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關於施工現場廢氣,廢水污染防治有哪些規
(1)大氣污染的防治。對於施工現場的大氣污染防治,重點是防治揚塵污專染。企事業單位和其屬他經營者,應採取防治污染的措施,防止、減少大氣污染,對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責任。對向大氣排放污染物的單位實施監管。
(2)水污染的防治。《水污染防治法》規定,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過國家或者
地方
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和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城鎮排水和污水處理條例》和《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進一步規定了施工現場水污染控制要求。
⑵ 建築工程施工現場環境保護措施是什麼
(一) 廢水處理
1. 工地生活污水和施工廢水需分別收集,實施雨污分流,並向區建設局提交雨污分流管線圖,以供驗收。
2. 生活污水在接入城鎮污水管網條件具備時,經預處理後納入管網集中處理;如無條件,則採取臨時措施,統一清理。
3. 施工廢水、車輛和地面沖洗水應指定清洗地點,通過鋪設臨時管網確保收集並處理後再利用、接入管網或清理。
4. 項目開工前需提交污水預處理監測報告、污水接管證明和臨時清運協議,經環保局審查同意後方可施工。
5. 強化污水處理與清運管理,指定專人負責,記錄污水處理與清運情況,規范處理排放與清運。
(二) 廢氣(揚塵)管理
1. 根據《城市揚塵污染防治技術規范》,制定揚塵污染方案,依法申報排污,設置圍擋等設施,實施防塵、抑塵等措施,確保道路硬化、洗車平台使用,密閉運輸,完善排水系統,防止泥土攜帶,控制揚塵產生。
2. 食堂等生活設施使用清潔燃料,禁止燃燒《大氣污染防治法》禁止物質及廢棄物。
3. 施工中涉及化學品使用,需控制揮發性廢氣。
4. 繳納揚塵排污費。
(三) 雜訊管理
1. 遵守《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和《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條例》,規范施工雜訊管理。
2. 強雜訊設備合理布局,遠離敏感區,封閉隔聲,達標排放,減少雜訊擾民。加強人為雜訊管理,降低影響。
3. 控製作業時間,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公告居民,採取措施降噪,敏感時段停止施工。
4. 繳納雜訊超標排污費。
(四) 固廢管理
1. 嚴格按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收集、存放和清運建設工地產生的固體廢物。
2. 施工危險廢物委託有證單位處理,依法辦理轉移手續。
3. 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按城市管理規定收集和清運。
⑶ 治理環境污染的具體措施有哪些
環境污染的治理是一個復雜的過程,涉及大氣、水和土壤等多個方面。以下是一些具體的治理措施:
**大氣污染治理:**
1. 政策法規層面:建議修訂《大氣污染防治法》,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完善大氣污染控制的經濟政策,並加強執法力度,提高違法成本。
2. 技術層面:完善城市群區域空氣質量監測管理體系,加強污染物監控系統建設,控制燃煤源點源和面源污染,減緩機動車尾氣排放,控制揚塵和區域生物質來源,以及調整產業結構,減少顆粒物排放。
**水污染治理:**
1. 轉變觀念:加強水污染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公眾對水資源保護的責任感。
2. 工業污染源防治:加強對工業企業的監管,推行清潔生產,提高廢水處理及利用水平。
3. 生活污水防治:建設和正常運行廢水處理廠,因地制宜地選用高效廢水處理技術,大力發展處理後廢水的再利用。
4. 農業面源污染防止:加強農葯、化肥的管理,推廣科學合理的施用方法,研究開發無公害的農葯、化肥,發展生態農業。
**土壤污染治理:**
1. 加強宣傳、監督和管理,依法預防:完善土壤污染防止、控制和治理的法規和政策措施,嚴格執行污染物排放標准。
2. 調查和監測:建立土壤污染監測、預報和評價系統,了解土壤污染狀況。
3. 發展清潔生產:工業方面推廣閉路循環、無毒工藝,控制「三廢」排放;農業生產中加強污灌管理,控制化肥農葯使用。
4. 植樹造林:保護生態環境,降低大氣污染引起的土壤污染,增強土壤自凈能力。
綜合採取生物修復、施用化學物質、增施有機肥料、調控土壤條件、改變輪作制度、換土和翻土等針對性措施,對重金屬和有機污染的土壤進行治理和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