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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水污染的解決措施

發布時間:2021-01-12 02:02:58

❶ 工業廢水處理防治措施有哪些

工業廢復水處理的防治措施:
1、加強制對工業污染源管理推行各項環境管理制度,加強對工業企業的環境管理,重視大中型企業的污染治理,同時加強中小企業環境管理。繼續推行企業排放污染物申報登記制度、排污收費制度和排污許可證制度,加強對污染源的監測,規范排污口,經常監控工業廢水處理設施運行情況,淘汰落後的生產能力及工藝、設備。對新建項目要從嚴管理,按照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嚴格審批。
2、改善排污收費制度,促進工業廢水處理設施運行對排污收費制度進行適當調整,重新確定排污收費原則,收費方式以及其管理和使用原則,建立新的排污收費機制,使排污收費制度有利於企業運行工業廢水處理設施。
3、工業廢水處理是重要的節水途徑之一,可涉及冷卻、除灰、循環水、熱力等系統。冷卻水系統主要根據系統對水質要求的不同而採取循環、循序、梯級使用,熱力系統主要是蒸汽回收利用,其他系統的排水經處理後主要用於水力除灰渣、生產生活雜用水進一步處理後作為冷卻系統的補水。

❷ 治理水污染的措施。

您好
保護態平衡保護自環境自改革放家制定系列律令: 《華民共環境保護 》 198912月26第七屆全民代表務委員第十議通 198912月26華民共主席令第二十二號公布 第章 總則 第條 保護改善環境與態環境防治污染其公害保障體健康促社主義現代化建設發展制定本 第二條 本所稱環境指影響類存發展各種經工改造自素總體包括氣、水、海洋、土、礦藏、森林、草原、野物、自遺跡、文遺跡、自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城市鄉村等 第三條 本適用於華民共領域華民共管轄其海域 第四條 家制定環境保護規劃必須納入民經濟社發展計劃家採取利於環境保護經濟、技術政策措施使環境保護工作同經濟建設社發展相協調 第五條 家鼓勵環境保護科教育事業發展加強環境保護科技術研究發提高環境保護科技術水平普及環境保護科知識 第六條 切單位都保護環境義務並權污染破壞環境單位進行檢舉控告 第七條 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全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監督管理 縣級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本轄區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監督管理 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門、港務監督、漁政漁港監督、軍隊環境保護部門各級公安、交通、鐵道、民航管理部門依照關律規定環境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縣級民政府土、礦產、林業、農業、水利行政主管部門依照關律規定資源保護實施監督管理 第八條 保護改善環境顯著績單位由民政府給予獎勵 第二章 環境監督管理 第九條 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家環境質量標准 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府家環境質量標准未作規定項目制定環境質量標准並報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條 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家環境質量標准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家污染物排放標准 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府家污染物排放標准未作規定項目制定污染物排放標准;家污染物排放標准已作規定項目制定嚴於家污染物排放標准污染物排放標准污染物排放標准須報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凡向已污染物排放標准區域排放污染物應執行污染物排放標准 第十條 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建立監測制度制定監測規范同關部門組織監測網路加強環境監測管理 務院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定期發布環境狀況公報 第十二條 縣級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同關部門管轄范圍內環境狀況進行調查評價擬訂環境保護規劃經計劃部門綜合平衡報同級民政府批准實施 第十三條 建設污染環境項目必須遵守家關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必須建設項目產污染環境影響作評價規定防治措施經項目主管部門預審並依照規定程序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環境影響報告書經批准計劃部門批准建設項目設計任務書 第十四條 縣級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依照律規定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部門權管轄范圍內排污單位進行現場檢查檢查單位應實反映情況提供必要資料檢查機關應檢查單位保守技術秘密業務秘密 第十五條 跨行政區環境污染環境破壞防治工作由關民政府協商解決或者由級民政府協調解決作決定 第三章 保護改善環境 第十六條 各級民政府應本轄區環境質量負責採取措施改善環境質量 第十七條 各級民政府具代表性各種類型自態系統區域珍稀、瀕危野植物自布區域重要水源涵養區域具重科文化價值質構造、著名溶洞化石布區、冰川、火山、溫泉等自遺跡及文遺跡、古樹名木應採取措施加保護嚴禁破壞 第十八條 務院、務院關主管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府劃定風景名勝區、自保護區其需要特別保護區域內建設污染環境工業產設施;建設其設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規定排放標准已經建設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規定排放標准限期治理 第十九條 發利用自資源必須採取措施保護態環境 第二十條 各級民政府應加強農業環境保護防治土壤污染、土沙化、鹽漬化、貧瘠化、沼澤化、面沉降化防治植破壞、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種源滅絕及其態失調現象發發展推廣植物病蟲害綜合防治合理使用化肥、農葯及植物產激素 第二十條 務院沿海各級民政府應加強海洋環境保護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傾倒廢棄物進行海岸工程建設海洋石油勘探發必須依照律規定防止海洋環境污染損害 第二十二條 制定城市規劃應確定保護改善環境目標任務 第二十三條 城鄉建設應結合自環境特點保護植、水域自景觀加強城市園林、綠風景名勝區建設 