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業排放量(標立方)怎麼算
工業排放量的兩種計算方法:
1、實測法
①、工業污水排放量(噸)=某工業污水排放時間(小時)×某廢水每小時平均排放量(立方米/小時)
註:1立方米工業污水=1噸工業污水
②、工業污水中某污染物排放量(千克)=工業污水排放量(噸)×處理後廢水中某污染物平均濃度(毫克/升)×10-3
③、工業污水中某污染物去除量(千克)=工業污水排放量(噸)×(處理前廢水中某污染物濃度-處理後廢水中某污染濃度)×10-3
④、工業污水中某污染物產生量=工業污水中某污染物排放量+工業污水中某污染物去除量
2、系數推演算法
①、工業污水排放量的計算
工業污水排放量(噸)=單位產品排放系數×產品產量
或:工業污水排放量(噸)=工業污水排放系數×企業生產用新鮮水量(噸)
註:工業污水排放系數常取0.8或0.85。
⑵ 年污水排放量怎麼算
年污水排放量具體計算公式:
年污水排放量(噸/年)=年排放量(噸)*排放濃度(mg/L)/1000000
(排放濃度=全年四個季度平均值)
⑶ 如何計算污染物COD排放總量
污水處理廠執行一級標准60mg/L和二級標准120mg/L,110mg/L符號國家二級標准;
COD日排內放總量M=出水濃度容C×日排放量Q=110mg/L×5000m³/d=0.11kg/m³×5000m³/d=550kg=0.55t/d
⑷ 污水處理廠 污染物排放量怎麼計算 COD產生濃度為450,產生量為945.排放濃度為60,排量為多少
你這個問題沒有復表制述的太清楚,是哪個污染物的排放量?COD的?還有你也沒有註明單位。 如果是COD的排放量,很簡單,直接把COD的排放濃度乘以排水量就行了(注意單位換算,COD的單位一般是mg/L,排水量一般是T/d)。
假設你的COD排放濃度為60mg/L,排水量為945t/d,那麼COD每天的排放量=60*945/1000=56.7mg/d。
污水廠一般是算消減量,即:(進水濃度—出水濃度)*排水量。
望採納!
⑸ 水處理技術總結:污水廠剩餘污泥的排放量計算
剩餘污泥排放是活性污泥工藝控制的關鍵環節,常用控制方法有污泥濃度(MLSS)、食微比(F/M)、污泥齡(SRT)及污泥沉降比(SV)法。下面詳細解析這些方法及其應用。
1. 污泥濃度(MLSS)法
利用MLSS控制排泥是指維持曝氣池內污泥濃度恆定,通過排除剩餘污泥降低MLSS值。公式計算排泥量:Vw = (MLSS0 - MLSS) * V / RSS。通過調整排泥量保持MLSS在目標值2000mg/L,結合實際數據計算應排放污泥量1250m3。此法適用於進水水質變化不大。
2. 食微比(F/M)法
控制F/M,保持曝氣池中微生物量,通過改變污泥濃度使F/M基本恆定。計算排泥量:VW = [(BODi * Q - MLVSS * Va) / F/M] - RSS * Q。適合進水水質波動較大或含有大量工業廢水的情況。控制F/M值需根據污水處理廠特點和溫度調整。
3. 污泥齡(SRT)法
SRT控制排泥方法要求准確計算系統內總污泥量MT,通過控制泥齡確保處理效果。當處理效率要求高、水質嚴格時,SRT宜控制大些,溫度高時可小些。MT包括曝氣池、二沉池和迴流系統內污泥量。計算公式:MT = Ma + Mc + MR。適用於處理要求較高的場合。
4. 污泥沉降比(SV)法
SV反映污泥沉降性能和濃度大小,通過調整SV控制排泥。當SV較高時,應排泥以降低濃度或改善沉降性能。控制排泥應逐漸進行,避免突然變化影響活性污泥系統。
以上控制方法各有側重,實際應用中需根據污水處理廠的具體條件選擇主控方法並輔以其他方法輔助核算,以確保高效穩定運行。
⑹ 如何計算污染物COD排放總量
計算污染物COD排放總量,需要根據以下公式進行計算:
COD排放總量 = COD濃度 × 流量 × 時間
其中,COD濃度是指每單位體積(例如 每睜做畢升、每立方米等)水中COD的含量,單胡鋒位通常為mg/L或g/m3;流量是指單位時間內通過一個特定區域的水的體積,例如每秒的流量單位可以是立方米/秒、升/秒等;時間是指計算COD排放量的時間段,例如一天、一周、一個月等。
舉個例子,假設一個工廠每天將COD濃度為100mg/L的污水排放到河流中,每天排放量為1000立方米,那麼COD排放總量為:
COD排放總量 = 100mg/L × 1000m3/天 × 1天
= 100,000 mg/天
= 100g/天
因此,該工廠每天排放的COD總量為100克。需要注意的是,這個計算結果僅為理論值,在實際情況中,需要考慮到不同污水處理設備對COD的凈化效果、流量變動等因素,才能得到更准確的COD排放總量悉芹。
⑺ COD排放量計算
生活源COD排放復量計算公式有:
生活制源COD排放量=城鎮常住人口數×城鎮生活COD產生系數×365-城鎮污水處理廠去除的生活COD
其中,城鎮生活COD產生系數優先採用各地區的COD產生系數或實測數據並予以說明;沒有符合本地實際排放情況的系數,則統一採用國家推薦的COD產生系數,全國平均取值為75克/人•日,北方城市平均值為65克/人•日,北方特大城市為70克/人•日,北方其他城市為60克/人•日,南方城市平均值為90克/人•日。
生活源SO2排放量計算公式為:生活源SO2排放量=生活及其他煤炭消費量×含硫率×0.8×2