嶺、京山縣、鍾祥市,鄂州市梁子湖區、華容區、花湖區,團風縣、蘄春縣,嘉魚縣、通山縣,仙桃市,天門市);其它未開工項目3個(石首市,孝感市焚燒,龍感湖)。

二、運營情況

全省已投入運營的生活垃圾處理項目共39個,處理能力14753噸/日,分別是武漢市二妃山、陳家沖、長山口衛生填埋、長山口焚燒,黃石市西塞、峰烈山,襄樊市洪山頭、棗陽市,宜昌市黃家灣、黃家灣擴建改造、夷陵區、宜都市、枝江市、當陽市、秭歸縣、遠安縣、興山縣、長陽縣,十堰市劉家溝、鄖縣、竹山縣、房縣,孝感市城區,荊門市第二垃圾無害化處理工程,鄂州市,浠水縣,赤壁市,隨州市煙岱包、廣水市,恩施市、利川市、建始縣、巴東縣、宣恩縣、咸豐縣、來鳳縣、鶴峰縣,潛江市、潛江市轉運站。其中26個通過無害化等級評定(武漢市二妃山垃圾處理場已封場);7個基本建成試運行(武漢市長山口焚燒,黃石市峰烈山,棗陽市,鄖縣、房縣,浠水縣,廣水市);4個建成運行未通過無害化等級評估(長陽縣避難溪,竹山縣,孝感市城區,隨州市煙岱包);1個改造項目完工(黃家灣垃圾處理場擴建改造工程);1個中轉站建成(潛江市垃圾收集與垃圾轉運站)。

三、信息上報情況

本月各市、州及運營單位填報住建部《全國城鎮生活垃圾處理管理信息系統》城市動態月報的上報率為100%,運營項目月報上報率為100%。其中武漢、黃石、襄樊、荊州、宜昌、十堰、孝感、荊門、鄂州、黃岡、咸寧、隨州、潛江、恩施等市(含所轄市、縣、區)以及神農架林區統計上報情況較好,能夠按照「評估辦法」要求及時、全面、准確填報。

四、附件

2010年5月全省在建垃圾處理項目建設形象進度表.xls:

省廳開展全省部分污水處理廠工程質量專項檢查

5月17日至5月20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城建處、省建設質安總站組織專家對武漢市南太子湖二期(擴建)等14座在建污水處理廠的實際進度、參建各方主體質量行為、安全文明施工和主體構築物實體質量進行了專項檢查。

檢查表明,大部分污水處理廠建設主管部門高度重視污水處理設施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認真履行監督管理職責,較好地保證了污水處理設施工程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質量。但也有少部分污水處理廠在建設過程中存在一些問題,如施工單位質量管理體系不健全、施工方案指導性不強、施工過程中工藝性試件留置或功能性檢測不規范、監理人員配備不齊、安全文明施工現場不到位等。對於存在的問題,檢查組提出了整改要求。

省廳要求,各地污水處理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監管力度,督促施工單位認真執行國家標准和技術規范、加強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整治,監督監理單位進一步強化現場監理,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進一步優化施工組織設計、倒排工期,確保年內高標准建成投產。