第四章 防治環境污染其公害 第二十四條 產環境污染其公害單位必須環境保護工作納入計劃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採取效措施防治產建設或者其產廢氣、廢水、廢渣、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及雜訊、振、電磁波輻射等環境污染危害 第二十五條 新建工業企業現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應採用資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設備工藝採用經濟合理廢棄物綜合利用技術污染物處理技術 第二十六條 建設項目防治污染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設計、同施工、同投產使用防治污染設施必須經原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合格該建設項目投入產或者使用 防治污染設施擅自拆除或者閑置確必要拆除或者閑置必須征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第二十七條 排放污染物企業事業單位必須依照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申報登記 第二十八條 排放污染物超家或者規定污染物排放標准企業事業單位依照家規定繳納超標准排污費並負責治理水污染防治另規定依照水污染防治規定執行 徵收超標准排污費必須用於污染防治挪作用具體使用辦由務院規定 第二十九條 造環境嚴重污染企業事業單位限期治理央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府直接管轄企業事業單位限期治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府決定市、縣或者市、縣民政府管轄企業事業單位限期治理由市、縣民政府決定限期治理企業事業單位必須期完治理任務 第三十條 禁止引進符合我環境保護規定要求技術設備 第三十條 發事故或者其突性事件造或者能造污染事故單位必須立即採取措施處理及通報能受污染危害單位居民並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關部門報告接受調查處理 能發重污染事故企業事業單位應採取措施加強防範 第三十二條 縣級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環境受嚴重污染威脅居民命財產安全必須立即向民政府報告由民政府採取效措施解除或者減輕危害 第三十三條 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毒化物品含放射性物質物品必須遵守家關規定防止污染環境 第三十四條 任何單位產嚴重污染產設備轉移給沒污染防治能力單位使用 第五章 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規定列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依照律規定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部門根據同情節,給予警告或者處罰款; ()拒絕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依照律規定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部門現場檢查或者檢查弄虛作假 (二)拒報或者謊報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規定關污染物排放申報事項 (三)按家規定繳納超標准排污費 (四)引進符合我環境保護規定要求技術設備 (五)產嚴重污染產設備轉移給沒污染防治能力單位使用 第三十六條 建設項目防治污染設施沒建或者沒達家規定要求投入產或者使用由批准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產或者使用並處罰款 第三十七條 未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閑置防治污染設施污染物排放超規定排放標准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重新安裝使用並處罰款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規定造環境污染事故企業事業單位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依照律規定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部門根據所造危害處罰款;情節較重關責任員由其所單位或者政府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 第三十九條 經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治理任務企業事業單位除依照家規定加收超標准排污費外根據所造危害處罰款或者責令停業、關閉 前款規定罰款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決定責令停業、關閉由作限期治理決定民政府決定;責令央直接管轄企業事業單位停業、關閉須報務院批准 第四十條 事行政處罰決定服接處罰通知起十五內向作處罰決定機關級機關申請復議;復議決定服接復議決定起十五內向民院起訴事接處罰通知起十五內直 接向民院起訴事逾期申請復議、向民院起訴、履行處罰決定由作處罰決定機關申請民院強制執行 第四十條 造環境污染危害責任排除危害並直接受損害單位或者賠償損失 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糾紛根據事請求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依照律規定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部門處理;事處理決定服向民院起訴事直接向民院起訴 完全由於抗拒自災害並經及採取合理措施仍能避免造環境污染損害免予承擔責任 第四十二條 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提起訴訟效期間三事知道或者應知道受污染損害起計算 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規造重環境污染事故導致公私財產重損失或者身傷亡嚴重直接責任員依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 違反本規定造土、森林、草原、水、礦產、漁業、野植物等資源破壞依照關律規定承擔律責任 第四十五條 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由其所單位或者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構犯罪依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華民共締結或者參加與環境保護關際條約同華民共律同規定適用際條約規定華民共聲明保留條款除外 第四十七條 本自公布起施行《華民共環境保護(試行)》同廢止

