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何謂回撥機制
回撥機制:
根據增發新股網上發售的原則,經過網上詢價確定發行價格後,對所有符合條件的申購人發售股票作如下順序的排列:老股東、機構投資者、社會公眾,即在出現申購不足的情況時,網下申購不足的回撥網上,網上老股東申購不足回撥社會公眾者的順序,就是增發新股的「回撥機制」。增發新股的「回撥」一般是在申購不足的情況下採取的措施
㈡ 回撥機制是什麼意思 什麼是新股回撥機制
「新股回撥機制」指新股發行時的一種網上網下發現數量分配機制,分配通過向法人投資者詢價並確定價格(網下發行),對一般投資者上網發行;根據一般投資者的申購情況,最終確定對法人投資者和對一般投資者的股票分配量。
網上投資者有效申購倍數超過50倍、低於100倍(含)的,應當從網下向網上回撥,回撥比例為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20%;網上投資者有效申購倍數超過100倍的,回撥比例為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40%。
按照過去的規律,網上一般中小盤股的中簽率在1%以下,這次新股發行價格應該相對較低,破發幾率基本極其微小,所以網上中簽率應該更低,基本應該在百分之零點幾左右,所以網下一般應該向網上回撥,網上最終的發行比例應該是60%—80%。
㈢ 各位高手,請教什麼是債券的回撥機制
回撥機制指在同一次發行中採取網下配售和上網發行時,先初始設定不同發行方式下的發行數量,然後根據認購結果,按照預先公布的規則在兩者之間適當調整發行數量
㈣ 什麼是回撥機制如:中行的回撥機制
回撥機制:
根據增發新股網上發售的原則,經過網上詢價確定發行價格後,對所有符合條件的申購人發售股票作如下順序的排列:老股東、機構投資者、社會公眾,即在出現申購不足的情況時,網下申購不足的回撥網上,網上老股東申購不足回撥社會公眾者的順序,就是增發新股的「回撥機制」。增發新股的「回撥」一般是在申購不足的情況下採取的措施
㈤ 回撥機制的機制實施
2009年7月23日,中國建築A股IPO發行最終結果塵埃落定,
當日晚間,本報記者從有關方面獲悉,此次中國建築IPO發行網下和網上中簽率分別達到2.61%和2.83%,最終確定從網上向網下回撥12億股(本次發行總量的10%),網下和網上最終發行規模均為60億股,據此計算,網上申購時只需約15萬元即可穩中一手。
據當日晚間發布的有關數據顯示,此次中國建築IPO發行網下和網上中簽率不僅明顯高於以往上交所IPO中1.14%和1.03%的平均網下和網上中簽率水平,其網上中簽率的上升幅度更為明顯,而且成為首隻網上中簽率超過了網下機構投資者中簽率的大盤股。
據相關數據統計顯示,從新老劃斷至新股發行體制改革前,對於募資規模在200億元以上的IPO,其網下配售對象家數平均只有334家,網下申購最為熱烈的發行也僅有484家配售對象參與,而中國建築網下發行參與配售對象高達531家,遠遠高於以往水平。同時,從凍結資金來看,新老劃斷至新體制改革前募資規模200億元以上的IPO網下平均凍結資金為4114億元,網下申購凍結資金最大規模為7992億元,而網上發行平均凍結資金高達17222億元,本次中國建築IPO網下凍結資金近10000億元,大幅超越以往最高水平,網上凍結資金為8876億元,則相對較低。
「此次出現網上中簽率首超網下的現象,主要原因之一是因為新體制對網上申購設置上限、並且要求機構只能選擇網上或網下一種方式申購的規定,令多數機構投資者不得不選擇參與網下發行,從而避免了機構投資者與散戶投資者互相爭利的局面,打破資金為王的鐵律,充分實現了新股發行制度改革的初衷。」北一券商投行人士向記者坦言。
由於此次IPO開閘後和新股發行體制改革實施以來的幾單IPO規模普遍較小,除成渝高速發行規模為18億元之外,其餘幾單IPO發行規模均在10億元以下。從網上中簽率來看,桂林三金、浙江萬馬、家潤多和成渝高速的中簽率分別為0.17%、0.13%、0.25%和0.26%,較其相對應的網下中簽率而言,仍有一段不小的差距。
事實表明,小盤股基本無法滿足中小投資者強烈的一級市場需求,新股發行體制向中小投資者傾斜的作用難以得到充分體現。
但隨著IPO數量的增加和大盤藍籌股發行的次第啟動,網上整體中簽率水平有望進一步上升,中小投資者參與IPO的回報率也有望進一步提高。
同時,也由於新的發行體制對於機構投資者的參與方式為網上網下只能選其一,也使得新股發行的雙向回撥機製得以真正實施。
實際上,在公司IPO啟動時,發行人在公告中也均會安排雙向回撥機制,以實現網下配售比例和網上中簽率之間的相對均衡。
「但由於以往機構投資者大量參與網上申購,使得網上申購資金規模大都遠遠超過網下,因此雙向回撥實質上從未實現,以往所有發行最終均為網下向網上回撥。」上述北某投行人士坦言。
而在中國建築IPO中,由於對機構參與網上申購的限制,導致網下申購資金大幅超出網上申購資金,雖然依據事先的公告從網上向網下回撥,網上的散戶投資者中簽率仍高於機構。
㈥ 回撥機制的增發的回撥機制
根據增發新股網上發售的原則,經過網上詢價確定發行價格後,對所有符合條件的申購人發售 股票作如下順序的排列:老股東、機構投資者、社會公眾,即在出現申購不足的情況時,網下申購不足的回撥網上,網上老股東申購不足回撥社會公眾者的順序,就是增發新股的「回撥機制」。增發新股的「回撥」一般是在申購不足的情況下採取的措施。
㈦ 什麼情況下會實行回撥機制
你好,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第十條,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申購數量低於網下初始發行量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不得將網下發行部分向網上回撥,應當中止發行。網上投資者有效申購倍數超過50倍、低於100倍(含)的,應當從網下向網上回撥,回撥比例為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20%;網上投資者有效申購倍數超過100倍的,回撥比例為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40%。網上投資者申購數量不足網上初始發行量的,可回撥給網下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