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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污水廠的污泥的有效管理

發布時間:2025-06-05 01:32:02

『壹』 污水處理後的污泥怎麼處理

水處理廠的污泥處理有以下幾個途徑:一是垃圾廠填埋,因為不好脫水,不易專於壓實,所以屬現在很少有垃圾廠要法泥;二是制肥,在符合國家規定的污泥農用限值的情況下需要將污泥脫水干化,並加入一定的營養劑,包裝出售;三是用於電廠摻煤焚燒,這也是比較環保的一種處理方式,缺點是性價比不高;還有教材上說填海,現在國家不提倡這種方法,存在二次污染。

『貳』 生活污水廠污泥處置方法與利用措施【經典必看】

生活污水廠污泥處置方法與利用措施【經典必看】
引言:解決生活污水廠污泥處置問題是當前環境保護領域的重要任務之一。本文將介紹生活污水廠污泥的特點,以及目前常用的處置方法和利用措施,旨在為行業內用戶提供有幫助的信息。
一、生活污水廠污泥的特點
生活污水廠污泥是指在生活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含有有機物、微生物、重金屬等成分的固體廢棄物。其特點主要包括:含水率高、有機物含量豐富、微生物活性高、重金屬含量較低等。了解這些特點對於選擇合適的處置方法和利用措施至關重要。
二、常用的污泥處置方法
1. 厭氧消化法:通過在密閉容器中進行厭氧發酵,利用微生物分解有機物,產生沼氣和穩定的有機肥料。這種方法具有處理效果好、能源回收高的優點,但對於重金屬的去除效果較差。
2. 堆肥法:將污泥與其他有機廢棄物混合,進行堆肥處理。通過微生物的作用,有機物得到分解,產生有機肥料。這種方法操作簡單、成本低廉,但處理效果受到溫度、濕度等條件的影響。
3. 熱解法:將污泥在高溫下進行熱解,分解有機物,產生固體炭和液體油。固體炭可用作燃料或土壤改良劑,液體油可用作燃料或化工原料。這種方法能夠實現資源化利用,但設備投資和能耗較高。
三、污泥的利用措施
1. 農用利用:經過適當處理的污泥可作為有機肥料施用於農田,提供養分和改良土壤結構。但需要注意的是,污泥中的重金屬含量應符合國家標准,以避免對農作物和土壤造成污染。
2. 建材利用:經過熱解或焙燒處理的污泥可用於生產建築材料,如磚塊、瓦片等。這種利用方式不僅能夠減少對天然資源的開采,還能夠有效地處理污泥。
3. 能源利用:通過厭氧消化或熱解等方法,污泥中的有機物可以轉化為沼氣、液體油等能源。這種利用方式不僅能夠減少對化石能源的依賴,還能夠實現能源的回收利用。
結論:生活污水廠污泥的處置方法和利用措施多種多樣,選擇合適的方式需要綜合考慮污泥特性、處理效果、成本等因素。在未來的發展中,應進一步研究和探索更加高效、環保的污泥處理和利用技術,以實現資源的最大化利用。
污泥處置
污泥
污水

『叄』 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流程

1、污泥濃縮

濃縮是常用的固液分離方法,可通過兩種方式完成:固體上浮至混合液上端,或沉降至混合液底部。

2、污泥調理

污泥調理的主要目的是促進污泥的固液分離。

3、污泥穩定

污泥穩定的主要目的是利用生化方法降解污泥中的有機固體物質,使污泥更為穩定(減少臭味及腐敗),且更容易脫水,同時減少污泥質量。

4、污泥脫水

5、污泥乾燥

污泥乾燥是應用人工熱源以工業化設備對污泥進行深度脫水的處理方法。

(3)生活污水廠的污泥的有效管理擴展閱讀

污泥處理前,首先要了解污泥的分類,才能確定污泥處理的方法:

⒈、自來水廠沉澱池或濃縮池排出的物化污泥處理

污泥分類:屬中細粒度有機與無機混合污泥,可壓縮性能和脫水性能一般。

⒉、生活污水廠二沉池排出的剩餘活性污泥處理

污泥分類:屬親水性、微細粒度有機污泥,可壓縮性能差,脫水性能差。

⒊、工業廢水處理產生的經濃縮池排出的物化和生化混合污泥處理

污泥分類:屬中細粒度混合污泥,含纖維體的脫水性能較好,其餘可壓縮性能和脫水性能一般。

⒋、工業廢水處理產生的經濃縮池排出的物理法和化學法產生的物化細粒度污泥處理

污泥分類:屬細粒度無機污泥,可壓縮性能和脫水性能一般。

⒌、工業廢水處理產生的物化沉澱粗粒度污泥處理

污泥分類:屬粗粒度疏水性無機污泥,可壓縮性能和脫水性能很好。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污泥處理