❸ 治理水污染的措施

當污染物進入河流、湖泊或地下水等水體後,其含量超過了水體的自然凈化能力,使水體的水質和水體底質的物理、化學性質或生物群落組成發生變化,從而降低了水體的使用價值和使用功能的現象,被稱為水體污染。大量的無機、有機污染物進入水體,不僅破壞水生生態系統,而且危害及到人體健康,造成水質性缺水使人們工農業生產、生活受到影響.
要解決我國的水污染問題要從多方面著手綜合考慮,經過堅持不懈的努力。其對策措施有:
1、減少耗水量:當前我國的水資源的利用,一方面感到水資源緊張,另一方面浪費又很嚴重。同工業發達國家相比,我國許多單位產品耗水量要高得多。耗水量大,不僅造成了水資源的浪費,而且是造成水環境污染的重要原因。
通過企業的技術改造,推行清潔生產,降低單位產品用水量,一水多用,提高水的重復利用率等,都是在實踐中被證明了是行之有效的。
2、建立城市污水處理系統:為了控制水污染的發展,工業企業還必須積極治理水污染,尤其是有毒污染物的排放必須單獨處理或預處理。隨著工業布局、城市布局的調整和城市下水道管網的建設與完善,可逐步實現城市污水的集中處理,使城市污水處理與工業廢水治理結合起來。
3、產業結構調整:水體的自然凈化能力是有限的,合理的工業布局可以充分利用自然環境的自然能力,變惡性循環為良性循環,起到發展經濟,控制污染的作用。關、停、並、轉那些耗水量大、污染重、治污代價高的企業。也要對耗水大的農業結構進行調整,特別是乾旱、半乾旱地區要減少水稻種植面積,走節水農業與可持續發展之路。
4、控制農業面源污染:農業面源污染包括農村生活源、農業面源、畜禽養殖業、水產養殖的污染。要解決面源污染比工業污染和大中城市生活污水難度更大,需要通過綜合防治和開展生態農業示範工程等措施進行控制。

5、開發新水源:我國的工農業和生活用水的節約潛力不小,需要抓好節水工作,減少浪費,達到降低單位國民生產總值的用水量。南水北調工程的實施,對於緩解山東華北地區嚴重缺水有重要作用。修建水庫、開采地下水、凈化海水等可緩解日益緊張的用水壓力,但修建水庫、開采地下水時要充分考慮對生態環境和社會環境的影響。
6、加強水資源的規劃管理:水資源規劃是區域規劃、城市規劃、工農業發展規劃的主要組成部分,應與其他規劃同時進行。
合理開發還必須根據水的供需狀況,實行定額用水,並將地表水、地下水和污水資源統一開發利用,防止地表水源枯竭、地下水位下降,切實做到合理開發、綜合利用、積極保護、科學管理。