報:張通副省長,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秘書九處、政務督查室

送:各市、州、縣委、人大、政府、政協

發:市、州、縣建委(建設局),有關城市水務局、城管局

❽ 西安市環境保護局的領導信息

姓名:張印壽
職務:局黨委書記、局長
職責:主持局黨委、局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局辦公室。
姓名:權東武
職務: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職責:負責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組織人事處、宣傳教育處、監察室、局機關黨委。
姓名:任永鳳
職務:副局長
職責:暫未分工
姓名:顏 昊
職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職責:分管規劃財務處、環境影響評價處、大氣污染控制處、環保黑河總站。
姓名:張炳淳
職務:副局長
職責:分管政策法規處、自然生態保護處、市環境監理處、宣教信息中心。
姓名:梁 朝
職務:局黨委委員、總工程師
職責:分管科技監測處、市環境監測站、市機動車排氣污染監督檢測中心、市環境科學研究院。
姓名:姜萬河
職務:副巡視員
職責:分管輻射固廢處、環保產業協會(評估中心)、局機關工會。
姓名:李聯盟
職務:副巡視員
職責:分管水污染控制處、總量處、創模辦(創衛)。
姓名:郭 耘
職務:辦公室主任
職責: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接待、計劃生育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後勤服務等工作。
姓名:聶 虹
職務:組織人事處處長
職責: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外事、出國政審、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工作;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綜合目標年度考評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姓名:王韜
職務:政策法規處副處長(主持工作)
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法規、法律,起草相關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和政策咨詢工作;負責依法行政監督檢查和機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審核工作;承辦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負責審查出具有關企業環保誠信、綠色信貸信譽證明等工作;組織開展環境政策法規調研;承擔局機關綜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姓名:何利民
職務:宣傳教育處處長
職責:承擔擬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並組織實施;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實施綠色文明示範工程創建活動;承擔局新聞審核和發布工作;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負責環境保護教育培訓工作。
姓名:楊志民
職務:規劃財務處處長
職責:組織編制環境保護功能區劃、環境保護規劃;負責提出全市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級財政污染治理專項資金安排的意見;組織開展對區縣政府、五區兩基地及相關委辦局環保目標責任考核工作;承擔局系統各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環保產業工作。
姓名:李聯盟
職務: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處處長(兼)
職責:擬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措施並組織實施;提出總量控制計劃;考核總量減排完成情況;承擔全市環境統計、城市綜合定量考核、污染源普查工作;負責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工作。
姓名:王 旭
職務:輻射固廢處副處長
職責:負責全市核安全和輻射安全、放射性廢物的監督管理;承擔土壤污染防治、固體廢物、醫療廢物、危險廢物、危險化學品等監督管理工作;參與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
姓名:蔣 濤
職務:大氣污染控制處處長
職責:貫徹落實大氣、雜訊、光、惡臭及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法規和規章;負責全市大氣(臭氧層保護)污染防治、預警機制的建立及組織實施工作;組織協調揚塵、機動車尾氣的污染防治;組織實施大氣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制度、排放申報登記、限期治理和達標排放工作;負責低碳經濟政策技術的實施與推廣;參與大氣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
姓名:趙金玉
職務:水污染控制處處長
職責:負責全市水污染(含污水處理廠污泥)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水污染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污染源限期治理和達標排放工作,推動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參與節水型城市建設;負責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參與水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
姓名:李君亭
職務:自然生態保護處處長
職責:組織編制生態保護和農村環境保護規劃;監督管理涉及影響全市生態自然資源開發利用、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等各類保護區及生物多樣性、野生動植物、濕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協調實施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全市夏秋兩季秸桿禁燒工作;組織並指導全市生態示範區和生態農業建設。
姓名:趙元偉
職務:環境影響評價處副處長(主持工作)
職責:承擔全市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組織擬訂全市開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並監督檢查保護措施落實情況;按照審批許可權對全市各類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和規劃環評實施審批;牽頭組織對竣工建設項目實施環保專項驗收;指導各分縣局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工作。
姓名:陳 寧
職務:科技監測處處長
職責:開展全市環境保護科技監測工作,負責全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技術引進、環保科技成果推廣工作;負責環境保護對外技術交流合作工作;監督各類環境質量標准和污染排放標準的執行;負責全市環境監測和信息發布,負責市環境監測站環境質量等監測數據的審核;負責全市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理和環境安全工作;指導和推動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的發展。
姓名:王建生
職務:機關黨委調研員
職責:組織局系統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負責對黨員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機關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行機關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負責發展黨員工作;領導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等群眾組織,支持這些組織依照各自的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領導直屬單位黨的工作。
姓名:李舉
職務:紀委副書記、監察室主任
職責:負責黨風廉政建設;糾風工作;政務公開;違紀違規案件的信訪和查處;行政效能監察工作。

❾ 污水處理廠,多少米范圍內不可住人國家怎麼規定

《給排水手冊》第五冊中明確規定,城市污水處理廠的選址應距離居民區300米以上。

污水處理廠址的選定是城市和工業區的總體規劃的組成部分。廠址的選擇同城市和工業區排水管道的布置、處理後污水出路密切相關,應進行深入的調查研究和技術經濟比較,並應考慮以下原則:

1、廠址必須位於給水水源的下游;如果城鎮、工業區和生活區位於河流附近,廠址必須在它們的下游,而且要在夏季主風向的下風向,並應同城鎮、工業區、生活區以及農村居民點保持一定的距離,但又不宜太遠,,以免增加管道的長度。

2、廠址應盡可能與處理後出水的主要去向(如灌溉農田)或受納水體靠近。

3、充分利用地形,選擇有適當坡度的地區,以滿足污水處理構築物和設備高程布置的需要,節省能源和動力。

4、盡可能少佔和不佔農田,並考慮後續建設發展的可能性。

(9)人大調研污水處理廠信息擴展閱讀:

2015年1月,在市四屆人大三次會議上,市四屆人大代表馬林領銜,共計18名市人大代表共同提出了《關於加快悅來污水處理廠和翠雲片區排污管網建設的建議》,代表們在建議中呼籲,有關單位盡快啟動悅來污水處理廠和整個片區的排污管網建設,力爭在2016年完工投用,以保護嘉陵江飲水源和人民身體健康。

「雖然空港新城拓展區域12平方公里范圍內已建成較為完善的雨污水分流收集系統,污水主管網已修建至與北部新區接界處,但當時服務該區域的悅來污水處理廠卻未同步啟動建設。」

馬林代表表示,由於悅來污水處理廠和翠雲片區主排污管網建設涉及水務集團、北部新區、地產集團等多個單位,需要對接協調的具體問題較多,工作推進較為緩慢。「污水流入嘉陵江,影響了整個水域的水質。」

悅來污水處理廠的建設是惠及周邊十多萬居民的民生工程、環保工程,該建議被列為2015年市級重點建議,由市人大常委會主要領導督辦。

建議提出後的16個月里,市人大常委會主要領導對該建議進行了多次現場督辦。

「要特別注意工程質量,不搞『曬太陽』工程。各相關單位要形成合力,主幹管道的規模要著眼長遠、留有空間。地下二、三級排污管網的布局要考慮充分、留有餘地。

工程完工投用後,應制定相關配套政策,確保悅來污水處理廠能持續良好運行,讓工程經得起時間檢驗。」市人大常委會及市人大代表通過現場督辦,全程跟進悅來污水廠建設情況,不斷提出意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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