『肆』 2018年東莞市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管理規定

2018年東莞市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管理規定

東莞市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本市污泥處置工作的管理,預防和減少污泥二次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廣東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廣東省嚴控廢物處理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污泥,是指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在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半固態或固態物質,不包括柵渣、浮渣和沉砂。

第三條本市轄區內的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含樟村水質凈化廠,下稱污泥產生單位)產生的污泥的收集、運送、貯存、處置及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工業污泥的處理處置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執行。

第四條本市污泥的處置,應遵循集中化、減量化、無害化及資源化的原則。

第五條市環保部門負責對污泥處置活動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市水務部門配合市環保部門對污泥產生單位進行日常監督管理,財政部門按程序對污泥處置費進行撥付。上述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污泥處置的有關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污泥管理的一般規定

第六條污泥產生單位應當將污泥交由有嚴控廢物經營資格的單位處置。污泥產生單位和污泥處置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污泥管理責任制,切實履行職責,防止由污泥引發的環境污染事故。

第七條污泥產生單位和污泥處置單位,應當制定與污泥處置有關的規章制度和發生意外事故時的應急方案,並報市環保部門備案。

第八條污泥產生單位和污泥處置單位,應當對從事污泥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等工作的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及緊急處理等知識培訓。

第九條污泥產生單位和污泥處置單位應執行嚴控廢物管理制度、污泥轉移申報制度、聯單管理制度和備案制度。

第十條污泥產生單位和污泥處置單位應當建立污泥管理台賬。登記內容包括污泥產生量、處理處置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資料保存時間為5年。

第十一條污泥產生單位、運輸單位和污泥處置單位,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情形發生:

(一)未使用專用容器、包裝物貯存污泥或貯存的污泥裸露的;

(二)丟失污泥的;

(三)將污泥作為生活垃圾處理,或者交給污泥處置單位以外的單位和個人處理的;

(四)運送中發生意外情況,導致污泥溢出、散落的;

(五)在污泥處置地點外拋棄、填埋污泥的;

(六)造成污泥流失、泄漏、擴散的其他情形。

發生污泥流失、泄漏、擴散時,污泥產生單位、運輸單位和污泥處置單位應當立即採取緊急處理措施,並及時向市環保部門報告。

第十二條污泥產生單位和污泥處置單位,應當採取有效的職業衛生防護措施,為從事污泥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的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

第十三條污泥處置單位應建立健全泥質及污泥處置副產品檢測和檢驗制度。每季度至少一次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對污泥、泥餅、泥粉等的含水率、重金屬等指標進行檢測,檢測報告定期報送環保部門備案。

第三章污泥收集、運送

第十四條污泥產生單位應當採取措施,避免生活垃圾、金屬工具製品等一系列異物進入污泥,使產生的污泥泥質符合《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泥質》(GB24188-2009)表一「污泥基本控制指標及限值」,並由污泥處置單位指導污泥產生單位設置統一規范的污泥收集容器

第十五條污泥處置單位應當採用密閉車輛進行污泥運輸,不設中轉儲存點。運輸過程中應進行全過程監控和管理,防止因裸露、散落或泄漏造成二次污染,嚴禁隨意傾倒、偷排污泥。

第十六條污泥產生單位應當合理安排排泥時間,並於污泥貯存點貯存量達到80%以上時通知污泥處置單位到廠區收運污泥,污泥處置單位應當收到污泥產生單位的通知後及時到其貯存點收運污泥,並合理安排收運車次,確保各貯存點的污泥24小時內(含法定節假日)清運.