利用市場機制和經濟杠桿作用,促進水資源的節約化,促進污水管理及其資源化。為了有效地控制水污染,在管理上應從濃度管理逐步過渡到總量控制管理。

❹ 水污染應如何解決

廢水排放是引起水污染的一個重要方面,目前可供考慮的控制廢水的技術措施有:
1.合理用水,減少排污
工業廢水有兩種,一種是工業冷卻水,與原料和產品不直接接觸,雜質較少,只要把熱量回收或稍加處理後,就能循環使用.另一種是工藝廢水,它與原料直接接觸,含有各種雜質.由於工業種類繁多,工藝條件差異,廢水中的物質與濃度各不相同,比較復雜.若廢液中物質濃度較高,則盡可能回收利用;或經一定處理後,再次返回原工序使用.
2.改進生產工藝,減少廢水排放,發展"綠色工藝"
3.對廢水進行處理後再排放(廢水處理)
①建立污水處理廠,對城市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進行處理後再決定排放或是加以利用.
②應用土壤處理系統(讓污水通過土壤,草地過濾進行牧草灌溉,林地灌溉),凈化塘,生物凈化等自然凈化污水技術.在污水水質達標後再排放或引灌森林,種花,風景地,草地及經濟作物,飼料作物,工業用糧等種植業.
污水處理基本方法
廢物處理是用物理,化學或生物方法,或幾種方法配合使用以去除廢水中的有害物質,按照水質狀況及處理後出水的去向確定其處理程度,廢水處理一般可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處理.
一級處理採用物理處理方法,即用格柵,篩網,沉沙池,沉澱池,隔油池等構築物,去除廢水中的固體懸浮物,浮油,初步調整pH值,減輕廢水的腐化程度.廢水經一級處理後,一般達不到排放標准(BOD去除率僅25-40%).故通常為預處理階段,以減輕後續處理工序的負荷和提高處理效果.
二級處理是採用生物處理方法及某些化學方法來去除廢水中的可降解有機物和部分膠體污染物.經過二級處理後,廢水中BOD的去除率可達80-90%,即BOD合量可低於30mg/L.經過二級處理後的水,一般可達到農灌標准和廢水排放標准,故二級處理是廢水處理的主體.
但經過二級處理的水中還存留一定量的懸浮物,生物不能分解的溶解性有機物,溶解性無機物和氮磷等藻類增值營養物,並含有病毒和細菌.因而不能滿足要求較高的排放標准,如處理後排入流量較小,稀釋能力較差的河流就可能引起污染,也不能直接用作自來水,工業用水和地下水的補給水源.
三級處理是進一步去除二級處理未能去除的污染物,如磷,氮及生物難以降解的有機污染物,無機污染物,病原體等.廢水的三級處理是在二級處理的基礎上,進一步採用化學法(化學氧化,化學沉澱等),物理化學法(吸附,離子交換,膜分離技術等)以除去某些特定污染物的一種"深度處理"方法.顯然,廢水的三級處理耗資巨大,但能充分利用水資源.
排放到污水處理廠的污水及工業廢水可利用各種分離和轉化技術進行無害化處
基本原理
常用技術
物理法
通過物理或機械作用去除廢水中不溶解的懸浮固體及油品
過濾,沉澱,離心分離,上浮等;
化學法
加入化學物質,通過化學反應,改變廢水中污染物的化學性質或物理性質,使之發生化學或物理狀態的變化,進而從水中除去;
中和,氧化,還原,分解,絮凝,化學沉澱等;
物理化學法
運用物理和化學的綜合作用使廢水得到凈化
汽提,吹脫,吸附,萃取,離子交換,電解,電滲析,反滲析等
生物法
利用微生物的代謝作用,使廢水中的有機污染物氧化降解成無害物質的方法,又叫生物化學處理法,是處理有機廢水最重要的方法
活性污泥,生物濾池,生活轉盤,氧化塘,厭氣消化等
其中廢水的生物處理法是基於微生物通過酶的作用將復雜的有機物轉化為簡單的物質,把有毒的物質轉化為無毒的物質的方法.根據在處理過程中起作用的微生物對氧氣的不同要求,生物處理可分為好氣(氧)生物處理和厭氣(氧)生物處理兩種.好氣生物處理是在有氧氣的情況下,藉好氣細茵的作用來進行的.細菌通過自身的生命活動——氧化,還原,合成等過程,把一部分被吸收的有機物氧化成簡單的無機物(CO2,H2O,NO3-,PO43-等)獲得生長和活動所需能量,而把另一部分有機物轉化為生物所需的營養物質,使自身生長繁殖.厭氣生物處理是在無氧氣的情況下,藉厭氧微生物的作用來進行.厭氧細菌在把有機物降解的同時,需從CO2,NO3-,PO43-等中取得氧元素以維持自身對氧元素的物質需要,因而其降解產物為CH4,H2S,NH3等.用生物法處理廢水,需首先對廢水中的污染物質的可生物分解性能進行分析.主要有可生物分解性,可生物處理的條件,廢水中對微生物活性有抑製作用的污染物的極限容許濃度等三個方面.可生物分解性是指通過生物的生命活動,改變污染物的化學結構,從而改變污染物的化學和物理性能所能達到的程度.對於好氣生物處理是指在好氣條件下污染物被微生物通過中間代謝產物轉化為CO2,H2O和生物物質的可能性以及這種污染物的轉化速率.微生物只有在某種條件下(營養條件,環境條件等)才能有效分解有機污染物.營養條件,環境條件的正確選擇,可使生物分解作用順利進行.通過對生物處理性的研究,可以確定這些條件的范圍,諸如pH值,溫度以及碳,氮,磷的比例等.
近年來,在水資源再生利用研究中,人們十分關注各種納微米級顆粒污染物去除的問題.水中的納微米級顆粒污染物是指尺寸小於lum的細微顆粒,其組成極其復雜,如各種微細的黏土礦物質,合成有機物,腐殖質,油類和藻類物質等,微細黏土礦物作為一種吸附力較強的載體,表面常吸附著有毒重金屬離子,有機污染物,病原細菌等污染物,而天然水體中的腐殖質,藻類物質等,在水凈化處理的氯消毒過程中,可與氯形成氯代烴類致癌物,這些納微米級顆粒污染物的存在不僅對人體健康具有直接或潛在的危害作用,而且嚴重惡化水質條件,增加水處理難度,如在城市廢水的常規處理過程中,造成沉澱池絮體上浮,濾池易穿透,導致出水水質下降,運行費用增加等困難.而目前採用的傳統常規處理工藝無法有效去除水中這些納微米級污染物,一些深度處理技術如超濾膜,反滲透等又由於投資及費用昂貴,難以得到廣泛應用,因此迫切需要研究和發展新型,高效,經濟的水處理技術.