運送污泥的時間應避開上下班高峰期,運輸路線應避開人群密集區,盡可能減少對周邊居民的影響,嚴禁車輛停放在人群密集區。同時,污泥處置單位收運污泥應遵循「一車一運」的原則,以確保污泥計量的准確、可靠。

第十七條在特殊情況下,污泥產生單位按照規定設置的貯存點不足以容納產生的污泥的',污泥產生單位應當及時通知污泥處置單位收運,處置單位應當增加收運頻次或者車次,保證污泥的及時收運。

第十八條污泥運輸車輛需依法取得相關道路運營資質後,方可進行污泥運輸。

第十九條污泥產生單位在轉移污泥前,應向市環保部門報批污泥轉移計劃,並申領嚴控廢物污泥轉移聯單。污泥產生單位可委託污泥處置單位辦理轉移聯單申報手續。禁止污泥運輸單位、處置單位接收無轉移聯單的污泥。

第二十條污泥產生單位、運輸單位和污泥處置單位應當如實填寫嚴控廢物污泥轉移聯單,並加蓋公章。聯單一式五聯,並交由環保部門等相關部門存檔留底。

第二十一條運送污泥,實行《污泥運送登記卡》管理制度。《污泥運送登記卡》按照一車(次)一卡,由污泥產生單位和污泥處置單位的交、接人員填寫並簽字。

第二十二條運送污泥應當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無銳利邊角、易於裝卸和清潔的專用密閉式運送工具。運送工具應具有明顯的嚴控廢物警示性標識。

第二十三條運送污泥的專用車輛使用後,應當在污泥處置場所內及時進行清潔,對清潔產生的污染物妥善處理,防止二次污染。

第四章污泥的處置

第二十四條從事污泥處置活動的單位,應當依照規定向市環保部門申領嚴控廢物處理許可證;未取得處理許可證的單位,不得從事有關污泥處置的活動。

第二十五條從事污泥處置活動的單位,依照規定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配備符合環境保護和衛生要求的污泥貯存、處置設施或者設備;

(二)有符合嚴控廢物經營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建立保證污泥安全處置的規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四)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和國家標准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二十六條污泥處置單位按國家有關規范設置計量房,在處置污泥前逐車過磅計量登記,按月匯總。計量房應設置在線監控系統,與市環保部門在線監控中央控制系統聯網,以監控其計量、車輛進出廠情況。監控資料保存時間為5年。同時,污泥產生單位有權對污泥處置單位的污泥運輸車輛裝運情況進行檢查並可派員跟車到污泥處置單位查看污泥計量情況。

第二十七條污泥處置單位每季度至少一次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對廠區臭氣排放及廠區邊界的臭氣濃度進行監測,監測報告定期報送環保部門備案,一旦發現濃度超標,污泥處置單位應立即向環保部門報告,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第二十八條污泥處置單位處置污泥的技術污染防治措施必須符合《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試行)》及《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技術指南(試行)》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九條污泥處置費按特許經營協議或其他服務協議約定的標准執行,有關污泥處置費的具體支付程序按《東莞市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費支付辦法》執行。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條市財政、環保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污泥處置單位申請撥付的污泥處置費、污泥處置數量、污泥處置達標情況及污泥處置後最終殘留物去向進行監督,並定期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一條污泥處置檢測工作可通過招標或其他方式委託具有相關資質的監測單位進行,確保污泥處置符合有關要求。

第三十二條市環保、水務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對污泥的產生、貯存、處理、處置等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定期交換監督檢查和抽查結果,發現隱患的應當責令立即消除。

發現無嚴控廢物處理許可證或者不按照嚴控廢物處理許可證規定從事污泥處置活動的,市環保部門應當按照《廣東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和《廣東省嚴控廢物處理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三條市環保、水務部門接到對污泥處置單位、污泥產生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的投訴和舉報後,應當根據職責分工及時調查核實,依法作出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及時公布。

第三十四條污泥產生單位和污泥處置單位,對有關部門的檢查、監測、調查取證,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和阻礙,不得提供虛假材料。

第三十五條污泥產生單位應於每月10日前向所在地環保分局報告上月污泥產生量、轉移量及去向等情況,並接受市環保部門的核查;污泥處置單位應當建立嚴控廢物處理情況檔案,如實記載其利用、處置的污泥類別、來源、去向等事項,並於每月10日前向市環保部門及所在地環保分局報告上月嚴控廢物處理情況。