❺ 水污染的原因及防治措施

城市各物業水污染,一般是指人們在使用物業過程中大量排放的污染物和液體進入水體,使水質量下降,利用價值降低或喪失,並對生物和人體造成損害這一現象。這種損害還包括缺水、地表下沉和水土流失等現象。

全世界每年排放的污水據估計已超過7000億立方米,造成的淡水污染達55000億立方米,已相當於全球河水徑流量的44%以上。中國目前每年排放的廢水達349億噸。據預測,即使加以控制,到2000年全國工業廢水年排放量仍將達到500億噸,而城市污水也將達到200億噸。目前長江每年接納污水高達130億噸,平均每天吞下350萬噸。其中已監測到的污染物質多達40餘種,其中酚和氰化物達1800萬噸,砷及汞、鉻、鎘、鉛等有毒金屬1630萬噸,石油類近萬噸。有人預計,2000年後,長江每年容納的污水將達到300多億噸。目前,粗略統計,長江流域的工礦企業有4萬多個,城市污染源有1.6萬多個,而大的污染源有400多個。全國排放污水200萬噸以上的6個城市中有4個在長江沿線,即大工業城市上海、武漢、重慶和南京。黃河目前平均每天接納污水500萬噸。富饒的河套寧夏段氮氧的平均值和汞的平均值分別超標50%和36%,汞的最高值超標1.6倍,我國水質污染到了十分嚴重的地步。

城市物業的使用(生產、經營、辦公、居住等)是水污染的大戶,其水污染主要來源於工業廢液污染和生活廢水污染。當然還有其他類型的水污染,如垃圾填埋場污水滲漏產生的二次水污染、醫療污水污染、有毒危險品和放射性物質滲入水中造成的水污染,等等。

(一)工業廢液污染

工業廢液污染是自城市化以來已產生,並且是現在仍面臨的嚴峻的問題。歷史上發生了倫敦泰晤士河污染、日本水俁市怪病的例證。設在水俁灣的日本氮肥公司於1932年擴建成合成醋酸廠,並於1949年開始生產乙醛和氯乙烯,將生產中含大量甲基汞的廢水排入水俁灣,使灣內水質、沉積物和生物受汞的嚴重污染,造成水俁病的發生。該病的患者達2227人,其中死亡225人。

我國一半左右的城市是以地下水為供水水源的。據44個城市調查,有41個城市地下水受到醛、氰、砷等的污染,其中重度污染的有9個城市,中度污染的有17個城市。全國27條主要河流(包括長江、黃河、松花江、珠江、湘江等)現在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污染嚴重的有15條。如汾河(太原段)的含酚量超過國家標准3800倍,成為名符其實的「酚河」;淮河(蚌埠段)的含酚量和含汞量分別超過標準的56倍和9倍;作為上海飲用水源的黃浦江,每天要接納約500萬噸的工業和城市污水,每到夏天江水發黑發臭,1978年黑臭時間達106天之久。城市工業污水未經處理而直接排放,使地表水、地下水直接受到危害。市政水源井和單位自備水源井多數不符合飲用水質標准,有些水井含酚、鉻、胺基物等超過控制標准幾十倍到幾百倍。松花江自吉林化學工業公司下游23千米的江段水中含汞量每升高達2.3微克~20微克,比轟動世界的日本水俁病首發地水中含汞還高1.4倍~5倍。我國有些地區盲目地過量開采地下水,水資源枯竭,引起地面沉降,形成「漏斗」。河北平原因此而形成的「漏斗」有30多個,面積達1.3萬平方千米,大量水井被迫報廢,造成用水緊張。

(二)生活廢水污染

從全世界的范圍看,不管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有一個共同之處,就是水質污染的主要來源已逐漸發生變化。公害盛行的時代,工礦企業排污中的有毒、有害物質是使人畜、農業和漁業嚴重受害的主要來源;而進入大眾高消費社會,水質污染的來源已變為主要是生活污水中含有的過量的營養化物質排入水域,造成赤潮、水質發黑等水質污染現象。

較早發現赤潮是在日本東京灣,持續時間越來越長,而且逐年提前發生。20世紀60年代東京灣就發現赤潮,一般是每年的5月底至9月。1962年4月,東京灣一帶兩個水灣突然泛起赤潮,提前了50天左右。這是由於生活污水排放使水域越來越富有營養所造成的。

赤潮的發生,直接原因是生活污水中氮、磷等富有營養鹽類過量地流入水域特別是不易流動的封閉性內灣、內海和湖泊,這些水域流動性差,容易積蓄污濁物質和滋生藻類及其他水生物。大量的浮游微生物於是迅速繁殖和積聚,使水的顏色呈赤茶色,因而被稱為赤潮。

人們注意到赤潮的消長與工業生產和生活消費有一定的關系。20世紀70年代中期以後,生活排水中富營養污水是赤潮發生的主要原因。1973年中東石油危機致使燃料緊張,東京地區生產削減20%左右,赤潮現象非但沒有緩和,反而有所增加。因為雖然工業污水排出量減少,但生活排水的污濁成分如氮、磷等開始增大。1979年東京灣內排入的氮有55%是來自於生活排水,到1989年生活排水排出了58%的磷。這種生活公害的增長是大眾高消費社會的一個顯著特徵。廣州現在每天污水排放達到200多萬噸,生活污水是其主要部分。推廣水沖廁所使馬桶絕跡,加上其他生活污水都來不及處理就直接排入江中,嚴重污染了珠江水域。

物業水污染除了工業廢液、生活污水外,還有如醫療污水與污物污染、城市路面排水不暢、坑坑窪窪、積水養蚊蠅等污染。

二、物業水污染的危害

物業在使用過程中,人們的一切活動所造成的排入水體的污染物超過該物質在水體中的極限容量或水對該物質的自凈能力,就會破壞水體的原有用途,形成對水體本身的污染、底泥污染和水生物的污染。這類水體的系列污染必然給人類和自然界帶來災難性的後果。水污染造成的危害,一般來說可分為損害人體健康、破壞自然資源和降低經濟活動效益三個方面。

(一)水污染有損人體健康

水不僅是重要的環境因素,也是人體的重要組成部分。成人體內含水量約占體重的65%,每人每天生理需水量約為2升~3升。人體內的一切生理活動,如體溫調節、營養輸送、廢物排泄等都需要水來完成。因此,水體污染會直接或間接損害人類的身體健康。

我國城市水污染已經相當普遍,近年發展到十分嚴重的地步,污水危害健康的事件和事故逐年上升。如1992年,河北定州市因飲用了被甲醇污染後的水,導致數十人視力障礙,其中一部分失明;1992年江蘇徐州市和1999年1月福州市均發生了化糞池與蓄水池相通,使糞水等污物進入蓄水池和水箱,被人飲用後而使多數人急性腹瀉的惡性事故。城市江河水域的飲用水源嚴重污染,使不少城市發生水質性缺水。如淮河於流水域污染過重,沿江城市居民一度用礦泉水煮飯;蘇州河水墨黑發亮更是家喻戶曉;上海等城市已經不能從近處取水供城市居民用水需要;廣州市處於水域寬廣的珠江流域中心,珠江穿城而過,四周水網密布,但現在由於污染過甚,已跨入水質性缺水城市的行列。

另外,在被污染的水中,有機污染物中的苯酚類、醛類、石油類和有機氯等也對人體健康有直接的、深遠的危害。以有機氯為代表的合成高分子物質,大多數極難在自然環境中被分解,危害時間較長。這些物質和重金屬一樣,能夠被水生生物等富集成百萬倍,然後通過食物鏈進入人體,危害健康。據研究,這種危害可延續到第二代、甚至第三代。隨著有機農葯的廣泛使用,有機氯污染已經成為世界性的問題。