第三十六條污泥處置單位應每年3月前向市環保部門報送上年度污泥環境管理報告書。污泥環境管理報告書應當包括企業經營狀況、運營管理、污染物排放等內容。

第三十七條污泥處置單位應確保污泥得到及時接收、處置,未及時接收、處置污泥的,應當依法承擔有關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污泥處置單位應當於每月10日前向市環保部門報送上月《嚴控廢物轉移聯單》(污泥專用)、《污泥運送登記卡》及《污泥處置月報表》。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由市環保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本規定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7月31日。

『伍』 污水處理廠的污泥怎麼處理

污水進入廠區先通過①截流井(讓廠能處理的污水進入廠區進行處理)進入②粗格柵(打撈較大的渣滓),再依次通過③污水泵(提升污水的高度)、④細格柵(打撈較小的渣滓)、⑤沉沙池(以重力分離為基礎,將污水的比重較大的無機顆粒沉澱並排除)、⑥生化池(採用活性污泥法去除污水裡的BOD5、SS和以各種形式的氮或磷),進入⑦終沉池(排除剩餘污泥和迴流污泥)和⑧D型濾池(進一步減少SS,使出水達到國家一級標准),再進入紫外線⑨消毒(殺滅水中的大腸桿菌)後,⑩完成出水。

污水處理廠現在採用的工藝大多是氧化溝工藝。氧化溝主要針對生活污水,適當的有些工業廢水也可,但對於工業廢水超過一半的水質來說,它幾乎無效。

氧化溝工藝又分為多種。
卡羅賽氧化溝工藝是一種多溝串聯系統。目前全球已有500多座卡羅賽氧化溝。它對BOD5的去除率高達95%——99%,脫氮率為90%,磷的去除率為50%。
工藝更為復雜全面的是奧貝爾氧化溝。大部分城市皆為奧貝爾氧化溝工藝。它的特點是依靠三溝工作狀態的轉換,省去污泥迴流,節省了電耗和基建費用。
開發基建投資低、能耗低、運行維護費用低的污水處理工藝,一直是人們的追求。SBR工藝,又叫序批式活性污泥工藝,由於省去獨立的二沉池系統,布置緊湊且基建和運行費用低,而且處理效果好,尤其是具有極好的脫氮除磷功能,現在也越來越受到重視,隨之計算機和自動控制技術的發展,SBR工藝成功地應用於城市污水和各種工業廢水的處理。它的運行原理和傳統的活性污泥工藝完全一致,只是運行方式不同。

氧化溝工藝只是去除了水裡的大部分污染物。直觀的感覺就是,原來的黑濁的污水變清了。如果想進一步的利用,那麼還得經過幾道工序。
首先是過濾,濾掉水裡殘留的懸浮物質,然後便是沉澱後殺菌了。以前有加氯殺菌,但加氯具有操作的難度,而且容易出事故,所以污水處理廠大多不採用。有加二氧化氯的,這是固體,成本比加氯略高。也有採用臭氧殺菌,但也是不易控制,不大安全。現在大多採用紫外線殺菌。這個安全,雖然費用高些,且紫外線殺菌有弊端,它只是把水裡的大腸菌殺昏殺暈,半小時後可能大多會蘇醒過來。但是檢查一般是在出水口3米之內,所以採用這個辦法的較多。

經過最後幾道工序,水就可以用作工業的冷卻水,綠化水等非飲用的地方。北方大多用在電廠,作冷卻水,還有灌入綠化灑水車,噴到城市的綠地和道路上。

在處理污水的同時,還會產生大量的污泥。尤其是北方的城市,污水裡的污泥量很大。這些污泥如果處理不好,那就是污水處理廠的污染物了。現在污水處理廠將污泥濃縮後,主要是衛生填埋或生產有機化肥。