(二)水污染破壞自然資源

水污染的危害還突出地表現在對自然資源的破壞方面,尤其是水產資源受到污染之後,遭到破壞甚至毀滅性的情況極為嚴重。

人們在生產、生活過程中,排放出的含有大量需氧污染物(碳水化合物、脂肪、蛋白質等)的污水與污物進入水體之後,在水中溶解氧的作用下,逐漸分解為二氧化碳和水等,這一過程需要消耗大量的氧。但在正常狀態下,20℃時,水中含有溶解氧僅為9.17毫升/升,由於需氧污染物分解的消耗,使水中溶解氧的含量急劇下降,甚至產生無氧層。這會使依靠溶解氧生存的魚類窒息或大量死亡。同時,缺氧狀態還會使水中的細菌特別是厭氧菌大量繁殖,並促進有機物分解放出甲烷、硫化氫等有毒氣體,使水質進一步惡化,就會更不利於魚類的生存。如果污染物持續不斷地注入,水中則長期處於缺氧狀態,魚類資源被破壞,水體也會變黑變臭,成為有毒、有害的死水。

污水中的氮、磷等植物營養素所造成的「富營養化」,也可以成為缺氧危害的重要因素。水中含有過分豐富的植物營養素時,水中的藻類等低等植物便大量繁殖,占據大量空間,並隔絕空氣與水面的接觸,使水中的溶解氧降低。進一步發展的結果,是帶有膠性膜的蘭藻類取代硅藻、綠藻,占據整個水域。蘭藻不適合作為魚類食料,而且有些種類有毒。蘭藻的大量繁殖,使魚類的生存空間縮小,死亡藻體又大量消耗溶解氧,會導致魚類缺氧死亡。1972年8月日本瀨戶內海一次「赤潮」就造成1428萬尾魚死亡,損失71億日元。「赤潮」實際上是因紅藻大量繁殖引起海水變色的現象。湖泊富營養化的進一步發展,還會使湖泊淤積為沼澤,最終演化為乾地而斷絕水資源。

污水中的酸、鹼和無機鹽污染對農業土壤的影響也很大。例如,給農田長期灌溉pH值小於5.5的酸性水,土壤中硝化細菌的生長就會受到抑制,氮肥不能充分釋放,磷酸鹽肥效也會降低,土壤中鈣、鎂成分容易流失,會使作物產量大幅度下降,甚至成為不毛之地。另外,用鹼和無機鹽濃度較高的水灌溉農田,也會造成土壤鹽鹼化和農作物減產。

(三)水污染會降低經濟效益

水體污染對工業、農業等生產活動的影響主要表現為資源、能源的利用效率低和浪費嚴重,生產的產品質量下降或不穩定等,直接導致產出率及產出水平低下、產品價格提高、喪失市場競爭力,最終使企業經濟效益降低,甚至出現虧損。例如,大連棉織廠原有7種產品被評為全國各省的優質產品,現在因水質遭到污染,水洗工藝達不到要求,結果42萬米彩色織布只有2萬米達到優質標准。淮河流域蚌埠段和淮南段,因水質污染影響供水質量,在1978年11月到1979年5月半年之內,使沿岸工廠生產的產品全部降級為次品。據對15個工廠統計,因此而停產造成的損失達1000萬元。吉林化肥廠用被污染的江水做冷卻水,結果使冷卻設備和管道加速結垢、堵塞,導致冷卻效率降低了30%,合成氨年產量減產1萬余噸。此外,城市近郊工業區的污水污染農田,造成經常性的賠款。如1981年,上海市賠償93.2萬元,重慶市賠償63.6萬元。類似情況在全國經常發生,造成的經濟損失十分嚴重。

三、物業水污染的防治

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液等的隨意排放是造成物業水污染的主要原因。因此,防止水體污染首先要從斷源開始,即控制污水的排放,將「防」、「治」、「管」三者結合起來。具體來說,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減少污(廢)水的排放量

改變傳統的工業發展模式,使工業用水重復利用並設法回收廢液,盡量減少工業用水總量,這是減少污水排放量的基本方法。通過實施超標准用水高價收費的差別價格,促使工礦企業盡量縮減用水量,也不失為一項有效措施。例如採用無水印染工藝代替水染工藝,高爐加裝煤氣洗滌用水循環使用設備,在互無影響的前提下實現一水多用等,都可以大量節約用水量。現在許多國家正在研究把處理凈化的城市污水開發為新水源,將其再利用於工農業、漁業和城市居民生活的方法,也是減少和節約用水的一種有效途徑。