『陸』 生活污水如何處理

在我國,隨著城市人口的增加和工農業生產的發展,污水排放量也日益增加,水體污染相當嚴重,而且幾乎遍及全國各地。那麼生活污水如何處理呢下面和裕祥安全網了解下吧。
污水經格柵截留大顆粒污物後流入調節池,調節池採用曝氣式,以均衡水質水量,並通過曝氣攪拌避免污物沉澱。調節池後部設缺氧池,好氧處理採用兩級生物接觸氧化。生物接觸氧化是處理流程中最重要的部分,大量有機物在這里被細菌好氧降解。採用多級分段式接觸氧化,形成逐級負荷遞減系統,使接觸氧化在去除率、抗沖擊負荷、出水水質等方面更具優勢和可靠性。
生物接觸氧化出水再經過過濾、消毒,即可完成深度處理中水回用
為了達到排放要求,處理工藝採用以生化處理A/O法為主處理的二級處理法A/O工藝,即缺氧—好氧污水處理工藝,該工藝具有適應能力強,耐沖擊負荷,高容積負荷,不產生污泥膨脹,排泥量少,脫氮效果較好等特點,特別適合於中小型污水處理站選用。A/0工藝由缺氧池和好氧池串聯而成,在去除有機物的同時可以取得良好的脫氮效果。該工藝的顯著特點是將脫氮池設置在除碳過程的前部,即:先將污水引入缺氧池,迴流污泥中的反硝化菌利用原污水中的有機物作為碳源,將迴流混合液中的大量硝態氮(NO—x-N)還原成N:,從而達到脫氮的目的;污水接著進入好氧池,大部分有機物在此得到消化降解,好氧池後設置二沉池,部分沉澱污泥迴流至缺氧池,以提供充足的微生物,同時將好氧池內混合液迴流至缺氧池,以保證缺氧池有足夠的硝酸鹽。
缺氧池一般採用上流式污泥床反應器的形式,設計水力停留時間為2—4小時,池底為污泥床,污泥床厚度通常控制在l一1.2m之間,進水系統可採用脈沖進水中阻力布水系統,底部設布水管,運行時污泥呈懸浮狀態。污泥床平均濃度為30—359/L,污泥負荷為O.30—0.35kgBOD,(kgMLSs·d),污水中DO濃度小於0.2m∥Lo
好氧池是利用污水中的好氧微生物在有游離氧(分子氧)存在的條件下,消化、降解污水中的有機物,使其穩定化、無害化的處理裝置。好氧池一般為接觸氧化池的形式,池內設置有填料,已經充氧的污水浸沒全部填料,並以一定的流速流經填料。微生物一部分以生物膜的形式固著於填料表面,一部分則以絮狀懸浮於水中,因此它兼有生物濾池和活性污泥法的特點。接觸氧化池中微生物所需的氧通常由人工曝氣供給。生物膜生長至一定厚度後,近填料壁的微生物將由於缺氧而進行厭氧代謝,產生的氣體及曝氣形成的沖刷作用造成部分生物膜脫落,促進了新生物膜的生長,形成生物的新陳代謝。脫落的生物膜隨出水進入後續的二沉池。
接觸氧化池由池體、填料、布水裝置和曝氣系統組成,其中填料和曝氣系統是接觸氧化池的重要組成部分。填料是微生物的載體,其特性對接觸氧化池中微生物的數量、氧的利用率、水流條件及污水與生物膜的接觸狀況等起著重要的作用。填料要求具有比表面積大、空隙率大、水力阻力小、強度大、化學和生物穩定性好、經久耐用等特點。生活污水中污染物濃度較低,生物膜較薄,為增加生物膜中微生物數量,可選擇易於掛膜和比表面積較大的軟性纖維填料,如尼龍、維綸、晴綸等。一般情況下,填料層高度為3.0m左右,填料層上水層高度約0.5m,填料層與池底高度為0.5—1.5m。曝氣系統按供氣方式可分為鼓風曝氣、機械曝氣和射流曝氣,其中,射流曝氣又可以細分為強制供氣式和自吸供氣式,強制供氣式利用鼓風機向射流器供給空氣,自吸供氣式由射流器噴嘴噴出高速射流,使吸氣室形成負壓,將空氣吸入。中小型生活污水處理站一般建設在小區附近,且常採用地埋式或半地埋式,因此,曝氣方式宜選擇自吸供氣式射流曝氣,該曝氣方式的優點是:氧吸收率高、充氧能力強;污泥活性及其沉降性能好;構造簡單、運轉靈活、便於調節、維護管理方便;運行雜訊較低,適宜在小區內使用。
接觸氧化池工藝參數設計主要包括池子有效容積、接觸時間和空氣量等。有效容積與處理水量、進出水BOD濃度及容積負荷有關;污水在池內的有效接觸時間不得少於2h;池中溶解氧含量一般維持在2.5mg/L一3.5mg/L之間,氣水比約為15—20:1。
以上是水污染成因與污水處理方法。為了用水安全,我們應撐握些水污染安全小知識,同時還可以用便攜凈水器將水處理使用,這樣更有利於健康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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