(二)降低所排污水的有害程度

通過綜合利用或技術改進盡量降低污染物的濃度,也能有效減少污染。例如,採用無氰電鍍工藝代替氰電鍍法,用軟性洗滌劑代替不能自然分解的硬性洗滌劑。再例如,造紙黑液是很主要的污染源之一,含有大量的鹼和其他有機物,通過綜合利用,從中回收鹼和二甲基亞碸等有用物質,就可變成一種生產資源。對於生活排水,要控制其污染物質的量。例如,日本東京近旁的崎玉縣水域有機污染物質73%是生活排水引起的,該縣1992年首先開展減少生活排水污染物質的運動,其方法訂得很具體,如廚房洗碗槽要裝能濾水的垃圾袋,淘米水留著洗碗,減少其排出,嚴重影響水質的醬湯汁、酒和食用油不得進入下水道,洗碗應先擦後洗,減少洗滌劑的使用量,水要盡量節約和重復使用等等,這是有效減少水污染的方法。

(三)加強廢水處理環節,杜絕任意排放

為確保水體不受污染,必須在廢水排入水體之前進行妥善處理,以免影響水體衛生狀態和經濟價值。對含有特殊有害物質的工業廢液,應在工廠內設置專門的處理或回收設施進行處理,達到規定的污水排放標准才能排入公共污水水道。生活污水的排放也要經過處理後才准排入自然水體。

污水處理還涉及到下水道污水處理後留下的大量污泥。隨著污水處理水平的提高,污泥不像以前那樣直接排入江河,所以污泥量呈增加趨勢。污泥應及時填埋,否則會給新一輪的污水處理增加負擔和成本。現已開發利用污泥製作一些建築材料的技術:將下水道的污泥焚燒,用燒後的灰製作建築材料。日本名古屋1992年污泥灰的利用率已達到23%,這是一個值得借鑒的環保方法。

(四)加強對水體及其污染源的監測管理

經常對物業用水和排水進行監測,了解物業水污染等情況及其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准,確保物業使用者的用水安全和身體健康,同時,確保不造成對外界的影響和危害。這樣可使物業水污染的防治工作有目標有方向的進行,是防止水污染嚴重化不可缺少的有效手段。

❻ 造成水污染的原因及改進措施

水污染主要是工業污染和生活污水造成的河道富營養。其中工業污染最為嚴重,改進嗎就只能看各位商人的覺悟了。

❼ 長江水污染的治理措施

1、加快保護長江的立法工作.
2、制定水資源與環境保護規劃.
3、嚴格控制工業廢水的排放.
4、防止大氣污染,控制酸雨的形成.
5、做好防污的治理和宣傳工作.
額,我是初二的,下學期就學了,預習寫的答案

❽ 治理水污染的措施有哪些

  1. 定期進行水體污染源調查。根據水源污染的類型進行定期調查,要實地觀察,收集排污資料,並且將污水排放口的水樣委託當地衛生防疫或環保部門進行分析,並將調查結果整理成文字材料,預測污染發展的趨勢。

2. 加強水源上游水質監測。監測項目主要選擇對水源有影響項目,可以選擇反映水的感官性狀的如濁度、色度、臭味、肉眼可見物等;反映有機物污染;反映細菌污染的微生物指標等;富營養化的加上藻類與浮游生物的監測。

3. 依法治理污染源。水源污染防治是一項關系人民身體健康的民心工程,對已影響水源水質的污染源一定要依法治理,要依據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緊密依靠當地政府、環保、衛生等部門有效地對污染源進行處理。

4. 減少和消除污染物排放的廢水量。首先可採用改革工藝,減少甚至不排廢水,或者降低有毒廢水的毒性。其次重復利用廢水。盡量採用重復用水及循環用水系統,使廢水排放減至最少或將生產廢水經適當處理後循環利用。

拓展資料:

水污染,又稱水體污染,是由有害化學物質造成水的使用價值降低或喪失,污染環境的水。污水中的酸、鹼、氧化劑,以及銅、鎘、汞、砷等化合物,苯、二氯乙烷、乙二醇等有機毒物,會毒死水生生物,影響飲用水源、風景區景觀。污水中的有機物被微生物分解時消耗水中的氧,影響水生生物的生命,水中溶解氧耗盡後,有機物進行厭氧分解,產生硫化氫、硫醇等難聞氣體,使水質進一步惡化。各種污染物進入水體,其數量超過水體自凈能力的現象。水污染主要來自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常見的污染水體物質有:無機物質、無機有毒物質、有機有毒物質、需氧污染物質、植物營養素、放射性物質、油類與冷卻水以及病源微生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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